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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番雅书】圣经分段分节查经系列:

分段分节生命查经 by 张保罗

  【绪论】

  一、 执笔者:西番雅

  二、 时间:主前630年

  三、 主题:《耶和华的日子》

  四、背 景

  西 番 雅 是 希 西 家 王 的 元 孙, 其 名 意 为 " 神 掩 藏 ", 他 在 犹 大 最 后 一 位 敬 虔 之 王 约 西 亚 (1:1) 在 位 期 间 传 讲 预 言 (主 前639~609 年)。 他 称 耶 路 撒 冷 为 " 这 地 方 " (1:4), 并 且 精 确 地 描 述 她 的 地 形 情 况 以 及 她 所 犯 的 罪, 这 些 情 况 说 明 他 就 居 住 在 都 城 耶 路 撒 冷。 由 于 他 是 皇 室 后 裔, 又 是 约 西 亚 王 的 嫡 亲, 因 此 他 有 机 会 出 入 王 宫; 由 此 我 们 便 可 以 理 解 为 何 他 的 预 言 总 是 集 中 针 对 犹 大 和 列 国。

  从 西 番 雅 指 责 耶 路 撒 冷 和 犹 大 所 犯 的 罪 来 看 (1:4~13; 3:1~7), 他 发 预 言 的 时 间 应 在 约 西 亚 复 兴 改 革 运 动 之 前。 那 时, 约 西 亚 以 前 的 恶 王 (如 玛 拿 西 和 亚 扪) 所 犯 下 的 可 怕 罪 孽 在 社 会 上 仍 然 猖 狂 蔓 延。 直 到 约 西 亚 当 政 的 第 12 年 (即 主 前 627 年), 他 才 开 始 清 除 国 中 的 偶 像 崇 拜, 并 恢 复 对 神 真 正 的 敬 拜。 8 年 之 后, 他 又 下 令 修 复 并 洁 净 所 罗 门 建 的 圣 殿; 也 就 是 在 这 一 时 期, 人 们 发 现 了 神 的 律 法 书 (比 较 王 下22:1~10)。 西 番 雅 关 于 犹 大 灵 性 和 道 德 可 悲 境 况 的 描 述, 一定 是 于 主 前 630 年 左 右 完 成 的;西 番 雅 宣 讲 的 预 言 很 可 能 直 接 影 响 了 王, 并 促 进 了 改 革 运 动。 西 番 雅 从 未 提 及 巴 比 伦 已 成 为 国 际 舞 台 上 不 可 忽 视 的 力 量, 这 进 一 步 证 明 了 本 书 写 于 主 前 630 年 这 一 推 断 的 正 确 性, 因 为 巴 比 伦 是 在 拿 布 普 拉 撒 王 于 主 前 625 年 兴 起 之 后, 才 开 始 日 益 强 盛 的。 不 过, 西 番 雅 的 确 预 言 了 亚 述 帝 国 的 毁 灭, 这 一 事 件 于 主 前 612 年, 随 着 尼 尼 微 被 毁 而 应 验 了。 耶 利 米 与 西 番 雅 是 同 时 代 人,但 比 西 番 雅 年 轻。

  五、 目的:

  为了警告犹大和耶路撒冷,神的审判即将来到,那日子称为"耶和华的大日"(1:14)预言悖逆的犹大因恶行受到公正的刑罚,并一一列出周围列国也难逃审判,另一个目的是为了勉励敬度的人,神总有一天会复兴他的选民,那时犹大必会歌颂活在他们中间的公义之神。

  六、 分段

  第一段:审判 1:1节-3:8节

  第二段:救赎 3:9节-20节

  【西番雅书】 第一章:大日临近

  一、审判列国

  【番1: 1-3 节】

  1:1当犹大王亚们的儿子约西亚在位的时候,耶和华的话临到希西家的元孙,亚玛利雅的曾孙,基大利的孙子,古示的儿子西番雅。

  1:2耶和华说,我必从地上除灭万类。

  1:3我必除灭人和牲畜,与空中的鸟,海里的鱼,以及绊脚石和恶人。我必将人从地上剪除。这是耶和华说的。

  【分段标题】

  1、除灭万类

  2、除灭人与牲畜

  3、除灭鸟与鱼

  4、除灭恶人

  【分节详解】

  在约西亚当政期间,神的话临到西番雅借他传讲预言,当时,举国上下,都陷入罪恶之中,先知宣告神即将审判全地,由于人拒绝离弃罪而归向神,神定了日子,要将一切作恶的人尽都除灭

  1:1

  西 番 雅:西 番 雅 在 犹 大 王 约 西 亚 当 政 期 间 (主 前 640~609 年) 传 讲 预 言。 当 时, 举 国 上 下 都 陷 于 暴 力 和 偶 像 崇 拜 之 中, 对 神 藐 视 侮 慢。 西 番 雅 很 可 能 是 在 约 西 亚 领 导 的 宗 教 改 革 之 前 向 全 国 传 讲 预 言 的。 他 传 达 的 信 息 可 能 直 接 推 动 并 激 励 了 王, 促 使 他 呼 吁 全 民 重 新 顺 服 神 和 神 的 律 法 (参 本 书 简 介)。

  1:2

  2~3 我 必 从 地 上 除 灭 万 类:西 番 雅 书 开 篇 便 宣 告, 神 即 将 对 全 地 施 行 审 判。由 于 大 部 分 世 人 拒 绝 离 弃 罪 恶 归 向 耶 和 华, 神 已 经 定 了 日 子, 要 把 一 切 作 恶 的, 连 同 世 界 本 身, 尽 都 除 灭。 那 将 是 一 个 危 难、 痛 苦、 艰 难 和 毁 灭 的 日 子 (15 节; 参 " 大 灾 难 " 一 文)。

  先知西番雅说预言是在──

  1:1 西番雅在犹大王约西亚的年代作先知。约西亚跟随神,在他执政期间,在圣殿里发现了神的律法书,他读过之后,就发起了一次重大的宗教复兴运动(参王下22:1-23:25)。西番雅向人发出警告,要人离开自己的罪,否则审判就会来临。他的工作加快了这次复兴运动的步伐。尽管这次大复兴使全国回转归向神,但只持续了很短时间,因为偶像没有被根除。约西亚死后十二年,犹大被巴比伦占领,一部分人被掳到巴比伦去。

  言必信,行必果,我信神是这样的吗?

  1:2-15 犹大人纵然受到神那最权威的明确警告,却仍拒不听从。要么因为怀疑神的先知,所以不相信那信息是出于神的;要么因为对神本身怀疑,因此不信他会说得出做得到。如果拒绝看圣经和听神的话,我们就会像犹大人一样短视,也必会一样受到惩罚。

  标题(一1)

  本书有个非常一般的标记──耶和华的话(参:耶一2;结一3;何一1;珥一1;拿一1;弥一1;该一1;亚一1;玛一1),说明它的来源乃是以色列人的立约之神(参:出六2~6)。接受这信息的人是西番雅,他的身分更进一步确认于一个比任何先知都长的家谱(参:耶三十六14);他显然是希西家的后裔,而希西家则是犹大国的第十四位国王(主前716~686年;参:王下十八1~二十21;见93页)。这个家谱可以上溯如此久远,证明作者是个以色列人,而不是衣索匹亚人,虽然他父亲古示的名字可以译作"古实"(参:创十6;王下十九9;赛十八1)。然而我们可以确知他的国籍,因为家谱中其他所有名字,包括先知自己的名字在内,都含有以色列神的名字──雅〔Yah(weh),雅巍,一般译作耶和华〕──在内。这里没有明确称希西家(以色列人常见的名字,参:代上三13;拉二16;尼七21,十17)为"犹大王",并非将此一解法排除在外,因为这个名称在本节中用来指约西亚──犹大国的第十七位国王(主前640~609年),而西番雅正是在他作王期间说预言的(参:王下二十二1~二十三30;见93~95页)。这名称只用一次,可能是要避免重复。

  审判(一2~6)

  神的话语是以审判开始的,一开始就指向所有有生命的受造之物(2~3节),然后缩小范围指向祂自己的百姓犹大,更特别指向耶路撒冷的居民(4~6节)。不仅明确指出要受刑罚的人,也指出他们的一些罪。耶和华声明祂必亲自介入祂的审判中,这审判要带来彻底的破坏。

  人类(一2~3)

  这两节经文是由"除灭"的观念结合起来的,这个字在希伯来文圣经出现四次,显出它是强调的重点,以及这个行动广泛的范围(参:斯九28;诗七十三19;耶八13)99。这个强调又由动词的受词加强──万类、人和牲畜,以及空中的鸟、海里的鱼,都要除灭。神的审判将要废除祂的创造,因为这些字词都曾在创世记中出现过(一20、24、25、26~28)。整个"地面"(吕译;和合本作地;参:创二6;耶二十八16)都要彻底扫净。这里用特别的方式将人类抽出来,因为他正是那要被剪除的,这个很强烈的动词是指灭绝之意(一4;参:利二十六22;王上九7,十一16;结十四13)。它有时也当作刑事术语来用,指执行死刑说的(参:出三十一14;利二十3~6)。

  这些宣告的严重,以及它们的必然实现,藉两次确认这些是耶和华的宣告而强调:耶和华说,这是耶和华说的。

  99 这个字的头一个希伯来文形式可以重新标注元音,用来说明这个动作是重复,再次进行的,如创八21一样,虽然这种修正没有抄本证据支持。

  二、审判犹大

  【番1:4-6节】

  1:4我必伸手攻击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也必从这地方剪除所剩下的巴力,并基玛林的名和祭司,

  1:5与那些在房顶上敬拜天上万象的,并那些敬拜耶和华指着他起誓,又指着玛勒堪起誓的,

  1:6与那些转去不跟从耶和华的,和不寻求耶和华,也不访问他的。

  【分段标题】

  1、攻击犹大

  2、剪除巴力

  3、攻击原因

  (1)不跟从神

  (2)不寻求神

  (3)不访问神

  【分节详解】

  犹大是神的选民,却被神攻击,是因他们悖逆神,敬拜假神,神的愤怒即将临到,他们在房顶上敬拜天上万象(偶像)通过星象,星术来指导他们生活,也有敬拜至高的神,又敬拜其他偶像,神所憎恶的大恶行,神对自称信他,又同时拜偶像,行恶之人绝不宽容,凡不分别为圣归向神的人都将受到神的审判

  1:4

  我 必 伸 手 攻 击 犹 大: 作 为 神 的 选 民, 犹 大 人 在 西 番 雅 时 代 悖 逆 神, 敬 拜 其 它 假 神, 行 暴 虐、 腐 败 和 奸 诈 之 事, 神 的 愤 怒 将 很 快 临 到 他 们 (4~9 节)。

  1:5

  在 房 顶 上 敬 拜 天 上 万 象 的:这 类 偶 像 崇 拜 在 当 今 仍 然 盛 行。 有 人 通 过 星 象 和 占 星 术 来 寻 求 慰 借, 或 指 导 他 们 的 生 活 (参 申4:19)。

  1:5 敬 拜 耶 和 华 指 着 他 起 誓:那 时, 犹 大 国 中 有 不 少 人 既 信 奉 其 它 形 式 的 宗 教, 也 敬 拜 至 高 的 耶 和 华 神。 这 类 搀 杂 的 做 法 既 是 拜 偶 像,也 是 明 目 张 胆 的 大 恶 行。 神 对 那 些 自 称 信 他, 但 同 时 又 拜 偶 像、 行 罪 恶 淫 邪 之 事 的 人 绝 不 宽 容。 凡 是 不 将 自 己 分 别 为 圣 归 于 神 的 人 都 将 受 到 神 的 审 判 (参 " 信 徒 的 属 灵 分 别 " 一 文)。

  不执行神的命令会有甚么后果?我常这样提醒自己吗?

  1:4 以色列人到达应许之地时,神曾命令他们要彻底消灭拜偶像的异族。但他们没有执行,反而开始拜迦南的神。迦南人信奉众多的神。巴力是众神之首,象徵力量和生育。百姓背弃神而去拜巴力,令神气愤至极。

  拜偶像屡禁不绝,这偶像的魔力还真大,要小心……

  1:4-6 历史上有很多崇拜偶像的事。偶像不单是一尊尊的木像石像,任何被视为比神更尊贵的东西都是偶像。人们信靠自己、金钱和权力而不信靠神,所以时至今日,崇拜偶像依然十分流行。但是最终人们会知道所有偶像都是虚无的,只有真神必然得胜。所以我们凡事要先求神(参太6:33),并除他以外不敬拜别的神只。(参出20:3)

  犹大人有多个崇拜对象,今日的信徒会不会……

  1:5 犹大人渐渐成为多神的民族,他们敬拜耶和华,也敬拜当地的诸神,还把异教崇拜的仪式引进真神敬拜中。但神吩咐他们不可敬拜别神(参出20:1-5),所以他们犯了弥天大罪。他们也拜亚扪人的神摩洛,甚至随俗献儿童为祭,这更是可憎的罪。神早已藉摩西警告以色列人不要拜这个假神(参利18:21;20:5)但他们却充耳不闻。神要照警告毁灭他们。

  犹大与耶路撒冷(一4~6节)

  一4. 虽然整个有生命的受造之物都要被毁灭(一2~7),犹大和她的首都;也是最重要的城巿耶路撒冷,却在这里特别提及,因为他们乃是神的百姓。所有人都犯了罪,但神百姓的罪更严重,因为他们曾自愿与耶和华建立盟约的关系(参:摩一3~二16,记述列邦受审判,但犹大和以色列所受的审判却更严厉)。在惩戒与审判的姿态中,神要伸手攻击以色列(参二13;赛五25;耶五十一25;结十六27,二十五7)。

  这里完全一样地重复使用同样的动词形式(参3节),记录了那些因着他们的罪而被剪除、受刑罚之人,藉此将他们与普世毁灭的描述连接起来。他们要从这地方被剪除掉,至少是指耶路撒冷,可能特别是指圣殿,那最特出之地(参:申十二5、11;王上八29、30;结四十二13)。

  这三节剩下的部分包括那些要被毁灭之人的名单。所剩下的巴力(思高作"巴耳的记念")是指那些仍旧敬拜这个外邦神的人。这个字的字面意义是"主人、所有者",通常是指迦南人的神哈达(Hadad)100;敬拜巴力是以色列人长久的网罗(参:士六25;王上十六31~32,十八)。在先知的一生中,犹大是在亚述的控制之下,亚述也有一个神祇叫彼勒(Bel,即巴力),而且也用这个字来指神明101。因此,这名字可能是指米所波大米混合宗教的神祇;在他们这段统治期间,这种混合宗教的影响是可预期的。有人提议说:既然巴力崇拜仍然存在,就说明这预言是在主前六二一年约西亚王改革前说的(见93页及下),在改革之后,这种崇拜必定会消失。这个日期可能是正确的,但这里提及所剩下的巴力,却可能是指这个异邦宗教大部分(虽非全部)被扑灭后的遗迹(译注:参现中"那地方拜巴力的痕迹"),何况甚至是在改革的顶峰,受异教影响的迹象也并非完全根绝;在约西亚死后不久,它又再度死灰复燃了(参:代下三十六13~14;耶九13;十九4~5;见94页)。

  不只是这些外来的神祇要被剪除,连所提及之基玛林的名和祭司102也要被涂抹。基玛林这个字只用在不是事奉耶和华之祭司的身上(参:王下二十三5;何十5)。这个少见的字随即用一般指祭司的希伯来文解释。

  一5. 敬拜天上的万象(参:申四19;王下十七16,二十一3、5;耶八2)是在房顶上进行的(耶十九13;参三十二29)。这些也是迦南人和亚述人敬拜的神明(参黄道十二宫图),所以这里可指上述二者之一。

  混合宗教的行为也受审判。那些敬拜耶和华,指着祂起誓的人,同时也指着"他们的王"(吕译注、NJB 边注、MT)起誓。有人跟随七十士译本的校订,将这个字元音修改,读作玛勒堪──亚扪人的一个神明(参:王上十一5、33;王下二十三13),不过现存的形式也与一个巴比伦神祇的名字一致103。无论如何解释,受到强烈定罪的,乃是同时敬拜与以色列立约之真神及另一神祇(参:出二十3;申五7)。指着另一个神明起誓,意即承认他的权柄,这是以色列人所禁止的。

  一6. 这些错误最后被摘要、浓缩为转去(思高作"背离";现中作"掉头")──成为背道之人(参:诗五十三3,七十八57;赛五十九13),不再跟从耶和华,也不把祂当作他们的神来寻求(二3;参:诗二十七8,一○五4;何五6),也"不求问祂"(吕译;参:王下二十二13;诗一○五4;赛五十五6;摩五6)的引导和帮助,所以在这几节经文中,有一种宗教响应的转变──从渴慕完全地、单单地顺服耶和华,经过把耶和华和异教崇拜混合之后,到彻底异教化,实际上是无神主义,彻底弃绝了耶和华。这百姓本当保守他们自己远离所有的异教行为,惟独归耶和华为圣民;但他们既已不再如此,神将亲自使他们纯净。

  三、审判首领

  【番1:7-9节】

  1:7你要在主耶和华面前静默无声,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快到。耶和华已经预备祭物,将他的客分别为圣。

  1:8到了我耶和华献祭的日子,必惩罚首领和王子,并一切穿外邦衣服的。

  1:9到那日,我必惩罚一切跳过门槛,将强暴和诡诈得来之物充满主人房屋的。

  【分段标题】

  1、审判之日

  2、分别为圣

  3、惩罚恶人

  (1)首领

  (2)王子

  (3)穿外邦衣服

  (4)行强暴的

  【分节详解】

  在耶和华所定的日子,神要审判犹大,借巴比伦人毁灭犯罪的国民,也要惩罚首领,王子并行强暴之人,其次也指神在未后要审判列国

  1:7

  耶 和 华 的 日 子:这 一 预 言 首 先 指 巴 比 伦 人 在 主 前605 年 毁 灭 犹 大 一 事;其 次,它 还 指 末 后 神 对 地 上 的 列 国 施 行 的 审 判 (比 较 赛 2:12;13:6, 9;耶46:10;结13:5;珥1:15;2:1;参 珥1:15 和 摩 5:18 注)。 这 个 日 子 尚 未 到 来 (罗2:5), 它 与 耶 稣 基 督 的 最 终 降 临 是 紧 密 相 关 的 (太 24:29~33;参 提 前 5:2 注)。

  "耶和华的日子"是指末日吗?

  1:7 审判之日和大屠杀将在巴比伦攻占犹大时来临。先知看到这些预言终会发生,然而他不知道何时会发生,也不知道发生的次序是怎样的。很多人认为这些预言有双重的应验,一次在预言发出后不久,另一次是在末日的时候。有些学者则相信,这些关于审判的预言全要到末日才应验。

  "穿外邦衣服"也有罪吗?其实──

  1:8-9 穿著外邦人的衣服,显示人们渴求外邦的神和生活方式。领袖应给百姓作好榜样,可是他们竟随从外邦的习俗,显出他们无视神的命令,污辱上主之名。"跳过门槛"是异族的习惯(参撒上5:5)。

  宣告(一7)

  在主耶和华──统治万有的至高神(参:申十17;书三13)面前,听众受命要静默无声;这是一种出于敬畏与尊敬而发的呼喊,主要是由先知发出的(参:摩六10,八3;哈二20;亚二13;亦见士三19)。在这节经文中,耶和华的日子临近(参14节;赛十三6;结七7,三十3;珥一15,二1,三14;俄15)显明了耶和华的同在。这日子不仅是快到了,而且耶和华已经为这日子的临近做好了必要的准备,祂已经预备祭物,或祭宴(思高),这件事有时与审判有关(参:赛三十四6;耶四十六10;结三十九17~20)。那些被耶和华"呼召"或"邀请的人"(思高;和合本作客,RSV、NEB、JB同)要来赴宴,被分别为圣,或为了某一特定的功用分别出来(参:出二十八41;利二十一8;撒下八11;赛十三3)。讽刺的是,那些受邀来欢庆祭宴的人,很显然地正是要成为献上的祭物(参:创二十二,尤其是第7、9节)。耶和华审判时,献上那些令祂不悦的人,就成为讨祂喜悦的祭物。

  (一8.)

