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讲 |
『你可以再靠近一點』
經文:希伯來書12:18-29
講員:林信仁牧師
【聖經經文】
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密雲、黑暗、暴風、角聲與說話的聲音。那些聽見這聲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們說話;因為他們當不起所命他們的話,說:『靠近這山的,即便是走獸,也要用石頭打死。』所見的極其可怕,甚至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 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裏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 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 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 神。因為我們的 神乃是烈火。
自從我們家的baby誕生以後,這十多天以來,不管住在醫院時或回到家裡都有不少人來探望。我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有的人來看baby真的只是看看,另一種人不但看,而且也要抱一抱,有一些人只是看看不敢抱baby,害怕抱的姿勢不對會傷害到嬰孩。那些敢抱小嬰孩的人大多是有經驗的,不是自己有了小孩,就是幫過家人照顧小孩的。
前幾天我們家有一個印尼女傭來幫忙,她可以算是一個禮物,有人知道我們家有剛出生的小孩,一定會忙翻了,就讓她的女傭來住在我家幫忙幾天。當我去接這個女傭時,她的主人告訴她,我家剛生了一個小baby,需要幫忙。這個女傭就非常緊張的問,要不要抱小孩,我說,不需要。這個女傭來到我家以後非常賣力的打掃,但是小孩子的是她一概不管,當小孩子哭了我們不在旁邊時,她最多只是來告訴我們,連動一下小孩都不敢。過了兩三天,這位女傭在我們家比較習慣了,她對小孩子也沒有那麼害怕了,她有空的時候會站在嬰兒床旁邊兜一下小孩,看得出來,我們家林懇已經讓一位小姐著迷了。
有一天,小孩肚子餓哭了,美環在忙別的事,女傭跑來叫我,我就過去抱一抱他,讓他安靜一下,然後去泡牛奶,我把他一放下他又哭了,當時她在我旁邊看我怎麼抱小孩。我在飯廳泡牛奶時小孩的哭聲突然停了,我趕緊去房間看看發生了什麼事,原來是那位女傭把林懇抱了起來,她很高興的對我說:「先生,我會抱小孩了。」原來她在旁邊偷學怎麼抱小孩。
後來這位女傭的主人跟我聯絡,告訴我她必須要另一個地方去工作了,要我隔兩天送她回去。那個晚上我告訴那位女傭,她已經有新的主人了,很快要到另一個地方時,這個女傭說,她很想留在我們家,我告訴她這是仲介公司安排的,我們沒辦法改變這個決定,他聽我這樣說,就開始掉眼淚了。我想也許林懇真的把她迷住了。
我們今天所讀的聖經提到兩座山,一座是可以用手摸得到的,另一座是可以住到裡面的。在兩座不同山裡面,有同樣的一位上帝對人說話。那一座可以用手摸得到的山叫做西乃山,這一座山是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第一個抵達的目的地,希伯來書十二章十八到二十一節是根據出埃及記十九和二十章的內容說的,在西乃山是以色列全體百姓第一次面對上帝,他們在西乃山山下的平原安營,摩西代表他們上山面對上帝。在那一次的經歷中,包括摩西在內,所有的人都非常害怕,因為上帝事先警告他們,不可以隨隨便便接近西乃山的邊界,違背的人要用石頭打死或用箭射透,連牲畜也不例外。在西乃山上帝對人說的話,讓聽到的人恐懼戰兢。希伯來書的作者在十八節說,你們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在二十二節說,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
很顯然的,希伯來書作者所謂的錫安山,不是地理上的一座山,他是在做一個比喻,告訴我們不需要像當年摩西帶領的以色列人一樣,到上帝面前時要恐懼戰兢,神在這一座存在於天上的錫安山裡面要對人說話,所講的話不但不叫人害怕,而且也不會禁止人接近,甚至凡願意的人都可以住到裡面來。希伯來書的作者用西乃山和錫安山的比較告訴我們,面對上帝,你可以再靠近一點,因為上帝並沒有那麼可怕。
這段經文談到西乃山的部分,指出人在西乃山的經歷中,從律法聽到上帝的公義。從出埃及記十九章開始,記錄了上帝從西乃山頒布律法給百姓,跟選民立約,後來把兩塊法版交給摩西,作為立約的憑證。
在西乃山,上帝用律法對選民說話,律法就是界線,當人的行為超越了律法的界線時,就要面對審判,所以當人聽到上帝在西乃山對他們說話時自然要害怕。律法是上帝彰顯公義的工具,神所定的律法是不能被打折扣的,所以當人聽到上帝用律法講話時,就乖乖的不敢亂來。
