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
基督胜任大祭司之职(五1-10)
亚伦一系的大祭司(五1-4):
五1 1凡从人间挑选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办理属神的事,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或译作:要为罪献上礼物和祭物)。
看两约历史或注释书都知道,从耶稣之前的上百年,大祭司这职分就已经堕落非常了,根本是政治分赃下的产物。不过,《希伯来书》作者不在讲现实的政治,而在讲历史上神的心意——是神从人间所挑选出来的。神挑出亚伦的家族作大祭司,替人办理属神的事;直接的翻译就是「替人事奉神」。因为人的罪恶和小信不大能去亲近上帝,所以由大祭司来做这工作。大祭司的工作,包括教导(申三十三10)、求问神(申三十三8),但是基本上祭司的工作就是献祭。他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也就是一切的祭。不管怎样,我们犯罪,就需要献上赎罪祭。
五2 2他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
他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
「体谅」,是对自己强烈的情绪能够有所松弛;也就是大祭司要减少对百姓罪的那种不愉快、不耐烦、不厌烦、轻视和愤怒的情绪。因为大祭司应该是非常圣洁的,当他看到百姓犯罪的时候,是非常的愤怒和厌恶的。但是因着一个理由——他自己也是罪人,他要减少这种情绪。
大祭司对罪恶不应该轻忽、随便的。像以利对他的儿子的罪恶没有去制裁,以至于神有严厉的处置(撒上二2-17)。
大祭司对罪恶不应该同流合污。《出埃及记》三十二章2-6节[1],亚伦就犯了很大的错误。
不过照《希伯来书》的作者来看,对犯罪者不能过分的严厉。
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他能对这些愚蒙的和失迷的人有所体谅。「愚蒙」和「失迷」,不是故犯、误犯,而是一时的犯错;只要献上赎罪祭,就必被赦免。《民数记》十五章24-28节,「若有误行,是会众所不知道的;后来全会众就要将一只公牛犊作燔祭,并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献给耶和华为馨香之祭,又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祭司要为以色列全会众赎罪,他们就必蒙赦免,因为这是错误。他们又因自己的错误,把供物,就是向耶和华献的火祭和赎罪祭,一并奉到耶和华面前。以色列全会众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就必蒙赦免,因为这罪是百姓误犯的。若有一个人误犯了罪,他就要献一岁的母山羊作赎罪祭;那误行的人犯罪的时候,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就必蒙赦免。」30-31节,「但那擅敢行事的,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亵渎了耶和华,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言语,违背耶和华的命令,那人总要剪除,他的罪孽要归到他身上。」「擅敢行事的」,就是故意的犯罪;在《新约》里面,这就是背道的罪,必须死。以列色人犯的大罪,就是没有饶恕的死罪,即使献祭,也不得赦免。
误犯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他真的不知道。《利未记》五章3、17节,「或是他摸了别人的污秽,无论是染了甚么污秽,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甚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原来不知道、后来知道了,是很小的事情,但也足以叫人死,除非献祭,担当罪孽。
另外有一种是明知故犯,却要算作误犯。《利未记》五章1、4节,「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或译作: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或是有人嘴里冒失发誓,要行恶,要行善,无论人在甚么事上冒失发誓,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因为,这是肉体一时的软弱。可能作见证的人跟你有利害关系,你就不愿意说。当然,「误犯」和「擅敢行事的」,这界限不一定能分得很清楚。
