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各派的解释法
 启示录各派的解释法

關於啟示錄的解釋,實聯系到對但以理預言的解釋,主要有三派。第一派是正統的歷史預言派。本派的觀點深信:預言實際上是預先寫出的歷史。因此在解釋預言時,嚴格地將連續不斷的歷史和系統性的預言,平行著互相查考、對照和研究,藉以證明預言中過去已經應驗的部分,現在正在應驗的部分,和不久即將完全應驗的部分。這種解釋預言的方法也被稱為歷史預言解釋法。事實上先知但以理本人,基督降生以前和以後的猶太解經家,

使徒保羅和早期教會,以及後來十四到十六世紀歐洲各國的宗教改革家,並十九世紀歐美各國的復臨運動傳道人和信徒等等,都是採用了這種歷史預言解釋法。

    我們就先以但以理二章、七章預言為例:但以理本人就已指出了二章大像的金頭、銀胸背、銅腹腰、鐵腿,分別代表相繼興起的四個大帝國,以後鐵腿之國將分裂成半鐵半泥的腳和腳趾所代表的許多小國,直存到基督復臨時為止。並且但以理當時也已明確指出金頭所代表的第一國是指巴比倫帝國(但2:37,38),以後他實際上也已指出了預言中的第二、第三國分別是代表瑪代波斯帝國和和希臘帝國。(但5:17-28. 8:20,21)。至於七章預言也基本相同,即以相繼出現的四大野獸代表四大帝國,以第四獸頭上的『十角』代表第四國的分裂為十國。所不同的是進一步指出了從十角中又長出的一個小角,直存到基督復臨時為止。

    後來到了基督降生前後的猶太解經家時,如第一世紀的猶太歷史家、祭司約瑟夫和猶太人撒該,都在上述預言解釋的基礎上,進一步指出了預言中的四大國是代表巴比倫國、瑪代波斯國、希臘國和當時的羅馬帝國。史實上也確是這樣應驗的:巴比倫國是在公元前539 年被瑪代波斯帝國所毀滅的;瑪代波斯國是在公元前331 年被馬其頓希臘帝國所毀滅的;馬其頓希臘帝國是在公元前168年或146年被羅馬帝國所毀滅的。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使徒保羅當時也曾向教會講解過上述預言,並曾特別指出了『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即指小角),必須等到第四國的『攔阻』(暗指當時羅馬帝國)被除去後,才能出現,並將一直存到基督復臨時被毀滅。(帖後2:3-12)。

    早期教會也都持有這樣的解釋:『在約公元150 年的巴拿巴書信中論到關於十角和小角,就含有這樣的認識,即:第四獸(指現存的羅馬帝國),不久就有十角要從羅馬割出,以後是「小角」將三角的王連根拔出,..他在主二次降臨時要被毀滅受刑罰。..愛仁紐(IRANAEUS, 130-202 年,是使徒約翰門生波利卡普的門生)宣稱:在偉大的帝國次序上,這位列第四的羅馬,將以分裂為十作結束,並由小角取代羅馬分裂的十分之三。加之,他認出保羅所說的敵基督者、大罪人與但以理的小角是相關的。』(SDA聖經註釋中解釋但以理書的歷史沿革第三章)。

    『希波來多(HIPOLYTUS,生活於公元160-236 年,被認為是愛仁紐的門生,為當代最大的神學家之一,在他對但二章和七章的解釋中說:「像的金頭和獅子是指巴比倫;銀的肩臂和熊代表波斯和瑪代;銅的腹與股(中文譯作腰)和豹意指希臘,它從亞歷山大時獲有了統治權;鐵腿和極可怕的獸表示羅馬,它現在掌有著統治權;部分鐵、部分泥的腳趾和十角象徵那些將要興起的國家;從它們中長起的另外的小角,是指在他們中間的敵基督;擊打在地上和給世界帶來審判的石頭,就是基督。」..』(烏利亞、史密斯,英文但以理和啟示錄的預言66-67頁)。

