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
基督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作祭司的(七1-28)
麦基洗德预表基督(七1-3)
七1 1这麦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长远为祭司的,他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就迎接他,给他祝福。
七2 2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给他。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3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
这件事在《创世记》十四章有记载,四王与五王作战以后,埃布尔兰听见他侄儿(原文是弟兄)被四王掳去,就率领他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三百一十八人,把罗得抢救回来(创十四14)。很多人不相信,四王竟被亚伯拉罕打败了;但我们相信。因为基甸的军队只有三百人,神既能将米甸和全军交在基甸的手里,;当然也可以借着亚伯拉罕打败四王。
抢回罗得后,其实是所多玛王出来迎接亚伯拉罕。不过这不是他的重点。重点是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创十四17、18)这些饼和酒是甚么意思?在这里都不去谈。重要的是麦基洗德是撒冷(耶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
在《圣经》里,以色列没有这样的事情,既是王,又是祭司。台湾是五权分立,五权宪法;在西方民主国家是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以色列是宗教和行政二权分立。原本摩西是拥有二权的,后来渐渐地行政权在摩西手中,宗教权移转到祭司亚伦手里。
《历代志下》二十六章16-18节,乌西雅王和祭司亚撒利雅有个对抗,「他既强盛,就心高气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华他的神,进耶和华的殿,要在香坛上烧香。祭司亚撒利雅率领耶和华勇敢的祭司八十人,跟随他进去,他们就阻挡乌西雅王,对他说:『乌西雅啊,给耶和华烧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亚伦子孙承接圣职祭司的事,你出圣殿吧,因为你犯了罪!你行这事,耶和华神必不使你得荣耀。』」祭司的权力和国王的权力不是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以色列的历史上,甚么时候出过这样的一个人物?没有。如果有的话,就是这里引的《诗篇》一一○篇1、4节,「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这个人既是祭司,又是君王。还有《撒迦利亚书》六章13节有个应许,在将来大祭司乔舒亚要变成戴维的后裔,「祂要建造耶和华的殿,并担负尊荣,坐在位上掌王权;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两职之间筹定和平。」
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给他
后来,麦基洗德给亚伯拉罕祝福,亚伯拉罕又把自己得来的十分之一给他(创十四19、20[1])。
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麦基洗德的意思就是「仁义王」、「公义王」;他又在撒冷作王,意思是「平安王」。
要有平安,就要有公义;意思就是「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的意思。凡事行得正直、公义,就有平安。《诗篇》七十二篇3、7节,《杰里迈亚书》二十三章5、6节,三十三章15、16节[2],都讲到有公义,才会有平安。因此,人间没有平安。因为我们行得不义。我们在神眼中是可咒诅的,所以他的震怒常在我们身上。是靠着耶稣的救恩,我们才能穿上义袍,享受到神赐的平安。
《以弗所书》四章14节,「因祂使我们和睦(原文是:因祂是我们的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神对人公义的要求,我们的主耶稣为我们成就了,从祂而来的平安就给了我们。
撒冷王麦基洗德是充满公义的,他把平安也带给人。
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
这里开始讲麦基洗德的伟大,这我们也要再想想看了。有人说,麦基洗德是《旧约》里的耶稣。也有人说,他是哪个有名的人物。这些答案都是错的。因为,《圣经》讲得很清楚,道成肉身只有一次。麦基洗德更不是天使或哪个特殊的人物,他只是一个预表耶稣的人。可以说,摩西在写《创世记》的时候,圣灵就留下了一个伏笔,让后来的《希伯来书》的作者可以大大的发挥。《圣经》上没有讲麦基洗德的父和母,也没也记载他的族谱,或他的生、他的死,这恰好可以预表耶稣。
《创世记》有个特点,重要的人一定写家谱。以家谱为骨干,来作为发挥。不管是该隐或塞特,都有记载家谱。假如麦基洗德是这么重要、伟大的人,既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又为亚伯拉罕祝福,按《创世记》的习惯,应该记有他的家谱。但他跟中国的鬼谷子一样,神龙不见首尾。《诗篇》一一○篇同样非常稀奇。那是个极伟大的人物,但我们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谁。
我们看到《希伯来书》才知道,神当初故意让摩西不记载他的家谱,是有他的意义,目的为了要《希伯来书》的作者告诉我们:「这人预表耶稣。」事实上,他有父,有母,有家谱,有生之始,有命之终。他跟你我一样,都是需要上帝拯救的人。但是因着《圣经》没有记他的生死,就好像上帝的儿子耶稣一样,是永恒的。
反之,亚伦和亚伦的后裔,都是有生,有死的,他们也都有他们的家谱。
麦基洗德比亚伯拉罕伟大(七4-7)
七4 4你们想一想,先祖亚伯拉罕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这人是何等尊贵哩!
