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

千年国度与最后审判

    1.一千年

    圣经中对于千禧年,也就是基督降临在地上,建立他的国度与作王有一千年之久,其中的讲论很多。旧约里有不少预表和预言。例如起初创造的伊甸园,以色列人进迦南承受那应许美地,所罗门作王时太平繁荣景象。他们的住棚节,每七年有一安息年,每七个七年有一个禧年,都是千禧年的预表。关于千禧年的预言就更多了,如先知们描述的景象,神国来临,万物复兴,再无战争,土地肥沃,旷野成林,人寿增长,兽不伤人,日光七倍,残废健全等(诗七十二6-8;赛二4,十一6-9,卅23-24、26,卅五5-6,四十一18-20,五十二7-8,六十一1、19-22,六十五19-20;但二34-35;耶廿三5-6,卅三14-16;结四十2,四十七1,四十八35;珥三18;摩九13;弥四18;番三14-20;亚二10-13,十四9、16-21;玛四2-3)。新约也多讲到神国降临(太六10,十六28,十九28,廿五34;路一33,十二32,廿二29-30;徒三21;林前十五25;启十一15,十九6,廿4-6)。

    首先看见有一位天使从天降下,手里拿着无底坑的钥匙和一条大链子。他来抓住那龙,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它捆绑一千年,扔在无底坑里,并将无底坑关闭,用印封住,将那狡猾,迷惑列国的神人大敌加以捆绑,使它不能再自由活动(林后十一14;彼前五8)。真是世界上的大快事,世人的大幸福。无底坑是在阴间的深处,是拘禁邪灵鬼魔的地方(创四十二38;路八31;启九2,十一7,十七8)。

    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后必须暂时释放,这是为了——

    (l)证明魔鬼是不悔改、无改变。

    (2)一遇机会人仍能犯罪。

    (3)显明神的审判非常公义。

    (4)对旧世界和其中的罪恶,作最后彻底的清除。

    有三种人是与主一同作王一千年的:

   (l)有一些坐宝座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这一班人,有人以为是指新旧约的圣徒,复活或被提了(但七26-27;林前十五51-52;帖前四15-17),他们有审判权(林前六2-3):但也有人认为指得胜的信徒才能坐宝座,行审判(太十九28;犹14-15;启三21)。

   (2)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道被斩者的灵魂复活了,有人认为指历代殉道者,有人以是指在大灾难中被杀者,与启示录六章9节同一类。

   (3)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受过它印记之人也复活了,他们可能是在大灾难中的殉道者(启十三15-17,十五2),其余的死人要等千年之后,二者均指身体复活,但前者的身体是经过改变的(林前十五50-51、53;腓卅21)。

    以上三种人都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这是头一次复活,即更美的复活(来十一35)或义人的复活(但十二2、12;路十四14,廿35;林前十五23;腓三11)。他们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他们的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虽然所有被宝血所买赎的人,都是祭司并能在地上执掌王权(启一6,五10),但失败的,将要失去在国度里的权利(路十九17;加五21;弗五5;提后二12;来十二17;启二26-27)。

 

    2.末次背叛

    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从监里被释放出来,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国,可见撒但虽被困于无底坑千年之久,但并没有改变它的性质和野心仍要引诱人背叛神。而在千禧年中地上的人,并不都是重生的人,尤其是他们的子孙后代仍带着罪性,连以色列人中也仍有罪人和死亡(赛六五20)。列国中虽已降服,但仍有不上来敬拜神的人(亚十四16-19),因此还需要用铁杖管辖他们(启二27,十二5)。

     歌革和玛各在以西结书曾提起(创十2;结卅八2,卅九l-2)是在北方的极处,可能是指今俄罗斯等地。他们聚众争战,人数多如海沙,他们上来遍满了全地。不过以西结所说的是在千禧年之前,他们来到从列国招聚出来的以色列人之地(结卅八8、13)。他们遭遇的毁灭和启示录所说的不同,这里乃是说到千禧年之后,另一次的叛变是由撒旦直接引诱发动的,可能这些人就是歌革、玛各的后裔,是以北方极处为主要的发源地,也可能是以上次歌革和玛各的攻击为喻的说法来形容这次有类似的情况,他们来围住圣徒的营和蒙爱的城。

    圣徒的营乃指天上的众军在地上安营的地方(启十九14),或执掌王权的所在(启五10),也可能是指着以色列人的营,像当日在旷野时对着会幕周围的安营(民二2),这时有抗战的准备。蒙受的城是指千禧年时的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京城,是蒙爱的城(诗四十八2;赛六十14;结四十八35),这不但是他们对以色列人的嫉恨,也是对基督的背叛,就有火从天降下烧灭了他们,如以前对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毁灭一样(创十九24),比上次更为猛烈(结卅八22,卅九6)。

    那迷惑人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这原是他们自动背叛,抗拒,与神为敌的必然结局(太廿五41)。撒但本想步步升高与神平等(赛十四13-15),却逐步降低,直到扔在火湖里。

 