五3 3故此他理当为百姓和自己献祭赎罪。
在亚伦的就职典上(利九2、3、7)、在赎罪祭上(利十六3、5、6、11、15),我们看到在时间的次序上,他是先为自己,再为百姓献祭赎罪。《希伯来书》这里的次序是,先讲为百姓,再讲为自己献祭赎罪:我想作者是强调,大祭司的工作是为百姓献祭赎罪;但也顺便提醒我们,他也要为自己献祭赎罪。
《马太福音》七章5节也讲到,「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同是天崖沦落人,即使是大祭司,也要为自己赎罪。是历史上的警告,或许也有教牧的提醒:如果你的地位尊崇了,不要忘记自己的本相也是一个罪人;一个牧者,切要能体恤别人的软弱。
五4 4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亚伦一样。
这句常常被用来作为我们蒙呼召的一段经文。作传道人,一定要是蒙神所召的。亚伦是神所立的,所拣选的(出二十八、利八)。
在可拉的事上,亚伦被证实了他是神所拣选的。可拉也是利未人。但利未人里,只有亚伦这家族才能作祭司。《民数记》十六章1-5、16-35节,《民数记》十六章1-11节,「可拉的事件」中,消极的是可拉一党的人被地吞吃了,又有火烧灭了那烧香的二百五十人;积极的就是亚伦的杖发了芽,生了花苞,开了花,结了熟杏(民十七8)。这两件事使人不得不口服心服的承认:「亚伦和亚伦的子孙,是耶和华所选召的。」后来亚伦的儿子伊莱贾撒穿上亚伦的圣衣,继承他的衣钵(民二十23-28)。另外,在《民数记》二十五章10-13节[2]讲到,神把这平安的约给亚伦的孙子,伊莱贾撒的儿子非尼哈,让他和他的后裔永永远远作祭司。虽然从非尼哈事件来看,祭司是很凶的,甚至会杀人的;但是,《希伯来书》的重点在讲到祭司要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
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
这观念在《旧约》里比较不清楚,但在《新约》里和实质上很清楚看到,如果我们羡慕善工,存谦卑的心,肯被造就、对付,神乐意把这职分给我们的。《提摩太前书》三章1节,「『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只要不自私,没有个人的野心,就可以被立为监督。
另外,在《提摩太后书》二章21节,「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作监督(就是牧师)是自己的羡慕。好像可拉的心在《新约》更被肯定了。《新约》、《旧约》都一样强调要有一个谦卑、顺服的态度。感谢主,在神给我们谦卑、顺服的态度的同时,神也给我们渴慕善工的心,是大有福气的。
惟要蒙神所召
《马可福音》十章40节,耶稣提醒祂的门徒:「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因此,我们除了羡慕善工,还要知道顺服神的选召。今天在教会,这两种现象都有:一个是大家根本不想服事主;一个是有些人很想服事,却是可拉型的,想要抓权。我们不要有这样的野心才好。
这不仅是神的拣选,同时也是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的。《哥林多前书》十二章11节,「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
基督比人间的大祭司伟大得多(五5-10)
五5 5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荣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祂说,「祢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祢」的那一位;
大祭司是一个荣耀,能够亲近上帝。虽然这个荣耀非常危险,可能会死亡。但基督不是自取荣耀作大祭司,倒有点像敢死队员般。我们可以有一点想象,圣父、圣子、圣灵在天上开会讨论:「谁要成为人类的救主?」如果成为人类的救主是在人间享受各样的供奉,当然圣父、圣子、圣灵都可以,但是就我们而言,我们会主动的要求去。如果成为人类的救主是作敢死队员死在十字架上,很丢脸的,那圣父、圣子、圣灵会不会指着对方说:「你去。」可是《希伯来书》的作者是说:「这是很荣耀的工作;不是像敢死队一样,是很艰难的工作。」不管是荣耀也好,艰难也好,重点在:这都不是耶稣自取的,祂是顺服的。这是很宝贵的态度。祂不在乎这是一个荣耀或羞辱,反正父神怎么说,祂就怎么做(约十二50)。
