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 1:1-2:2
在光明中行的証據
顯現聖經所說的基督
1: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
生命之道,
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
親眼看過,
親手摸過的。
1: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
s 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証,
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
傳給你們)。
1:3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
使你們與我們相交。
我們乃是與父并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1:4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作“我們”)的喜樂充足。
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約翰一書講的是如何認出那些由神生的人。有些人認為約翰一書講的主要是基督徒與神的關系的相對程度,但這封信裏基本上沒有使用相對的字句,而是用絕對的字句來說如何區別那些認識耶穌的和那些不認識耶穌的﹔那些有永生生命的和那些沒有永生生命的﹔那些由神生的和那些沒有由神生的。比如,他說: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 3:10】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約翰一書 3:14-15】
這樣的經文顯示了約翰一書要講的基本道理,也就是說:
1. 這本書是關于如何認出神的兒女,如何把他們與魔鬼的兒女區分開來。
2. 因以,這本書講的是一個人的行為與他的得救狀態的關系。
約翰一書原文是用古希臘文寫的,任何一個會說多種語言的人都知到,要把一種語言裏的一些細微的東西用另一種語言表達出來往往是件很難的事。在古希臘文中,這樣一個細微的地方就是一般現在時的用法。
一般現在時在古希臘文裏可以強調一種延續性,我相信約翰在這封信裏使用了這種用法。因為在古希臘文裏還有另外一種被稱為不定過去時的時態,這種時態被用來表示不強調延續性的場合或表示間不連續的事件。
當約翰在這裏用一般現在時表示一個人從“生活方式”的意義上講的行為。比如,“行”用來表示一個人的總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他在某一個瞬時所做的事。
所以我們在約翰一書裏所讀到的講的是一個人總的生活方式,而不是與他的生活方式的特征不相符合的某件事。明白這一點將有助于我們對約翰一書的理解。
約翰一書 1:1-2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証,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約翰寫這封信的主要目的是告訴我們如何鑒別真正的基督徒,并把他們與異教徒區別開來。他在這封信裏所提到的一個異端就是“幻影說”。這個異端否認基督的肉身的真實性。下面這一段摘譯自Zondervan出版社的《聖經圖畫百科全書》(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
幻影說其錯誤在于否認基督的肉身。幻影說認為基督的身體不是真正的血肉之身,而只是一個不實在的,瞬間的幻覺﹔基督的身體是純粹屬靈的,所以與真正人性毫不相關。這種異端以不同的形式在當時很容易地得到迅速的發展,因為當時所流行的屬世的哲學強調一切物質的東西都固有地是邪惡的。因此,他們認為如果說屬靈的基督有物質的肉身是對神的一種褻瀆。
所以,在整個這封信裏,約翰強調了耶穌道成肉身的物質性。我們還可把這封信的開始與約翰福音的開始作比較: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翰福音 1:1,14】
約翰一書 1:3-4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并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作“我們”)的喜樂充足。
約翰還說:“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約翰三書 1:4】也就是說,他寫信給他們使他們能夠按真理而行,其結果使他的喜樂充足。這也暗示他看到他們在這一點上有不足的地方。
你呢?什麼能夠使你的喜樂充足呢?你在這一點上與約翰相同嗎?
約翰一書 1:5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神就是光是什麼意思呢?
1. 顯示真理
2. 聖潔
“光”在新約裏很常見的一個比喻,通常與這兩個概念相聯系。比如,經上說: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以弗所書 5:9】“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哥林多後書 6:14】
耶穌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并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翰福音 3:19-20】
約翰一書 1:6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為什麼人們會選擇在黑暗裏行呢?耶穌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翰福音 3:19】
一個人的“行”指的是他的生活方式。如果一個人說他是與神相交,但他的生活方式卻與聖經所說的大相徑庭,那麼這樣的人其實不是與神相交。而你會發現這在基督徒裏并非罕見,這也是為什麼約翰要在這裏這樣指出來。許多人聲稱是與神相交,但如果他們的生活方式與他們所說的不一致,那麼他們的言語是徒然的。
反觀一下自己。你怎麼知道你自己真是在與神相交呢?
