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
 第十一讲

『耶穌和人有什麼不同?』

經文:希伯來書51-10

講員:林信仁牧師

 

【聖經經文】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 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或譯: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 神所召,像亞倫一樣。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並蒙 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

 

十二月十三日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之下,新一任的美國總統終於產生了,從十一月七日開始,到十二月十三日,經過一個多月的驗票、打官司,這一件全世界關注的選舉終於告一個段落了。世界上有許多跟美國一樣所謂的民主國家,雖然總統一樣是由民眾選舉出來的,但跟美國比較起來有很大的差異。以台灣來說,從今年的三月十九日選舉完總統後,不但從當天開始總統府被包圍了好幾天,一直到今天我們好像還生活在選舉的氣氛中,不管是當選的或落選的,還一直圍繞著選舉時的一些問題爭論不休。有人說,如果這次美國大選的情況發生在台灣,只差五百多票,恐怕早就發生暴動了。事實上,三月十九日那天,我們真的以為發生暴動了,那天晚上我去聯會開執委會,會開到一半休息時,有一位牧師接到一通電話,非常緊張的說,總統府前面發生暴動了。同樣是所謂的民主國家和制度,一樣選舉總統卻有完全不同的過程和結果。

我們可以在許多方面跟別人比較,在比較後體會到自己是不足和軟弱的,然後會去追求更明確的目標,去學習該學習的事情。希伯來書是一本談超越的書信,把耶穌和天使、摩西、大祭司、聖殿、律法等做比較,告訴我們耶穌超越了舊約時代的一切信仰觀念,只有耶穌才是我們信仰的對象和中心。從人的理性來說,要接受一個跟任何人一樣,曾經在世界上生活過的耶穌是人類的救主,是一件需要非常大信心的事。

最近有一本新書叫做【重審耶穌】,作者名叫做史特博,他原本是一位非常有成就的記者,他是耶魯大學法學院畢業的,是一個非常傑出的採訪記者,在他十七年的記者生涯中,得過好幾次新聞報導獎。在信仰上他是一個懷疑論者,他不相信聖經裡面的內容,他自認是一個無神論者。一九七九年的秋天,他的太太信耶穌了,這件事讓他非常擔心,他以為他的太太從此會變成一個呆板,沒有生活情趣的人,但當他看見他太太的生命改變之後,他開始對耶穌產生好奇,他想用調查案子的方法去否定耶穌,於是他開始讀聖經,在聖經中找出一大堆的問題和矛盾,然後做了一個採訪計劃,找十三位不同領域的學者專家,企圖用他所找到的矛盾去破解他太太的信仰。經過差不多兩年的調查,這位記者成為基督徒了,他不得不承認耶穌是救主。現在史特博是一位牧師,而且寫了幾本證明耶穌是救主的書。

今天我們所讀的這一段經文,很明顯的是一個比較,拿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和上帝親自選召的耶穌相比,在比較中告訴我們,耶穌和人的不同點在哪裡。我們不要忘記,希伯來書談了許多舊約的背景,今天這些出自舊約背景的觀念還影響著很多人,讓人忽略了耶穌跟他在生活中的關係。

今天這段經文一到四節裡面,告訴我們舊約時代有關大祭司的三個觀念。第一節說:『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

在舊約時代,祭司最主要的職責,就是替犯罪的人獻上祭禮。因為罪把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破壞了,在人和上帝之間有了障礙,獻祭的功用就是要除去這些障礙,重新建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但我們要注意一件事,在聖經裡面把罪分為兩種,一種是故意犯的罪,另一種是不知而犯的,猶太人的觀念裡,只認為不知而犯的罪才可以獻祭得到赦免;故意犯的罪不能用獻祭得到赦免。例如申命記十七章十二節說:『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人就必治死。』『不知』的罪可以饒恕;明知故犯的罪不可恕。但是猶太人對『不知』的解釋比單純的無知更仔細,所謂的「不知」包括在盛怒之下,或情感突發時,或做錯了事之後而懺悔的各樣過犯。『故意而犯』的罪是指人在冷靜的情況下,計劃預謀而做成的過犯,或做了事之後,並無一點悔意,並且明目張膽的不順服上帝。所以祭司的主要職責是為罪人,就是犯了過失而願意歸服上帝的人,開一條通路,和上帝恢復關係。

大祭司的第二個觀念是,必須能夠體諒別人。聖經說:『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

在這裡聖經用了一個很有意思的字,我們中文聖經翻譯做「體諒」,如果從上下文的關係來看,我們自然會理解所謂的體諒就是,因為大祭司自己也曾經軟弱過,知道犯罪以後的痛苦和感覺,所以它能夠體諒那些因為犯罪做錯事的人,幫他們到神面前獻祭求赦免。這樣的理解會以為大祭司是一個充滿同情心的人,非常樂意的去幫助人到上帝面前求赦免。「體諒」的原文字義是「控制自己的情緒」,我們想像一下,大祭司每一次為別人獻祭之前,都要聽獻祭的人為什麼要獻祭,聽他們說自己犯了什麼樣的罪,一天下來他聽一大堆負面的事,耐心慢慢的越來越少,情緒變得越來越煩躁,他所看到的是一個接一個的罪人,難免有不舒服情緒出來。這時候,他需要的是正好自己的情緒,好叫他能繼續的服事下去。「體諒」這一個字的廣義意思,包括我們能聽從別人的意見而不觸怒;當別人愚頑,一次又一次教過了,還是學不會時,也不會發脾氣;不因別人的過失而立刻動怒,而是很忍耐地等待機會,用溫柔和熱誠的同情,引導別人歸正。

