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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罪悔罪

基督徒生活 by 傅格森

将新生命的教义公式化往往是很危险的,因为这会给人一种错觉,以为属灵生命可以不必花时间去慢慢陶塑就可以马上达到成熟的地步。对上帝的恩召那个题目来说,剎那间的感召也许可以讲得通。不过这么说也不太妥当,好象意味了上帝的呼唤是即兴的、短暂的。圣经中其它有关新生命的教导,和我们个人实际生活中的经验都告诉我们,上帝有效的恩召是会延续一段相当长的时段的。而事实上,教会历史中,有人甚至把上帝有效的恩召和上帝重生的工作视为同义词来理解。后来,才有人把它看作是上帝突如其来的行动。以前人们用的「觉醒」那个词,可能有助了解这个概念。觉醒就是说,有人在我们沉睡的时候要把我们叫醒。他们叫唤的声音,我们潜意识听到了,那声音不断地在干扰我们的睡梦。不久,我们渐渐觉察到这个声音是外来的,于是,我们意图制止它,好让我们继续安静地睡下去。但这声音已经进到我们的意识里了。我们渐渐开始觉察到自己的存在和我们周遭的处境,并且也开始能分辨是谁在叫唤我们。对许多人来讲,他们灵里面的醒觉就是这么一个过程,有时这干扰的经历可以是很深刻的。

我小的时候,英国还没有废除死刑。要是哪一天有人要被行刑,我往往会在那一天早上,突然从梦中惊醒过来,然后感到惧怕。试想想,如果有一天我们从梦中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居然已是被判刑的囚犯,并且记起来那一天就是行刑之日,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呢?「觉醒」就是上帝向人的呼唤,一种心灵里的过程,而这种呼唤就是让人察觉到,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光景正像刚才所说的那般可怕。它让我们觉悟到,我们因自己的罪已是被判死刑的人了,除非我们想办法找人来救我们。

这也是我们的主在讲到那个浪子(或者那位等候浪子回头的慈父)时,所要表达的意思。在远方,这个荒淫无度的年青人已是饥寒交逼,走投无路了。然后他仿佛在良心深处听到了家乡的召唤。于是他「醒悟过来」(路15:17),要回到父家里去。在大数的扫罗也有过同样的经历。他一向以为自己一切都很不错,起码和他的同辈相比,他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似乎是无容置疑的(腓3:6)。然而,上帝对他说话了,借着道,上帝的律法直刺入他的心(罗7:6-13)。扫罗起初极力反抗,用脚踢那定罪之刺(徒26:24)。然后,他醒悟过来了,意识到自己灵性的需要了,他在大马士革的路上被主截住,他与主相遇了,他蒙召进入了上帝的国度。他当时的经历可以被形容为:「罪人脱离麻木不之仁状态。」说得浅白一点,就是他觉悟到他是罪人了。

我们对悟罪这个属灵经验实在谈得不够多。但悟罪和我们的灵命素质是息息相关的。由于我们向来对悟罪、悔罪这些题目没有好好注意,以致于今天的信徒,灵命变得十分肤浅、贫乏。当知道,上帝恩惠之大能彰显得越强烈的地方,就是罪被剖析得越透彻的地方。主与法利赛人西门的对话中就提到了这一点:自觉蒙赦免越多的人,爱就越多(参路7:36-50)。但是自觉蒙恩越大的人,岂不正是那些悔悟罪孽越深的人吗?

〖使人知罪的是谁?〗

耶稣应许,祂必要差派圣灵来,「他来了,就要在罪,在义,在审判各方面指证世人的罪。」(约16:8)约翰在这里用的「指证」这个词,有「藐视」、「折服」、「使之自渐形秽」的意思。圣灵要来执行的,正是这种严厉的控告职份。祂来的目的是要高举基督,印证基督的工作。为要达成这个使命,祂必须要在人心里先开这痛苦的一刀;祂要维护基督,为基督作见证,但如此行,祂就必须得在上帝的法庭里,作罪人的检控官。

要正确了解主指着圣灵所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们必须从上文下理来看。主说圣灵要来,乃是指着五旬节说的,因为只有等「圣灵来了」,人才能「在罪,在义,在审判各方面」受责备(约16:8)。主在祂的信息中清楚表明,要等到基督受死、复活、升天,坐在父上帝右边之后,圣灵才会来(约14:26;15:26;16:7)。「祂来到」的那一天,就是五旬节的日子(参徒1:8;2:1),如果我们从五旬节之预言的应验来看主的这项预言,就能够揭开圣灵的工作范围。圣灵在每个世代的工作都是一致的。

