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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相信耶稣基督

基督教信仰 by 约翰·斯托得

在使徒信经的第一段论到神为父,第二段则论到神为子。这一段比其他两段较为长,我们对此不会感到惊奇,因为我们记得早期教会的主要辩论是有关耶稣基督的位格,而基督教基本上就是基督。使徒信经告诉我们他是谁以及他来到这个世界做些什么。即是说,这一段是形容他神人二性的位格和他的救赎工作。

基督的位格——他是谁?

「我信我主耶稣基督,神独生的子……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这简短而精确的句子显示出拿撒勒人耶稣既是人——马利亚的儿子,也是神——神的儿子。

1.耶稣的人性

福音书很直接的讲到,从加利利的拿撒勒而来的木匠先知是一位真正的人。他从一位肉身的母亲而生并且像我们一样,从少年发展到成年。他有人的身体,能感受到饥渴之苦。他的无休止工作的压力使她疲累不堪。他曾坐在井旁休息和在船中的垫子上睡着。在客西马尼园中他的痛苦是如此难熬,以致汗珠如大血点滴在他上。最后,人将他钉十字架至死。他的尸首从十字架上被取下来,以裹尸布包裹放在坟墓里。

耶稣也有人的感情。当他看见那位少年富官就爱他。在拉撒路的坟墓前他哭起来,并且为耶路撒冷的执迷不悟而哭泣。他又谈到想与门徒分享他的喜乐。他对个人的痛苦和迷失了的群众动了慈心,但对法利赛人的顽梗则转为愤怒。除了他的肉体和感情之外,他也有人的灵。他提到他与天父的亲密团契,并且定时退到山中独自去祷告。一切证据都可以总结为:他具有完全的人性。无可置疑他是「为人的基督耶稣」(提摩太前书二:5)。

2.耶稣为童贞女所生

使徒信经也显示出耶稣人性的来源,就是「因圣灵感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现代有关童贞女所生的辩论主要有三个问题。第一,这是什么意思?「童自女所生」其实表达得不太好,因为他强调了「生」这个字。但耶稣的降生是完全正常和自然的,而不平常和超自然之处在于他是圣灵感孕,而地母亲马利亚仍然是童贞女。

第二,这事有发生过吗?马太和路加对于这奇迹般的事件都提供了一个严谨清楚的记录。如果我们对他们的叙述以细心和不偏倚的态度去查考,我想我们会有一个结论,就是他们是试图写历史而非神话(路加特别在其前言宣称这点):他们所采取的进路是适中和谨慎的,不同其他异教故事般粗糙:而地们的记录是各有不同而又互相补足,马太是说到约瑟的故事,而路加则说到马利亚的故事。1马可和约翰没有童贞女生子的记录是事实,但并不能因此证明他们对此一无所知。他们选择以施浸约翰的故事作开始,而没有提及耶稣的出生和童年。我们能够因此而推论,他们认为有关耶稣这两方面的资料都欠缺的吗?当约翰和保罗写到「神差他的儿子」,或他「从上面而来」和「来到世间」时,他们是暗指耶稣是先存于万物的。他们相信耶稣是藉童贞女所生是极有可能的。

第三,这件事有什么作用?事实上福音书伟大的讲论在宣称耶稣的死和复活时,并没有提及他为童贞女所生。使徒也没有用童贞女所生去证明耶稣的神性。我们也不应该如此做。较好的处理反而是倒转过来说,如果耶稣是神的儿子,他为童贞女所生进入这个世界和升天离开这个世界,似乎对他是适切的。路加记录天使对马利亚的宣告如此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一:35)。这经节提及到耶稣的受孕和诞生。他的人性可以追溯到将他生下来的肉身母亲,而他的无罪性和神性则源自荫庇马利亚的圣灵。

3.耶稣的神性

使徒信经提及耶稣不单只是马利亚的儿子,也是神的儿子,就是「我主……神独生的子」。尼吉亚信经较为详细和形容他是「神的独生子,在万世之前为父所生的,从神出来的神,从光出来的光。从真神出来的真神,受生的,不是被造的,与父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TheAthanasianCreed)进一步澄清这个真理,肯定耶稣「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这些独特性是很重要的。人用物料「造」出东西(例如:木、五金或纺织),从无「创」出东西(例如:一个意念、一首诗或一首曲调),但只有从他们自己才可以「生」出孩子来。所以圣子被称为「在万世之前为父所生的」或「从神出来的神」,而因此「与父一体」。是他「由圣灵感孕童贞女马利亚,取得肉身,并成为人」(尼吉亚信经),所以他过去和现在都同时是神和人。

