第二章 |
二1 “但”。即與假師傅不同。“純正的道理”。直譯作:健康的教訓(如在一9,13;二2)。健康的教訓能帶來與信仰一致的行為。
二2 年長的人需要建立一個好榜樣。“有節制”。不喝酒,這樣便有清醒合理的判斷。參看提摩太後書四章5節的腳註。“自守”。能自制。
二3 “說讒言”。顯然有些老年婦人時常說人閒話和喝酒。
二4,5 一堆年輕妻子和母親必須優先去做的事。“料理家務”。直譯作:忙於家事,在家裏作工,不好管別人的閒事。“順服”。順從丈夫的領導(弗五22;西三18)。“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不遵守本節所列出的事項,會使神的話遭受世人的侮辱。
二6~8 年近四十的提多仍被視為少年人,但他必須以其言行和教訓作其它少年人的榜樣。
二8 “言語純全”。直譯作:健康的言語。
二9 關於奴隸制度,參看歌羅西書三章22、23節的腳註。
二10 “私拿東西”即小規模的偷竊。
二11 “顯明出來”。動詞的時態顯示所指的是道成肉身,基督第一次的顯現。“神救眾人的恩典”。參看提摩太前書二章4節及四章10節。
二12 “不敬虔”即不敬,無禮。“世俗的情慾”。即俗世無法抵抗的引誘。“自守”指明智地、認真地。
二13 “所盼望的福”。基督的第二次降臨。
二14 “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即釋放我們脫離罪的捆綁。參看以弗所書第一章7節有關救贖的腳註。“特作自己的子民”。即確實由祂擁有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