亚伯拉罕已经很尊贵了。他是神的朋友(雅二23;赛四十一8;代下二十7[3]);他也是以色列人的祖宗(赛五十一2)。亚伯拉罕已经是最大的人物了。在《旧约圣经》里面,犹太人里面,惟亚伯拉罕、摩西、戴维三人为最重要。就祖先来讲,亚伯拉罕真是尊贵。前面讲过,耶稣比摩西更配得尊荣;他是造物主,摩西只是受造物。这里讲到亚伯拉罕的尊贵,还不及麦基洗德;而耶稣的尊贵正像麦基洗德。
亚伯拉罕将自己的十分之一给他。如果奉献的对象是上帝的话,那就等于麦基洗德是上帝了。
七5 5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虽是从亚伯拉罕身(原文是腰)中生的,还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利未子孙
利未支派中的亚伦家成为祭司(出二十八1);其余的利未子孙就成为助祭者(民三5-13)。利未人是特别的,他们没有得到地(申十8、9,十八1、2),也不置产业;他们的生活是从百姓的十分之一中得到(利二十七30-33;民十八21、24)。百姓把最好的十分之一给利未人;利未人又把最好的十分之一给祭司(民十八26-28;尼十38、39),这是上帝的规定。虽然他们是兄弟。
七6 6独有麦基洗德,不与他们同谱,倒收纳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为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
麦基洗德呢?麦基洗德不跟他们同谱,还收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好像亚伯拉罕要把东西献给上帝。麦基洗德为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好像上帝祝福亚伯拉罕一样。这都在讲到麦基洗德的尊贵。
七7 7从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这是驳不倒的理。
大致而言,是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像艾萨克祝福雅各布(创二十七),雅各布祝福他的众子(创四十八、四十九 ),摩西祝福众支派(申三十三)。
但例外的,也是有的。小的祝福大的:雅各布祝福法老王(创四十七7),约押祝福戴维王(撒下十四22),王的臣仆祝福戴维王(王上一47),百姓为所罗门祝福(王上八66)。
但这些例外并不是很重要;作者重点在讲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这是很正确的。
麦基洗德比亚伦、利未等祭司的等次高(七8-14)
七8 8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
而且收十分之一的,比那十分之一的大。
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
这里是利未人。他们收百姓的十分之一;但他们都死了。
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
那里是指麦基洗德。他收十分之一,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圣经》上没有直接这句话。但是所表现出来的就是「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来七2),没有看到《圣经》上记载他的死,就以此作为「他是活的」,他不像利未人会死,也就是麦基洗德的祭司等次会一直存下去。
七9、10 9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借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10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原文是:腰)中。
这讲得也点复杂,意思以色列当中有一个支派高级一点,就是利未支派。这比较高级的支派在他先祖亚伯拉罕的腰里(当然,这中间差了几代),当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的时候,利未也就已经奉献了。也就是麦基洗德接受利未人给他的奉献,他的身分比利未的祭司等次高。
亚伯拉罕代表利未人献祭了,就好像雅各布和以扫代表以色列人(创三十二28)和以东人(创三十六1)的两个族一样。
七11 11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亚伦的等次呢?
这里讲的事,我们听起来好像刚好自打嘴巴。作者在讲:神不会做多余的事。如果利未的祭司职任是好的的话,就不必再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照麦基洗德的等次。
这些看似多余的话,是在告诉我们:麦基洗德的等次比亚伦的等次,地位高得多。也就是麦基洗德的等次的耶稣比亚伦的等次的祭司高得多。
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
这是在出埃及时候发生的。一方面他们领受律法,一方面他们领受了祭司的职任。你领受了律法,若照着律法去行,会得神的祝福。所以要有祭司的职任,帮你献感恩祭、平安祭;你没有领受律法,违背律法,犯罪了,会惹神的愤怒。所以就要有祭司的职任,帮你献赎罪祭、赎愆祭。所以,律法一定会带来祭司的职任献祭。可是,这样的献祭已经不完全了。所献的感谢祭不完全,因为以色列人无恩可感,他们在上帝的震怒下被定罪了。所献的赎罪祭也无效,因为一直重复地在献。当然,形式上的预表还是有效的,否则牛羊有甚么感谢或除罪的功效呢?只是上帝的话这样说,他们这样做就好。
亚伯拉罕代表利未献过祭了。利未这个职分一定不完全,否则《圣经》为何要讲一个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呢?