〖圣灵指证的工作分三方面:在罪、在义、在审判。〗

为罪受责备是因为人不信基督(约16:9)。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人是因为不信基督所以才是罪人。常有人误解这段经文,说如今是主后的世代,唯一的罪就是不信基督,而不信就是被定罪的唯一理由。但这根本不是主的意思。祂的意思是说人之所以不信,乃是由于他们是罪人,而罪的最顶峰就是不信,就是在面对从天而来的真光时,仍然拒绝这光。这样,当圣灵进到一个人的生命里,唤醒了他,他这时会有什么感觉呢?他会认识到自己在上帝面前原来是有罪的,同时还会发现,他没有任何方法可以脱罪,也不知道该往那里躲藏才能逃避上帝的愤怒(因为他不信基督嘛!)他没有基督,没有盼望。(弗2:12)

为义受责备是因为基督往父那里去了(约6:10)。要是这句话是这么说:「人为义受责备,因为当他们被圣灵唤醒后,发现自己是何等的不义,而基督却能将这义加给他们。」这就容易理解多了。但问题是主不是这么说的。这句话里根本没有提到圣灵将人指向基督。主说,人在义这方面受责备「是因为我到父那里去。」让我们就从这句话本身找答案。根据约翰福音的记载,基督往父那里去,是借着死亡、复活和升天(参约14:12,28;16:28)。圣灵正是为这一系列的事情为基督作见证,因为这些事就是基督神圣的工作印证。这一系列的事件,表示了在人拒绝了上帝儿子的时候,上帝为祂申辩,称祂为义,也许正是这一点,击发了保罗在提摩太前书3:16写道:基督是「被圣灵称义」(很可能特别指的是祂的复活;罗1:4)。当圣灵宣布基督的义时,也就同时宣告了人的罪。因此,随之而来的,就是叫人有一种责备感、悔疚感。

为审判受责备是因为这世界的统治者已经受了审判。许多人一听到那末日有审判,常会嗤之以鼻,讥笑嘲讽这种讲法。他们这样做是因为撒旦蒙蔽了他们(林后4:4)。但在十字架上,基督战胜并审判了这个世界的王,并且以凯旋的姿态将仇敌公开示众(约12:32;西2:13-15)。如果连那个不信、不义的王都受了审判,何况他的手下?不信的人视基督的死为上帝对祂的刑罚,他们却万万没有料,到受审判的居然是自己的主人。因此,他们自己的命运也是可想而知的。

我们可以看见,圣灵工作的果效跟我们所想的刚好相反,圣灵来是要调整我们的思想。从前我们来质问基督,如今发现我们自己被圣灵质询;从前我们藐视祂、厌弃祂,如今我们自觉羞愧,又觉得该被弃绝的是自己;位置整个倒过来了:不是十字架上的基督被上帝定罪,是我被宣告有罪了;不是基督受审判,是我要受审判。

在五旬节那天,这些有关圣灵的预言得以应验,也证实我们刚才所讲的。当圣灵在门徒讲道时降临在人身上,基督的名被宣讲、被高举,有三件事情发生:

(i)叫人为自己以往的不信深深觉得心情沉重(徒2:23,37);(ii)他们被基督的义和上帝给祂义的印记所折服;(iii)他们认基督是那被高举、胜过一切仇敌的主(徒2:34-36)。接踵而来的结果就是众人都感到受责难。使徒行传2:37说:「他们听了以后,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弟兄们,我们应当作什么?』」这就是人感到罪疚时讲的话。主所预言的应验了。

福音派信仰一般认为,五旬节那一天对罪的责难并非基督预言的应验之全部。我们可以这么说,五旬节那一天的经验只不过是基督徒信仰经历的一个典型例子。同样的例子有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就有马丁路得、本仁约翰等人物的故事。