这会不会是一个敬虔的神话,是他那些太容易受骗的门徒所捏造出来的呢?不会,这些有关耶稣的神性的积累证据往往比我们所知道的更强而有力。就算将福音书是圣灵感动而成的问题暂时搁置一旁,单单以他们作为一种普通的历史文件来看,他们描述一个来自偏僻村落贫穷家庭的乡下木匠,他为自己所作的宣称令我们不得不怀疑他是否精神健全。他的教训是异常的自我中心。他称神为「父」和称自己为「子」这种绝对性的称号,显示他们之间存有一种独特的关系。他敢声言自己是开展了久为人渴想的神国,而人只能藉着他而进入。他不以先知自居,也不视自己为先知中最伟大的一位,但却指出他自己是一切预言的实现,因为圣经(他说)为他作见证。他称自己为世界的光和往父那里去的惟一道路。他邀请人到他那里去,他应许会使干渴的得饱足和疲乏的得安息。他敢于赦免人的罪(只有神才可以这样做),而引致他得到亵渎神的可怕控诉。他使听众震惊,因为他说会在历史结束时再回来审判世界。

我们怎样去解释这些过分的宣称呢,而这些宣称他是以一种安静、没有架子的确信来作出的?他只不过是三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他接受过很少的正规教育:他从没有踏足过巴勒斯坦以外的地方。但他却重复他、自信他、毫无掩饰他作出惊人的宣称。

他是否疯了?一个狂妄者?他是否对自己有一种根本的错觉?这些是偶尔出现对他的解释,但都没有证据。他毫无狂热的征兆,更遑论是有精神病。此外,迷惑人的未能骗人,自己反被迷惑,但耶稣却说服了千千万万的人。原因就是在他的宣称和行为中并没有不一致的问题存在。反之,他活像是他所宣称的一样,又谦逊持重。迷惑人的常被自己困住,如果他们自以为了不起,在行为上他们会如此表现出来。但就正是在这方面耶稣使他的批评者混淆不清。他相信自己是某一个人,但在行为上他又不像任何人。他称自己为神的儿子,但他却穿上奴仆的围巾为门徒洗脚。他们的主竟成了他们的仆人。再者,他与被社会唾弃的一群人为友,欢迎**和接触被离弃的人。他以无私的精神服务别人,跟着降服于一次不公平的拘捕、审判和定罪。当他受嘲笑、鞭打、唾面和受死时,他并没有试图抵抗。他甚至为折磨他的人祈求神的赦免。

所有这些证据加起来是一个超凡脱俗,似非而是的矛盾真理。耶稣在他的话语上是极其自我中心的,但在他的行为上却是绝对不以自己为中心。他听来很骄傲,但实际上他很谦卑。在他的教训中很高举自己,但在他的工作中他在神的旨意和百姓的福祉中忘掉了自己。这种自我中心和谦卑的组合在世界历史中并未见过。惟一解释的方法是确认拿撒勒人耶稣曾是和仍是神的儿子。

在这个似非而是的事情上还加上了复活,然后整件事才完结。耶稣的身体从坟墓中消失,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满意的答案提供出来,惟一的解释就是神从死里叫他复活。我们一定要将身体消失和主的再显现联起来看。门徒坚持他们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场合见过他。他们是粗鲁的渔夫,他们并不容易产生幻觉。相反的,他们起初拒绝相信这件事,但他们的怀疑很快就被克服了。而地们后来的行动正与他们改变了的思想相符合。他们成了一群被改变的人。不再受迷惑或威吓,他们从藏身之处出来,面对犹太权贵,大胆他宣称耶稣和复活的事。他们甘冒被囚和死亡的危险。没有人可以正确他解释这些事,除非他真的从死里复活了。

所以他是神的儿子,他也是马利亚的儿子。关于他的人性和他的神性的历史证据令人叹为观止。主要的信经都很有智慧他肯定这两个关于他的真理,而并非试图去使其一致。「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亚他那修信经说:「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

基督的工作——他做了什么?

1.耶稣的死

信经直接从耶稣的出生提到耶稣的死,由生他的母亲到那些定他罪的审判者:「他……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于十字架,受死,埋葬」这里提及被拉多提醒我们钉十字架是一件历史事件,因为他是罗马犹大省著名的巡抚,一位有效率但无怜悯的管治者。再者,从耶稣的出生立即跳到他的死亡正显示其重要性。他出生是为了死亡的讲法并非夸大之言。他不断预告自己的死亡是无可避免的2,并指出「这时候」正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例如:约翰福音十二:27)。在他最后的晚上,他设立一个晚餐去记念他,他给门徒的饼和杯与他的出生和生涯无关,与他的教训和神迹无关,却是关乎他在十字架上激昂的死亡。这才是他希望我们要记念的。他所有的门徒开始明白他的死亡是「第一要紧的」(哥林多前书十五:3),保罗也加上他不以别的夸口和不传别的(加拉太书六:14:哥林多前书二:2)。所以基督教以十字架为象征并非是偶然的事。

