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書1-4節:間候該猶
1 作長老的寫信給親愛的該猶、就是我誠心所愛的。 2 親愛的兄弟阿、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 3 有弟兄來證明你心裡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樂。 4 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
該猶其人(1節)我們知道在哥林多有一個該猶(林前一14;羅十六23),在保羅的時候曾有一個教會聚集在他家中。一個傳說他後來作了約翰的文牘。
凡事興盛(2節)這乃是一個與基督極其親密的使徒所獻上的禱告,就是一個基督徒可以同時獲得今生與屬靈的兩種福分,一個人擁有世界的財物在基督的眼光中並非一件罪惡。至少約翰自己在早年時乃是一個富裕的人。但是這同一的約翰也曾警告人不要貪愛世界的財物(約壹二15-17)。
真理(3)是約翰喜歡用的一個字,在福音書中用了二十多次;在壹書中九次,二書中五次。在三書中五次;誠心所愛的(誠心英文是和真理是一個字)1節;心裏存的真理,按真理而行(3節);為真理作工(8節);有真理給他作見證(12節)。
1節:這封信給我們一些初期教會生活的重要線索。約翰三書是約翰寫給該猶的信,內容主要是稱讚該猶熱心款待周遊各地的傳道人,因為這些人特別需要別人接待。這封信也警告讀者要防備可能成為教會獨裁者的人。
1節:我們只知道該猶是約翰深愛的信徒,除此以外,就沒有其他關於他的資料了。可能在約翰周遊各處傳道的時候,他曾經接待約翰到他家中。這樣,約翰必定非常欣賞他所做的事,因為過路的傳道人需要靠別人的接待生活(參太10:11-16;有關約翰的資料,請參約13章的人物介紹。)
2節:約翰關心該猶身體和靈魂的健康。這樣的做法和當時流行的異端成為強烈的對照,異端認為靈魂和物質完全是兩件事,他們鄙視生命中屬物質的一方面。今天,很多人仍然有這樣的想法,這種態度很容易叫人忽略身體的健康,或沉迷於肉體上罪惡的慾望。神同時關心你身體和靈魂的需要。我們要作負責任的基督徒,不疏忽照顧自己,也不放縱自己,要留心自己身體的需要,也要學會約束自己,使自己時刻在最佳的狀況下事奉主。
4節:約翰寫:"我的兒女們",是因為他所傳的福音,使他成了該猶和很多人的屬靈父親。
三書5-10節:該猶厚待客旅
5 親愛的兄弟阿、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 6 他們在教會面前證明了你的愛.你若配得過神、幫助他們往前行、這就好了. 7 因他們是為主的名〔原文作那名〕出外、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 8 所以我們應該接待這樣的人、叫我們與他們一同為真理作工。 9 我曾略略的寫信給教會.但那在教會中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接待我們。 10 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說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惡言妄論我們.還不以此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願意接待、他也禁止、並且將接待弟兄的人趕出教會。
約翰的幫手(5-8節):保羅遠在四十年前就創立了以弗所及其附近的眾教會,當時並無神學院來供應牧師。因此他必須從會友中裁培出牧師來。後來約翰專一的牧養這些教會,召集了一班人,訓練他們成為教師牧師來幫助他同工。
丟特腓其人(9節)我們不知道究竟該猶與丟特腓是同一個城兩個不同聚會所的牧師,抑或是同一個城兩個不同聚會所的牧師,抑或是同一聚會所的主要分子。「教會」這一個字有時是指著一個聚會的單位說的,有時卻是指著同一個城裏所有的聚會所說的。在約壹所提及的偽師傅,丟特腓可能是其中之一。究竟那是一個什麼城,我們不知道。或許是一個附近以弗所的城邑。倘若那一個論及這個該猶是別迦摩人的傳說是對的話,那麼丟持腓很可能就是啟二15所提尼哥拉黨的教師之一。無論是那一個城市,他在教會中似乎佔有相當的權勢,以致他竟敢公開的反抗約翰。他不但拒絕了約翰同工在他的教會講道,並且將那些接待他們的會眾從教會中革除。低米丟(12)他或許是本書信的攜帶者。
5節:當時,先知、傳道人、教師等等周遊各處事奉主,在路上得到很多像該猶一樣的信徒幫助,供應住宿飲食。今天,款待賓客的習慣在許多教會中消失了。我們若能夠請教會的教友、周遊各處傳道的宣教士、一切有需要的人,不論性別年齡,一同吃飯或到自己家中做客,是再好不過的,這是一種主動又令人樂意接受的表達愛心的方法。今天,這樣做可能比以往更有意義,因為今天的社會傾向個人化、以自我為中心,社會上有很多孤獨的人,以為再沒有人關心他們的死活。當你碰上這樣孤獨的人,就向他表示你對他的關懷吧。
7節:四處傳道的工人不會主動要求人幫助,也不接受非基督徒的任何施贈,因為他們不願意任何人懷疑他們傳道的動機。神真正的傳道人並非以傳道牟利,他們傳道是出於對神對人的愛。照顧基督的工人是教會的責任,這個責任絕不能擱在非信徒身上。
7-8節:你幫助傳福音的人,你就成為他們事奉工作的同工(參約貳10註釋)。不是每個人都要去外地參與宣教工作,留在本地為基督工作的人也十分重要,因那些外出宣教的人需要他們的支持。我們可以藉著禱告、金錢、款待和時間來支持宣教士的事工。
9節:約翰在這裡所提及的信並不是約翰一書或二書,而是另一封已經失傳了的信。
9-10節:我們只知道丟特腓渴望控制教會,約翰斥責他的行徑:(1)他拒絕與其他屬靈領袖交往;(2)誹謗領袖;(3)他樹立了拒絕款待傳福音教師的壞榜樣;(4)試圖把反對他的人趕出教會。驕傲、妒忌、誹謗等罪惡今天仍充斥在教會中。教會領袖若鼓勵犯罪,使行善的人灰心,那就非要禁止他不可了。若沒有人起來說話,教會便會蒙受巨大的傷害。我們必須對付教會裡的罪。若我們逃避問題,罪惡便會繼續增長。真正的基督徒領袖是僕人,而不是獨裁者。
三書11-15節:行善的屬乎神
11 親愛的兄弟阿、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神.行惡的未曾見過神。 12 低米丟行善、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就是我們也給他作見證.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 13 我原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卻不願意用筆墨寫給你. 14 但盼望快快的見你、我們就當面談論. 15 願你平安。眾位朋友都問你安。請你替我按著姓名問眾位朋友安。
12節:我們只知道低米丟可能替約翰帶這封信給該猶,其他有關他的資料就不大清楚了。聖經曾提過銀匠低米丟對抗保羅(參徒19:24-34),但相信他們是兩個人。與丟特腓相反,低米丟非常尊重真理。約翰說真理要見證低米丟的行為和教導。換句話說,倘若真理會說話,一定會替低米丟說話。低米丟抵達的時候,該猶一定會大開門戶歡迎他。
14節:約翰二書強調要拒絕款待假教師,而約翰三書則強調要繼續款待教導真理的人。款待的行為是表示支持受款待的人和他的工作。款待乃是把自己所擁有的無私地供應給對方,使他們居住舒適,工作方便並在旅途上不至於缺乏。我們要積極地款待神的工人,如寫信鼓勵他們,寄送禮物表示心意,經濟上支持他們,敞開家門接待他們,為他們祈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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