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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课 基督徒的财富观/章长基

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 by 黄子嘉等

时不论今昔,地无分中外,人人都爱财,人人想发财。究竟财富是什么?财富由何来?财富与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与我们的信仰更是不能分开。世界经济动荡不安,失业破产令人心寒;人心惶惶,前途茫茫。因此世人集中精力累积财富,盼在不安的前景中增加一些安全感。这是世人的做法,基督徒该有何看法呢?

通常一提起「财富」即想到「金钱」。金钱虽是财富的一种,但「金钱」绝对不能代表「财富」,因为「财富」在一般情况下远超「金钱」或货币的范围。在货币尚未流通的原始社会中,「财富」是用牲畜、土地、农产物品、金银财宝来衡量。但是真正的财富是生产的能力。譬如,医生的财富不仅是他的金钱,而是他赚钱的能力。又如缅甸(Myanmar)有丰富的资源,包括丰富的石油;但它仅是「藏」油国,而不是「产」油国。因为它没有大量的生产,因此石油不是它的「财富」。相比之下,许多中东国家都是「产」油国,因此石油都是它们的「财富」。

从经济学的观点看,所有传统的生产因素,包括「土地」、「劳力」及「资本」都是「财富」。在农业社会中以「土地」为主;在工业社会中则以「劳力」及「资本」为重。进入「资讯」时代以后,凡有助生产的「资讯」都是生产的因素;这些包括我们的学识、科研的成果、工作的经验、赚钱的本领,以及一切有关的恩赐。广义来说,这些都是我们的财富。

我们终日忙碌,勤劳工作,不仅是为了谋生糊口、养育子女,并且还忙着积存财物,以备晚年之用。世人如此,基督徒也是一样。但是财富究竟从哪里来?有人说许多财富都是劳力换来的。我们用劳力来换财富,那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因为经上说:「……手动的,都要富足。」(箴十4)是的,我们务必勤劳,善用我们的才能,积财在地,始能享受血汗换来的成果。但是经上也说:「……得货财的力量是他给的……」(申八18)因此归根究底所有财富仍是由神而来。我们的神不仅是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并且是将万物交给我们「管理」(参创一26~28)以及将「百物厚赐给我们享受」(提前六17)的神。

基督徒的财富不仅是由神而来,财富运用的主权以及最终的所有权(UltimateOwnership)也是他的。我们仅仅是暂时替他「治理」全地及「管理」万物的「受托者」。神本其无限的智慧,要在他创世计划中达到使他的民可得称颂,以及使人可享福乐的双重目的。人在创世计划中的地位虽是崇高独特,但是我们务必明察以下两点:

一、神乃是拥有主权的统治者。他的地位是主动的,可以发号施令,支配调动。因为神不仅是创造及管理宇宙万物的主宰,他也是「赏赐的」和「收取的」主(参伯一21),并且天地万物都是属他的(参诗二十四1;申十14)。

二、人仅是接受委派的受托者,只有暂时的经营使用权。他的地位是被动的,受支配的,服从命令及受指挥的。他是一个雇工、管家或「经理」。因此,他的工作目标、行政方针都是「老板」所指定或认同的;他工作果效的衡量,以及衡量的标准也是「老板」拟订的;因此他工作的态度应当是讨「老板」的喜悦,满足他的心意。严格地来说,受托者无完全的自主权,不可随己意行事,因为他的使命是要完成「老板」的计划;最后还要向「老板」交账。因此我们赚钱、花钱、积钱、捐钱等运用金钱的方法都要依循圣经的教导。

今日世人伤透脑筋,想尽各种方法获取更多财物。为了满足私欲,甚至抢夺他人财物。财富既然是属主的,我们仅是受神所托的管理者,基督徒不应该有贪恋属世财物的念头,亚伯拉罕把罗得的人、物抢救回来后,所多玛王想将许多财物送给他,使他成为巨富。但是亚伯拉罕拒绝一切财物,毫无贪婪属世荣华富贵之心,经上说:「贪财是万恶之根」;问题显然不在「财」的本身,而是在「贪」。因为「贪婪发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贪恋财利的,扰害己家」(箴十五27)。所以我们要治死贪婪,因为「贪婪与拜偶像一样」(西三5)。