  这里提及一个时间"到了……的日子",藉此开始一个新段落。然而这节经文是直接与前一节连在一起的,因为它描写了在献祭的日子要发生的一些事(参7节),将耶和华的日子和献祭的日子,这两个彼此有别却又互有关联的主题结合起来。头一个阶段是惩罚(参9、12节,三7)首领和王子。这些人的确实身分是一件颇具争议的事。如果这预言是在约西亚作王早年说的(见4节,和94页),那么这些首领必然是他未成年期间执掌实权之人(参:王下二十二1);他们并未照他们该有的态度事奉耶和华。而王子可能是约西亚以外的王室成员(吕译"王室"),也是毫不敬虔的。无论作者在此有意提起的是谁,国家的领导阶层普遍都是失职的,也都在神的定罪之下。

  另一个受审判的群体显然人数众多,他们都穿着外邦衣服。他们的衣服很可能是特别为着执行异教的宗教礼仪而穿着的(参:王下十22),因为这个形容词是与异教神祇有关的(参:玛二11)。这警告至少说出外邦人可憎的影响,通常都会导向那已受定罪的混合宗教(一4~6;参:王上十一1~8;尼十三30)。

  (一9)

  . 第三个罪大恶极的群体,是那些像牡鹿一样(参:赛三十五6)跳过门坎的人。门坎这个字总是与殿宇有关的(参:撒上五4~5;结九3,十4、18,四十六2,四十七1)。这句话的解释相当含混,问题出在最后一个字的意思无法清楚了解,所以这个行为也就不易解释了。不过上下文暗示它可能也是一种异教习俗。它可以指腓利士人不踏大衮庙门坎的行为(撒上五4~5),而这习俗已被以色列人采用了;但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种说法。另一个解释是:这可能是到那日要发生的事,只要我们将本节第二个子句看作是第一个子句含糊不清之意义的解释。这在文法上是有可能的,而且也使这行为成为一种社会上的罪行,而不是宗教上的。这些人用强暴(参:创六11;哈一2~3、9)和诡诈充满他们主人的房屋。这可能是指他们王室的宫殿充满,甚至泛滥了强暴(参:摩三10),而不是人期望国王该有的公平与公义。在这段上下文中,这句话更有可能是指他们宗教上的罪行,"主人"这词可以指异教神祇,别处就曾用这词来形容他们104。这正与耶和华──真正的主(7节)成对比,且是反对祂的。他们的敬拜是欺骗与强暴,丝毫没有一点真理、盼望或平安。

  四、审判大日 番1:10-18节

  1、都灭亡了

  【番1:10-11节】

  1:10耶和华说,当那日,从鱼门必发出悲哀的声音,从二城发出哀号的声音,从山间发出大破裂的响声。

  1:11玛革提施的居民哪,你们要哀号,因为迦南的商民都灭亡了。凡搬运银子的都被剪除。

  【分段标题】

  (1)悲哀的声音

  (2)哀号的声音

  (3)破裂的声音

  【分节详解】

  当耶和华审判的那日,地上满了悲哀、哀号的声音,因犯罪,而要面临被神剪除,一切灭绝,心中悲伤

  一10~11.

  作者严肃地宣告(见2~3节)关于献祭的那日(见7、8、9节)之后,跟着描写耶路撒冷城内与郊外居民的反应。他们将要在祸患中发出"喊声"(思高;和合本作悲哀的声音;参:创二十七34;诗九12;耶四十八3),并要在将发生的毁灭和审判中(见13节),发出哀号的声音(11节;参:赛十五8;耶二十五36;亚十一3)。第三个反应按字面意思是大破裂的响声,通常解释为伴随着毁坏而有的爆裂响声,如中、英文译本的译法。然而,这个字也用在描写身心极度痛苦喊叫的经文中(参:赛十五5,六十五14;耶四十八5,五十一54),这用法也很适合本段经文的上下文。

  这些喊叫声是出自耶路撒冷城中特别提及的地理区域。鱼门是在城的北边(参:代下三十三14;尼三3,十二39),很可能是该处的主要城门105。因为耶路撒冷其他各面都是险峻的陡坡,这座城巿的北边最容易受到攻击。"二城"(AV、RSV、NEB;吕译"第二区")或作新区(思高、现中、NJB、NIV),根据这名字,它是较近期新设的一个地区,座落在圣殿和城内主要地区的北边(参:王下二十二14;尼十一9也有可能)106。山间是较为普遍的描述,不过在当时很可能是指较特定的一些山丘,但位置不详。既然前面提及的两个地方都位在耶路撒冷的北边,这些山丘最有可能的位置也就在那一带。

  作者继续叙述同一个主题──迫在眉睫的灾祸,不过现在却吩咐百姓要哀号,因为灭亡的时刻现在已经来到了。这是对住在"臼状洼地"的人说的(吕译;和合本译作专有名词玛革提施;参RSV、JB、NIV 边注的 'Mortar'),可能是挖空成类似臼状的凿石场(参:士十五19;箴二十七22)。从前面地区描述的方向看来,这个区域很可能是在第二城区的南部。根据下文的提示,这就是巿场地区(NIV;参:耶三十七21的"饼铺街")。那些运银子买卖之人遭灭亡(参:王下二十一5;何四6;俄5)或"被铲除了"(思高、现中、NEB、JB;和合本、吕译、AV、RSV 皆作被剪除),以致饱受煎熬;这些人可能是"银行家"或商人。在平行叙述中,称这些人为迦南的居民,迦南人的贸易在稍后几个世纪极发达,那时他们是以腓尼基人闻名于世;甚至在更早的时期,他们的商业行为似乎也是家谕户晓的(参:伯四十一6;箴三十一24;赛二十三8;结十六29;何十二7)。要遭致毁灭的不仅是异教的宗教行为,也包括他们的商业活动,特别是他们接受的外来影响(参:王上五11,九26~28)。至于这种经济崩溃的原因,这里并未说明,然而原因可能主要是欺诈,像其他先知所言一样(摩八5~6;弥六10~11)。所以,神关切的不仅是宗教上的堕落,也关切经济上的不义。

  2、变为荒场

  【番1:12-13节】

  1:12那时,我必用灯巡查耶路撒冷。我必惩罚那些如酒在渣滓上澄清的。他们心里说,耶和华必不降福,也不降祸。

  1:13他们的财宝,必成为掠物,他们的房屋,必变为荒场。他们必建造房屋,却不得住在其内,栽种葡萄园,却不得喝所出的酒。

  【分段标题】

  (1)惩罚炼净

  (2)财宝被劫

  (3)房屋荒废

  【分节详解】

  神用慧眼察看遍地,要除净罪恶,但在犹大国中有些人,自己犯罪心里却存的态度是神不干预人的生活,不降福,也不降祸,他们认为神不会惩罚有过犯的子民,神却要这些人负上罪的代价,财物被掳去,建造的房屋不得住,成了荒场,神的审判

  1:12

  耶 和 华 必 不 降 福, 也 不 降 祸:犹 大 国 中 有 些 人 对 神 持 一 种 自 然 神 论 的 观 点 (也 就 是 说, 神 并 不 积 极 干 预 人 们 日 常 的 生 活); 他 们 认 为 神 不 会 刑 罚 过 犯 的 选 民。

  1.那 些 持 这 种 态 度 的 人 在 审 判 之 日 必 将 惊 慌 恐 惧, 因 为 神 必 定 会 让 他 们 为 其 不 肯 离 弃 的 罪 付 代 价。

  2.我 们 也 应 该 明 白, 神 离 我 们 不 远, 也 不 会 对 人 类 的 事 袖 手 旁 观; 神 必 会 奖 赏 那 些 寻 求 他 的 人, 审 判 那 些 背 离 他 而 追 随 邪 恶 的 人 (参 罗 2:5~11)。

  "如酒在渣滓上澄清的",先知耶利米也说过这话,在这里……

  1:12 神要提灯巡遍全城,惩罚那些该受罚的人。他们没有鉴察自己的心,对神麻木不仁,看到周围的道德沉伦(渣滓上残存的酒)也心安理得,所以神要用巴比伦来审判他们。二十年内,巴比伦人会进入耶路撒冷,把百姓从藏身之处拉出来,或俘掳或杀掉。没有人能逃脱神的审判,也没有人能在神面前隐藏。

  神的审判过去有,将来的末日有,现在会不会有……

  1:12-14 有些人以为神是纵容溺爱世人的天父,他到处闲游视察,却没有改变人生命的真正能力;也有很多人不相信神的权能,更不相信他要来审判世人。但神是圣洁的,他必要严厉地审判世界,公正地审判所有活在罪中、对他麻木不仁、对公义漠不关心的人。对神不闻不问的人常以为神对他们的罪爱理不理,但是他们终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的大日临近了。

  一12~13.

  接着,耶和华在那时(参7、8、9、10节)将祂的注意力转移到整个耶路撒冷城,以祂自北方进入城中为高潮(10~11节)。祂将要在城中用灯巡查,以致无人可以逃脱(参:王上二十6;王下十23;路十五8)。基督教前的希腊哲学家戴奥革尼(Diogenes,译注:约主前四世纪,希腊犬儒学派鼻祖)到处寻找诚实人,耶和华却和他不同;在这段经文中,耶和华寻找的不是公义,而是罪恶,为要惩罚并连根拔除(参:赛十12;耶六15,四十四13)。在这里,祂巡查的不是干犯的罪(参4~11节),而是疏忽的罪。作者用一个隐喻来描述这些要受惩罚的人107,这个隐喻是取自酒的发酵过程。当酒静止置放时,较重的固体物质会沉淀下去,渣滓就留在瓶底或桶底。酒如果放得太久,便会变得浓稠或凝结起来(参:出十五8;伯十10)。耶路撒冷的富人和有影响力的人,那些拥有财宝、房屋、葡萄园和酒的人,不像有用的陈年老酒(参:赛二十五6),反倒因着漠不关心和安逸而停滞不动。史密斯清楚表达出这个问题,他说:"亏损神和人类的伟大目标的,并不是魔鬼的猛烈攻击,而是千千万万像冰河那样冷漠、缓慢、压碎东西的无用之人;神的目标永远不是被猛烈的打击所破坏,却会被人安坐于上不动而破坏。"108

  虽然这节经文可以理解为谴责酒精的使用(NEB),但西番雅定罪的其实是无动于衷的态度,这因着百姓实行的无神主义而更加严重。他们虽然未必在理论层面上否认耶和华的存在,却在实际层面上否认神的作为,不管这些作为是降福或降祸(思高作"赏善"和"罚恶")。福祸都不会从祂而来。

  对于以色列人而言,认为神不介入国家生活这种观点,乃是严重的异端,大胆反抗以色列人的神观──从创造世界、呼召亚伯拉罕、出埃及、与以色列人在西乃相会、征服迦南,到持续关注以色列的国家事务,神都是不断地、主动地介入历史。在世界事件中,若没有神实际干预人类历史,无论是赐福或降罚,他们的信仰就变得毫无意义;照样,耶稣若是不曾在历史上真正从死里复活,基督徒的信仰也就是枉然的了109。

  西番雅指出:这种不负责任的神学,就像公然背叛神一样邪恶。那些不肯起来用他们的能力行善之人,必导致能力的源头受毁灭断绝(参:申二十八30~42;摩五11;弥六15)。

  3、攻击坚固城

  【番1:14-16节】

  1:14耶和华的大日临近,临近而且甚快,乃是耶和华日子的风声。勇士必痛痛的哭号。

  1:15那日是忿怒的日子,是急难困苦的日子,是荒废凄凉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云,乌黑的日子。

  1:16是吹角呐喊的日子,要攻击坚固城,和高大的城楼。

  【分段标题】

  (1)日子甚快

  (2)日子的风声 (勇士痛哭)

  (3)是何日子

  ①是忿怒的日子

  ②是急难的日子

  ③是凄凉的日子

  ④是乌黑的日子

  ⑤是呐喊的日子

  【分节详解】

  神要临到,那日的可怕,神的忿怒临到而且甚速,真是凄凉、乌黑、急难的日子,坚固城被攻击,勇士在痛苦,神的审判如此可怕。

  耶和华的大日临近……且甚快!就是说──

  1:14-18 耶和华的大日临近了,巴比伦人不久便会来摧毁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日子对我们来说也近了。神立定将有一个最后的审判,就是全地被毁的一天(参启20:12-15)。巴比伦军兵占领犹大,就像西番雅预言的那样确实且可怕的发生了。神最后审判的日子也是确定的,但他拯救的能力也是确定不移的。要免于审判,我们就要承认自己所犯的罪。既知道罪必带来审判而我们又不能自救,就当全心倚靠神,因为只有他才能拯救我们。

  一14.

  对先知而言,耶和华的日子有一重要的部分(参:赛二6~22;珥二1~11;摩五18~20),那就是这日子在时间上已经临近了(见7节);这个字在希伯来经文中是摆在整节的开始,是在强调的位置,并且又重复了一次,更是强调了这一点。这日子临近了,而且正迅速地临近110。这日子也是个大日子(参:珥二11、31;玛四5),因为它对所有受造之物都极重要。

  直到第16节都是在描写这日子的一些特性,这里用一个模棱两可的词句开始,这字可以译为风声(和合本,AV 作"呼声"),是悲苦(吕注;参思高、现中)的风声;但不容易理解的是:耶和华的日子竟会有呼声。有人则认为这个字是指那日子的"声音"、"噪音"或"喧嚣声"(RSV、JB)。在其文脉中,最令人满意的解释可能是视之为宣告的喊声,与"听!"相近(参现中注),是个可听见的呼声(参:赛四十3、6),其信息不仅与悲苦有关,也是勇士所发"战争的呼喊声"(赛四十二13;参:番三17)。

  一15~16. 这里断续地列出那日令人战栗之特性(见14节),在这两节经文中,"日(子)"这个字重复了六次,可能是响应创造时六个"好的"日子(创一1~31)111。从耶和华那面来说,那是使祂充满忿怒的日子(参18节;结七19;何五10;哈三8)。五组同义词描述那日子对人类的影响。头一组所牵涉的,是情绪上的急难和困苦(亦见 RSV;并参 NEB、JB;参17节;创三十五3;伯十五24;诗二十五17;俄12、14;鸿一7)。第二组是与自然的"毁坏"(今圣、NEB)与"摧残"(今圣、思高、RSV、NEB、JB;参:伯三十3,三十八27;诗三十五8;赛四十七11),这两个字是来自同一个希伯来文字根的两个不同形式112。黑暗(参:伯三4;珥二2;摩五18、20)和幽冥(参:出十22;赛八22,五十八10;珥二2),密云(参:诗九十七2;结三十3,三十四12;珥二2)和乌黑(今圣、RSV;思高作"阴霾"参:赛六十2;耶十三16;结三十四12)更加深那日子的恐怖。这些表现,以及吹角(参:赛二十七13;结三十三3;摩二2)和吶喊(参:书六5;士七18、22;摩一14,二2),都是神显现──当全能的神与祂的百姓相会(参:出十九16~19,二十18;申四11)──时喧嚣和可怖的特性。神这位战士出征,不仅是要攻击祂的仇敌(见三17的注释),也要攻击祂的百姓,因为他们在这时期的行动就像神的仇敌一样。以西番雅的听众而言,耶和华在祂的日子大能的同在,不是带来祝福(如在西乃山所经历的),乃是为了审判。甚至连犹大的要塞,无论是坚固城(参:民十三28;申三5;赛三十六1;何八14),或高大的"城角楼"(吕译;和合本作城楼;参:代下二十六15),都无法承受耶和华的忿怒。

  前面提起过,这六次用"日(子)"这字,可能是响应创世记第一章,说明这里描绘的审判可以视为创造的逆转。人类的罪导致神的刑罚,其影响导致创造回到神主动形成宇宙前的光景。黑暗取代了光明,整个建立好的宇宙次序也重归混乱(参:创一2;耶四23~26)。神完全的慈爱及充足的供应都被审判所取代,祂的赐福也有所保留。

  4、大大毁灭

  【番1:17-18节】

  1:17我必使灾祸临到人身上,使他们行走如同瞎眼的,因为得罪了我。他们的血,必倒出如灰尘,他们的肉,必抛弃如粪土。

  1:18当耶和华发怒的日子,他们的金银不能救他们。他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毁灭这地的一切居民,而且大大毁灭。

  【分段标题】

  (1)灾祸临到

  ①眼瞎

  ②血流

  ③肉被抛弃

  (2)忿怒之火

  ①烧灭全地

  ②毁灭全民

  【分节详解】

  犯罪之后果如此之可怕,神的公义威严,审判罪恶毫不留情,当审判临到,他们血流如地上的灰尘之多,神的忿怒之火要烧灭全地一切罪恶,神要大大毁灭,因人悖逆不肯悔改,他们肉眼好好的,却如眼瞎之人,求神来改变这个世代,除净罪恶,使人都归耶稣名下。

  金钱是邪恶的,你说不是这样──

  1:18 金钱本身并不邪恶,只是它不能救我们。在今生,金钱可以扭曲我们的观念,给我们安全和有能力的感觉。以色列人的财富不能救他们免受巴比伦的侵略,同样在最后审判之时,我们的财富也是毫无价值的。只有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救赎工作存到永远。要是我们信基督,他便能救我们。不要相信金钱,要信靠基督。

  一17~18.

