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基督最后的胜利
 六·基督最后的胜利

(19:11-21:8)

這個大段落是以舊約的以西結書33-48 章作為背景,以西結先知指出,耶路撒冷淪陷是由于以色列人背棄,因此以色列能否復興,全部在于以色列人是否回轉歸向神。以西結在

34-48 章預言以色列的復興包括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在以色列國的政治、經濟、人口和軍事等等方面的復興。包括以色列人安居在應許地上;他們勝過軍事上的敵人;以色列人在應許地上人口增多;從各國得以回歸;37 章則提及以色列國的重建和統一。第二個層面則是在靈性上的復興。包括彌賽亞作以色列人的王;以色列人得著新的心靈服事神;成為神名符其實的子民;以及透過以色列人認識神的榮耀。

啟示錄怎樣發揮以西結先知的預言呢?以西結題到末日戰爭中,以色列北方的敵人,也就是歌革和瑪各,會聯同列國攻擊以色列國,但是神會插手擊敗以色列的敵人,彰顯祂的榮耀,這是以西結書38:16 告訴我們的。啟示錄19:19-20 同樣題到這樣戰爭,而基督也將在這場戰爭中彰顯祂的勝利。

1. 基督再來(19:11-16)

天最后一次打開,約翰首先看見的是“一匹白馬”,上面騎著“誠信真實”的。這樣的圖象乃是表示耶穌是大能的征服者,是天軍天將的“大元帥”,來到世上征服那些跟隨地獄權勢的背叛者。

啟示錄6:2 七印的頭一印出現的,也是一匹白馬,並且有人騎在馬上。不過兩者的環境不同,所代表的意義也不同。第六章的將軍是神在末日時要使用的勢力,目的是用來刑罰人的;而19:11 所講的“白馬”,則是已經得勝一切的彌賽亞,現在要來完成祂的救贖工作。人子在末日要完成救贖的時候,有兩方面的工作是祂需要作的,第一是替屬祂的人伸冤;第二是按公義審判罪惡,這是聖經一貫的教訓。騎在馬上的人有象“火焰”一般的眼睛,形象與啟示錄第一章的描寫一模一樣,暗示祂洞察一切,祂的審判一定是公義的;祂的頭上戴著許多冠冕,顯示祂就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地上的任何君王都不可以與祂並排。祂的“名字,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這句話是很有意思的,因為當時普遍認為,一個人的名字代表了他的本性,基督身上寫著祂的名字,就是把祂本性彰顯出來的一個記號。基督身穿一件濺了血的衣服,象以賽亞書63 章開始所講的一樣,這位以色列的未來救贖主,要帶著得勝的記號出現,祂在打敗敵人時,衣服被敵人的血漬玷污了。這是一種象徵的手法,而猶大拉比們認為神將來會穿上這類衣服來向羅馬報仇。

19:14 是對那些跟著基督的“天上眾軍”的描寫,天上的眾軍就是天上的使者,也是圍繞著耶穌的眾天使,他們“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他。”上文一直講述彌賽亞以得勝將軍的形象出現,19:15-16 又講述彌賽亞以口中的劍作為武器,擊打敵人,但是在19:14 卻突然講到天軍的出現,為什么呢?是因為聖經講到主末日再來的時候,常常提到有天使、天軍陪著祂來,天軍都騎著“白馬”,像他們的將軍彌賽亞一樣。這些天軍的衣著和羔羊的新婦一樣,都是穿著潔白的細麻布衣服。到了19:15-16,使徒約翰用幾幅圖畫來形容這位勝利將軍的工作,第一是“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這是有關彌賽亞工作的圖畫。啟示錄1:16 說,人子口中有一把兩刃的利劍,2:16 也說,人子要用祂口中的利劍與別迦摩人作戰,就是審判他們,這裏講到末日的審判時時說,彌賽亞要用口中的利劍擊打列國。這些都表明了基督口裏的話,是神的旨意,要成為定世人永遠刑罰的器皿。