那么他为何要死?信经没有告诉我们,但新约圣经却有。事实上新约圣经列出数个原因。作为一个殉道者他是为自己的伟大而死,成为小心眼和坏心肠之人的受害者(例如:使徒行传二:25:三:13-15:四:27)。他死为我们竖立了榜样去承受不公义的苦难而不加以报复(例如:彼得前书二:21-23)。他死是为了启示神无穷尽和永不止息的爱(例如:罗马书五:8:约翰一书四:10)。他是作为我们的代表而死,以致正如他死而复活一样,我们自己也应该在罪上死并且在义上活(例如:彼得前书二:24)。所以他是以一个殉道者、一个榜样、一个启示和一个代表而死。我们不可以忘记这一切。但最重要的是他是作为救主而死。因为「为要拯救我们世人」所以他「从天降临」(尼吉亚信经)和舍弃他的生命。事实上,使徒经常说「他为我们的罪而死」这句话的含意应该很清楚,就是圣经由始至终都将死亡视为罪的公平回报。「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六:23)。因此,如果他为我们的罪死,即是意味着他代替我们的位置,背负了我们犯罪后应得的惩罚。

让我们思考一下使徒彼得的两句话。第一句是「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得前书二:24)。由于整本旧约圣经中所论及「背负罪」的意思是「背负罪的刑罚」,这句肯定的言词是自我解释了。第二句是「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得前书三:18)。很明显地,基督的目的是要叫我们与神和好,途径是透过他的死,以无罪的代替有罪的,以致可以将一度把我们与他隔开的罪清除。耶稣在

十字架上所忍受神离弃的可怕黑暗正是我们因犯罪而应被判处的阴间。

我们并不知道,我们不能言明

他曾承受过什么的痛苦,

但我们深信这全是为了我们

他才会被挂在那里受苦。

他死以致我们可以得着赦免,

他死使我们成为善:

因此我们最终可以进入天堂,

因他的宝血而得救。

没有其他人有足够的良善

去付出罪的代价:

只有他才能打开天堂之门

让我们进入其中。

引用保罗两句最惊人的言论,惟有因为无罪的神之儿子「替我们成为罪」和「为我们受了咒诅」(哥林多后书五:21:加拉太书三:13),我们罪人才得赦免。在他儿子的死亡里和透过他儿子的死亡,神自己背负了我们犯罪所带来的刑罚,同时成为审判者和被审者,却完全地满足他的公义和慈爱,以致我们可以得着一个免费的赦免。无怪乎使徒信经以此作结束「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体复活:我信永生」,因这些是「他受难所带来的益处」,就是基督藉着他的死亡为我们赢取的福分。我们会与天使永远高唱:「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的」(启示录五:12)。

但使徒信经并不以基督在十字架上作为结束,他很快就提及到他救赎工作的其他五件事情。

2.耶稣的下降、复活和升天

第一,他「降在阴间」。这句话令到世世代代的信徒感到迷惑,因为他们认为「阴间」意思是「他狱」,是惩罚之他。但古代英语(oldAnglo-Saxon)的「阴间」一词是译自希腊文hadEs这个字,意为「脱离身体之灵的居所」或「死人的住处」。所以在新约中「死亡和阴间」常常是放在一起的(例如:启示录一:18:二十:13-14),作为死亡之后所到之处。使徒信经的现代版本倾向翻译这句为「他降在死人当中」。这句话被包括在信经之内的原因,是要显示耶稣在死亡和身体被埋葬之后,他的灵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直至在复活当日)。她到那里部分原因是要宣告他在十字架上获得伟大的胜利,另一部分原因是向我们保证,他现在已经经历过作为我们人性的各种经验——包括死亡和阴间——以致我们因此无所惧怕。

第二,「第三天从死人中复活」。正如句子所说「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见证耶稣死亡的历史性,所以这句「第三天」是见证他复活的历史性。这是一件肯定而又可追溯日子的事件。耶稣的灵魂和身体在他的死亡时分离了(他的身体留在坟墓里,他的灵魂去到「阴间」),现在再结合并且有一个荣耀的改变。由此可知他的身体在世上和在复活之间有其连续性和分割性。他新的身体和旧的一样(他的外表、钉痕和声音都给人认出来),但很奇妙的又有点不同(有新的能力,出现和消失,显现和穿过关闭了的门)。我们应该反对—、两个教会领袖的否定,坚持「复活」是「身体复活」的意思(l)因为福音书的作者见证坟墓是空的,(2)因为使徒的传统确定了耶稣「死了、埋葬了、复活了和给人看见了」(哥林多前书十五:3-5),所以那复活的身体正是那被埋葬的身体,即是他的身体,和(3)因为耶稣复活的身体曾是和仍是物质世界第一个被赎的,而因此成为神新的创造的开始和证据。