我们也很希奇,《希伯来书》的作者讲到说基督不是自取荣耀作大祭司,照他的写法应该是先写第6节,「乃是在乎神说:『祢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也就是,神说:「祢到人间作大祭司,像麦基洗德一样永远为祭司。」可是,《希伯来书》的作者不是这样的讲;而是让我们大吃一惊——基督不是先作大祭司,而是先作神的儿子。当然,这经文我们看过太多次了,《诗篇》二篇7节,「祢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祢。」《诗篇》二篇没有叫耶稣作祭司,只讲到神的儿子像君王一样,要用铁杖打破仇敌,辖管万国。12节,「当以嘴亲子,恐怕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上帝的儿子将来要做甚么?当然是作君王。很希奇,神的儿子如果要作君王,就要先作祭司;如果要高升,就要先降卑。
不是自取荣耀
这个荣耀和顺服在「耶稣的生平」里表现得淋漓尽致。《约翰福音》八章49、50节,「耶稣说:『我不是鬼附着的,我尊敬我的父,你们倒轻慢我;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54节,「耶稣回答说:「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甚么;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们所说,是你们的神。」这都跟《希伯来书》说的「祂不是自取荣耀」有关。
每一个传道人也应该有这样的心——不求自己的荣耀。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二章6节讲的:「我们作基督的使徒,虽然可以叫人尊重,却没有向你们或向别人求荣耀。」我们并不是意气用事,也不是赌气,也不是自以为高贵。但在牧养教会的时候,求主帮助我们就是把上帝的爱、上帝的道给人。当然,我们一定要承认自己的软弱,但我们不从人间求任何东西。保罗的话是在最谦卑,也最严厉的方式下讲:「不但愿意将神的福音给你们,连自己的性命也愿意给你们,因你们是我们所疼爱的。」(帖前二8)不只是《帖撒罗尼迦前书》这一本书实在是可以成为「教牧书信」。所有的书信,都有一个观念就是「只要我能把好东西给你们就好了。你们不必给我任何东西,我也不向你们求任何东西,包括养生所要的,包括尊重,包括善待。」这不是骄傲,而是耶稣或每一个仆人的态度——我不为自己求任何东西,因为上帝已为我预备好了。一个蒙召的人的特点,就是越来越有这种谦卑的心。
有的时候,神学院的招生是——「你要为神作一番大事业」。这都大有问题。摩西四十岁、为神大发热心的时候,神不让他做;直到四十年后,他八十岁、意志消沉、没有勇气、不想做的时候,神才呼召他。摩西推托说:「我本是拙口笨舌的。」耶和华对他说:「谁造人的口呢?谁使人口哑、耳聋、目明、眼瞎呢?岂不是我耶和华吗?现在去吧,我必赐你口才,指教你所当说的话。」(出四10-12)。杰里迈亚也是一样,神呼召他的时候,他推托说:「我是年幼的。」耶和华就说:「你不要说我是年幼的,因为我差遣你到谁那里去,你都要去;我吩咐你说甚么话,你都要说。你不要惧怕他们,因为我与你同在,要拯救你。」(耶一6-8)扫罗王、戴维在蒙召的时候,也都觉得自己不行;神就使用。这不是一种假谦卑。保罗在蒙召的时候,也是这样,然后就越来越谦卑,知道他是一个罪魁。
每一个呼召的人都不是自取荣耀,而是上帝的呼召,上帝对他的要求,上帝给他的使命。《以赛亚书》十四章14-15节,「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坠落阴间,到坑中极深之处。」那要与至上者同尊荣的,必堕落。《以西结书》二十八章17节讲到推罗的王,「因美丽心中高傲,又因荣光败坏智慧;我已将你摔倒在地,使你倒在君王面前,好叫他们目睹眼见。」这些都强调上帝的拣选。
五6 6就如经上又有一处说:「祢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当耶稣有神儿子的身分的时候,神再给他一个特殊的身分——是照着麦基洗德那样子的,永远为祭司。经文来自《诗篇》一一O篇4节,意思到第七章再讲。
祂既是儿子,又是祭司。就祂神姓,祂永远是儿子;就祂完成了工作,高升,继承产业,有儿子的身分。祭司的身分,好像也是因为祂能够完全,才能够作祭司。
五7 7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就因祂的虔诚蒙了应允。
