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
 第十二课

在主裏的勞苦絕不徒然(啟19-20章)

16章描述了世界末曰的情況、17-18章則是繁華之城市帝國的敗亡。因此,19:1-5是天上一片頌讚之聲,為以上公義和權能的審判而讚美祂。接便是描述基督的得勝和作王的實現,祂親自打敗了撤但一切勢力、作王和。一「忠心事主」的信徒竟也蒙神特別恩寵,得與祂一同作王、行審判和打敗撤但,叫我們深切體會「在主裏的勞苦絕不徒然」!

I. 羔羊婚筵的宣告(19:6-10):

A. 「主作王要迎娶新婦」(v6,7上):弗5:26-27以夫婦關係來指基督與教 會的關係,且需要是圣潔沒有瑕疵的(林後11:2)。現在這婚筵快到, 因此天上有大聲呯籲要「盡情高興快樂」(RSV: let us rejoice and be exult)。

B. 「新婦穿潔白細麻衣」(v7,8):「新婦」乃指所有被神稱為義的信徒, 「蒙恩得穿」(was given)強調這白衣乃信徒不配有而蒙主寶血所賜的。

C. 信徒承受極大福氣(v9,10):「這是神真實的話」是一嚴肅的加重語, 強調信徒在此刻開始承受極大福氣。以至約翰要俯伏敬拜,但我們要緊記 常將敬拜較正,因基督為我們成就一切而歡欣敬拜祂(v10)。

II. 基督榮耀的得勝(19:11-20:15):

A. 基督再來與統治(19:11-16):

- 「誠信真實的」(v11):見3:14,指基督一直是(現在式)那位名符其實的公義審判者。

- 「眼目如火焰」(v12):指監察萬物(見1:14),「許多冠冕」指統治 萬方,作「萬主之主,萬王之王」(19:16),「名字無人知」指人無法全然了解神。

- 「穿濺血衣服,名為神之道」(v13,15上):基督爭戰審判之力量源自祂的「流血捨身」與「神話之審判」(1:16; 2:16; 19:15)。

- 「轄管列國,踹神烈怒酒醡」(v15下):基督必以「神話審判」的能力 (參賽11:4)擊敗烈國、全權統治他們、並徹底覆滅敵神之人。

B. 獸與假先知被擒殺(19:17-21):

- 「飛鳥赴神的大筵席」(v17,18):吃地上各類居民的屍體,上至君王、將君,下至騎馬的,不論自主的、為奴的(除15章中跟隨基督的人) 無一倖免。

- 「獸與假先知被扔火湖裏」(v19,20):「火湖」再出現在20:10,14,15; 21:8指晝夜受痛苦至永遠的刑罰。

- 「其餘的黨羽被口中利劍殺了」(v21):基督再次以「神話審判」的能力(參賽11:4)殺敗敵人。

思想:今天我們有運用「神的話」去殺敗敵人,抗拒罪惡的引誘嗎?(19:7_14)

C. 千禧年與主同作王(20:1-6):

- 「千禧年之爭議」;指基督親自再來作王的一段時間,其時間性有以下論點:

i) 基督在「千禧年」後再來

ii) 基督在「千禧年」前再來

iii)地上沒有「千禧年」,只為一象徵

- 「撒但被捆綁一千年」(v1-3):撒但被扔無底坑,使它不能再迷惑列國。

- 「與主一同審判和作王的信徒」(v4-6):參3:21,乃指「為神之道被斬」(為持守真理而被處死刑)和「沒有拜獸」的信徒。他們為頭一組享受復活 的人(20:5),蒙神特刖賜福,能與祂一同行審判(20:4)和作王一千年 (20:6)。

D. 撒但被扔火湖裏(20:7-10):

- 「迷惑歌革和瑪各聚集爭戰」(v7,8):「歌革和瑪各」為一切惡勢力的象 徵(參結38,39),這裏指惡魔勢力對神最後一次的攻擊,它召集全軍, 人數多如海沙。

- 「圍住圣徒,火從天降」(v9):參結38:22,魔鬼大軍攻打這忠心的信 徒,結果不必打仗,神的權能降火己全消滅它們。

- 「撒但被扔火湖裏」(v10

E. 末日的審判(20:11-15):

- 「死了的人站寶坐前」(v12,13):「案卷」是記載各人所行的書卷,各人 按所行受審。另有「生命冊」記下信徒名字和行為(參瑪3:16)。

- 「死亡和陰間扔火湖裏」(v14):指「死亡」失去其權勢,再也不能威嚇 人了(來2:14-15)。

- 「不信的人被扔火湖裏」(v15

生活應用:若你現今站在寶坐前,「案卷」上所記那些內容是你希望刪去的 呢?又有那些是你希望在未的日子加添的呢?

下回預習:主啊!我願來!(啟21-22

試比較以下經文,思想神在新天新地裹丰富無比的預備,遠勝昔曰創造的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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