約翰一書 1: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 8:12】
在光明中行的結果之一就是與真正的信徒相交。這裏還暗示只有那些在光明中行的人,他們的罪才能被耶穌的血洗淨。這并不是說得救取決于某種生活方式。而是說與基督徒的信仰相符的生活方式顯示出真正的信﹔洗淨罪取決于這種信。如果你不在光明中行,那麼你的罪就不能徹底地被洗淨。這就是約翰一書告訴我們的一個道理。
約翰一書 1: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
有些基督徒說自己是無罪的。這種人是在自欺,閉眼不看自己的罪。
有些人認為這一節說的只是那些否認自己罪性的人。但若考慮到第9節,這種講法便講不通了。因為在說明“說自己無罪”的意思時,約翰把它與承認自己的罪作對比。所以,自稱無罪是說一個人自稱不再犯罪。
的確,每個基督徒在他的生活中都會有盲點,在有些地方他們犯了罪自己卻意識不到。因為神往往會隨著一個人的成熟,逐漸地讓他察覺到罪,這樣就不至于使他突然看到自己的罪有多深就不知所措而氣餒。但如果一個人根本看不到自己的罪,這就是他還沒有得救,仍在徹底的黑暗中行走的一個標志。
約翰一書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這裏的一個問題就是假如赦免取決于我們承認每一個具體的罪,那麼一個人每犯一次罪就失去他的救贖,直到他承認他的罪,這有點像是靠作工得救。
但約翰在說“認罪”時使用的是希臘現代時態(表示生活方式),而不是不定過去時,所以我相信他指的是如果我們從品質上講承認自己的罪的話,那麼我們就屬于那些按照神的應許,被神赦免的人。而且神不但赦免那些我們自己知道的罪,還赦免那些我們的生命中自己尚未意識到的不義的方面。并且神在不斷地淨化我們的生命。
約翰一書 1: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
聖經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 3:23】因為如果一個人聲稱自己不在那些犯了罪的人之內等于說他們稱神是說謊的。“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 7:20】
這也是為什麼人們對福音的道理和傳道人表現出恨惡的原因之一,因為福音指出了他們的罪。耶穌說:“世人不能恨你們,卻是恨我。因為我指証他們所做的事是惡的。”【約翰福音 7:7】這種人不但容不得神的道,也沒有時間來理會神的道,他們對神的道避之而不及。“凡作惡的便恨光,并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翰福音 3:20】世界對神的道又恨又怕。
感謝主,神的道在你的生命裏找到了地方。
約翰一書 2:1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耶穌是我們的辯護律師,所以,在審判日,我們不需要耽心如何象其它人那樣為自己辯護。耶穌將為我們說話。如果神在審判日上問你:“為什麼我要讓你進我的國呢?”你只需這樣回答:“你可以問我的辯護律師。他就坐在你的右手邊。”
從這節經文可以看出的另一個道理就是,雖然我們的罪已經得到赦免,這并不意味著我們有犯罪的執照。與此相反,因為主耶穌“他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提多書 2:14】于此同時,意識到那些由神生的會不時地犯罪,但這些事的發生不是他們生活方式的特征。
約翰一書 2: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除了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之外,沒有什麼能夠平息神的憤怒。“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并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以賽亞書 53:10】耶穌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約翰福音 12:32-33】
我們的救主神“他愿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摩太前書 2:4】耶穌為整個世界的罪而死。在給非基督徒傳道時,我們不應該說:“也許耶穌的死是為了贖你的罪,也許不是。我不知道。”我們不應該說:“神也許愛你,也許不愛。也許神是如此地恨你,他命定你永恆地被定罪,而且你做什麼都沒有用!”我們應該說:“神愛你,愿你得救。耶穌為你得罪而死,他宣告,如果你信他,你的罪將得到赦免。”“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16】當然,我們需要解釋“信他”的涵意是什麼,但基本上要說的就是耶穌是為我們每個人的罪而死的──無論一個人最終是進天堂還是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