第三,他「升天」。我们对于升天的故事毋须感到尴尬。路加肯定相信他是一件历史事件,因为他强调这件事发生在见证人面前(使徒行传一:9-11)。我们也不要为那些嘲笑我们的人而动摇,他们会觉得很有趣的将升天看作「发射」而耶稣是第一位太空人。耶稣其实可以很容易的以无声无息和秘密的方式「到父那里去」。事实上在他复活与升天的四十日之间,他也曾消失过几次。他公开被人看见他升天的原因是去说服他的门徒他去是为他们的好处。他们现在必须等候,不是他的再显现,乃是等候圣灵的来临。

3.耶稣的坐席和再来

第四,他「坐在全能父神的右边」。这很清楚和肯定是作为耶稣的死、下降、复活和升天的历史事件的一种隐喻性说明,这隐喻并不难解释。当所罗门工听他的母亲提说时,他「吩咐人为王母设一座位,她便坐在王的右边」(列王纪上二:19)。实质上在每个文化中坐在右边是被视为一个尊贵之处。再者,正如我们较早时看过,耶稣是「坐在」那里,因为他是从他完成的救赎工作中得到休息。祭司要站在殿中,而没有座位为他们预备,因为他们的献祭工作没有休止。日复日、周复周、月复月、年复年他们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希伯来书十:11-12)。现在他等候他的胜利得到全世界的确认和他的敌人成为他的脚凳(诗篇——○:1)。

第五,「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我们相信耶稣基督会再来的原因是她曾如此说过(例如:马可福音十四:62)。有些人认定他期望他的parousia(「再来」)是在他同世的人的时代,而他是错了。但由于他承认过自己也不知道他回来的日期(马可福音十三:32),所以极不可能他会将再来的时间教导别人。他这种紧迫性的预告可以肯定是他意图去说服他的跟从者去「儆醒」,因为他们不知道那时辰何时会来(例如:马可福音十三:37)。当我们盼望基督再来时,我们不应该将他「非神话化」(否定他会是一件历史事件)或「粉饰」他(用我们自己的推理幻想装饰他)。反之,如果我们是有智慧和谦卑的话,我们会承认很多东西仍然是奥秘,我们要小心不要超过圣经的单纯教训。当我们拒绝将所有细节教义化之时,我们最低限度可以肯定主的再来是个人的(参使徒行传一:11:帖撒罗尼迦前书四:16),可见的(启示录一:7之「众目要看见他」),普世性而无可争辩的(路加福音十七:24之「好像闪电」),和荣耀的(帖撒罗尼迦后书一:9之「他权能的荣光」)。尼吉亚信经说:「将来必有大荣耀再降临」:他的再来会是惊世壮观的,有别于他第一次来临那种卑微和隐藏。

他再来的主要目的,是要将他为我们赢得的救恩所剩下的部分给予他的子民。他会叫他们从死里复活,给予他们一个像他一样的新的荣耀身体(腓立比书三:21),并且他会将他们转送往应许的「新天新他,有义居在其中」(彼得后书三:13)。但信经集中他再来的第二个目的,就是审判。他宣称父已经「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翰福音五:22,27),而他的使徒宣告神已经指定审判者和一个审判日(参使徒行传十:42:十七:31)。那时,那些拒绝去悔改和相信的人会遭受可怕的命运,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帖撒罗尼迦后书一:9),而那些逃难走到耶稣那里为免除神对他们的罪的忿怒而寻求庇护的人会承受「他的国度」是「无穷无尽」的(尼吉亚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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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些读者对于马太认为童贞女所生是应验以赛亚的预言这种说法感到迷惑。预言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的意思」(以赛亚书七:14;马太福音一:23)。问题在于马太是引用七十士译本的预言,那里有希腊文的字Palthenos(童贞女),但以赛亚所用的是希伯来文almah(常被译成为「年轻妇人」),这是一个著名的难题。但有两点可以为马太辩护。首先,以赛亚并不是用一个常用的希伯来文去形容一个已婚女子或妻子(ishshah),但他用了一个较为少用而有时却用来指一个未婚女子的字,也许就是这个原因七十士译本选择parthenos作为希腊文的翻译。其次,在引用以赛亚书七:14时,马太较强调孩子的名「以马内利](「神与我们同在」)多过孩子母亲的身分。这两点可以达致一个结论,就是虽然以赛亚书七:14不是清楚讲到童贞女生子,但马太引用这段经文也是可行和适切的。

2例如:「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马可福音八:31)