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所有的解经书都会说:这是强调祂会软弱,祂在肉体当中的时候,会受各样煎熬。
祂大声的哀哭,流泪祷告,恳求:这是指祂在客西马尼园里的祷告。稀奇的是在这祷告里面,不管祂的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路二十二44),或三次祷告父:「父啊!祢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祢的意思!」(路二十二42)《路加福音》二十二章44节,耶稣极其伤痛,祷告更加恳切;《马可福音》十四章33节讲到,祂「就惊恐起来,极其难过,……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马太福音》二十六章37、38节讲到,祂「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祂的情绪实在是非常负面。然后39节,祂求的就是:「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
哭也好,祷告也好,「恳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就因祂的虔诚蒙了应允」,好像《希伯来书》的作者讲错了。如果祂求神让祂不死的话,神哪里答应这件事?因为祂实在是死在十字架上了。因此,有很多的传道人为调和《希伯来书》和《福音书》,就说:耶稣在客西马尼园里忧伤几乎要死,所以祂求神不要让祂死在客西马尼园里,好叫祂能完成祂的工作。其实,这解释是很不合理的。我们在《福音书》里都没有看到耶稣有这样求。耶稣在客西马尼园里的祷告是:「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马可福音》十四章36节也是这样讲:「阿爸,父啊!在祢凡事都能,求祢将这杯撤去;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祢的意思!」这杯是祂非喝不可的杯,就是上十字架死。「叫这杯离开我」、「将这杯撤去」,意思「叫我不要上十字架死」。祂绝对不是说:「求你叫我现在不要死。」
这下问题更严重了。我们没有看到这祷告成就,因为耶稣实在是在十字架上死了。为何《希伯来书》作者说:「因祂的虔诚蒙了应允。」这是很重要的。耶稣的祷告:「倘若可行,求祢叫这杯离开我。」祂大可说:「我不要上十字架受酷刑了,我不要为众人赎罪了。」这酷刑是我们不可想象的。那不是肉身的痛,而是与上帝的隔绝,且上帝把所有的过犯堆在祂的身上。《哥林多后书》五章21节讲到,「神使无罪的祂替我们成为罪」。用路德的话来讲,祂在十字架上成为每一个强奸犯、谋杀者、说谎者,和每一个最下流的人。那是很痛苦的事,全世界的罪集中在祂身上,以致祂被天父击打。这件事是我们不能想象的可怕。所以耶稣说:「求祢叫我不要有这样的遭遇。」
我们看《希伯来书》五章7节这句话,好像特别要突出一个事实,是我们不太敢想的,就是如果耶稣的祷告只是「倘若可行,求祢叫这杯离开我。」就停住了的话,天父是可以答应这个祷告的,我们的救恩也没有了。天父大可以说:「儿啊,这样大的苦,祢既不愿意,为父的也不忍心。况且为那些罪人如此做,真是不值;干脆让他们通通下地狱罢了。」因为,神既然没有救拔堕落的天使,那耶稣大可不需要死,来特别拯救我们。要这样分析,是要各位了解:一、十字架的痛,二、顺服的宝贵。
感谢主,耶稣的祷告不是只有:「倘若可行,求祢叫这杯离开我。」祂的下一句话「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更显得宝贵。因为我们的救恩可以在一线之间,或因一句之差,就没有了。这两个祷告就是一个祷告。基督在肉体的时候,的确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不要上十字架过;但我们又看到祂的顺服了,「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也就是「让我照着祢的旨意死在十字架上。」这样的祷告是讨天父的喜悦,天父就听了祂的祷告,所以《希伯来书》说,「就因祂的虔诚蒙了应允。」祂最终上了十字架,祂没有犯罪,却承担罪恶加身的痛苦。这是从万世以前就一直有的计划,不会改变的。只是这一幕的艰难,在人间我们看到了,《福音书》和《希伯来书》也都记载了。
