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课【乙】
 第十九课【乙】

主耶穌的祭司職任(7:4-25)

溫習:
麥基洗德的身份和工作,並主耶穌和他的關係。
1. 他是撒冷王、仁義和平的君,至高神的大祭司,與神的兒子相似。
2. 他為亞伯拉罕這位猶太人的先祖祝福,也接受他十分之一的奉獻。
3. 主耶穌從他的等次為祭司。猶太人的祭司由利未人擔任,亞伯拉罕是利未的先祖,麥基洗德既向亞伯拉罕祝福,主耶穌的祭司職位比利未人的更高更大。
一、祭司職任已經更改(7:11-19)
1. 利未之下亞倫等次為祭司,是律法的定規。
2. 主耶穌屬猶大支派,並無祭司的職份,所以主必須照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祭司,這不是律法的規定,是神的吩咐,照無窮生命的大能所規定的。
3. 祭司的職位更改同時律法也必須更改,律法所要求的是守律法的稱義,也是行義稱義,現在更改為因信稱義。
二、主起誓所立
1. 肉體立的祭司,根據律法。
2. 主耶穌為祭司,是起誓立的,神起誓,決不後悔,直到永遠。
3. 主耶穌是新約的中保,衪為祭司,衪獻自己,衪的祭物蒙主悅納,直到永遠,人靠衪必蒙到神面前。
三、拯救到底
1. 人間祭司,站在神和人中間,但因有死阻隔,所以數目多,而且要不斷更換。
2. 主耶穌沒有死的阻隔,職位不必更換,是永遠長存的。
3. 凡靠著衪……祈求(第25 節)
四、結論
1. 主耶穌成立新約,廢掉舊約。
2. 新約
2.1 因信稱義
2.2 唯一中保
2.3 拯救到底
3. 衪比亞伯拉罕、亞倫、利未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