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  分段和主要内容:第一章讲到我们所得的救恩及作为神的儿女当有的圣洁生活。第二章讲到信徒作为活石为君尊祭司所当有的服事,并在社会中如何顺服各种制度,包括在上的君王或是肉身的主人。第三章接续这个内容,讲到夫妻之间的关系(1-7节),弟兄姐妹之间的关系(8-12节),并且要有为义受苦的心志(13-22节)。

              

二.辅助性问题:

1, 本章是如何吩咐作妻子之人的(1-6节)?

针对作妻子的,这里讲到两个“要”:A)要顺服自己的丈夫;B)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顺服是妻子最重要的职责,即她最最基本当尽的本分。一个未能顺服丈夫的妻子实在是不尽职的妻子。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关乎妻子的品格,“这在神面前是极为宝贵的”(4节)。对于作妻子的人来说,最能感化她丈夫的表现是顺服(1节);即使她的丈夫不信从道理—可能没有听过道,也没有信主,或是虽然信主了,却没有照着主的话行,因着 妻子的品行,这是最有力的活道,便可以把丈夫感化过来。有一样东西是神用来开丈夫们的眼睛的,就是妻子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2)。敬畏的心讲到态度,乃出于内心的真诚,且作在神面前。贞洁的品行讲到言行举止上的无可挑剔,无有瑕疵。在神面前,一个做姐妹的人,存着长久温柔及安静的心是极为重要的,也是神特别看重的神看重。神看重的人的里面过于外面。留意这里不是说“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不好,只是说不要以这些东西为妆饰,英文NIV的翻译为“Your beauty should not come from outward adornment”,不是说outward adornment(外面的装饰)不好,而是说真正要看重的乃是里面的装饰。正如箴言书中1122所说,“妇女美貌而无见识,如同金环带在猪鼻上”。圣洁妇人就是仰赖神的妇人,她把自己的一切交托给主,而顺服丈夫。圣经以撒拉为例。撒拉发自内心称亚伯拉罕为她的主,以致她蒙了大福。这不是说撒拉没有过失,其实在某些情形下她也出现过照自己心意而行的事。这里乃是说在她的温柔和安静里,她是一个顺服丈夫的人。唯有这样,作妻子之人可得以行善到底,也不会因恐吓而害怕,以致有撒拉的样式,便得以称为撒拉的女儿了。不少作妻子的,看见丈夫所作的,已经害怕得不行了,未能顺服到底,以致失去福分。

 

2,本章对作丈夫的有何吩咐(7节)?

有两个吩咐:A)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首先是要与妻子住在一起,不宜长久分开,这讲到身体上一体;其次是住在一起时要按着“情理”,原文作“知识”:即要明白、了解、认识妻子及妻子的需要。这讲到心思上的一体,关乎到夫妻之间有效的沟通。这也提醒作丈夫的人是要好好学习的,因为关乎妻子的知识不是那么易学、易懂的,须要格外留意。“因她比你软弱”原文作“她是软弱的器皿”,这是一个作丈夫的人对妻子要有的基本认识:妻子在身体上和情感上有特别的需要,丈夫要在爱的细腻和敏感中来体察及保护。当丈夫这样作的时候,不单是帮助对方,更也是帮助了自己,因为妻子是与丈夫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求主帮助丈夫们能有谦卑受教愿学的心,以致切实作一个按知识与妻子同住的人。B)要敬重妻子:这便叫丈夫的祷告没有阻碍。这讲到灵里的一体。一个作丈夫的若不能从心里敬重体贴自己的妻子,他的祷告生活就有难处,因此身体和心思的难处会造成灵里的难处。因此做丈夫的人若在属灵的事上有长进,必须首先作一个敬重自己妻子的人。丈夫作头是借着对妻子的敬重来成全的,这就是神奇妙的道!

 

3,本章劝勉弟兄姐妹彼此相处时要留意什么(8-11节)?