在《约翰福音》十二章27节,耶稣也祷告过:「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甚么才好呢?父啊,救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父啊,愿祢荣耀了祢的名!」「愿祢荣耀了祢的名」,就是愿祢让我死,再惨、再痛,都请祢听我的祷告,让我顺服至死。这是非常伟大的祷告,叫我们每个人都无比的感恩,也无比的羞愧。这也是叫上帝喜悦的祷告,因为这是上帝的心意。十二章23节,「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就是父、子都要得荣耀。十二章24、25节,「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这一段跟客西马尼园的那一段,和《希伯来书》五章7节讲的都是一样;虽然场景不一样,时间不一样。但我们从耶稣的祷告,我们知道这十字架的艰难,连耶稣都拒绝过,连能救祂免死的主——上帝都想要拒绝过。我们实在不知道,就是因为爱我们,圣父、圣子、圣灵就做了这样的牺牲。
这里的重点也不是在讲「赎罪论」的事,而是在讲「耶稣」的顺服。
五8 8祂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
祂虽然为儿子
「祢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你要用铁杖辖管万国,你当以嘴亲子,恐怕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这儿子有这么大的权威,但在作祭司的时候却是这么的卑微、可怜。
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
人很少生而知之,也很少人学而知之,常常大多数人是因为受苦才学会的,我们就是困而知之的,像《诗篇》一一九篇67、71节,「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我受苦是与我有益。」冯先生的解释:《希伯来书》五章5、7节,讲到耶稣来的时候,从祂降生开始,祂就非常乐意的顺服。这里耶稣因着受苦才学会顺从,是指祂从出生开始,一直有苦随着祂,每一次的苦让祂更愿意顺服,包括最后死在十字架上。
但就字面来讲,我们还是说耶稣没有犯罪,我们也绝对说:这是不是也给我们一个学习呢?顺服是很困难的。耶稣怎么学会顺服呢?祂因所受的苦难学会了顺服;好比小孩子不听话就打,打了就乖一点。我们不能把这用在耶稣的身上,可是那原则我们可以想一想。祂不是天纵英名,祂跟我们有一样的人性,但祂没有犯罪。祂不仅是我们完全的救主,祂也是神的儿子,连祂都要在苦中学习顺服;我们这么悖逆的人能例外吗?我们能在学习当中,不经过任何的苦吗?
五9 9祂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
祂既得以完全
「祂既得以完全」,显然在《希伯来书》作者的想法:能够顺服,就算完全了。这是很真实的。起码我对上帝的旨意能全然顺服,主动、欢迎、积极的走十字架的路,我知道我是完全了。其它的事情都是小事。我们始终都有一件最大的憾事,就是我们意志顽梗,不肯顺服、听命上帝,不想走十字架的路,所以他说:「顺服就是完全。」
在《圣经》其它地方常讲,爱就是完全。《罗马书》十三章8节,「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10节「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约翰壹书》四章12节,「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祂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四章17、18节,「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可以把它们放在一起:有爱就有顺服,有顺服就有爱。
甚至我们曾经看过的《希伯来书》二章10节,「使救他们的元帅,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这完全,上文说是「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9节)也就是:苦难使祂得以完全,使祂得到尊贵和荣耀。这完全等于顺服,尊贵、荣耀。不管怎么样,你要得到这个,你就得受苦。如果连神的儿子都要的话,我们能够没有吗?作者对《希伯来书》的读者讲,我们走这一条荣耀、完全的道路,是有无法避免的艰难的。
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