我們從小就開始建立權威的觀念,小孩子從懂事開始到上學之前的這段期間,權威是從棍子上建立起來的。以前美環妹妹的小孩Ivan住在我們家的時候,我用棍子打過他一下,我已經忘記那次是為什麼打他,大概是他在搗蛋,我拿一跟棍子很重的打了他屁股一下,他痛得在床上滾來滾去,後來只要他不乖,我說要拿棍子,他就馬上停止胡鬧了。
當我們開始唸書以後,在學校裡面權威開始從棍子轉移到老師上面,只要是老師說的,小學生就奉為聖旨。但年紀越大以後,在國中有兇巴巴的訓導主任,在高中以上有討厭的教官,加上校規記過作為權威。現在在台北市對開車和騎機車的人來說,最有權威的是警察手上的照相機,以前在馬路上被警察欄下來,賴皮一下警察大多會把罰單開得輕一點,但現在警察拿著照相機把違規的現場拍下來,連講價的機會都失去了。在教會中有一種權威的觀念有點奇怪,我已經遇到好多次這樣的情形,小朋友在教會裡調皮,大人就告訴他們說:「你再搗蛋,我要去叫牧師來了喔!」我實在想不通,作牧師的人對小孩子來說,有那麼可怕嗎?各種權威的觀念常常會隨著年齡跟時空因素改變,有的時候,我們觀念裡的權威,不見得是我們所以為的那個樣子。
上帝在西乃山彰顯的權威是公義的權威,人聽到祂講的的話以後,應當感到害怕的原因是神的公義,在上帝面前,沒有人可以跟祂說情,也沒有人可以隱藏自己的罪。當人靠近公義的上帝時必須懂得害怕,以至於我們可以用敬畏的心,謹慎的生活。另一方面我們不需要害怕靠近公義的上帝,上帝公義的律法雖然約束了我們,卻也同時保護了我們,不因為犯罪的緣故將來受審判。如果你願意讓公義的上帝,在律法中引導你的腳步,你應當更靠近神一點。
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上帝的另外一面,神應許得到錫安山的經歷,這是一個有天使,有其他基督徒的大聚集,在這裡有神審判人,同時有耶穌基督的血,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四節說:『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亞伯是聖經記載裡第一個遭到謀殺的人,他被忌妒他的哥哥殺了,他原本沒有做過什麼壞事,卻無辜的被殺害留了血,聖經說,亞伯的血從地裡面向上帝哀告。亞伯的血發出了控訴和申冤的聲音。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在錫安山,新約的中保耶穌,所灑的血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這個意思是在耶穌所灑的血中,人可以聽到上帝的慈愛。
因為在上帝的公義中,所有犯罪的世人都要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但上帝同時有慈愛的一面,為了不叫人死在罪惡過犯中,上帝差派耶穌到世界上來,為人的罪受死流血。耶穌流的血叫人有機會聽到上帝慈愛的聲音,跟亞伯發出控訴申冤聲音的血比起來,耶穌所灑的血傳揚了更美的信息。他的信息是上帝的慈愛,我們不需要為自己的過犯付出生命的代價,已經有耶穌為我們付出這樣的代價了。
希伯來書的作者用非常嚴肅的話說:『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神在西乃山所講的公義,和祂在錫安山所講的慈愛,我們都不可棄絕。
昨天法務部長提出一個三年廢除死刑的目標,很快的就引起社會上正反兩方面的爭論,贊成的人認為這是符合世界潮流的做法,同時也尊重了上天所賜予的寶貴生命;反對的人認為,死刑一但廢除,犯罪的人會更加囂張,整個社會的治安可能會更加敗壞。是不是該廢掉死刑,將來恐怕還有很多爭論。這個問題就如同上帝的公義和慈愛要如何兼顧一樣,在人的經驗裡面是無解的,但在上帝已經透過耶穌基督的救恩,同時滿足了律法公義的要求,和表達他對世人的慈愛。
不過我們不要以為,可以自己支配上帝的公義和慈愛,每當作錯事的時候,就向上帝求慈愛,再給我們自己一次機會;遇到自己討厭的人或事時,就求上帝趕快彰顯公義,把他們快快除掉。
二十六到二十八節說:『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
將來誰會被挪去,誰不會被震動而常存,只有上帝能決定。但祂給我們一個不會被挪去的原則,就是『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
在新約聖經中,只講到兩件事情是神所喜悅的。第一件事在羅馬書十二章一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第二件事在希伯來書十三章十六節:『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事奉神就是獻祭,一方面把自己的生活全部交給神管理,行事為人按照神的律法,另一方面要為別人付出,我們所作的每一件善事,實際上都是獻給上帝的祭物。
在舊約時代,向上帝獻祭的東西都是用列火燒去的,但聖經中,烈火也是代表審判。我們寧願要在將來面對的是上帝烈火般的審判,還是每一天把自己的生活奉獻給上帝,求上帝管理我們使用我們,這一個選擇的權利在我們自己。如果我們想免去將來烈火的審判,其實你現在就可以更靠近神一點,讓神管理你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