舊約大祭司的第三個觀念是,他必須是神所設立的。第四節說:『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

這一節裡面談到蒙神所召,前面第一節談到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第一節強調的是責任,第四節講的是資格。按照舊約的記載,摩西的哥哥亞倫是由摩西根據神的指示,立為首任大祭司的,但後來有一些人不服氣,這些人是可拉、大坍及亞比蘭,他們要叛變取得大祭司和領袖的地位,這件事記載在民數記十六章、十七章,後來神用亞倫的杖發芽開花,確認他的資格,在民數記二十跟二十五章,上帝對亞倫說,他的後裔同樣是由神委任的。不過在舊約時代以後,耶路撒冷及聖殿被毀前的約二百五十年期間,猶太人的大祭司大部分由外族的統治者委任,偶爾則由人民委任或選出,這種情況跟舊約時代差很多了。

接下來從第五節到第十節,希伯來書的作者用相反的次序,談耶穌跟人所立的大祭司不一樣在哪裡。一到四節所談的是舊約大祭司的三個觀念,第一是職責,第二是服事態度、第三是資格。五到十節按次序先講耶穌作為大祭司的資格;其次是耶穌服事的態度;最後談耶穌的職責。

在第五、六兩節,希伯來書的作者分別引用自詩篇第二篇七節,和一百一十篇四節。這兩篇詩篇的內容都是談神設立的掌權者,希伯來書的作者借用這兩處詩篇告訴我們,耶穌被神設立為大祭司,超越了舊約時代亞倫和亞倫後裔的地位。因為耶穌不但具有神兒子的身分,同時具有像麥基洗德的地位,麥基洗得是整本聖經中第一個出現的祭司,關於他的資料很少,他代表上帝迎接打仗得勝的亞伯拉罕,接受他的獻祭。耶穌跟人不同的是,親近他就是直接親近到上帝面前,亞倫和亞倫的後裔只是間接的把人帶到神面前,但耶穌卻把人直接帶到神面前。

馬丁路德在宗教改革中提出一個神學思想,叫做信徒皆祭司,他從聖經當中看到,神呼召人從世界分別出來,就跟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一樣,要叫他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耶穌神兒子的身分及麥基洗得的等次,給我們直接到上帝面前的機會,你不需要請牧師傳道人帶你到上帝的寶座面前,你自己就可以了。當你相信耶穌基督的救恩,就脫離了舊約時代的大祭司制度,你自己可以像神禱告,你可以親近神來服事祂,你已經因為耶穌的緣故,不需要中間人就能得救。

在耶穌的服事態度方面,也是超越舊約的大祭司。希伯來書五章說:『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這段經文是指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經歷,所謂蒙了應允並不是說耶穌的禱告,最後讓他免去十字架的痛苦。路加福音2242節記著耶穌的禱告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神聽了耶穌的禱告,耶穌順服了神的安排去承受苦難。耶穌跟由人擔任的大祭司,不一樣的地方是,他在痛苦中承擔自己的使命,大祭司卻在聽獻祭者時必須克制自己的情緒,免得煩躁失控。

人的耐心是有限的,除非有使命,不然不管是工作上班,還是教會的服事,都有半途而廢或得過且過的現象。有一次,美環帶的媽媽成長班裡的一位太太,很好奇我們去學校上的得勝課程是怎麼一回事,剛好那一天我要去上課,他就跟著我去上了兩堂課。上完課以後,我們離開學校走在路上,他一直說現在的學生跟他以前唸書時很不一樣,一個是身體比以前長得又高又大,另一個是上課時很吵。他說光是小孩子吵,他就受不了了,別說要跟他們上課。我們要求神給我們清楚的使命感,好讓我們能持續的服事。

最後,第九、十節說:『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並蒙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

舊約的大祭司不是完全人,從亞倫開始,包括他的許多子孫,常常犯錯,不但沒有把百姓帶到神面前,有時還把百姓陷在拜偶像的罪裡面。就職責來說,亞倫跟他的子孫失職的,沒有盡到他們扮演大祭司應該有的本分。但耶穌超越舊約的大祭司,他是完全的。在聖經中『得以完全』是一個動詞,這個字用作形容詞時,它的意思是,一件事物能照它原來的設計完滿實踐出來,就稱為『完全』。希伯來書作者說『得以完全』是指耶穌完滿的受過一切苦難的經驗,而使他更能適合作人類的救贖者。

在我們思想耶穌和從人中間設立的大祭司有什麼不同後,要問自己一個問題,我們這些稱為基督徒的人,我們生活的內容跟還沒信主的人有什麼不同?我們怎樣看待自己的身分;用什麼態度去面對自己的責任;我們把什麼作為一生中最大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