第9节继续讲,祂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祂的救恩是完全的。这救恩我们得到了就完全不会失去。可是这里非常亚米念的(Armenian)讲到,如果你要得到救恩的话,除了耶稣做成的工以外,你还得要顺从。我们说过:假如我们的救恩从加尔文和「预定论」的观点来讲,凡是属祂的,永远不会失落的(约六39,十28,十八9)。这话《圣经》有讲,我们绝对肯定。但是《希伯来书》这里讲的也是对的。也就是耶稣是不是我们完全的救主,就看你是不是持续地信靠、顺服祂。我们相信凡神拣选的,就能继续下去。但我们也真知道这样的持续会受苦的,会有很多的艰难和挣扎。
五10 10并蒙神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称他为大祭司。
耶稣是麦基洗德式的大祭司。我们有点稀奇的是,既讲到耶稣是我们的救主,祂就应该是无瑕无疵的羔羊(祭物),才能为我们赎罪,使我们得拯救。可是这里却讲到,好像祂完全顺服的为我们献上生命了,祂才能成为大祭司我们赎罪,救我们。看起来好像是矛盾、不当的。传统的理解是对的,耶稣是无罪的羔羊,能够救我们。只是在整个的救赎过程里面,神要我们学习一件事情——顺服,因为包括耶稣的完全也是经过苦难。
冯先生在这里也有一些讨论,我们在后面八章4节还会讨论。这问题就是,耶稣甚么时候被称为大祭司?冯先生的意思是,耶稣被高升以后才会成为大祭司。《希伯来书》要强调的,祂做完赎罪工作,才是大祭司。如同《希伯来书》一章3-4节和五章7-10节都这样讲,好像耶稣把工作做完了,才称为儿子。这都跟我们传统的理解不一样。传统的理解是:祂早就是大祭司,早就是儿子。这一点,《希伯来书》在时间上的描述的确有点令人困惑,使我们难以理解。冯先生认为大祭司是耶稣将来天上所做的事情。我觉得这是对的。不过我觉得,耶稣永远是儿子,永远是大祭司;这天上我们也不要把它了解成是将来,而是与亚伦这地上的大祭司相比较,属天上的是比属地上的有果效。
当然八章4节讲,「祂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因为已经有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这意思不是说,耶稣对我们地上这些人没有赎罪的功劳;而是说,耶稣对我们地上这些人的赎罪功劳,是可以把我们带到天上的。
第三个警告:切勿背道(五11~六12)
信徒未能熟习真理(五11-14)
五11 11论到麦基洗德,我们有好些话,并且难以解明,因为你们听不进去。
如果你还不理解,作者就开骂了,「因为你们听不进去。」这好像作老师的嫌学生太笨;学生也有冤要伸了,都是你这老师太滥了。作者在责备这些读者;当然不是作者的错,因为这是圣灵默示的。
「听不进去」,就是指「你们的耳朵懒惰、迟钝」。在整个《希伯来书》作者要讲的就是,懒惰、迟钝、不长进不是一个小错误;如果持续地如此的话,会造成一个非常危险的后果——我们背道的。
我们耳朵的懒惰和背道在哪里?我们为甚么听不进去呢?为甚么不能听呢?我们不能说,责任在于讲员,不在我们。可能有一个部分是IQ的问题,好像康德哲学、相对论、微分方程、聂卫平的围棋……,那些哲理实在太深奥、困难了。但这里不是IQ的问题,而是每个基督徒都会碰到的问题。我们要扩大一点讲,因为这跟我们灵性的成长很有关系。《提摩太后书》三章7节,有一些妇女,「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理由是6节,「这些妇女担负罪恶,被各样的私欲引诱。」这里给我们一个线索,是我们要学习的——我们一直学不会,也一直不能长进,恐怕是我们里面有一些私欲。是不是当我们体贴肉体挑选我们想听的,而拒绝那些不想听的时候,我们就会产生《提摩太后书》三章和《希伯来书》五章的情形——我们听不进去。我们能不能从早一点的时候,人听不进上帝的话来作例子。是不是因为私欲蒙了心呢?第一个被引诱的是夏娃,她没有听上帝的话,而是听了蛇的话。因为魔鬼的第一个步骤就是勾起她对神的话的怀疑,而且方式就是用各样的私欲引诱她。《创世记》三章1节,「蛇对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这话挑起夏娃对神的不满——神是很小气、很苛刻、很残忍的。各位,魔鬼保证有将这样的话放在你的耳中,让你觉得上帝好不公平、好凶残、好严厉,就是爱折磨人。甚至你会觉得,好像越作一个好基督徒,上帝就对你越坏,你就越受苦、倒霉、委屈。好像将来天上才会有报酬,但现在就是很可怜、很辛苦的。这都是错误的,都是从魔鬼来的声音。从整本《圣经》来看,基督徒所走的天路是一个荣耀和喜悦的道路,哪里会只有难担的痛苦。十字架的对付是痛苦的,每个基督徒都会尝到;但哪一个尝过十字架滋味的基督徒,没有更多的平安和喜悦和安息呢?
