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永遠被除去了
罪惡決不會再起來攻擊我們了。同時也毋需其他的祭品了。基督之死是完全足夠清除我們一切的前罪,以及我們日常生活中因軟弱而可能犯的諸罪。現在神能且必赦免那些肯信靠基督的人。我們要堅守基督,衪是我們唯一的盼望和救主。
此處所陳述的罪是與六:1-8所講的相似。在那裏乃是一班已經作基督徒的人,跌倒背道。這裏乃是指一些曾為基督的名受苦,並且盡其所有幫助同受苦難者的那些人中(32,34),有的已經失去了為基督而作各事的興趣。
此處的重點乃是說惟有一種贖罪祭,而絕不會有另一種的。那一種就完全足以救贖全人類所有的罪惡。這件事已經一勞永逸的成就了。在那永遠世代裏,神是絕不會……再打發另一個人來為人類的罪而受苦。絕不會再有一個各各他。那些不信靠基督為他已經成就之工作的人,也就是打定了主意永遠離開神而走他自己的路並他自己罪刑的人。
十:1-18節: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
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2 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麼.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 3 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 4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5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6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7 那時我說、神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8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 9 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11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13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15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 16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 17 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18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3節:百姓在贖罪日聚集獻祭時想起自己的罪,覺得罪咎,其實他們所需要的是寬恕--就是基督賜給我們永遠的、大能的、毀滅罪惡的寬恕,只要我們向祂認罪,便不須再思想那罪了,祂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這些罪已不存在了(參約壹1:9)。
4節:動物的血不能除罪,只能暫時對付罪,直至耶穌來將罪永遠消滅。那麼,舊約時代的人是怎樣獲得赦罪的呢?那時的信徒遵照神的命令獻上祭物,憑著信心獻上祭性,神就賜恩,赦免他們的罪。這獻祭的儀式可引伸至基督完全的獻祭,基督的方法比舊有的方法好得多,舊有的方法只是指向基督可以除罪而已。
5-10節:這段經文雖然不是引自舊約,卻是舊約的中心教導--神渴望人順服和正直,而不是徒有外表依從獻祭制度(參何7章附表)。作者也引述詩篇來描述基督(參詩40:6-8):祂來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成為蒙神全然悅納的祭。神給我們預備了又新又活的途徑去討祂喜悅,並非靠遵行律法,甚至不是靠避免犯罪,而是憑信心來到祂面前得著赦免,愛祂、順服祂、跟隨祂。
5-10節:用有價值的動物獻祭,使罪人深深感受到自己的罪在神面前是何等嚴重。耶穌為我們流出寶血,祂的犧牲肯定勝過任何舊約的祭牲。看見祂賜給我們這份無與倫比的禮物,我們就應當以委身和服事來回應祂。
9節:"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的意思,就是放棄祭祀條例中獻祭牲的制度,這並不表示要除去神所定的道德律法。禮儀的規條是叫人準備基督的降臨,隨著基督的受死和復活,人再也不需要這些制度了。一旦基督活在我們心裡,我們便可以藉祂來遵行道德上的律法。
11-12節:祭司的工作不會完結,所以他們要站著獻祭,但基督的祭--代替我們受死,已經完成,所以祂坐下。祭司常常重複獻祭,基督只要一次的獻祭,就完成赦罪的工作。獻祭的制度不能完全除掉罪惡,但基督的祭卻能有效地潔淨我們。
12節:希伯來書的猶太讀者正處於要回到古老的猶太教制度的危機中,也就是說他們認為基督的犧牲不足以赦免他們的罪。但是在基督的犧牲上若稍作增減,便是否認祂的赦罪能力。想藉著行善來取得神的救恩,就是否認基督受死的意義和輕視聖靈的工作。若有人告訴你基督的犧牲不足夠,又或是說你需要其他東西才能蒙神悅納時,你要小心,因為這些話會令你遠離正確的信仰。我們相信耶穌,祂就會使我們在神面前得稱為義,愛的聯繫使我們願意跟隨基督的樣式順服祂並事奉祂。
14節:我們在基督裡得以完全,但仍要不斷成聖。基督一次受死和復活,使我們在神眼中變得完全;同時,祂每天幫助我們成聖。我們尚未完美,仍需要努力追求,但毋須感到羞愧,也不必感到意外,神不會放棄我們。藉著順服基督把聖經的價值標準應用在生活各方面,接納基督所賜的寬恕,讓基督掌管我們生命的一切,我們就可以不斷成聖。
17節:作者以一句有力的話來總結他的論據:神忘記了我們的罪。基督完全赦免我們,我們便不需要重複為過去的罪求赦了,可以肯定凡認過的罪都已一筆勾銷。
十:19-25節:當存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19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20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21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 22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23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24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25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作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19-20節:至聖所用幔子遮擋,不讓人看到。現在,耶穌的死已將這幔子除去,我們可以隨時來到神的面前(參6:19-20)。
22-25節:在基督裡的新生命給我們的福分:(1)藉著基督,我們可以直接與神接觸,再不必藉任何制度(22);(2)信心得以增長,戰勝困惑和疑慮,與神建立更深的關係(23);(3)信徒能互相勉勵(24);(4)可以一同敬拜神(25)。
25節:忽視基督徒的聚會,就等於放棄其他基督徒的鼓勵和幫助。我們一同聚集,互相分享信心,在主裡彼此支持。當世界的末期快到,愈接近基督再來的時候,我們可能愈會面對更多屬靈的掙扎、苦難,甚至逼迫,反對基督徒的力量將不斷增加。我們不應該以困難作為不參加教會聚會的藉口,在困難出現時,應當更努力、忠心地參與聚會。
十:26-31節:警戒故意犯罪
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27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29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26節:人拒絕基督的救恩,就是拒絕神最寶貴的禮物,也是漠視聖靈讓我們認識神拯救大愛的引導。這項警告雖然是寫給正被引誘離開基督返回猶太教的基督徒的,但也適用於拒絕接受基督卻轉向其他宗教的人,或曾經明白基督的贖罪工作,卻故意離開基督的人(參民15:30-31;可3:28-30)。除了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外,再沒有其他的贖罪方法。人在完全明白福音內容之後,仍然故意拒絕救恩,這人便沒有獲拯救的盼望了,因為除了耶穌之外,神沒有再賜下其他名字、其他方法,讓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參徒4:12)。
31節:這審判是針對拒絕神憐憫的人的,而接受基督的愛和救恩的人不必憂慮將要來的審判。藉著神的恩典而得救的人,沒有甚麼可懼怕的(參約壹4:18)。
十:32-39節:義人必因信得生
32 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 33 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 34 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 35 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 36 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 37 『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 38 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義人有古卷作我的義人〕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 39 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34-37節:作者鼓勵信徒,即使在逼迫和壓力下,仍然要堅持過基督徒的生活。通常我們不認為受苦是好事,但是受苦的確可以建立我們的品德和耐性。在遭遇困苦的時候,我們可以切實地感到神的同在,得到其他信徒給我們的意想不到的幫助。我們認識到在受苦時基督與我們同在,並且盼望祂即將再來除去一切的痛苦,我們的信心和與基督的關係便會增長(參羅5:3-5)。
35-38節:作者鼓勵他的讀者在遭遇迫害時不要失去信心,倒要忍耐,顯示他們所信的是真實的。"信心"就是指可以在基督過去為我們所做的一切事上所得享的安息,同時也指對祂將來為我們所做的一切的盼望(參羅8:22-25;加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