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第四课

基督徒的善行 3:13~4:11

世人都知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但報應並不在眼前的得失,也不按世俗價值觀,而是由神來斷定結局(詩37篇)。當基督徒效法基督的榜樣,活出基督的生命,不隨從自己的意思,自然就能在凡事上顯出善行,做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一. 存無虧的良心3:13-22
基督徒的善行不是按人的標準,而是按神的標準(賽64:6; 羅3:10-12);不是要得人的稱讚,而是向神負責。必須天良的虧欠先被洗淨,不是靠自己的力量行善,而是靠主行善(詩37:3),才能在審判的時候站立得住。
* 行善而不受害:按神的旨意,靠聖靈行事,神就與我們同在(羅8:31-34)。
1. 為義受苦:神讓我們受苦為要我們得獎賞,得榮耀(太5:10-12; 羅8:17)。
2. 不要怕人:人不能把我怎麼樣,神才是當畏懼的(太10:28; 賽8:11-15)。
3. 盼望緣由:不是爭吵辯論,而是帶著敬神、愛人的態度見證我們的信仰。
* 無虧的良心:神是看人內心,我們良心若對得住神(彼前2:19),不責備我們,就可向神坦然無懼了(約一3:21),神會為我們伸冤,使仇敵羞?羅12:19-20)。
* 行善而受苦:受苦就是試煉,靠著聖靈行善而受苦會讓我們的信心通過試驗,得著獎賞;但順著情慾行惡而受苦就是落入試探、犯罪、和死亡(雅1:12-15)。
* 基督受苦:救贖並不止於被釘在十字架,更是從死裡復活,並進到榮耀裡
1. 一次:一次獻上,成了永遠救贖的事,使我們得以成聖(來9:26; 10:10)。
2. 為罪:基督為我們成為罪(林後5:21),擔當審判,嘗了死味(來2:9)。
3. 引我們到神面前:因耶穌的血使我們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來10:19-22)。
* 死與復活:耶穌道成肉身,按肉體,祂是人子,按聖靈,祂是神子(羅1:3-4)。
1. 按肉體:祂被治死,祂要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來2:14)。
2. 按靈性:祂復活了,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直活到永遠(啟1:18)。
* 傳道給在監獄裡的靈:本經文較為難解,描述基督所作奧秘的事,給基督徒的啟示並不明顯(申29:29; 約21:20-22)。例如:這些監獄裡的靈是誰?耶穌向他們傳道是在何時?耶穌傳道的信息是什麼?一般有以下三種解釋:
1. 在耶穌死後,復活之前,祂在陰間傳道給死了的人。
2. 耶穌藉著挪亞傳道給那時代的人(彼後2:5)。
3. 在耶穌復活之後,祂向墮落的天使宣告祂的復活得勝。
* 洗禮:是信心的宣告(徒2:38),公開接受耶穌十字架的救恩〔進到方舟〕;也代表審判〔洪水〕:信而受洗,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但真正使人得救不是外在洗禮的象徵,而是實質的信心(彼前1:21; 弗2:8)。
* 只有八人:得救在乎信心,不在人數多寡,雖然絕大多數的人不信,被洪水淹沒,但我們仍要效法基督,努力傳揚神國的福音〔挪亞傳義道(彼後2:5)〕。
* 耶穌進入天堂:耶穌基督由受死、復活、升天、進到榮耀(腓2:6-11),基督徒也要如此,效法基督的受苦,並且與祂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4-7)。
二. 作神的好管家4:1-11
無論在不信的人面前,或主內弟兄姊妹當中,基督徒行事為人都當是做給主看,不是做給人看。神給我們恩典,能夠靠著聖靈勝過肉體,按著恩賜彼此服事,使個人靈命被建造完全,也和眾聖徒同心建造基督的身體,成為神忠心的好管家。
* 肉身受苦:面對私慾和靈魂的爭戰(2:11),就要以受苦的心志當作隨身兵器。
1. 效法基督:與祂同釘十字架,一同受苦,也一同得榮耀(羅8:17; 6:5)
2. 與罪斷絕:向著自己死,脫離肢體中犯罪的律(羅6:6-11; 7:5-6, 23)。
3. 不從情慾,聽神旨意:捨己,不放縱自己的肉體,順從聖靈行事。
* 就以為怪:世界的王撒但(約16:11; 約一5:19)敵擋神,與神為敵,卻不能勝過神。所以恨惡屬神的人,藉著傷害神所愛的兒女來傷害神(約15:18-19)。
* 審判活人死人:死不是結局,還有審判(來9:27),若不是接受十字架代贖的審判,名字記在羔羊生命冊上,最後仍要面對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啟20:11-15)。
* 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這和3:19同為難解的經文,一般有以下的解釋:
1. 對信了主卻已經死了的人而言,他們肉體雖死,但卻已得著永遠的生命。
2. 對尚未聽過福音而死的人,神給他們有聽信福音的機會〔基督曾傳道給在監獄裡的靈聽(3:19)〕。這關乎神奧秘的事,向我們的啟示並不明顯。
3. 這並非指不接受福音的人死後還有聽信福音機會。對信的人而言,福音是好消息,凡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對不信的人,福音則是定罪的宣告,不信的,罪已定了(約3:18; 林後2:14-16),死後要受審判。
* 萬物的結局:耶穌基督再來的日子,要按各人所行的來施行審判(啟22:12)。
1. 警醒禱告:末世的日子要警醒禱告(可13:33; 路12:35-48),與神連結。
2. 彼此相愛:耶穌給門徒最重要的命令,用神所賜的愛彼此相愛(約13:34),愛能成全律法(羅13:10),遮遘o過,叫罪人回轉(加6:1-2; 雅5:19-20)。
3. 互相款待:表現在行為上,有實質上的照顧與接待(太25:40; 來13:2)。
* 百般恩賜的好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路12:42; 林前4:1-2)。
1. 恩賜從何而來:一切的恩典都是神所賜的,不是出於自己(弗2:8),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弗4:7),並且按祂意思分給各人(林前12:11)。
2. 何種恩賜:新約列舉的恩賜有26種(羅12:6-8; 林前12:4-11, 28; 弗4:11)。
a. 講道:話語極大的能力,若按著神的聖言,就能使人得著永遠的生命(羅10:8-17; 彼前1:23-25)。反之,也可能帶來極大的破壞(雅3:6)。
b. 服事: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5:25),生命與神連接,力量從神而來。不再屬肉體(林前15:50),靠肉身(加3:3),憑血氣行事。
3. 恩賜的目的: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8-13),也就是讓教會被建造完全,讓神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弗3:21)。

【分享與應用】
1. 請分享各人曾經歷的「肉身受苦」,如何造就個人的靈命成長。
2. 從自己或別人的觀點來看弟兄姊妹各有什麼恩賜,並如何應用在小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