  耶和华的日子之叙述,有力地令人感受到祂的同在(14~16节);现在祂要发言。祂显明审判并非仅限于犹大,而是针对全"人类"(参:创一26~27)。耶和华将使灾祸临到他们身上(参15节;申二十八57;王上八37;耶十18),所以他们必要如同瞎眼的人一样蹒跚而行,摸索方向;他们的瞎眼乃是犯罪"得罪耶和华"的咒诅(参:申二十八28、29;赛五十九10;哀四14;徒九8)。"得罪了我"(NIV 作"得罪了耶和华",参吕译、思高)这句话显然是先知的批注,因为是谈论有关耶和华的事,而不是以耶和华为说话之人。这句话是这节经文前后两半的转接;在前半节中,耶和华是主动的,是动作的主词;后半节则是用动词的被动式。耶和华仍然是采取行动的那一位,但并未明显提出。正如灰尘因其量多而为轻贱、没有价值的(参:王下十三7;赛四十一2;亚九3),罪人流血也是如此(参:创九6;诗七十九3)。这动词有着双重功用,有第二个受词,即像粪土一样没有价值(参:王上十四10;伯二十7;结四12、15)。这第二个无价值事物的确实身分并不清楚。这个字惟一在别处(伯二十23)的用法,对理解这节经文并无帮助;中英译本的译法非常纷歧(AV、RSV 作"肉体";JB、现中、今圣作"尸体";NEB 作"脏腑";NIV 作"肠子")。另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是:将这个字的元音重新标注,读作"体液",即生命的液体,在句中是与"血"平行的113。

  人类受审判时想要靠金和银得救,这些可能是指他们的财富(11、13节;参:耶四30),但更有可能是指他们的偶像,因为偶像通常都是由这些材料做成的(参:赛二20,三十22;结七19~20)。在这一日,天然的事物或不存在之偶像的象征物,根本无能拯救;耶和华发怒的日子(15节)再一次说明此日的特性。祂的忿怒(吕译"妒愤";思高"妒")将如火一般(三8;参:申四24)"吞灭"(思高;和合本作烧灭)全地(见2~3节;彼后三10~12)。这忿怒强烈地保障神作为独一创造者与立约之神的独特地位(见27页;参:诗七十九5;结十六38、42,三十六5)。在三章8节又重复必烧灭全地这句话,有如副歌一样(见134页)。那些将要彻底而迅速地来到"尽头"(NIV;和合本作毁灭)的,是特别指地上的居民(参:赛十23,二十八22;耶三十11;鸿一8)。这样,神的刑罚就像招致刑罚的罪一样,既是普世性的,又是激烈的。

  【西番雅书】 第二章:审判列国

  一、呼吁悔改

  【番2:1-3节】

  2:1-2不知羞耻的国民哪,你们应当聚集。趁命令没有发出,日子过去如风前的糠,耶和华的烈怒未临到你们,他发怒的日子未到以先,你们应当聚集前来。

  2:3世上遵守耶和华典章的谦卑人哪,你们都当寻求耶和华。当寻求公义谦卑,或者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可以隐藏起来。

  【分段标题】

  1、趁烈怒之前

  2、遵守典章

  3、寻求耶和华

  【分节详解】

  神的心意愿人悔改,神的命令已定,审判即将来到,那日不会转去,定要来到,所有犯罪悖逆神的民众将因罪受刑罚,但神盼望人在审判之日来到之前悔改而归向神。

  "神愿人归回":

  ① 是心灵的归回

  ② 遵守神的话,追求公义

  ③谦卑顺服,依靠神

  2:1

  1~3 不 知 羞 耻 的 国 民 哪!你 们 应 当 聚 集:西 番 雅 已 经 宣 告, 即 将 临 到 犹 大 的 神 的 忿 怒 之 日 是 不 会 撤 去 的。 时 日 已 经 定 下, 审 判 也 必 来 临。 民 众 必 因 他 们 背 离 神 以 及 所 犯 的 其 它 罪 恶 受 到 刑 罚。 但 是, 神 也 将 盼 望 赐 给 那 些 在 审 判 之 前 悔 改 的 人; 那 些 真 义 人 在 神 的 大 愤 怒 临 到 时 必 会 得 到 神 的 庇 护 (参 下 一 条 注 释)。

  2:3

  当 寻 求 公 义 谦 卑:先 知 的 话 给 那 些 已 经 归 向 神 的 人 带 来 盼 望。 他 劝 勉 人 当 更 加 坚 定 地 信 靠 神, 努 力 遵 行 神 的 道, 以 求 神 会 在 降 下 刑 罚 之 日 保 守 他 们。 如 果 他 们 还 希 望 经 历 神 所 赐 的 复 兴 和 更 新, 他 们 就 必 须 追 求 三 件 事;这 三 件 事 对 新 约 时 代 的 信 徒 也 同 样 重 要。

  1.首 先, 他 们 必 须 追 求 神, 将 自 己 的 心 归 向 神, 切 慕 认 识 和 爱 戴 这 位 与 他 们 立 约 并 保 护 他 们 的 主 (比 较 耶29:13)。

  2.他 们 应 遵 照 神 的 话 语 来 追 求 公 义, 以 神 的 公 义 做 为 指 导 自 己 生 活 的 标 准 (比 较 赛1:21;摩 5:24;太 6:33)。

  3. 他 们 应 努 力 学 习 谦 卑, 认 识 自 己 的 无 助 以 及 信 靠 神、 顺 服 神 的 必 要 性 (比 较 民12:3;诗 45:4;箴 15:33)。

  趁神尚未发怒,要赶快做的是──

  2:1-3 只要离开罪恶,谦卑自己顺从神,人们还有机会避免神的审判。旧约先知宣布了毁灭的消息,但也提供了逃脱和获救的惟一办法:脱离罪恶,与神同行(参弥6:8)。

  要求的响应(二1~3)

  作者广泛地谈过普世的审判(一14~18)后,再次将注意力转向神自己的百姓(见一4~13);但稍后还要再继续谈论普世的审判(4~15节)。现在仍有严厉的审判(2节),但若对耶和华有正确的响应,这审判仍有缓和的希望(3节)。

  二1~2. 神的百姓这次被称为一个国民(goy;思高作"民族",现中作"国家"),这个字通常是指异教百姓,不过有时也用来指以色列自己(如:出十九6;申四6;赛一4,九3,十6;参:番二9)。作者刻意使用这字,指出以色列人的行为和对神的态度,就像异教国家一样"可耻"(NIV;中文译本皆和 RSV 一样,作不知羞耻的)。尽管承认祂乃是成为耶和华真正的立约之民(am)的必要条件(8~9节;参:出六7;申七6),他们仍不承认祂。他们所受的呼召是:趁着还不太迟以先,应当聚集前来。形容这百姓的词句语意不清。可能是指他们缺乏羞耻的特性(和合、吕译、思高、现中;参 RSV、NIV),这是跟随七十士译本的传统;但这动词通常是指意愿或渴望(参:创三十一30;诗八十四2)。有人提议说:否定语助词"不"应该理解为动词的受词──"虚无",指偶像,就像别处轻蔑地称呼它们的经文一样(如:王下十七15;耶二5)114。百姓渴望"虚无"之神的帮助,而非宇宙创造者的帮助(参:耶二11~13)。这可能与一章6、12节对这百姓的描述有关。然而,这提议似乎不合这语助词正常的用法。虽然用法不确定,这称呼显然是不讨人喜欢的,因为上下文对神的百姓都是持否定的态度。

  这百姓要快快回应,因为有几件事已迫在眉睫,就快临到了,正如三次重复的以先所显示的(和合本分别译作没有、未、未到以先)。这又是指耶和华日子迫近的另一个暗示(一7、14)。在此将这日子描写为与祂的发怒(参:哀二22)、烈怒(三8;参:出三十二12;赛十三9、13;何十一9;鸿一6)有关,这些都要临到这国家,作为罪恶的结果。

  二3. 一个正面的命令临到了世上……的谦卑人(RSV、JB、NIV;AV 作"温柔的人")。这些乃是灵里贫穷的人(参三12;赛十一4;摩八4;太五3),倚靠神为他们辩白,而不是倚靠他们自己的势力或图谋。他们是谦卑的人,知道自己一无帮助;所以他们在此蒙召寻求三件事(参第2节第三次重复的"以先")。首先他们要寻求耶和华,他们立约的神。祂的日子要带给那些不寻求祂之人(参一6)──如以色列中一些人──的,正是祂的忿怒和审判。而且,与那些弃绝神之人相反的,谦卑人还要活出敬虔的生活来,其标志是"行公平"(和合本作遵守耶和华典章,参吕译、思高;现中作"听从祂命令",参 NIV、RSV、JB)。在圣经中,公平经常与公义一起出现(参:赛一21,九7;摩五24),这也是他们要寻求的。并且还要寻求谦卑,向神降服(参:民十二3;撒下二十二36;诗四十五4;箴十五33)。要寻求这些积极、敬虔的属性,以取代那正在蔓延的顽固异教主义;但就算如此,还不保证能够得救,得以隐藏起来,脱离耶和华忿怒的毁灭。神能拯救,但祂也能刑罚;所以敬虔之人可以有盼望,但却没有保证。因为连最敬虔之人也曾背约,这约正是他们蒙召要归回的。所以耶和华选择拯救,终极说来,乃是恩典的抉择。

  在这节经文中,关于神的帮助一个最具神学意义的字眼乃是或者(参:出三十二30;摩五15)。有人提议说,这个"或者"指犹大可能悔改而后得救,如此,不确定的乃是百姓的反应,而不是神。然而,西番雅对于百姓悔改的可能性似乎不抱太多希望(三7)。所以这个提议虽然在神学上较能令人接受,但似乎不为经文句法支持。因着祂的圣洁和公平,神能刑罚罪孽,也必须刑罚罪孽;这是可以确定的,而且祂也持续不断地以此提醒祂的百姓。然而这并非祂属性中的一切,人类也未必是全然失丧的。事实上,人类并未被毁灭,是因着神的怜悯、慈悲与仁爱,这同样是祂属性的一部分。罪恶必会导致刑罚,这是以色列人可以确定的;但他们同样可以肯定的是:悔改、归回与神之间立约的关系,将导致他们的得救与复兴(参:出三十四6~7;申三十1~10;尼九17;诗一三○4;但九9;约壹一9)。"可能"这词确保了神主权的自由,但祂丰满的属性却使这"可能"免于任何焦虑与不安;因为神值得信靠,祂既是一切受造之物的审判者,必要行公义的事(创十八25)。从人这一面来说,不当将神的赦免误用成"廉价的恩典"──罪恶免受刑罚的保证书(参:罗六1);但从神这一面来说,面对着真实的悔改,除了赦免之外,再也不可能有别的回应了。神命令那些犯罪的百姓要响应祂,而祂对他们的响应则可稳妥地由祂决定。

  二、审判列邦 番2:4-15节

  1、非利士

  【番2:4-7节】

  2:4迦萨必致见弃。亚实基伦必然荒凉。人在正午必赶出亚实突的民。以革伦也被拔出根来。

  2:5住沿海之地的基利提族有祸了。迦南,非利士人之地阿,耶和华的话与你反对,说,我必毁灭你,以致无人居住。

  2:6沿海之地要变为草场,其上有牧人的住处,和羊群的圈。

  2:7这地必为犹大家剩下的人所得。他们必在那里牧放群羊。晚上必躺卧在亚实基伦的房屋中。因为耶和华他们的神,必眷顾他们,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

  【分段标题】

  (1)被弃

  (2)荒凉

  (3)毁灭

  【分节详解】

  先知宣告神要审判列国,神与非利士人反对,要毁灭非利士人使他荒凉被弃绝,他的地要为犹大余剩之人所占居,余民要在那地牧放群羊,居住那地的房屋,这是神眷顾他们(余民),要使被掳之民归回。

  2:4

  4~15 迦 萨 必 至 见 弃:在 警 告 了 犹 大 之 后, 西 番 雅 继 续 预 言 说, 神 的 刑 罚 也 将 临 到 犹 大 周 围 那 些 恶 贯 满 盈、崇 拜 偶 像 的 邻 国。

  因为罪,非利士人的四城市受罚,我们若犯罪……

  2:4 这里提到的是非利士境内的四个城市。非利士位于犹大西南地中海沿岸。非利士人打从约书亚时代就是以色列人的宿敌,以残酷著称。他们拜偶像,又不断羞辱以色列,所以神要审判这些城市。这四城是非利士五个省会中的四个。第五个城迦特可能已经被毁。

  基利提人名字的由来……

  2:5 基利提族是位于犹大南部的非利士人的一族,同其他非利士人移居到了巴勒斯坦。以前,他们曾在克里特岛居住,他们的名字可能由此而来。

  神的赏罚分明,对他忠心的人再少,他也不会忘记,这给我们 ……

  2:7 所有的先知预言到毁灭的时候,都讲到"剩下的人"。这是一小群对神忠诚的百姓,是被神领回故土的人。尽管神说要毁灭犹大,但他也应许要拯救那"剩下的人"。神要持守他原先跟亚伯拉罕所立的约,要保守他的后代(参创17:4-8)。神是圣洁的,他不允许人继续犯罪。神对自己所应许的是信实不变的,他不会永远向自己的儿女生气,不论是以色列人还是我们;神因爱他的儿女,总为他们的好处著想。

  非利士(二4~7)

  西番雅继续谈论审判的事,别的国家也要经历审判(参一18),他即以周围列国要遭遇的事为例,来警告犹大,提出很好的悔改理由,就如前面已经提出的警告一样(1~3节)。在第1至3节,以及第4节到三章8节间的因果关联,是以三章8节的语助词"因为"连结,这词将对列国的神谕和对耶和华日子的描述连接起来,但 NIV 省略了这个字,所以失落了这种有力的连结。

  二4. 非利士的四个重要城巿,受到毁灭迫近的警告。头一句和最后一句以押头韵方式表达,这一样是以使用类似的子音为基础的字技115。四个城邦是依序由南到北列出的,迦萨、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必各自见弃(参:赛十七9;耶四29),"成为荒场"(参:利二十六33;耶四27,九10),因居民被逐出而人口减少(参:诗七十八55,八十8;弥二9),被拔出根来(参:传三2)。这里说亚实突的不幸是发生在正午时分,可能是指在日头令人昏昏欲睡的炎热中,忽然间,意料之外的挫败(参:撒下四5;王上二十16;耶六4,十五8),或指攻击的力量只需半天即可奏效。

  二5. 耶和华现在借着先知直接对非利士人说话。称他们为基利提族(参:撒上三十14;撒下十五18;结二十五16),指他们早期与克里特岛(Crete)的地理关联。这神谕强调他们沿海之地的居民(6节)有祸了(参:摩五18,六1;哈二9、12、15、19),警告他们说,他们是耶和华的话临到的对象。神亲自执行毁灭他们的刑罚,宣告祂将要使非利士的居民灭绝。非利士人之地被称为迦南,这是一个奇怪的称呼。这字通常是指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入侵以前,这块地之原住民的境界。它显然也用来指南方沿海之地(参:书十三3)。这可能是提及这区域上进行的商业贸易行为(见一11的注释)。

  二6~7. 这里并没有将非利士地的前景描写成永远荒废,这地还要重新被牧人和他们羊群的圈(RSV)占据。第6节中间的子句造成一些文法上的困难,但它似乎是再次提及基利提族(见5节)116要占领草场(参:诗二十三2;耶二十三3;珥二22;摩一2),这草场却将要被别人──犹大家的"遗民"(思高;和合本作剩下的人)──所夺。

  余民的观念有两面含义,显出神圣洁的审判,以及祂恩典的赐福(耶和华的日子也有类似之两面性,参97~98页)。神对罪恶的审判是如此有毁灭性,以致这国家枯竭,甚至到只有余民──少数经过猛烈击打后仍然活着的人──存留的地步(参:创七23;赛十七6)。然而在这些以及其他一些事例中,每件事至少都还蕴含着盼望的一面,因为百姓并非彻底被除去(参:书十40;耶五十26)。至少有余民──少数经过猛然击打后仍然活着的人──存留。这里的余民(参一4,二9,三13)是从神的刑罚中逃脱之人,乃是以色列之盼望的象征,因为预示的审判并非全面的。在先知书中,余民这主题相当普遍(参:耶二十三3;摩五15;弥二12,五7~8),同时例证了神刑罚的严酷,以及祂怜悯的恩慈。毁灭将临,但并非全然灭绝。

  新居民也要使用非利士人的居处住宿(二14,三13)。这祝福的肇因是耶和华──以色列人信实的立约之神──亲自以恩慈眷顾(参:创二十一1;耶十五15)。神百姓的"故业"必得恢复(吕译;和合本作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参思高"转变他们的境遇";见三20的注释),不再像先前一样丧失。

  关于非利士的经文是一个单元,这由其内含式的,或包围式的结构可以看出来,这结构以一个要素开始一个单元,又在单元结束时重复使用这要素。在这一小段中,原因语助词因为(4节;见122页)引入了神对以色列的眷顾,这要素也结束了第7节(见和合本、吕译、思高、AV、RSV、NEB、JB)。现代中文译本和 NIV 没有译出这个语助词,故无法表达出这种结构的力量。

  2、摩押亚扪

  【番 2:8-12节】

  2:8我听见摩押人的毁谤,和亚扪人的辱骂,就是毁谤我的百姓,自夸自大。侵犯他们的境界。

  2:9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摩押必像所多玛,亚扪人必像蛾摩拉,都变为刺草,盐坑,永远荒废之地。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国中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的地。

  2:10这事临到他们,是因他们骄傲,自夸自大,毁谤万军之耶和华的百姓。

  2:11耶和华必向他们显可畏之威。因他必叫世上的诸神瘦弱,列国海岛的居民各在自己的地方敬拜他。

  2:12古实人哪,你们必被我的刀所杀。

  【分段标题】

  (1)罪刑

  ①毁谤神百姓

  ②自夸自大

  ③侵犯地界

  ④骄傲

  (2)受审

  ①像所多玛

  ②永远荒废

  ③ 必被荒废

  【分节详解】

  摩押人毁谤神的百姓,狂傲,自夸自大,惹神发怒,神要刑罚他们,毁灭他们像所多玛与俄摩拉城,使他们永远荒废,神要使余剩的百姓掳虐他们,并且占居他们的地

  2:10

  毁 谤 万 军 之 耶 和 华 的 百 姓:这 个 不 信 的 世 界 一 直 在 羞 辱、 嘲 笑 神 的 子 民, 就 是 那 些 持 守 神 的 公 义 之 道 和 圣 洁 标 准 的 人 们。

  1.在 这 个 被 撒 但 控 制, 被 心 灵 迷 蒙 之 人 所 主 宰 的 世 上, 信 徒 受 到 如 此 恶 待 在 所 难 免 (比 较 林 后4:4;弗2:2~3;4:18)。 耶 稣 自 己 在 世 上 也 常 遭 受 讥 讽 和 毁 谤 (参 太27:39~44;比 较 诗69:10)。

  2.义 人 所 受 的 逼 迫 不 会 永 远 继 续 下 去。 神 已 经 定 了 时 日, 他 必 为 那 些 信 守 神 之 道 的 人 伸 冤, 也 必 对 那 些 嘲 笑 忠 信 子 民 的 人 施 行 刑 罚。

  与神百姓为敌的,怎能有好下场!

  2:8 摩押人和亚扪人住在犹大东面,常常毁谤和攻击犹大。这些国家敬拜基抹和摩洛(参王上11:7)。摩押王曾在城墙上把长子献为燔祭,藉以止住侵略(参王下3:26-27)。这些国家十分邪恶,苦待神的子民,所以,神要审判他们。

  信神的人常受嘲讽,有时我就不愿讲自己是基督徒……

  2:8-11 犹大遭受邻国摩押和亚扪的毁谤和辱骂,但神提醒他们他听见了毁谤和辱骂(2:8),毁谤者要因其骄傲而受到惩罚(2:10)。很多时候,全世界似乎都在毁谤神和忠于神的人。当你受到羞辱嘲讽时,要记住神听见这一切,并且会回应。按著神的时间,正义最终必得伸张。

  摩押──所多玛──,亚扪──蛾摩拉,中间的关联是──

  2:9 摩押和亚扪人,是罗得同他女儿从罪恶之城所多玛和蛾摩拉灭顶之灾逃出来之后所生的后代(参创19)。非常讽刺的是,摩押和亚扪也像神惩罚那罪恶之城一样,成为永久的荒地。所多玛和蛾摩拉已彻底被毁,它们的确切位置至今仍不知晓。

  对古实人的审判何时临到?

  2:12 古实位于红海的南端,当时控制著埃及。没有人能逃脱应得的审判。到了公元前605年巴比伦人占领埃及时,古实人便遭神的刀宰杀(参赛18章;结30:9)。

  摩押和亚扪(二8~11)

  神继续以第一人称发言(见二5),这次是把焦点指向约但河外的两个民族。依据圣经记载,这两个民族与以色列人有血缘关系(见创十二4~5,十九30~38;见95页);尽管如此,他们却经常与以色列人为敌,或者是主动地与以色列对立,或者是以言词攻击他们,就像他们在这段经文中所作的一样(8、10节)。其他的神谕曾分别以这两个国家为主角(赛十五~十六;耶四十八,四十九1~6;结二十五1~11;摩一13~二3),但从未像这里一样,将两者结合在一个神谕中。先知也使用这神谕宣告未来普世都会归向耶和华(11节)。

  二8.

  这里清楚说明摩押人和亚扪人的罪行(参15节,三1~4、7),并且加上他们要承受的各种刑罚。言语上的攻击──"嘲骂"(吕译;和合本作毁谤;见三18注释;参:赛二十五8,五十一7;结十六57,三十六15)和辱骂或亵渎(参:民十五30;王下十九6、22;赛五十一7;结五15)──都是针对耶和华立约的百姓,就是以色列人(见哈三13的注释)。这节经文的最后一个侵犯举动,也可能是口头上的,不过这个子句的意义并不清楚。字面的意思是"扩张他们的边界",有的译本将这子句视为描写他们牺牲以色列人而扩张边境(NEB),但别的地方却找不到这个文法结构有类似的意义。这结构在别处是用作自夸的意义(见吕译、现中、RSV、JB、AV;参:诗五十五12,一三八2;耶四十八26、42;结三十五13),这意义适合这里的上下文,指为了带给敌人的困扰而暗自庆幸。

  二9.

