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论
 第一章 概论


    当希伯来人的先祖亚伯拉罕奉神召命离故乡至迦南地时,曾由伯拉大河彼岸而来(出24:2-3,14-15)。居民见其渡过人不易渡的大河颇以为奇,故呼之为希伯来人。以希伯来即渡河之意。本书以希伯来称,可谓名实相符。以书中所论通为新旧约之过渡,述以神的生命河流如何自旧约制渡到新约制,令读是书者,可以对救法之过程,如何以旧约的眼光转到新约的眼光;亦如何以旧约的信仰变而为新约的信仰。书中所论非史事,非哲理,乃关于吾人之得救要道与灵性生命。在新约中占紧要地位,可与罗马书、以弗所书等书并重。或有以罗马书、以弗所书与希伯来书三卷书相提并论,表显吾人灵命生活之进步者。言罗马书乃论信徒灵命之解放,以弗所书乃论信徒灵命之高尚,而希伯来书乃论信徒生命之秘密。如信徒业已得了灵性之解放而渐达灵性高尚地步,即可安居于神恩座前,对于主有更深的,更密的灵交,认识并享受而度灵秘的生活了。
   
一、著者    本书之著作人虽会众议论纷纭,莫衷一是,但书之神圣价值与权威则为古今教会所公认。著者为于本书高举神子,即将本人隐姓埋名,正可以见其在主前谦卑之存心,可愈见其资格。至于著者究为何人,英文旧译本曾载有“使徒保罗达希伯来人书”之字样,可见在昔教会多有承认此书系保罗所著者。虽反对此说者亦复不少,但以书中之意义优深,文学纯美,不亚于保罗之他书信。教中学士则多承认此书纵非出自保罗之手笔,其意义亦必由于保罗。有以书中文法与使徒行传多有类同之处,即以此书系保罗以希伯来文原著,后经路加译为希腊文者。亦有以此书为保罗命意,经他人述词者。此外亦有人以为是巴拿巴所著(徒9:27,11:22-26)。亦有主张是亚波罗所著者(徒18:25-28,林前3:34)。亦有赞成此书是保罗之友亚居拉所著(徒18:1-26)。果如此则新约中出自女界手笔者惟此一书而已。要言之,此书无引论亦未署名,正如书中所表显的大祭司是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似此隐姓埋名岂是无故的呢?
    虽然如此,教中一般人都认为是使徒保罗所写。
    (一)为写给犹太人而不署名  本书虽不像保罗在他书信中常自称为是异邦使徒,只因此乃写给犹太人,故免去此称。
    (二)说明对提摩太的关系  论及提摩太的事,正是保罗对提摩太的口吻。(13:23)路加与巴拿巴等则皆无此深切的关系。    ,
    (三)书之结束语正合保罗的习惯(3:24,25)。
    (四)彼得为此作证彼后3:15-16若希伯来书非保罗所写,此外则未写任何书与希伯来人。
    (五)  本书一开始即提出神的儿子即无提出著者姓名之地位。
    (六)本书内要道与保罗其他书信亦相合  书内所论关于吾人得救之道,可与罗马、加拉太、以弗所、歌罗西等书并重。如罗马书、加拉太书系论关于耶稣事工之书,而以弗所书、歌罗西书并希伯来书乃论关于耶稣身位之书,合而论之,始能把主之救道表显得明白,而成功信徒快乐得胜的生命与生活。
   
二、受书人    书中明言读者为希伯来人,本书乃写给犹太信徒书信之一。如雅各书、彼得前后书等等皆为犹太人信徒而写。此书亦显然达与犹太人,因书内所论事理皆与犹太人的历史、思想、礼节相合。异邦信徒决不深晓以旧约为背景所写的文字。著者熟读旧约,书中征引旧约之言最多。当时犹太人以民族论,虽是厌弃了基督,但其中仍有“余民”悔改归主。如五旬节时这“余民”中有一百二十人同受灵洗。一天有三千人受洗,不久又有五千人加入教会。但这最初的教会即犹太教会的基督教。他们都是犹太人,仍然热心守律法,或仍在圣殿中礼拜献祭。他们还不明白基督救恩的奥秘,即犹太异邦都在基督里合一。因十字架拆除了中间隔断的墙,所有旧约的律法礼仪等主耶稣已经成全了。故本书特对犹太教中的基督徒讲明旧约的章程条例已化为新约的实体。只要实验新约的救恩,连旧约一切的律法规例等也就一一实验了。至于此书寄于何地,神学家的主张亦未尽同。有主张达于耶路撒冷教会者,也有主张达于罗马或亚力山大,安提阿之希伯来教会者。无论寄与何方的教会,都必是寄与犹太信徒,且是与著者相识,著者亦深知该处信徒的情况(5:11-12,6:9-10,10:32-34,12:4)。虽然此处是为某处一个教会中信徒写的,却亦适合众希伯来信徒的光景,而且此处亦深合于一切按灵性上作希伯来人的众教会,众信徒而写。以书中所论要道,实与全教会有深切关系。
   
