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以色列人拒绝入迦南之后三十年,仍留在加低斯巴尼亚及巴兰旷野。直到老一代的以色列人死去,他们便重新上路,绕过较长路的以东,到了摩押,等候最后的指示,准备进占那应许给他们列祖的土地。这是一个懔然可畏的时刻!
按申命记的记载,摩西在这个场合对以色列民作了三次训勉一一这是临别的遗言,因为神曾对他说他不能与人民进入那地。这些训词可在申命记中找到。第一篇是在「约但河东的摩押地讲律法」(一5);第二篇是在「约但河东伯昆珥对面的谷中,在住希实本亚摩利王西宏之地」(四46)――这是假设四44―49是讲词的开头而不是总结;第三篇是「在摩押地」(二十九1)。但很可能三篇都是在同一处地方。
内容及大纲
大纲。为申命记编大纲主要是从三篇讲章入手,很多学者都注意到本书讲章式的风格。但三篇讲章的篇幅分别包括了四章、二十四章,及两章经文――这是很不平衡的分布。而且,讲词也包括了很多未经组织或排列的律法,令人不禁要问为何有这样的安排,G.vonRad认为讲道者是要努力排除特定律法规条,希望以劝勉鼓励为出发点;但我们会怀疑讲者怎能引起一大群听众的注意。基宁(M.G.Kline)认为申命记是一份文件而非讲词――上述问题可能是他采取这个立场的部份原因。他认为摩西预备了这份文件,见证神在摩押平原赐给以色列那充满动力的盟约。
孟登可及其他学者(参看上文第188―190页)描述了古时的宗主国与附庸国的条约,只要把这条约的形式略加修改,便可以列出申命记的大纲(基宁所列出的大纲便是这样)。然而,申命记比这类条约长了许多。无论申命记是否以条约格式预备,这个结构也是一个很好的起点。由此考虑,基本的大纲可划分如下:
引言(一1一5)
第一篇讲词:耶和华的作为(一6一四40)
耶和华话语的历史性总结(一6至三29)
以色列对耶和华的责任(四1―40)
设立逃城(四41一43)
第二篇讲词:耶和华的律法(四44至二十六19)
圣约的要求(四44至十一32)
引言(四44―49)
十诫(五1一21)
与神相遇(五22―33)
大诫命(六1―25)
应许之地及困难(七1―26)
耶和华的作为与以色列人的回应(八1至十一25)
以色列人面临的抉择(十一26―32)
律法(十二1至二十六19)
崇拜的律法(十二1至十六17)
职份的律法(十六18一十八22)
罪犯的律法(十九1―32)
圣战的规条(二十1―20)
各种律法(二十一1至二十五19)
认信礼仪(二十六1―15)
总结与勉励(二十六16―19)
在示剑设立的仪式(二十七1至二十八68)
第三篇讲章:与耶和华立约(二十九1至三十20)
耶和华启示的目的(二十九1―29)
耶和华的话语临近众民(三十1―14)
以色列面临的抉择(三十15―20)
摩西遗言:摩西之歌(三十一1至三十二47)
摩西之死(三十二48至三十四12)
无论起初是口述三篇讲词抑或是临别时写下的文件,申命记也说明了神与以色列人立约的主题。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总结:
「以色列阿,现在耶和华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遵行他的道,爱他,尽心尽性事奉他,遵守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为要叫你得福。」(十12―14,参看12―22节)
组合
申命记常被称为五经底本说的立脚石;关于它的写作日期,被认为是高等批判其中一个肯定的成果。然而,这个理论原先的讲法已在近年研究申命记的学生中间,几乎完全失去原有的说服力,因此,对本书各种批判观点,我们需要概括地介绍一下:
古典的底本说。威尔浩生的底本说认为五经的四个底本分别是J,E,D及P,而D本就是申命记的主要部份。犹大约西亚王十八年(主前六二一年),工匠修理圣殿时找到一本律法书。律法书在王面前读出时,他撕裂衣服,承认他的人民并没有依从书内的律法;一个宗教复兴便开始了(王下二十二至二十三)。早在耶柔米时代(主后四世纪),人们已经相信那律法书就是申命记。在一八○五年,德韦特(W.M.L.deWette)以批判学的方法,指出申命记乃来自五经头四卷的那些底本之外,所以把它定期在J及E典之后(主前七世纪)。十九世纪未,威尔浩生确信约西亚同代的宗教领袖,把预先写好的律法书,埋在圣殿之内,用以发起宗教改革。因此当被「掘出」时,被指为摩西时代的着作,因而对改革产生了极大的支持作用。一些学者相信那律法书就是申十二至二十六;其他则认为是五一至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