  这些罪行带来的审判,以极严肃而有力的语句宣布出来。以神大有能力的名字和称呼──万军之耶和华(强调祂作为神圣之战士的本性,见哈三8~15的注释,82~87页)和以色列的神──来保证这审判必然临到。所以祂是普世的神,更是与祂自己立约之民有个别关系的神。这里更以神指着自己永生所起的誓言来加强这宣言(参:撒上十四39、45,十九6;赛四十九18;耶二十二24,四十六18):这可畏的警告必然实现。这两个国家的刑罚,将会像所多玛和蛾摩拉那可怕的毁灭一样,这两个靠近死海的城巿因罪恶而遭彻底毁灭(创十九24~26;参:申二十九23;赛一9)。先知刻意比较这两个国家,因为摩押和亚扪这两民族的祖先生于乱伦,这是圣经记载这两个城巿毁灭后的片段(创十九30~38)。刺草(多数中译本及 AV、RSV、JB;现中和 NEB、NIV 则作"莠草";参:伯三十7;箴二十四31)、盐坑(多数中译本及 AV、RSV、NIV;思高和 NEB、JB 作"盐堆";参:诗六十五13)117,及永远"荒废之地"(多数中译本及 RSV、NEB),对照出先前的绿油油和丰收都已失去。这三方面的对比都取自两个城巿的光景:植物(创十九25;申二十九23)、盐(创十九26;申二十九23),和长久荒凉(参:赛十三19~20;耶五十39~40)。这刑罚将为摩押和亚扪所嘲谑的人带来好处(见8节),他们是神立约的百姓(8节)中的"余民"(思高;参吕译;和合本作所剩下的;参7节,三13)和所余剩的人(参:弥五3;亚十四2)。以色列人不再是外来侵略的首当其冲者,他们自己现在反倒要掳掠他们的仇敌(参:赛十一14,二十四3;摩三11),夺取他们的地业,正如他们对待迦南地原住民一样(参:创十五7,二十二17;申一8;不过这些经文所用的是另一个动词)。神抬举那受欺压之人,使那压迫人的降为卑,祂的公平就在此显明出来了。

  二10.

  现在,先知自己以散文讲论,扼要叙述耶和华刚刚赐下的神谕(8~9节)。他描写这一切的错误都是从骄傲(参15节;诗五十九12;赛十三11,十六6;结十六49)而来。详细列出的行动是第8节的复述,而耶和华的名字和称呼则是从第9节而来。

  二11.

  这神谕从摩押和亚扪狭窄的地理和历史焦点,进一步论及世界其余地方,并以此结束。耶和华向约但河外这两个区域显出祂可畏的大能(参:出三十四10;诗四十七2,六十六5,八十九7),因为祂必要攻击世上的一切神祇(思高;和合本作诸神)。用来描写耶和华行动的动词只出现在这里,但其字根意义似乎是"使贫瘠或失丧"(参:赛十16,十七4;弥六10)。所以,神正在显示诸神的软弱和他们能力的减弱,因为祂至终要毁灭敬拜他们之人的能力,以及他们的军队(参三8、19)。祂不只要除掉诸神的能力,连那些敬拜他们的人也要向耶和华"俯伏下拜"(RSV;和合本作敬拜)。这些异教国家将要从他们最远的"国土"(现中;其余中文译本多作地方)敬拜祂,每个人都在自己居住的所在敬拜祂。这可能意味着外邦人将成群来到耶路撒冷(参:赛二3;弥四1;亚十四16);或是指在地理上、种族上;耶和华崇拜不再局限在一个地方、一个民族,而是所有人都要认识祂(见三9)。这节经文前后两半的结尾有着结构上的平行(见 AV、RSV、吕译、思高),藉以将被毁灭的全体诸神(思高:"一切"神祇)和敬拜真神的普世(现中:"每一"国家)范围相对比。

  117 后者的译法是根据同语源之亚喀得文 karu(堆)而来,但前者较切合希伯来文字根 karah,"挖、凿"(参:创五十5;诗七15,四十6,AV 边注)。

  古实(二12)

  下一个神谕移向以色列南方,与古实人或衣索匹亚人有关。这可能暗指埃及是当时两大势力之一,曾在主前八世纪末及七世纪初降服于衣索匹亚人第二十五王朝(见95页;参三10;赛十一11,十八,二十3~6)。然而它也可能是指埃及被波斯王冈比西斯二世(Cambyses Ⅱ)打败,时维主前五二五年。如果它是指衣索匹亚,而不是埃及,我们知道冈比西斯也曾在同一段时间内出征上埃及一带。耶和华在此直接向这国家说话,它将遭到军事上的毁灭,必被耶和华自己的刀(参:赛三十四5~6,六十六16)杀死(参:民十九18;赛二十二2;耶十四18)。

  3、亚述

  【番2:13-15 节】

  2:13耶和华必伸手攻击北方,毁灭亚述,使尼尼微荒凉,又干旱如旷野。

  2:14群畜,就是各国的走兽(国或作类),必卧在其中。鹈鹕和箭猪要宿在柱顶上在窗户内有鸣叫的声音。门槛都必毁坏。香柏木已经露出。

  2:15这是素来欢乐安然居住的城,心里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现在何竟荒凉,成为野兽躺卧之处。凡经过的人都必摇手嗤笑她。

  【分段标题】

  (1)欢乐之城被毁灭

  (2)安然之城成荒凉

  (3)高大之城被人嗤笑

  【分节详解】

  亚述将要受到神的刑罚,被神使用的工具兴盛成为强国,最终却要受到严厉的审判,本身是一座欢乐华美安然居住的城市,现今却要被毁灭,成为荒凉之地,成为野兽,居住之地,成为被嗤笑的城。

  南有古实,北有亚述,他们的命运都握在神的手中──

  2:13 西番雅提到南方最大的国家,然后又提到从北边入侵的亚述。亚述虽然国势正走下坡,但仍为当时最大的军事强国。它统治世界达三个世纪,曾摧毁任何挡道的强邻。尼尼微是规模宏大的首都,被认为固若金汤,然而它正像西番雅所预言的,于公元前612年被巴比伦人焚毁。接著巴比伦成为下一个世界级的强国。

  尼尼微鼎盛一时,终于荒凉,当年谁又能想到呢……

  2:13-15 在尼尼微遭毁灭之前十年做出沦陷的预言,就好比今天预言东京、纽约或莫斯科会遭毁灭一样的叫人难以置信。尼尼微是古代近东的文化、科技和名胜的中心。那里有大型图书馆、建筑物和庞大的灌溉系统,并由此产生了城市的绿地。其城墙有九十六公里长,三十公尺高,超过九公尺宽,并有一千五百座塔形要塞。这样一座大城被彻底摧毁了,难怪在历史上它的存在一直是个问号。直到十九世纪,考古学家费了很大的工夫,才发现它的遗址,尼尼微所在地果真已变得乾燥和荒凉,如同沙漠一样。

  亚述(二13~15)

  现在又转往北方,耶和华攻击当时第二个主要势力──亚述和它的京城尼尼微(参那鸿书)。耶和华决心以审判的姿态伸手(见一4及该处所提及的经文)毁灭他们(参5节;申十一4;诗五6,二十一10;赛二十六14)。甚至连他们最坚固的城巿尼尼微(参:拿一2,三3)也要变为荒凉(参9、15节),恢复为干燥的旷野(参:诗六十三1;耶二6,五十12,五十一43;珥二20)。

  14. 此节列举了一些居住在城内的动物,以强调其彻底荒废的情景。这些动物包括驯良的群畜(参:创三十二19;诗七十八52;赛四十11)以及野生的走兽(NIV 作"受造之物"),这字在经文上难以决定其形式118。这两个族群显然是涵括了整个动物界,包括驯养的和野生的(参:创一24;诗五十10)。这些是生长在地上的生物,在经文其余部分则加上生活在空中的生物。

  柱顶指的是毁坏之建筑物,是墙上柱子的顶端(参:摩九1),它将会成为鸟类栖息的地方。虽然这些鸟类正确的身分极具争议性(和合本的鹈鹕,吕译作"叫枭",AV 作"鸬鹚",NEB 作"角枭",RSV 作"秃鹰",NIV 作"沙漠之枭",参:利十一18;申十四17;诗一○二6;和合本的箭猪,思高作"鵁鶄",今圣作"刺

  15. 这个素来欢乐(RSV、NEB;参三11;赛二十二2,二十三7)且安然居住(参三2;利二十五18~19;赛四十七8;耶二十三6;亚十四11)的城巿,从强盛到败落,其原因乃在于它的傲慢自大,自认为(参一12)是无可匹敌的(赛四十七8、10;参:番三11)。亚述傲慢地夸口自给自足,"惟我独尊"(见今圣)的态度,违反神给以色列十诫的头一条诫命(出二十3),神曾命令以色列要单以耶和华为她的神。尼尼微僭越了这地位,篡夺了那保留给神的特权。骄傲的尼尼微要被湮没,就像要来的巴比伦王一样(见赛十四3~23,尤其是14节)。先知以惊异的态度宣告:这大城已经变为荒凉(NEB;JB、NIV 作"废墟";参一13,二4、9、13;赛五9;弥六16)和野兽躺卧之处(参14节;结二十五5),其崩溃和败落是可见的。甚至连过路人的反应都是讥笑与惊讶,发声(JB作"吹口哨";AV、RSV、NEB 作"发出嘘声";耶十九8;哀二15~16;结二十七36)并摇手121示意。这里提到手,形成一个内含式的结构,以手开始并结束这个神谕(参118页)。这段信息是以神在审判中举手开始的,却以对所造成之审判惊异地举手结束。

  118 字面的意义是"国家(goy)的走兽",显然是 ge~"平谷"或"田野"(参:吕译、LXX、RSV、JB;见 J. Barr, Comparative Philology and the Text of the Old Testament〔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pp. 144、324)的误读。同义词组"田野(或地上)的走兽"较常见(参:创一24~25、30,二19~20,三1)。NIV 译作"每一种受造之物"(参和合本小字),显然是尝试化解经文的困难,但没有清楚易明的经文证据支持。

  119 吕译、思高、现中、RSV 和 JB(参 NEB)皆译作"乌鸦",这是跟随七十士译本而来,修正了原文的一个字母,这在口授经文抄写时很容易发生。鸟类颇适合这节经文中大部分的上下文,但牠与门框的低下部分连在一起却又有问题。

  【西番雅书】第三章:审判与救赎

  一、污秽之城有祸了

  【番3:1-5节】

  3:1这悖逆,污秽,欺压的城,有祸了。

  3:2她不听从命令,不领受训诲,不倚靠耶和华,不亲近她的神。

  3:3她中间的首领是咆哮的狮子。她的审判官是晚上的豺狼,一点食物也不留到早晨。

  3:4她的先知是虚浮诡诈的人。她的祭司亵渎圣所,强解律法。

  3:5耶和华在她中间是公义的,断不做非义的事,每早晨显明他的公义,无日不然。只是不义的人不知羞耻。

  【分段标题】

  1、遭祸的原因

  (1)不听命令

  (2)不领受训诲

  (3)不依靠神

  (4)不亲近神

  2、引灾的人

  (1)首领--咆哮如狮子

  (2)审判官--如晚上豺狼

  (3)先知--虚浮诡诈

  (4)祭司--亵渎圣所

  【分节详解】

  神借先知斥责耶路撒冷之城是悖逆污秽之城,他们不听神的话,也不依靠神,与神为敌,道德败坏,不听真先知所传达的信息

  "首领""审判官" " 先知""祭司"这四种人是犹大国中负责领导百姓的人,但神借先知宣告他们不圣洁,不公义的罪

  3:1

  1~7 这 悖 逆 污 秽 欺 压 的 城 有 祸 了:西 番 雅 在 斥 责 了 其 它 国 家 之 后, 转 而 再 次 斥 责 耶 路 撒 冷 和 神 选 民 们 的 过 犯。 选 民 此 时 已 蜕 变 为 与 神 和 神 的 律 法 为 敌 的 人。 道 德 败 坏 已 经 侵 蚀 了 社 会 的 各 个 阶 层, 各 地 的 民 众 都 拒 绝 听 从 神 的 真 先 知 们 所 传 达 的 话 语。

  3:3

  3~4 首 领……审 判 官……先 知……祭 司:这 是 犹 大 国 中 负 责 领 导 百 姓 的 四 种 人。 在 此, 神 宣 布 了 这 些 属 灵 领 袖 们 不 圣 洁、 不 公 义 的 罪。

  1.首 领 和 审 判 官 们 颠 倒 律 法, 不 行 公 义, 利 用 自 己 的 权 势 为 自 己 牟 取 钱 财。

  2.先 知 们 篡 改 神 的 信 息, 哗 众 取 宠。

  3.祭 司 们 则 违 反 神 的 诫 命, 生 活 败 坏, 玷 污 神 的 殿。

  4.我 们 必 须 坚 决 抵 制 那 些 妄 称 神 的 名, 容 忍 或 纵 容 属 世 之 道 和 败 坏 行 为 的 领 袖, 设 立 那 些 坚 持 遵 行 神 圣 洁 标 准 的 领 袖 和 信 徒 来 取 代 他 们。 我 们 绝 不 能 降 低 神 的 标 准, 为 某 些 牧 者 的 过 犯 开 脱 (参 " 监 督 的 道 德 要 求 " 一 文)。

  3:5

  断 不 做 非 义 的 事:虽 然 人 常 常 跌 倒, 陷 在 罪 里, 但 神 却 永 远 公 义, "断 不 做 非 义 的 事"; 这 是 神 的 属 性 决 定 的 (参 " 神 的 属 性 " 一 文)。

  1.耶 和 华 神 的 作 为 尽 都 诚 实、 公 义、 公 平 (比 较 申32:4)。 神 的 公 义 永 不 止 息, 对 此 我 们 必 须 坚 信 不 移。

  2.尽 管 我 们 会 遭 遇 一 些 无 法 理 解 的 事 情 (参 " 义 人 的 患 难 " 一 文), 但 我 们 坚 信, 神 对 我 们 的 爱 永 不 止 息, 他 的 信 实 永 不 动 摇。 他 每 天 都 在 我 们 的 生 命 里 动 善 工, 绝 不 失 信。

  虚假地敬拜神的百姓照样受罚,神欺骗不得的,我有没有想欺骗神的时候?

  3章 先知西番雅在预言周围国家要被毁灭之后,便回到了当前的问题:在耶路撒冷中的罪行。神的城成了污秽的城,神的百姓已成了悖逆的民族,同异族邻邦一样的有罪。百姓假装敬拜神和事奉神,但心中却拒绝他,犯罪而乐此不疲,不再介意背弃神会带来甚么后果。

  神的话我听,人的意见嘛,好像总不如我高明……

  3:2 你曾否认识一些人,当别人的看法与他们不同时,他们就会拒绝听别人的意见?这些人实质上是骄傲、自我膨胀。神的百姓变得如此骄傲,已听不进去也不愿接受神的纠正。你自己是否也难于听取别人的属灵辅导,不肯接受圣经中神话语的劝导呢?不要让骄傲使你不能或不肯让神在你的生命中工作。如果你晓得跟神相比自己是多么的软弱和有罪,你便会乐意听神的话了。

  权力──责任,作领袖的如何看待──

  3:3-4 带领神的百姓既是特权,也是责任。神通过西番雅驳斥了耶路撒冷的各类领袖──官长、统治者、先知和祭司,因为他们不顺服神,心肠刚硬,不负责任且犯罪。如果你是一个教会领袖,你要明白自己是身处于一个有特权的位置上,千万要小心谨慎。神要求你的是行为纯正,以身作则,里外一致,诚实无伪。

  "每早晨显明他的公义",每天早上我都看新闻,有没有看到神显明的公义?

  3:5 耶路撒冷的居民和全体百姓实在罪有应得,难辞其咎。耶路撒冷是圣殿所在之地,是举国的宗教中心。尽管百姓不再敬奉神,可是神仍在城中,仍在腐败、迫害和不信的环境中。这世界不管在灵性上变得多么荒凉,神仍在这里,他仍在工作。问问自己:"他现在正做甚么,我怎样可以成为他工作的一部分?"

  耶路撒冷(三1~7)

  先知用一种修辞法,逐渐进到他审判信息的核心,但已在前面先针对周围的民族。听众必然同意这些审判是列国应受的,所以他们可能没有料到先知会重述他们自己的过错(参:摩一3~二16)。修辞上而言,这是成熟的时机以对付神自己的百姓犹大,和他们的京城耶路撒冷,论到他们的罪(1~4节),不知羞耻(5节),和不知悔改(6~7节)。

  罪恶重重(三1~5)

  这首挽歌并未明确指出哀悼的城巿(参二5)。前面的经文让人觉得这里所指的仍然是尼尼微,所以以色列人必定继续同意神审判这城巿的神谕。这种修辞法使听众同意信息的内容,藉此使他们心服。这种修辞法非常有力,因为听众很快就察觉到,正在被定罪的,不再是尼尼微,而是耶路撒冷──他们自己的京城,神正在审判的不是他们的仇敌,而是他们自己。没有向耶和华响应(2节),祂是以色列的神,不是亚述的神,而且祂又与受定罪的城巿有密切的关系(5节),就足以支持以耶路撒冷为这段经文所指的。阿摩司书一3~二16类似的文学结构也可以支持这种看法。那里也是在一连串审判列国的神谕后,最后才针对定罪的主要目标──神自己的百姓,作为整段经文的高潮。

  三1.

  耶路撒冷不再是神忠心、立约之城,与她信奉异教的邻国相反;事实上,她的罪和不忠(参:赛一21)反倒和她们一样。因着她的悖逆(参:耶四17,五23;何十四1)、污秽(参:赛五十九3,六十三3;玛一7、12),和她压迫别人的残暴行为(参:耶二十五38,四十六16,五十16),她成了哀歌的对象(参:耶二十二18,三十四5),她的命运已经确定了。

  三2.

  控诉继续进行,进一步列举整个城巿的罪恶,包括不顺服(字面意义是"听声音",参吕译;参:撒上八7;耶三13)、不肯受管教(7节;耶二30,五3,七28)。耶和华神曾与祂的百姓立约,为要享受与他们独特的关系(参:出十九5~6;申四7、31),现在反倒被祂的百姓弃绝。他们不倚靠祂(参:王下十八5;诗十三5,二十五2,二十六1;赛二十六4),不照着他们当做的去事奉祂、敬拜祂,使自己远离了祂(参:结四十四15)。

  三3~4.

  民间领袖和宗教领袖的行为与其地位相矛盾,也在此受了控诉。城内的两个领导阶层,首领(一8;耶二26)和审判官被比拟成野兽:狮子(参:士十四5;箴二十八15;摩三8;鸿二12)和晚上的豺狼(参:创四十九27;赛十一6;耶五6;见哈一8注释),这两种动物都以其残暴不仁闻名(尤其参:结二十二25、27)。领袖不保护、引导受托给他们的羊群,反倒为自己的利益将百姓当作猎物吞吃(参:赛五十六11;耶二十三1;结三十四2)。他们吞吃得如此彻底,甚至连"一点啃骨肉"(吕译;参现中;民二十四8;参:创四十九14;箴十七22)122也不留到早晨,早晨乃是与法律上的审判和公平有关的时间(5节;参:撒下十五2;诗一○一8;耶二十一12)。

  宗教领袖也好不到哪里。先知应是神和人之间的中间人,要准确而毫不畏缩地陈明神的旨意。但他们却不将自己的话语建立在神的启示这稳固、可靠的根基上,反倒说自己的话,其根基有若翻腾的海水,毫不稳固(创四十九4;参:士九4;耶二十三32)。耶和华信实的话语,被说谎之人"危险的"(NIV;和合本作诡诈的)话语取代(参:赛二十四16;耶三20)。另一方面,祭司本当负责献祭,藉以在神面前代表人民,并且要将神的律法教导百姓(参:利一~七;申十七8~13,二十一5),他们却罪恶昭彰地颠倒这两项职责。他们非但不是借着献祭礼仪使百姓成圣,反倒是亵渎"圣物"(思高、现中),或使之与圣洁的神不相配(参:利十10,十九8;结二十13);他们亵渎的圣物,最有可能是指圣殿(今圣、AV、NEB、NIV;和合本作圣所,参吕译;参:代下二十九7;赛四十三28;但八13;玛二11)。他们非但没有遵守神的律法或教训并教导其他人遵守,反倒干犯、曲解它(参:结二十二26)。这些人本当领导神的百姓过公平、圣洁的生活,结果反倒使他们走入歧途。

  三5.

