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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约翰:从山洞里的修道士到新教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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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八岁立志当神父

我从小就算是个基督徒,因为出生在天主教的家庭里。还记得1970年,我七岁时,还在“文革”期间,我们村里有1000多人,100%都是天主**。那时,我第一次正式接触了宗教信仰问题,是我父亲的姥姥在单独照顾我时对我讲主祷文。我对信仰很感兴趣。第二年我上学了,当时我们村子里有一位没有封为修女的“姑娘”,大家都称呼她“仙女姑姑”,50来岁,非常虔诚、热心,她教我怎样向玛利亚祷告求加力量。她那里有一本经书——《通工经》,还有一本带有插图的《新约大略》,我对此书兴趣不大,于是她就把《通工经》借给我,我就开始很有系统地按着次序来抄,不认识的字就用拼音写,慢慢对经义也越来越熟。后来学习歌颂玛利亚的《玫瑰经》时,我需要念珠,“仙女姑姑”就把我介绍给村里一位姓郑的神父。他看到我这么小就念经,特别高兴,对我很有期望,希望我长大后能够象我母亲的叔叔一样做神父,就很高兴地帮我做了一串念珠,我也就越发虔诚追求。

九岁时,我和姥爷住在一起,秘密举行弥撒时,我在旁边帮助做辅祭,同时继续学习经书、要理问答……,想长大真能做神父。那时候我认识的字并不多,是一边学字一边学经。这样有三年之久,另外一些孩子也开始学习,但有些孩子还不能抄经书。我就跟“仙女姑姑”说,我想帮他们用复写纸复写。她独身一个人,靠养鸡维持生活,很高兴我能有这样的热心,就帮助我买复写纸和纸张。我小学五年级时,在学校里看见有油印机,刻蜡版,一印就是一百多份,我在一边看得很是羡慕。它的原理很简单,我想自己做一个,去问了一下,买来三块钱不带木架的钢版,一支笔八毛钱,蜡纸两块八一桶,找来圆木给它套上自行车内带当滚筒;结果失败了,因为滚子不圆,但一个滚子又要七、八块,买不起。后来学校因滚筒中间有一道槽,买了新的滚筒,就把旧的给我了,因滚筒有槽就横推竖推,虽然有的地方重叠,但还是可以看清楚。我就开始“印刷”。郑神父胆子小,多次制止我,但都没有影响我和仙女姑姑的信心,就这样做了两年多。

初中时刚好赶巧教育体制改革,本来我坚定不移地想要考大学,但当我进入高中时一开始上历史课,老师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工具,甚至说解放前天主教经常杀小孩、挖心脏。这让我很迷惑,对我的信仰有很大冲击。回来后我跟郑神父说,神父说如果怕动摇信仰就不要读了。我还是犹豫再三。就在还没有决定时,我患了病,头昏、失眠,多梦,到医院去也查不出什么病来,但我感觉越来病越严重了。我的一个亲戚是大学教授,他说这种病在“文革”前有很多,是神经衰弱。就这样两方面的原因我就退学了。当然我还很愿意能有机会继续读书,后来看到新华书店有了许多复习资料书籍很是羡慕,希望能再上学,可是神一直都没有再给机会。

那年我已十六岁。退学后,我就一边医病,一边集中开始学习神学。那时刚好是政策开放了,宗教信仰自由,可以公开念经了,教会有了一系列活动,我就开始参加。郑神父对我很关心,要训练我做神父。做神父,对我来说第一个难关是拉丁文,我既无课本,又没有好老师,就跟我的姥爷暂时学一点。姥爷不愿意我做神父,所以教得也不积极。他希望我做一个好的信徒,反正和神父一样都是进天堂;母亲因为看到“文革”中神父们的悲惨经历,所以对此忽冷忽热,父亲不知为何却坚决反对。

2.理解得越多,犯罪也越多

我读了一些灵修书,也看了一些圣人传记,自己很想象方济各.沙勿略一样成为一个圣人。理想越高,但挣扎越大,面临着很多问题。天主教的要理教导说信而受洗的人就都得救了,但若犯了大罪立刻被判死刑下地狱,只有经过告解才能免除下地狱的死罪,但死后仍要下炼狱炼净暂罪才能进天国,暂罪想得赦免只有守律法立功补罪。所以在信仰生活中,遵守律法对付罪很重要。罪分为大罪和小罪,即在大事情上犯的罪叫大罪,在小事情上犯的罪叫小罪;小罪要下炼狱,大罪要下地狱,除特殊情形外只有告解才可以解除下地狱的大罪。告解分为五步:省察、痛悔、定改、告明和补赎。除了这基本的功课外,每天还要继续研读奥托的“信理神学”和张希贤翻译的“伦理神学”。其实“伦理神学”就是天主教对十诫、七罪宗和圣教四规的解释。这科也是做神父的必修课,因为神父听告解时的主要分析依据和判罪标准乃是此科。

但我对“伦理神学”理解得越多,内心的冲突和挣扎也就越大,犯罪也就越多!有时不懂还不知道是犯了罪,懂了之后就知道怎么犯罪了,犯罪真是人的天性。十六岁时,我对罪就特别敏感,尤其是情欲的诱惑。我整天都是活在与罪的挣扎中,正如保罗所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参罗7:18-24)那时,虽然我还不知道这几节经文,但却实有这样深深的经历。我从十六岁到三十岁总是在守律法不要犯罪这方面深深的挣扎。总是想:如何从罪的控制下解脱出来,从而不再犯罪呢?一方面挣扎,一方面还要学习,我也希望将来能做一个好神父。“伦理神学”还是继续在抄在学。其前题是“不知不造罪”,明知故犯才是罪。有些神父也是常常这样教导说:“懂得越多,犯罪越多。”犯罪既然是由于“知”,那我干嘛还要学习而知道呢?然而,不学还不行,要想当神父听告解,就不得不学。这其间,遇到很多问题,有些问题又不好意思问神父,自己一些犯罪习惯也很难改掉。

有一件事至今难忘。由于我对印刷从小就有浓厚兴趣,发展到后来就油印神学书供修道士看,文字工作始终没有停止过。当时特别需要一台油印机。“文革”时我们村里被公社拿走的一台油印机后来还回来了,负责此事的是我的当会计的姨父,他就让我拿回家,反正大家都不知道。拿回来后,我内心不安:这算不算是偷呢?告解时念念不忘这件事。在告解中神父姥爷说一切东西只要不是为了自己,而是荣耀天主就没罪,但我还是有深深的负疚感。

告解时因为要清楚想起自己的罪,所以我就常准备一个笔记本随身携带,专门记罪。我就这样继续着我的“修道”生活。神父姥爷、父母都反对我去修道。郑神父说:“因为父母双方都反对,而圣经说坏树不能结出好果子”,所以就不想那么快收留我。但我还是不动摇,坚持要修道做神父。

3.洞里潜心苦修,洞外流浪一年

再后来我干脆到离教堂一百多米远的土山山洞去潜心苦修起来!因为家人反对,教会不敢收留,我又只是一心想修道,吃饭和学习费用自然就成了大问题。如果有人料理,让我专心修道,那该有多好啊!但我连基本的学习用具和简单的生活用品都没有,吃饭还是我妹妹间或从家里偷一个馒头给我,有时候一整天什么吃的都没有。我用开水就着偶尔得到的馒头,整日就是抄写神学书籍、默想、祷告,还有读些苦修方面的书籍,在这方面给我最大帮助的是《崇修引》,这本书约有一千页,详细介绍了克制各种诱惑的方法,但只能克制外面却不能克制内心。就这样生活了一年多。

这期间舅舅给我一些帮助,我就花八元钱买了一台中波收音机,晚上居然收听到基督教良友台的节目,一个洪亮的声音说:“本台免费赠送圣经,欢迎来信索取……”我很是激动,这是一位叫周光亮主持的声音。若是有一本圣经用来帮助修道、学神学多好啊!于是,我就给他写信,但连写几封却没有回应。我一位朋友在邮局工作,他告诉我要用国际信封。就这样,我用国际信封写了信,三个月后就有一本小册子寄给我。那时候坚持听良友台的农村圣经学院课程,觉得基督教和天主教差不了多少,以为他们只不过不拜教皇和圣母玛利亚而已。

我十九岁了,伦理神学的学习也基本结束了,舅舅很关心我常给些生活上的帮助。他的一位朋友也做电器开关的生意,我帮他推销一些。卖了九百多块钱,就借给别人做生意,想藉此可以从中取一些利来维持学习费用。没想到拿去的钱一去不回。于是我就放下修道的事情,到甘肃、四川和广州等地,辗转找那人要钱,就这样流浪了一年多。