    以後,『當羅馬在分裂的過程時,第五世紀阿快鐵尼的息維勒司,就成了報告一項新的應驗來到的人:即在他的日子泥和鐵早已混合了。他表示「這也已經應驗了。」拉丁教會卓越的博士耶羅米(340-420 年),同樣教導在他的日子羅馬帝國漸漸分為碎塊,早已經最明顯地被人認出了,並指出了最早瓜分羅馬的蠻族之名稱。』(同上第二章)。『耶羅米在第五世紀寫作,...認為但七章的獸、但二章的大像是同一的,他同樣也列出了羅馬所分裂的國家的名稱:凡大勒(汪達爾)、薩克遜、布根地、阿勒曼尼等等。他宣稱小角..是指將來的敵基督,在小角統治後將有審判及主復臨。』(同上第三章)。

    以後羅馬教皇在第六世紀興起掌權,並在中古時期進行了長期嚴重的離道背教,迫害聖徒的不法活動後,羅馬教權的本質終於被許多上帝忠心子民和歐洲各國的宗教改革家所認識。

    如中古時期『值得注意的瓦典西派人關於敵基督的論文,強調教皇制的教會應驗了但以理、保羅和約翰等先知的預言。關於這有以下廣博的陳述:「這就被稱為敵基督者,或巴比倫,或第四獸,或說淫婦,或大罪人,沉淪之子。」..但首先宣稱但七章的小角為歷史上的教皇的職位──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種敵基督的制度──的是(公元)1210年在澳大利亞的利金博會議上的大主教衣勃哈特(二)。他這宣稱的意義顯見是巨大的。這個主張實際上成了威克里夫(WYCLIF)、路德(LUTTER)、克來麥(CRAUMER)和諾克司(KNOX),並歐洲大陸、不列顛,及以後北美所有宗教改革時期及往後時代改正教的注釋家的立場。』

    例如被稱為『宗教改革的晨星』的『宗教改革前牛津大學的教授約翰威克里夫(死於1384年)強調小角是教皇的職位,是從十角的國度中興起的。他簡單地陳述:「為此我們的牧師預見那為主宰的教皇。」..從1529年的挺達爾起,如今在改正教中認出教皇制為小角,實際上已是意見一致了。..在此時期,十角的名單作為構成歐洲國家是很普通的,..並日漸正確努力按插一千二百六十年之時期。』(同上第三章)。

宗教改革家們對小角的這一解釋是非有說服有的,後來也被十九世紀復臨運動所有傳道人,和許多基要派的傳道人所接受。因為但以理七章中有關『小角』的十二點預言,完全應驗在教皇身上:

  一,小角的特徵:他是王,卻『與先前的(十王)不同』(但7:24)。因他是教皇。

  二,小角興起的地點:『見其中(十角中)又長起一個小角』(但7:8,24)。說明小角必須在羅馬國分割成的十國領土內興起。結果真是如此,教皇興起於羅馬城。

    三,興起的時間:因他是拔出三角而興起(但7:8,24)。因此,他應在羅馬分成十國之後(公元 476年之後),並拔出黑如萊,汪達爾,東哥特三國之前或之時而興起。果真教皇興起於公元 538年。詳見以下解釋。

    四,興起的過程:拔除十角中的三角而興起(但7:8,20,24)。 此被拔除的三國是指黑如萊,汪達爾,東哥特。因他們在信仰上是屬於亞利安派,不信耶穌具有完全的神性,被教皇視為異端和敵對派,而羅馬城偏又相繼處在黑如萊和東哥特的統治下,教皇常受轄制。汪達爾更是公開逼迫羅馬天主教的。因此這三國成為教皇眼中釘。東羅馬皇帝為了幫助教皇,先是縱容示意東哥特王,在公元 493年毀滅了黑如萊國。以後東羅馬皇帝查士丁尼又於 533年發佈御令,宣稱羅馬城主教為東方和西方所有教會的領袖(實即教皇)。接著又派遣大軍,於 533到534 年毀滅了汪達爾國。又於 538年將東哥特國王趕出羅馬城。於是羅馬城主教西弗流斯在公元 538年得以名符其實地正式登上教皇寶座,開始掌權逼迫不服從他的信徒,並在這同一年所召開的奧爾良第三次宗教會議上,制定了強迫人遵守星期日的法令。