A)要彼此同心:NIV的翻译为“Live  in  harmony with one another”NKJV翻译为 “be of  one mind”;萧静山(1922)译本:“你们众人都要一心”;朱宝惠(1936年)译本:“你们都要同志同情”。大家在一起同心极为重要。真正的同心建立在“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的根基上(腓25)。正如11节中所说,“寻求和睦,一心追赶”,不遗余力地追求和睦。B)彼此体恤:体会、明白对方的心思和苦情,有同情心,能从对方的角度来思考问题;C)相爱如弟兄:有切实手足之情的认识,并且照着去实践出来,乃是切实的彼此相爱;D)有慈怜谦卑的心:对于别人的过失或软弱有慈怜之心;不是定罪或打击,乃是扶持和鼓励。对任何人有谦卑的心,弃绝一切的自义或是骄傲。E)要祝福: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9节):这是面对与我们敌对之人当有的表现,不是要我们吃哑巴亏,乃是要我们领受极大的福气。彼得借诗3412-16强调指出:一个爱生命且愿意享受美福的人,需要E1)在言语上保守自己:禁止舌头不出恶言,嘴唇不说诡诈的话;E2)在行为上要离恶行善;E3)在心志上要追求和睦,一心追赶;这与我们所信的主有关系;他的眼看顾义人,他的耳听他们的祈祷。但主却向行恶的人变脸。

4, 如何认识为义受苦的基督徒生活(13-22节)?

留意1314节讲到的两种情形,立定了两个原则:A)若是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13节)?这是头一个原则。“水中照脸,彼此相符;人与人,心也相对”(箴2719)。只要热心行善,通常是会有好结果的;我们是确信良善的人。B)当然,有时还是会遇上虽然行善,但依然受人迫害的事。这便引进第二个原则:你们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14节)。因此无论如何都该行善。C)为义受苦,使我们无论存无亏的良心:当不信的人看见我们面对苦难,不怕人的威吓,也不惊慌时,便会问起我们心中盼望的缘由,是传福音极好的机会,因此我们只心里尊主基督为圣,用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D)主便是为义受苦的榜样:他以义的代替不义的,肉体被治死。主受苦带来的果效包括:D1)引我们到神面前;D2)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D3)如今他进入天堂,在神的右边,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他。

 

5,如何理解18-21节?

通常有四种解释:1)在主耶稣死后及复活之间,主下到阴间去传福音,给这些人第二次机会。这种解释有违一个清楚的圣经原则;在人死后没有拯救,只有审判(来927)。路1626也表明阴间与亚伯拉罕所在的地方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那边是不能的。2)主去到阴间在那里宣告他的得胜,不是传福音叫他们得救。这种解释的难处是:似乎主没有必要这样作,这些人显然认识他们自己的结局,也明白主所作的,正如在阴间中的财主晓得亚伯拉罕在哪里一样(路16)。另外本章19节中并没有提到阴间或地狱,只是说“在监狱里的灵”,或作“被囚禁的灵”,“受捆绑蒙救的灵”。3有人说这是主耶稣向那些囚禁堕落天使的监狱里去宣告他的得胜。这种说法与上下文没有任何关系,与为何基督徒要因行善而受苦毫无关系。4)最可能的解释应当是:主用义的代替不义的、一次为罪受苦。从肉体的角度来说(或属世的、地上的角度),他被治死,但从灵的角度来说(或属天或神国的角度),他复活了或他是活着的(alive in the spirit)。19节中的“他籍这灵”在原文中为“through which”或“through whom”,最忠于原文的翻译是“他籍这个”。“这个”用来指基督为义受苦,经过肉体上的治死,进入灵里的复活。在挪亚预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这位在“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我”的主,在当时籍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被禁捆的灵听,就是那些不信从的人。最后经过水而得救的人只有八个。这水所表面的洗礼代表在神的审判之后依然能站稳的。我们若是因行善受苦,就能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并且能与主同享天堂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