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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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 2:28-3:24

從義的行為裏所看到的証據

從對將來的聖潔的盼望看到的証據

2:28 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裏面。
  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
  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慚愧。

2:29 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
  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

3:1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
  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
  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3:2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
  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
  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3:3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從不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看到的証據

3: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3: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沒有罪。
3:6 凡住在他裏面的就不犯罪。
  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3: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
  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3:8 犯罪的是屬魔鬼,
  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
  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3: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
  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裏﹔
  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從愛其它基督徒看到的証據

3: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
  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
  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3:11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
  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3:12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
  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3:13 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約翰福音 15:18-19】
3:14 我們因為愛弟兄
  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

3:15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
  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

3:16 主為我們舍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
  我們也當為弟兄舍命。

3:17 凡有世上財物的,
  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
  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

3:18 小子們哪,
  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
  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3:19 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
  并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

3:20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
  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

3:21 親愛的弟兄啊,
  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3:22 并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
  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
  行他所喜悅的事。


3:23 神的命令就是
  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
  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3:24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
  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問題討論

根據這一段,如何能夠看出一個人是不是由神生的?
第28節 如果基督突然顯現,你將會自信還是慚愧?
你要如何改變自己的生活,才能使你在他回來時不至于慚愧?
第3節 我們潔淨自己應該以什麼為動機?
在3:4-9節裏是不是有些話與你對基督教的理解相有所不同?為什麼?
第9節 為什麼信徒不能夠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
這是不是你真實的經歷呢?
在天堂裏還有沒有犯罪的自由意識呢?
第10節 人是不是要麼是神的兒女,要麼是魔鬼的兒女,有沒有第三種可能呢?
行義是什麼意思?
第12節 為什麼恨他的弟兄的就是殺人的呢?
你有沒有因為是基督徒而被人恨惡呢?
第15節 延伸約翰的論點,我們如何能夠通過衡量我們的心來看是不是有永生存在我們裏面?
聖經裏所說的愛與世人關于愛的概念有什麼不同?
如何區別所需和貪欲?所需有哪些例子?
從耶穌的經歷來看,愛別人總是令人愉快的事嗎?
第17節 人們如何避免“看見弟兄窮乏”呢?
第18節 愛在行為上的例子有哪些?誠實在這裏是什麼意思?
一旦信了主,基督徒是不是不可避免地要彼此相愛?
什麼樣的行為會有助于使我們的禱告得到回答?為什麼?
基督給基督徒的兩個主要命令是什麼?


注釋

坦然無懼的信

約翰一書 2:28 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裏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慚愧。

在基督的到來之前羞怯地退縮,說明以一個人還沒有得救,經上說:“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并不遲延。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義人”有古卷作“我的義人”),他若退後,我心裏就不喜歡他。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希伯來書 10:37-39】

耶穌說:“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馬可福音 8:38】

還有,“坦然無懼”譯自希臘“παρρησια”,意思是“自由地說,無保留地講”,就如耶穌所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馬太福音 10:32-33】

所以,真正信基督不是“秘密”的信,不是像約翰福音中的官長們那樣的信:“雖然如此,官長中卻有好些信他的,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就不承認,恐怕被趕出會堂。”【約翰福音 12:42】使人得救的信是要坦然無懼地承認基督。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彼得後書 3:14】


出生的印記

約翰一書 2:29 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

我們從基督得到位置的義,也就是說罪得赦免。此外,義的行為也是神的兒女的特征。義的行為就是做在神的眼裏看來是正確的事。的確,大多數人所做的事在他們自己看來是正確的,就如箴言說的那樣:“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箴言 21:2】但要做在神眼裏看來是正確的事卻是另一碼事。因為“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正直,惟智慧人肯聽人的勸教。”【箴言 12:15】我們怎麼知道什麼事在神的眼裏是正確的呢?這要靠與神的靈合作,通過神的道,以及與神的子民的團契關系。


神的兒女

約翰一書 3:1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使我們能與神和好,這已經是足夠的恩惠了。但不止于此,神還賜給我們神的兒女的地位,這是何等大的恩慈!當然,只有那些信基督的才是神的兒女。“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加拉太書 3:26】還有,“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 1:12】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馬書 8:17】

然而,就像世界不認識神的兒子一樣,世界也不認識神的兒女。但約翰一書的主題是,如果我們認識了父,我們就能認出那些由神生的。


要潔淨的一個動因

約翰一書 3:2-3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同樣,彼得寫到:“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彼得後書 3:14】保羅說到經上的應許:“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哥林多後書 6:18】之後他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哥林多後書 7:1】

應用

1. 如果你想受到激勵去追求聖潔,那麼就時刻記住你最後的歸宿。

2. 如果一個人不潔淨自己,那麼就說明他可能還沒有信。(換句話說,一個人是不是由神生的另一個標記就是他是不是潔淨自己。)“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拉太書 5:24】


還繼續犯罪嗎?