第二幅的圖畫是“ 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基督不但要用口中的劍審判世人,也要用鐵杖執行刑罰,詩篇2:9 說,祂要用鐵杖擊打世人,或者打破他們。

第三幅圖書是“ 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烈怒一詞在原文是將兩個怒字放在一起使用,加強語氣,表示是極端的忿怒。“酒醡”是表示最后徹底毀滅性的刑罰,葡萄放在池裏,經過踹壓,果子就完全被毀壞;神施行這樣的刑罰,是因為世人硬心頂撞他,不肯悔,惹動祂的烈怒,14:19 曾用“酒醡”來形容神的刑罰,這裏更清楚地說明執行此審判的,是那位得勝的將軍。

這位騎白馬者的名字在19:16 再次出現。在19:11,約翰說,“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19:13 說,祂的名稱為神之道;19:16 則指出祂的名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證明騎白馬的就是彌賽亞耶穌基督。

2. 筵席邀請(19:17-18)

這段經文詞句顯然和以西結書第三十九章所講,耶和華神最終要審判以色列人的記載有關,並且這裏所說的和以西結書一樣,要顯明的是神的名最終被高舉,祂向罪人施憐憫的日子已經過去了,當最終的審判施行時,不論人的身份、地位、社會背景如何,凡是抵擋神的人,都要同樣被毀滅。

3. 最后戰爭(19:19-21)

首先,獸和牠的盟友,即地上的眾王和眾軍聚會在一起,要與騎白馬的並他的軍兵爭戰。在七碗的審判中,第六個碗倒出來的時候,就有三個污靈從龍、獸、和假先知的口中出去,要召聚普天上的眾王,叫他們聚集與神作戰,就是哈米吉多頓的戰爭,也就是末日戰爭,因為這次的戰爭以后,抵擋神的人全部要被毀滅。獸和迷惑人拜獸像的假先知既然被捉住,就表示他們帶領去與基督作戰的眾軍失敗了,天軍觀看獸與假先知如何被俘擄,並基督如何用祂口中的寶劍將魔鬼趕到無底坑去。這是神的話語施行審判的一幕,整個的描述非常生動,其中包括基督所騎的馬,祂口中發出的寶劍,以及飛鳥如何撕吞死人的肉。

敵基督和假先知“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火湖”是地獄的一種描繪,希臘文是指“欣嫩子谷”,在耶利米時代,這是用火將人燒死,當做祭物的地方。在啟示文學裏,火湖與地獄這兩個詞都是形象化的描述,前者是無底坑觀念的延展,而二者都是表示剛硬叛逆的人無法逃避神的審判。

在啟示錄19:11-21,我們看見主的再來,當獸和假先知發動末日的戰爭攻擊神的子民時,基督會突然出現干預,把獸和假先知完全擊倒。

4. 撒旦受綁(20:1-3)

這段經文指出魔鬼在一千年后,迷惑列國,攻擊神的子民,但神顯出祂的榮耀,魔鬼最終被扔入火湖中。20:1 告知這是一個新的異象,有一位天使從天而降,手裏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無底坑是撒但和牠的爪牙存在的地方,在第九章,曾經有天使打開無底坑,于是有蝗蟲從坑裏上來,現在,天使拿著鏈子來捉拿撒但,把牠扔在無底坑裏,然后把無底坑封閉,再用印封上,在整個過程中,撒但似乎沒有什么掙扎。

這幾節經文有一連串的動入,包括捉住、捆綁、扔在無底坑裏、關閉坑,以及用印封上,這些措施是為了確保撒但和地上的人完全隔離。就如經文所言,這是為了“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直到神短時間釋放他那個時刻,就是“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之后。他的獲釋,正如他的被囚,乃為完成神無法測度的旨意。

5. 千禧之年(20:4-10)

約翰對于這一千年的生活情形竟然是隻字不提,只是很簡略的提到什么人會在那時候掌權治理。但是我們有理由相信21:9-22:5 所給予神城的詳盡描述,也同時適用于千禧年的國度。

