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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初步评估

《狂飙后的微声》 by 杨牧谷

〖D.初步评估〗

有人认为“神迹的时代已成过去”。

另一些基督徒则宣布“每晚七时半可以看见神迹,星期六休息”。

福乐神学院院长哈柏在他的文章这样划分两种基督徒对神迹的态度82。前者认为新约记载一切有关神迹奇事的经文,都是只限教会建立的初期,是神为叫教会能迅速建立,取信于人而有的临时措施83;而旧约众多神迹的记载,若不是为了显明神的特性和救赎(如摩西在旷野见烧不灭的荆棘和过红海),就是要显出祂是优于迦南众神祇(如以利亚在迦密山与巴力先知的争战);现在是二十世纪了,任何神迹奇事都成为过去。后者则认为神迹奇事是随时都可发生的,甚至可以如电视节目一样,给它定上公演的时间和地点。这两种态度均不能反映出圣经的教导,但如哈柏说,“要在这两个极端中间找出中庸之道,并且应用在今日教会的生活当中,却不是简单的工作。”84

要证明自使徒时代之后就没有神迹奇事是明显地不可能的,因为教会历史确有许多可信的神迹记载。同样地,就是一般常识都会告诉我们,神迹若真是神迹,它就是不可能被人编入成程序,可以什么时候上演就什么时候上演;神迹最简单的定义,就是神或神的能力所行的事迹。祂可以透过不同的人行使出来,但人只是媒介,主动者永远是神,不是人及他的程序。可以被编入程序而行出来的,我们称之为魔术,或巫术,或掩眼法,却不能称之为神迹。不幸地,过去第一、第二波不少所谓之神迹报告,不少确是骗人的伎俩,被揭发的也不少,我们以后会举出一些例子来。

第三波不仅引起福乐神学院一个**的危机,当地教会亦有分歧之极的反应。当此运动被引介入香港,同样的纷争出现在香港教会,要作全盘的检讨,我们必须先交待这运动在香港的情况,它是怎样被引入的,教会有什么反应,现在又是处于什么境地等等。

但在总结此运动在美国的情况,又在讨论它对香港教会的影响之前,一个颇重要的问题似乎需要思想一下,而此问题是可借用语言分析哲学的实证法(principleofverification),和反证法(principleoffalsification)给我们料理出来,虽然我们要验证的,不是一语句,而是一现象。此现象就是神迹奇事。

如上言,我们不能抹杀教会历史上确是有神迹奇事的发生和报告,而这些报告也是可信的。我们的问题是,假如确有神迹奇事的发生,那么在什么条件下此等神迹奇事才是真实可信的?第三波人士似乎是信得太多,太快,什么都是可信的;反对第三波的人士则是信得太少,也是太快下结论;按他们反对的理由,似乎足以抹杀任何神迹奇事的报告,这与教会历史不吻合,亦与信徒个人的经历不相符,只要想一下祷告病除(神医)这件事就足够了。

从另一方面而言,我们也要问:在什么情况下神迹奇事才会是虚假的?假如我们能开列一至五个条件,指出若有及只有当这五个或其中任何一项条件的出现,便足以证明某些神迹奇事是虚假的;那么我们必须公平地说,只要我们能开列这些条件,第三波人士一些神迹奇事(包括医病、赶鬼和说方言等)是可以通过这些条件的考验的——只要我们开列的条件不是完全抹杀神迹奇事会发生的可能性,不然的话,我们的条件亦会与教会历史可信的记载及信徒经历不吻合。至于实证和反证的条件是什么,起码在这里是次要的,我要指出的是一种思考方法。

这个实证和反证的思考方法并不是一场思想的游戏,乃是要我们敢于正视圣灵本身,包括与之有关的教导,和祂大能的彰显;既不利用祂达到哗众取宠的自私目的,又不会因为过度害怕而逃避,一生不能认识及经历圣灵。