第五课学习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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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徒信经的第一段论到神为父,第二段则论到神为子。这一段比其他两段较为长,我们对此不会感到惊奇,因为我们记得早期教会的主要辩论是有关耶稣基督的位格,而基督教基本上就是基督。使徒信经告诉我们他是谁以及他来到这个世界做些什么。即是说,这一段是形容他神人二性的位格和他的救赎工作。 基督的位格——他是谁? 「我信我主耶稣基督,神独生的子……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这简短而精确的句子显示出拿撒勒人耶稣既是人——马利亚的儿子,也是神——神的儿子。 1.耶稣的人性 福音书很直接的讲到,从加利利的拿撒勒而来的木匠先知是一位真正的人。他从一位肉身的母亲而生并且像我们一样,从少年发展到成年。他有人的身体,能感受到饥渴之苦。他的无休止工作的压力使她疲累不堪。他曾坐在井旁休息和在船中的垫子上睡着。在客西马尼园中他的痛苦是如此难熬,以致汗珠如大血点滴在他上。最后,人将他钉十字架至死。他的尸首从十字架上被取下来,以裹尸布包裹放在坟墓里。 耶稣也有人的感情。当他看见那位少年富官就爱他。在拉撒路的坟墓前他哭起来,并且为耶路撒冷的执迷不悟而哭泣。他又谈到想与门徒分享他的喜乐。他对个人的痛苦和迷失了的群众动了慈心,
但对法利赛人的顽梗则转为愤怒。除了他的肉体和感情之外,他也有人的灵。他提到他与天父的亲密团契,并且定时退到山中独自去祷告。一切证据都可以总结为:他具有完全的人性。无可置疑他是「为人的基督耶稣」(提摩太前书二:5)。 2.耶稣为童贞女所生 使徒信经也显示出耶稣人性的来源,就是「因圣灵感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现代有关童贞女所生的辩论主要有三个问题。第一,这是什么意思?「童自女所生」其实表达得不太好,因为他强调了「生」这个字。但耶稣的降生是完全正常和自然的,而不平常和超自然之处在于他是圣灵感孕,而地母亲马利亚仍然是童贞女。 第二,这事有发生过吗?马太和路加对于这奇迹般的事件都提供了一个严谨清楚的记录。如果我们对他们的叙述以细心和不偏倚的态度去查考,我想我们会有一个结论,就是他们是试图写历史而非神话(路加特别在其前言宣称这点):他们所采取的进路是适中和谨慎的,不同其他异教故事般粗糙:而地们的记录是各有不同而又互相补足,马太是说到约瑟的故事,而路加则说到马利亚的故事。1马可和约翰没有童贞女生子的记录是事实,但并不能因此证明他们对此一无所知。他们选择以施浸约翰的故事作开始,而没有提及耶稣
的出生和童年。我们能够因此而推论,他们认为有关耶稣这两方面的资料都欠缺的吗?当约翰和保罗写到「神差他的儿子」,或他「从上面而来」和「来到世间」时,他们是暗指耶稣是先存于万物的。他们相信耶稣是藉童贞女所生是极有可能的。 第三,这件事有什么作用?事实上福音书伟大的讲论在宣称耶稣的死和复活时,并没有提及他为童贞女所生。使徒也没有用童贞女所生去证明耶稣的神性。我们也不应该如此做。较好的处理反而是倒转过来说,如果耶稣是神的儿子,他为童贞女所生进入这个世界和升天离开这个世界,似乎对他是适切的。路加记录天使对马利亚的宣告如此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一:35)。这经节提及到耶稣的受孕和诞生。他的人性可以追溯到将他生下来的肉身母亲,而他的无罪性和神性则源自荫庇马利亚的圣灵。 3.耶稣的神性 使徒信经提及耶稣不单只是马利亚的儿子,也是神的儿子,就是「我主……神独生的子」。尼吉亚信经较为详细和形容他是「神的独生子,在万世之前为父所生的,从神出来的神,从光出来的光。从真神出来的真神,受生的,不是被造的,与父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TheAt
hanasianCreed)进一步澄清这个真理,肯定耶稣「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这些独特性是很重要的。人用物料「造」出东西(例如:木、五金或纺织),从无「创」出东西(例如:一个意念、一首诗或一首曲调),但只有从他们自己才可以「生」出孩子来。所以圣子被称为「在万世之前为父所生的」或「从神出来的神」,而因此「与父一体」。是他「由圣灵感孕童贞女马利亚,取得肉身,并成为人」(尼吉亚信经),所以他过去和现在都同时是神和人。 这会不会是一个敬虔的神话,是他那些太容易受骗的门徒所捏造出来的呢?不会,这些有关耶稣的神性的积累证据往往比我们所知道的更强而有力。就算将福音书是圣灵感动而成的问题暂时搁置一旁,单单以他们作为一种普通的历史文件来看,他们描述一个来自偏僻村落贫穷家庭的乡下木匠,他为自己所作的宣称令我们不得不怀疑他是否精神健全。他的教训是异常的自我中心。他称神为「父」和称自己为「子」这种绝对性的称号,显示他们之间存有一种独特的关系。他敢声言自己是开展了久为人渴想的神国,而人只能藉着他而进入。他不以先知自居,也不视自己为先知中最伟大的一位,但却指出他自己是一切预言的实现,因为圣经(他说)为
