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主题 |
言 语 与 智 慧
雅各在 1:19-21;3:1-12;4:11-12 及 5:7-12 论及舌头和言语的课题。
原文的意义
「舌头」(γλωσσα)的字义即为说话的器官(注十三)(雅1:26;3:5,6,8)。它虽算是身体中最小的
(3:5),却是最难控制的(3:8)。人可藉舌头与他人传达信息,向神表达心意。舌头可能成为神的惩罚(路1:20);而使哑吧再能运用舌头的则是弥赛亚所作之工(赛 35:6),以便他们歌颂神。
「生死在舌头的权下」(箴18:21a)︰这一智慧文学的古老主题在智慧人的著作中(箴言,诗篇),直至雅各书都有同样的认识;「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神的形像被造的人」(雅3:9;参3:2-12)。(注十四)
雅各书中的意义
雅各在1:26中特别提出「勒住舌头」为虔诚的一个要素。他后来使用更多的篇幅评析这问题。其实,放纵口舌的问题在箴言及其余旧约经卷,及犹太智慧文学中,是经常出现的主题。然而,雅各在其书信内所要阐释舌头问题的一连串比喻(3:3-12),却是希腊人及希腊化的犹太道德家所熟知的。因为雅各引用之比喻(注十五)乃属于家喻户晓之类的常识。(注十六)
雅各在3:1-2,对教会中的教师之职份提出警告,这作为口舌问题讨论的开始。他提醒作为教师的特别要谨慎(参太12:36-37),他们较其他的人使用舌头更多,也比其他的人「受更重的判断 (κριμα(注十七))」。另一方面,他亦在本文中给于一个普遍的表达︰「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3:2a)。人人都有过失,在过失之后,人必受惩罚(太12:36-37)。但那在“话语上”有过失的,尤其作教导的,则必面对更重的惩罚。故此,人应当学习勒住自己的舌头。
雅各在3:3-4,引用了马的嚼环(3:3)和船的舵(3:4)作为舌头的比喻,这比喻取材于当时的运输方法。这两个比喻都含有一个正面意思,也强调了舌头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可用以为恶或作善。(注十八)不但如此,舌头或人的话语犹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3:5a);其对他人的生命可以有深远的影响。「在我们肢体中,舌头立成了不义之世界」(6b节︰吕振中译本)。
雅各在本书不单强调舌头在他人身上形成的影响,他也强调对自身做成的影响(比较可7:21-23);它污秽了全身,并从它而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3:6b),即是「一个人的全部生命和经验」(注十九)都受舌头火焰式的毁坏和影响。舌头这种犯罪的潜力并非与生俱来,乃是被「地狱的火点着的」。这个已经被地狱掌管、支配的舌头,不再受人控制(3:7-8)。雅各在此乃是以一种夸张的手法来指明,因为人总有是可以控制自己舌头的。这种夸张的讲法,是要读者脑海里留下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要他们永远记得人言可畏,而且可以造成很大的祸害或是罪恶(3:9)。自己不单会败坏(箴10:8),也会「败坏邻舍」(箴11:9)。
雅各也告诉读者,放纵舌头的行为与在基督里新造的人的生命,是不能共存的(3:10-12)。人若单凭自己的力量绝不能改变和勒住自己的舌头(3:8),惟有从上头支取智慧,这「从上头来的智慧」才能够在信徒的生命里头产生果效 (3:17) ,使人不至于说出污秽的言语。污秽言语与纯洁的心是不相配的(参3:11-12)。
舌头与动怒
雅各在1:19-21中,训勉读者︰「要快快的听,慢慢的说,慢慢的动怒。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控制个人言语的重要性,亦是智慧文学中素享盛名的主题(参箴10:19;15:1;17:27-28;传道经5:9-6:1)。根据箴言17:27︰「寡少言语的有知识,性情温良的有聪明。」言语的放松则与不受控制的愤怒连在一起。我们常因对人发怒,而导致急促的多言多语。雅各在此禁止无节制的愤怒,这带来轻率、有害且无法收回的话语(参传7:9),这是根据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这项事实。人必须除去一切的污秽和邪恶的行为(例如污秽的言语、怒气),并存温柔的心来领受神的道(1:21)。
舌头与批评
另外,雅各也在4:11-12禁戒基督徒彼此批评和论断。他指出批评或论断弟兄的,就是批评或论断律法。换言之,那论断人的,乃是将自己的地位放在律法之上,不受律法的管束。然而,审判人是神的特权;惟独他才有这项特权。基督徒处在困难压力下,务要忍耐直到主来,不可彼此埋怨,因为怜悯及慈悲的神会因他的忠心而赐福于他。倘若彼此埋怨,则会将自己置于审判的危险中(5:7-11)。可见,雅各在此处将彼此埋怨与审判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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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十三:王正中,《新约原文词汇》(台北:浸宣,1987),页122。
注十四:圣经神学辞典编译委员会编译,《圣经神学辞典》,卷一(台中︰光启,1975),页136。
