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内容

上一篇   下一篇

第一节 重要道理

一、见证从起初就有的生命之道(一14):

约翰在此见证他亲眼看见亲耳听过,又亲手摸过的真理,以便坚固信徒信仰。这生命之道已藉主耶稣显现,他传的道,使信徒能在主里相交、团契并与主、天父灵交,这是因生命之道所得的恩。

二、神就是光,当在光明中行(一57,二9):

神是光,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提前六16)。神的性格如光光明、正义、圣爱等美德之光辉,能分辨出黑暗──罪恶。在光明中行的人要蒙主宝血赦罪,在神的性格──光──上有份(彼後一4)。

叁、认识主却不守他命令便是说谎(二14):

不遵守王命令仍行恶的人若说他是信徒,那就是没有真理在他心里的假信徒,是说谎的。故信徒必须表现诫命的精意之爱神爱人。

四、不要爱世界和世上的事(二1415):

人不能同时爱对敌的神和世界(太六24),因此已将神的道常存在心理,又胜了那恶者的信徒,不可爱世界和世上的事,以免得罪神。

五、肉体、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二1617):

情欲的事不是从圣洁的天父那里来的,是从世界来的。情欲与神对敌,也与行善的律对敌(罗七23),故爱世界而放纵情欲的人会与神为敌,不能爱神,不能从神得福。何况世界和情欲正在过去,不值得爱,要克制情欲,多爱神。

肉体情欲指由内在的刺激引起的情欲,眼目的情欲指因外在因素激起的情欲,今生的矜夸(吕译)指占有的夸耀,其实,叁者都是肉体的情欲。

六、将起初听见的道存在心里,接受恩膏的教训(二2427):

保守起初听见的道(纯正的道)就可留在主里,将来得永生。同时顺从内住的圣灵(恩膏)的教训和领导行事,不离开主。

七、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於神不是(四16):

邪灵常藉人或假装天使欺骗人,因此要试验,不可盲从。那灵所启示或因那灵的人所行的(传异端),要试验是不是合乎真理,或顺从圣灵,若是不合乎真理,不承认基督成肉身来,不顺从圣灵而且表现骄傲,那就是邪灵的工作。

八、不是单用水,乃是用血,又有圣灵的见证(五512):

信徒能胜过世界是因为相信主是神的儿子,他胜过世且受过主宝血洗礼。洗礼不是单用水还有主宝血,并因圣灵有主的权能临到,洗礼才有赦罪之效,使受洗者被称义,成为神的儿子。这叁者归於一就是耶稣。领受这见证就是领受耶稣。他是永远生命,领受他就有永生。敬畏神而不信耶稣的人无永生。

九、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五1821):

救主已降生,将得救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神而能在主里面。因此从神生的可以不犯罪,也必听从神的教训保守自己,魔鬼无权伤害信徒,因为我们是属神的子民,只有不信的世人都卧在它的手下。

 

第二节 爱的道理

一、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二710):

旧命令指信主时起初接受的命令──爱。这命令是永远有生气而新的命令。这爱在主或在信徒里都是真实不虚假的。主耶稣已生,发出真光照耀世人──传福音,因此罪恶不能永存於世,要过去。恨弟兄的仍在黑暗中,爱弟兄的已不在黑暗中,而在光明中,能分辨善恶而行善,不致跌倒。恨弟兄的罪恶使他眼瞎,不能分辨善恶而迷失。

二、恨弟兄的就是杀人的(叁1315):

恨弟兄的虽没拿刀杀,但恨他,希望他死,是杀人的,仍在罪中,违背神的命令──爱,不能得永生。

叁、主舍命,从此知道何为圣爱(叁16):

世上有各种不同的爱,主爱我们的圣爱是圣洁、高超,甚至为我们牺牲生命的,是不自私的爱,要效法主,以圣爱去爱弟兄。

四、相爱,不要只在言语上(叁1718):

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爱心若只在言语上叫人吃饱、穿得暖,却不给他们需用的,这爱心也是死的(雅二1416)。因此爱心是要能实行出来才是真实的。

五、神就是圣爱(四718):其原因如下:

1、圣爱是从神来的,不是从人的感情自然产生的(7;提前一5)。

2、差他的独生子来,使我们因他得生命(9)。

3、主牺牲自己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10)。

4、差他的灵赐给我们,住在我们里面(13)。

5、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先爱我们(1019)。

六、当如何爱神(四721)?

1、我们当彼此相爱(711)。

2、爱看得见的弟兄(2021)。

3、遵守神的诫命就是爱他了(五23)。

 

第叁节 论罪恶

一、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一810):

世上无义人(罗叁20),若自以为无罪,是自己欺骗自己,但无法欺骗自己的良心。这样自义的人不能向神谦虚罪悔改而蒙赦罪或得真理。已蒙赦罪的信徒也难免有小过,一样要认罪。假如坚持自己无罪,则有两个可能,一个是因自欺,另一可能是神说谎,因神说我们有罪。我们知道神不说谎,因此,只剩下一个可能,就是自欺。

二、犯罪的是属魔鬼(叁712):

魔鬼是犯罪的天使被神遗弃,被摔下来(结廿八18;赛十四12),正在世上引诱人犯罪,是罪恶的根源。主要除掉魔鬼的作为,使信靠他的义人得圣灵和真理不再犯罪。甘心堕落的信徒不属圣洁的神而属魔鬼,因他不行义,不爱弟兄而违背了神。

叁、心若不自责就可向神坦然无惧(叁21):

人的良心有自责的功能,这是真神造人的灵之目的。人若顺从灵的引导而行善,则问心无愧,良心也不会自责,可坦然对神。但有人良心因行恶给魔鬼工作而麻木,不自责,则无救了。所以我们必须小心顺从灵的引导,不违背良心做事,使良心不致於麻木,才能有效地判断是非善恶,向神坦然无惧。

四、弟兄若犯了不致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五16):

我们信徒不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因此信徒犯不致死的罪可求主赦免,故同灵若犯不致死的罪,我们要以爱心劝戒他,为他代求,求神赦免他。

五、至死的罪,不该为他祈求(五16):

至死与不致死的罪不能简单说明,因为其犯罪的动机与背景不同,判罪轻重也不同。如无知犯的重罪也可求神赦免,但故意犯或存不信的心,则罪重。本会认为是至死的罪而除名的,大概如下:

1、拜偶像(启廿一8):拜假神和向祖宗牌位或死人遗像敬拜而行礼。

2、犯奸淫(林前五15):未婚男女间有性行为,已婚男女与配偶以外的任何人有性行为,找妓女或做有关妓女生意的都是死罪。

3、杀人(启廿一8):因仇恨、谋财而杀。

4、叛教者(加一9;提前一20):反抗、敌挡教会或离弃真教会归别教会、传异端。

5、行邪术(启廿一8):利用邪灵行各种邪术。

6、偷窃成性者(出廿15):经多次劝戒仍不能或不肯悔过者。

7、不孝敬父母(出廿12):非常严重者。

六、凡不义的事都是(五17):

罪的定义是,凡违背神命令的或凡不义(不善)的事都是罪。凡知道行善,且该行善而不去行也是罪(雅四17)。

***.圣句: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约壹四1921)。

 

读经:约翰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