4.决定结婚

回来后郑神父犹豫不决并没有立即为我安排。他要我作九日静默,并写出志愿书。我总没有因许多困难和拦阻而放弃。这时候形势又有了变化,北京的神学院招生,我因为外出耽误了报名,他们又是四年一招,于是只好等下一次。天主教改革,开始脱离拉丁语,过渡到中文,文字工作更多了。至于我自己将怎样继续修道,郑神父仍没有给我安排,而家里依旧是反对。我就开始做小生意卖卖菜之类,等候能再有机会进神学院。这其间也走了不少弯路,有时想:教会既无条件安排,干脆找个对象结婚算了。那时候福音广播也不听了,这样反复不定一直到了二十四岁,我还是没有着落,郑神父还是没有决定收留我,因为怕不是天主的圣召,而且也的确有些拦阻,主要是因我在外边跑了一年多,有一、二个是非信徒常在郑神父面前说我的坏话,为此神父就一拖再拖不知如何是好。十字路口,我未来的岳父动员我结婚,并给我三天时间考虑,我最后决定结婚。主持婚配礼的郑神父虽因种种原因未敢收留我,但此时仍是舍不得丢弃我,他在教堂主持婚配时说:“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摇头说:“我愿意娶她为我的妻子”。

于是我作为一位信徒参加教会工作,在文字上帮助他们,从油印到手动打字再到胶印,我自愿做了很多工作。神也赐给我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有一次去广州我妹妹那边,坐火车回来的路上我看到别人的小桌上有一本印刷精美的小书,土黄色的,和以前福音台寄给我的圣经封面一样,近前看是《新约圣经》。因为从小就喜欢印刷精美的书籍,又是64开的便携本《圣经》,我就问他们是在哪儿买的?多少钱?可不可以卖给我?没想到他们竟白白的送给了我。

5.从律法苦修的挣扎转到了信仰层面的挣扎

这书一送给我就再次唤起了我对福音广播的新的兴趣,回家后,就买了一台短波收音机,除了良友台,又找到了益友台、环球台和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节目。我对天主教传福音的热情太低这一点很不满,想藉着到基督教那边学学怎么传福音。我报考了良友圣经学院的四年制函授课程,并用心学习环球台的空中神学节目。同时也收到他们寄来的很多书与小册子。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也寄来大量的书和资料。

我本以为天主教和基督教差不多,但越听越觉得不对劲。我就从律法下苦修的挣扎转到了信仰层面的挣扎。比如炼狱说,找遍了圣经并没有炼狱这个词,连神父也说没有。我在神学书里查找其根据,有以下几点:第一,“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它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一样”(林前3:13-14);第二,思高本圣经的玛加比传中有向死人献祭的记载;第三,主耶稣说的话――“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太5:26)。这几处并不是有力的依据。如果没有炼狱存在,那么为死者祷告、赎罪等就没有根据了。在《炼狱圣月》中介绍了很多炼狱里的灵魂出来向那些帮助过他们的人感恩之事也不足为凭。我思索了好长时间,逐渐在弥撒结束后,为死人祷告时,我就离开教堂。越来越觉得这方面问题很严重。

另一个问题也来了,就是:玛利亚到底有没有原罪?难道她真的就像天主教所说的是卒世童贞女吗?她到底有几个孩子?圣经提到耶稣的兄弟姊妹真的像天主所说是他的堂兄妹吗?(参太12:46,约7:3,可6:3)如果她有原罪的话,那又何必敬拜她呢?还有圣职人员必须独身到底是圣经的命令呢?还是教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呢?保罗明明说:“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林前9:5)保罗在这里是说“娶来为妻”和“矶法一样”,他们为何解释说“彼得带着他的妻子是为了照顾她生活上的需要。”这有可能吗?等等需多的疑问。郑神父看出我的冷淡,但我隐藏自己,并没有公开。

6.路德到底是魔鬼还是神仆

这样,从二十四岁到三十岁,我在信仰方面挣扎得很厉害。这迫使我不得不再读历史。天主教的历史说路德是魔鬼,是叛徒,但福音台却说他是上帝重用的仆人,到底谁说的对?我自己就去考察一番。到书店找到教会历史方面的书来看,也到神父那里借书来读,把两方面历史放在一起研究,对于路德在律法下的挣扎我很有同感!路德是在下雨打雷时许愿进了修道院,他很希望自己能敬虔生活,结果越追求越发现自己堕落,后来在罗马书1:17节看到了“因信称义”的真理而得到了平安。路德也看到炼狱说和敬拜玛利亚的荒谬,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我从自己的经历中深深认识了路德,也深深体会了他当时为主所受的苦难。我很感激他,若不是他在教会历史中更正了基督教,我的家在哪里?我在天主教中受逼迫时将往哪里去?更正教会真是我的“逃城”,我的避难所。我很感谢路德先为主所受的苦难,否则,今天我也会被骂为魔鬼了。于是我逐渐地不多进教堂了,多研读历史和圣经并继续收听福音广播。

我舅舅有一个朋友,他的妻子信了基督教,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我就向他传福音,他说:“不要给我讲,我离你们的神还很遥远,请你到我家去给我妻子和她的信徒们讲。”后来我去和他们分享“约翰福音”,结果被我们村一信徒发现了,她立刻告诉了郑神父,于是神父找我谈话,我很多亲戚也来找我,质问我为何这样做。我基本上认定自己的发现。神父觉得问题很严重,怕我在村里搞改教运动。

其实,我根本就没有想到改教之类,我只想能为真理做见证,于是就大胆讲自己的心得看法,平日里常和到我家里来的几个很好的朋友讲。村里的天主教组织就开会,通告**不能和我来往,又开了家长会、青年会,通知家长们不要让我毒化了他们孩子的思想。在一年一次的“下会”运动中,其主要内容是针对马丁路德和我进行批判,他们这样反对有两年多。他们越是反对,父母亲反而越偏向我。这样一来我们家就在村子里被隔离了,亲戚们也不跟我们来往。我们成了“另一国”的人。其实,我们也真是另一国——天国的人了。由于我在天主教也算是个稍有名气的信徒,直到现在我为他们编辑的《常用日课经文》仍在全省通用,所以,当时这件事闹得很是轰动。但我认为自己认识的真理,不能不坚持。“主是帮助我的,我必不惧怕。人能把我怎么样呢”(来13:6)?!这节经文从那时起至今一直给了我很大的鼓励和帮助。

7.从安息日会到“脱胎换骨”

我听福音广播没有停止。安息日会有很多资料是针对天主教,他们说,天主教守律法,为何不守圣经里明明记载的安息日呢?我认真学习了他们的系统性查经初、中级课程和基本信仰二十七条,也阅读了许多所谓怀师母的著作。安息日会的错误主要有几点:(1)必需遵守安息日;(2)三元论的人论观——“灵魂睡眠论”;(3)主张浸礼绝对有效,点水礼绝对无效;还有就是消极的末世论和律法主义。但当时这些错误观点我基本上都能接受,并想完全学习他们,甚至想重新受洗受浸,因为觉得圣经也是这样吩咐的。抽一个星期不干活,我到西安找到安息日会的人,和他们的牧师交谈,牧师很奇怪,说我怎么懂得这样多?他告诉我正好明天有浸礼,他建议我受浸,然后离开“一日会”以后做安息日会的牧师。我不愿意,怕人家会议论我,因为天主教的信徒常说我是未做成神父,现在想到基督教做牧师。但对于受浸我心动了。当天临走时,牧师给我一些小册子,让我回去好好看,然后第二天来受浸。我回到旅店看到小册子上有受浸时的立约问题,比如不要吃肉喝咖啡,不吃胡椒粉等等,我很是吃惊:怎么跟天主教的做法一样?他们虽未禁止嫁娶,却禁戒食物。(参提前4:3)因此,第二天我也没有去受浸,决定回去一定要好好再学习神学,一定要弄清到底基督教的哪一派才是最正统的。

于是,我就开始研究安息日会和别的宗派的区别。后来,环球台的一个节目主持人告诉我,我所要的书她都找到了,由她的李二哥带到西安,让我到西安去拿。于是我到西安去,1994年2月18日,在西安我见到了所谓的李二哥,是一位很有名的老师,他父亲是改革宗的老前辈。这位老师给我们仅有六个人讲了罗马书5-8章,布置的作业是:让我们回去背诵罗马书5-8章,他还送我《工人培训手册第一集》、《历代教会信条精选》、《研用本圣经》、《海德堡要理问答解说》等许多书籍,我简直高兴极了,心想:以前都是函授,以后可能就进入正规学习了。我回去后立志要好好装备,好好学习,争取做个最好的学生。我每天早上就上到家乡的一座土山上在那边背诵罗马书5-8章。有一天背到罗马书6章12、13、14节:“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罪必不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我刚一背到这个地方,感到豁然开朗:原先听那位老师讲,从亚当里到基督里,从亚当里到基督里,我只是头脑中模模糊糊有个印象,但并不明白;现在我明白了,其实就是“旧人死去,新人活过来!”也就是与主“同死、同埋、同活”,我小时候所受的洗礼,今天同时也在我身上产生了效力,使我真知道圣灵重生了我。这并不是一个空洞的理论,而成了心灵深处的实际经历,成了活生生的生命。所以才要把自己当作义的器皿献给神,在神的恩典之下献给神。于是一瞬间我感到已经脱离了罪恶的辖制,好像换了一个人。我清楚知道原来旧人真的死了,现在活着的真得是新人。旧人死了不单脱离了罪,当然也就脱离了律法,因为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罗7:1)。我从小到大一生的经历那时一下子清楚了,原来我过去全在律法之下,今天因信全在恩典之下。那么下边第七章、八章似乎也明白了,特别是第七章,使我知道真的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已经死了,保罗所讲的就象总结我的一生一样。第八章就感谢神,特别是35-39节,给了我不以性命为念的坚定信心,因为对于得到了恩典的人,没有什么能让我们与基督对我们的爱隔绝。就在那天早上,我以自己的生命经历了保罗在罗马书从五章到八章的经文。