注十五:如︰马的嚼环、船的舵、小火、罪恶的世界、野兽的制伏、不止息的恶物,及泉源。
注十六:穆尔,同书,页111-112。
注十七:在早期基督徒的劝勉文中κριμα特别的被接受为“惩罚的判决”(sentence of punishment)。参 罗 3:8。这则是雅3:1「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κριμα λαμβανεσαι)之背景。它同样发生在罗13:2。参考 Martin Debelius,同书,页183。
注十八:R. A. 马田,同书,页36。
舌头与起誓
最后,作者禁戒人「起誓」(5:12),即使用神的名来保证自己所说的话之真实性。旧约圣经常描述神用祂的誓言作为实现应许的保证(创22:16;50:24;申6:18,28等)。根据利19:12:「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亵渎你神的名,我是耶和华。」律法并不禁止起誓,但要求人对他所起的誓忠实。在新约,耶稣吩咐他的门徒「甚么誓都不可起…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太 5:34,37),这更超越了旧约的教训。耶稣在马太福音5:34-37的教导,使雅各的教导更显得重要,因为雅各似乎是刻意复制那儿的传统。当我们将这两处经文并排来看,相似之处就很明显了:
马太福音 5:34-37: 雅各书 5:12:
甚么誓都不可起 不可起誓
不可指着天起誓 不可指着天起誓
不可指着地起誓 不可指着地起誓
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 无论何誓都不可起
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 你们说话是就说是
不是就说不是 不是就说不是,
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免得你们落在审判之下。
经常有人争论说,马太福音和雅各书在这一要点上有分歧:马太是讲一种「替代誓言」──「是就说是」和「不是就说不是」,而雅各则纯粹禁止所有的誓言。穆尔提出一个可较适合的看法,耶稣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与雅各所说的是同一回事:人的诚实应该前后一致、全然可靠,根本不需用誓言来支持:一个简单的「是」或「不是」就该够了。(注廿)就如米顿(C. L. Mitton)所说的,「我们的话应该像签了字的文件一样全然可靠,法律上正确,而且完全」。(注廿一)
问题是耶稣和雅各是否刻意禁止「所有的」誓言。在宗教改革时期,许多重浸派的人相信如此,他们拒绝在法庭或任何其他地方发誓。然而,耶稣或雅各是否有意指官方的誓言,即负责的长官要我们起的誓,则值得商榷。他们所想的似乎都是「自愿的」誓言。即使如此,也有人争论说,他们的用意并不在禁止「任何」誓言,而是只禁止蓄意违背全然诚实的誓言。这的确是耶稣所针对的问题(参太23:16-22);保罗的书信也证明,连他都继续使用誓言(罗1:9;林后 1:23,11:11;加1:20;腓1:8;帖前2:5、10)。不过,我们还是要谨慎。雅各重复耶稣的教导时,并没有马太福音第五章的上下文,即是犹太人起誓来逃避罪,因此警戒我们不要断定对起誓的禁止只与错误的教导有关。」(注廿二)
从雅各书来看,智慧与言语是相连一起的。智慧则能够在人的话语上显出来,并促使人说出纯净的话语。雅各在3:13-18指出任何人自认自己拥有智慧,心里却怀着苦毒的嫉妒和纷争,他便是自夸,亦是在说谎话抵挡真道了。这种行为和言语并不是来自上头的智慧,而是出自「属地的、属情欲的、属鬼魔的」智慧。因为属灵的智慧必能够使之活出美德及说出诚实和纯净的话语。基督徒必须防止「属地的、属情欲的、属鬼魔」的智慧,因为它会产生后果:即与世俗为友,有如嫉妒、扰乱、各样的坏事(3:16);彼此争(注廿三)、贪恋、杀害、妄求及活在宴乐中(4:1-3)。反之,应当顺服神,亲近神,并且要洁净自己的心 (4:7-8)。这样,神「就必叫你们升高」(4:10)。
因此,基督徒若缺乏从上头来的智慧,就应当凭信心祈求那厚赐与人,也不斥责人的神,好叫自己在行为或言语上,都能够显出真智慧来。
讨论:今天许多基督徒,甚至传道人,时常在言语上“缺乏智慧”,导致人际关系失败。通常是如何发生的?有那几种类“缺乏智慧”的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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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十九:Martin Debelius,同书,页195-198。
注廿:穆尔,同书,页169。
注廿一:C. L. Mitton,The Epistle of James (Grand Rapids:Eerdmans,1966)。参考自 穆尔,同上,169页。
注廿二:同上,页169。
注廿三:争的原因不仅是经济上或理智上的,而且是道德上的。由于当时没有内战,雅各的思想主要盘据「私人争执和讼诉,社会上的竞争分派和宗教争论」(引用 A. Plummer,The General Epistles of St. James and St. Jude (London,1891)。参考自 卡森着,同书,页1337。而雅各在本书信则引出一个争斗的例子,即基督徒彼此之间的批评或论断(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