約翰一書 3:4-6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沒有罪。凡住在他裏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約翰在這裏很清楚,罪是與某種行為──也就是違背律法──聯系在一起的。正像耶穌到世上來是要除去我們的罪,那些住在他裏面的人也要除掉自己身上的罪。如果一個人繼續犯罪,那麼表明他從來就沒有認識基督。這是一個人是不是由神生的一個標記。

但注意到約翰說這些是從總的生活方式或概括一個人的特征的意義上講。他使用的是希臘文的一般現在時態,我們在開始學習約翰一書時曾講到。他說的不是一個人有時會做一些與他的特征不相符的事。他在這裏說的不是完美無罪。然而,就如我們在這一章裏所看到的,這個特征是可以衡量的。這是可以見到的,能夠從某種程度上看得出來的。


不要受騙

約翰一書 3:7-8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在新約裏有很多關于不要被人誘惑的警告。但從早期教會直到今天,有很多基督徒上當受騙,以為一個人的行為與他的得救狀態沒有任何關聯。聖經警告說: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 6:9-10】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拉太書 6:7】

“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以弗所 5:5-6】

耶穌對不信的人說:“你們是出于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欲,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于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福音 8:44】

神的兒女會表現出他們的天父的品質,同樣,魔鬼的兒女也會表現出他們的父的特征,就如接下來的几節要說的那樣。


為什麼你不能夠犯罪

約翰一書 3: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雖然對這一節有多種不同的解釋,但其中只有一個是對的。在分析了每一個觀點之後(見http://www.bcbsr.com/books/1jn3_9.html),我的結論是約翰在這裏說的還是一個人總的生活方式或其態度和行為的總的特征。

那些由神生的人就已經失去了按罪的生活方式生活的能力。“他也不能犯罪”裏的“不能”一詞譯自希臘文“δυναμαι”,指的是一個人的能力。這是由神生的一個結果。由神生會影響一個人的自由意識,以至于由神生的人不可避免地會表現出神的兒女的特征。如果神的兒女試圖以罪的生活方式去生活,他們會發現他們作不到,就如那些沒有由神生的人發現他們不能以基督徒的生活方式生活一樣。

還有,種子存在我們的心裏不由個人的努力或愿望決定。考慮最後一句話:“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是由神生的”用的希臘文的完全被動語態。由神生是一個被動的事件,而不是主動的事件。(“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翰福音 1:13】)一個人不能使自己由神生。由于已經在一個身上發生的那件事,這個人現在就不能再以罪的生活方式生活。順服不是原因,而顯示出一個人有沒有由神生。聖經學者郝瓦德﹒馬爾紹(Howard Marshall )也論到約翰一書3:9裏所使用的完全時態的意義,他說:“完全時態不但強調了出生這個單一事件,而且強調了其繼續不斷的效果。”Linguistic Key To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By Fritz Rienecker & Cleon Rogers, pp. 790-791, Zondervan Corporation Grand Rapids, Michigan, 1980


明顯的標志

約翰一書 3: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顯出”譯自希臘文“φανεροζ”,意思是可以明顯地被認出來。這一節與許多節一樣,告訴我們如何明顯地看出一個基督徒是不是已經由神生,是不是還仍然是魔鬼的兒女。

這兩個明顯的標志就是:

  1. 他是不是做在神的眼裏看來為義的事
  2. 他是不是愛基督徒弟兄


該隱的記號

約翰一書 3:11-12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在該隱殺人之前,關于他作為的唯一記錄是:

“有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創世記 4:3-5】

顯然,該隱所獻的祭裏有罪惡。經上說:“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証,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証。”【希伯來書 11:4】雖然在摩西律法裏可以用谷物獻祭,但同時必須要用血作贖罪祭。這在現代相當于試圖不靠耶穌基督,而與神建立虛假的關系。那是想不從門,而是從別的什麼地方進入神的家。