七12 12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
既然要麦基洗德来代替利未。律法也必须更改,这是指献祭的事(利未记的律法)必须更改。因为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可改变。
献祭的事必须更改,从底下的话来讲,就是必须废掉(来七18)。我们今天再不献祭了,因为耶稣献上一次就够了。
七13 13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
这话,就是刚刚引的《诗篇》一一○篇。《诗篇》一一○篇所指的人不是利未支派,是戴维的支派,就是犹大的支派。但是戴维或说犹大的支派从来没有一个人做过祭司,伺候过祭坛。
犹大支派的戴维和所罗门是献过祭(撒下六13,二十四25;王上三4,八62-64),但那个献祭是个人的祭,不是这里所讲的伺候祭坛——长期地替百姓和众人献祭。《圣经》没有说,只有祭司能献祭。所以,扫罗献祭不是罪;但他不出于信心,为保住王位勉强献祭,就是罪,这是不为神喜悦的。
七14 14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但这支派,摩西并没有提到祭司。
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
犹大支派会出救主(创四十九9、10;赛十一1-5;弥五2)。
「出来」,是一个很强烈的字眼,在《旧约》七十译本很多地方都有预言到我们的主是从犹大支派出来、出现,像:
《民数记》二十四章17节,「有星要出于雅各布,有杖要兴于以色列。」这星要出现在以色列人当中,掌大权。这出来是很光明的,而且声势浩大。
另外,《玛拉基书》四章2节,「但向你们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义的日头出现,其光线(原文是:翅膀)有医治之能。你们必出来跳跃如圈里的肥犊。」我们的主从犹大出来,就好像太阳出来时的光芒大现。
《以西结书》二十九章21节,「当那日,我必使以色列家的角发生……。」「角」,就是「力量」;「发生」,就是「出现」。以色列会有力量。那力量将会出现。
《杰里迈亚书》二十三章5-6节,「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给戴维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这「兴起」,也是这里的「出来」。
我们的主是从犹大支派出来,好像星星、太阳出来一样。
基督超越利未祭司(七15-28)
七15 15倘若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来,我的话更是显而易见的了。
亚伦支派能够做的祭司工作都撇在一旁了,需要的祭司是像麦基洗德的样式;也就是像神儿子的样式——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的样式;也就是有神的样式,能够领受百姓所献的十分之一。我们的主不是像利未等次的祭司,而是像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是有上帝生命的祭司,是领受人家的奉献,是给人家祝福的,是兼王和祭司于一身的,是有永恒生命的。
七16 16祂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原文是:不能毁坏)之生命的大能;
祂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
耶稣成为祭司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也就是不是照着血统传下来的。在《旧约》的时候,成为祭司的是指利未支派中亚伦的血统。但是《圣经》里面也一贯地指出,耶稣作祭司不是血统上的事;因为「血统」和「血肉」这个字,也一贯地是指「软弱」。《马太福音》二十六章41节,「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
《约翰福音》一章13节,「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情欲」就是「肉体」。
《约翰福音》三章6节,「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肉体只能生肉体,不能生神的儿女。
《约翰福音》六章63节,「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相对的,灵才是有益的。
《约翰福音》八章15节,「你们是以外貌判断人,我却不判断人。」《哥林多后书》五章16节,「不凭着外貌认人了。」「外貌」的原文,就是「肉体」。
肉体是无用的,但肉体有灵就有用。《使徒行传》二章17节,「神说,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你们的少年人要见异象,老年人要作异梦。」「血气」的原文,就是「肉」。肉里面有灵了,就成为神的儿女,像我们今天一样可以服事神了。
《罗马书》二章28节,「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
《罗马书》三章20节,「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血气」,就是「肉体」。
讲到属肉体的是不好的,最多的是在《罗马书》七章。5节,「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18节,「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24节,「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25节,「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罗马书》八章3-9节,「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基本上肉体是正面的,因为是上帝造的;但堕落以后,肉体是负面的,因为它更加成为我们抵挡上帝的一个工具。最后,它还是可以成为正面的:如果这肉体是被圣灵来充满、使用、在生活中能够体贴圣灵的话,它就可以活了。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都不是说,体贴肉体就会死。体贴的意思是非常看重这东西,意念都在这上面,以致被这东西所辖制。我们希望我们的肉体是被圣灵引导的,是服事上帝的工具。后面到了《哥林多前书》一章29节,「使一切有血气的(原文是:一切有肉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因为,受造的怎能在造物主的面前成就一切呢?有的时候也讲到,肉体是堕落的工具,更不能在神面前自夸,不管你行得多好。
