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五章

一.分段和主要内容:希伯来书第一章强调耶稣作为神的儿子所显出来的超
越;第二章强调耶稣作为人子所显出来的超越。第一章指出神儿子高超的地位,第二章指出人子低微、受苦的地位。第三、四章借着基督与摩西的对比,显明基督的超越,并劝勉神的子民进入神所赐的安息中,正如神应许摩西叫以色列人得安息一样。基督作为大祭司的说法从第二章便开始了,“他凡事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2:17)。第三章开始一开始就提醒信徒“应当思想我们所认为使者、为大祭司的耶稣”(3:1),“他为设立他的尽忠”(3:2)。第四章末了又再一次提及基督作为大祭司的事,他乃是“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4:14),又是体恤我们软弱的大祭司(4:15)。第五章到第十章的重点在于说明耶稣作为大祭司的超越。甚至我们可以说整本希伯来书就在于指出基督作为新约的大祭司如何超越了旧约。第五章可以分为两段:1-10节为第一段,讲到基督获得作为大祭司的资格,而且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又可分为两个小段:1-4节讲作为大祭司的资格;5-10节讲基督如何符合了这些资格。11-14节为第二段,指出信徒可怜属灵的光景:信主多年,依然只能吃奶,却不能吃干粮,以致未能长大成人,得以熟练仁义的道理。

二.辅助性问题:
1, 作为大祭司要符合哪些要求?
A)首先是从人中间挑选:他必须是个人,因此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1-2节)。祭司不是审判官,高高在上,反倒是能把自己放在体谅人的地位上。唯有站在这个角度上,他才得以作大祭司。B)就着具体所作的事情来说,就是“替人办理属神的事,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1节)。礼物和赎罪祭讲到人的所是和神的所是:因着神配得敬拜和赞美,因此人要以感谢为祭献给神,这是礼物。因着人的可怜光景,有得罪神、得罪人的地方,因此要有真诚的认罪悔改(献赎罪祭)。这是在神、人之间办事不可或缺的两个最要紧的方面。C)这身份没有自取,惟有蒙神所召(4节):亚伦祭司的职分是神所设立的,人不可自取。以色列人过旷野时,可拉一党的人要篡取祭司的职分(民16:8-11),以致地开了口,把他们给吞了(民16:31-33)。

2,基督为何有资格成为大祭司?
A)他是人子:“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2:14)。“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2:17),“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2:18)。“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4:15)。B)他替人办理在神面前的事:他为“人人尝了死味”(2:9),“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2:17);“我要将你的名传与我的弟兄,在会中我要颂扬你”(2:12)。C)他蒙神拣选:神对他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5:5),“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5:6)。D)基督作为大祭司,不但符合从人间拣选大祭司的规定,更是一种大大地超越:到目前为止(1-5章),至少可以看出三个方面的超越:一是其他祭司要“为百姓和自己献祭赎罪”(5:3),只是基督没有犯罪(4:15),他不必为自己献。二是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是照亚伦的等次。亚伦是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神透过摩西所传的律法而设立的;而麦基洗德作神的祭司则是在亚伯拉罕的时期,未有律法之先就已设立了。在时间和等次上都是一种超越。三是永远为祭司。人间其他的祭司都是要死的,有时间限制,而基督则是永远为祭司。

3,面对祭司的身份,我们当如何行?
经上说我们是君尊的祭司,是神所拣选的(彼前2:9),“是奉派替人办理属神的事”(5:1)。在替人办事之先,我们是否能体谅这些人的软弱呢?在我们服事人之先,是否能在地位上有认同?还是自以为比这些人强,且以“救世主”的身份出现在这些人面前?或者我们说是在服事人,但不过是在作这些人的审判官?只会论断和定罪呢?神为我们定了一个服事的规矩:你要与你所服事的对象认同,这不是说与他们犯同样的罪,乃是认识到“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5:2)。真正的服事,是从认同开始。这便是主所走的路:他成为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2:9),“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2:11),“儿女既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2:14),“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2:17)。留意“在神的事上”及“与他的弟兄相同”之间的关系:是否得以成为“慈悲”(面对人)“忠信“(面对神)的大祭司,就在于能否凡事与弟兄相同。“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4:15),“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2:18)。

4, 希伯来书特别强调基督作为儿子的身份,这对我们有何提醒?
从第一章开始,多次提及基督作为儿子的事:“籍着他儿子晓谕我们”(1:2);“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1:5,5:5);“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儿子”(1:5);“但基督为儿子”(3:6);“神的儿子耶稣”(4:14);“他虽然为儿子”(5:8)。基督作为儿子的身份和他作为儿子的表现是一致的:神不但说“你是我的儿子”,也照样说“他要作我的子”。他为儿子的身份是借着他作儿子的表现而得以完全的。有的人有儿子的身份,但却没有尽儿子的本分,因此不完全。主耶稣既为儿子,就行儿子的职分,因此父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儿子职分的成全便是借着对父神旨意的绝对顺从。正如8节所说,“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这是真儿子的写照。第9节中说,“他既得以完全”,这不是说他原来不完全,而是说借着对苦难的顺服而把他的完全彰显出来的。今天我们作神真儿女的人,亦当学主的样式,使自己的身份“得以完全”。我们所当作的就是“顺从主”,以致受苦也在所不惜。

5,第7节的“蒙了应允”指什么?
这里所讲的乃是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的祷告。他对父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太26:39)。当时他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太26:38)。但是他还是对父说,“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26:39)。而且他再次祷告的时候,又对父说,“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必要我喝,就愿你的意旨成全”(太26:42)。当时他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天父是有能力免去他的死的,但作为神儿子的耶稣,在他的虔诚里他更愿父的意旨成全,以致这个更美的心愿蒙了应允。所以这里的蒙了应允不是指不死,而是指照父的旨意成全了。

6 ,12-14节对基督徒生命的成长有何提醒?
A)神的心意很清楚:基督徒应当成长,而且要长大成人,不得一直作属灵的婴孩。B)人不能停留在吃奶的阶段,却不能吃干粮。吃奶的基督徒表现在:B1)只能领受恩惠,却不背十字架跟随主;B2)只能神为他作事,却不能让他服事主;B3)只能别人服事他,他却不服事别人;B4)只能听道时有领受,自己读经依然不明白,B5)只能吃喝别人嚼过的,未能真正来到神面前;B6)只能读属灵书,不能读圣经。C)心窍是需要练习的,才得以通达。属灵的事情也是要一点一滴地积累、操练出来的。惟有如此才得以长大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