夏娃的反应还算正确,但蛇的挑拨也成功了,夏娃的私欲被挑动了。她还记得神的话,「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唯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但魔鬼也把「上帝是严苛的」私欲放在夏娃心里,所以夏娃接着说:「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因为上帝没有说「不可摸」。夏娃把上帝想得很坏,也把诫命多加了一点。
蛇再对夏娃说:「你们不一定死。」这跟前面的「神岂是真说」是相对的。蛇再一次加重夏娃对上帝的怀疑。然后接着说:「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意思:上帝是善嫉的,祂不要你们好,要你们一天到晚作奴隶。这种思想在启蒙运动的时候就更多了,一直到今天也没有停。「让我们来挣脱上帝给我们的约束。」在基督徒里面,隐隐作祟;在非基督徒里面,更是赤裸裸的。魔鬼善于挑动我们「对上帝不满」的私欲。
另一个私欲魔鬼没有讲,但跟《约翰壹书》讲得一样,那女人的私欲就是肉体的情欲——好吃、眼目的情欲——好看、今生的骄傲——使人有智慧。6节,「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夏娃因着私欲就听不进去。我们从《希伯来书》讲,就是我们要求神帮助我们严辞振振的拒绝魔鬼,让我们的耳朵在操练中能够儆醒,多听上帝的话。
雅各布在看到约瑟的血衣,以为他的儿子死了以后,他不肯受安慰(创三十七33-35)。因为他哀子的欲望胜过其它的情绪。我们还是希望那时的雅各布对上帝仍有信心。因为我们知道,对约瑟而言,他的痛苦经历反而是最大的拯救——神使他在受苦之地昌盛,经历辉煌腾达(创四十一52)。
五12 12看你们学习的工夫,本该作师傅,谁知还得有人将神圣言小学的开端,另教导你们;并且成了那必须吃奶,不能吃干粮的人。
「神的圣言」,直接翻译就是「神的话」,就「基督的道理」(六1),神借着祂儿子所说的话。
「小学的开端」,就是指「初阶」。
成了那必须吃奶
你们已经学了那么久了,但是你们不但没有学会,而且变成必须吃奶,不能吃干粮的人。意思:你们应该懂了,但是你们这么努力,还是不懂,好像永远在婴儿期一样。为甚么?因为,你们有一些私欲在那里,而且这私欲不用操练来对付的话,就会越来越硬,变成长不大,只能吃奶的小孩子。
好的意思
《彼得前书》二章2节,「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致得救。」讲到基督徒渴慕初阶的道理,是一件好事。
坏的意思
《哥林多前书》三章2节「我是用奶喂你们,没有用饭喂你们,那时你们不能吃,就是如今还是不能。」就是你们始终没有更晋升,始终在基督道理的开端,神圣言小学的开端。
不能吃干粮的人
「干粮」,就是关于麦基洗德的道理。
五13、14 13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练仁义的道理,因为他是婴孩; 14唯独长大成人的才能吃干粮,他们的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
这里有两个道理,一个是「不知」,一个是「不行」。而知和行的关系很密切。
心窍
「心窍」,是一种分辨的官能。
习练得通达
「习练」,原文「????????」(音译gymnazo),就是「体操(gymnastic)」的字根。
我们要常常操练敬虔。《提摩太前书》四章7节,「只是要弃绝那世俗的言语,和老妇荒渺的话,在敬虔上操练自己。」
《彼得后书》二章14节,讲的刚好相反。「他们满眼是淫色(原文是:淫妇),止不住犯罪;引诱那心不坚固的人,心中习惯了贪婪,正是被咒诅的种类。」「习惯」,原文「操练」。有些人是常常操练贪婪,也就是有些人在贪婪的事上受过很好的训练,他很习惯贪婪。
我们的分辨能力需要操练。但这个操练不限在知识上的程度,虽然这个也是需要有的。我也很勉励弟兄姊妹花功夫把一些很难的观念克服,譬如:因信称义的道理和三位一体的观念。生活中,常常我们不去弄明白这些的道理,只在乎如何祷告、如何传福音。试问,我们如果不认识这个神,即使知道如何措辞,那又怎样?我们传福音,如果不知道因信称义的道理,你传的福音就没有力量,恩典和大能就传不出去。所以,我们在理智上需要有一些操练。这些不是IQ的问题,而是神要祂的每个儿女都了解的。
