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
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有古卷作“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
5:4 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
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5:5 勝過世界的是誰呢?
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約翰一書 4:13-16 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我們裏面。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証的。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
他在此重述了他在前面說到的關于如何看我們是不是已經由神生的証據,也就是說:
1. 看神的靈是不是住在我們裏面【約翰一書 3:24】
2. 看我們是不是公開承認耶穌【約翰一書 2:23】
在這裏特別是承認他是神的兒子,是世人的救主。
3. 我們是不是像神愛我們那樣彼此相愛。【約翰一書 3:14; 4:12】
約翰一書 4:17-18 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
他在這裏指的是當我們明白神對我們的愛,并把那個愛應用到我們的生命時,就使我們從對末日的審判的懼怕中解脫出來。想一想耶穌。當他在世上的時候,難道他曾懼怕被審判嗎?沒有,沒有為他自己。所以,我們也應該像耶穌那樣去行,不要懼怕將來的審判,因為我們的罪已經在十字架上付清了,我們把這一點當作神對我們的愛的表示來接受。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由神生的人就不怕受到審判。然而聖經同時也提倡合法地耽心我們是不是有真正的信。比如:“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嗎?”【哥林多後書 13:5】“既知道(原文作“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希伯來書 10:25-27】所以,如過一個人的行為與其信心不相符,不要對自己的得救狀態太自以為是──這是約翰一書的主題。還有,雖然“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馬書 8:1】但還有關于賞賜的審斷:“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哥林多前書 3:11-15】“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得前書 1:17】
然而,缺乏對審判的懼怕本身并不是一個人是由神生的標志。比如經上說:“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裏說:我眼中不怕神。”【詩篇 36:1】還有,有些宗教有其固有的錯誤觀點,比如極端的伊斯蘭教認為如果為他們的神“阿拉”去殺人或自殺就一定能進天堂。因此世上有許多人對自己的得救狀態具有不應該有的自信。但如果你像耶穌所行的那樣去行,就能對審判日充滿自信。“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裏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慚愧。”【約翰一書 2:28】
約翰一書 4:19-21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有古卷作“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約翰又重述了關于愛的這些論點。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約翰一書 4:11】有些人只是在嘴上說:“我愛神”,但卻對基督徒弟兄表現出恨。論到愛時,不能只看人說什麼。(作為插曲,這也是作丈夫的常常不愿說:“我愛你”的一個原因,因為這種表達愛的方式太無聊、淺薄。)但至于對基督徒弟兄的愛,我再一次指出耶穌所說的:“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 13:34-35】
約翰一書 5:1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
這是用另一個方法說:“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約翰一書 4:15】在一個人信基督的時候,他就接受了由神生的權柄。“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1:12】一但信了,由神生的過程就完全是被動的,不需要信徒的努力。“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翰福音 1:13】所以,如果一個人承認對基督的信,就應假定那個人是由神生的,除非有相反的証據。
約翰再次重述,一個人是由神生的証據之一就是他愛基督徒弟兄。在這裏他指出原因之一就是一家人自然地會彼此相愛。基督徒都屬于同一家庭,享有共同的歸宿。“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以弗所書 2:19】所以保羅寫到:“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拉太書 6:10】
約翰一書 5:2 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
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翰福音 14:21a】基督徒對神的愛是通過對神的順服和遵守他的命令表達出來的。而他給我們的主要命令就是彼此相愛。對基督徒弟兄的愛與對神的愛是緊密相聯的。
約翰一書 5:3-5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并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耶穌說:“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福音 11:29-30】對于那些由神生的人來說,遵守神的誡命是容易的,因為這對他們來說是自然的。順服于神是重生的一個屬性,而神給我們的誡命與我們生活在其中的聖靈是一致的。
從這種意義上講,由神生的人就勝過了世界。這不只是屬于位置的事實,而“勝了”指的是那些由神生的人的自然的行為。啟示錄把“得勝”與人的言語和行為聯系起來。(【啟示錄 2-3;12:11;21:7】)得救不取決于得勝,但得勝是由神生的,因而得救了的人的自然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