短短四章我走了整整三十年。

兴奋之极,我从山上连蹦带跳跑下来,赶紧告诉妻子基督奇妙的释放了我。妻子听了笑一笑。我又对几个朋友说,他们听了说这个理论真的不得了,他们认为在理,也很同情我,不过他们认为好是好,只是一个理论。我没太在意的二弟在旁边听到我讲马上也就明白了。就这样我跟二弟就首先被迫离开了天主教。他也同样遭到很大的逼迫。感谢主,使我们算是配为祂的名受辱。

这时候,我认为不管教派也好、神学也好,都不能叫一个没有蒙受神恩典的人得救。我倾向于反宗教、反教派。我只在乎与主的恩典的相遇,惟独在意能不能真的经历真理。想来想去,过去我在任何一个教派里,都没有把关键问题搞清楚:即“要紧的是做新造的人”。

从那天起,神也真的把我身上许多清楚可见的犯罪恶习给剪除了,这些的确不是我守律法而有的结果,乃是圣灵在我身上所结的果子,完全是神的恩典。同时祂也开了我心眼,让我看到了我内在邪恶的本质,深至伦理神学也不能让我看到的罪恶,祂都让我看到了,使我深深认识到惟有基督所成就的义才能洗净我,才能拯救我。此后,无论是谁来劝我,我总是问自己:谁是我的神呢?大卫说:“惟有那以力量束我的腰,使我的行为完全的,他是神。”(诗18:32)祂救了我,我有什么理由不敬拜祂、不荣耀祂、不歌颂传扬祂、不为祂而活呢?

那位老师罗马书的讲解仅仅用了七个小时,只是大纲性质的,因时间关系没能详细给我们讲;但等到我重新经历了,就明白了。我决定自己一生都要传讲这几章,我认为这也是神藉着这几章圣经特别赐给我的一个得救的确据。神给我的太丰盛了,我要传讲这救恩的真理,使更多的蒙受神恩典的人也能因着这几章关于救恩最详尽的经文信心得坚固。我讲给基督教的弟兄姊妹听,他们听不懂我在讲什么,后来就告到教会的长老那里,说我是天主教派来的特务,就注意听我的讲道有没有问题,在下面农村教会听不出问题,就让我到大教会去讲,好让所有的人听一听有没有问题。感谢神为我开了传道的门。我去了就讲,信徒听了觉得很好,要继续听,长老及其同人却大肆逼迫,有一牧师持中立不敢多言。消息传到天主教说我是在讲“脱胎换骨”的道理。

8.改革宗

单讲罗马书5-8章,不久后我就发现不够了。基督教的信徒文化素质和信仰素质之低让我诧异!他们连亚当是谁都不知道,甚至有一个经常到处传道的老姊妹说:“今天我才知道,原来人是神造的。”至于律法下的挣扎更是不懂,他们的信仰近乎迷信,只不过把一位叫耶稣的神代替了他们的门神和灶神而已。我相信至到今天,还有许多传道人对三位一体的教义仍是混乱的不得了。于是,我就从罗马书的讲解推到创始记,先从启示论和神论开始,再从亚当、亚伯拉罕、摩西、大卫,一直讲到基督,就这样形成了《基本救恩神学》。教会中的主要同工受训后说:“信了这么多年,今天才知道我们原来都是罪人。”有的人听了,说我讲的太深,其实,这并不是什么高深的专著,而是一个基督徒最起码应该知道的基本道理。

那位老师引我到了罗马书,圣经领我得到了神的恩典。《海德堡要理问答解说》的学习彻底解决了我对洗礼和圣餐问题的疑惑和挣扎。特别感谢神藉这位李老师对我的帮助,使我有机会把赵中辉牧师所译的改革宗方面的著作尽都读过。这时候我才发现天主教的根本性的问题,并非组织与行政上的错误,而是对真理认识的偏差。后来我又开始攻读“基督教历代名著集成”,神在祂丰盛的恩典中充充足足供应我一切,而我又是白白得到这一切,又愿白白传出去,使我们都可以不花钱得福音。

读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对我不啻一次“大洗脑”,这套书帮助我系统整理了自己学习过的所有神学,统一在神的主权这一面大纛之下。我发现传福音使人信耶稣得生命很重要,其次,教会的组织行政也很重要。注意到天主教在靠守律法的教导上和在教会组织上的问题——教权阶级制,同时也注意到路德忽略律法以及教会会众民主制的两个极端。何去何从?只有采取改革宗的立场,在生命的根基上重视律法与福音的平衡建造,在教会的建造上继承长老制传统。

当然,从天主教出来,我也看到目前中国基督教的很多弊端所在,比如说天主教很重视孩童从小对要理问答的背诵、学习,而且他们很重视主日崇拜的严肃性,还有教会的次序,以及教牧人员的严格训练等,这些都是我们所缺少的,应该向人家学习。

最后,我想要补充说明的是:关于我个人的见证,长期以来多有感动将我犯罪、苦修的事实详细写出,为的是能叫更多的人来认识,神在我这罪魁身上所显明的恩典。因为圣经清楚说“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可是我又怕会给多人产生副面的作用。若犯罪方面写的不够多,似乎有高举自己之嫌。总而言之,希望弟兄姊妹只从中看我的败坏和神的恩典及奇妙的带领为盼。

这篇文章只是简略叙述,还有许多方面的软弱和败坏,只因篇幅有限并和这个主题关系不大都只字未提,如婚姻上问题、家庭中问题等等,神若许可,在适当的时候,我将会再详细叙述,使更多人从中吸取教训,多依靠神。另外,这样做我只想见证神的大能,并未对哪一个人和宗派有任何歧视,我心里所愿的,向神所求的,是希望他们都能得救。在我经过的每个宗派,都有影响我的人。一生中,我最敬爱甚至超过我父亲的只有三个人,一个是从小关心我、栽培我、以及影响着我一生的天主教主教(郑神父);另一位就是神给我第二次生命的启蒙老师、一直关心、栽培、造就我的李老师。第三就是许许多多为真理作了美好的见证,并继续不断归正我信仰与生活的改革宗的前辈们。他们三位将永远是我效法的榜样,因为他们的确像保罗那样效法了基督。在对真理永不止息地追求和归回中,我心安息。让“纯正的教义,敬虔的生活”这一伟大的精神来制约、平衡我的一生,这也是我所了解的改革宗精神。

虽然如叶飘零,但四海也就为家;虽然挣扎半生,但在神的眷顾中,心被恩感,何等甘甜!

98年神给我机会,使我能回村见到郑主教。去的时候我祷告说:“主啊!请保守我们见面时不要辩论,只让我们在圣灵里有美好的交通。”96年他过金庆时,虽然他们对我的议论还是高潮,我仍托人送给他一付“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标好的拓本,这次回来已有四年没有看见他了,面对面相坐约有一个半小时,从他慈祥的脸上看得出他对我的关怀和期望远远超过了以往,可是我们这次见面仅说了几句话。他说:“你还在坚持你的观点吗?”我回答说:“我所坚持的,也是圣奥斯丁所坚持的。”(我这样说,是因为天主教也很崇拜奥古斯丁,特别是郑主教,因他的主保圣人就是圣奥古斯丁。)但他却说:“不论是谁,都要根据圣经。”(意思是说,你(彼得)是磐石……太16:18-19节)我也追上一句:“是的,保罗所持守的,圣奥斯丁所持守的,我也不能不持守。”他说“好了,不用多说了,盼望我们能够在天堂上见面。”我说:“一定会的,主教!。”就这样我起身离开了他老人家(今年已有89岁了),离开了那个不想再回去的村庄,远远的到各地去,传讲那“保罗讲过的,奥古斯丁讲过的,加尔文讲过的……”那一伟大的使人得救、得自由的福音。

(注:本文题目是编者改的)