  耶和华也在耶路撒冷中间(参3节),但祂的属性和行动正和城内的领袖相反(参1~4节)。尤其是祂的公义,在此解释为断不作非义的事(13节;参:弥三10;哈二12;玛二6),更是与他们的恶行相反。祂的"公平"(吕译;和合本仍作公义)也继续不断地、可靠地显明出来(参:哀三22~23;何六3)。耶和华自己是没有错误、没有缺乏的(参:撒下十七22;赛四十26),永不犯错或失败,与那些不义的人正好相反(参这一节前面"非义的事";伯十八21,二十七7,三十一3),他们永远不知羞耻(19节;参:赛三十3、5;耶二26;哈二10)。在这些方面,城内设立的领袖在品行、职责上都是不忠实的;但他们至高的主耶和华,无论在祂的属性或行动上都是信实的。虽然以色列人忽略了他们曾许诺:只和神维持像夫妻般的关系(见一4~6),耶和华仍然将自己托付给祂的百姓。甚至当他们不再承认祂时,祂仍在那里,就在他们的京城中间。

  二、败坏自己惹神发怒

  【番3:6-8节】

  3:6我耶和华已经除灭列国的民。他们的城楼毁坏。我使他们的街道荒凉,以致无人经过。他们的城邑毁灭,以致无人,也无居民。

  3:7我说,你只要敬畏我,领受训诲。如此,你的住处,不致照我所拟定的除灭。只是你们从早起来,就在一切事上败坏自己。

  3:8耶和华说,你们要等候我,直到我兴起掳掠的日子,因为我已定意招聚列国,聚集列邦,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她们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

  【分段标题】

  1、神已除灭列国 3:6节

  (1)城楼毁灭

  (2)街道荒凉

  (3)城毁灭

  列国作恶 神发忿怒,除灭列国 使他们城毁坏,无人居住,街道荒凉,无人经过

  2、呼吁犹大敬畏神 3:7节

  (1)只要敬畏神

  (2)领受训诲

  (3)不致除灭

  神总是愿人回归给人留下回转的机会,他在劝导,他在呼吁,只愿人离开罪,而敬畏他,他愿人领受他的训诲,而蒙福,蒙怜悯而不致除灭,可是人却败坏自己不知悔改

  3、等候烈怒临到 3:8节

  (1)神兴起掳掠之日

  (2)神定意招聚列国

  (3)将烈怒倒在他们身上

  【分节详解】

  因犹大人不肯回转归向神,神就宣判审判之日要来到,神要兴起别国来掳掠以色列,神要定意行审判,就招聚万邦,作为工具,来将愤怒之火倒向以色列,要烧灭他们的全地,犯罪之后果,当受警戒

  "在一切事上败坏自己",以色列人怎么成了这样……

  3:7 我们也许奇怪,为甚么以色列人领受了如此清楚的警告,却仍不肯回转归向神。问题是他们让罪使他们刚硬,已不再在乎是否跟随神了。他们拒绝神的警告,也不肯认罪。神越惩罚他们,他们就越犯罪。事实上,他们热衷于犯罪。如果你现在不顺从神,你的心也会趋向刚硬,失去对神的渴慕。

  以色列人热衷犯罪,怪不得神发烈怒……

  3:8 在末日里,神要根据百姓的所作所为施行审判(参启20:12),正义必得伸张,犯罪的必将受惩罚,忠诚的必会蒙祝福。所以不要自己申冤,只管耐心等候,因为神的公义将要来临。

  忽略实例(三6~7)

  耶和华的特性并非反复无常或热切地要刑罚祂自己的百姓。祂攻击异教国家(6节;参二4~15),作为给祂自己百姓和城巿的范例和警告。神这种属性──恒久忍耐,甘心延迟或抑制刑罚──在圣经中比比皆是(参:出三十四6~7;民十四18~19;摩四6~11,七1~6;罗九22~24)。百姓却刻意忽略这警告。历史和当时的事件都证明神不喜悦罪恶,然而他们还是没有学到这些功课。

  三6.

  耶和华亲自说话,细述祂对那些不承认祂是神的列国123和他们的城邑所采的强烈行动。所用的动词非常有力,指的是极厉害的毁灭(除灭,吕译作"剪灭",一3~4,三7;参:摩一5;弥五9;亚九6;毁坏,思高作"化为废墟",一13,二4、9、13、15;参:珥一17;摩七9;荒凉,士十六24;王下十九17;赛四十二15;毁灭,JB 作"劫掠"124)。毁灭的对象包括有生命的──列国、过路的人(现中;参吕译)、居民,和无生命的──城邑、街道(参:摩五16;鸿三10;亚十5),及防御用的"城角楼"(吕译;和合本、现中作城楼,思高作"堡垒",一16;参:赛二十八16;耶五十一26;亚十4),一切都要化为乌有。

  三7.

  这城巿受呼召(1~5节)要以惧怕之心或敬畏祂的生活(二11;参:创二十二12;诗五十五19;赛二十五3,五十九19;玛二5;见番三15~16),来敬拜耶和华。这不应只是一种情绪上的反应,更要接受训诲(吕译、现中作"管教",2节;箴一3,十五33)或重新顺服神(参:诗一一一10;箴一7),以改变自己的行为。如果有正确的响应,这城巿就不致从自己的住处被除灭(参6节)。这显然与异教徒的命运正好相反,当神临到他们时,为的是要"惩罚"他们(思高;和合本以之为副词词组照我所拟定的;参:伯三十五15;耶五9)。但这种可能却没有达成,因为甚至连邻近的以色列最近所遭的灾难,也不曾给犹大带来预期的冲击。

  百姓背道而驰,非但没有如期望的,对耶和华作出迅速、积极的响应,反倒热切地继续败坏自己(参:申四16;诗十四1;赛一4)。这可以从他们一切的"行为"(吕译、思高、RSV;和合本作事;11节;参:诗九十九8)显明出来。神预备了恩典,人却轻蔑地一脚踢开它,这正是大卫城令人反省的墓志铭。

  122 这个描写领袖行为的子句,正确的意义不甚清楚,因为这动词字根(grm)太罕见了。虽然经文可能有讹误(见 W. L. Holladay, A Concise Hebrew and Aramaic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Wm B. Eerdmans, 1971〕, p. 64),却没有重要的抄本可作修正依据(参 BHS,脚注 a,由思高、NIV 采用并修正为"什么也不留";参和合本)。这字根出现的其他地方,其上下文都与骨头有关;故建议的诠释有其优点。

  123 NEB 读作"骄傲",是跟随七十士译本,将一个字母稍作改变。但原来的希伯来经文是完全可以解释得通的,而所作的假设修正却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124 这个字在旧约圣经中只有用在这里,所以它的意义只能从这里上下文的用法了解,故此只是推测的意义。

  世人(三8)

  在一个高潮的"神谕"中,耶和华应许地上所有居民要有一个大变动的结局。祂说:"由此看来"(吕译;参思高、今圣),既然百姓已选择悖道(7节),就受命要等候耶和华。这动词通常含有正面的意义,指期待祝福临到(参:诗三十三20;赛八17,三十18;弥七7)。这虽是百姓可以预期的,却不是真正将要来的事。先知采用一个熟悉的词组,用有力的修辞法转变它的题目,打动听众的心。日子将到,耶和华将要在忿怒和审判中兴起(参:诗七十六9;赛二19、21),为要作证指责所有子民(吕译、思高、RSV;现中、NEB、JB 作"指控";AV 作"掳掠"125;参:耶二十九23,四十二5;弥一2;玛三5)。耶和华公平的定意(二3,三15,每节都用mispat,意思是"合法的抉择")是要招聚(18~20节;赛六十六18;珥三2;弥四12;太二十五32)列国聚集在一起。目的是要把祂的"义怒"(AV、RSV、NEB;和合本作恼怒;参:赛十5、25,三十27;哀二6)和烈怒(二2;参:哀四11)都倾(一17)在他们身上,好对他们施行审判。副歌响应描述耶和华日子时的结论(一18),有火烧灭全地(见一18注释),结束了这些情景。在一般(一8~18)和特别的(二4~三8)事例中,人的堕落只会面对神的忿怒,因为圣洁是祂属性中重要的部分,祂不能容忍罪恶。

  125 AV 跟随马索拉经文 lecad"掠夺"(参:创四十九27;赛三十三23)。这不适合这节经文的上下文,因为在这里,耶和华不是要掳掠,乃是要毁灭。注释中采用的读法,是跟随七十士译本,较适合上下文的法庭背景,而且只需修改一个希伯来文的元音。

  三、应许复兴

  番3:9-20节

  1、兴起万民

  【番3:9节】

  3:9那时,我必使万民用清洁的言语,好求告我耶和华的名,同心合意地事奉我。

  【分段标题】

  (1)用清洁的言语--求告神

  (2)同心合意--侍奉神

  【分节详解】

  论述神另一美好计划,神借刑罚洁净列国之后,将对他们施行救赎,列国都将与神和好

  3:9

  9~20 万 民……好 求 告 我 耶 和 华 的 名: 在 此, 西 番 雅 开 始 论 及 神 的 另 一 个 计 划: 在 神 借 着 刑 罚 洁 净 了 列 国 之 后, 神 将 对 他 们 施 行 救 赎。 总 有 一 天, 列 国 都 将 与 神 和 好, 求 告 他 的 名 并 事 奉 他。 这 些 应 许 都 要 在 基 督 统 治 全 地 的 千 禧 年 时 期 得 以 实 现 (参 启20:4 注)。

  不清洁的言语,我能不能一句不说,有时,还真难……

  3:9 神要洁净人的口,统一语言,这样他在列国的百姓才可以和谐地敬拜他。在新天新地里,众圣徒将讲同一种语言。过去因建巴别塔混乱了的语言要反正过来(参创11章)。神净化我们的心,也要清洁我们口中的言语。

  三9.

  耶和华不仅扮演审判官和执行吏的角色,执行命定的刑罚(8节);与此相反的,祂现在扮演的新角色乃是救主。那时,依照祂审判之冶炼过程,其结果是:祂将要"改变"(吕译、现中)万民(一4,三12、19~20)的"嘴唇"(今圣;参思高;和合本、RSV 作言语),洁净他们(参:伯三十三3),像神的撒拉弗洁净以赛亚一样(赛六5~7)。这可以视为巴别事件的逆转(参:创十一1、6~7、9)126,以共同的语言取代复杂的方言。上下文似乎更支持神学的解释多于人类学的解释。合一不只被描绘为一种形式,更是在于功能。就像以赛亚得洁净一样,洁净的目的是要配得对神说话。要求告耶和华的名(参:创四26;代上十六8;诗一○五1;赛十二4),敬拜祂、事奉祂(参:出十26;民八11;书二十四14~15、18~19、21~22)。这事奉不仅是同心合意的──"并肩"(吕译;参:王上二十二13;耶三十二39,以身体上的不同部分表达的类似词句,但中文译本都采意译方式译出),这事奉也是普世的,因为万民都必有分。不只是犹大,也包括所有国家在内;刑罚的目的是复兴万民,使异教徒归向耶和华。争斗和敌意都要消失,结果则是和谐与平安,一同敬拜耶和华(参:王上八41~43;诗二十二27,一○二22;赛二2~4,五十六1~7;玛一11)。

  2、投靠耶和华

  【番3:10-13节】

  3:10祈祷我的,就是我所分散的民(原文作女子下同),必从古实河外来,给我献供物。

  3:11当那日,你必不因你一切得罪我的事,自觉羞愧。因为那时我必从你中间除掉矜夸高傲之辈,你也不再于我的圣山狂傲。

  3:12我却要在你中间,留下困苦贫寒的民。他们必投靠我耶和华的名。

  3:13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作罪孽,不说谎言,口中也没有诡诈的舌头。而且吃喝躺卧,无人惊吓。

  【分段标题】

  (1) 祈祷献祭

  (2) 不再羞愧

  (3) 无人惊吓

  【分节详解】

  当那日,神要复兴列国,这应许都要在基督统治全地的千禧年时期得以实现,"从古实河外来"这句话告诉我们,列国都当带供物,到耶路撒冷敬拜耶和华,当神使列国真正认识他之后,他将恢复自己选民的名声

  3:10

  必 从 古 实 河 外 来:古 实 是 当 时 人 们 所 知 最 为 遥 远 的 国 家 之 一。 这 句 话 告 诉 我 们, 列 国 都 将 带 供 物, 到 耶 路 撒 冷 敬 拜 耶 和 华 神 (比 较 赛 66:18,20)。

  3:11

  当 那 日:当 神 使 列 国 真 正 认 识 他 之 后, 他 将 恢 复 自 己 选 民 的名 声 (20 节)。

  犹大人犯罪,在列国中被抛来抛去,但只要他们回转──

  3:10 "分散的民"是指散居于古实河以外的犹太人。这象徵所有的犹太人无论分散得有多远,终必归回敬拜神。

  骄傲的人向来受神咒诅,我有没有以为这只是一般缺点……

  3:11-12 神要除去骄傲的人,留下温柔谦卑的人。历世历代神都敌挡骄傲和自大的人,但那些在肉体和灵性上自感软弱和谦卑的人,却因信靠神而得著赏赐。只靠自己和趾高气扬的人,在神的百姓和神的国里,都是毫无地位的。

  三10.

  归向耶和华的民族(9节),在地理上涵盖范围极广,提及来自尼罗河上游(古实河外;参:赛十八1;番二12)的族群,更强调了这一点。他们将要献供物(参:创四3;诗七十二10;何十6)给神。这里也称这些人为向神祈祷的(吕译、AV、RSV、NEB、JB 皆作"恳求";参:创二十五21;出八30;伯三十三26),指他们归向神,以祂为主、为神。他们是被分散、被赶散的(参:创十一4;民十35;亚十三7),在地理位置上,他们曾一度远离神在应许地恩典作为的中心。甚至连衣索匹亚人也在祂主权的眷顾之下,而得祂称为"我的"(参:赛十八7,十九18~25,四十五14;徒八26~39)。

  余民存留(三11~13)

  耶和华再次特别提及耶路撒冷和她的居民(1~7节),虽然他们犯罪,祂仍然赐给他们盼望。这国家中不洁的成分将被除去(参9节),使公义的余民存留下来。

  三11.

  那日,即耶和华的日子,将带来刑罚与耻辱,都是因着神百姓的罪恶(一7~10、14~15)。然而这并不是终点,因为那日子也是盼望与帮助的时候。耶路撒冷虽然从前曾经"犯错"(JB;7节)得罪神,却必不再羞愧(参5、19节;赛五十四4;珥二26~27)。耶和华为要消除这一切罪恶,将亲自"驱逐"(思高;和合本作除掉;15节;参:撒上十七26;王下十八4、22;结十一19)惹是生非之人──矜夸高傲之辈(二15;赛十三11;耶四十八29)。这样,圣殿所在的圣山(参:赛二2;珥二1;俄16)将会脱离耀武扬威与狂傲的光景(参:赛三16;结二十八2、17),这是最大的罪恶之一,欲离开神而独立生活。

  三12.

  神百姓中那些留下的余民(一4,二7、9,三13)不再傲慢自大(11节),乃要"谦逊"(思高、现中、RSV、JB;和合本作困苦;二3;太五3;路六20)、"卑微"(现中、RSV、JB;和合本作贫寒;摩二7,八4)。这样,贫寒在此不是从神而来的审判,反倒显出耶和华特别的盟约之爱,以及对那些穷乏之人的眷顾。他们可以投靠(诗二12,二十二8,五十七1)祂大能的名(9节;参:诗二十1;箴十八10;何十二5;徒二21;腓二9~10)。祂将会继续扶持他们,尽管他们是住在有罪的人当中。

  三13.

  这些余民(思高、今圣作"遗民";和合本作所剩下的人,12节)将要拥有耶和华自己的属性,正与他们犯罪的兄弟相反;在这属性中,他们必不作罪孽(5节"不作非义的事"),不说谎言(参:耶九2~8;结十三6~8)。敬拜耶和华的洁净言语(9节),将会替代对异教神祇的倚靠(一5)。不再说亵渎和诡诈的话(参:诗一一九118;耶八5,十四14)。信心必定产生道德行为。他们因着谦卑与忠心,不再缺乏、争竞,而必有牧场(二7;参:弥七14;亚十一7)与"安息"(JB;和合本作躺卧;二7、14;诗二十三2),脱离恐惧(参:利二十六6;耶三十10;弥四4;鸿二11)。当创造万物的主得着当得的敬拜与事奉,人就能复得乐园了。

  3、应当欢喜快乐 番3:14-20节

  (1)欢呼歌唱

  【番3:14-17节】

  3:14锡安的民哪,应当歌唱。以色列阿,应当欢呼。耶路撒冷的民哪,应当满心欢喜快乐。

  3:15耶和华已经除去你的刑罚,赶出你的仇敌。以色列的王耶和华在你中间,你必不再惧怕灾祸。

  3:16当那日,必有话向耶路撒冷说,不要惧怕。锡安哪,不要手软。

  3:17耶和华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他在你中间必因你欢欣喜乐,默然爱你,且因你喜乐而欢呼。

  【分段标题】

  ①神已经除去刑罚

  ②你的神默然爱你

  【分节详解】

  在复兴的日子,耶和华已除去以色列人的刑罚,赶出了他们的仇敌,神就在他们中间做主为王,他们也不再惧怕灾祸,神与他们永远同在,这是神把悔改的子民从分散之地找回,除去他们的羞辱,神的爱使他们安静,神始终爱他的子民,不纪念过去的罪孽,为悔改的子民欢欣喜乐

  3:14

  14~17 应 当 满 心 欢 喜 快 乐:神 的 选 民 必 因 救 恩 而 喜 乐。 发 自 内 心 的 欢 乐 并 不 是 某 种 自 然 的 反 应, 而 是 因 神 在 我 们 生 命 中 施 行 救 赎 而 引 发 的 超 自 然 的 回 应。 请 注 意, 我 们 有 充 足 的 原 因 欢 喜 快 乐:

  1.我 们 已 得 赦 免, 不 会 再 因 罪 而 受 到 刑 罚 (15 节)。

  2.我 们 的 仇 敌 已 被 彻 底 击 败。 也 就 是 说, 我 们 已 经 脱 离 了 撒 但 和 罪 的 捆 绑 (15 节)。

  3.神 与 我 们 同 在, 在 我 们 整 个 生 命 历 程 中, 他 都 与 我 们 相 交, 赐 给 我 们 恩 典 和 帮 助 (15~17 节;比 较 来4:16)。

  4. 我 们 是 蒙 神 深 爱 和 喜 悦 的 人 (17 节)。 如 今, 那 些 完 全 认 识 了 神 借 着 他 儿 子 耶 稣 基 督 为 我 们 所 成 就 之 事 的 人,理 所 当 然 地 欢 喜 快 乐 (参 弗1:17~18;3:16~20)。 当 神 在 地 上 彰 显 他 全 部 的 荣 耀 和 威 严 时, 我 们 的 喜 乐 必 要 达 到 顶 峰 (比 较 赛 35:1~10)。

  神为人喜乐而欢呼,这令我□慕向往!

