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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耶稣的神迹

基督的位格 by 伯特纳

论到基督神性另一特别的证据,就是他所行的神迹。神迹的定义,是由于神直接的权能,在外部的世界中所行的一件奇事,为了要印证一个信息,或一位传信息的人。换言之,就是超自然的能力,显在自然界里面。耶稣所行的神迹,和先知们与门徒们所行的神迹不同,他行神迹是靠他自己固有的能力,并非是靠加给他的能力。当先知或门徒们行神迹的时候,他们明明地否认他们自己有什么能力,能行神迹。红海的水分开成垒,摩西说那是神的作为(出14:3),约书亚也说过(书3:5),以利亚(王上18:36)和其他的先知们,当类似的奇事成就时,他们也这样说;在新约中彼得和约翰在圣殿的门口医好一个瘸腿的人,彼得立刻对那好奇的群众说,“为什么把这事当作希奇呢?”(徒3:12)并且保罗在路司得医好一个瘸腿的人,群众立刻向保罗和巴拿巴献祭,他们就跳起来声明说,他们也是“人,性情和他们一样”,应该将荣耀归给神(徒14:15)。但是当耶稣医治病人,赶逐污鬼,或叫死人复活,或平静风海,乃是使用他自己的无限权能。他对耶路撒冷的犹太人说,“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约10:25)。“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10:37,38)。“我若没有在他们中间行过别人未行的事,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连我与我的父,他们也看见,也恨恶了”(约15:24)。当施洗约翰的门徒来问耶稣是不是弥赛亚的时候,他没有回答是与不是,只说,“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太11:4,5),使他们看见这证据自然会明白。因为自然律是神制定的,只有神能改变或终止自然律。耶稣在各方面施行他的权能,而彰显了他的荣耀,叫凡是有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出他的神性。

耶稣所行的神迹,毫无疑问是非常多的,然而只有三十五个或四十个神迹被记载下来——这是举一些显著事件来表明他有权柄医治那些人所没有办法医治的疾病,叫死人复活,证明他的权能超过自然的力量,等等——有时候也笼统述说到他工作的果效“耶稣走遍加利利,在各会堂里教训人,传天国的福音,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太4:23);“日落的时候,凡有病的人,不论什么病,都带到耶稣那里。耶稣按手在他们各人身上,医好他们”(路4:40)。也请看太4:24,15:30等。在那时,全国的疾病和死亡都减少到最低限度——这种医治本身就是一种赐福,因为当时医药和外科技术完全缺乏,所谓医好,必定是使他们自然的生命得到完全的改变。

当然,耶稣的教训,比他所行的神迹更为重要,在他的教训中,具有超自然的见识和先见,也和他所行的神迹一样证明他的神性。尤其是他的教训带有权柄,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教训完全不同。他的教训与他的神迹两方面实际的果效,使他的名声传遍全国各地,甚至到了一种程度,使他不能公开进入城市,因为有很多的人拥挤他。而在另一方面,无可避免地遭到文士和法利赛人更险恶、不可饶恕的反对和攻击。

耶稣所行的神迹是为了证明他的神性,并且激励人的信心,在他们没有偏见的思想中,确实产生了有效的影响,这些都在福音书中记载的清清楚楚。“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约2:11)。马可记载说,“众人都喜欢听他”(可12:37),在他传道工作的初期,在他医好一个长大麻疯的病人以后,路加说,“有极多的人聚集来听道”(路5:15),马可又补充说,“他们从各处都就了他来”(可1:45)。那个瞎眼的到西罗亚池一洗之后,眼睛就开了的人,责备不信的法利赛人说,“他开了我的眼睛,你们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这真是奇怪,从创世以来,未曾听见有人把生来瞎子的眼睛开了,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什么也不能作”(约9:30—33)。当拉撒路从死里复活,“那些来看马利亚的犹太人,见了耶稣所作的事,就多有信他的”(约11:45)。多马是门徒中最怀疑的人,当他看到耶稣复活的身体时,他就完全的相信并且喊着说,“我的主,我的神”(约20:28)。只有这种结论,也正如彼得所下的结论“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才能说明新约中的神迹。耶稣自己也诧异,看见这些他所行的伟大神迹,奇妙的表明他无限的权能和神的慈爱与智慧的人,还是不相信(可6:1—6),并且他用激烈的言语,预言审判将要临到那些看见这些神迹还不肯相信的诸城邑(太10:1—15;路10:1—15)。