附录:对罗马书第七章的经历与认识

1994年2月18日神藉着罗马书5-8章使我真知道祂已重生了我,因之深信自己的旧人与基督联合已经钉在十字架上死了(6:6),同时也藉着基督的身体向律法死了(7:4)。此时此刻一身的轻松,好像自己换了个人似的,完全脱离了罪与律法的辖制,内心无比的感恩。罗马书7:7-25节似乎成了保罗专为总结我的一生而写,也是我一生之中在这一天第一次喊出了这一声:“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此时此刻也似乎是把我带进了一个新的领域,一个新的生活体系里面,后来我才知道乃是神把我迁到了祂爱子的国度里。

藉着这一章我也回忆着我的过去,回忆着我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在我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7:5)。那时由于律法的禁止和定罪,使我不得不极力克制情欲及各种试探的引诱,然而越发克制,情欲就在我肢体中越发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犯罪。但现在既然在捆我的律法上死了,也就脱离了律法(7:6),使我们以后服侍主不再像过去那样,以为守住律法,过一个完全圣洁的生活,然后把自己献给上帝,就是服侍主;而是顺从圣灵的带领,过顺服神的生活,一生只为祂而活,荣耀祂,其本身就是服侍主。

此时此刻,我心中也浮起了另外一个问题,这里的“律法”是指基督在十字架上已废除的礼仪律呢?还是也包含十条诫命的道德律呢?我看下去在7:7发现保罗是以贪心为例,知道这里的律法也包含道德律在内——并且主要是指道德律。如果是指道德律,为什么要向它看自己是死的,难道律法是罪吗?保罗说:“断乎不是”,非但律法不是罪,若不是律法说“不可……”我就不知何为罪(7:7)。要不是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可见律法有叫人知罪的功用,这也是神赐下律法的本来目的(3:20)。噢!我明白了,“向律法死”意思不是律法死,而是我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十字架上死了,同时也是向律法死了,也就是不再让律法的“辖制力”在我身上发生效力(因为律法管人是在活着是时候),换一句不太适当的话说,就是还要好好学习律法,而不要守律法。好好学习律法好让律法的正当功用——知罪、显罪、定罪及训蒙的**,在我身上发生效力,不要守律法,意思是不要使自己成为一个守律法的律法主义者。也可以说是向靠守律法称义、成圣的心死了,只有神让我向律法死了这条心,才可叫我向神活着,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中所说的:“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2:19)是的,正是这样,因为罗马书6:10-11说:“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我们若没有在罪上死,就不能在义上活,同理,我们若没有在律法上死,也不能向神活。我们越是在罪上死,也就越能在义上活,我们越是在律法上死,也就越能向神活着。彼得也是这样说:“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彼前2:24)也只有基督的死才能使我们在罪上死,只有基督的复活才能使我们向义而活。

与此同时,神的灵光照我,使我明白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当我藉着律法知道何为罪的时候——知罪,同时律法也向我说若犯了就是死——定罪。因此,我就不得不克制肉体不能触犯律法,可是越是克制,罪的欲望与冲动越是加强,以致犯罪。这是为什么呢?我七、八岁的时候,虽然也背诵了十条诫命,但并不知律法的真正意义,那时就如同一个没有律法的人一样,神父以及许多大人们都夸我是个好孩子,我也感觉自己是一个活在神面前蒙神喜悦的孩子,在他们的称赞与鼓励下,我也决定将来能去修道,并好好研读律法,成为一个更好的蒙神悦纳的人,后来十五、六岁的时候,在不断的学习中也越来越明白十条诫命的意义,谁知“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7:9-10)从那时开始,我常常问自己这是为什么?也常追随着古圣人们寻找解救之路。历世历代的圣人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就是7:11保罗说:“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由于在下一句保罗清楚说到“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7:12)所以他们都不敢怪罪于律法,只将犯罪的原因归之于机会,每次犯罪后都恨自己不该给他机会,所以在天主教中也常有这样一句话,就是“要躲避犯罪的近机会”,我也和古圣人们一样认为:犯罪是由于机会,为了躲避一切的机会,所以就隐退起来,专以灵修、祷告为念,后来这种作法就延伸成为中古世纪的苦修主义。

在我苦修的那段日子里也是一样。比如:对付贪饕的罪,就故意使饭过淡或过咸,更有方济各在饭中放些尘土;当晚上睡觉怕有情欲的诱惑,就故意使被褥简单,使其身体不能舒适入睡,更有古圣人在褥子上放些碎玻璃或荆棘等类的东西,以备在情欲诱惑时,使身体在其上碾转,来克制肉体的情欲……。“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我首先是向圣母玛利亚求救,向圣女小德兰祷告,向我的主保使徒约翰祷告,向许多我天天为他们行善积德的炼狱灵魂祷告,更向所有的圣人圣女祷告,但都无济于事。我常跪在那里向玛利亚求告说:“上帝的母亲,可怜可怜我吧!圣洁的母亲,可怜可怜我吧!罪人的母亲,可怜可怜我吧!……”连在玫瑰经之后,我一念就是半个多小时。圣餐之后,又向我心中的主耶稣祷告说:“主耶稣啊!我的心成了你的殿,求你保护这殿不再受罪的沾染,在我心中,围绕着主耶稣的天使、圣人圣女及圣母玛利亚,请你们也为我代祷吧!”但是,当试探来临时,他们都不管我,“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今天我明白了,逃避机会,杜绝机会,这条路是行不通的,完全杜绝机会除非是我们活在真空里,保罗在7:11要说明的是什么?他是说机会害了我们呢?还是律法害了我们呢?都不是。他清楚告诉我们,是罪——趁着机会——藉着诫命——引诱我——杀了我。为使罪不能在我身上为所欲为,应该怎么办?除掉机会既然是不可能的,只有一条路,就是向律法死,因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56节也说“罪的权势就是律法”,当我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死了,罪也就不能再藉着律法来引诱我、刺激我了,然后,好好善用机会,爱惜光阴,要活得像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人,并将肢体作为义的器具献给神。这样,我们与主同复活,就脱离了律法,在基督里就得到了自由,感谢主使我与祂同死、同埋、同复活,感谢主这样奇妙地释放了我。

后来有一段日子,我和基督教的朋友们一样,有点反律法的倾向,然而,伟大的“韦斯敏斯德要理问答”第一部分讲:我们该信什么——教义,第二部分讲:我们该作什么——十条诫命。使我困惑许久,为什么还要讲律法?后来我慢慢明白了一个道理,若不讲律法,就是让律法死了,若让律法死了,我们就失去了生活的准则,就会成为一个放纵情欲的人。那我们要怎么做?既要传讲全备的福音,使信徒明白我们也藉着基督的身体向律法死了,同时又要讲全备的律法,使人知罪、感恩、天天因信称义、成圣。

我心里既欢喜,又感恩,也对保罗不胜感激,他不仅是一位神学家、布道家,更是一位好的灵修导师,我一向仰赖的《崇修引》也没有给我多大帮助。我以前属肉体的时候,不明白属灵的事,那时“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7:15)“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7:18-19)十几年的生活经历告诉了我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那就是你自己有多少次的立志,就有多少次的失败。立志为善是失败,不立志为善也是失败,“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保罗说:“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如此说来,罗马书第七章是重生前的经历还是重生后的经历?从94-98年以来,我一直认为应该是重生前的经历,因为谁会认为我在天主教那段苦修的日子是一个重生的人呢?可是伟大的改教领袖加尔文在罗马书7:22节的注释中说:“若有人要以本处的经文来歪曲保罗的意义,认为保罗在此乃是指未曾重生的人,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谬的。”我虽在困惑不解中,却也不敢和他的思想有抵触,那段日子,我几乎读每一本书时都特别留意,看有没有关于罗马书第七章的蛛丝马迹,后来一直追溯到奥古斯丁,其实,当他46岁完成《忏悔录》时,仍以重生前的经历引用了罗马书第七章的经文,但当他晚年时却修正了他的观点,说罗马书第七章乃重生后的经历。有了这两位大师的结论,我又怎敢贸然行事,我不能以我的经历来解释圣经,经过慢慢的思想与研读,还是他们二老的解释有道理。但这也并未否认我在罗马书第七章中的实际经历。奥古斯丁曾根据圣经历史把人生分为三个阶段,即:从亚当到摩西——罪恶时代,从摩西到基督——律法时代,从基督开始进入——恩典时代。接着他又说,有些人是依次经过“罪恶时代——律法时代——恩典时代”。可是有些人并不如此,乃是在“罪恶时代”就被圣灵重生,直接进到“恩典时代”,然后才经历“律法时代”。我从奥古斯丁的圣经历史中也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罗马书第七章是重生前和重生后的基督徒都有的经历,并且,尤其7:21-25a,多着重于对重生后的基督徒而写,其主要目的乃是:并非我们立志为善就可以脱离罪,而是靠着我们的主基督就能脱离了。更要知道我们今天在基督里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

