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附录1

所謂『監獄裏的靈』

 

彼前3:19-20有一句話說:『祂(基督)藉這靈(指聖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上帝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這裏提到:基督曾藉著聖靈,通過挪亞的口,『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此處所謂『在監獄裏的靈』(靈原文為「普紐瑪」,也含有「心靈」的意思),也可譯為『被囚禁的心靈』,不是指的死人,而是指的活人。正如經文中接下去所指出的:他們『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上帝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那些不信從上帝的罪人,表面上自以為自由自在,任意妄為,不受約束,犯罪作惡,實質上他們的心靈身體早已完全被罪惡所捆綁,被撒但所拘禁,而成為『在監獄裏的靈(心靈)』。

  其實不但在挪亞時代的罪人是這樣,而歷代以來一切陷入罪惡中的罪人也都是一樣。基督傳道救靈的使命,也正是為要將這些『在監獄裏的靈(心靈)』,從罪惡的捆綁與撒但的拘禁中救拔出來。正如基督親口宣告自己的使命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被囚的出監牢。』(路4:16-21.賽61:1.4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