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叁1-15)
约翰叁书是写给该犹的,不能确定是哪一位该犹(徒十九29,二十四4;林前一14;罗十六23)。他热心接待客旅,爱心服事圣徒。但当时却有一个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约翰和他的同工,甚至还禁止别人接待,将人赶出教会。可是与他相反另有一位低米丢,却以行善称著,有众人为他作证,并有真理和使徒为他作证。这两个人是何等的不同,形成强烈的对照。约翰劝勉说:“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11)。在历来教会中也有这两种人,但将来要有报应(林后五10;启二十二12)。约翰盼望快快的见该犹,我们更盼望快快见主(启二十二20)。
中华圣网制作,版权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