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交的生活
经文:约壹1:1-4
一.相交的根基(1:1)
1.生命相同才可相交。
2.真理。
二.相交的途径
1.领悟
2.言语
3.感觉
4.心灵
5.接触
三.相交的实际表现
1.生命的传递。在相交中,父神将生命给我们,我们在相交中生命也彼此传递。
四.相交的目的
1.使人得生命。
2.使人得满足的喜乐。
结论:让我们在灵里,祷告,书信等多方面,彼此相交。
基督显现的目的
经文:约壹3章
引言:
耶稣基督到世上来的目的。
一.显明神的爱(约壹3:1)
叫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就是重生有神的生命。爱是指永生(约壹2:25)和圣灵(约壹2:27)而说的。
二.显明神的像(约壹3:2-3)
叫我们像祂。指主第二次来临,但亦包含第一次。指信心,生命,爱心,圣洁,洁净自己。
三.显现除去罪恶(约壹3:4-5)
罪的刑罚,同在,和权势。得赦罪,得自由,得胜利(约壹3:6-9)。
四.显现除灭魔鬼(约壹3:8)
魔鬼的作为:
1.叫人自义。
2.叫人嫉妒。
3.叫人怨恨。
4.叫人存杀心,即作王,除灭别人。
5.叫人虚伪,不诚实。
6.叫人无亲情,杀害骨肉之亲。
7.叫人不悔改,不改恶行。
而主来就是要除去这一切。
五.使我们有爱的生命(约壹3:13-21)
1.主赐给我们爱的生命,我们当在主里彼此相爱(约壹3:13-15)。
2.彼此相爱;指行为(约壹3:16)。
3.有怜恤的心,指诚实(约壹3:17-18)。
4.遵守神的命令,良心无亏(约壹3:19-21)。
5.主住在我们心里,有圣灵为证(约壹3:22-24)。
得救的凭据
经文:约壹5章
引言:
许多基督徒参加敬拜聚会,也受了洗,但不知道自己得救了没有。有时认为未受洗就是未得救,而且认为受洗比一切更要紧,所以常为受洗挂虑。其实基督教是要叫人得救的;如果一个人未得救,他虽然受了洗,对他仍然无益。
但也有许多人常挂心自己是否已经得救;在热心时认为是得救,在冷淡时就认为不得救。到底如何有把握确知自己是否已经得救?圣经上有很多关于得救的凭据,今从约翰壹书第五章中找出七点来共同思想。
一.信耶稣是基督(5:1)
1. 表明接受耶稣作他个人的救主(约1:12)。
2. 承认耶稣为他的中保,祭司,代祷者,并完成赎罪的工作。
3. 以耶稣为他心中的王,为主,为元首。凡事听从主的命令和旨意。
4. 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承认祂的神性。若有这样的信仰,就是由神而生的,就是得救了的。
二.有信心(5:1)
1. 能相信耶稣是他的救主,是他的中保和君王。
2. 能相信神的爱(4:16),知道神爱我们。
3. 能相信神的见证。即圣经的真理(5:9-10)。
4. 能相信所求且是按祂旨意而求的必得着(5:14-15)。
三.有爱心和爱神的心(5:1)
1. 爱上帝(5:1)。喜欢亲近神,讨神的喜悦,求神的荣耀。
2. 爱神所生的。即爱弟兄(5:2; 4:20-21)。除了帮助他们物质的需要,还关心他们犯罪的事(5:16)。
3. 遵守神的诫命(5:2)。顺服神的旨意,这是由于爱的激励。爱人的灵魂,作救人灵魂的工作。
4. 自爱(5:21)。远离偶像,不犯罪。
四.能胜过世界(5:4-5)
1. 胜过肉体的情欲(2:16-17)。
2. 胜过眼目的情欲。
3. 胜过今生的骄傲和荣华。
4. 不信虚谎(5:10)。
五.有生命(5:11-13)
1. 有耶稣在他里面(5:11; 弗3:17)。本意:思想耶稣,行主所行的,活出耶稣的样式(徒4:13)。
2. 有圣灵在他里面(5:7-8)。
3. 有见证(5:10)。得救蒙恩的见证。与主灵交的见证。
4. 有生命就会渴慕属灵的事,有追求属灵事物的心。
六.不犯罪(5:17-18)
1. 不行在罪恶中,而行在神的道中(诗119:3)。
2. 不继续犯罪。原文意为:偶不小心犯罪,但会立刻悔改。
3. 不会以犯罪为快乐。偶有犯罪良心立刻不安。
4. 必得神的保守,减少甚至不犯罪。
七.住在耶稣基督里面(5:20; 4:13)
1. 因有圣灵(4:13)。
2. 有永生。即祂的生命(5:11)。
3. 是属于主的。
4. 永不分离。有永生(5:11,20)。
结论:
在这七件得救的凭据中你有了几样?如仍未得救,或没有把握得救的,当及时信靠耶稣的救恩,作个得救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