当然,耶稣所行的神迹是新约记载的主要部分。如果拒绝这些神迹,就不能不破坏全部可信的记载。问题的发生不仅在于超自然工作的可能性,也是由于耶稣的超自然的位格和他的救赎工作,以及他所行的神迹。我们非常愿意承认,假如今天我们听见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有人行了这样的事,我们一定不会相信。研究神迹绝对错误的方法,就是看这些神迹为个别的独立偶发事件,与救恩计划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基督真象他自己所说的,他是神道成肉身,在这个罪恶的世界中过一种无罪的生活,并且舍弃他自己的生命,受苦受死,来代替人的罪的话,那么行神迹就是要认证他的位格和信息的一种方法,他就很自然而正常地会实现这种生活。事实上,如果在福音书中没有正当彰显所记载的超自然的能力,我们就不能明白神所施行的救赎计划。神迹在过去和现在都能从内部的热火发射出闪耀的火星来。没有再比登山变像更使人信服的神迹了。当那个时候,属地的限制局部地除去了,并且透过身体的面纱,显出了基督神性的荣耀。我们很难把圣经中神迹的成分,与非神迹的成分分开,就象我们不能把人的身体与灵魂分开一样,因为神迹真发生过吗?这个问题会带来耶稣是谁?和他的工作的本质是什么?等问题。如果我们正确地解决了这些问题,我们就不难相信神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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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到基督神性另一特别的证据,就是他所行的神迹。神迹的定义,是由于神直接的权能,在外部的世界中所行的一件奇事,为了要印证一个信息,或一位传信息的人。换言之,就是超自然的能力,显在自然界里面。耶稣所行的神迹,和先知们与门徒们所行的神迹不同,他行神迹是靠他自己固有的能力,并非是靠加给他的能力。当先知或门徒们行神迹的时候,他们明明地否认他们自己有什么能力,能行神迹。红海的水分开成垒,摩西说那是神的作为(出14:3),约书亚也说过(书3:5),以利亚(王上18:36)和其他的先知们,当类似的奇事成就时,他们也这样说;在新约中彼得和约翰在圣殿的门口医好一个瘸腿的人,彼得立刻对那好奇的群众说,“为什么把这事当作希奇呢?”(徒3:12)并且保罗在路司得医好一个瘸腿的人,群众立刻向保罗和巴拿巴献祭,他们就跳起来声明说,他们也是“人,性情和他们一样”,应该将荣耀归给神(徒14:15)。但是当耶稣医治病人,赶逐污鬼,或叫死人复活,或平静风海,乃是使用他自己的无限权能。他对耶路撒冷的犹太人说,“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约10:25)。“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
,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10:37,38)。“我若没有在他们中间行过别人未行的事,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连我与我的父,他们也看见,也恨恶了”(约15:24)。当施洗约翰的门徒来问耶稣是不是弥赛亚的时候,他没有回答是与不是,只说,“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太11:4,5),使他们看见这证据自然会明白。因为自然律是神制定的,只有神能改变或终止自然律。耶稣在各方面施行他的权能,而彰显了他的荣耀,叫凡是有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出他的神性。 耶稣所行的神迹,毫无疑问是非常多的,然而只有三十五个或四十个神迹被记载下来——这是举一些显著事件来表明他有权柄医治那些人所没有办法医治的疾病,叫死人复活,证明他的权能超过自然的力量,等等——有时候也笼统述说到他工作的果效“耶稣走遍加利利,在各会堂里教训人,传天国的福音,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太4:23);“日落的时候,凡有病的人,不论什么病,都带到耶稣那里。耶稣按手在他们各人身上,医好他们”(路4:40)。也请看太4:24,1
5:30等。在那时,全国的疾病和死亡都减少到最低限度——这种医治本身就是一种赐福,因为当时医药和外科技术完全缺乏,所谓医好,必定是使他们自然的生命得到完全的改变。 当然,耶稣的教训,比他所行的神迹更为重要,在他的教训中,具有超自然的见识和先见,也和他所行的神迹一样证明他的神性。尤其是他的教训带有权柄,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教训完全不同。他的教训与他的神迹两方面实际的果效,使他的名声传遍全国各地,甚至到了一种程度,使他不能公开进入城市,因为有很多的人拥挤他。而在另一方面,无可避免地遭到文士和法利赛人更险恶、不可饶恕的反对和攻击。 耶稣所行的神迹是为了证明他的神性,并且激励人的信心,在他们没有偏见的思想中,确实产生了有效的影响,这些都在福音书中记载的清清楚楚。“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约2:11)。马可记载说,“众人都喜欢听他”(可12:37),在他传道工作的初期,在他医好一个长大麻疯的病人以后,路加说,“有极多的人聚集来听道”(路5:15),马可又补充说,“他们从各处都就了他来”(可1:45)。那个瞎眼的到西罗亚池一洗之
后,眼睛就开了的人,责备不信的法利赛人说,“他开了我的眼睛,你们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这真是奇怪,从创世以来,未曾听见有人把生来瞎子的眼睛开了,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什么也不能作”(约9:30—33)。当拉撒路从死里复活,“那些来看马利亚的犹太人,见了耶稣所作的事,就多有信他的”(约11:45)。多马是门徒中最怀疑的人,当他看到耶稣复活的身体时,他就完全的相信并且喊着说,“我的主,我的神”(约20:28)。只有这种结论,也正如彼得所下的结论“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才能说明新约中的神迹。耶稣自己也诧异,看见这些他所行的伟大神迹,奇妙的表明他无限的权能和神的慈爱与智慧的人,还是不相信(可6:1—6),并且他用激烈的言语,预言审判将要临到那些看见这些神迹还不肯相信的诸城邑(太10:1—15;路10:1—15)。 当然,耶稣所行的神迹是新约记载的主要部分。如果拒绝这些神迹,就不能不破坏全部可信的记载。问题的发生不仅在于超自然工作的可能性,也是由于耶稣的超自然的位格和他的救赎工作,以及他所行的神迹。我们非常愿意承认,假如今天我们听见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有人行了这样的事,我们一
定不会相信。研究神迹绝对错误的方法,就是看这些神迹为个别的独立偶发事件,与救恩计划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基督真象他自己所说的,他是神道成肉身,在这个罪恶的世界中过一种无罪的生活,并且舍弃他自己的生命,受苦受死,来代替人的罪的话,那么行神迹就是要认证他的位格和信息的一种方法,他就很自然而正常地会实现这种生活。事实上,如果在福音书中没有正当彰显所记载的超自然的能力,我们就不能明白神所施行的救赎计划。神迹在过去和现在都能从内部的热火发射出闪耀的火星来。没有再比登山变像更使人信服的神迹了。当那个时候,属地的限制局部地除去了,并且透过身体的面纱,显出了基督神性的荣耀。我们很难把圣经中神迹的成分,与非神迹的成分分开,就象我们不能把人的身体与灵魂分开一样,因为神迹真发生过吗?这个问题会带来耶稣是谁?和他的工作的本质是什么?等问题。如果我们正确地解决了这些问题,我们就不难相信神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