該隱是在從事一個宗教的活動,從外表上榮耀神,但實際上他所做的是罪惡的。這在基督的時代和現在也同樣,那些最激烈地反對神的兒女的往往是那些熱心地從事假冒崇拜的人。那些屬于惡者的人,他們不去管自己的罪,卻往往是向那些行為正當的人發難。


如果世界恨你

約翰一書 3:13 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

耶穌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或作“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翰福音 15:18-19】

為什麼世界恨耶穌呢?耶穌說:“世人不能恨你們,卻是恨我,因為我指証他們所做的事是惡的。”【約翰福音 7:7】如果你是由神生的,那麼你不要因為世界恨你而感到奇怪。世界為什麼恨你呢?其原因與世界恨耶穌的原因一樣,因為你指証他們所做的事是惡的。

世界不愿被定罪。事實上,如果你向屬世的人指出他的罪,他的反應往往是聲稱你恨他。基督徒中的假弟兄也是如此。如果別的基督徒因為非法的原因恨你,那麼不要因為到頭來發現他們其實是魔鬼的兒女而感到吃驚。


愛與殺人

約翰一書 3:14-15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

那些已經由神生的人就已經出死入生了。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福音 5:24】

約翰在這裏說一個人已經真正地信基督,因而就已經出死入生的証據就是愛基督徒弟兄。恨基督徒弟兄就像殺人一樣──約翰提到的該隱就是這種人的先例。

殺人的,以及許多其它類的罪人,都沒有永生“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朮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啟示錄 21:8】類似的可見于【哥林多前書 6:9-10】【以弗所書 5:5-6】【加拉太書 5:19-21】


什麼是愛?

約翰一書 3:16-17 主為我們舍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舍命。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

耶穌說:“人為朋友舍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翰福音 15:13】我們被召,正是為了這大愛。聖經裏所講的愛不僅僅是“感到”喜愛,而是愿意主動地去滿足他人真正的需要。因此,聖經所講的愛是用你在多大程度上滿足那些你“愛”的人的真正需要來衡量的。

有些人抱怨說神沒有愛他們。但神雖然沒有按他們所喜好的方式來表達對他們的愛,“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 5:8】同樣,在你通過滿足他人的真正需要來表你的基督徒的愛的時候,有人會抱怨說你沒有按他們所喜好的方式來“愛”他們。如果當你愛他們的時候世人反到恨你,不要吃驚。


得救的保証

約翰一書 3:18-20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并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

我們怎麼知道自己是不是屬真理的呢?通過看你的愛究竟是在言語和舌頭上,還是在行為和誠實上。看看耶穌,他以行動去醫治疾苦,并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他用真理來教導我們。基督徒應該以行動去滿足他人的真正需要,同時給人傳授真理。如果你只是滿足了他人的實際需要,那麼你還沒有照耶穌的樣子去做。

很少有人會反對你去滿足他們的實際需要,但如果你給他們傳授真理,他們卻會做出敵對的反應。鑒于這一事實,很多基督徒選擇只做其一,而避免全部,會甚至傳講錯誤的觀點。他們這樣做,“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加拉太書 6:12】

我們的心會不時地責備我們──無論是因為合法或非法的原因。但我們應該像保羅所寫的那樣去省察自己:“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嗎?”【哥林多後書 13:5】,如果我們發現我們的愛是真誠的,約翰告訴我們說,這個事實可以使我們感到有得救的保証。

得救的保証不單單是基于我們是不是聲稱有信心。而是基于可以衡量的和由神生不可避免的效果,比如對基督徒弟兄真誠的愛。


滿懷信心地禱告

約翰一書 3:21-22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并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

相信神會聽我們的禱告,并愿意做我們所求的,這種信不在于我們是不是有自信的感覺,也不在于簡單地從字面上讀經上關于禱告會得到回答的保証,比如:“你們禱告,無論求什麼,只要信,就必得著。”【馬太福音 21:22】這種保証的前題是你遵守神的命令,做神所喜悅的事。所以,我們的禱告是不是能夠得到回答取決于我們是不是按照神的意愿去生活。


關于聖靈的保証

約翰一書 3:23-24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神把他的聖靈賜給我們。“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加拉太書 3:2】我們一但信了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就接受了聖靈。“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馬書 8:9】而且,“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証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書 8:16】

但不能孤立地看關于聖靈的証據。必須將其與承認信基督,服從他的命令,以及愛基督徒弟兄的証據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