第一波的灵恩运动发生在本世纪初,对香港教会说不上什么影响;第二波发生在六十年代,香港及其他华人教会深受影响和伤害。基于这个可怕的经历,教会牧者就是相信圣灵在今日仍然会按己意来行事赐下特别的恩赐,也一味只会叫人小心谨慎,意思是可以避免就不要沾这个问题,结果教会仍然什么都没有学到,只学会逃避及防卫。我们相信第三波不会是最后一个灵恩运动,以后还会有第四波,第五波,教导会友逃避并不是好的办法。我们应有更积极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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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初步评估〗 有人认为“神迹的时代已成过去”。 另一些基督徒则宣布“每晚七时半可以看见神迹,星期六休息”。 福乐神学院院长哈柏在他的文章这样划分两种基督徒对神迹的态度82。前者认为新约记载一切有关神迹奇事的经文,都是只限教会建立的初期,是神为叫教会能迅速建立,取信于人而有的临时措施83;而旧约众多神迹的记载,若不是为了显明神的特性和救赎(如摩西在旷野见烧不灭的荆棘和过红海),就是要显出祂是优于迦南众神祇(如以利亚在迦密山与巴力先知的争战);现在是二十世纪了,任何神迹奇事都成为过去。后者则认为神迹奇事是随时都可发生的,甚至可以如电视节目一样,给它定上公演的时间和地点。这两种态度均不能反映出圣经的教导,但如哈柏说,“要在这两个极端中间找出中庸之道,并且应用在今日教会的生活当中,却不是简单的工作。”84 要证明自使徒时代之后就没有神迹奇事是明显地不可能的,因为教会历史确有许多可信的神迹记载。同样地,就是一般常识都会告诉我们,神迹若真是神迹,它就是不可能被人编入成程序,可以什么时候上演就什么时候上演;神迹最简单的定义,就是神或神的能力所行的事迹。祂可以透过不同的人行
使出来,但人只是媒介,主动者永远是神,不是人及他的程序。可以被编入程序而行出来的,我们称之为魔术,或巫术,或掩眼法,却不能称之为神迹。不幸地,过去第一、第二波不少所谓之神迹报告,不少确是骗人的伎俩,被揭发的也不少,我们以后会举出一些例子来。 第三波不仅引起福乐神学院一个**的危机,当地教会亦有分歧之极的反应。当此运动被引介入香港,同样的纷争出现在香港教会,要作全盘的检讨,我们必须先交待这运动在香港的情况,它是怎样被引入的,教会有什么反应,现在又是处于什么境地等等。 但在总结此运动在美国的情况,又在讨论它对香港教会的影响之前,一个颇重要的问题似乎需要思想一下,而此问题是可借用语言分析哲学的实证法(principleofverification),和反证法(principleoffalsification)给我们料理出来,虽然我们要验证的,不是一语句,而是一现象。此现象就是神迹奇事。 如上言,我们不能抹杀教会历史上确是有神迹奇事的发生和报告,而这些报告也是可信的。我们的问题是,假如确有神迹奇事的发生,那么在什么条件下此等神迹奇事才是真实可信的?第三波人士似乎是信得太多,太
快,什么都是可信的;反对第三波的人士则是信得太少,也是太快下结论;按他们反对的理由,似乎足以抹杀任何神迹奇事的报告,这与教会历史不吻合,亦与信徒个人的经历不相符,只要想一下祷告病除(神医)这件事就足够了。 从另一方面而言,我们也要问:在什么情况下神迹奇事才会是虚假的?假如我们能开列一至五个条件,指出若有及只有当这五个或其中任何一项条件的出现,便足以证明某些神迹奇事是虚假的;那么我们必须公平地说,只要我们能开列这些条件,第三波人士一些神迹奇事(包括医病、赶鬼和说方言等)是可以通过这些条件的考验的——只要我们开列的条件不是完全抹杀神迹奇事会发生的可能性,不然的话,我们的条件亦会与教会历史可信的记载及信徒经历不吻合。至于实证和反证的条件是什么,起码在这里是次要的,我要指出的是一种思考方法。 这个实证和反证的思考方法并不是一场思想的游戏,乃是要我们敢于正视圣灵本身,包括与之有关的教导,和祂大能的彰显;既不利用祂达到哗众取宠的自私目的,又不会因为过度害怕而逃避,一生不能认识及经历圣灵。 第一波的灵恩运动发生在本世纪初,对香港教会说不上什么影响;第二波发生在六十年代,香港及其他华
人教会深受影响和伤害。基于这个可怕的经历,教会牧者就是相信圣灵在今日仍然会按己意来行事赐下特别的恩赐,也一味只会叫人小心谨慎,意思是可以避免就不要沾这个问题,结果教会仍然什么都没有学到,只学会逃避及防卫。我们相信第三波不会是最后一个灵恩运动,以后还会有第四波,第五波,教导会友逃避并不是好的办法。我们应有更积极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