《哥林多后书》一章17节,保罗说:「我所起的意,岂是从情欲起的,叫我忽是忽非吗?」
《哥林多后书》一章2、3节,「有人以为我是凭着血气行事,我也以为必须用勇敢待这等人;求你们不要叫我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有这样的勇敢,因为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我们是有心脏、有肺,但不能凭着这些来作战。
《加拉太书》一章16节,「既然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祂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加拉太书》二章20节,「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如果要在肉身活,必须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没有信、没有灵,在肉体中活着,也是死的。我们的救恩不是靠肉体成全的。所以不是靠肉体的努力,而是靠圣灵的。
我们现在是得自由了,《加拉太书》五章13节,「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
乃是照无穷(原文是:不能毁坏)之生命的大能
回到《希伯来书》七章16节,耶稣成为祭司,不是照肉体上是属亚伦的,祂不是凭自己在做事;乃是凭着无穷之生命的大能。「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就是上帝,就是灵。耶稣从出生开始,就是靠着圣灵的大能,而不是靠着自己。祂的出生、受洗、赶鬼、复活(罗八11),都是靠着圣灵。《罗马书》八章11节,「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耶稣一切的工作都是照着无穷之生命的大能。血肉的生命不是无穷的生命;血肉的生命只有软弱,且会毁坏,更谈不上大能。这都有永恒的意思,如同麦基洗德虽然是人,但他所预表的就是有无穷生命的耶稣。
所以,这里把耶稣的神性、人性都提到了。人性,祂是犹大支派的;神性,祂是麦基洗德等次的。
七17 17因为有给祂作见证的说:「祢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再一次引《诗篇》一一○篇。因为有给他做见证的说:「祢这祭司的工作是永远有效的。」
七18、19 18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19(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
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
「先前的条例」,就是献祭的条例。这里要废掉的部分,纯粹是指祭祀的仪式。也就是,律法有关祭祀的条例,要废掉;其它的,都要成全的。
《马太福音》五章17、18节,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罗马书》十三章8-10节讲到,「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耶稣在十字架上完全了律法;祂赐下了圣灵,使我们也能够遵行律法上的话。这遵行是从上帝的爱而来的。所以,爱完全了律法。
律法原来一无所成
这话也是对的。包括十诫,如果我们凭着肉体要去完成的话,律法只是定我们的罪,对我们不能有任何的拯救。
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
律法一无所成,但可以引进一个更美的指望。这是指《新约》比《旧约》更好。《旧约》、《新约》原则上是一致的,都是上帝救人、带领人的一个方法。只是《旧约》的时候,还没有道成肉身,耶稣还没有死,圣灵还没有具体的、丰富的来,所以《旧约》预表的成分是比较多的。《新约》则可以更多的经历。
一个废掉的东西能引进一个更美的指望吗?通常我们很喜欢的东西若废掉了,不一定能引进一个更美的指望,有的时候反而是叫我们绝望。也许有的时候,某个人要用某个方式叫教会增长,后来多试几次,就没有盼望了,于是不用了。不用试那么多次,一个就可以了。因为,所有不在耶稣里的东西都会废掉。但希望这些废掉让我们有一个正确的盼望。这正确的指望就是耶稣基督。
也有些到莫斯科的宣教士说,十年前瓦解后的俄罗斯就是这样,没有希望。你传甚么,他都接受。他们的这些一无所成的政治理想,虽然废掉了,却也引进他们一个更大的盼望——就是信靠耶稣。当然,就俄国而言,也可以引进很多假宗教。只是,我们要强调的是,那不能成就的东西,是叫我们能够产生一个更美的指望。
更美,或更伟大,更好。耶稣跟天使、摩西的先知职分、利未、亚伦等次的祭司比,耶稣做成的更美。这更美就是完全、能够持续,而且一直到底的。
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
「进到神面前」的「进」跟「近」是一致的。《创世记》十八章23节,「亚伯拉罕近前来,说:『无论善恶,你都要剿灭吗?』」亚伯拉罕向神祷告,就近到神的面前,为所多玛和蛾摩拉求。这有一点像大祭司到施恩座前求,也有点像我们可以坦然无惧的到祂面前求。献祭的时候、祷告的时候,都应该是进到神面前。可是,在《以赛亚书》神却说,我的百姓他们口里亲近,心却是非常远的。二十九章13节,「主说,因为这百姓亲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五十八章2节,「他们天天寻求我,乐意明白我的道,好像行义的国民,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喜悦亲近神。」
《何西阿书》十二章6节,「所以你当归向你的神,谨守仁爱、公平,常常等候你的神。」归向和等候,就是你真实的在亲近祂、盼望祂、渴慕祂。