    五,興起的方式:『又長起一個小國。』(但7:8)。說明他是漸漸生長起來,漸漸成為極其強大的。的確,由羅馬城的主教變成羅馬教的教皇,確是經過了幾百年之久的時間。海萊博士的『聖經手冊』上也提到:教皇是在第六世紀興起的,十三世紀達權力的頂峰。

    六,小角『形狀強橫,過於他的同類。』(但7:20)。教皇勢力最強大時,歐洲各國君王都受到他的管轄,拜倒在他腳前,親吻他的腳趾。

  七,『有眼像人的眼』(但7:8)。指他有屬世的智慧和手段,藉以管轄教會和控制西歐列國。如海萊博士所著的聖經手冊上提到:『教皇政權的手段:教皇的政權之所以蒸蒸日上,乃是憑藉羅馬的威信,機敏的政治聯盟(正如與法蘭克人及查理曼),騙詐的手段(如偽造的敕書),武力軍備(教皇自己的軍隊與那些諂媚教皇的帝王軍隊),並武力與屠殺流血(正如異教徒裁判所的創立)等等,而維持教皇的政權。』(1011頁)。 

    八,『有口說誇大的話』『他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但7:8,20,25)。如歷代教皇自稱的名號,自稱為:諸父之聖父,至大的祭司,教會的元首,上帝的代表,基督的代表,第二位上帝,主上帝教皇,絕無錯誤可能的教皇等等。『甚至坐在上帝的殿裏自稱是上帝。』(帖後2:1-4)。又如教皇頭戴的三層冠冕,代表教皇作天上的王,地上的王,和煉獄的王。

九,『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與聖民爭戰,勝了他們』(但7:21,25)。據有人統計,羅馬教皇在慢長的中古黑暗時期中,殺害的聖徒人數至少有五千萬。

  十,『必想改變節期(原文為時間)和律法。』(但7:25)。

查看羅馬天主教中的十條誡命,已將聖經中十條誡命的第二條(不可製造和敬拜偶像的誡命)刪除了,並將第四條誡命吩咐人遵守安息日的時間,改變為遵守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又將第十條不可有貪心的誡命分割為二條(一條是毋貪他人妻,一條是毋貪他人物),以湊足十條的數目。

  十一,『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但7:25)。共三載半(即三年半),也就是啟示錄中提到的四十二個月和一千二百六十天。(啟11:2,3.12:6,14.13:5)。這裏的一千二百六十天顯然不是三年半的實際天數,(如果是實際天數,就不止一千二百六十天),而是預言中的表號日期。按表號中的時間算法一貫是『一日頂一年』(民14:34.結4:6.但9:24-27)。所以羅馬教皇掌權迫害聖徒的年數應為一千二百六十年。這個預言果然奇妙應驗了。

  如上所述,東羅馬皇帝查士丁尼於公元533 年發佈御令,承認羅馬城主教為全世界教會的領袖(實即教皇),隨即又派遣軍隊攻打教皇的敵人,於公元538 年將東哥特軍隊趕出羅馬城。於是羅馬城主教西弗流斯於公元538 年,才真正名符其實地登上教皇的寶座,開始逼迫持守不同信仰觀點的信徒,並在這一年奧爾良第三次宗教會議上,制定了強迫人遵守星期日的法令。因此公元538 年可視為羅馬教皇真正開始興起掌權,逼迫聖徒的一年。從公元538 年起,經過一千二百六十年掌權逼迫聖徒之後,正好來到公元1798年。這一年法國將軍伯賽斯帶兵攻入羅馬,宣佈共和,將教皇庇烏六世逮捕到法國。次年教皇死於監獄。教皇權勢從此暫時衰落。