不过,近年来,有人质疑,悔罪、悔罪这些前提假设是否仍然正确。今天,普遍来说,要追随主必须先认罪这个教导,已经没有什么人要讲了,有的甚至要否定这个定律。所以,以下让我们来思想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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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新生命的教义公式化往往是很危险的,因为这会给人一种错觉,以为属灵生命可以不必花时间去慢慢陶塑就可以马上达到成熟的地步。对上帝的恩召那个题目来说,剎那间的感召也许可以讲得通。不过这么说也不太妥当,好象意味了上帝的呼唤是即兴的、短暂的。圣经中其它有关新生命的教导,和我们个人实际生活中的经验都告诉我们,上帝有效的恩召是会延续一段相当长的时段的。而事实上,教会历史中,有人甚至把上帝有效的恩召和上帝重生的工作视为同义词来理解。后来,才有人把它看作是上帝突如其来的行动。以前人们用的「觉醒」那个词,可能有助了解这个概念。觉醒就是说,有人在我们沉睡的时候要把我们叫醒。他们叫唤的声音,我们潜意识听到了,那声音不断地在干扰我们的睡梦。不久,我们渐渐觉察到这个声音是外来的,于是,我们意图制止它,好让我们继续安静地睡下去。但这声音已经进到我们的意识里了。我们渐渐开始觉察到自己的存在和我们周遭的处境,并且也开始能分辨是谁在叫唤我们。对许多人来讲,他们灵里面的醒觉就是这么一个过程,有时这干扰的经历可以是很深刻的。 我小的时候,英国还没有废除死刑。要是哪一天有人要被行刑,我往往会在那一天早上,突然从梦中惊醒过来
,然后感到惧怕。试想想,如果有一天我们从梦中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居然已是被判刑的囚犯,并且记起来那一天就是行刑之日,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呢?「觉醒」就是上帝向人的呼唤,一种心灵里的过程,而这种呼唤就是让人察觉到,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光景正像刚才所说的那般可怕。它让我们觉悟到,我们因自己的罪已是被判死刑的人了,除非我们想办法找人来救我们。 这也是我们的主在讲到那个浪子(或者那位等候浪子回头的慈父)时,所要表达的意思。在远方,这个荒淫无度的年青人已是饥寒交逼,走投无路了。然后他仿佛在良心深处听到了家乡的召唤。于是他「醒悟过来」(路15:17),要回到父家里去。在大数的扫罗也有过同样的经历。他一向以为自己一切都很不错,起码和他的同辈相比,他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似乎是无容置疑的(腓3:6)。然而,上帝对他说话了,借着道,上帝的律法直刺入他的心(罗7:6-13)。扫罗起初极力反抗,用脚踢那定罪之刺(徒26:24)。然后,他醒悟过来了,意识到自己灵性的需要了,他在大马士革的路上被主截住,他与主相遇了,他蒙召进入了上帝的国度。他当时的经历可以被形容为:「罪人脱离麻木不之仁状态。」说得浅白一点,就是他觉悟到
他是罪人了。 我们对悟罪这个属灵经验实在谈得不够多。但悟罪和我们的灵命素质是息息相关的。由于我们向来对悟罪、悔罪这些题目没有好好注意,以致于今天的信徒,灵命变得十分肤浅、贫乏。当知道,上帝恩惠之大能彰显得越强烈的地方,就是罪被剖析得越透彻的地方。主与法利赛人西门的对话中就提到了这一点:自觉蒙赦免越多的人,爱就越多(参路7:36-50)。但是自觉蒙恩越大的人,岂不正是那些悔悟罪孽越深的人吗? 〖使人知罪的是谁?〗 耶稣应许,祂必要差派圣灵来,「他来了,就要在罪,在义,在审判各方面指证世人的罪。」(约16:8)约翰在这里用的「指证」这个词,有「藐视」、「折服」、「使之自渐形秽」的意思。圣灵要来执行的,正是这种严厉的控告职份。祂来的目的是要高举基督,印证基督的工作。为要达成这个使命,祂必须要在人心里先开这痛苦的一刀;祂要维护基督,为基督作见证,但如此行,祂就必须得在上帝的法庭里,作罪人的检控官。 要正确了解主指着圣灵所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们必须从上文下理来看。主说圣灵要来,乃是指着五旬节说的,因为只有等「圣灵来了」,人才能「在罪,在义,在审判各方面」受责备(约16:8)。主在祂的