《西番雅书》三章2节,以色列人或耶路撒冷的特点是:「她不听从命令,不领受训诲;不倚靠耶和华,不亲近她的神。」这些也都是我们老亚当的特点:躲避神、远离神。
《诗篇》一四八篇14节,「祂将祂百姓的角高举,因此祂(或译作:祂使)一切圣民以色列人,就是与祂相近的百姓,都赞美祂!你们要赞美耶和华!」
看到这些,我们真的是应该反省。我们喜欢亲近神吗?我们喜欢到祂面前吗?恐怕我们更多的问题是「甚么叫做亲近神?」因为神是灵,摸不到,看不到;我们实在是不知道甚么叫做亲近神,甚么叫做跟神最近。并不是到至圣所,或到西乃山底下,或到教会,也不是你去参加甚么「耶稣的脚踪」,就跟神很近。当然,历史让我们觉得有一些感动。或许到圣殿里、教会里,或参加一个特会,你会特别觉得亲近神。恐怕这不是真的亲近神,因为那只是肉体的感觉。亲近神、敬拜神,都是凭着圣灵的,都要在灵和真理里,都要在信心里、在主的话里,都要在十字架里。到祂面前,与时间、地点无关。最基本的是信心,是凭着耶稣基督的作为、神作为的一种相信。因此,我们无时无处不亲近神:不仅主日,不仅剥饼的时候,亲近神;且每天、每分每秒都要亲近神;不仅在教会里亲近神,就是在狮子坑里、火窑里也亲近神。这就叫信心。这是无法解释的,如果你是属肉体的人,再解释一万遍也无用。肉体亲近,就是凭感觉。属灵的亲近,就是凭上帝的话。
也就是说,所有以前到神面前的办法,都不是办法。那些办法只是一个预表。我们也可以说,今天所有的读经祷告,或圣餐,或敬拜赞美,也不是办法,也都没有用。这同样可以流于形式,像《以赛亚书》说的,「这百姓亲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心不是亲近上帝的。不肯走十字架的道路,不愿意信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成就的一切,就是在远离祂。
这里,实在不只在讲到救恩。当然这救恩的应用是,我们在生活中是觉得活在神的面前,是活在光中,是背起十字架在跟随主。还是我们根本没有这样的想法,没有这样的认识。
讲这么的多,就是在讲有一个按着麦基洗德为等次的祭司,比亚伦高太多了。耶稣就是这样子。高太多,恐怕还不是我们要关心的,而是耶稣或按着麦基洗德为等次的祭司,可以有效的让我们的罪得到脱落,有效的让我们到祂面前得到一切祝福,有效的让我们直接到神的面前。
七20、21 20再者,耶稣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21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祂的对祂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祢是永远为祭司。」
这里不断地重复讲到耶稣不是不起誓立的,或耶稣是起誓立的,重点是强调耶稣这祭司的绝对有效。跟前面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和起誓是一样的,必定会实现。
耶稣作祭司,是上帝起誓的,因此这件事就必定能够成就。因为,主起了誓决不后悔,所以,耶稣是永远为祭司。
后悔
神会不会后悔?《圣经》当然有神后悔了的字眼。
《塞缪尔记上》十五章11节,神向塞缪尔说:「『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因为他转去不跟从我,不遵守我的命令。』塞缪尔便甚忧愁,终夜哀求耶和华,」十五章29节,塞缪尔对扫罗说:「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说谎,也不致后悔,因为他迥非世人,决不后悔。」又信誓旦旦的说不后悔,又说后悔了,这是甚么意思?这是拟人化的写法,是我们解经时应该灵活应用的地方。当耶和华对扫罗后悔的时候,祂是真的难过。从人这边来看,祂改变了。从人这边来看,每转个弯,不管转得多大,在神那边来讲,这都是祂原先的计划,只是我们人不知道;我们仅能就我们看得到的部分,说神立扫罗为王,然后扫罗的败坏让祂后悔了。所以,十五章11节,是从我们人这边来看,神后悔了。十五章29节,神决不后悔,这是指祂神性的部分;或说,从神这边来看。
上帝的后悔
是从我们人这边来看。从神那边来看,在祂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一17)。
坏的后悔
《创世记》六章6节,「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
《士师记》二章18节,「耶和华为他们兴吉士师,就与那士师同在,士师在世的一切日子,耶和华拯救他们脱离仇敌的手。他们因受欺压扰害,就哀声叹气,所以耶和华后悔了。」
好的后悔
《出埃及记》三十二章14节,因为摩西的祷告,「于是耶和华后悔,不把所说的祸降与祂的百姓。」
《塞缪尔记下》二十四章16节,「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要灭城的时候,耶和华后悔,就不降这灾了,吩咐灭民的天使说:『够了,住手吧!』那时耶和华的使者在耶布斯人亚劳拿的禾场那里。」
《杰里迈亚书》十八章8节,「我所说的那一邦若是转意离开他们的恶,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
《阿摩司书》七章2、3节,「蝗虫吃尽那地的青物,我就说:『主耶和华啊,求你赦免;因为雅各布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耶和华就后悔说:『这灾可以免了。』」
这些地方都讲到,上帝会后悔。有的是好的后悔;有的是坏的后悔。所谓好的后悔就是,本来要降的灾,现在不降了,例如摩西祷告,或尼尼微城的人悔改;所谓坏的后悔,例如神后悔立扫罗作王,神后悔造人。
上帝的不后悔
《以西结书》二十四章14节,「我耶和华说过的必定成就,必照话而行,必不返回,必不顾惜,也不后悔。人必照你的举动行为审判你。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何西阿书》十三章14节,「在我眼前绝无后悔之事。」
这些地方都讲到上帝不后悔。
主起了誓决不后悔,祢是永远为祭司
耶稣是永远为祭司,就跟亚伯拉罕蒙祝福一样,是神决不后悔的事情。
七22 22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
前面有更美的指望,这里有更美的约,都是《新约》和《旧约》的对比。当然,不是《旧约》没有人得救。《新约》和《旧约》本质没有不一样,但就实现的程度来讲,《新约》是更美的。这里是要叫人脱离犹太教的影子和色彩。
