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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神的儿子

基督的位格 by 伯特纳

用在耶稣身上最高的称呼就是“神的儿子。”那是属神的称号,也是令人注意到他位格尊严的名称,特别是注意到他的神性,指出他有充分的资格对人说到有关神的事。就是因为耶稣的神性,所以拿但业才感到非常惊奇,耶稣对他过去的生活知之甚详,他说“拉比,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约1:49)。还有在神性这方面,撒但怀疑耶稣的神性,曾试探他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和“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从殿顶上跳下去”(太4:3—6);还有污鬼也攻击他的神性喊着说“神的儿子,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时候还没有到,你就上这里来叫我们受苦吗?”(太8:29)。拉撒路的死与复活特别是为了神的荣耀,叫神的儿子因此得荣耀。(约11:4)。彼得在他的信仰宣告中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这是由于他对基督的神性的觉悟。约翰也宣布过他写约翰福音的特别目的是,“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

以前我们讨论三位一体的教义时,就提过在神学中“父”和“子”这两个名词的意义,不是象西方的观念一方面是生命的来源和超越者,另一方面是从属者和依靠者的意思;而是在闪族与东方的观念上本性相似和生命相等的意思。当然,这是以闪族的观念作圣经语法的基础,并且凡是在圣经中称基督为“神的儿子”的,都是强调他真正固有的神性。那是表明一种无法述说的,与其他受造之物不能共享的特殊关系。就如一个儿子,他在本性上都象他的父亲,照样基督虽有人性,但他是神的儿子,在本性上象他的父,所以他具有神性。父、子与圣灵在能力与荣耀上是同永远、同等的,都在同一个本性与实质里面。他们总是存在于不同的位格里。父经常依靠子,就如子经常依靠父那样,因为自我存在与独立是三位一体神的特性,并非神性中各个位格的特性。因此“父”和“子”这两个名词,并不能充分说明神性中第一个和第二个位格之间的关系。可是要描述三位一体中头一位与第二位之间的关系,“父”与“子”是最好的名称。尤其这些是圣经所用的名词,并且除了表示本性相似的观念以外,还表示爱、热情、信靠、尊重、合一与和谐等观念。

基督在本性上就是神的儿子;我们是靠恩典成为神的儿子,他本来就是神的儿子,我们只有儿子的名份。他的存在是从永远开始;我们是由重生而得到新的生命那时候起成为神的儿子,并且把他的义赐给我们。当然,这个意思不是说我们也分享了神性,乃是说我们完全恢复并完全了神在道德与属灵方面的形象。我们是以这形象被造,但这形象因为罪而失落了。神是主耶稣基督的父,在这种意义上说他就不是别人的父。耶稣确曾对门徒说过,“你们的父在天上”,然而他清楚的表明这个名词仅是偶尔使用罢了。门徒是藉着主耶稣基督和依靠他们与他的关系得到神儿子的名份:“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又信我是从父出来的”(约16:27);约翰在别处描写的更美好,“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

圣经并没有教训神是普世之人的父的道理,也没有世人皆弟兄的教训。这是今天新神学派的教义之一。圣经并没有教训我们说,世人都是神儿子的身份是由自然的关系而来的,因为人都是神造的,圣经的教训乃是说人是由于相信基督,由属灵生命的再造而得到神儿子的身份。当然,广义的说,神是众人的父,因为世人都是他造的;但在狭义上或更重要的意义上说,他只是那些重生的人和“在基督里”的人的父,在这个意义上说,他们有分于他的圣洁,他们是已经“重生的人”了(约3:3)。保罗写信给哥林多人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5:17)并且他写信给罗马人说:“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罗8:14)。所有真基督徒,“因信耶稣都是神的儿子”(加3:26)。“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3:29)。离开救赎的范围以外,“父”这个名词只有一个很肤浅的意义;因为只有藉着基督我们才能认识神;“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那些还在罪恶当中,堕落象魔鬼的,他们具有魔鬼邪恶的本性。他们是“可怒之子”(弗2:3)。耶稣对他的仇敌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约8:44);又说,“我所说的,是我在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听见的……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的,也是从神而来”(约8:38,42)。保罗也教训同样的真理,他对行法术的以吕马说,“你这充满各样诡诈奸恶,魔鬼的儿子,众善的仇敌,你混乱主的正道还不止住吗?”(徒13:10)。