他作见证。他称自己为世界的光和往父那里去的惟一道路。他邀请人到他那里去,他应许会使干渴的得饱足和疲乏的得安息。他敢于赦免人的罪(只有神才可以这样做),而引致他得到亵渎神的可怕控诉。他使听众震惊,因为他说会在历史结束时再回来审判世界。 我们怎样去解释这些过分的宣称呢,而这些宣称他是以一种安静、没有架子的确信来作出的?他只不过是三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他接受过很少的正规教育:他从没有踏足过巴勒斯坦以外的地方。但他却重复他、自信他、毫无掩饰他作出惊人的宣称。 他是否疯了?一个狂妄者?他是否对自己有一种根本的错觉?这些是偶尔出现对他的解释,但都没有证据。他毫无狂热的征兆,更遑论是有精神病。此外,迷惑人的未能骗人,自己反被迷惑,但耶稣却说服了千千万万的人。原因就是在他的宣称和行为中并没有不一致的问题存在。反之,他活像是他所宣称的一样,又谦逊持重。迷惑人的常被自己困住,如果他们自以为了不起,在行为上他们会如此表现出来。但就正是在这方面耶稣使他的批评者混淆不清。他相信自己是某一个人,但在行为上他又不像任何人。他称自己为神的儿子,但他却穿上奴仆的围巾为门徒洗脚。他们的主竟成了他们的仆人。再者,他与被社
会唾弃的一群人为友,欢迎**和接触被离弃的人。他以无私的精神服务别人,跟着降服于一次不公平的拘捕、审判和定罪。当他受嘲笑、鞭打、唾面和受死时,他并没有试图抵抗。他甚至为折磨他的人祈求神的赦免。 所有这些证据加起来是一个超凡脱俗,似非而是的矛盾真理。耶稣在他的话语上是极其自我中心的,但在他的行为上却是绝对不以自己为中心。他听来很骄傲,但实际上他很谦卑。在他的教训中很高举自己,但在他的工作中他在神的旨意和百姓的福祉中忘掉了自己。这种自我中心和谦卑的组合在世界历史中并未见过。惟一解释的方法是确认拿撒勒人耶稣曾是和仍是神的儿子。 在这个似非而是的事情上还加上了复活,然后整件事才完结。耶稣的身体从坟墓中消失,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满意的答案提供出来,惟一的解释就是神从死里叫他复活。我们一定要将身体消失和主的再显现联起来看。门徒坚持他们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场合见过他。他们是粗鲁的渔夫,他们并不容易产生幻觉。相反的,他们起初拒绝相信这件事,但他们的怀疑很快就被克服了。而地们后来的行动正与他们改变了的思想相符合。他们成了一群被改变的人。不再受迷惑或威吓,他们从藏身之处出来,面对犹太权贵,大胆他宣称耶稣和复活
的事。他们甘冒被囚和死亡的危险。没有人可以正确他解释这些事,除非他真的从死里复活了。 所以他是神的儿子,他也是马利亚的儿子。关于他的人性和他的神性的历史证据令人叹为观止。主要的信经都很有智慧他肯定这两个关于他的真理,而并非试图去使其一致。「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亚他那修信经说:「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 基督的工作——他做了什么? 1.耶稣的死 信经直接从耶稣的出生提到耶稣的死,由生他的母亲到那些定他罪的审判者:「他……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于十字架,受死,埋葬」这里提及被拉多提醒我们钉十字架是一件历史事件,因为他是罗马犹大省著名的巡抚,一位有效率但无怜悯的管治者。再者,从耶稣的出生立即跳到他的死亡正显示其重要性。他出生是为了死亡的讲法并非夸大之言。他不断预告自己的死亡是无可避免的2,并指出「这时候」正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例如:约翰福音十二:27)。在他最后的晚上,他设立一个晚餐去记念他,他给门徒的饼和杯与他的出生和生涯无关,与他的教训和神迹无关,却是关乎他在十字架上激昂
