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天
 第十六天

經文:彼得前書四章1-6節

主題:神的旨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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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讀的這段經文,是延續第三章的信息,繼續勉勵在苦難中的信徒要效法基督的受苦,專一遵從「神的旨意」;使徒彼得在第1節吩咐信徒說:「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這並不是說經過受苦的過程,就一定會變成聖潔;而應該是說當我們立志要遵行神的旨意,我們是抱著一顆「願意為主受苦的心志」,我們既然被主拯救,就不願意再活在過去那種隨從「人的情慾」所過的日子,而是樂意遵從神的旨意來度世上餘下的光陰。

在此處經文的3-4節說:「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所以依此來看,基督徒之所以會受苦、會被毀謗,是因為那些不信從福音的人看見基督徒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不高興,就「毀謗他們」、「為難他們」,這是他們受苦的緣由。

因此在第1節的經文說到「在肉身受苦」是「與罪斷絕」的意思就是:「我們既然不願再作情慾的奴僕,並且願意將自己獻給神作義的器具,就立定主意與過去的敗壞說再見!」在第3節說「時候已經夠了」,就是一個極大的決心,表明不願意再回到過去那種失敗的生活當中。

接著在第5節的經文也提醒我們另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一天所有的人都將要在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所以這些生活「放蕩無度」的人、毀謗「神的兒女」的人,都必須面對神的審判,是無可逃脫的!

相對的在第6節提到:「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我們在此切勿誤會,以為是要向死人傳福音!這節經文的意思應該是「為這個緣故,那些死去的人,也曾經有福音傳給他們;而那些信從福音的人,肉體雖曾按著神對人的定命死去,但靈性卻因信靠神活著。」也就是說我們這些願意專一遵從神旨意的人,雖然肉體會死去,但靈魂卻是可以靠著神而活著,並且歡歡喜喜的等候祂榮耀的顯現!

回應:

    我是否明白,當我定意要遵行神的旨意時,我很有可能會面對許多的難處呢?我有否因著立定心志遵行神的旨意而與過去「隨從人的情慾」斷絕關係呢?我週遭的人會不會因著我的信仰原則而感到不適應?我會堅持原則還是會隨他們的期待去作呢?面對有一天要站在神的面前交帳,我可以交出怎樣的成績單呢?

禱告:

    親愛的主,我感謝您,讓我可以脫離過去那種隨從「人的情慾」、「放蕩」、「遠離神」的生活,我願意靠主斷開與這些罪惡的關係,專一的遵行你的旨意,好叫我將來可以歡歡喜喜的站在你的寶座前,得著你的悅納,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背經:彼前四1             

禱讀:彼前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