神是父是基于他与子基督的关系;只有我们在灵里面与基督联合,我们才成为神的儿子。“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份”(弗1:5)。由于在一个崇高的意义上说基督是神的儿子,他自己才能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14:9);“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父。”(约5:23);因此保罗可以说,他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西1:15);“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9);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西5:9);并且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来1:3)。在耶稣讲道的记录中,可以清楚看出他继续不断地意识到他的神性,他是神的儿子,时常注视到生命深处的神性,他充分地认识父,正如父认识他一样。

耶稣所用的“父”和“子”这两个名词,从犹太人的反应看来,他们听得很清楚,并且了解耶稣是指他与父同等说的。当耶稣在安息日医好了一个病人之后对他们说,“我父作工直到如今,我也作工。”圣经告诉我们,“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与神当作平等。(约5:17—18)。过了不久他们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约10:33)。特别是在他承认他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的时候,大祭司就控告他是说僭妄的话,并且公会定他死罪(太26:63—66)。犹太人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神的儿子”(约19:7)。耶稣不但没有否认,并且还承认了他们所控告的。然而他不是象有些人所解释的,他是为了“一个暗喻”而死的。并不是因为人对他所宣称的有些误解,因此他让自己被仇敌来杀害,而是因为他坚称他是神的儿子,并且犹太人也非常了解他所说是什么意思,因而愤怒地把他钉在十字架上。

加尔文约翰关于“神的儿子”这个名称作了以下很实用的观察:“他从他母亲所领受的,使他成为大卫的子孙,照样他从圣父所领受的,使他成为神的儿子,并且这是与他的人性有分别的。圣经分别用这两个名字称呼他,有时称他为‘神的儿子’,有时称他为‘人子’。论到后者,我们不能拒绝他被称为‘人子’正是符合希伯来话的一般语法,因为他是亚当的后裔之一。我认为,他被称为‘神的儿子’是由他的神性和永远的存在;因为同样的理由,‘神儿子’的称呼必定是指神性说的,而‘人子’也必定是指人性说的”(基督教信仰总要第一卷442页)。