    3.最后审判

    神不但有创造、救赎也有审判。万有不但本于他,依靠他,也要归于他(罗十一36)。神的宝座是管理的宝座(诗一0三19),施恩的宝座(来四16),也是审判的宝座(诗九4)。对信徒工作的审判是在空中称为在台前(罗十四10;林后五10)。基督降临到地上时审判活着的万民,称为荣耀的宝座(太廿五31-32)。而在千年后审判死人的宝座,称为白色大宝座(启廿11),大与白表明圣洁,公义,威严。这坐在上面的是谁呢?神是审判全地和万人的(创十八25;士十一27;撒二10;代上十六33;诗六十七4,七十六8,九十四2,九十六10,九十八9,一四九9;罗二2-3、5;来十二23;彼前二23;启十一18,十四7,十八8),不过圣经也讲到,父将审判交给子(约五22、27),要藉他所设立的人审判天下(徒十七31),因此基督也称为审判活人死人的主(提后四1;徒十42;彼前四5),可以说是神藉着基督来审判死人,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来一10-13)

    在宝座前有案卷展开,死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行为受审判,包括对所有的人,无论男女老幼,贫富贵贱,他们所行的都记在案卷上,令人无可推诿(但七10),一切的行为都要受到报应(诗六十二12;耶十七10;罗二2;启廿二12)

    为什么另有一卷展开是生命册呢?这里的生命册不过证明恶人和不信的人名字不在生命册上。

    可是也有人认为那些没有机会听见福音的人,不能一概对待,将恶人与义人一同灭亡也不公义(创十八26)。保罗说「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神绝不偏待人」(徒十34;罗二5-7)。凡没有律法而犯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罗二12、16)。在主有最公义的审判: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五28-29)

    海交出其中的死者,可能是指死于海中的人要复活受审判,然后,死亡,阴间交出死人,这样,死亡和阴间已无用,也被扔在火湖里。灭亡是因为人的罪行,得救是因人的名字在生命册上。

    这火湖是第二次的死,有人以为是身体灵魂完全消灭(太十28),但另一方面圣经说是昼夜受痛苦,直到永远(启十四10-11;廿10)。那里的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九48-49),乃是永刑,永火(赛三十三14,六十六24;太十八8;廿五41、46;帖后一9),是不是有一天会被那不灭的火烧尽呢?(太三12),人犯的罪既然有轻重,多寡,大小,时间也有长短,动机有不同,也有主动,被动,胁从等种种分别,难道判刑都是一样,无轻重、长短之别吗?小孩和老人都是一样吗?若说要按照人的行为受审判、受报应,但结果所受的刑罚却毫无分别吗?为什么在下一章提到犯几种特别罪的人,他们的分是在火湖里呢?(启廿一8)。所以有人想,在火湖里的时间长短与所受的苦和轻重也有不同,既称为第二次的死,是不是也有死的可能?这些问题很难解答,不过我们相信神是公义的,也是公平的(申卅二4;诗九4,九十六13,九十七2,—一九142,一四五17;赛五16;约五30;罗二6;启十六5,十九17),我们不必、不配也不能参加审判,只有一位是设立律法和判断人的,就是那能救人,也能灭人的神(雅四12;彼前一17)。我们只有信靠、顺服神所有的判断和决定都是极为正当、合理和无误的。

 

附注:

    1.本章讲世界的末了和万事、万物的结局(彼前四7)。人们常问到为什么神容许撒但在世上害人,不早一点将它除去呢?神本来是将世界交给人管理的,但因人随从撒但犯罪背叛神,而使世界落在那恶者的手下(约壹五19),成为世界的王,世界的神(约十六11;林后四4)。这时期也是给人试验的机会,人可以制伏罪,抵抗魔鬼,顺服神(创四7;申八2;士二22,三1-2),并给未来受造之民和永世作为鉴戒,使看到随从撒但背叛神有什么结局。撒但本身的刑罚,也给所有的天使和世人都是一种教训。受造之物绝不可以违背造物主。我们已快看到神将撒但践踏在那信他之人的脚下了(罗十六20)

    2.千年国度在本章内,只论到神国在地上的部分,但神的国有它属灵和属天的性质和范围,主耶稣和使徒们都曾论到这方面(太五3、12,六20、33,七21,十二28,十三43,十六19,十八4,廿二30,廿五10、21,廿六29;路九62,十二32,十六9,十七21;约三3、5,十八36;徒一3,十四22;罗十四17;弗五5;西一13,三2-3;帖前二12;雅二5;彼前二9;彼后一11)。保罗说:「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腓三20),将来要在千禧年时于地上执掌王权(启五10)。得胜的,将有权柄制伏列国,失败犯罪的将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9;加五21;弗五5),更不能与主一同作王(提后二12)。

    3.在本章内提到二次的复活,即头一次的复活和末后的复活,也就是在千禧年前与千禧年后的复活。当基督来的时候,那些属基督的人要复活,但仍然有各人的次序(林前十五23),虽然都是头一次的复活,仍可能有先后之分。在启示录里也看见有二十四位长老,如果是代表新约教会或得胜者的话,又有大批群众,是活着被提的,也当和复活的信徒同时被提(帖前四15-17;启六11)。如果吹第七号就是哥林多书上所说的号简末次吹响,这就是主要的复活时候(林前十五52;启十7,十一15)。此外还有二个见证人和十四万四千人,并胜过兽像的人都可能是复活的人(启十一11,十四3,十五2),他们和本章所记的都属于第一次的复活。这个复活是荣耀可羡慕的(林前十五35-44;腓三11;来十一35),而末次复活应当是原体复活,没有经过改变,就与头一次复活完全不同了(但十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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