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二日·生活的规律
让我指给你三条生活规律。
第一条规律是:要幸福,不可让自我做中心。
我们快乐,要知道有人的内心正在十分痛苦;我们想笑,须知有人正在流泪。抱着新生的婴儿去礼拜堂接受祝福,是家庭的大喜事;可是有的家庭,看见人家的婴儿,却会想起痛苦的往日,也许是一个新婴的夭折:一个可爱的小宝宝,因为失事、或者生病而突然丧失。
因此,我们很幸福的时候,千万不要以为人人都是如此幸福;要想到并且记住他人的痛苦。
第二条规律是:在幸运之时,永远不要只顾自己。
古罗马人有句格言:“财富像盐水——越喝得多越渴。”这话说得真对。越是有钱,越不容易慷慨。
约翰·卫斯理生活的一条原则是:尽量省,尽量给。他在牛津的时候,一年赚三十镑。他用二十八镑生活,两镑赠给别人。他的收入增加到每年六十镑、九十镑、一百二十镑的时候,他仍旧用二十八镑来生活,其余的都给了别人。
越富足越不能自私,富足与自私绝不能携手同行。
第三条规律是:在善事上,不可自以为义。
基督徒要是逢人便夸自己善良,其害无穷。他哪知道,离开上帝最远的人正是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善良的内涵是谦卑。真正良善的人是圣经比喻中的税吏,他从心底里说:”主啊,可怜我这个罪人。“这种人在上主面前,才是真正的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