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
題目:『無愧的良心』
經文:彼得前書3:18-22
【聖經經文】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卷: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
要引我們到 神面前。按肉體說,他被治死;按靈性說,他復活了
。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
舟、 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水得救的
不多,只有八個人。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
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 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 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
,都服從了他。
有一個主日學老師上課談到天堂,他描述天堂是一個非常快樂的地方,然後問學生說:願意上天堂的人舉手。除了一個以外,所有的小朋友的手都舉起來了,老師問那個孩子為什麼不要上天堂,那孩子說,今天下午爸爸媽媽要帶我去烤肉,我如果去了天堂,烤肉就去不成了。我們常常像那個小孩一樣,心裡一直想著眼前的事,忽略了將來的盼望。
今天這段經文是新約聖經中最難解釋的一段,十九和二十節裡面,有三個問題在解釋上有很大的不同。這三個問題是,監獄是指什麼地方?在監獄裡是那些人的靈魂?他們聽到什麼信息?
在使徒信經中說,耶穌在本多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陰間。使徒信經中說耶穌復活之前降在陰間,所根據的經文就是彼得前書三章十八和十九節。在天主教的觀念中,把陰間看做是天堂和地獄的居間之境,稱這地方為煉獄,他們認為在煉獄中的靈魂在為生前所犯的罪受刑罰,等到他們付夠了代價,就可以離開煉獄上天堂,但如果在煉獄中的靈魂無法彌補生前的過犯時,就要進到地獄接受永遠的痛苦。不過他們認為在煉獄的靈魂仍有機會接受幫助,如果在陽間的親友為他做某些事,他在煉獄的日子就會縮短,例如︰為他禱告、用他的名義施捨,在彌撒中獻挽回祭或買赦罪券等。這樣的觀念已經失去單靠耶穌救贖的意義,而赦罪券正是引發宗教改革運動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古世紀推銷贖罪卷的人說,當你把銀幣投進贖罪卷的同時,你所記念的那個親人的靈魂,就同時同煉獄中被釋放出來,直接升到天堂裡去。他們甚至說,如果多買一些贖罪卷,將來可能犯的過錯,也都可以預先得到赦免。
在聖經中所說的陰間和地獄是不同的地方,地獄是刑罰的地方;而陰間則是暫時居住的所在。在陰間的靈魂等候神最後的審判,審判中決定他們去地獄受刑罰,或進天堂得永生。在彼得前書三章十八節說: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代替這個字,已經把天主教的煉獄觀念否定了,在聖經原文中,代替這個字用在很多情況中,馬太福音五章四十四節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中的「為」和這裡的「代替」是同一個字。馬太福音十章二十四節:『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高過」也是這個字;馬可福音九章四十節:『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幫助」也是這個字的另一個用法。基督的受死把我們引到神面前的意義就是,當我們站在神的審判台前時,神看我們是一個沒有犯過罪的人,因為耶穌就站在我們和神之間,我們被看成為沒有罪的,並不是上帝老花眼了,而是耶穌把我們的罪處理掉了,讓我們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
在神面前站得住的方法是,審判之前已經站在耶穌的後面了,這不是面對審判時才做的決定,而是在認識耶穌的同時就要做的決定,一直到離開世界以前,無論在怎樣的景況中,都是跟隨在耶穌後面的。我們要如何站在耶穌的後面呢,其實很簡單,如果試探來臨時,想到耶穌並沒有陷入試探中去做不道德的事,我們決定拒絕引誘,我們跟著耶穌離開試探,就是站在耶穌後面;如果有人得罪了我們,我們不圖謀報復的手段,只採取耶穌饒恕的方法,就是站在祂後面。
挪亞方舟是舊約聖經對基督救贖的預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強調人只能在一段有限的時間中做決定,神的恩典無限,人的機會卻是有限。彼得從挪亞方舟的預表,引申到洗禮的意義。在傳統猶太人的宗教生活中,有許多種洗禮,這些洗禮是根據摩西五經發展出來的,當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的時期,神給他們維護衛生的條例,後來猶太人把這些條例整理成為十八條潔淨禮儀的律法,他們非常重視人平常有沒有照著做,這些潔淨的洗禮並不在乎有沒有把身體洗乾淨,而在於形式上有沒有做到。彼得同意猶太人傳統中各樣洗禮的意義,不在乎把身體上的污穢除去,而是在於調整內心對神的態度,但他看見的不是形式,而是耶穌基督的救贖。
彼得的時代,有許多人脫離異教,歸信基督教,他們所受的洗和傳統猶太人的洗禮不同,這是一次的洗禮,不單預表除去身體上的污穢,更是屬靈上的潔淨。新譯本聖經把二十一節『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翻譯作『向上帝許願,常存純潔的良心』。許願是立約的一部份。在古代的立約中,常用問答形式來確認立約者的決定,讓雙方表達不隨意破壞合約的決定。見證人會分別問立約的雙方說:『某某人你是否願意接納合約中所列的各條款,並且盡力實行?』立約人要在證人面前肯定的回答說:『願意』。沒有這樣的問答,合約是不能生效的。立約問答中的許願,就是二十一節中所用的字。
上次我們看前面第十六節時談到,良心在希臘文中是一個複合字,由兩個字合起來的,構成良心的字是「一起」和「看」,意思是拿不同的個體放在一起看,好比較出誰是誰非來。所以良心這個字只是一個中性的字,單單良心這個字並不能代表出誰是誰非來。無虧的良心按照聖經原文的字面意義,就是好的良心,我們信主以前,是自己和別人做比較,常看那些比我們差勁的人,然後告訴自己是個不錯的人。但我們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以後,不再拿別人和自己比較,而是拿自己信主後和信主前的生命做比較,我們受洗和神立了約許了願,願意跟隨在耶穌後面,當神審判的日子來臨時,可以在神面前站立得住。
我們承認,信耶穌以後並不是很容易的可以保持著跟隨耶穌,我們常常在遇見問題時走上回頭路,把信主前處理問題的方法拿出來,忘記了學習耶穌的榜樣。求主幫助我們,有把難處交託給祂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