「约」的另一个意思,就是「遗嘱」、「遗命」(后面九16、17,十一22会看到),也就是单方面的,祂要怎么立,就怎么立。
这里的「中保」,是指「保证人」;不是八章6节,和九章15节,和十二章24节的「中保」。那里的「中保」,又叫「中间人」,就像「中介」一样。「中介」,只是中间人,把买方、卖方拉在一起,不能保证交易一定会成功。《圣经》里有这样的中保,耶稣也是这样的中保。但是,这里所讲的中保是保证,不仅把你们两个拉近,而且是保证永远的拉近。摩西也是一个中间人,但摩西不能作保证人。《加拉太书》三章19节,「这样说来,律法是为甚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讲到颁布律法的时候,摩西只是一个中间人,他不能保证以色列人一定会实现他们说的话:「我们都会遵守。」(出二十四7)这只有耶酥能做到。
七23 23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
在以色列的历史或观点里,第一个他们最荣幸的事,就是唯有他们有《五经》,有「上帝的律法」。得到上帝的律法,是有福的;遵守上帝的律法,就是更大的福气。以色列人若遵守上帝的律法,他们就是最有福气的民族。可是,上帝的律法也可以成为一件很恐怖的事。也就是当以色列人不遵守上帝的律法,就会有很多的祸患临到他们。
以前,以色列人觉得他们大体上都能遵守;但是上帝是这么圣洁,所以有一些地方没有遵守,也会造成很大的祸患。所以,第二个荣幸的事情,就是上帝给他们一个祭司献祭的制度,如果他们小规模的违背律法,献上赎罪的祭,就可罪得赦免;如果遵守律法,献上感恩的祭,也是福上加福。所以,祭司一方面可以献礼物,让他们恩上加恩,福上加福;另一方面可以献赎罪祭,也让他们的祸患得以避免。这是犹太人最得意的事。因为,这世界只有他们有这种蒙福的制度。
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
以色列人可以很清楚的跟所有的外邦人说:「我们的祭司,从亚伦开始,一代一代的传下来。他们在世人的面前,清清楚楚、有凭有据的展示:我们是一个有福的民族。」。以色列人以祭司的世袭制度自豪,如同我们中国人也以至圣先师孔子的第几代子孙自豪一般。可是,《希伯来书》这里的观点,就把完全且残酷的、一针见血的推翻了这个信念。
这制度因为有死阻隔
作者说:「你们怎么有这么多的祭司,而不是一个?因为,人终会一死,既不能长久,就需要一代一代的传下来。」「为甚么你们的祭司会死呢?因为,祭司也有罪。所谓,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一代一代的传下来,不但不是这制度良好的见证,而且是不好的见证——连祭司都要死,因为罪没有得到赦免,所以要他的儿子一代一代的继承下去。这纯粹只是一种预表的作用。固然我们知道这制度的本身不能赎罪,但是《旧约》的人愿意信靠顺服上帝,也是可以得救的。
祭司的数目越多,越表示他们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如果只有一位,祂虽然死了,但祂的死是救赎的死,且祂从死里复活了。
到七十年,圣殿全毁。一般,犹太人认为他们有八十三位大祭司。从这里来看,这时的圣殿大概还没有毁掉。若圣殿已毁了,作者更可借题发挥,说:历史也证实地上的祭司终有废掉的一天。
七24 24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祂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
跟一代一代更换的祭司制度相对的,就是这位永远常存的——祂是照着麦基洗德等次为祭司的,祂祭司的职任是永不更换的。祂的死是代赎的死,但祂的复活是永远的活着。祂有永恒的生命,因为祂是神的儿子。祂是犹大支派出来的,不是必死的人作祭司的。祂是起誓立的,不像众祭司不是起誓立的。
祂祭司的职任是永不更换的,有两重的意思:一个是,祂一次上十字架就作成了,不像大祭司是不断的重复在做,所以祂不需要第二次。另一个意思是,祂一次做的,一直有效。就好像感冒了去看医生,不是天天都要看这个医生,才代表这个医生好。天天到那家餐馆吃饭,表示那家餐馆的厨艺好,服务好。可是,如果是治病的事,天天要看医生,就表示那医生的医术不好,没有治好你的病。我们总是希望一次就药到病除,永絶后患。就好比补习班的广告要好,必须保证你补了一年,第二年就考上,而不是年年补。但是,亚伦等次的大祭司是千年来一直在继续,这表示这样的祭司没有果效。
七25 25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
耶稣是不需要更换的,祂的效果在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
当亚当、夏娃被赶出去伊甸园以后,重返伊甸园的路是断掉的,有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在那里拦阻;也就是人的罪,让人没有办法回到神的面前。人到神那里的路絶了,当然就只有靠神道成肉身,到人这里来;借着祂,人再能到神的面前。
祂都能拯救到底
我们也一再的讲神对我们的拯救:脱离死亡,脱离罪恶,脱离撒但和脱离一切负面的东西;总之,这一切都是基于脱离上帝的愤怒。我们在震怒的上帝的手下。这一点,现在的神学家、牧者、神学生、基督徒,通常都不太会去想。但一些好的神学家,包括奥古斯丁、加尔文、马丁路德都讲得很清楚,实在魔鬼不可畏,地狱不可怕,唯上帝的震怒才是最可畏的。事实上,若不是上帝的震怒,地狱和魔鬼也不会有的。而上帝的这个震怒,非得有耶稣的十字架来救我们脱离不可。祂能拯救我们到底,也就是能够永远的拯救。像《哥林多后书》一章10节,「祂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祂将来还要救我们。」这个拯救也不是负面的、或消极的救我们脱离上帝的震怒,或疾病、罪恶……等等;这个拯救包括正面的救我们出黑暗入奇妙的光明(彼前二9),且积极的得到健壮。
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让我们希奇的是,耶稣不仅是救我们脱离各样的患难、羞辱、软弱和死亡,赐各样的恩典、荣耀、永恒的生命和健壮给我们。但是,这里居然用一个字「祈求」来表达耶稣的救恩,而这个字我们觉得力量太弱,涵盖性太少了。耶稣的拯救,应该是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承受刑罚,应该是他在高天之上,救我们脱离各样的患难;怎么会是为我们祈求而已呢?
