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
一二1 “有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即第十一章所提到的信心英雄和其它人。“各樣的重擔”即纏累。阻礙信徒成為得勝者的東西。“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即不信的心。
一二2 關於“創始〔者〕”的意思,參看第二章10節的腳註。沒有別的事情比釘十字架要承擔更大的“羞辱”。
一二3 “那……的”指耶穌。“頂撞”即敵對。
一二4 “你們……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本書信的讀者仍未有人殉道。
一二5~11 作者討論基督徒為何要受管教。(1)這是教育過程的一部分,信徒經過管教才配得分享神的聖潔(10節)。(2)這是天父及其兒女之間一種真正愛的關係的證明(6,8節)。(3)這有助於訓練他們順服(9節)。(4)管教能在他們生命中產生義的果子(11節)。有關這論題的其它的教訓,參看:約伯記;羅八18;林後一3,4;四16,17;一二7~9;腓一29;提後三12。
一二10 “隨己意”。更可作:照他們看為好的。
一二14 生命裏沒有“聖潔”,我們就不能“見主”;即敬拜的時候獲得祂的接受。
一二15 我們若不能配合“神的恩”希望在我們生命裏作成的事,結果可能導致我們的苦毒,這苦毒對別人也造成困擾。
一二16 “以掃”。參看創世記二十五章33節。雖然以掃實際上並不是淫亂的,但在屬靈的意義上,他是放蕩的,他貪愛世界和貪圖物質。
一二17 以掃的心意不能回轉(比較創二七41),即使他“號哭切求”(切求祝福,而不是心意回轉)。
一二18~24 舊約(律法)和新約(福音)借西乃山(頒布律法的地方)和錫安山(屬靈的錫安城,永存在天上和象征恩典之福音的地方)的比較作為對照。
一二23 “諸長子之會”。直譯作:頭生之人的教會。新約信徒屬於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舊約時代的信徒。
一二26 這是指基督再來時地大震動的情形。經文引述自哈該書二章6節。
一二27 “那不被震動的”。即基督徒所屬的永恆國度(28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