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平与爱的律法 2章1节至13节
 3·公平与爱的律法 2章1节至13节

  一、信徒不应該按著外貌待人,不可以重富轻贫。2:1-7
      ●
2:1 是雅各书中唯一一次明白提及耶稣。
      ●金「戒指」:可能是装饰用或作为印信之用。
      ●「华美」衣服;「明亮的」、「辉煌的」。
      ●「会堂」:「聚会处」,这里应該指「基督徒的聚会处」而不是犹太教
                  的「会堂」。
      ●「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尊敬」、「尊崇」。
      ●「脚凳」:「踏脚的座」。
      ●「坐在我脚凳下边」:可能是指「坐在我脚凳旁的地下」。
      ●「请听」:原文是命令语气,「你们要听」的意思。
      ●「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可能与
利 19:15 有关。
      ●「公堂」:「法院」、「审判人的地方」。
      ◎雅各在此指出收信人跟上帝的用心不同,重视富有的人,轻视穷人。事
        实上现今的教会能够容纳穷人一起参与吗?这真是值得我们多加思考。
      ◎
2:6-7 讲出当代为富不仁的状况,其实现代还是有不少富人仗势欺人
        。如果我们经济能力不错,我们是否把财富当成是恩赐?或者是当成高
        人一等的理由?财富是如此,学识、地位也都有类似的特徵。经文:
  二、律法要人「爱人如己」,信徒如果按外貌待人,就是违反律法。2:8-13 
      ●「要爱人如己」:直译是「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引自 利 19:18 ,不
                        過耶稣也在 太 19:19  22:39 保罗也在 罗 13:9 
                         加 5:14 中提及。爱人如己,当然也要爱穷人。
      ●「全守」:「彻底遵行」。
      ●「至尊的」律法:「皇家的」。有可能是指耶稣的命令是「皇家的律法
                        」。
      ●「才是好的」:直译是「你们做得好」、「那就对了」。
      ●「众条」:「每一個」、「整体」、「全部」。
      ●「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与 太 18:35 观念相近。
      ●「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原意是「怜悯胜過了审判」。
      ◎雅各应該是知道耶稣也曾教训過「爱人如己」这件事,所以用这個诫命
        来提醒基督徒不可偏袒富人,苦待穷人。当人遇到穷人時,应該更加给
        予慈悲怜悯,因为信徒应該很清楚,自己是靠基督的怜悯才能逃離上帝
        的灭亡审判的。

中华圣网整理制作:版权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