我想这是在指耶稣复活以后的工作。这个复活以后的工作,跟祂复活之前的工作和在十字架上的代赎,是连在一起的。祂拯救的工作,固然因着祂的死完成了,但是就我们人的经验来讲,我们一代代、一天天都需要我们的主为我们祈求,包括耶稣求神宽恕我们、搭救我们、保守我们、更新我们,把我们带到荣耀里。祈求是建立在祂已经做成的工作;因为祂做成了这样的工作,得到天父的喜悦,也有足够的美善,可以让神听祂为我们的祷告,来拯救我们。
这祈求当然是圣灵黙示的,我们不能说有任何的贫乏或不足。把它跟整个耶稣的救恩连在一起,就是借着耶稣的祷告,神把已经做成的救恩,实现在我们每天的生活中。这不但不贫乏,而且也很贴切。
《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1-32节,耶稣就曾经为彼得祈求:「西门,西门,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这祈求当然是建立在耶稣代赎的工作上。
《约翰福音》十七章11、15、17、20-23节,都有讲到耶稣替门徒求:11节,「圣父啊,求祢因祢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求圣父。15节,「只求祢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或译:脱离罪恶)。」17节,「求祢用真理使他们成圣,祢的道就是真理。」20-23节,「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祢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这些天父会听,天父会答应,都因着耶稣在十字架上的代赎。
耶稣的祈求和拯救是连在一起的。这一点在神学、伦理、基督徒生活和牧会的时候,可以多多的强调。我们不大强调这一点——;偶尔诗歌会提一下。耶稣在替我们祈求,是救恩的一个很奇妙的表达方式。一方面,好像是指着我们仍然在那样大的软弱和罪恶中,连自己向上帝祷告都不会,需要耶稣为我们祷告。而耶稣的祈求有那么奇妙的功效,因为这是建立在祂在十字架上所做成的工作。
七26 26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
这位大祭司的特点:必须是绝对圣洁、良善的,天父才会喜悦;又必须绝对跟罪人认同的,罪人才会跟祂倾心吐意、跟祂相连。我们姑且用老师、医生来讲,我们会希望有一位很宠我们的老师或医生。我们交不交作业,都是A;我们吃不吃药、忌不忌嘴,都保我健康。但这样我们大概甚么也学不会,健康也得不到,因为我们有那惰性。
我们大祭司的条件,一方面好像是我们需要的,一方面好像又是我们不要的。「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其实最后两句就已经把我们拒绝这样的大祭司理由讲出来了,祂是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祂高高在上,不知民间疾苦;不知我们这些在罪恶中的凡夫俗子。祂的要求,祂的圣洁、善良,让我们望洋兴叹,望尘莫及。如果我们的救赎主、中保,不是绝对的良善,甚至祂不是绝对的神,整个的救恩就没有。问题是这位絶对圣洁、良善的神会不会离我们太远了?
《希伯来书》是很深的神学,但跟我们的牧会、基督徒的生活、伦理是息息相关的。耶稣跟你亲不亲?你有没有一个朋友,甚么话都可以跟祂讲?有的时候,我看到一些孩子跟父母还可以像朋友这样,是很稀奇的。我在教会里看到,通常孩子出事,最慢知道的就是父母,包括吸毒、强盗、同居、跟人有不正当的性关系、同性恋……;这些都超过我们所能想象的,他会不会跟他父母讲?或跟班上的风纪股长讲?或跟最属灵的辅导讲?
假如我们是辅导、是父母,我们很希望我们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各方面都很好的;但我们也不希望我们的这些,让罪人觉得他不能跟我们讲他的坏。我们怎么持守我们的良善,另一方面又让罪人愿意亲近我们,跟我们倾诉,使我们成为他的帮助呢?这问题非常容易解决,就是我们始终要记得我们是因信称义,或我们是蒙恩的罪人,不要叫这些在罪中的人以为我们是多么的神圣不可侵犯,其实我们跟他们有一样的性情,只是我们是蒙了怜悯的。我们要学习谦卑;如此,我们就可以帮助别人。
但是耶稣不是罪人,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以前就非常小心的告诉我们,祂凡事受过试探,但没有犯罪,好叫我们这些人可以大得勉励。我们有个激励,就是我们可以把这些困难、痛苦告诉耶稣。这是我们的责任,如果我们不认识这位上帝,不认识这位耶稣的话,祂对我们的帮助是隔一层的。就好像你觉得你的医生医术、医道很好,但你跟他你又吃糖了,他就辟哩啪拉的骂了一堆:「我用最大的耐心、最好的要来医你,结果你还不领情;我还要医你吗?你滚吧。」没有办法帮助我们。
老师也是一样,我们希望我们不是一个放水的老师,我们有最严格、最高的标准。现在教会一直在放水,那不是基督教,而是一种没有盼望的堕落。我们希望我们止于至善,一丝不茍的在遵行;但是我们又希望我们叫那还没有死的罪人,因着信靠这位有极怜悯、高过诸天,且从高天到人间,甚至降到阴间来救我们的主,得到帮助。我们得有这样的信心,我们得求圣灵帮助我们,让我们有这样诉说、传讲的能力,好叫人愿意去耶稣那里。
作者先讲到耶稣崇高的部分,这样对上帝来讲,祂的死才有功效。对我们来讲,也是一样。我们还是希望一位好老师,而不是处处放水的老师;一位好医生,不是我们要吃甚么,做甚么都可以的医生。以此类推,各个行业要帮助我们的,我们都希望他是最棒、最好的。
圣洁
「圣洁」的意思就是独特。在耶稣的身上,指两方面:一个就是祂没有罪;另一个是祂对上帝是绝对的忠诚。《使徒行传》二章27节,「因祢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祢的圣者见朽坏。」从上下文来看,这「圣」是指祂的「没有罪」。《使徒行传》十三章35节,「又有一篇上说:『你必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从上下文来看,这「圣」是指祂的「忠诚」。
无邪恶
「无邪恶」,表示祂在道德方面的美好;跟「圣洁」也有重迭的地方。
无玷污
「无玷污」,表示祂在宗教法规、礼仪方面没有任何的差错。
《利未记》二十一章17-23节讲到,利未人必须是没有残疾的。这不是《旧约》歧视有残疾的人,而是一个预表,因为《旧约》的人比较鲁钝一点,需要用外表看得到的完整、没有残疾来让人知道,上帝要的是最好的——也就是我们的心是全然归向祂。
另外,《利未记》二十一章1节,「祭司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因为,死人会使人不洁净。
办丧事会使你不洁净。《民数记》十九章11、14节,「摸了人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人死在帐棚里的条例乃是这样,凡进那帐棚的,和一切在帐棚里的,都必七天不洁净。」
祭司只有至近的亲属死了,才可以去办这丧事。《利未祭》二十一章2、3节,「除非为他骨肉之亲的父母、儿女、弟兄,和未曾出嫁作处女的姊妹,才可以沾染自己。」
而大祭司,任何情形下,再大的亲属死了,才也不可以去办。《利未祭》二十一章10、11节,「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挨近死尸,也不可为父母沾染自己。」