  3:14-18 主自己将会收回审判的手,除灭以色列的敌人。他更要来往于他的百姓中间,赐他们喜乐。我们若苦心追求快乐,却停止与神的交通,就犯罪了。要知道神是惟一能使我们真正快乐的。西番雅指出让神与我们同在,我们便有快乐。我们要忠心地跟随他,服从他的命令,这样,神就会为我们欢呼歌唱。如果你想快乐,那就服从神,靠近那喜乐的泉源吧。

  喜乐之歌(三14~17)

  作者彷若置身于余民蒙福的未来时刻,或者是在确信中预尝那祝福,因此劝勉神的百姓要欢乐。先知所用的方法和其他的救恩诗篇类似(参:诗九十八;赛十二1~6,五十二7~10),吩咐读者要赞美(14节),不仅为着耶和华过去所做的(15节),也为着祂将来的拯救(17节),更因为祂现在就与这国家同在,如同那慈爱的君王一样,能够激发信靠之心(15~17节)。

  这首内含式的小诗(见100~102页),可能是西番雅为了这预言而写的,也有可能是他采用神百姓礼拜所用的诗歌,因它正适合响应耶和华一再赐给祂百姓的恩典。它延续了神继续住在锡安──大卫的城──的主题,正如撒母耳记下第七章的盟约所应许的,并且也是以赛亚和其他诗篇所采纳的(如诗二、八十九)127。

  三14~15.

  这个同义平行句可分三部分,用不同的字眼三次重复同一个理念,呼召神的百姓来歌唱(参17节;赛五十四1;亚二10)、欢呼(参:赛四十四23;何五8;亚九9)、满心欢喜快乐。这些举动不是因着他们自己的骄傲自大(参二15,三11),乃是因为耶和华拯救他们(11节),脱离他们未明确说明的仇敌,以及刑罚(AV、RSV 作"审判";二3,三8;参:王上二十40),这些刑罚本是他们应得的。这里用三个方法描写神的百姓,二个是地理上的,一个是种族上的。在地理上称之为锡安──大卫的城(16节;参:撒下五7;赛一8,十32;见导论Ⅰ的结尾,96页)及耶路撒冷128,这显然是早于大卫时期的名称。在种族上称他们为以色列,这名字来自这民族的祖先(创二十八10~15,三十二28)。每个名字都会唤起听众的回忆,想到神在祂百姓生活中作工的重要时期。

  这里另外列举了欢喜的两个原因。头一个是:以色列的王耶和华在祂百姓(5、17节;参:撒下七9)中间(AV、RSV、JB,参 NEB;现中、NIV 作"跟你同在")。耶和华不像一些人所说的不在,或无能(参一12),祂乃是与以色列立约的、至高无上的神。祂是在他们当中的神。因着祂有福的同在,他们不再需要惧怕(7、16节)129。先前令人关注的"邪恶"(AV、RSV、JB;中文译本皆作灾祸),现在在耶和华面前必显为软弱无力。仇敌(参:撒下七1;诗八十九42、51)必被逐退,神对百姓的刑罚也必除去(参:撒下七15,那节经文的原文用了同一个动词,其上下文是神与大卫和锡安所立的永远之约)。

  三16~17.

  先知现在又把百姓带到那日,即耶和华的日子;前面曾将这日子描绘成审判与毁灭的日子(参11节的注释,以及那里列举的经文)。现在,因着神所赐给那谦卑跟随祂之人(12节)的恩典,他们可以不再经历惧怕,及它对肉身的影响──软弱无能(手软,字面意义是"无力的手";参:赛十三7;耶六24,五十43)。

  之所以有如此不惧怕的信心,是因着耶和华的同在;此处将耶和华形容成以色列的神,与她的王(15节)。祂大有能力地运行,有如英勇的救主(一14,三19;参:出十四30;赛九6)。神圣的战士过去如何引导以色列脱离捆绑、征服应许之地(参:申四34;书四24;士六12),现在以色列人有需要时仍然可以得力于祂同样的大能,对教会也是如此(参:诗二十四8;赛九6,十21;可九1;林后十4)。耶和华的反应也像一个被遗弃的父母,或被抛弃的情人见到所爱之人回到身边一样。祂的反应是喜乐的(参:赛六十二5,六十五19;路十五11~32)。这喜乐包括两方面:高声欢呼(14节;参:赛五十四1,五十五12),以及因着祂的爱而安静、静默(默然爱你,吕译注"祂必静默无声于祂爱中",参现中注;参:伯十一3)。审判大日争战的喊叫声(一14),将要被两个相爱之人复和时深沉的静默所取代。

  (2)恢复名声

  【番3:18-20节】

  3:18那些属你,为无大会愁烦,因你担当羞辱的,我必聚集他们。

  3:19那时,我必罚办一切苦待你的人,又拯救你瘸腿的。聚集你被赶出的。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我必使他们得称赞,有名声。

  3:20那时,我必领你们进来,聚集你们。我使你们被掳之人归回的时候,就必使你们在地上的万民中有名声,得称赞。这是耶和华说的。

  【分段标题】

  ①神必罚办敌人

  ②神要领民归回

  ③万民中得称赞

  【分节详解

  神向一切属神的人,应许必担当他们的羞辱,使他们从苦境中转回,刑罚苦待神子民的人,要使以色列人的羞辱变为称赞,使以色列人的名声被世人称赞,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阿门!

  神的应许终会实现,只是……

  3:20 不少译本在这节中有"在你们眼前"一句,但这也不一定是意味这个应许会在西番雅那一代实现。这里所指的是,回归明显是神的工作。

  这是希望之音──

  3:20 本书开头的灭亡信息到最后成了希望的信息。当神赐福百姓的时候,日子就会焕然一新。今天教会的领袖假如也从神的先知听到信息,内容多半会与西番雅书相似。在约西亚的宗教改革下,百姓的确转向了神,可惜只是外在的转变,他们的内心仍然离神甚远。西番雅鼓励全国上下同心聚集,为得著救赎祈祷。我们也应问问自己:今天我们的改变是虚有其表,还是生命和心灵都更新了?我们也要聚集祷告,谦卑地与神同行,秉公行义,并聆听关于将来新世界的希望信息。

  神的应许(三18~20)

  预言并非结束于神的百姓喜乐地响应神的良善(14~17节),而是神应许更进一步的祝福。他们将要得着释放,脱离压迫、隔离与苦难,这一切都要被归国、欢呼与丰富所取代。

  三18.

  这节经文意义含混不清,这从各种不同的译文可以看得出来。头一句话与"节期"(吕译、思高、今圣、RSV、JB;和合本作大会)有关,这是希伯来人宗教历法中固定节期的特别日子(参:创一14;利二十三2、4;结四十六9、11;何二11,九5,十二9)。七十士译本将这词与第17节连在一起(参吕译、思高、现中、RSV、JB 皆是如此,尤其注意标点符号),反映出经历神喜乐同在的礼仪场合。这种解法恢复了第17~18节希伯来经文每行分两部分的结构,和合本的分节将这结构破坏了〔如果第14~17节之交错或中心平行句(见101~102页)的假设是正确的,这节经文就不是该单元的一部分,因为它是在这结构之外的〕。这解法似乎也忽略了这节经文的第一个字,这字显然是指为着这些节期而愁烦(参:哀一4)130。这种悲哀与第17节的喜乐气氛不调和,但在现存这节经文较阴郁的气氛中,却是适得其所。

  这节经文最后两个名词是与"重担"(AV、NIV;和合本作担当;参:摩五11,AV)有关,或指神的百姓所遭受之羞辱(所有中文译本、AV、RSV、NEB、NIV;参二章8节的注释及所列举的经文)或"不名誉"(JB)所引起的种种艰难。这可能是因着前面提及忽略节期的条例而来的,就如刚刚提及的建立圣日习惯。

  这节经文由两个动词分成两部分。头一个动词最可能的意义是:神聚集(AV、NASB;参第8节注释及列举之经文)那些愁烦之人,但是在这种欢欣处境中采取这种行动,其目的并无说明,所以也不清楚。有些译本的译法有另一个动词形式,意思是挪走(吕译、现中、今圣、RSV、JB、NIV;参一章2节的注释及列举的经文)愁烦与羞辱。这译法将本节经文与在神里面的喜乐连接起来,因此它所牵涉的上下文范围就更广了(译注:其上文必须上溯至第14节)。这里说神要使这些愁烦"离开你"(吕译、现中、今圣)──即离开神自己的百姓,因为这些话都是对他们说的(15、17、19~20节)。这鼓舞了那些忠诚、真实敬拜耶和华的人:这些有意义的礼仪习惯将要得着恢复。(译注:作者对本节经文的注释,与和合本的译法出入甚大,请读者务必参考其他译本,尤其是吕译、现中、今圣。)

  三19~20.

  神恩典的干预极急切,副词"就在此时"(JB;和合本作那时;现中作"时候快到了";参:创六17;出十4;耶三十10)表达出这种实时性,神要对付〔参:结二十二14,二十三25;弥五15(原文第14节)〕到那时为止一直在迫害(参:创十六6;士十六5;赛六十14)属神百姓的人。无论是国内反对神和祂百姓的人(参:尼四10、12,五1~2),或是在国外的仇敌(参:尼四1、3、7、11,六1~2),都要发现自己是在耶和华的掌握之中。

  这里提及特别的福分,是那时要临到神立约之民的。那些处境不顺利的人,无论是身体上的软弱,如瘸腿的(弥四6~7;参:创三十二32),或地理上及社会上遭放逐的政治难民,如被赶出的(现中作"流亡的人";今圣作"被掳的人";参:申三十4;耶四十12,四十三5;弥四6),都要经历神的祝福:祂主动地拯救(17节),祂要聚集(8、20节;参:弥四6)他们到祂面前,受祂眷顾。受排斥之人得以恢复地位,瘸腿的人得着眷顾。这些不幸之人在不同处境中都曾蒙羞(5节)受辱,他们的命运终于改变了。他们不再作人笑柄,反而成为得称赞的对象(20节)及有名声的人(一4,三9、12、20;参:申二十六19;耶十三11,三十三9)。这不是因着他们自己的善行,而是因着神的作为。

  结束预言的经文重复述说神召聚和赐尊荣给他们,并且延伸其祝福层面。在那同时,耶和华要领祂的百姓进来,恢复他们先前的地位。这词组有时也用来指自被掳之地归回(参:耶二十九14),这也适合这段经文上下文的语句。(参归回;今圣作"重回故国")。但较适合这段经文的,可能是一般的概念"恢复你们的故业"(吕译;见二7;参:伯四十二10;结十六53)。整段经文关切的是恢复产业,而不是被掳的得释放。

  这些福分是确切的,这些应许能应验,并且也必要应验,因为那赐下祝福、发出应许的,是耶和华自己──守约的神。这样,悔改与盼望的信息于结束和开始时都一样,都以耶和华为其神圣的源头。

  【总结:】

  学习本卷书看到,因人悖逆不肯悔改,直到遭到公义的刑罚,而神却愿人回转敬畏神,神因爱人给人留下回转的机会,并且应许,回转之人必得复兴,蒙神喜悦,被万民而称赞,有好名声,哈利路亚,阿门!