亚伯拉罕拒绝所多玛王的赠物,说:「凡是你的东西……我都不拿。免得你说我使亚伯兰富足。」(创十四23)亚伯拉罕有远见,不贪财;不然,十多年后他的一切财富必定与所多玛城一同被火烧毁!这事给我们一个重要的提醒:世上的财富不可靠,贪财的结局是灭亡。世上财富种类甚多,股票、黄金,比比皆是;但是没有一种完全可靠。回顾以往,股市曾经数度几遭崩溃。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九日被称为「黑色的周一」(BlackMonday),仅仅纽约股市在一日之内即损失了五千亿美元!当时开枪自尽者大不乏人。那么,黄金是否比较可靠,可作保值的佳品?一九八一年金价每两曾经几乎冲破一千美元大关。但是转眼之间金价直线下泻,二十多年来毫无起色,依然徘徊在四百美元左右。如果当年投资于黄金,损失之大简直不堪设想。富人将财富当作他们的「坚城」、「高墙」(参箴十八11),以为可得保障,哪知世上没有攻不破的「城」,也无不倒塌的「墙」。

主耶稣对财富这个问题有十分详尽的教训,试举两个例子以作说明。其一,「无知的财主」被主严厉斥责,不是因为他的财富太多,乃是因为他的「无知」。首先,他只知积财,不知感恩;他只知辛劳工作,不知使他富足的是神。其次,他积财在地完全是为自己;都是为了自己的享受。他是一个自私自利的财主。最后,他只懂得为今世的「吃喝快乐」积存财物。这是他的人生观、工作观以及价值观。这是他最大的错误,也是最可怜的「无知」。结果他不但失去了一生辛劳所积之财,并且丧失了他的灵魂(参路十二13~21)。今天有许多人也犯同样的错误,我们切勿重蹈覆辙。

其二,主用「不要为生命忧虑」的例子教导我们一个正确的人生观。「无知的财主」的仓库愈来愈大,但是我们没有仓,也不需要库。主要我们先求他的国及他的义,一切生活所需他都会为我们预备。主亦教导我们要积财在天上(参路十二22~34)。这是属天的财富观。

使徒保罗的生活态度充分表现属天的财富观。保罗说:「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六8)这里他没提「住」与「行」。主耶稣的教训也只有提「衣」与「食」。圣经的教导显然是:有一个简朴的生活就可知足;无须汽车洋房也可满足。保罗知足的秘诀是能面对卑贱及缺乏,但也懂得享受丰盛与富裕(参腓四11、12)。他形容自己「似乎贫穷」,却使「多人富足」;他虽然「一无所有」,却似乎「样样都有」(参林后六10)。这是保罗的人生观,他对世上的财物绝无贪婪的欲望,也无在地积财的企图。

当我们明察世上的一切财富都是由神而来,并且最终的所有权也在他的手中时,我们就不会贪图私欲,也不敢随便滥用。神是我们生命之主,也是财富之主。我们应将一切财富的主权都交出来,不再受地上财富的捆绑。

对财富有了正确的认识还不够,我们还要有相称的行动来配合。圣经清楚教导,要我们「今世富足的人……要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提前六17、18)。今天世界上有五分之一的人生活在饥饿、死亡的边缘。以此为标准,我们都是富足的人。「无知的财主」只懂得积财,不懂得知足,更不懂得帮助人,这是一种贫穷,实在可怜。可称之为「富有的穷人」。反过来,像使徒保罗那样的人,虽然「一无所有」,但却似乎「样样都有」,那才是真正有福的,知足的,「贫穷的富人」。

约翰·洛克菲勒(JohnD·Rockeffeler)是一个知名度极高的人。但他之出名不是因为有钱,而是因为他乐意捐献,施舍助人。他三十三岁时已是百万富翁,因为病多体弱,五十三岁时已临死亡边缘。结果健康转危为安,一直安享长寿活到九十八岁。根据他个人的见证,他前半生「专门为己积财」,后半生则「专事施舍助人」。洛氏在世长寿,并且活得丰盛而有意义,因为他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及财富观。专门为己积财抑或专事施舍助人是两种生活的方式、两条人生的道路、两种不同的人生观及财富观。我们务必清楚神的教导,作个明智选择。

(一)

(二)

(三)