神要我们认识祂和祂的作为,这需要动脑筋的,需要操练。可能更重要的,包括这里和耶稣、《雅各布书》一章22节讲的,「只是我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我们不能单说我懂得爱人的道理,而不去爱人。我们要去操练爱人,这会受苦的。我们不能只讲服事之道,而不去服事。譬如:我们只教人怎么作长执、作主日学老师,甚至看了很多这类的书,这都一点用也没有;我们需要去操练、去做。可能最没有用的就是「如何维持婚姻,建立家庭生活?」这种书就是多得不得了,他们的名字就叫做「群」。我从来不赞成人去看这些书。因为,你看了一大堆书,写了一大堆的报告,俨然是一个婚姻专家了;但你不能忍耐,又没有恩慈,所看、所写的,就都没有用。不如你看《圣经》上写的「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这两句话就够了,然后不断地去操练,直到你能够忍耐,又有恩慈。夫妻、亲子之间,就是这样。所有的人际关系或基督徒生活所需要的,也是这样。尤其在我们中国文化里有很大的危险,我们读、读、读……,读了一大堆,又写了一大堆,就以为我们会了一大堆;其实,我们还是零,甚么也不会,一点也没有办法跟配偶、跟人相处。原因就是缺少了操练的部分。
就能分辨好歹了
分辨也是很重要,就是能分辨好歹。这还是知识上的问题。我不是故意要高举神学;但基督徒有正确的神学,真是非常重要。这些人就是在「知」的事上不够,所以在「行」的事上也不恰当。「知」的事上,分辨的重要,在《利未记》十章8-11节,「耶和华晓谕亚伦说:『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藉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事实上,《利未记》就是在讲分辨的事情:甚么是圣洁的,甚么是污秽的。「清酒、浓酒都不可喝」,有人说这是拿答、亚比户死的一个理由,其中我们最清楚的一个理由是「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利十1)。我们也不太懂甚么叫做「凡火」;但从9节的话来讲,可能他们进去的时候有喝酒。如果这里只是在讲祭司不能喝酒,就没有抓到重点,因为下面接着讲,「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藉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也就是,利未人要有一个清楚、明辨的头脑。喝酒会让你不能明辨,就算你没有喝酒,你还是需要有很多的学习,使你可以分辨是非,然后你才可以教导。这都是现在教会常常反对的,甚么「不要吃分别树上的果子」,都是胡说八道的话。不吃,不是说「我们就不要分辨,不要有智慧」。祭司如果有喝醉酒就不会分辨,这显示一个更大的责任和不要有的危险,就是你务必要让你的头脑分别甚么是对的,甚么是错的,好使你能教导。整个《利未记》都有这样讲。
《杰里迈亚书》十五章19节,「耶和华如此说,你若归回,我就将你再带来,使你站在我面前;你若将宝贵的和下贱的分别出来,你就可以当作我的口。」当然,宝贵的就是属主的,不属主的就是下贱的。
《以西结书》二十二章26节,「其中的祭司强解我的律法,亵渎我的圣物,不分别圣的和俗的,也不使人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又遮眼不顾我的安息日;我也在他们中间被亵慢。」这也是现代和后现代的一个特点,甚么都不分,男女也不分,人兽也不要分。我们是要能够分辨的。
《哥林多前书》十二章10节,有辨别诸灵的恩赐。跟这个也可以有一点关系。
在讲麦基洗德之前,这里先提出一些警告,就是我们需要先去掉私欲,让我们能听进去更完整的真理,而且让我们心思意念上能分辨和操练得通达,也包括我们在行为上的操练(这在第六章一开始,还有这整个《希伯来书》里都有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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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三十二2-6,「亚伦对他们说:『你们去摘下你们妻子、儿女耳上的金环,拿来给我。』百姓就都摘下他们耳上的金环,拿来给亚伦。亚伦从他们手里接过来,铸了一只牛犊,用雕刻的器具作成,他们就说:『以色列啊,这是领你出埃及地的神。』亚伦看见,就在牛犊面前筑坛,且宣告说:『明日要向耶和华守节。』次日清早,百姓起来献燔祭和平安祭,就坐下吃喝,起来玩耍。」
[2] 民二十五10-13,「祭司亚伦的孙子,伊莱贾撒的儿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怒消了;因他在他们中间,以我的忌邪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们除灭。因此,你要说:『我将我平安的约赐给他,这约要给他和他的后裔作为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因他为神有忌邪的心,为以色列人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