  圣经分段分节查经释经--张神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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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架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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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绪论】   一、 执笔者:西番雅   二、 时间:主前630年   三、 主题:《耶和华的日子》   四、背 景   西 番 雅 是 希 西 家 王 的 元 孙, 其 名 意 为 " 神 掩 藏 ", 他 在 犹 大 最 后 一 位 敬 虔 之 王 约 西 亚 (1:1) 在 位 期 间 传 讲 预 言 (主 前639~609 年)。 他 称 耶 路 撒 冷 为 " 这 地 方 " (1:4), 并 且 精 确 地 描 述 她 的 地 形 情 况 以 及 她 所 犯 的 罪, 这 些 情 况 说 明 他 就 居 住 在 都 城 耶 路 撒 冷。 由 于 他 是 皇 室 后 裔, 又 是 约 西 亚 王 的 嫡 亲, 因 此 他 有 机 会 出 入 王 宫; 由 此 我 们 便 可 以 理 解 为 何 他 的 预 言 总 是 集 中 针 对 犹 大 和 列 国。   从 西 番 雅 指 责 耶 路 撒 冷 和 犹 大 所 犯 的 罪 来 看 (1:4~13; 3:1~7), 他 发 预 言 的 时 间 应
在 约 西 亚 复 兴 改 革 运 动 之 前。 那 时, 约 西 亚 以 前 的 恶 王 (如 玛 拿 西 和 亚 扪) 所 犯 下 的 可 怕 罪 孽 在 社 会 上 仍 然 猖 狂 蔓 延。 直 到 约 西 亚 当 政 的 第 12 年 (即 主 前 627 年), 他 才 开 始 清 除 国 中 的 偶 像 崇 拜, 并 恢 复 对 神 真 正 的 敬 拜。 8 年 之 后, 他 又 下 令 修 复 并 洁 净 所 罗 门 建 的 圣 殿; 也 就 是 在 这 一 时 期, 人 们 发 现 了 神 的 律 法 书 (比 较 王 下22:1~10)。 西 番 雅 关 于 犹 大 灵 性 和 道 德 可 悲 境 况 的 描 述, 一定 是 于 主 前 630 年 左 右 完 成 的;西 番 雅 宣 讲 的 预 言 很 可 能 直 接 影 响 了 王, 并 促 进 了 改 革 运 动。 西 番 雅 从 未 提 及 巴 比 伦 已 成 为 国 际 舞 台 上 不 可 忽 视 的 力 量, 这 进 一 步 证 明 了 本 书 写 于 主 前 630 年 这 一 推 断 的 正 确 性,
因 为 巴 比 伦 是 在 拿 布 普 拉 撒 王 于 主 前 625 年 兴 起 之 后, 才 开 始 日 益 强 盛 的。 不 过, 西 番 雅 的 确 预 言 了 亚 述 帝 国 的 毁 灭, 这 一 事 件 于 主 前 612 年, 随 着 尼 尼 微 被 毁 而 应 验 了。 耶 利 米 与 西 番 雅 是 同 时 代 人,但 比 西 番 雅 年 轻。   五、 目的:   为了警告犹大和耶路撒冷,神的审判即将来到,那日子称为"耶和华的大日"(1:14)预言悖逆的犹大因恶行受到公正的刑罚,并一一列出周围列国也难逃审判,另一个目的是为了勉励敬度的人,神总有一天会复兴他的选民,那时犹大必会歌颂活在他们中间的公义之神。   六、 分段   第一段:审判 1:1节-3:8节   第二段:救赎 3:9节-20节   【西番雅书】 第一章:大日临近   一、审判列国   【番1: 1-3 节】   1:1当犹大王亚们的儿子约西亚在位的时候,耶和华的话临到希西家的元孙,亚玛利雅的曾孙,基大利的孙子,古示的儿子西番雅。
  1:2耶和华说,我必从地上除灭万类。   1:3我必除灭人和牲畜,与空中的鸟,海里的鱼,以及绊脚石和恶人。我必将人从地上剪除。这是耶和华说的。   【分段标题】   1、除灭万类   2、除灭人与牲畜   3、除灭鸟与鱼   4、除灭恶人   【分节详解】   在约西亚当政期间,神的话临到西番雅借他传讲预言,当时,举国上下,都陷入罪恶之中,先知宣告神即将审判全地,由于人拒绝离弃罪而归向神,神定了日子,要将一切作恶的人尽都除灭   1:1   西 番 雅:西 番 雅 在 犹 大 王 约 西 亚 当 政 期 间 (主 前 640~609 年) 传 讲 预 言。 当 时, 举 国 上 下 都 陷 于 暴 力 和 偶 像 崇 拜 之 中, 对 神 藐 视 侮 慢。 西 番 雅 很 可 能 是 在 约 西 亚 领 导 的 宗 教 改 革 之 前 向 全 国 传 讲 预 言 的。 他 传 达 的 信 息 可 能 直 接 推 动 并 激 励 了 王, 促 使 他 呼 吁 全 民 重 新 顺 服 神 和 神 的 律 法 (参 本
书 简 介)。   1:2   2~3 我 必 从 地 上 除 灭 万 类:西 番 雅 书 开 篇 便 宣 告, 神 即 将 对 全 地 施 行 审 判。由 于 大 部 分 世 人 拒 绝 离 弃 罪 恶 归 向 耶 和 华, 神 已 经 定 了 日 子, 要 把 一 切 作 恶 的, 连 同 世 界 本 身, 尽 都 除 灭。 那 将 是 一 个 危 难、 痛 苦、 艰 难 和 毁 灭 的 日 子 (15 节; 参 " 大 灾 难 " 一 文)。   先知西番雅说预言是在──   1:1 西番雅在犹大王约西亚的年代作先知。约西亚跟随神,在他执政期间,在圣殿里发现了神的律法书,他读过之后,就发起了一次重大的宗教复兴运动(参王下22:1-23:25)。西番雅向人发出警告,要人离开自己的罪,否则审判就会来临。他的工作加快了这次复兴运动的步伐。尽管这次大复兴使全国回转归向神,但只持续了很短时间,因为偶像没有被根除。约西亚死后十二年,犹大被巴比伦占领,一部分人被掳到巴比伦去。   言必信,行必果,我信神是这样的吗?   1:2-15 犹大
人纵然受到神那最权威的明确警告,却仍拒不听从。要么因为怀疑神的先知,所以不相信那信息是出于神的;要么因为对神本身怀疑,因此不信他会说得出做得到。如果拒绝看圣经和听神的话,我们就会像犹大人一样短视,也必会一样受到惩罚。   标题(一1)   本书有个非常一般的标记──耶和华的话(参:耶一2;结一3;何一1;珥一1;拿一1;弥一1;该一1;亚一1;玛一1),说明它的来源乃是以色列人的立约之神(参:出六2~6)。接受这信息的人是西番雅,他的身分更进一步确认于一个比任何先知都长的家谱(参:耶三十六14);他显然是希西家的后裔,而希西家则是犹大国的第十四位国王(主前716~686年;参:王下十八1~二十21;见93页)。这个家谱可以上溯如此久远,证明作者是个以色列人,而不是衣索匹亚人,虽然他父亲古示的名字可以译作"古实"(参:创十6;王下十九9;赛十八1)。然而我们可以确知他的国籍,因为家谱中其他所有名字,包括先知自己的名字在内,都含有以色列神的名字──雅〔Yah(weh),雅巍,一般译作耶和华〕──在内。这里没有明确称希西家(以色列人常见的名字,参:代上三13;
拉二16;尼七21,十17)为"犹大王",并非将此一解法排除在外,因为这个名称在本节中用来指约西亚──犹大国的第十七位国王(主前640~609年),而西番雅正是在他作王期间说预言的(参:王下二十二1~二十三30;见93~95页)。这名称只用一次,可能是要避免重复。   审判(一2~6)   神的话语是以审判开始的,一开始就指向所有有生命的受造之物(2~3节),然后缩小范围指向祂自己的百姓犹大,更特别指向耶路撒冷的居民(4~6节)。不仅明确指出要受刑罚的人,也指出他们的一些罪。耶和华声明祂必亲自介入祂的审判中,这审判要带来彻底的破坏。   人类(一2~3)   这两节经文是由"除灭"的观念结合起来的,这个字在希伯来文圣经出现四次,显出它是强调的重点,以及这个行动广泛的范围(参:斯九28;诗七十三19;耶八13)99。这个强调又由动词的受词加强──万类、人和牲畜,以及空中的鸟、海里的鱼,都要除灭。神的审判将要废除祂的创造,因为这些字词都曾在创世记中出现过(一20、24、25、26~28)。整个"地面"(吕译
;和合本作地;参:创二6;耶二十八16)都要彻底扫净。这里用特别的方式将人类抽出来,因为他正是那要被剪除的,这个很强烈的动词是指灭绝之意(一4;参:利二十六22;王上九7,十一16;结十四13)。它有时也当作刑事术语来用,指执行死刑说的(参:出三十一14;利二十3~6)。   这些宣告的严重,以及它们的必然实现,藉两次确认这些是耶和华的宣告而强调:耶和华说,这是耶和华说的。   99 这个字的头一个希伯来文形式可以重新标注元音,用来说明这个动作是重复,再次进行的,如创八21一样,虽然这种修正没有抄本证据支持。   二、审判犹大   【番1:4-6节】   1:4我必伸手攻击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也必从这地方剪除所剩下的巴力,并基玛林的名和祭司,   1:5与那些在房顶上敬拜天上万象的,并那些敬拜耶和华指着他起誓,又指着玛勒堪起誓的,   1:6与那些转去不跟从耶和华的,和不寻求耶和华,也不访问他的。   【分段标题】   1、攻击犹大   2、剪除巴力   3、攻击原因   (1)不跟从神   (2)不寻
求神   (3)不访问神   【分节详解】   犹大是神的选民,却被神攻击,是因他们悖逆神,敬拜假神,神的愤怒即将临到,他们在房顶上敬拜天上万象(偶像)通过星象,星术来指导他们生活,也有敬拜至高的神,又敬拜其他偶像,神所憎恶的大恶行,神对自称信他,又同时拜偶像,行恶之人绝不宽容,凡不分别为圣归向神的人都将受到神的审判   1:4   我 必 伸 手 攻 击 犹 大: 作 为 神 的 选 民, 犹 大 人 在 西 番 雅 时 代 悖 逆 神, 敬 拜 其 它 假 神, 行 暴 虐、 腐 败 和 奸 诈 之 事, 神 的 愤 怒 将 很 快 临 到 他 们 (4~9 节)。   1:5   在 房 顶 上 敬 拜 天 上 万 象 的:这 类 偶 像 崇 拜 在 当 今 仍 然 盛 行。 有 人 通 过 星 象 和 占 星 术 来 寻 求 慰 借, 或 指 导 他 们 的 生 活 (参 申4:19)。   1:5 敬 拜 耶 和 华 指 着 他 起 誓:那 时, 犹 大 国 中 有 不 少 人 既 信 奉 其 它 形 式 的 宗 教, 也 敬
拜 至 高 的 耶 和 华 神。 这 类 搀 杂 的 做 法 既 是 拜 偶 像,也 是 明 目 张 胆 的 大 恶 行。 神 对 那 些 自 称 信 他, 但 同 时 又 拜 偶 像、 行 罪 恶 淫 邪 之 事 的 人 绝 不 宽 容。 凡 是 不 将 自 己 分 别 为 圣 归 于 神 的 人 都 将 受 到 神 的 审 判 (参 " 信 徒 的 属 灵 分 别 " 一 文)。   不执行神的命令会有甚么后果?我常这样提醒自己吗?   1:4 以色列人到达应许之地时,神曾命令他们要彻底消灭拜偶像的异族。但他们没有执行,反而开始拜迦南的神。迦南人信奉众多的神。巴力是众神之首,象徵力量和生育。百姓背弃神而去拜巴力,令神气愤至极。   拜偶像屡禁不绝,这偶像的魔力还真大,要小心……   1:4-6 历史上有很多崇拜偶像的事。偶像不单是一尊尊的木像石像,任何被视为比神更尊贵的东西都是偶像。人们信靠自己、金钱和权力而不信靠神,所以时至今日,崇拜偶像依然十分流行。但是最终人们会知道所有偶像都是虚无的,只有真神必然得胜。所以我们凡事要先求神(参太6:
33),并除他以外不敬拜别的神只。(参出20:3)   犹大人有多个崇拜对象,今日的信徒会不会……   1:5 犹大人渐渐成为多神的民族,他们敬拜耶和华,也敬拜当地的诸神,还把异教崇拜的仪式引进真神敬拜中。但神吩咐他们不可敬拜别神(参出20:1-5),所以他们犯了弥天大罪。他们也拜亚扪人的神摩洛,甚至随俗献儿童为祭,这更是可憎的罪。神早已藉摩西警告以色列人不要拜这个假神(参利18:21;20:5)但他们却充耳不闻。神要照警告毁灭他们。   犹大与耶路撒冷(一4~6节)   一4. 虽然整个有生命的受造之物都要被毁灭(一2~7),犹大和她的首都;也是最重要的城巿耶路撒冷,却在这里特别提及,因为他们乃是神的百姓。所有人都犯了罪,但神百姓的罪更严重,因为他们曾自愿与耶和华建立盟约的关系(参:摩一3~二16,记述列邦受审判,但犹大和以色列所受的审判却更严厉)。在惩戒与审判的姿态中,神要伸手攻击以色列(参二13;赛五25;耶五十一25;结十六27,二十五7)。   这里完全一样地重复使用同样的动词形式(参3节),记录了那些因着他们的罪而被剪除、受刑罚之人,藉此将他们
与普世毁灭的描述连接起来。他们要从这地方被剪除掉,至少是指耶路撒冷,可能特别是指圣殿,那最特出之地(参:申十二5、11;王上八29、30;结四十二13)。   这三节剩下的部分包括那些要被毁灭之人的名单。所剩下的巴力(思高作"巴耳的记念")是指那些仍旧敬拜这个外邦神的人。这个字的字面意义是"主人、所有者",通常是指迦南人的神哈达(Hadad)100;敬拜巴力是以色列人长久的网罗(参:士六25;王上十六31~32,十八)。在先知的一生中,犹大是在亚述的控制之下,亚述也有一个神祇叫彼勒(Bel,即巴力),而且也用这个字来指神明101。因此,这名字可能是指米所波大米混合宗教的神祇;在他们这段统治期间,这种混合宗教的影响是可预期的。有人提议说:既然巴力崇拜仍然存在,就说明这预言是在主前六二一年约西亚王改革前说的(见93页及下),在改革之后,这种崇拜必定会消失。这个日期可能是正确的,但这里提及所剩下的巴力,却可能是指这个异邦宗教大部分(虽非全部)被扑灭后的遗迹(译注:参现中"那地方拜巴力的痕迹"),何况甚至是在改革的顶峰,受异教影
响的迹象也并非完全根绝;在约西亚死后不久,它又再度死灰复燃了(参:代下三十六13~14;耶九13;十九4~5;见94页)。   不只是这些外来的神祇要被剪除,连所提及之基玛林的名和祭司102也要被涂抹。基玛林这个字只用在不是事奉耶和华之祭司的身上(参:王下二十三5;何十5)。这个少见的字随即用一般指祭司的希伯来文解释。   一5. 敬拜天上的万象(参:申四19;王下十七16,二十一3、5;耶八2)是在房顶上进行的(耶十九13;参三十二29)。这些也是迦南人和亚述人敬拜的神明(参黄道十二宫图),所以这里可指上述二者之一。   混合宗教的行为也受审判。那些敬拜耶和华,指着祂起誓的人,同时也指着"他们的王"(吕译注、NJB 边注、MT)起誓。有人跟随七十士译本的校订,将这个字元音修改,读作玛勒堪──亚扪人的一个神明(参:王上十一5、33;王下二十三13),不过现存的形式也与一个巴比伦神祇的名字一致103。无论如何解释,受到强烈定罪的,乃是同时敬拜与以色列立约之真神及另一神祇(参:出二十3;申五7)。指着另一个神明起誓,意即承认他的权柄,这是以色列人所禁止
的。   一6. 这些错误最后被摘要、浓缩为转去(思高作"背离";现中作"掉头")──成为背道之人(参:诗五十三3,七十八57;赛五十九13),不再跟从耶和华,也不把祂当作他们的神来寻求(二3;参:诗二十七8,一○五4;何五6),也"不求问祂"(吕译;参:王下二十二13;诗一○五4;赛五十五6;摩五6)的引导和帮助,所以在这几节经文中,有一种宗教响应的转变──从渴慕完全地、单单地顺服耶和华,经过把耶和华和异教崇拜混合之后,到彻底异教化,实际上是无神主义,彻底弃绝了耶和华。这百姓本当保守他们自己远离所有的异教行为,惟独归耶和华为圣民;但他们既已不再如此,神将亲自使他们纯净。   三、审判首领   【番1:7-9节】   1:7你要在主耶和华面前静默无声,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快到。耶和华已经预备祭物,将他的客分别为圣。   1:8到了我耶和华献祭的日子,必惩罚首领和王子,并一切穿外邦衣服的。   1:9到那日,我必惩罚一切跳过门槛,将强暴和诡诈得来之物充满主人房屋的。   【分段标题】
  1、审判之日   2、分别为圣   3、惩罚恶人   (1)首领   (2)王子   (3)穿外邦衣服   (4)行强暴的   【分节详解】   在耶和华所定的日子,神要审判犹大,借巴比伦人毁灭犯罪的国民,也要惩罚首领,王子并行强暴之人,其次也指神在未后要审判列国   1:7   耶 和 华 的 日 子:这 一 预 言 首 先 指 巴 比 伦 人 在 主 前605 年 毁 灭 犹 大 一 事;其 次,它 还 指 末 后 神 对 地 上 的 列 国 施 行 的 审 判 (比 较 赛 2:12;13:6, 9;耶46:10;结13:5;珥1:15;2:1;参 珥1:15 和 摩 5:18 注)。 这 个 日 子 尚 未 到 来 (罗2:5), 它 与 耶 稣 基 督 的 最 终 降 临 是 紧 密 相 关 的 (太 24:29~33;参 提 前 5:2 注)。   "耶和华的日子"是指末日吗?   1:7 审判之日和大屠杀将在巴比伦攻占犹大时来临。先知看到这些预言终会发生,然而他不知道何时会发生
,也不知道发生的次序是怎样的。很多人认为这些预言有双重的应验,一次在预言发出后不久,另一次是在末日的时候。有些学者则相信,这些关于审判的预言全要到末日才应验。   "穿外邦衣服"也有罪吗?其实──   1:8-9 穿著外邦人的衣服,显示人们渴求外邦的神和生活方式。领袖应给百姓作好榜样,可是他们竟随从外邦的习俗,显出他们无视神的命令,污辱上主之名。"跳过门槛"是异族的习惯(参撒上5:5)。   宣告(一7)   在主耶和华──统治万有的至高神(参:申十17;书三13)面前,听众受命要静默无声;这是一种出于敬畏与尊敬而发的呼喊,主要是由先知发出的(参:摩六10,八3;哈二20;亚二13;亦见士三19)。在这节经文中,耶和华的日子临近(参14节;赛十三6;结七7,三十3;珥一15,二1,三14;俄15)显明了耶和华的同在。这日子不仅是快到了,而且耶和华已经为这日子的临近做好了必要的准备,祂已经预备祭物,或祭宴(思高),这件事有时与审判有关(参:赛三十四6;耶四十六10;结三十九17~20)。那些被耶和华"呼召"
;或"邀请的人"(思高;和合本作客,RSV、NEB、JB同)要来赴宴,被分别为圣,或为了某一特定的功用分别出来(参:出二十八41;利二十一8;撒下八11;赛十三3)。讽刺的是,那些受邀来欢庆祭宴的人,很显然地正是要成为献上的祭物(参:创二十二,尤其是第7、9节)。耶和华审判时,献上那些令祂不悦的人,就成为讨祂喜悦的祭物。   (一8.)   这里提及一个时间"到了……的日子",藉此开始一个新段落。然而这节经文是直接与前一节连在一起的,因为它描写了在献祭的日子要发生的一些事(参7节),将耶和华的日子和献祭的日子,这两个彼此有别却又互有关联的主题结合起来。头一个阶段是惩罚(参9、12节,三7)首领和王子。这些人的确实身分是一件颇具争议的事。如果这预言是在约西亚作王早年说的(见4节,和94页),那么这些首领必然是他未成年期间执掌实权之人(参:王下二十二1);他们并未照他们该有的态度事奉耶和华。而王子可能是约西亚以外的王室成员(吕译"王室"),也是毫不敬虔的。无论作者在此有意提起的是谁,国家的领导阶层普遍都是失职的,也都在
神的定罪之下。   另一个受审判的群体显然人数众多,他们都穿着外邦衣服。他们的衣服很可能是特别为着执行异教的宗教礼仪而穿着的(参:王下十22),因为这个形容词是与异教神祇有关的(参:玛二11)。这警告至少说出外邦人可憎的影响,通常都会导向那已受定罪的混合宗教(一4~6;参:王上十一1~8;尼十三30)。   (一9)   . 第三个罪大恶极的群体,是那些像牡鹿一样(参:赛三十五6)跳过门坎的人。门坎这个字总是与殿宇有关的(参:撒上五4~5;结九3,十4、18,四十六2,四十七1)。这句话的解释相当含混,问题出在最后一个字的意思无法清楚了解,所以这个行为也就不易解释了。不过上下文暗示它可能也是一种异教习俗。它可以指腓利士人不踏大衮庙门坎的行为(撒上五4~5),而这习俗已被以色列人采用了;但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种说法。另一个解释是:这可能是到那日要发生的事,只要我们将本节第二个子句看作是第一个子句含糊不清之意义的解释。这在文法上是有可能的,而且也使这行为成为一种社会上的罪行,而不是宗教上的。这些人用强暴(参:创六11;哈一2~3、9)和诡诈充满他们主人的房屋。这可能是指
他们王室的宫殿充满,甚至泛滥了强暴(参:摩三10),而不是人期望国王该有的公平与公义。在这段上下文中,这句话更有可能是指他们宗教上的罪行,"主人"这词可以指异教神祇,别处就曾用这词来形容他们104。这正与耶和华──真正的主(7节)成对比,且是反对祂的。他们的敬拜是欺骗与强暴,丝毫没有一点真理、盼望或平安。   四、审判大日 番1:10-18节   1、都灭亡了   【番1:10-11节】   1:10耶和华说,当那日,从鱼门必发出悲哀的声音,从二城发出哀号的声音,从山间发出大破裂的响声。   1:11玛革提施的居民哪,你们要哀号,因为迦南的商民都灭亡了。凡搬运银子的都被剪除。   【分段标题】   (1)悲哀的声音   (2)哀号的声音   (3)破裂的声音   【分节详解】   当耶和华审判的那日,地上满了悲哀、哀号的声音,因犯罪,而要面临被神剪除,一切灭绝,心中悲伤   一10~11.   作者严肃地宣告(见2~3节)关于献祭的那日(见7、8、9节)之后,跟着描写耶路撒冷城内与郊外居民
的反应。他们将要在祸患中发出"喊声"(思高;和合本作悲哀的声音;参:创二十七34;诗九12;耶四十八3),并要在将发生的毁灭和审判中(见13节),发出哀号的声音(11节;参:赛十五8;耶二十五36;亚十一3)。第三个反应按字面意思是大破裂的响声,通常解释为伴随着毁坏而有的爆裂响声,如中、英文译本的译法。然而,这个字也用在描写身心极度痛苦喊叫的经文中(参:赛十五5,六十五14;耶四十八5,五十一54),这用法也很适合本段经文的上下文。   这些喊叫声是出自耶路撒冷城中特别提及的地理区域。鱼门是在城的北边(参:代下三十三14;尼三3,十二39),很可能是该处的主要城门105。因为耶路撒冷其他各面都是险峻的陡坡,这座城巿的北边最容易受到攻击。"二城"(AV、RSV、NEB;吕译"第二区")或作新区(思高、现中、NJB、NIV),根据这名字,它是较近期新设的一个地区,座落在圣殿和城内主要地区的北边(参:王下二十二14;尼十一9也有可能)106。山间是较为普遍的描述,不过在当时很可能是指较特定的一些山丘,但位置不详。既然前面提及的