的死亡。这才是他希望我们要记念的。他所有的门徒开始明白他的死亡是「第一要紧的」(哥林多前书十五:3),保罗也加上他不以别的夸口和不传别的(加拉太书六:14:哥林多前书二:2)。所以基督教以十字架为象征并非是偶然的事。 那么他为何要死?信经没有告诉我们,但新约圣经却有。事实上新约圣经列出数个原因。作为一个殉道者他是为自己的伟大而死,成为小心眼和坏心肠之人的受害者(例如:使徒行传二:25:三:13-15:四:27)。他死为我们竖立了榜样去承受不公义的苦难而不加以报复(例如:彼得前书二:21-23)。他死是为了启示神无穷尽和永不止息的爱(例如:罗马书五:8:约翰一书四:10)。他是作为我们的代表而死,以致正如他死而复活一样,我们自己也应该在罪上死并且在义上活(例如:彼得前书二:24)。所以他是以一个殉道者、一个榜样、一个启示和一个代表而死。我们不可以忘记这一切。但最重要的是他是作为救主而死。因为「为要拯救我们世人」所以他「从天降临」(尼吉亚信经)和舍弃他的生命。事实上,使徒经常说「他为我们的罪而死」这句话的含意应该很清楚,就是圣经由始至终都将死亡视为罪的公平回报。「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
六:23)。因此,如果他为我们的罪死,即是意味着他代替我们的位置,背负了我们犯罪后应得的惩罚。 让我们思考一下使徒彼得的两句话。第一句是「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得前书二:24)。由于整本旧约圣经中所论及「背负罪」的意思是「背负罪的刑罚」,这句肯定的言词是自我解释了。第二句是「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得前书三:18)。很明显地,基督的目的是要叫我们与神和好,途径是透过他的死,以无罪的代替有罪的,以致可以将一度把我们与他隔开的罪清除。耶稣在 十字架上所忍受神离弃的可怕黑暗正是我们因犯罪而应被判处的阴间。 我们并不知道,我们不能言明 他曾承受过什么的痛苦, 但我们深信这全是为了我们 他才会被挂在那里受苦。 他死以致我们可以得着赦免, 他死使我们成为善: 因此我们最终可以进入天堂, 因他的宝血而得救。 没有其他人有足够的良善 去付出罪的代价: 只有他才能打开天堂之门 让我们进入其中。 引用保罗两句最惊人的言论,惟有因为无罪的神之儿子「替我们成为罪」和「为我们受了咒诅」(哥林多后书五:21:加拉太书三:1
3),我们罪人才得赦免。在他儿子的死亡里和透过他儿子的死亡,神自己背负了我们犯罪所带来的刑罚,同时成为审判者和被审者,却完全地满足他的公义和慈爱,以致我们可以得着一个免费的赦免。无怪乎使徒信经以此作结束「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体复活:我信永生」,因这些是「他受难所带来的益处」,就是基督藉着他的死亡为我们赢取的福分。我们会与天使永远高唱:「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的」(启示录五:12)。 但使徒信经并不以基督在十字架上作为结束,他很快就提及到他救赎工作的其他五件事情。 2.耶稣的下降、复活和升天 第一,他「降在阴间」。这句话令到世世代代的信徒感到迷惑,因为他们认为「阴间」意思是「他狱」,是惩罚之他。但古代英语(oldAnglo-Saxon)的「阴间」一词是译自希腊文hadEs这个字,意为「脱离身体之灵的居所」或「死人的住处」。所以在新约中「死亡和阴间」常常是放在一起的(例如:启示录一:18:二十:13-14),作为死亡之后所到之处。使徒信经的现代版本倾向翻译这句为「他降在死人当中」。这句话被包括在信经之内的原因,是要显示耶稣在死亡和身体被埋葬之后,他
的灵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直至在复活当日)。她到那里部分原因是要宣告他在十字架上获得伟大的胜利,另一部分原因是向我们保证,他现在已经经历过作为我们人性的各种经验——包括死亡和阴间——以致我们因此无所惧怕。 第二,「第三天从死人中复活」。正如句子所说「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见证耶稣死亡的历史性,所以这句「第三天」是见证他复活的历史性。这是一件肯定而又可追溯日子的事件。耶稣的灵魂和身体在他的死亡时分离了(他的身体留在坟墓里,他的灵魂去到「阴间」),现在再结合并且有一个荣耀的改变。由此可知他的身体在世上和在复活之间有其连续性和分割性。他新的身体和旧的一样(他的外表、钉痕和声音都给人认出来),但很奇妙的又有点不同(有新的能力,出现和消失,显现和穿过关闭了的门)。我们应该反对—、两个教会领袖的否定,坚持「复活」是「身体复活」的意思(l)因为福音书的作者见证坟墓是空的,(2)因为使徒的传统确定了耶稣「死了、埋葬了、复活了和给人看见了」(哥林多前书十五:3-5),所以那复活的身体正是那被埋葬的身体,即是他的身体,和(3)因为耶稣复活的身体曾是和仍是物质世界第一个被赎的,而因此成为神新的创造的开始和证