最后,我想要说的是,短短的一篇文字,实难表明穷尽人间所有语言也难以表明的真理,若想进一步了解,请多关注我的《基本救恩神学》第五卷——救恩的施实,并请为之代祷使能早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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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八岁立志当神父 我从小就算是个基督徒,因为出生在天主教的家庭里。还记得1970年,我七岁时,还在“文革”期间,我们村里有1000多人,100%都是天主**。那时,我第一次正式接触了宗教信仰问题,是我父亲的姥姥在单独照顾我时对我讲主祷文。我对信仰很感兴趣。第二年我上学了,当时我们村子里有一位没有封为修女的“姑娘”,大家都称呼她“仙女姑姑”,50来岁,非常虔诚、热心,她教我怎样向玛利亚祷告求加力量。她那里有一本经书——《通工经》,还有一本带有插图的《新约大略》,我对此书兴趣不大,于是她就把《通工经》借给我,我就开始很有系统地按着次序来抄,不认识的字就用拼音写,慢慢对经义也越来越熟。后来学习歌颂玛利亚的《玫瑰经》时,我需要念珠,“仙女姑姑”就把我介绍给村里一位姓郑的神父。他看到我这么小就念经,特别高兴,对我很有期望,希望我长大后能够象我母亲的叔叔一样做神父,就很高兴地帮我做了一串念珠,我也就越发虔诚追求。 九岁时,我和姥爷住在一起,秘密举行弥撒时,我在旁边帮助做辅祭,同时继续学习经书、要理问答……,想长大真能做神父。那时候我认识的字并不多,是一边学字一边学经。这样有三年之久,
另外一些孩子也开始学习,但有些孩子还不能抄经书。我就跟“仙女姑姑”说,我想帮他们用复写纸复写。她独身一个人,靠养鸡维持生活,很高兴我能有这样的热心,就帮助我买复写纸和纸张。我小学五年级时,在学校里看见有油印机,刻蜡版,一印就是一百多份,我在一边看得很是羡慕。它的原理很简单,我想自己做一个,去问了一下,买来三块钱不带木架的钢版,一支笔八毛钱,蜡纸两块八一桶,找来圆木给它套上自行车内带当滚筒;结果失败了,因为滚子不圆,但一个滚子又要七、八块,买不起。后来学校因滚筒中间有一道槽,买了新的滚筒,就把旧的给我了,因滚筒有槽就横推竖推,虽然有的地方重叠,但还是可以看清楚。我就开始“印刷”。郑神父胆子小,多次制止我,但都没有影响我和仙女姑姑的信心,就这样做了两年多。 初中时刚好赶巧教育体制改革,本来我坚定不移地想要考大学,但当我进入高中时一开始上历史课,老师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工具,甚至说解放前天主教经常杀小孩、挖心脏。这让我很迷惑,对我的信仰有很大冲击。回来后我跟郑神父说,神父说如果怕动摇信仰就不要读了。我还是犹豫再三。就在还没有决定时,我患了病,头昏、失眠,多梦,到医院
去也查不出什么病来,但我感觉越来病越严重了。我的一个亲戚是大学教授,他说这种病在“文革”前有很多,是神经衰弱。就这样两方面的原因我就退学了。当然我还很愿意能有机会继续读书,后来看到新华书店有了许多复习资料书籍很是羡慕,希望能再上学,可是神一直都没有再给机会。 那年我已十六岁。退学后,我就一边医病,一边集中开始学习神学。那时刚好是政策开放了,宗教信仰自由,可以公开念经了,教会有了一系列活动,我就开始参加。郑神父对我很关心,要训练我做神父。做神父,对我来说第一个难关是拉丁文,我既无课本,又没有好老师,就跟我的姥爷暂时学一点。姥爷不愿意我做神父,所以教得也不积极。他希望我做一个好的信徒,反正和神父一样都是进天堂;母亲因为看到“文革”中神父们的悲惨经历,所以对此忽冷忽热,父亲不知为何却坚决反对。 2.理解得越多,犯罪也越多 我读了一些灵修书,也看了一些圣人传记,自己很想象方济各.沙勿略一样成为一个圣人。理想越高,但挣扎越大,面临着很多问题。天主教的要理教导说信而受洗的人就都得救了,但若犯了大罪立刻被判死刑下地狱,只有经过告解才能免除下地狱的死罪,但死后仍要下炼狱炼净暂罪才能进
天国,暂罪想得赦免只有守律法立功补罪。所以在信仰生活中,遵守律法对付罪很重要。罪分为大罪和小罪,即在大事情上犯的罪叫大罪,在小事情上犯的罪叫小罪;小罪要下炼狱,大罪要下地狱,除特殊情形外只有告解才可以解除下地狱的大罪。告解分为五步:省察、痛悔、定改、告明和补赎。除了这基本的功课外,每天还要继续研读奥托的“信理神学”和张希贤翻译的“伦理神学”。其实“伦理神学”就是天主教对十诫、七罪宗和圣教四规的解释。这科也是做神父的必修课,因为神父听告解时的主要分析依据和判罪标准乃是此科。 但我对“伦理神学”理解得越多,内心的冲突和挣扎也就越大,犯罪也就越多!有时不懂还不知道是犯了罪,懂了之后就知道怎么犯罪了,犯罪真是人的天性。十六岁时,我对罪就特别敏感,尤其是情欲的诱惑。我整天都是活在与罪的挣扎中,正如保罗所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参罗7:18-24)那时,虽然我还不知
道这几节经文,但却实有这样深深的经历。我从十六岁到三十岁总是在守律法不要犯罪这方面深深的挣扎。总是想:如何从罪的控制下解脱出来,从而不再犯罪呢?一方面挣扎,一方面还要学习,我也希望将来能做一个好神父。“伦理神学”还是继续在抄在学。其前题是“不知不造罪”,明知故犯才是罪。有些神父也是常常这样教导说:“懂得越多,犯罪越多。”犯罪既然是由于“知”,那我干嘛还要学习而知道呢?然而,不学还不行,要想当神父听告解,就不得不学。这其间,遇到很多问题,有些问题又不好意思问神父,自己一些犯罪习惯也很难改掉。 有一件事至今难忘。由于我对印刷从小就有浓厚兴趣,发展到后来就油印神学书供修道士看,文字工作始终没有停止过。当时特别需要一台油印机。“文革”时我们村里被公社拿走的一台油印机后来还回来了,负责此事的是我的当会计的姨父,他就让我拿回家,反正大家都不知道。拿回来后,我内心不安:这算不算是偷呢?告解时念念不忘这件事。在告解中神父姥爷说一切东西只要不是为了自己,而是荣耀天主就没罪,但我还是有深深的负疚感。 告解时因为要清楚想起自己的罪,所以我就常准备一个笔记本随身携带,专门记罪。我就这样继续着我的“
修道”生活。神父姥爷、父母都反对我去修道。郑神父说:“因为父母双方都反对,而圣经说坏树不能结出好果子”,所以就不想那么快收留我。但我还是不动摇,坚持要修道做神父。 3.洞里潜心苦修,洞外流浪一年 再后来我干脆到离教堂一百多米远的土山山洞去潜心苦修起来!因为家人反对,教会不敢收留,我又只是一心想修道,吃饭和学习费用自然就成了大问题。如果有人料理,让我专心修道,那该有多好啊!但我连基本的学习用具和简单的生活用品都没有,吃饭还是我妹妹间或从家里偷一个馒头给我,有时候一整天什么吃的都没有。我用开水就着偶尔得到的馒头,整日就是抄写神学书籍、默想、祷告,还有读些苦修方面的书籍,在这方面给我最大帮助的是《崇修引》,这本书约有一千页,详细介绍了克制各种诱惑的方法,但只能克制外面却不能克制内心。就这样生活了一年多。 这期间舅舅给我一些帮助,我就花八元钱买了一台中波收音机,晚上居然收听到基督教良友台的节目,一个洪亮的声音说:“本台免费赠送圣经,欢迎来信索取……”我很是激动,这是一位叫周光亮主持的声音。若是有一本圣经用来帮助修道、学神学多好啊!于是,我就给他写信,但连写几封却没有回应。我一
位朋友在邮局工作,他告诉我要用国际信封。就这样,我用国际信封写了信,三个月后就有一本小册子寄给我。那时候坚持听良友台的农村圣经学院课程,觉得基督教和天主教差不了多少,以为他们只不过不拜教皇和圣母玛利亚而已。 我十九岁了,伦理神学的学习也基本结束了,舅舅很关心我常给些生活上的帮助。他的一位朋友也做电器开关的生意,我帮他推销一些。卖了九百多块钱,就借给别人做生意,想藉此可以从中取一些利来维持学习费用。没想到拿去的钱一去不回。于是我就放下修道的事情,到甘肃、四川和广州等地,辗转找那人要钱,就这样流浪了一年多。 4.决定结婚 回来后郑神父犹豫不决并没有立即为我安排。他要我作九日静默,并写出志愿书。我总没有因许多困难和拦阻而放弃。这时候形势又有了变化,北京的神学院招生,我因为外出耽误了报名,他们又是四年一招,于是只好等下一次。天主教改革,开始脱离拉丁语,过渡到中文,文字工作更多了。至于我自己将怎样继续修道,郑神父仍没有给我安排,而家里依旧是反对。我就开始做小生意卖卖菜之类,等候能再有机会进神学院。这其间也走了不少弯路,有时想:教会既无条件安排,干脆找个对象结婚算了。那时候福音广