    十二,預言中指出:末後羅馬教廷權勢還將東山再起,並和美歐各背道基督教等聯合一起,藉著立法機構制定星期日律法,強迫人守星期日,並最後禁止人守安息日,直到基督復臨之時(啟13章17章14:6-12.但7:11,12,26.帖後2:8)。此預言現已獲得明顯應驗。

 

  這時,終於發生了一種新的情況:羅馬天主教為了竭力對抗上述歷代解經家和當時各國宗教改革家對但以理、啟示錄預言的正確解釋法──即歷史預言解釋法,力圖為教皇政權解脫敵基督的『小角』的罪名,便先後泡製了二種新的互相矛盾的解釋法:一是將來解釋法,一是過去解釋法。這就是演變到今天的所謂『將來派』和『過去派』兩種解釋法。這兩派和上述歷史預言派的解釋,也就成為現在解釋但以理和啟示錄書的三個主要派別。

    將來派的解釋法是由當時羅馬天主教會的所謂『耶穌會』的會徒利比拉(RIBERA)『發明』的。他是西班牙人,生於公元1537年,死於1591年,化了16年的功夫,總算拋出了一本啟示錄註釋。他在註釋中將啟示錄四章到二十章六節內容全部歸結為世界末後七年內所將發生的事,認為只是關係以色列人的事,而且和歷代教會無關,藉此他企圖為教皇制開脫敵基督的罪名。『利比拉爭議說:敵基督是單獨的一個人員,而還沒有來到,是耶路撒冷的一個不信的統治者,將在世紀的末了時,任意而行實數的三年半。天主教出名的大爭辯家伯拉明紅衣主教強烈的支持這意見。這種把敵基督者認為還遠在將來的說法,就恰稱為將來派的解釋法。』(同上第一章)。

    由於啟示錄和但以理書的預言是相連貫的,因此將來解釋法也同樣應用到但以理的預言上。他們為了給當時的教皇解脫『小角』的罪名,竟大膽地將但以理書和啟示錄中一系列系統性的連續不斷的完整的預言,進行了嚴重而巨大的割裂。

    例如在解釋但以理二章和七章的預言時期時,雖然也不得不承認四大帝國的次序為: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和羅馬;但又無理強辯說,十國卻還遠遠沒有興起,『小角』更遠沒有出現,這些必須等到世界末了幾年才能出現。但是史實上鐵腿及第四獸所代表的羅馬國,早已於公元476 年被各蠻族入侵、分割為十個蠻族王國(也即演變至今的西歐各國)而滅亡了。而照他們的說法,半鐵半泥的腳和腳趾,及第四獸頭上的十角所代表的十個國家,卻至今還沒有出現,那麼他們豈不是將大像的鐵腿和半鐵半泥的腳之間『砍斷』了,也把第四獸和牠頭上的十角、小角之間『砍斷』了麼?既然羅馬帝國已在公元476 年滅亡了,而從羅馬帝國分裂成的十國和『小角』,卻至今還沒有興起,還要等到基督復臨前的七年(即所謂『七十個七』的最後一個七年)內才能興起,那麼從公元476 年以來直到現在,甚至直到主來前七年,這一千幾百年的時間和情況,豈不是在預言中都成了『空白』麼?從而使得本來連貫的、完整的預言,遭到了最嚴重的割裂。

    將來派不但對但以理二章、七章預言的解釋是這樣,而對但以理八章、九章、十章至十二章預言,也都同樣作了最嚴重的割裂。甚至他們對預言時期的解釋也是這樣。就如解釋但以理九章『七十個七』的預言時期時,竟然硬將最後一個七年和前面六十九個七分割開來。因六十九個七年早在公元27年秋天在基督受洗,被聖靈恩膏,開始傳道時應驗了,而他們卻硬將最後一個七年從『七十個七』年中分割出來,指定為基督復臨前的七年,而變成了將來派預言分期的『基礎』。他們又將啟示錄四章一節到二十章六節之間的內容,全部解釋為這七年內發生的事,且只和猶太人有關,而和歷代教會無關。由此可見,對但以理、啟示錄一系列連貫性的完整預言所進行的嚴重割裂,乃是將來派解釋的通病和最嚴重的錯誤所在。可惜今日基督教界有些屬於基要派者,由於對上述將來派解釋的實質未能看明,對歷史預言派的解釋又未能真正瞭解,以致也盲目地隨從將來派,並大肆宣揚將來解釋法的錯誤分期法和末後敵基督的空洞的推測。