据。 第三,他「升天」。我们对于升天的故事毋须感到尴尬。路加肯定相信他是一件历史事件,因为他强调这件事发生在见证人面前(使徒行传一:9-11)。我们也不要为那些嘲笑我们的人而动摇,他们会觉得很有趣的将升天看作「发射」而耶稣是第一位太空人。耶稣其实可以很容易的以无声无息和秘密的方式「到父那里去」。事实上在他复活与升天的四十日之间,他也曾消失过几次。他公开被人看见他升天的原因是去说服他的门徒他去是为他们的好处。他们现在必须等候,不是他的再显现,乃是等候圣灵的来临。 3.耶稣的坐席和再来 第四,他「坐在全能父神的右边」。这很清楚和肯定是作为耶稣的死、下降、复活和升天的历史事件的一种隐喻性说明,这隐喻并不难解释。当所罗门工听他的母亲提说时,他「吩咐人为王母设一座位,她便坐在王的右边」(列王纪上二:19)。实质上在每个文化中坐在右边是被视为一个尊贵之处。再者,正如我们较早时看过,耶稣是「坐在」那里,因为他是从他完成的救赎工作中得到休息。祭司要站在殿中,而没有座位为他们预备,因为他们的献祭工作没有休止。日复日、周复周、月复月、年复年他们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
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希伯来书十:11-12)。现在他等候他的胜利得到全世界的确认和他的敌人成为他的脚凳(诗篇——○:1)。 第五,「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我们相信耶稣基督会再来的原因是她曾如此说过(例如:马可福音十四:62)。有些人认定他期望他的parousia(「再来」)是在他同世的人的时代,而他是错了。但由于他承认过自己也不知道他回来的日期(马可福音十三:32),所以极不可能他会将再来的时间教导别人。他这种紧迫性的预告可以肯定是他意图去说服他的跟从者去「儆醒」,因为他们不知道那时辰何时会来(例如:马可福音十三:37)。当我们盼望基督再来时,我们不应该将他「非神话化」(否定他会是一件历史事件)或「粉饰」他(用我们自己的推理幻想装饰他)。反之,如果我们是有智慧和谦卑的话,我们会承认很多东西仍然是奥秘,我们要小心不要超过圣经的单纯教训。当我们拒绝将所有细节教义化之时,我们最低限度可以肯定主的再来是个人的(参使徒行传一:11:帖撒罗尼迦前书四:16),可见的(启示录一:7之「众目要看见他」),普世性而无可争辩的(路加福音十七:24之「好像闪电」),和荣耀的(帖撒罗
尼迦后书一:9之「他权能的荣光」)。尼吉亚信经说:「将来必有大荣耀再降临」:他的再来会是惊世壮观的,有别于他第一次来临那种卑微和隐藏。 他再来的主要目的,是要将他为我们赢得的救恩所剩下的部分给予他的子民。他会叫他们从死里复活,给予他们一个像他一样的新的荣耀身体(腓立比书三:21),并且他会将他们转送往应许的「新天新他,有义居在其中」(彼得后书三:13)。但信经集中他再来的第二个目的,就是审判。他宣称父已经「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翰福音五:22,27),而他的使徒宣告神已经指定审判者和一个审判日(参使徒行传十:42:十七:31)。那时,那些拒绝去悔改和相信的人会遭受可怕的命运,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帖撒罗尼迦后书一:9),而那些逃难走到耶稣那里为免除神对他们的罪的忿怒而寻求庇护的人会承受「他的国度」是「无穷无尽」的(尼吉亚信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有些读者对于马太认为童贞女所生是应验以赛亚的预言这种说法感到迷惑。预言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的意思」(以赛亚书七:14;马太福音一:2
3)。问题在于马太是引用七十士译本的预言,那里有希腊文的字Palthenos(童贞女),但以赛亚所用的是希伯来文almah(常被译成为「年轻妇人」),这是一个著名的难题。但有两点可以为马太辩护。首先,以赛亚并不是用一个常用的希伯来文去形容一个已婚女子或妻子(ishshah),但他用了一个较为少用而有时却用来指一个未婚女子的字,也许就是这个原因七十士译本选择parthenos作为希腊文的翻译。其次,在引用以赛亚书七:14时,马太较强调孩子的名「以马内利](「神与我们同在」)多过孩子母亲的身分。这两点可以达致一个结论,就是虽然以赛亚书七:14不是清楚讲到童贞女生子,但马太引用这段经文也是可行和适切的。 2例如:「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马可福音八:31) 第五课学习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