播也不听了,这样反复不定一直到了二十四岁,我还是没有着落,郑神父还是没有决定收留我,因为怕不是天主的圣召,而且也的确有些拦阻,主要是因我在外边跑了一年多,有一、二个是非信徒常在郑神父面前说我的坏话,为此神父就一拖再拖不知如何是好。十字路口,我未来的岳父动员我结婚,并给我三天时间考虑,我最后决定结婚。主持婚配礼的郑神父虽因种种原因未敢收留我,但此时仍是舍不得丢弃我,他在教堂主持婚配时说:“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摇头说:“我愿意娶她为我的妻子”。 于是我作为一位信徒参加教会工作,在文字上帮助他们,从油印到手动打字再到胶印,我自愿做了很多工作。神也赐给我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有一次去广州我妹妹那边,坐火车回来的路上我看到别人的小桌上有一本印刷精美的小书,土黄色的,和以前福音台寄给我的圣经封面一样,近前看是《新约圣经》。因为从小就喜欢印刷精美的书籍,又是64开的便携本《圣经》,我就问他们是在哪儿买的?多少钱?可不可以卖给我?没想到他们竟白白的送给了我。 5.从律法苦修的挣扎转到了信仰层面的挣扎 这书一送给我就再次唤起了我对福音广播的新的兴趣,回家后,就买了一台短波收音机,除了良
友台,又找到了益友台、环球台和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节目。我对天主教传福音的热情太低这一点很不满,想藉着到基督教那边学学怎么传福音。我报考了良友圣经学院的四年制函授课程,并用心学习环球台的空中神学节目。同时也收到他们寄来的很多书与小册子。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也寄来大量的书和资料。 我本以为天主教和基督教差不多,但越听越觉得不对劲。我就从律法下苦修的挣扎转到了信仰层面的挣扎。比如炼狱说,找遍了圣经并没有炼狱这个词,连神父也说没有。我在神学书里查找其根据,有以下几点:第一,“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它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一样”(林前3:13-14);第二,思高本圣经的玛加比传中有向死人献祭的记载;第三,主耶稣说的话――“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太5:26)。这几处并不是有力的依据。如果没有炼狱存在,那么为死者祷告、赎罪等就没有根据了。在《炼狱圣月》中介绍了很多炼狱里的灵魂出来向那些帮助过他们的人感恩之事也不足为凭。我思索了
好长时间,逐渐在弥撒结束后,为死人祷告时,我就离开教堂。越来越觉得这方面问题很严重。 另一个问题也来了,就是:玛利亚到底有没有原罪?难道她真的就像天主教所说的是卒世童贞女吗?她到底有几个孩子?圣经提到耶稣的兄弟姊妹真的像天主所说是他的堂兄妹吗?(参太12:46,约7:3,可6:3)如果她有原罪的话,那又何必敬拜她呢?还有圣职人员必须独身到底是圣经的命令呢?还是教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呢?保罗明明说:“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林前9:5)保罗在这里是说“娶来为妻”和“矶法一样”,他们为何解释说“彼得带着他的妻子是为了照顾她生活上的需要。”这有可能吗?等等需多的疑问。郑神父看出我的冷淡,但我隐藏自己,并没有公开。 6.路德到底是魔鬼还是神仆 这样,从二十四岁到三十岁,我在信仰方面挣扎得很厉害。这迫使我不得不再读历史。天主教的历史说路德是魔鬼,是叛徒,但福音台却说他是上帝重用的仆人,到底谁说的对?我自己就去考察一番。到书店找到教会历史方面的书来看,也到神父那里借书来读,把两方面历史放在一起研究,对于路德在律法下
的挣扎我很有同感!路德是在下雨打雷时许愿进了修道院,他很希望自己能敬虔生活,结果越追求越发现自己堕落,后来在罗马书1:17节看到了“因信称义”的真理而得到了平安。路德也看到炼狱说和敬拜玛利亚的荒谬,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我从自己的经历中深深认识了路德,也深深体会了他当时为主所受的苦难。我很感激他,若不是他在教会历史中更正了基督教,我的家在哪里?我在天主教中受逼迫时将往哪里去?更正教会真是我的“逃城”,我的避难所。我很感谢路德先为主所受的苦难,否则,今天我也会被骂为魔鬼了。于是我逐渐地不多进教堂了,多研读历史和圣经并继续收听福音广播。 我舅舅有一个朋友,他的妻子信了基督教,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我就向他传福音,他说:“不要给我讲,我离你们的神还很遥远,请你到我家去给我妻子和她的信徒们讲。”后来我去和他们分享“约翰福音”,结果被我们村一信徒发现了,她立刻告诉了郑神父,于是神父找我谈话,我很多亲戚也来找我,质问我为何这样做。我基本上认定自己的发现。神父觉得问题很严重,怕我在村里搞改教运动。 其实,我根本就没有想到改教之类,我只想能为真理做见证,于是就大胆讲自己的心得看法,平日里常和到
我家里来的几个很好的朋友讲。村里的天主教组织就开会,通告**不能和我来往,又开了家长会、青年会,通知家长们不要让我毒化了他们孩子的思想。在一年一次的“下会”运动中,其主要内容是针对马丁路德和我进行批判,他们这样反对有两年多。他们越是反对,父母亲反而越偏向我。这样一来我们家就在村子里被隔离了,亲戚们也不跟我们来往。我们成了“另一国”的人。其实,我们也真是另一国——天国的人了。由于我在天主教也算是个稍有名气的信徒,直到现在我为他们编辑的《常用日课经文》仍在全省通用,所以,当时这件事闹得很是轰动。但我认为自己认识的真理,不能不坚持。“主是帮助我的,我必不惧怕。人能把我怎么样呢”(来13:6)?!这节经文从那时起至今一直给了我很大的鼓励和帮助。 7.从安息日会到“脱胎换骨” 我听福音广播没有停止。安息日会有很多资料是针对天主教,他们说,天主教守律法,为何不守圣经里明明记载的安息日呢?我认真学习了他们的系统性查经初、中级课程和基本信仰二十七条,也阅读了许多所谓怀师母的著作。安息日会的错误主要有几点:(1)必需遵守安息日;(2)三元论的人论观——“灵魂睡眠论”;(3)主张浸礼绝对有效,
点水礼绝对无效;还有就是消极的末世论和律法主义。但当时这些错误观点我基本上都能接受,并想完全学习他们,甚至想重新受洗受浸,因为觉得圣经也是这样吩咐的。抽一个星期不干活,我到西安找到安息日会的人,和他们的牧师交谈,牧师很奇怪,说我怎么懂得这样多?他告诉我正好明天有浸礼,他建议我受浸,然后离开“一日会”以后做安息日会的牧师。我不愿意,怕人家会议论我,因为天主教的信徒常说我是未做成神父,现在想到基督教做牧师。但对于受浸我心动了。当天临走时,牧师给我一些小册子,让我回去好好看,然后第二天来受浸。我回到旅店看到小册子上有受浸时的立约问题,比如不要吃肉喝咖啡,不吃胡椒粉等等,我很是吃惊:怎么跟天主教的做法一样?他们虽未禁止嫁娶,却禁戒食物。(参提前4:3)因此,第二天我也没有去受浸,决定回去一定要好好再学习神学,一定要弄清到底基督教的哪一派才是最正统的。 于是,我就开始研究安息日会和别的宗派的区别。后来,环球台的一个节目主持人告诉我,我所要的书她都找到了,由她的李二哥带到西安,让我到西安去拿。于是我到西安去,1994年2月18日,在西安我见到了所谓的李二哥,是一位很有名的老师,他父亲是改革宗
的老前辈。这位老师给我们仅有六个人讲了罗马书5-8章,布置的作业是:让我们回去背诵罗马书5-8章,他还送我《工人培训手册第一集》、《历代教会信条精选》、《研用本圣经》、《海德堡要理问答解说》等许多书籍,我简直高兴极了,心想:以前都是函授,以后可能就进入正规学习了。我回去后立志要好好装备,好好学习,争取做个最好的学生。我每天早上就上到家乡的一座土山上在那边背诵罗马书5-8章。有一天背到罗马书6章12、13、14节:“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罪必不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我刚一背到这个地方,感到豁然开朗:原先听那位老师讲,从亚当里到基督里,从亚当里到基督里,我只是头脑中模模糊糊有个印象,但并不明白;现在我明白了,其实就是“旧人死去,新人活过来!”也就是与主“同死、同埋、同活”,我小时候所受的洗礼,今天同时也在我身上产生了效力,使我真知道圣灵重生了我。这并不是一个空洞的理论,而成了心灵深处的实际经历,成了
活生生的生命。所以才要把自己当作义的器皿献给神,在神的恩典之下献给神。于是一瞬间我感到已经脱离了罪恶的辖制,好像换了一个人。我清楚知道原来旧人真的死了,现在活着的真得是新人。旧人死了不单脱离了罪,当然也就脱离了律法,因为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罗7:1)。我从小到大一生的经历那时一下子清楚了,原来我过去全在律法之下,今天因信全在恩典之下。那么下边第七章、八章似乎也明白了,特别是第七章,使我知道真的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已经死了,保罗所讲的就象总结我的一生一样。第八章就感谢神,特别是35-39节,给了我不以性命为念的坚定信心,因为对于得到了恩典的人,没有什么能让我们与基督对我们的爱隔绝。就在那天早上,我以自己的生命经历了保罗在罗马书从五章到八章的经文。 短短四章我走了整整三十年。 兴奋之极,我从山上连蹦带跳跑下来,赶紧告诉妻子基督奇妙的释放了我。妻子听了笑一笑。我又对几个朋友说,他们听了说这个理论真的不得了,他们认为在理,也很同情我,不过他们认为好是好,只是一个理论。我没太在意的二弟在旁边听到我讲马上也就明白了。就这样我跟二弟就首先被迫离开了天主教。他也同样遭到很大的逼迫。感
