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
八1 ~ 3 祭司必須有禮物可以獻上( 3節),並且有聖所可以獻祭。基督沒有資格使用地上的聖所,因為祂是猶大支派的後裔;因此,祂事奉的地方必須在天上,而所獻的祭就是祂自己。
八5 “樣式”。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五章40節。
八6 基督所傳達的是一個更美的約,因為它是基於更美好的應許來制定的。在第6至13節,作者把新約與“前約”(7節)作對比;那前約就是摩西律法(出一九5)。基督的血是新約的基礎,並且為所有人的罪付清了贖價(太二六28);基督徒是新約的執事(林後三6);而這新約在千禧年的時候仍然要在以色列和猶大身上應驗(如耶三一31~34的預言)。
八7~13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至34節有關新約的預言和應許,證明摩西律法的不足及其暫時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