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生命的交通
一、永远生命的显现与交通(1-4)
﹙一﹚使徒对生命之道的见证
1.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Logos 话)
-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
2.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
3. 现在又作见证
-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约 1:1 太初有道、道与 神同在、道就是 神。
约 1:2 这道太初与 神同在。
约 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二﹚永远生命的传递与交通
1.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
-使你们与我们相交﹙共同分享,交流而合为一 fellowship, communion﹚
2. 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3. 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我们〕的喜乐充足
(永远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生命的交通,就是神的生命进到我们里面,叫我们与神和主,并与一切有神生命的人,互通情素,相交为一。)
二、在光明中与神相交(5-7)
﹙一﹚认识「神就是光」的特性
1.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
-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在神里面的光,当带到人面前时,便成为真理,在神里面的爱,当带到人面前时,便成为恩典。在这里是真理和恩典,回到神那里就是光和爱了。―― 倪柝声)
﹙二﹚与神相交的原则
1. 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2.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
(光明和黑暗是神分开的(创一4);亮和暗是没有交通的(林后六14)。在光明中行可以与神相交,在光明中耶稣的血才可以洗净我们的罪。)
﹙三﹚与神光中相交的结果
1. 就彼此相交
2. 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sin)
(这一节圣经,给我们看见一个条件、两个结果。一个条件,就是『行在光中』;两个结果,就是『彼此交通』与『宝血洗罪』。我们必须有了『行在光明中』的条件,就在主里的弟兄姊妹彼此能交得通,并且宝血对于我们的罪,也要发生洗净的功效。─ 倪柝声)
三、神圣交通的保守(1:8-2:2)
﹙一﹚在光中认罪
1.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sin)、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2.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sins)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sins)、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3.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
-便是以神为说谎的. 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罪人得赦免的方法是「信」,信徒得赦免的方法是「认」─向神承认自己的罪,站在神的一边来定罪为罪。这个赦免可称它作『交通的赦免』,它与永远的得救不发生关系,但是和神的交通发生关系。─ 倪柝声)
﹙二﹚常在父前有中保
1.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
2.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辩护者,保惠师﹚
-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上面一章七至十节的罪,是普通的,是原则的。这里的犯罪,是指得救之后的罪,是特别的,是指着基督徒说的。基督徒应该在主面前不犯罪,也能够不犯罪。不过不幸如果犯了罪,第一件事应该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罪,求神赦免,这样,立刻就恢复和神的交通。)
3. 他为我们的罪(sins)作了挽回祭
-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就是把那使我们与神出了事情的罪,给我们解决了,而挽回我们与神的关系。)
问题讨论:
一、甚么是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
二、那永远的生命如何显现出来?我们如何认识祂?
三、本章中特别说出神的性情为何﹖
四、与神相交的原则为何?其结果为何?
五、如何保守这神圣的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