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生活的原则
 第五章 生活的原则

(2:11-3:12)


    基督徒处于今日的社会中不免有种种试诱与困难,著者即特别劝勉并鼓励散居的信徒们,当如何把宗教原理应用在日常生活之社会生活中,以表显基督徒的真精神。
   
一、对于世界(2:11-12)著者在发劝言之前即先用极亲热的称呼说:“亲爱的弟兄啊”,由于亲爱的善意的劝勉当然更有效力。
    (一)地位是寄居的客旅本书一再用此名称,此处亦把两个教会合起来是“旅客”是“寄居”的,这是强调基督徒在世的地位,不过是暂时的,他们是在世而不属世的,自然不要同流合污,照着世俗的样子,而失天国的资格。
    (二)品格一则消极方面——“要警戒肉体的私欲”,“肉体”二字并非指物质的身体,乃是指整个堕落的旧人,不仅指肉体的情欲,更是包含一切罪恶的私欲与真理道义相反的,败坏的旧性,此肉体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保罗在罗7章曾详述此争战之剧烈。二则积极方面——“应当品行端正”,基督徒在滔滔浊流中与一般罪恶的社会相处,如能“品行端正”那些平素“毁谤我们是作恶的,因看见我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于神”。
   
二、对于国家(2:13-17)  上段论基督徒是天国民,当有超然的生活。本段言基督徒亦地上的国民,不能超政治超现实。
    (一)为主的缘故要顺服制度(13-14)基督徒作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国民,顺服政府领袖的一切制度是应当的,不仅由于勉强,乃是出于自觉自愿的顺从,更是“为主的缘故”不使主名因为我们不顺服而受辱,主自己亦曾缴纳税款(太17:24-27),并教训门徒“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太22:21)。
    (二)为神旨意要尽力行善  国家制度的功用原是由于神的旨意,信徒顺从制度即是顺从神的旨意。“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服从政权是属于行善的部分,我们也当在各样的善行上表显基督徒的精神,使“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他们平素无知毁谤,以基督徒品行的事实证明,便可把他们毁谤的口堵住。
    (三)作神的仆人勿借口自由基督徒是神的仆人,是自由的人,服从政令是出于自由意志,也是对神应有的态度,决不可假借自由掩盖罪恶,误用自由为口实,显有随意放纵妨碍别人的混乱行动。“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这是列出四条关于基督徒对人的要务。
   
三、对于家庭(2:18-3:7)    保罗在弗5-6:9;西3:18-4章已详论。本处所论亦同。
    (一)仆人对于主人(2:18-25)彼得所讲主仆的关系,其中有许多教训,可以应用在彼此相待的关系上。
    1.是仆人一切基督徒都是神的仆人(2:16),基督徒在基督里原都是弟兄,不分主人仆人,故当时或有基督徒以为不应仍作外教人的奴仆,或以为对于教内的主人既在基督里就该彼此平等(提前6:2)。
    2.要顺服主人  彼得并未讨论奴仆制度问题,新约中他处亦未讨论,乃就当时情况加以劝勉。奴仆的本分是要顺服,“要敬畏”,“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因行善而受苦是可喜爱的,按奴隶制度本是不公平的,圣经何以不反对这样违犯人道制度的事,使“被压制的得释放”呢?是以当时社会对于解放奴仆的思想尚未成熟,如提倡此类举动非但无济于事,反而徒然使教会受影响,并使社会搅乱。
    3.效法基督的榜样主耶稣不但服事神亦服事人,他来“取了奴仆的形像”(腓2:7),他不但给我们留下榜样,且留下脚踪,主的脚踪即谦卑服役牺牲的脚踪。他的道路即十字架的道路。他不但走这条牺牲的道路,且在这条路上处处有他的脚踪。基督徒的道路即紧跟从主的脚踪,背起十字架来步步跟随主。按本处所说,一则基督是我们的榜样。二则基督是我们的道路,给我们留下脚踪。三则基督是我们的祭牲,担当我们的罪。四则基督是我们的代替,他受鞭伤使我们得医治。五则基督是我们的牧人,我们已归到灵魂的牧人监督了。
    (二)妻子对于丈夫(3:1-6) 在基督里把女子提到一个新地位,因在基督里原不分男女(加3:28),性别上的不同不能影响属灵权利的地位。
    1.要顺服自己的丈夫“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1节)。“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6节)。
    2.要以品德感化丈夫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
    3.要以圣洁取悦丈夫(3-5)  本处是以外表的妆饰与内在的品德作一对照,“辫发、戴金饰、穿美衣”之美实不能与性德之纯美相比拟。而且妆饰外貌的女子,往往缺少内在之美丽,便显得里面不美,有道德的丈夫,当然不喜悦妻子遇事束装。 
    (三)丈夫对于妻子(7节)。
    1.要同居“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与妻子同住”,“情理”宜译“知识”,知识范围很广,包括整个的婚姻生活和女性及情感的了解,在各方面要有知识,要合理,在可能范围内要与妻子同住不可分离。
    2.要体恤妻子是软弱的器皿,需要丈夫体恤同情,要顾及到妻子的需要和权利。女性在体格上性情上往往比男子软弱,所以当按情理与她“同住”,并需丈夫的同情“体恤”。
    3.要敬重妻子是与丈夫“一同承受永生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因为夫妇在灵性上是平等的,是共同“承受永生之恩”,所以丈夫当然要敬重妻子,决不可效世人重男轻女,每以妻子为家奴之习俗。
    4.要同祷夫妇要一同祷告,如果夫妇共同生活,家庭和睦快乐,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
    (四)对于众人(3:8-l3)本段是论基督徒对于社会关系的总结。总而言之:
    1.对于同道(8节)    一则彼此同心,基督徒既是有“一神、一主、一灵、一体、一信、一望、一洗”,即当在基督里彼此同心,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二则彼此体恤,不但同心且要同情而彼此体恤。三则相爱如弟兄,原文即不但“如弟兄”乃是“有弟兄之爱”。四则存“慈怜的心”,即关怀别人的忧苦患难而与忧者同忧。五则“有谦卑的心”,即像耶稣之“柔和谦卑”(太ll:29)。以上五者是与主内同道当有的态度。
    2.对于非同道(9-13)   一则要以善胜恶,要祝福勿咒诅。二则要离恶行善。三则要追求和睦。四则望主看顾。五则热心为善。总而言之务要“热心行善”,“行恶的人,主必向他变脸”。当然主的眼不但看顾义人,主的耳目不但听他们的祈祷,他也必鉴察恶人所行的,定住眼目(摩9:4)而向他们变脸(耶21:10,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