谢主,使我们算是配为祂的名受辱。 这时候,我认为不管教派也好、神学也好,都不能叫一个没有蒙受神恩典的人得救。我倾向于反宗教、反教派。我只在乎与主的恩典的相遇,惟独在意能不能真的经历真理。想来想去,过去我在任何一个教派里,都没有把关键问题搞清楚:即“要紧的是做新造的人”。 从那天起,神也真的把我身上许多清楚可见的犯罪恶习给剪除了,这些的确不是我守律法而有的结果,乃是圣灵在我身上所结的果子,完全是神的恩典。同时祂也开了我心眼,让我看到了我内在邪恶的本质,深至伦理神学也不能让我看到的罪恶,祂都让我看到了,使我深深认识到惟有基督所成就的义才能洗净我,才能拯救我。此后,无论是谁来劝我,我总是问自己:谁是我的神呢?大卫说:“惟有那以力量束我的腰,使我的行为完全的,他是神。”(诗18:32)祂救了我,我有什么理由不敬拜祂、不荣耀祂、不歌颂传扬祂、不为祂而活呢? 那位老师罗马书的讲解仅仅用了七个小时,只是大纲性质的,因时间关系没能详细给我们讲;但等到我重新经历了,就明白了。我决定自己一生都要传讲这几章,我认为这也是神藉着这几章圣经特别赐给我的一个得救的确据。神给我的太丰盛了,我要传讲
这救恩的真理,使更多的蒙受神恩典的人也能因着这几章关于救恩最详尽的经文信心得坚固。我讲给基督教的弟兄姊妹听,他们听不懂我在讲什么,后来就告到教会的长老那里,说我是天主教派来的特务,就注意听我的讲道有没有问题,在下面农村教会听不出问题,就让我到大教会去讲,好让所有的人听一听有没有问题。感谢神为我开了传道的门。我去了就讲,信徒听了觉得很好,要继续听,长老及其同人却大肆逼迫,有一牧师持中立不敢多言。消息传到天主教说我是在讲“脱胎换骨”的道理。 8.改革宗 单讲罗马书5-8章,不久后我就发现不够了。基督教的信徒文化素质和信仰素质之低让我诧异!他们连亚当是谁都不知道,甚至有一个经常到处传道的老姊妹说:“今天我才知道,原来人是神造的。”至于律法下的挣扎更是不懂,他们的信仰近乎迷信,只不过把一位叫耶稣的神代替了他们的门神和灶神而已。我相信至到今天,还有许多传道人对三位一体的教义仍是混乱的不得了。于是,我就从罗马书的讲解推到创始记,先从启示论和神论开始,再从亚当、亚伯拉罕、摩西、大卫,一直讲到基督,就这样形成了《基本救恩神学》。教会中的主要同工受训后说:“信了这么多年,今天才知道我们原来都
是罪人。”有的人听了,说我讲的太深,其实,这并不是什么高深的专著,而是一个基督徒最起码应该知道的基本道理。 那位老师引我到了罗马书,圣经领我得到了神的恩典。《海德堡要理问答解说》的学习彻底解决了我对洗礼和圣餐问题的疑惑和挣扎。特别感谢神藉这位李老师对我的帮助,使我有机会把赵中辉牧师所译的改革宗方面的著作尽都读过。这时候我才发现天主教的根本性的问题,并非组织与行政上的错误,而是对真理认识的偏差。后来我又开始攻读“基督教历代名著集成”,神在祂丰盛的恩典中充充足足供应我一切,而我又是白白得到这一切,又愿白白传出去,使我们都可以不花钱得福音。 读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对我不啻一次“大洗脑”,这套书帮助我系统整理了自己学习过的所有神学,统一在神的主权这一面大纛之下。我发现传福音使人信耶稣得生命很重要,其次,教会的组织行政也很重要。注意到天主教在靠守律法的教导上和在教会组织上的问题——教权阶级制,同时也注意到路德忽略律法以及教会会众民主制的两个极端。何去何从?只有采取改革宗的立场,在生命的根基上重视律法与福音的平衡建造,在教会的建造上继承长老制传统。 当然,从天主教出来,我也看
到目前中国基督教的很多弊端所在,比如说天主教很重视孩童从小对要理问答的背诵、学习,而且他们很重视主日崇拜的严肃性,还有教会的次序,以及教牧人员的严格训练等,这些都是我们所缺少的,应该向人家学习。 最后,我想要补充说明的是:关于我个人的见证,长期以来多有感动将我犯罪、苦修的事实详细写出,为的是能叫更多的人来认识,神在我这罪魁身上所显明的恩典。因为圣经清楚说“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可是我又怕会给多人产生副面的作用。若犯罪方面写的不够多,似乎有高举自己之嫌。总而言之,希望弟兄姊妹只从中看我的败坏和神的恩典及奇妙的带领为盼。 这篇文章只是简略叙述,还有许多方面的软弱和败坏,只因篇幅有限并和这个主题关系不大都只字未提,如婚姻上问题、家庭中问题等等,神若许可,在适当的时候,我将会再详细叙述,使更多人从中吸取教训,多依靠神。另外,这样做我只想见证神的大能,并未对哪一个人和宗派有任何歧视,我心里所愿的,向神所求的,是希望他们都能得救。在我经过的每个宗派,都有影响我的人。一生中,我最敬爱甚至超过我父亲的只有三个人,一个是从小关心我、栽培我、以及影响着我一生的天主教主教(郑神父);另
一位就是神给我第二次生命的启蒙老师、一直关心、栽培、造就我的李老师。第三就是许许多多为真理作了美好的见证,并继续不断归正我信仰与生活的改革宗的前辈们。他们三位将永远是我效法的榜样,因为他们的确像保罗那样效法了基督。在对真理永不止息地追求和归回中,我心安息。让“纯正的教义,敬虔的生活”这一伟大的精神来制约、平衡我的一生,这也是我所了解的改革宗精神。 虽然如叶飘零,但四海也就为家;虽然挣扎半生,但在神的眷顾中,心被恩感,何等甘甜! 98年神给我机会,使我能回村见到郑主教。去的时候我祷告说:“主啊!请保守我们见面时不要辩论,只让我们在圣灵里有美好的交通。”96年他过金庆时,虽然他们对我的议论还是高潮,我仍托人送给他一付“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标好的拓本,这次回来已有四年没有看见他了,面对面相坐约有一个半小时,从他慈祥的脸上看得出他对我的关怀和期望远远超过了以往,可是我们这次见面仅说了几句话。他说:“你还在坚持你的观点吗?”我回答说:“我所坚持的,也是圣奥斯丁所坚持的。”(我这样说,是因为天主教也很崇拜奥古斯丁,特别是郑主教,因他的主保圣人就是圣奥古斯丁。)但他却说:“不论是谁,都要
根据圣经。”(意思是说,你(彼得)是磐石……太16:18-19节)我也追上一句:“是的,保罗所持守的,圣奥斯丁所持守的,我也不能不持守。”他说“好了,不用多说了,盼望我们能够在天堂上见面。”我说:“一定会的,主教!。”就这样我起身离开了他老人家(今年已有89岁了),离开了那个不想再回去的村庄,远远的到各地去,传讲那“保罗讲过的,奥古斯丁讲过的,加尔文讲过的……”那一伟大的使人得救、得自由的福音。 (注:本文题目是编者改的) 附录:对罗马书第七章的经历与认识 1994年2月18日神藉着罗马书5-8章使我真知道祂已重生了我,因之深信自己的旧人与基督联合已经钉在十字架上死了(6:6),同时也藉着基督的身体向律法死了(7:4)。此时此刻一身的轻松,好像自己换了个人似的,完全脱离了罪与律法的辖制,内心无比的感恩。罗马书7:7-25节似乎成了保罗专为总结我的一生而写,也是我一生之中在这一天第一次喊出了这一声:“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此时此刻也似乎是把我带进了一个新的领域,一个新的生活体系里面,后来我才知道乃是神把我迁到了
祂爱子的国度里。 藉着这一章我也回忆着我的过去,回忆着我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在我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7:5)。那时由于律法的禁止和定罪,使我不得不极力克制情欲及各种试探的引诱,然而越发克制,情欲就在我肢体中越发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犯罪。但现在既然在捆我的律法上死了,也就脱离了律法(7:6),使我们以后服侍主不再像过去那样,以为守住律法,过一个完全圣洁的生活,然后把自己献给上帝,就是服侍主;而是顺从圣灵的带领,过顺服神的生活,一生只为祂而活,荣耀祂,其本身就是服侍主。 此时此刻,我心中也浮起了另外一个问题,这里的“律法”是指基督在十字架上已废除的礼仪律呢?还是也包含十条诫命的道德律呢?我看下去在7:7发现保罗是以贪心为例,知道这里的律法也包含道德律在内——并且主要是指道德律。如果是指道德律,为什么要向它看自己是死的,难道律法是罪吗?保罗说:“断乎不是”,非但律法不是罪,若不是律法说“不可……”我就不知何为罪(7:7)。要不是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可见律法有叫人知罪的功用,这也是神赐下律法的本来目的(3:20)。噢!我明白了,“