三、著时    著者对耶城被毁事一字未提,可知此书必是著于耶城被毁之前。如果其时圣城已被毁,著者谅必不能不引证此种事实,表明旧约制度不过为美事的影象。而且考l0章11节所载,似明指写书时圣殿犹存。但阅第2章3节并l3章7节等处,可知受书者乃第二世之信徒,则著时必不能甚早。再看书内言及信徒鉴于时势险恶多有恐惧。而教中学士,则多以此书系著于62-63年雅各既死之后。即保罗尚在,罗马未攻陷耶城之前。因雅各为耶城有名的监督,若其尚在,其自当尽劝慰之责,勿容保罗或其他著者劝勉致词。且书内所论礼仪法制等尚井然有条,著者遂于旧圣殿将毁,旧礼节已成全,那些千数百年来对于旧约制度牢不可破的希伯来信徒、正是急需对于新圣殿新祭礼有明嘹眼光彻底觉悟的时候。
   
四、原因    (一)为阐明新约要义——以当时希伯来信徒对于新约要义尚未明嘹,他们原是热心律法的,不知耶稣已经替我们完全了律法,特写书申明,劝他们从律法下归到恩典下;从旧约制转到新约制;从可见的会幕中之神交,转到属灵的天上会幕中的神交。(二)劝会众奋然前进。此时犹太信徒多,有人以时势多艰,颇怀疑惧,因而信心动摇,迟迟不前。在信道上起初虽行的甚好(6:l0,10:32-34),但不久即退缩不前(5:11-12),终未离开道理的开端(6:1)。学道已久仍在道中为孩子(5:l2),且有多人停止聚会(10:25),逐写出勉励会众,快“离开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可以照着无穷生命的大能,经验新约完全的救法到完全地步。
   
五、要旨    书之要旨即“耶稣基督是我们慈悲、忠信、权能、圣洁、完全、永活的大祭司”。或为“新旧约的过渡”,或为“新旧约之比较”;亦或为“新约如何成全旧约”;合而言之即论我们在于荣耀完全的大祭司,耶稣基督所立的新约,如何成全了旧约,且是如何比旧约更美。
   
六、钥字    最要者有七(一)更美此二字散见于全书,计十有三次,每章均有一次。不但借此表显耶稣的名称更美,职位更美,事功更美,而且亦表明更美的约,更美的祭,并更美的复活等等。(二)完全用此二字共十一次,不但耶稣自己是完全的,而且有完全的救恩,使信他的人都得以完全,律法决无使人完全的效力(7:19)。(三)永远书中用“永远”二字亦有十数次(1:8;5:6、9;6;2、20;9:12、14、15;7:17、21、24、28;13:8、20)。其意乃表明新约制是永远的。(四)天(1:10;3--4:14;6:4;7:26;8:1、5;9:23、24;11:16;12:22、25、26)。不但基督的救法属天,恩赐属天;信徒的思想,生活等也是属天的,并非是属地的。(五)大如“更大的、至大的、大救恩、大赏赐、大祭司、大牧人”等,种种说法不一而足。(六)有份(2:13;3:l;4:10;10:33;12:8、10),此二字的用法亦不等,因我们在主里面,对于主与弟兄的相关,不能没有共同分受的苦难,分享的福乐。(七)恐怕(2:1;3:12、13;4:7;12:14、15、16)是言“恐怕”不能得获新约更美更大的救恩等事。
    此七种钥字总起来说也是很相关连的。以新约的救法,其所以“更大”而“更美”,因为是“完全的”。其所以“完全”,因为是“永远”的,是从永远至永远的。此永远的救恩足以成功我们作属于“天”界的人,如果要与此更大、更美、完全、永远、属天的救恩有分,须要竭力前进,“恐怕”随流失去。
   
七、章名    怀德博士曾给本书每章一名称,以便于记忆:
    1.神子章 2.人子章 3.摩西章4.约书亚章5.亚伦章6.灵锚章7.永远章8.新约章9.会幕章10.成圣章ll.信心章l2.圣山章l3.营盘章
 