(四)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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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论今昔,地无分中外,人人都爱财,人人想发财。究竟财富是什么?财富由何来?财富与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与我们的信仰更是不能分开。世界经济动荡不安,失业破产令人心寒;人心惶惶,前途茫茫。因此世人集中精力累积财富,盼在不安的前景中增加一些安全感。这是世人的做法,基督徒该有何看法呢? 通常一提起「财富」即想到「金钱」。金钱虽是财富的一种,但「金钱」绝对不能代表「财富」,因为「财富」在一般情况下远超「金钱」或货币的范围。在货币尚未流通的原始社会中,「财富」是用牲畜、土地、农产物品、金银财宝来衡量。但是真正的财富是生产的能力。譬如,医生的财富不仅是他的金钱,而是他赚钱的能力。又如缅甸(Myanmar)有丰富的资源,包括丰富的石油;但它仅是「藏」油国,而不是「产」油国。因为它没有大量的生产,因此石油不是它的「财富」。相比之下,许多中东国家都是「产」油国,因此石油都是它们的「财富」。 从经济学的观点看,所有传统的生产因素,包括「土地」、「劳力」及「资本」都是「财富」。在农业社会中以「土地」为主;在工业社会中则以「劳力」及「资本」为重。进入「资讯」时代以后,凡有助生产的「资讯」都
是生产的因素;这些包括我们的学识、科研的成果、工作的经验、赚钱的本领,以及一切有关的恩赐。广义来说,这些都是我们的财富。 我们终日忙碌,勤劳工作,不仅是为了谋生糊口、养育子女,并且还忙着积存财物,以备晚年之用。世人如此,基督徒也是一样。但是财富究竟从哪里来?有人说许多财富都是劳力换来的。我们用劳力来换财富,那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因为经上说:「……手动的,都要富足。」(箴十4)是的,我们务必勤劳,善用我们的才能,积财在地,始能享受血汗换来的成果。但是经上也说:「……得货财的力量是他给的……」(申八18)因此归根究底所有财富仍是由神而来。我们的神不仅是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并且是将万物交给我们「管理」(参创一26~28)以及将「百物厚赐给我们享受」(提前六17)的神。 基督徒的财富不仅是由神而来,财富运用的主权以及最终的所有权(UltimateOwnership)也是他的。我们仅仅是暂时替他「治理」全地及「管理」万物的「受托者」。神本其无限的智慧,要在他创世计划中达到使他的民可得称颂,以及使人可享福乐的双重目的。人在创世计划中的地位虽是崇高独特,但是我们务必明察以下
两点: 一、神乃是拥有主权的统治者。他的地位是主动的,可以发号施令,支配调动。因为神不仅是创造及管理宇宙万物的主宰,他也是「赏赐的」和「收取的」主(参伯一21),并且天地万物都是属他的(参诗二十四1;申十14)。 二、人仅是接受委派的受托者,只有暂时的经营使用权。他的地位是被动的,受支配的,服从命令及受指挥的。他是一个雇工、管家或「经理」。因此,他的工作目标、行政方针都是「老板」所指定或认同的;他工作果效的衡量,以及衡量的标准也是「老板」拟订的;因此他工作的态度应当是讨「老板」的喜悦,满足他的心意。严格地来说,受托者无完全的自主权,不可随己意行事,因为他的使命是要完成「老板」的计划;最后还要向「老板」交账。因此我们赚钱、花钱、积钱、捐钱等运用金钱的方法都要依循圣经的教导。 今日世人伤透脑筋,想尽各种方法获取更多财物。为了满足私欲,甚至抢夺他人财物。财富既然是属主的,我们仅是受神所托的管理者,基督徒不应该有贪恋属世财物的念头,亚伯拉罕把罗得的人、物抢救回来后,所多玛王想将许多财物送给他,使他成为巨富。但是亚伯拉罕拒绝一切财物,毫无贪婪属世荣华富贵之心,经上说:「