向律法死”意思不是律法死,而是我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十字架上死了,同时也是向律法死了,也就是不再让律法的“辖制力”在我身上发生效力(因为律法管人是在活着是时候),换一句不太适当的话说,就是还要好好学习律法,而不要守律法。好好学习律法好让律法的正当功用——知罪、显罪、定罪及训蒙的**,在我身上发生效力,不要守律法,意思是不要使自己成为一个守律法的律法主义者。也可以说是向靠守律法称义、成圣的心死了,只有神让我向律法死了这条心,才可叫我向神活着,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中所说的:“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2:19)是的,正是这样,因为罗马书6:10-11说:“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我们若没有在罪上死,就不能在义上活,同理,我们若没有在律法上死,也不能向神活。我们越是在罪上死,也就越能在义上活,我们越是在律法上死,也就越能向神活着。彼得也是这样说:“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彼前2:24)也只有基督的死才能使我们在罪上死,只有基督的复活才能使我们向义
而活。 与此同时,神的灵光照我,使我明白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当我藉着律法知道何为罪的时候——知罪,同时律法也向我说若犯了就是死——定罪。因此,我就不得不克制肉体不能触犯律法,可是越是克制,罪的欲望与冲动越是加强,以致犯罪。这是为什么呢?我七、八岁的时候,虽然也背诵了十条诫命,但并不知律法的真正意义,那时就如同一个没有律法的人一样,神父以及许多大人们都夸我是个好孩子,我也感觉自己是一个活在神面前蒙神喜悦的孩子,在他们的称赞与鼓励下,我也决定将来能去修道,并好好研读律法,成为一个更好的蒙神悦纳的人,后来十五、六岁的时候,在不断的学习中也越来越明白十条诫命的意义,谁知“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7:9-10)从那时开始,我常常问自己这是为什么?也常追随着古圣人们寻找解救之路。历世历代的圣人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就是7:11保罗说:“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由于在下一句保罗清楚说到“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7:12)所以他们都不敢怪罪于律法,只将犯罪的原因归之于机会,每次犯罪后都恨自己
不该给他机会,所以在天主教中也常有这样一句话,就是“要躲避犯罪的近机会”,我也和古圣人们一样认为:犯罪是由于机会,为了躲避一切的机会,所以就隐退起来,专以灵修、祷告为念,后来这种作法就延伸成为中古世纪的苦修主义。 在我苦修的那段日子里也是一样。比如:对付贪饕的罪,就故意使饭过淡或过咸,更有方济各在饭中放些尘土;当晚上睡觉怕有情欲的诱惑,就故意使被褥简单,使其身体不能舒适入睡,更有古圣人在褥子上放些碎玻璃或荆棘等类的东西,以备在情欲诱惑时,使身体在其上碾转,来克制肉体的情欲……。“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我首先是向圣母玛利亚求救,向圣女小德兰祷告,向我的主保使徒约翰祷告,向许多我天天为他们行善积德的炼狱灵魂祷告,更向所有的圣人圣女祷告,但都无济于事。我常跪在那里向玛利亚求告说:“上帝的母亲,可怜可怜我吧!圣洁的母亲,可怜可怜我吧!罪人的母亲,可怜可怜我吧!……”连在玫瑰经之后,我一念就是半个多小时。圣餐之后,又向我心中的主耶稣祷告说:“主耶稣啊!我的心成了你的殿,求你保护这殿不再受罪的沾染,在我心中,围绕着主耶稣的天使、圣人圣女及圣母玛利亚,请你们也为我代祷吧!”
但是,当试探来临时,他们都不管我,“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今天我明白了,逃避机会,杜绝机会,这条路是行不通的,完全杜绝机会除非是我们活在真空里,保罗在7:11要说明的是什么?他是说机会害了我们呢?还是律法害了我们呢?都不是。他清楚告诉我们,是罪——趁着机会——藉着诫命——引诱我——杀了我。为使罪不能在我身上为所欲为,应该怎么办?除掉机会既然是不可能的,只有一条路,就是向律法死,因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56节也说“罪的权势就是律法”,当我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死了,罪也就不能再藉着律法来引诱我、刺激我了,然后,好好善用机会,爱惜光阴,要活得像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人,并将肢体作为义的器具献给神。这样,我们与主同复活,就脱离了律法,在基督里就得到了自由,感谢主使我与祂同死、同埋、同复活,感谢主这样奇妙地释放了我。 后来有一段日子,我和基督教的朋友们一样,有点反律法的倾向,然而,伟大的“韦斯敏斯德要理问答”第一部分讲:我们该信什么——教义,第二部分讲:我们该作什么——十条诫命。使我困惑许久,为什么还要讲律法?后来我慢慢明白了一个道理,若不讲律法,就是让律法死了,若让律法
死了,我们就失去了生活的准则,就会成为一个放纵情欲的人。那我们要怎么做?既要传讲全备的福音,使信徒明白我们也藉着基督的身体向律法死了,同时又要讲全备的律法,使人知罪、感恩、天天因信称义、成圣。 我心里既欢喜,又感恩,也对保罗不胜感激,他不仅是一位神学家、布道家,更是一位好的灵修导师,我一向仰赖的《崇修引》也没有给我多大帮助。我以前属肉体的时候,不明白属灵的事,那时“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7:15)“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7:18-19)十几年的生活经历告诉了我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那就是你自己有多少次的立志,就有多少次的失败。立志为善是失败,不立志为善也是失败,“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保罗说:“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如此说来,罗马书第七章是重生前的经历还是重生后的经历?从94-98年以来,我一直认为应该是重生前的经历,因为谁会认为我在天主教那段苦修的日子是一个重生
的人呢?可是伟大的改教领袖加尔文在罗马书7:22节的注释中说:“若有人要以本处的经文来歪曲保罗的意义,认为保罗在此乃是指未曾重生的人,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谬的。”我虽在困惑不解中,却也不敢和他的思想有抵触,那段日子,我几乎读每一本书时都特别留意,看有没有关于罗马书第七章的蛛丝马迹,后来一直追溯到奥古斯丁,其实,当他46岁完成《忏悔录》时,仍以重生前的经历引用了罗马书第七章的经文,但当他晚年时却修正了他的观点,说罗马书第七章乃重生后的经历。有了这两位大师的结论,我又怎敢贸然行事,我不能以我的经历来解释圣经,经过慢慢的思想与研读,还是他们二老的解释有道理。但这也并未否认我在罗马书第七章中的实际经历。奥古斯丁曾根据圣经历史把人生分为三个阶段,即:从亚当到摩西——罪恶时代,从摩西到基督——律法时代,从基督开始进入——恩典时代。接着他又说,有些人是依次经过“罪恶时代——律法时代——恩典时代”。可是有些人并不如此,乃是在“罪恶时代”就被圣灵重生,直接进到“恩典时代”,然后才经历“律法时代”。我从奥古斯丁的圣经历史中也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罗马书第七章是重生前和重生后的基督徒都有的经历,并且,尤其7:21
-25a,多着重于对重生后的基督徒而写,其主要目的乃是:并非我们立志为善就可以脱离罪,而是靠着我们的主基督就能脱离了。更要知道我们今天在基督里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 最后,我想要说的是,短短的一篇文字,实难表明穷尽人间所有语言也难以表明的真理,若想进一步了解,请多关注我的《基本救恩神学》第五卷——救恩的施实,并请为之代祷使能早日完成。 http:www.godoor.comxinyangarticlexinyang11-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