八、分段   分段之法不一。
    (一)分二段论新约之胜于旧约。
    1.以救道之根本而论新约之胜于旧约(1:1-12:3)。
    (1)基督大于先知(1:1-4)。(2)基督大于天使(1:5-2:18)。(3)基督大于摩西、约书亚(3:1-4:13)。(4)基督大于亚伦(4:14-12:3)。
    (甲)更美的大祭司(4:16-7:28)。(乙)更美约之中保(8:1-13)。(丙)供职于更美的圣所(9:l-12)。(丁)奉献更美的祭物(9:13-10:18)。(戊)工作赖更美的应许(10:19-12:3)。
    2.以信道之效果而论  信徒之超胜生活(12:4-13:17)。结语(13:18-25)。
    (二)分二段   论新约制度之更美。
    1.新约制度更美之原因(1:l-10:18)。
    (1)基督为神子胜于天使(1:4-14)。(2)基督为人子胜于天使(2:1-18)。(3)基督胜于摩西(3:l-19)。(4)基督胜于约书亚(4:l-13)。(5)基督胜于亚伦(4:l4-7章)。(6)基督所立之新约与新圣殿(8章)。(7)基督宝血之能力(9章)。(8)基督所开至圣所之新路(10:1-18)。
    2.新约信徒更美之生活(10:19-13章)。
    (1)更美之神交(10:19-25)。(2)充满的信心(11:l-40)。(3)忍耐的盼望(12:1-29)。(4)工作的爱心(13:1-25)。
    (三)分三段1.基督的身位--为神的儿子(1:l-4:13)。
    (1)神子胜于先知(1:1-4)。(2)神子胜于天使(1:5-2:18)。(3)神子胜于诸领袖(3:4-13)。
    2.基督的职务为大祭司(4:14-10:18)。
    (1)大祭司的经历(4:14-16)。(2)大祭司的资格(5:1-l0)。(3)大祭司之地位(7:1-28)。(4)大祭司的事功(8:1-10:18)。
    3.基督的百姓当如何为人(10:19-13章)。
    (1)新神交(10:19-39)。(2)新能力(11章)。(3)新生活(12-13章)。
    (四)分三段  按新约而分。
    1.新约中保之超越(1:1-7:28)。2.新约性质之完全(8:1-10:39)。3.新约效果之荣美(11章-l3章)。
    (五)分四段    基督为大祭司。
    1.大祭司的身位(1-4章)。2.大祭司的职份(5-7章)。 3.大祭司的事功(8-10:18)。4.大祭司之牺牲(10:19-13:25)。
    (六)分五段小引(1:1-4)。(1)二约之比较。(2)神子之性功。
    1.基督为祭司之根源  主完全之神人二性(1:5-2:18)。
    (1)为神子远超诸天使(1:5-14)。  劝戒:勿忽略大救恩(2:1-4)。(2)为人子与人表同情(2:5-18)。
    2.基督为祭司的目的  引人进入安息(3:1-4:13)。
    (1)引人出罪境如摩西(3:1-6)。  劝戒:勿有不信之心(3:7-19)。(2)引人入安息如约书亚(4:1-13)。
    3.基督为祭司之职份(4:14-7:28)。
    (1)属天的地位(4:14-5:10)。  劝戒:勿止步背道(5:-l0)。
    (3)大祭司之地位(7:1-28)。(4)大祭司的事功(8:1-10:18)。
    3.基督的百姓当如何为人(10:19-13章)。
    (1)新神交(10:19-39)。(2)新能力(11章)。(3)新生活(12-13章)。
    (四)分三段  按新约而分。
    1.新约中保之超越(1:1-7:28)。2.新约性质之完全(8:1-10:39)。3.新约效果之荣美(11章-l3章)。
    (五)分四段    基督为大祭司。
    1.大祭司的身位(1-4章)。2.大祭司的职份(5-7章)。3.大祭司的事功(8-10:18)。4.大祭司之牺牲(10:19-13:25)。
    (六)分五段小引(1:1一4)。(1)二约之比较。(2)神子之性功。
    1.基督为祭司之根源  主完全之神人二性(1:5-2:18)。
    (1)为神子远超诸天使(1:5-14)。  劝戒:勿忽略大救恩(2:1-4)。(2)为人子与人表同情(2:5-18)。
    2.基督为祭司的目的  引人进入安息(3:1-4:13)。
    (1)引人出罪境如摩西(3:1-6)。  劝戒:勿有不信之心(3:7-19)。(2)引人入安息如约书亚(4:1-13)。
    3.基督为祭司之职份(4:14-7:28)。
    (1)属天的地位(4:14-5:10)。  劝戒:勿止步背道(5:11-6:20)。(2)超然的班次(7:1-28)。
    4.基督为祭司的事功(8章-l0:39)。
    (1)立更美之新约(8:1-13)。(2)在更美的圣山(9:1-12)。  (3)献更美的祭物(9:13-28)。(4)有更美的效力(10:1-18)。  劝戒:勿故意犯罪(10:19-39)。
    5.基督为祭司之结果(11:1-13:17)。
    (1)充足的信心(11:1-40)。  (2)不移的盼望(12;1-13)。  劝戒:勿失去神恩(12:14-29)。(3)结果的爱心(13:1-17)结语(13:18-25)。
    (七)分六段
    1.最大的救恩(1:1-2:18)。  2.上帝的安息(3:1-4:16)。  3.至高的祭司(5:l-8:6)。  4.新约的圣所(8:7-10章)。  5.信心的道路(11:1-40)。  6.超越的生活(12:1-13:25)。
    此六段也是很连贯的,以“最大的救恩”是为预备我“得神的安息”,领进神的安息,全赖我们“至高的祭司”。此大祭司最要的事功是“在新约至圣所”里,既进入属天的圣所,自能行走那“信心的道路”,果能行此信心的道路当然必有超然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