20:4-10 的主題是千禧年與撒但的末日。

20:4-6 是關于信徒和非信徒在一千年時的情景,20:4 記載主再來時,有兩類人要復活,並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第一類是因為主作見證而被斬首的殉道者靈魂;第二類是沒有拜過獸和獸像的人,以及沒有受過獸印記的人。

在當時羅馬帝國的法律裏,按著犯法的人的身份,有兩種不同的斬首刑罰,對于上層社會的人士和士兵,他們不會輕易被斬首;若犯的罪非常嚴重,必須斬首處死,也只能用劍或者大刀來施行斬首的刑罰。但是對于較低階層的人士則不一樣,最嚴厲的刑罰是上絞架,或者用斧頭來斬首。啟示錄20:4 指出復活的是“被斬者的靈魂”,可見當時的信徒不願意跟從帝皇崇拜,也就是不拜皇帝,被認為是犯了極嚴重的罪。然而這些忠心的信徒,都要和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所有在這次復活中有份的人都是有福的、是聖潔的、完全屬于神的,他們不再有任何的攪擾和攔阻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也沒有權柄了。

20:5 應該是指著所有不信而死的人,這些人都在一千年過去后才復活,接受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在20:7-10,我們看到撒但的末日神把牠釋放出來,然后徹底地毀滅牠。在之前的

20:1-3,撒但被扔在無底坑裏,天使也把無底坑關閉了,現在,神再次把撒但暫時釋放出來,在整個過程中,都是神在掌權,如果神沒有吩咐牠從無底坑出來,牠是沒有權柄和能力再次出來的。撒但在無底坑一千年,只是暫時被拘禁,現在,神允許牠再次出來,讓他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于是眾人再次跟從牠,一起反抗神。

20:8 出現了兩個地方, 第一個是“ 歌革”,第二個是“瑪各”,撒但和神的子民在這裏爭戰。這兩個名字代表什么,聖經沒有詳細解釋,但可參考以西結書33-39 章,因為約翰是參照以西結書的預言來寫啟示錄的。以西結書指出,當彌賽亞的國度建立之后,會有歌革和瑪各軍隊來侵略以色列地。以西結書三十八章的“瑪各地的歌革”是來自北方的侵略者,而在約翰的異象中,歌革和瑪各則代表“地上四方的列國”。

按照以西結書的編排,歌革和瑪各的戰爭發生在以色列復興之后,我們知道,以色列目前已經復國,並且在政治、軍事方面漸漸復興,但是在靈性上仍然待神的復興,所以歌革瑪各之戰很可能是指在末日時候,敵對以色列的國家聯手攻擊以色列的大戰。但至于歌革瑪各是一場戰爭,抑或是在末世時不止一次的大戰,則不能完全肯定,因為從先知的角度而言,是有可能把兩個階段發生的事情看是像同一時期發生的事情,譬如以賽亞書61:2 已經預言了基督的來臨,但是一直到新約才應驗出來。

20:7-10 指出歌革瑪各之戰在一千年后才發生,重點在于基督掌權的子民仍需接受再一次的考驗,基督要把一切不忠的勢力徹底除滅。神既然已經把魔鬼封在無底坑,為什么容讓牠再次出現呢?約翰的回答是:“因為那是如此寫著的”。當回顧整個人類歷史,就知道人類的始祖在第一次被魔鬼試探時就失敗了,這是指著夏娃被蛇引誘,吃了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而說的,在新約時代,神差遣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祂打敗了魔鬼,拯救了人類,到了啟示錄,則是基督最后的得勝,神容讓撒但出來,是為了徹底地攻擊牠,使基督得著最高的榮耀和最終的勝利。

