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1 “要順服”。直譯作:要服在權威下。談到公民的責任(二17)和奴僕的責任(二18)時,也用相同的字眼。“不聽道”。直譯作:聽不到話語。即一個未得救的丈夫看見基督信仰在妻子虔誠的生活裏表現出來,比常常從她口中聽聞,更能吸引他悔改歸主。

3 “辮頭髮”。即刻意的編髮。本節並不是禁止所有的珠寶裝飾;若是這樣,一切衣也應該禁止了!這裏是譴責虛飾而吩咐婦女要作樸素溫順的打扮。

4 “裏面〔的人〕”。直譯作:內藏(的人)。以弗所弗三章16節作:“心裏的力量”。

5,6 順服的婦人成為了“撒拉的女兒”,象撒拉順服亞伯拉罕一樣(創一八12)。

7 “按情理”。即體貼地。“軟弱”,是在體質上。“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不體貼妻子的丈夫很難與她一起禱告。

9 本節是基督所說的話的回響(路六27,28)。

13,14 行善不會傷害任何人,但這樣行的人會“受苦”。

18 “按靈性說,他復活了”。或譯作:祂被聖靈復活了,所指的或是聖靈在基督復活上所扮演的角色,或是基督自己的靈在十字架上支持祂的生命。

19 “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有些人認為這是指基督在死亡後和復活前那段期間,曾下到陰間去,向活在挪亞以前的人(20節)提供第二次得救的機會。但這說法並沒有聖經的支持。有的人認為那只是基督向陰間裏的人宣布祂已經得勝了罪,卻沒有提供第二次得救的機會。最有可能的解釋是:道成肉身之前的基督,曾經透過挪亞,向那些(由於他們拒絕所傳的信息)當時被囚禁的靈傳道。

21 “洗禮”。雖然水本身不能拯救人,但用水施行的洗禮,卻是一幅生動的圖畫,象征那些借相信基督、在神面前得無虧良心的人,生命得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