    在羅馬天主教拋出將來派解釋的同時,過去派的解釋法也正在泡製之中,並即將出籠了。過去派解釋法也是由羅馬天主教的殘酷鎮壓宗教改革運動的機構──所謂『耶穌會』──的另一會徒阿卡實(ALCASAR) 所『發明』的。他也是西班牙人,生於公元1554年,死於1613年,竟忠心耿耿地化了四十年的時間討好教皇,搞成了一本啟示錄註解。但卻在他死後一年,即公元1614年才出版。

    『阿加實提出了後稱為「過去派」的觀點,堅稱所有的預言實際上在猶太教和猶太國,以及異教羅馬被武力傾覆後即已結束了,而敵基督也是羅馬帝國的某些皇帝,如尼羅(NERO),豆米仙(DOMITIAN),或戴克萊興(DIOCLETIAN)。』(同上第一章)。『在他的註釋裏,他把保羅時代的羅馬皇帝尼羅硬指為「大罪人」,說是應驗了但以理和啟示錄的預言云云。因為愛路該撒註釋預言的方法是將所有這些預言的應驗,通通放在過去的事實上,所以稱為「過去解釋法」。』(啟示錄之研究13頁)。

    值得深思的是:當利比拉和阿卡實相率提出以上兩種觀點絕對相反的解釋時,羅馬教皇都同樣為他們的著作『祝福』,以示嘉納。正如某一位作者指出:『上述兩個羅馬教著作的工作,都為教皇所獎勵和支持,當他們的書問世的時候,雖然這兩本書根本對於啟示錄預言的解釋法是極端的矛盾,但是卻都蒙教皇的祝福,蓋上羅馬教會的大印以示嘉許。』(同上14頁)其實道理也很簡單,原來他們兩人的註解起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為要幫助教皇解脫被宗教改革家根據預言定為敵基督的『小角』罪名。

    其實『過去派』的解釋法在基督教的基要派中,(也即相信聖經和預言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一派中),是毫無市場的,也是不值一駁的。但可嘆那些所謂基督教的現代派,也稱為不信派,他們一概不信預言和神蹟,卻對過去派的七拼八湊的毫無根據的解釋法,視如真寶,並大加發揮。『而當年在德國興起所謂「高等評經」運動的一班領袖,對於預言的解釋,就是採用愛路該撒(即阿卡實)所創始的這種方法。直到今日,那些尊尚所謂「高等評經」的改正教,也跟從了這種解釋法。』(同上13頁)。其實這些自以為聰明的人,也正如古時不相信死人復活的撒都該人一樣,既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此外如恩格斯在他所寫的啟示錄一文中,對啟示錄的解釋和評論,也是採用了所謂「高等評經」者所提供的過去派的解釋啟示錄的方法。他認為啟示錄不過是一本主要隱射當時羅馬皇帝尼羅(公元54到68年)迫害基督教的寓言書,並堅信本書著於公元68年。其實啟示錄不是著於公元68年,而是著於96年。

    關於啟示錄的解釋,除以上三個主要派別外,還有一個少數人主張的所謂「靈解派」。就如聖經手冊上所指出的:『按照這一派的解釋,啟示錄一書並非論及任何歷史的事件,既不是約翰時代的事,又不是末期的事,或關乎這兩個時期中間的事。它乃是一種高度寓意的圖晝,是描述教會經歷中所實現的宗教真理,是描述長期斗爭的重大原則,..是善意克服罪惡的最後勝利。』(聖經手冊884-885頁)。然而這種所謂「靈解派」的解釋,實質上是完全違背基督的啟示的,因啟示錄上多次申稱,本書乃是『耶穌基督的啟示,..叫祂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眾僕人。』(啟1:13,19.4:1. 22:6,7,18,19)。  * 路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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