20:9 下半節和第10 節講出了撒但和牠的爪牙的勢力,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遍滿全地,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蒙愛的城”是指耶路撒冷;“聖徒的營”是指屬神的人的營,撒但帶領的軍隊遍滿全地,把聖徒的營和聖城團團圍住。但是到了真正開戰的時候,用不著聖徒來防守,因為“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至于迷惑人的魔鬼,則被拋在硫磺的火湖裏,在那裏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所有企圖消滅基督的反抗者本身最終被消滅了,魔鬼被扔進可怕的火湖裏,再也不能迷惑世人。

 

 

 

專題:千禧年

“千禧年”這個詞在聖經中沒有出現,啟示錄20:4-6 用的是“一千年”,是指主再來時,信徒要和基督一同作王的日子,之后被學者們稱為“千禧年”。

第一種立場:“千禧年后派”

根據這一派的看法,教會就是地上的神國,當教會的工作漸漸擴展,福音傳遍了天下,全世界都充滿了屬主的人時,就表示天國已經臨到世界,在那時候,主耶穌就要再來,除掉罪惡的勢力,成立永遠的國度。這個派別的人相信,基督要親自降臨,才能結束現今的世界,成立永遠的國度,由于這派的人認為,主的再來是在天國已經在地上成立以后,所以他們被稱為千禧年后派。

他們在解釋信仰立場時,所用的支持理據是從社會上觀察到的一些現象而得到的,譬如基督徒的人數增加、教會增加、神學教育普及、科技發展幫助了福音工作,甚至醫療衛生改善、人權觀念改善、對兒童、婦女愈來愈重視等等,都被定義為福音擴展帶來的副產品。這種說法在十九世紀初,也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較多人支持,因為當時工業革命如火如荼地進行,社會繁榮,信主的人數增加,宣教事工也相當蓬勃,所以有人認為當時已經是千禧年的時期。這個說法在現在幾乎沒有人接納了。

第二種立場:“千禧年前派”

這是很多學者以及信徒接納的立場。這一派的人認為,基督在千禧年之前會榮耀地再來,設立千禧年的國度,在地上作王。然后,撒旦被釋放出來迷惑人,最后基督把牠征服,並建立新天新地。

按照千禧年前派對整卷啟示錄的解釋,他們認為全書是一本有關末日的啟示,書的體栽是啟示文學,書的內容是將神在末日對整個世界的計劃揭示出來。另一方面,千禧年前派又認為,神在歷史中已經將救恩的福音傳給世人,基督在末日要親自降臨,審判整個世界,包括人類和鬼魔。等到這一切都完成了,神就要在祂的公義和榮耀中降臨,統治整個世界。在完成這個救恩的過程中,千禧年是一個必要的環節,千禧年前派認為,在末日的審判中,基督要先毀滅屬世一切抵擋基督的勢力,包括第十七章至第十九章所講的一切如龍、獸等等;然后祂要將撒但捆綁囚禁一千年,到那時,撒但再也不能任意攪擾世人,基督要使屬主的人與祂一同作王。等這一千年過去,撒但要被釋放,但牠的惡性不改,要與基督和聖徒作戰,到那時,基督要迅速地將撒但征服,並將牠丟在硫磺火湖裏受永遠的刑罰,接著就要開始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這樣便完成了基督整個的救贖工作。

第三種立場:“無千禧年派”

這個立場著重象徵性的解釋,認為一千年是指由耶穌出生至再來的時期。他們主張啟示錄20:1-10 所記載的,乃是從主耶穌降生開始,直到主再來時世界的情況,而不是有關主在地上的工作完成時的一些啟示。他們這樣解釋末世論的原因,可以從兩方面來看:一方面是因為他們對千禧年后派和前派的解釋感到不意;另一方面是因為他們認為啟示錄應當用屬靈的方法來解釋。總結而言,千禧年前派和無千禧年派均有可取之處,如果以整體性來看,千禧年前派對啟示錄的詮釋比較有可取之處,至少在三方面有很好的解釋:

1) “一千”代表的是一段圓滿的日子,不一定是字面的一千年,如14 4 千一樣。另外,舊約並沒有教導彌賽亞作王只有一千年,卻表明彌賽亞所治理的國度是一個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地上國度。