“神的儿子”这个名字是十分清楚说明基督的神性的本质。“按肉体说,他是从大卫的后裔生的”也是“以大能显明为神的儿子。”(罗1:3—4);并且他“按肉体说”也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然而也被称为“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罗9:5)。因此,我们相信子就是相信父,尊敬一位,就是尊敬另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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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在耶稣身上最高的称呼就是“神的儿子。”那是属神的称号,也是令人注意到他位格尊严的名称,特别是注意到他的神性,指出他有充分的资格对人说到有关神的事。就是因为耶稣的神性,所以拿但业才感到非常惊奇,耶稣对他过去的生活知之甚详,他说“拉比,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约1:49)。还有在神性这方面,撒但怀疑耶稣的神性,曾试探他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和“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从殿顶上跳下去”(太4:3—6);还有污鬼也攻击他的神性喊着说“神的儿子,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时候还没有到,你就上这里来叫我们受苦吗?”(太8:29)。拉撒路的死与复活特别是为了神的荣耀,叫神的儿子因此得荣耀。(约11:4)。彼得在他的信仰宣告中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这是由于他对基督的神性的觉悟。约翰也宣布过他写约翰福音的特别目的是,“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 以前我们讨论三位一体的教义时,就提过在神学中“父”和“子”这两个名词的意义,不是象西方的观念一方面是生命的来源和超越者,另一方面是从属者和依
靠者的意思;而是在闪族与东方的观念上本性相似和生命相等的意思。当然,这是以闪族的观念作圣经语法的基础,并且凡是在圣经中称基督为“神的儿子”的,都是强调他真正固有的神性。那是表明一种无法述说的,与其他受造之物不能共享的特殊关系。就如一个儿子,他在本性上都象他的父亲,照样基督虽有人性,但他是神的儿子,在本性上象他的父,所以他具有神性。父、子与圣灵在能力与荣耀上是同永远、同等的,都在同一个本性与实质里面。他们总是存在于不同的位格里。父经常依靠子,就如子经常依靠父那样,因为自我存在与独立是三位一体神的特性,并非神性中各个位格的特性。因此“父”和“子”这两个名词,并不能充分说明神性中第一个和第二个位格之间的关系。可是要描述三位一体中头一位与第二位之间的关系,“父”与“子”是最好的名称。尤其这些是圣经所用的名词,并且除了表示本性相似的观念以外,还表示爱、热情、信靠、尊重、合一与和谐等观念。 基督在本性上就是神的儿子;我们是靠恩典成为神的儿子,他本来就是神的儿子,我们只有儿子的名份。他的存在是从永远开始;我们是由重生而得到新的生命那时候起成为神的儿子,并且把他的义赐给我们。当然,这个意思不是说
我们也分享了神性,乃是说我们完全恢复并完全了神在道德与属灵方面的形象。我们是以这形象被造,但这形象因为罪而失落了。神是主耶稣基督的父,在这种意义上说他就不是别人的父。耶稣确曾对门徒说过,“你们的父在天上”,然而他清楚的表明这个名词仅是偶尔使用罢了。门徒是藉着主耶稣基督和依靠他们与他的关系得到神儿子的名份:“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又信我是从父出来的”(约16:27);约翰在别处描写的更美好,“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 圣经并没有教训神是普世之人的父的道理,也没有世人皆弟兄的教训。这是今天新神学派的教义之一。圣经并没有教训我们说,世人都是神儿子的身份是由自然的关系而来的,因为人都是神造的,圣经的教训乃是说人是由于相信基督,由属灵生命的再造而得到神儿子的身份。当然,广义的说,神是众人的父,因为世人都是他造的;但在狭义上或更重要的意义上说,他只是那些重生的人和“在基督里”的人的父,在这个意义上说,他们有分于他的圣洁,他们是已经“重生的人”了(约3:3)。保罗写信给哥林多人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5:17)并且
他写信给罗马人说:“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罗8:14)。所有真基督徒,“因信耶稣都是神的儿子”(加3:26)。“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3:29)。离开救赎的范围以外,“父”这个名词只有一个很肤浅的意义;因为只有藉着基督我们才能认识神;“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那些还在罪恶当中,堕落象魔鬼的,他们具有魔鬼邪恶的本性。他们是“可怒之子”(弗2:3)。耶稣对他的仇敌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约8:44);又说,“我所说的,是我在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听见的……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的,也是从神而来”(约8:38,42)。保罗也教训同样的真理,他对行法术的以吕马说,“你这充满各样诡诈奸恶,魔鬼的儿子,众善的仇敌,你混乱主的正道还不止住吗?”(徒13:10)。 神是父是基于他与子基督的关系;只有我们在灵里面与基督联合,我们才成为神的儿子。“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份”(弗1:5)。由于在一个崇高的意义上说基督是神的儿子
,他自己才能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14:9);“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父。”(约5:23);因此保罗可以说,他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西1:15);“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9);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西5:9);并且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来1:3)。在耶稣讲道的记录中,可以清楚看出他继续不断地意识到他的神性,他是神的儿子,时常注视到生命深处的神性,他充分地认识父,正如父认识他一样。 耶稣所用的“父”和“子”这两个名词,从犹太人的反应看来,他们听得很清楚,并且了解耶稣是指他与父同等说的。当耶稣在安息日医好了一个病人之后对他们说,“我父作工直到如今,我也作工。”圣经告诉我们,“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与神当作平等。(约5:17—18)。过了不久他们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约10:33)。特别是在他承认他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的时候,大祭司就控告他是说
僭妄的话,并且公会定他死罪(太26:63—66)。犹太人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神的儿子”(约19:7)。耶稣不但没有否认,并且还承认了他们所控告的。然而他不是象有些人所解释的,他是为了“一个暗喻”而死的。并不是因为人对他所宣称的有些误解,因此他让自己被仇敌来杀害,而是因为他坚称他是神的儿子,并且犹太人也非常了解他所说是什么意思,因而愤怒地把他钉在十字架上。 加尔文约翰关于“神的儿子”这个名称作了以下很实用的观察:“他从他母亲所领受的,使他成为大卫的子孙,照样他从圣父所领受的,使他成为神的儿子,并且这是与他的人性有分别的。圣经分别用这两个名字称呼他,有时称他为‘神的儿子’,有时称他为‘人子’。论到后者,我们不能拒绝他被称为‘人子’正是符合希伯来话的一般语法,因为他是亚当的后裔之一。我认为,他被称为‘神的儿子’是由他的神性和永远的存在;因为同样的理由,‘神儿子’的称呼必定是指神性说的,而‘人子’也必定是指人性说的”(基督教信仰总要第一卷442页)。 “神的儿子”这个名字是十分清楚说明基督的神性的本质。“按肉体说,他是从大卫的后裔生的”也是“以大能显明
为神的儿子。”(罗1:3—4);并且他“按肉体说”也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然而也被称为“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罗9:5)。因此,我们相信子就是相信父,尊敬一位,就是尊敬另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