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雅各書第四章:世俗的意念

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四:1-6節)

1 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那裡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麼。 2 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 3 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 4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淫亂的人原文作淫婦〕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 5 你們想經上所說是徒然的麼.神所賜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麼。 6 但他賜更多的恩典.所以經上說、『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戰爭鬥毆的起源(1-2節)
戰爭鬥毆是起源於貪婪。貪婪,就是那一種貪得屬於別人的物件的慾望。這就是所有蹂躪全地塗炭生靈的戰爭的總因。

無功效的禱告(3節)
神應允禱告的應許是極其豐富的,但是這些應許並非賜給那些貪戀世俗的人。"妄求"這是缺乏屬靈智慧的結果(比較約壹五:14-15)。

1-3節:信徒互相爭鬥是極為不智的。雅各解釋這些爭鬥是從人們心中的惡念而來:他們為求獲得更多金錢、物質,為攀上更高地位,得到更多人賞識,不惜靠爭鬥來滿足一己之慾。我們應該順從神而放棄攫取我們想要的東西。求神幫助我們除掉自私的慾望,不再你爭我奪,相信祂會把我們真正的所需賜給我們。

2-3節:雅各提出了祈禱的普遍問題:不求、求不適當的東西和出於錯誤動機的祈求。你有沒有與神交談呢?交談時,你會說些甚麼?你是否只為滿足自己的慾望而祈求?在你所計劃的事上,你會否尋求神的旨意?我們如果讓神改變我們的慾望,使我們的願望完全符合祂的旨意,我們的禱告便大有力量了(參約壹21-22)。

3-4節:期望過舒適生活並沒有錯,神賜給我們美好的事物可以享受(參弗7;提前4-5),我們可以安然享受神所賜的豐盛。與世俗為友是犧牲別人或放棄服從神來尋歡作樂;不討神喜悅的歡樂是罪。

4-6節:醫治邪惡慾念的良藥就是謙卑(參箴118-19;彼前5-6)。驕傲使人變得以自我為中心,以為自己配得一切,貪得無厭。在神面前謙卑下來,明白我們真正的需要是神的接納,我們就可以從自我為中心的慾望中釋放出來。聖靈充滿我們時,便會知道世界一切吸引我們去追求的東西,與神所賜的相比,實在微不足道。

當抵擋魔鬼親近神(四:7-10節)

7 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 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9 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將喜笑變作悲哀、歡樂變作愁悶。 10 務要在主面前自卑、主就必叫你們升高。

上列的經文給我們看見那繼續不停的自我檢討的必需,因為我們既然生存於此世,我們每日的生活當然需要屬世界的事物,但是我們必需以最大的儆醒來保守我們的心思意念在那分別界限以上才好。

「心懷二意…」(8節)
這乃是耶穌所說一個人不能事奉神與瑪門的言論的詳細註釋(太六:24),是與約翰所給那不要貪愛世界的警告相同的(約壹二:15-17)。

7節:雖然神與撒但正在爭戰,但我們無需等到結局,也可以知道誰勝誰負,神已經戰勝撒但了(參啟110-12)。當耶穌再來時,撒但與牠所主張的一切將會永遠被消滅(參啟20:10-15),不過今天撒但仍在世上,千方百計要引誘我們隨牠作惡。只要靠著聖靈的能力,我們就可以抵擋撒但,牠也必會逃離我們而去。

7-10節:雅各提出了五項建議,使我們可以親近神:(1)服從神(7),順服神的權柄和旨意,把自己的生命交祂管理,並願意跟從祂。(2)抵擋魔鬼(7),不要讓撒但慫恿引誘你。(3)洗淨自己的手,清潔自己的心,過聖潔的生活(8),使自己不被罪玷污,以神的完美無瑕,取代犯罪的慾念。(4)為自己的罪過悲哀、憂愁、痛哭(9),不要怕為自己所犯的罪顯出極大的傷痛。(5)在主面前謙卑,祂必將你提升(10;參彼前6)。

10節:"自卑"的意思是承認自己的價值完全是來自神,謙卑包括聽從祂的引導,倚靠祂的能力行事,而不是倚靠自己的努力。雖然我們有很多缺點,不配接受祂的恩典,但祂因愛我們而尋找我們,賜給我們價值與尊嚴。

不可彼此批評(四:11-12節)

11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 12 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

舌頭(11-12節)
這裏再一次提及舌頭。在此我們看見一個罪人竟敢以法官自居而控告並定另一個人的罪,這是何等的荒誕不經!

11-12節:耶穌總括律法的總綱是愛神愛人(參太237-40),保羅說愛人如己就完全滿足了律法的要求(參羅16-10)。我們若不愛人,就是違背神的律法了。試省察你對別人的態度與行為,你是在建立還是拆毀他們呢?當你準備批評別人時,牢記這條愛的律法,說一些對他們有益的話。多說一些造就別人的話,就使你不再去挑剔別人的錯處,也就更能遵行神的律法。

知道行善不去行的就是罪(四:13-17節)

13 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作買賣得利. 14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 15 你們只當說、、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 16 現今你們竟以張狂誇口.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 17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自滿自恃(13-17節)「主若願意」(15)
這乃是聖經中美妙的真理之一,神雖然在手中握有那無限廣大的宇宙,但是衪對於衪每一個子民都擬定了一個專一的計劃(徒十八:21;羅一:10,十五:32;林前四:19;彼前三:17)。

13-16節:訂立目標原是好的,但如果我們的計劃中從來沒有把神包括在內,那麼我們的計劃最後會叫我們失望,因為未來是掌握在神手中的。你的計劃若未考慮神的存在,這計劃就沒有意義。你未來十年、一年或明天有甚麼打算呢?假若神要介入你的計劃,替你重新安排,你會有甚麼反應呢?只管計劃將來,但不要死抓住計劃不放,如果你把神的心意作為計劃的中心,祂必不會令你感到失望。

14節:無論我們活到多少歲,生命都是十分短暫的。不要自欺,以為自己還有許多時日可以為主而活、與所愛的人在一起,或是做你所知道你應該做的事。今天就為主而活吧!不管生命在何時結束,你都可以成就神在你身上的計劃。

17節:我們常以為"行惡"是罪,但雅各告訴我們"不行善"也是罪。說謊固然是罪,但知道真相而不說出來也是罪;誹謗他人是罪,但你若知道那人需要你關心而你卻逃避他也是罪。我們應該順著聖靈的引領,樂意幫助人。當神指示我們要去行善、服事人或與別人和好時,就照做吧!你的屬靈生命就會得著更新和振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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