2) 關于復活的解釋,千禧年前派認為,20:4所指的復活,是指著在末日的時候,神的子民可以復活,當中包括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這些人將會和基督在地上作王一段時期,這也是神禁止魔鬼作惡的時期。

3) 在這段日子裏,神將要實現祂給亞伯拉罕子孫的應許,復興的以色列和歸向色列神的列國得以享受神應許給他們的福氣。

6. 最后審判:白色大寶座的審判(20:11-15)

6.1. 白色大寶座的描寫(20:11)

約翰用“我又看見”表示他的啟示轉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一個白色的大寶座”的情況和第五章記載約翰看見寶座的情況類似,又和但以理書第七章記載神坐在寶座上的異象類同,不過,如果比較的話,啟示錄20:11 描寫的大寶座,是又白又大的,這樣的形容便顯出了神寶座的光耀和威嚴。

經文沒有告訴我們“坐在上面的那位”是誰,但是整本啟示錄多次提到寶座的記載,這顯然是指著神而說的(參約5:22;5:27)。主的威嚴從20:11 下半節可見,天地都因為懼怕榮耀的主,都要從他面前逃避,以后再看不見了。

6.2. 公義的審判(20:12)

“無論大小”是指人們在世人眼中所佔的地位,現在,所有已死的人,無論他以前是貧窮的、富有的、是聖徒或罪人,都要站在寶座前,預備接受審判。審判是根據兩件事:首先“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其次則是按照案卷所記載的。最重要的是,這兩個準則的見證都是一致的,而生命冊會將見證顯露出來。

在寶座前有兩卷案卷,一卷是記載世人行為的案卷;另一卷是生命冊。主降臨時,在主裏面死去的人都要復活,他們都是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人,不會再受第二次的死,也就是永死。這些人有的是在主再來之前已經安息主懷的信徒;有的則可能是在主再來時仍然活著的信徒,這些人的名字都被記在生命冊上,到了基督的台前,基督要按“生命冊”的記載被分別出來,他們不會經過第二次的死。

另外,還有一些人是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他們就要按著自己的行為受審判,這是聖經多次的教訓,神會按他們里面的良心去審判他們,因為人的良心是神所賜、神所造的(參羅2:5-6)

世界上有些人一輩子都沒有機會聽福音,但神會以公平和慈愛來處理他們的得救問題,至于新約以前的人,只要他是以耶和華為神,就必得救,如亞伯拉罕和其他的聖經人物一樣。總結來說,對于完全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神不會因為他沒有機會聽而嚴厲地審判他。神是一位很公平的神,祂會用不同的方法來處理。

6.3. 關于罪人的審判(20:13-15)

啟示錄多次使用“人格化”,使表達更加生動。二十章這裏的意思是說,在末日審判的日子,不論在什么情況之下死去的人,都不能逃脫,也沒有任何力量能夠幫助人逃脫神的審判。“死亡和陰間”代表了死亡的事實,以及死后要進入的狀態。“陰間”這個詞是很普通的用法,在聖經的觀念中,是指人死后和復活之間,靈魂居留的地方。

“火湖”是一個永遠受痛苦、受咒詛,與人隔絕的地方,可以追溯到無底坑,就是傳統上被認為屬于邪靈居所的地方。啟示錄20:14解釋:“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表示永遠與神的隔絕,不再有盼望(25:41),凡是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就是在主裏沒有份的人,全部要被扔到火湖裏,這樣便完成了基督的審判。

7. 新天新地(21:1-8)

這是第三個異象到第四個異象的轉接段落,從21:9 開始,是使徒約翰看見的第四個異象。作者首先提綱式地交代了第三個異象如何完成,就是21:4 所說的“以前的事都過去了”,至于將要發生的事,約翰也只是用了一句話:“我將一切都更新了”來表達,詳細的內容譬如新耶路撒冷城等等,則在第四個異象才詳細解釋。