信息中清楚表明,要等到基督受死、复活、升天,坐在父上帝右边之后,圣灵才会来(约14:26;15:26;16:7)。「祂来到」的那一天,就是五旬节的日子(参徒1:8;2:1),如果我们从五旬节之预言的应验来看主的这项预言,就能够揭开圣灵的工作范围。圣灵在每个世代的工作都是一致的。 〖圣灵指证的工作分三方面:在罪、在义、在审判。〗 为罪受责备是因为人不信基督(约16:9)。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人是因为不信基督所以才是罪人。常有人误解这段经文,说如今是主后的世代,唯一的罪就是不信基督,而不信就是被定罪的唯一理由。但这根本不是主的意思。祂的意思是说人之所以不信,乃是由于他们是罪人,而罪的最顶峰就是不信,就是在面对从天而来的真光时,仍然拒绝这光。这样,当圣灵进到一个人的生命里,唤醒了他,他这时会有什么感觉呢?他会认识到自己在上帝面前原来是有罪的,同时还会发现,他没有任何方法可以脱罪,也不知道该往那里躲藏才能逃避上帝的愤怒(因为他不信基督嘛!)他没有基督,没有盼望。(弗2:12) 为义受责备是因为基督往父那里去了(约6:10)。要是这句话是这么说:「人为义受责备,因为当他们被圣灵唤醒后,发现自
己是何等的不义,而基督却能将这义加给他们。」这就容易理解多了。但问题是主不是这么说的。这句话里根本没有提到圣灵将人指向基督。主说,人在义这方面受责备「是因为我到父那里去。」让我们就从这句话本身找答案。根据约翰福音的记载,基督往父那里去,是借着死亡、复活和升天(参约14:12,28;16:28)。圣灵正是为这一系列的事情为基督作见证,因为这些事就是基督神圣的工作印证。这一系列的事件,表示了在人拒绝了上帝儿子的时候,上帝为祂申辩,称祂为义,也许正是这一点,击发了保罗在提摩太前书3:16写道:基督是「被圣灵称义」(很可能特别指的是祂的复活;罗1:4)。当圣灵宣布基督的义时,也就同时宣告了人的罪。因此,随之而来的,就是叫人有一种责备感、悔疚感。 为审判受责备是因为这世界的统治者已经受了审判。许多人一听到那末日有审判,常会嗤之以鼻,讥笑嘲讽这种讲法。他们这样做是因为撒旦蒙蔽了他们(林后4:4)。但在十字架上,基督战胜并审判了这个世界的王,并且以凯旋的姿态将仇敌公开示众(约12:32;西2:13-15)。如果连那个不信、不义的王都受了审判,何况他的手下?不信的人视基督的死为上帝对祂的刑罚,他们却
万万没有料,到受审判的居然是自己的主人。因此,他们自己的命运也是可想而知的。 我们可以看见,圣灵工作的果效跟我们所想的刚好相反,圣灵来是要调整我们的思想。从前我们来质问基督,如今发现我们自己被圣灵质询;从前我们藐视祂、厌弃祂,如今我们自觉羞愧,又觉得该被弃绝的是自己;位置整个倒过来了:不是十字架上的基督被上帝定罪,是我被宣告有罪了;不是基督受审判,是我要受审判。 在五旬节那天,这些有关圣灵的预言得以应验,也证实我们刚才所讲的。当圣灵在门徒讲道时降临在人身上,基督的名被宣讲、被高举,有三件事情发生: (i)叫人为自己以往的不信深深觉得心情沉重(徒2:23,37);(ii)他们被基督的义和上帝给祂义的印记所折服;(iii)他们认基督是那被高举、胜过一切仇敌的主(徒2:34-36)。接踵而来的结果就是众人都感到受责难。使徒行传2:37说:「他们听了以后,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弟兄们,我们应当作什么?』」这就是人感到罪疚时讲的话。主所预言的应验了。 福音派信仰一般认为,五旬节那一天对罪的责难并非基督预言的应验之全部。我们可以这么说,五旬节那一天的经验只不过是基督徒信仰经历
的一个典型例子。同样的例子有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就有马丁路得、本仁约翰等人物的故事。 不过,近年来,有人质疑,悔罪、悔罪这些前提假设是否仍然正确。今天,普遍来说,要追随主必须先认罪这个教导,已经没有什么人要讲了,有的甚至要否定这个定律。所以,以下让我们来思想三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