贪财是万恶之根」;问题显然不在「财」的本身,而是在「贪」。因为「贪婪发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贪恋财利的,扰害己家」(箴十五27)。所以我们要治死贪婪,因为「贪婪与拜偶像一样」(西三5)。 亚伯拉罕拒绝所多玛王的赠物,说:「凡是你的东西……我都不拿。免得你说我使亚伯兰富足。」(创十四23)亚伯拉罕有远见,不贪财;不然,十多年后他的一切财富必定与所多玛城一同被火烧毁!这事给我们一个重要的提醒:世上的财富不可靠,贪财的结局是灭亡。世上财富种类甚多,股票、黄金,比比皆是;但是没有一种完全可靠。回顾以往,股市曾经数度几遭崩溃。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九日被称为「黑色的周一」(BlackMonday),仅仅纽约股市在一日之内即损失了五千亿美元!当时开枪自尽者大不乏人。那么,黄金是否比较可靠,可作保值的佳品?一九八一年金价每两曾经几乎冲破一千美元大关。但是转眼之间金价直线下泻,二十多年来毫无起色,依然徘徊在四百美元左右。如果当年投资于黄金,损失之大简直不堪设想。富人将财富当作他们的「坚城」、「高墙」(参箴十八11),以为可得保障,哪知世上没有攻不破的「
城」,也无不倒塌的「墙」。 主耶稣对财富这个问题有十分详尽的教训,试举两个例子以作说明。其一,「无知的财主」被主严厉斥责,不是因为他的财富太多,乃是因为他的「无知」。首先,他只知积财,不知感恩;他只知辛劳工作,不知使他富足的是神。其次,他积财在地完全是为自己;都是为了自己的享受。他是一个自私自利的财主。最后,他只懂得为今世的「吃喝快乐」积存财物。这是他的人生观、工作观以及价值观。这是他最大的错误,也是最可怜的「无知」。结果他不但失去了一生辛劳所积之财,并且丧失了他的灵魂(参路十二13~21)。今天有许多人也犯同样的错误,我们切勿重蹈覆辙。 其二,主用「不要为生命忧虑」的例子教导我们一个正确的人生观。「无知的财主」的仓库愈来愈大,但是我们没有仓,也不需要库。主要我们先求他的国及他的义,一切生活所需他都会为我们预备。主亦教导我们要积财在天上(参路十二22~34)。这是属天的财富观。 使徒保罗的生活态度充分表现属天的财富观。保罗说:「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六8)这里他没提「住」与「行」。主耶稣的教训也只有提「衣」与「食」。圣经的教导显然是:有一个简朴的
生活就可知足;无须汽车洋房也可满足。保罗知足的秘诀是能面对卑贱及缺乏,但也懂得享受丰盛与富裕(参腓四11、12)。他形容自己「似乎贫穷」,却使「多人富足」;他虽然「一无所有」,却似乎「样样都有」(参林后六10)。这是保罗的人生观,他对世上的财物绝无贪婪的欲望,也无在地积财的企图。 当我们明察世上的一切财富都是由神而来,并且最终的所有权也在他的手中时,我们就不会贪图私欲,也不敢随便滥用。神是我们生命之主,也是财富之主。我们应将一切财富的主权都交出来,不再受地上财富的捆绑。 对财富有了正确的认识还不够,我们还要有相称的行动来配合。圣经清楚教导,要我们「今世富足的人……要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提前六17、18)。今天世界上有五分之一的人生活在饥饿、死亡的边缘。以此为标准,我们都是富足的人。「无知的财主」只懂得积财,不懂得知足,更不懂得帮助人,这是一种贫穷,实在可怜。可称之为「富有的穷人」。反过来,像使徒保罗那样的人,虽然「一无所有」,但却似乎「样样都有」,那才是真正有福的,知足的,「贫穷的富人」。 约翰·洛克菲勒(JohnD·Rockeffe
ler)是一个知名度极高的人。但他之出名不是因为有钱,而是因为他乐意捐献,施舍助人。他三十三岁时已是百万富翁,因为病多体弱,五十三岁时已临死亡边缘。结果健康转危为安,一直安享长寿活到九十八岁。根据他个人的见证,他前半生「专门为己积财」,后半生则「专事施舍助人」。洛氏在世长寿,并且活得丰盛而有意义,因为他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及财富观。专门为己积财抑或专事施舍助人是两种生活的方式、两条人生的道路、两种不同的人生观及财富观。我们务必清楚神的教导,作个明智选择。 (一) (二) (三) (四) (五) (一) (二) (三) (四)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