約翰新天新地的觀念,來自以賽亞書60-65章及以西結書40-48 章.為何要用“新耶路撒冷”,因為舊的天地已經過去了,神把一切都更新了。21:1 有關“新天新地”的教導,舊約背景可以在追溯到以賽亞書65:17 66:22。以賽亞書65:17 說:“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66:22 則說:“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后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

有些猶太教師認為神會為祂的國度翻新原有的創造,其他人則認為神會以全新的創造來取代舊的創造。約翰的異象似乎和兩者都可以配合,他首先告訴我們:“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

這個舊天地是怎樣過去的呢?以賽亞34:4和希伯來書1:12 都說,天地像衣服一樣被捲起來丟掉;彼得后書3:10-13 又說,在主來的日子,天地都要被烈火熔化,這些當然都是象徵詞語,都所表達的意義是一樣的,指出這些東西不再存在,因為新的天地已經來到。

當新天新地出現時,除了舊的天地已經過去之外,海也沒有了,這是新天地最特別的一個地方。在古時的人的觀念中,海常常是表達動蕩不安的,海面的航行也常常是充滿危險的。另一方面,當時傳統上認為,撒但所住的無底坑是在地中海下面,所以海也是邪惡的象徵,代表敵基督的力量,牠們都不再存在于新天新地了。

21:2 描寫了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的情形,這節經文只是稍微地介紹一下新耶路撒冷,直到第四個異象,才詳細地作出解釋。“新耶路撒冷”這個詞在新約別的地方沒有出現過,加拉太書4:26 用過“那上面的耶路撒冷”;希伯來書則提過“有根基的城”,這是象徵神國子民生活的地方,有關新耶路撒冷的詳細情況,我們留待下次節目查考第四個異象時再作解釋。

20:3-4 是使我們得到安慰的經文,“神的帳幕在人間”的教導回應了舊約曠野中的會幕。在舊約中,會幕在哪裏,神就在那裏,所以會幕代表了神的同在,也象徵有火柱和雲柱的保護。啟示錄這裏的帳幕,和約翰福音1:14所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的“住”字是一樣的,表示神長久地與人同住,神的帳幕在人間,是指神應許與屬祂的子民同在,保護他們,凡不潔淨、並行可憎之事的人均被拒絕進入城內。

這個聖城被描述為“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的地方,永不會再有死亡、憂傷、哭泣和痛苦。啟示錄7:15-17 講到十四萬四千受印者的時候,也提到坐寶座上的要用帳幕覆庇他們,使他們不再饑、不再渴,此外,以賽亞書25:8 也預言,神要擦去祂子民一切的眼淚。約翰稱呼神是“坐在寶座上的那一位”。

神直接向約翰,也是向世人宣告,祂把一切都更新了(參賽5:17),神又吩咐約翰把這些話寫下來。啟示錄有幾處經文都是神吩咐翰把聽見的、看見的寫下來,因為神的話是可信的,也是真實的。

21:6 又出現 “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始,我是終”。“都成了”是指神永遠救贖計劃終于成功了,這是舊約律法和先知一直預言和盼望的。在16:17,當七碗之災的最后一個碗倒下來的時候,就有聲音從寶座上出來說:“成了”。

16 章所講的,是指神對這個世界施行的刑罰性審判的最后一災完成了,21:6 所指的,應該是指神在現今的世界所作的一切,包括天地的更新都完成了。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始,我是終”是指著神是掌管一切的那位,一切都是出于祂,也是為祂而生存的。神要把生命的泉水賜給口渴的人喝,這樣的經文反映了以賽亞書55:1 的應許。

21:7-8 是得勝者和叛逆者的對比。“得勝的”是指小亞細亞七間教會那些肯聽主呼召,悔改離開他們的罪的人,廣義而言則是指那些在壓力之下,仍然持守真理的人,這些人除了得到21:3-4 的福分之外,也有權作神的兒子。相反,那些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要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接受第二次的死。這裏很清楚地指出了哪些人需要進入永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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