所有仪式上的不洁,耶稣通通都没有。
远离罪人
「远离罪人」这句话让我们很害怕。这不是说祂不理罪人,而是讲到祂是没有罪的,祂与罪人是绝对分别的。
一个相反的经文就是《哥林多后书》五章21节,「神使那无罪(无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
也跟试探有关系。《希伯来书》四章15节,「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
高过诸天的
「高过诸天」,讲到祂的崇高。
原是与我们合宜的
这样的大祭司对上帝是合宜的。但经文中没有强调上帝的这一方面,因为大家都知道,理所当然的,上帝要的是这样的一位祭司;免得大祭司自己是泥菩萨而已。
另外,对我们也是合宜的。因为我们需要的是最良善、绝对良善的救主。这个圣洁的救主却为我们取了奴仆的形象,甚至在《罗马书》八章3、4节讲到,「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罪身的形状」,比较好的翻译是「像罪身的形状」、「像罪身那样」,意思:祂只是像,不是有罪的。
祂这么伟大、良善的,对神是适宜的、对罪人也是适宜的。
祂成为罪身的形状,对罪人是适宜的,因为我们可以亲近祂,我们知道祂体恤我们的每一个软弱。对神也是适宜的,因为神不能处罚无罪的。祂的确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成为了罪。
26节这句话,是很多讲道和灵修、默想、神学的体裁。
七27 27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
「那些大祭司」,就是23节的那些从亚伦开始的大祭司,就是每一个犹太教的人都引以为豪的大祭司,而实际上显出他们每一个都是泥菩萨而已。
「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看起来作者好像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因为大祭司不是每日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大祭司一年之中只有在赎罪日那天,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平常的献祭是祭司们所做的事情,大祭司也做,但不需要为自己赎罪。
当然,《希伯来书》的作者不会犯这样幼稚的错误。他这样讲,只是要再一次的强调,亚伦的大祭司是每天在做重复的事,且做了几千年,也就是表示没有一天、没有一人是有效的。有的,只是象征性的效果。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也会敏感的说:「我每天也在认罪,而且犯的是同样的错。我也没有长进。」我承认有这样的情形,不过希望圣灵能光照我们,也引导我们,使我们在灵程上有进步,生命越来越圣洁的。
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
《希伯来书》第一次提到耶稣不仅是大祭司,也是祭物。祂为我们而陷,祂献的是他自己。因为献别的都不能除罪,这次就有效。所以,十字架是我们永远的夸耀,一次就够了。千千万万,以色列人杀牛杀羊所献的祭,都没有用,顶多只有预表的意义。
七28 28律法本是立一年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
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
「律法以后起誓的话」就是指《诗篇》一一○篇4节,「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祢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因为,《诗篇》的写成是在实践律法之后。在这里作者不把时间的前后当作重要、不重要。虽然律法在前,《诗篇》在后;但之后所立的儿子是起誓立的大祭司,所以比前面的更有效。
如果我们用《加拉太书》的观点来讲,时间就很重要,先说的比较有效。律法之前所说的应许、所立的约,比之后所做的割礼还重要。三章17节,「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而《希伯来书》讲的是,律法以后写的比律法还重要。因为,上帝定意让祂的旨意更清楚的让我们知道。这也不是应许和律法有任何的冲突和矛盾。《加拉太书》三章21节就讲,「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只是我们真的需要律法来定我们的罪,好叫我们知道我们真的需要福音。我们也需要在律法中看到我们得罪上帝,不配蒙任何的恩典,我们才能在上帝所立的约里,看到约的绝对,原来不在乎我们的定义和奔跑,乃在乎祂的旨意。
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
上帝在《诗篇》一一○篇立了麦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但并没有讲祂是神的儿子,这是根据《诗篇》二篇7节,「祢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这两段《诗篇》,《希伯来书》的作者都引过好多次了,所以他把它放在一起,没有再加以说明。这是我们自己要加以认识的。
「成全到永远的」,乃是永远有功效的。就我们人这边来看,我们可能失去救恩;就神那边来讲,神定意救的人就永远得拯救。
--------------------------------------------------------------------------------
[1] 创十四19、20,「他为埃布尔兰祝福,说:『愿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赐福与埃布尔兰!至高的神把敌人交在你手里,是应当称颂的!』埃布尔兰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来,给麦基洗德。」
[2] 诗七十二3、7,「大山小山都要因公义使民得享平安。……在祂的日子,义人要发旺,大有平安,好像月亮长存。」耶二十三5、6,「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给戴维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三十三15、16,「当那日子,那时候,我必使戴维公义的苗裔长起来;祂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那日子,犹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
[3] 雅二23,「」赛四十一8,「唯你以色列我的仆人,雅各布我所拣选的,我朋友亚伯拉罕的后裔。」代下二十7,「我们的神啊,祢不是曾在你民以色列人面前驱逐这地的居民,将这地赐给祢朋友亚伯拉罕的后裔永远为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