两个地方都位在耶路撒冷的北边,这些山丘最有可能的位置也就在那一带。   作者继续叙述同一个主题──迫在眉睫的灾祸,不过现在却吩咐百姓要哀号,因为灭亡的时刻现在已经来到了。这是对住在"臼状洼地"的人说的(吕译;和合本译作专有名词玛革提施;参RSV、JB、NIV 边注的 'Mortar'),可能是挖空成类似臼状的凿石场(参:士十五19;箴二十七22)。从前面地区描述的方向看来,这个区域很可能是在第二城区的南部。根据下文的提示,这就是巿场地区(NIV;参:耶三十七21的"饼铺街")。那些运银子买卖之人遭灭亡(参:王下二十一5;何四6;俄5)或"被铲除了"(思高、现中、NEB、JB;和合本、吕译、AV、RSV 皆作被剪除),以致饱受煎熬;这些人可能是"银行家"或商人。在平行叙述中,称这些人为迦南的居民,迦南人的贸易在稍后几个世纪极发达,那时他们是以腓尼基人闻名于世;甚至在更早的时期,他们的商业行为似乎也是家谕户晓的(参:伯四十一6;箴三十一24;赛二十三8;结十六29;何十二7)。要遭致毁
灭的不仅是异教的宗教行为,也包括他们的商业活动,特别是他们接受的外来影响(参:王上五11,九26~28)。至于这种经济崩溃的原因,这里并未说明,然而原因可能主要是欺诈,像其他先知所言一样(摩八5~6;弥六10~11)。所以,神关切的不仅是宗教上的堕落,也关切经济上的不义。   2、变为荒场   【番1:12-13节】   1:12那时,我必用灯巡查耶路撒冷。我必惩罚那些如酒在渣滓上澄清的。他们心里说,耶和华必不降福,也不降祸。   1:13他们的财宝,必成为掠物,他们的房屋,必变为荒场。他们必建造房屋,却不得住在其内,栽种葡萄园,却不得喝所出的酒。   【分段标题】   (1)惩罚炼净   (2)财宝被劫   (3)房屋荒废   【分节详解】   神用慧眼察看遍地,要除净罪恶,但在犹大国中有些人,自己犯罪心里却存的态度是神不干预人的生活,不降福,也不降祸,他们认为神不会惩罚有过犯的子民,神却要这些人负上罪的代价,财物被掳去,建造的房屋不得住,成了荒场,神的审判   1:12   耶 和 华 必 不 降 福, 也 不
降 祸:犹 大 国 中 有 些 人 对 神 持 一 种 自 然 神 论 的 观 点 (也 就 是 说, 神 并 不 积 极 干 预 人 们 日 常 的 生 活); 他 们 认 为 神 不 会 刑 罚 过 犯 的 选 民。   1.那 些 持 这 种 态 度 的 人 在 审 判 之 日 必 将 惊 慌 恐 惧, 因 为 神 必 定 会 让 他 们 为 其 不 肯 离 弃 的 罪 付 代 价。   2.我 们 也 应 该 明 白, 神 离 我 们 不 远, 也 不 会 对 人 类 的 事 袖 手 旁 观; 神 必 会 奖 赏 那 些 寻 求 他 的 人, 审 判 那 些 背 离 他 而 追 随 邪 恶 的 人 (参 罗 2:5~11)。   "如酒在渣滓上澄清的",先知耶利米也说过这话,在这里……   1:12 神要提灯巡遍全城,惩罚那些该受罚的人。他们没有鉴察自己的心,对神麻木不仁,看到周围的道德沉伦(渣滓上残存的酒)也心安理得,所以神要用巴比伦来审判他们。二十年内,巴比伦人会进入耶路撒冷,把百姓从藏身之处拉出来,或俘掳或杀掉。没有人能逃脱神
的审判,也没有人能在神面前隐藏。   神的审判过去有,将来的末日有,现在会不会有……   1:12-14 有些人以为神是纵容溺爱世人的天父,他到处闲游视察,却没有改变人生命的真正能力;也有很多人不相信神的权能,更不相信他要来审判世人。但神是圣洁的,他必要严厉地审判世界,公正地审判所有活在罪中、对他麻木不仁、对公义漠不关心的人。对神不闻不问的人常以为神对他们的罪爱理不理,但是他们终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的大日临近了。   一12~13.   接着,耶和华在那时(参7、8、9、10节)将祂的注意力转移到整个耶路撒冷城,以祂自北方进入城中为高潮(10~11节)。祂将要在城中用灯巡查,以致无人可以逃脱(参:王上二十6;王下十23;路十五8)。基督教前的希腊哲学家戴奥革尼(Diogenes,译注:约主前四世纪,希腊犬儒学派鼻祖)到处寻找诚实人,耶和华却和他不同;在这段经文中,耶和华寻找的不是公义,而是罪恶,为要惩罚并连根拔除(参:赛十12;耶六15,四十四13)。在这里,祂巡查的不是干犯的罪(参4~11节),而是疏忽的罪。作者用一个隐喻来描述这些要受惩罚的人107,这个隐喻
是取自酒的发酵过程。当酒静止置放时,较重的固体物质会沉淀下去,渣滓就留在瓶底或桶底。酒如果放得太久,便会变得浓稠或凝结起来(参:出十五8;伯十10)。耶路撒冷的富人和有影响力的人,那些拥有财宝、房屋、葡萄园和酒的人,不像有用的陈年老酒(参:赛二十五6),反倒因着漠不关心和安逸而停滞不动。史密斯清楚表达出这个问题,他说:"亏损神和人类的伟大目标的,并不是魔鬼的猛烈攻击,而是千千万万像冰河那样冷漠、缓慢、压碎东西的无用之人;神的目标永远不是被猛烈的打击所破坏,却会被人安坐于上不动而破坏。"108   虽然这节经文可以理解为谴责酒精的使用(NEB),但西番雅定罪的其实是无动于衷的态度,这因着百姓实行的无神主义而更加严重。他们虽然未必在理论层面上否认耶和华的存在,却在实际层面上否认神的作为,不管这些作为是降福或降祸(思高作"赏善"和"罚恶")。福祸都不会从祂而来。   对于以色列人而言,认为神不介入国家生活这种观点,乃是严重的异端,大胆反抗以色列人的神观──从创造世界、呼召亚伯拉罕、出埃及、与以色列人在西乃相会、征服迦南,
到持续关注以色列的国家事务,神都是不断地、主动地介入历史。在世界事件中,若没有神实际干预人类历史,无论是赐福或降罚,他们的信仰就变得毫无意义;照样,耶稣若是不曾在历史上真正从死里复活,基督徒的信仰也就是枉然的了109。   西番雅指出:这种不负责任的神学,就像公然背叛神一样邪恶。那些不肯起来用他们的能力行善之人,必导致能力的源头受毁灭断绝(参:申二十八30~42;摩五11;弥六15)。   3、攻击坚固城   【番1:14-16节】   1:14耶和华的大日临近,临近而且甚快,乃是耶和华日子的风声。勇士必痛痛的哭号。   1:15那日是忿怒的日子,是急难困苦的日子,是荒废凄凉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云,乌黑的日子。   1:16是吹角呐喊的日子,要攻击坚固城,和高大的城楼。   【分段标题】   (1)日子甚快   (2)日子的风声 (勇士痛哭)   (3)是何日子   ①是忿怒的日子   ②是急难的日子   ③是凄凉的日子   ④是乌黑的日子   ⑤是呐喊的日子   【分节详解】  
 神要临到,那日的可怕,神的忿怒临到而且甚速,真是凄凉、乌黑、急难的日子,坚固城被攻击,勇士在痛苦,神的审判如此可怕。   耶和华的大日临近……且甚快!就是说──   1:14-18 耶和华的大日临近了,巴比伦人不久便会来摧毁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日子对我们来说也近了。神立定将有一个最后的审判,就是全地被毁的一天(参启20:12-15)。巴比伦军兵占领犹大,就像西番雅预言的那样确实且可怕的发生了。神最后审判的日子也是确定的,但他拯救的能力也是确定不移的。要免于审判,我们就要承认自己所犯的罪。既知道罪必带来审判而我们又不能自救,就当全心倚靠神,因为只有他才能拯救我们。   一14.   对先知而言,耶和华的日子有一重要的部分(参:赛二6~22;珥二1~11;摩五18~20),那就是这日子在时间上已经临近了(见7节);这个字在希伯来经文中是摆在整节的开始,是在强调的位置,并且又重复了一次,更是强调了这一点。这日子临近了,而且正迅速地临近110。这日子也是个大日子(参:珥二11、31;玛四5),因为它对所有受造之物都极重要。   直到第16节都是在描写这日子的一些特
性,这里用一个模棱两可的词句开始,这字可以译为风声(和合本,AV 作"呼声"),是悲苦(吕注;参思高、现中)的风声;但不容易理解的是:耶和华的日子竟会有呼声。有人则认为这个字是指那日子的"声音"、"噪音"或"喧嚣声"(RSV、JB)。在其文脉中,最令人满意的解释可能是视之为宣告的喊声,与"听!"相近(参现中注),是个可听见的呼声(参:赛四十3、6),其信息不仅与悲苦有关,也是勇士所发"战争的呼喊声"(赛四十二13;参:番三17)。   一15~16. 这里断续地列出那日令人战栗之特性(见14节),在这两节经文中,"日(子)"这个字重复了六次,可能是响应创造时六个"好的"日子(创一1~31)111。从耶和华那面来说,那是使祂充满忿怒的日子(参18节;结七19;何五10;哈三8)。五组同义词描述那日子对人类的影响。头一组所牵涉的,是情绪上的急难和困苦(亦见 RSV;并参 NEB、JB;参17节;创三十五3;伯十五24;诗二十五
17;俄12、14;鸿一7)。第二组是与自然的"毁坏"(今圣、NEB)与"摧残"(今圣、思高、RSV、NEB、JB;参:伯三十3,三十八27;诗三十五8;赛四十七11),这两个字是来自同一个希伯来文字根的两个不同形式112。黑暗(参:伯三4;珥二2;摩五18、20)和幽冥(参:出十22;赛八22,五十八10;珥二2),密云(参:诗九十七2;结三十3,三十四12;珥二2)和乌黑(今圣、RSV;思高作"阴霾"参:赛六十2;耶十三16;结三十四12)更加深那日子的恐怖。这些表现,以及吹角(参:赛二十七13;结三十三3;摩二2)和吶喊(参:书六5;士七18、22;摩一14,二2),都是神显现──当全能的神与祂的百姓相会(参:出十九16~19,二十18;申四11)──时喧嚣和可怖的特性。神这位战士出征,不仅是要攻击祂的仇敌(见三17的注释),也要攻击祂的百姓,因为他们在这时期的行动就像神的仇敌一样。以西番雅的听众而言,耶和华在祂的日子大能的同在,不是带来祝福(如在西乃山所经历的),乃是为了审判。甚至连犹大的要塞,无论是坚固城(参:民十三
28;申三5;赛三十六1;何八14),或高大的"城角楼"(吕译;和合本作城楼;参:代下二十六15),都无法承受耶和华的忿怒。   前面提起过,这六次用"日(子)"这字,可能是响应创世记第一章,说明这里描绘的审判可以视为创造的逆转。人类的罪导致神的刑罚,其影响导致创造回到神主动形成宇宙前的光景。黑暗取代了光明,整个建立好的宇宙次序也重归混乱(参:创一2;耶四23~26)。神完全的慈爱及充足的供应都被审判所取代,祂的赐福也有所保留。   4、大大毁灭   【番1:17-18节】   1:17我必使灾祸临到人身上,使他们行走如同瞎眼的,因为得罪了我。他们的血,必倒出如灰尘,他们的肉,必抛弃如粪土。   1:18当耶和华发怒的日子,他们的金银不能救他们。他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毁灭这地的一切居民,而且大大毁灭。   【分段标题】   (1)灾祸临到   ①眼瞎   ②血流   ③肉被抛弃   (2)忿怒之火   ①烧灭全地   ②毁灭全民   【分节详解】   犯
罪之后果如此之可怕,神的公义威严,审判罪恶毫不留情,当审判临到,他们血流如地上的灰尘之多,神的忿怒之火要烧灭全地一切罪恶,神要大大毁灭,因人悖逆不肯悔改,他们肉眼好好的,却如眼瞎之人,求神来改变这个世代,除净罪恶,使人都归耶稣名下。   金钱是邪恶的,你说不是这样──   1:18 金钱本身并不邪恶,只是它不能救我们。在今生,金钱可以扭曲我们的观念,给我们安全和有能力的感觉。以色列人的财富不能救他们免受巴比伦的侵略,同样在最后审判之时,我们的财富也是毫无价值的。只有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救赎工作存到永远。要是我们信基督,他便能救我们。不要相信金钱,要信靠基督。   一17~18.   耶和华的日子之叙述,有力地令人感受到祂的同在(14~16节);现在祂要发言。祂显明审判并非仅限于犹大,而是针对全"人类"(参:创一26~27)。耶和华将使灾祸临到他们身上(参15节;申二十八57;王上八37;耶十18),所以他们必要如同瞎眼的人一样蹒跚而行,摸索方向;他们的瞎眼乃是犯罪"得罪耶和华"的咒诅(参:申二十八28、29;赛五十九10;哀
四14;徒九8)。"得罪了我"(NIV 作"得罪了耶和华",参吕译、思高)这句话显然是先知的批注,因为是谈论有关耶和华的事,而不是以耶和华为说话之人。这句话是这节经文前后两半的转接;在前半节中,耶和华是主动的,是动作的主词;后半节则是用动词的被动式。耶和华仍然是采取行动的那一位,但并未明显提出。正如灰尘因其量多而为轻贱、没有价值的(参:王下十三7;赛四十一2;亚九3),罪人流血也是如此(参:创九6;诗七十九3)。这动词有着双重功用,有第二个受词,即像粪土一样没有价值(参:王上十四10;伯二十7;结四12、15)。这第二个无价值事物的确实身分并不清楚。这个字惟一在别处(伯二十23)的用法,对理解这节经文并无帮助;中英译本的译法非常纷歧(AV、RSV 作"肉体";JB、现中、今圣作"尸体";NEB 作"脏腑";NIV 作"肠子")。另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是:将这个字的元音重新标注,读作"体液",即生命的液体,在句中是与"血"平行的11
3。   人类受审判时想要靠金和银得救,这些可能是指他们的财富(11、13节;参:耶四30),但更有可能是指他们的偶像,因为偶像通常都是由这些材料做成的(参:赛二20,三十22;结七19~20)。在这一日,天然的事物或不存在之偶像的象征物,根本无能拯救;耶和华发怒的日子(15节)再一次说明此日的特性。祂的忿怒(吕译"妒愤";思高"妒")将如火一般(三8;参:申四24)"吞灭"(思高;和合本作烧灭)全地(见2~3节;彼后三10~12)。这忿怒强烈地保障神作为独一创造者与立约之神的独特地位(见27页;参:诗七十九5;结十六38、42,三十六5)。在三章8节又重复必烧灭全地这句话,有如副歌一样(见134页)。那些将要彻底而迅速地来到"尽头"(NIV;和合本作毁灭)的,是特别指地上的居民(参:赛十23,二十八22;耶三十11;鸿一8)。这样,神的刑罚就像招致刑罚的罪一样,既是普世性的,又是激烈的。   【西番雅书】 第二章:审判列国   一、呼吁悔改   【番2:1-3节】   2:1
-2不知羞耻的国民哪,你们应当聚集。趁命令没有发出,日子过去如风前的糠,耶和华的烈怒未临到你们,他发怒的日子未到以先,你们应当聚集前来。   2:3世上遵守耶和华典章的谦卑人哪,你们都当寻求耶和华。当寻求公义谦卑,或者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可以隐藏起来。   【分段标题】   1、趁烈怒之前   2、遵守典章   3、寻求耶和华   【分节详解】   神的心意愿人悔改,神的命令已定,审判即将来到,那日不会转去,定要来到,所有犯罪悖逆神的民众将因罪受刑罚,但神盼望人在审判之日来到之前悔改而归向神。   "神愿人归回":   ① 是心灵的归回   ② 遵守神的话,追求公义   ③谦卑顺服,依靠神   2:1   1~3 不 知 羞 耻 的 国 民 哪!你 们 应 当 聚 集:西 番 雅 已 经 宣 告, 即 将 临 到 犹 大 的 神 的 忿 怒 之 日 是 不 会 撤 去 的。 时 日 已 经 定 下, 审 判 也 必 来 临。 民 众 必 因 他 们 背 离 神 以 及 所 犯 的 其 它
罪 恶 受 到 刑 罚。 但 是, 神 也 将 盼 望 赐 给 那 些 在 审 判 之 前 悔 改 的 人; 那 些 真 义 人 在 神 的 大 愤 怒 临 到 时 必 会 得 到 神 的 庇 护 (参 下 一 条 注 释)。   2:3   当 寻 求 公 义 谦 卑:先 知 的 话 给 那 些 已 经 归 向 神 的 人 带 来 盼 望。 他 劝 勉 人 当 更 加 坚 定 地 信 靠 神, 努 力 遵 行 神 的 道, 以 求 神 会 在 降 下 刑 罚 之 日 保 守 他 们。 如 果 他 们 还 希 望 经 历 神 所 赐 的 复 兴 和 更 新, 他 们 就 必 须 追 求 三 件 事;这 三 件 事 对 新 约 时 代 的 信 徒 也 同 样 重 要。   1.首 先, 他 们 必 须 追 求 神, 将 自 己 的 心 归 向 神, 切 慕 认 识 和 爱 戴 这 位 与 他 们 立 约 并 保 护 他 们 的 主 (比 较 耶29:13)。   2.他 们 应 遵 照 神 的 话 语 来 追 求 公 义, 以 神 的 公 义 做 为 指 导 自
己 生 活 的 标 准 (比 较 赛1:21;摩 5:24;太 6:33)。   3. 他 们 应 努 力 学 习 谦 卑, 认 识 自 己 的 无 助 以 及 信 靠 神、 顺 服 神 的 必 要 性 (比 较 民12:3;诗 45:4;箴 15:33)。   趁神尚未发怒,要赶快做的是──   2:1-3 只要离开罪恶,谦卑自己顺从神,人们还有机会避免神的审判。旧约先知宣布了毁灭的消息,但也提供了逃脱和获救的惟一办法:脱离罪恶,与神同行(参弥6:8)。   要求的响应(二1~3)   作者广泛地谈过普世的审判(一14~18)后,再次将注意力转向神自己的百姓(见一4~13);但稍后还要再继续谈论普世的审判(4~15节)。现在仍有严厉的审判(2节),但若对耶和华有正确的响应,这审判仍有缓和的希望(3节)。   二1~2. 神的百姓这次被称为一个国民(goy;思高作"民族",现中作"国家"),这个字通常是指异教百姓,不过有时也用来指以色列自己(如:出十九6;申四6;赛一4,九3,十6;参:番二9)。作者刻意使用这
字,指出以色列人的行为和对神的态度,就像异教国家一样"可耻"(NIV;中文译本皆和 RSV 一样,作不知羞耻的)。尽管承认祂乃是成为耶和华真正的立约之民(am)的必要条件(8~9节;参:出六7;申七6),他们仍不承认祂。他们所受的呼召是:趁着还不太迟以先,应当聚集前来。形容这百姓的词句语意不清。可能是指他们缺乏羞耻的特性(和合、吕译、思高、现中;参 RSV、NIV),这是跟随七十士译本的传统;但这动词通常是指意愿或渴望(参:创三十一30;诗八十四2)。有人提议说:否定语助词"不"应该理解为动词的受词──"虚无",指偶像,就像别处轻蔑地称呼它们的经文一样(如:王下十七15;耶二5)114。百姓渴望"虚无"之神的帮助,而非宇宙创造者的帮助(参:耶二11~13)。这可能与一章6、12节对这百姓的描述有关。然而,这提议似乎不合这语助词正常的用法。虽然用法不确定,这称呼显然是不讨人喜欢的,因为上下文对神的百姓都是持否定的态度。   这百姓要快快回应,因为有几件事已迫在眉睫,就快临到了,正如三次重复的以先所显示的
(和合本分别译作没有、未、未到以先)。这又是指耶和华日子迫近的另一个暗示(一7、14)。在此将这日子描写为与祂的发怒(参:哀二22)、烈怒(三8;参:出三十二12;赛十三9、13;何十一9;鸿一6)有关,这些都要临到这国家,作为罪恶的结果。   二3. 一个正面的命令临到了世上……的谦卑人(RSV、JB、NIV;AV 作"温柔的人")。这些乃是灵里贫穷的人(参三12;赛十一4;摩八4;太五3),倚靠神为他们辩白,而不是倚靠他们自己的势力或图谋。他们是谦卑的人,知道自己一无帮助;所以他们在此蒙召寻求三件事(参第2节第三次重复的"以先")。首先他们要寻求耶和华,他们立约的神。祂的日子要带给那些不寻求祂之人(参一6)──如以色列中一些人──的,正是祂的忿怒和审判。而且,与那些弃绝神之人相反的,谦卑人还要活出敬虔的生活来,其标志是"行公平"(和合本作遵守耶和华典章,参吕译、思高;现中作"听从祂命令",参 NIV、RSV、JB)。在圣经中,公平经常与公义一起出现(参:赛一21,九7;摩五24),这也是他们要寻求
的。并且还要寻求谦卑,向神降服(参:民十二3;撒下二十二36;诗四十五4;箴十五33)。要寻求这些积极、敬虔的属性,以取代那正在蔓延的顽固异教主义;但就算如此,还不保证能够得救,得以隐藏起来,脱离耶和华忿怒的毁灭。神能拯救,但祂也能刑罚;所以敬虔之人可以有盼望,但却没有保证。因为连最敬虔之人也曾背约,这约正是他们蒙召要归回的。所以耶和华选择拯救,终极说来,乃是恩典的抉择。   在这节经文中,关于神的帮助一个最具神学意义的字眼乃是或者(参:出三十二30;摩五15)。有人提议说,这个"或者"指犹大可能悔改而后得救,如此,不确定的乃是百姓的反应,而不是神。然而,西番雅对于百姓悔改的可能性似乎不抱太多希望(三7)。所以这个提议虽然在神学上较能令人接受,但似乎不为经文句法支持。因着祂的圣洁和公平,神能刑罚罪孽,也必须刑罚罪孽;这是可以确定的,而且祂也持续不断地以此提醒祂的百姓。然而这并非祂属性中的一切,人类也未必是全然失丧的。事实上,人类并未被毁灭,是因着神的怜悯、慈悲与仁爱,这同样是祂属性的一部分。罪恶必会导致刑罚,这是以色列人可以确定的;但他们同样可以肯定的是:悔改
、归回与神之间立约的关系,将导致他们的得救与复兴(参:出三十四6~7;申三十1~10;尼九17;诗一三○4;但九9;约壹一9)。"可能"这词确保了神主权的自由,但祂丰满的属性却使这"可能"免于任何焦虑与不安;因为神值得信靠,祂既是一切受造之物的审判者,必要行公义的事(创十八25)。从人这一面来说,不当将神的赦免误用成"廉价的恩典"──罪恶免受刑罚的保证书(参:罗六1);但从神这一面来说,面对着真实的悔改,除了赦免之外,再也不可能有别的回应了。神命令那些犯罪的百姓要响应祂,而祂对他们的响应则可稳妥地由祂决定。   二、审判列邦 番2:4-15节   1、非利士   【番2:4-7节】   2:4迦萨必致见弃。亚实基伦必然荒凉。人在正午必赶出亚实突的民。以革伦也被拔出根来。   2:5住沿海之地的基利提族有祸了。迦南,非利士人之地阿,耶和华的话与你反对,说,我必毁灭你,以致无人居住。   2:6沿海之地要变为草场,其上有牧人的住处,和羊群的圈。   2:7这地必为犹大家剩下的人所得。他们必
在那里牧放群羊。晚上必躺卧在亚实基伦的房屋中。因为耶和华他们的神,必眷顾他们,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   【分段标题】   (1)被弃   (2)荒凉   (3)毁灭   【分节详解】   先知宣告神要审判列国,神与非利士人反对,要毁灭非利士人使他荒凉被弃绝,他的地要为犹大余剩之人所占居,余民要在那地牧放群羊,居住那地的房屋,这是神眷顾他们(余民),要使被掳之民归回。   2:4   4~15 迦 萨 必 至 见 弃:在 警 告 了 犹 大 之 后, 西 番 雅 继 续 预 言 说, 神 的 刑 罚 也 将 临 到 犹 大 周 围 那 些 恶 贯 满 盈、崇 拜 偶 像 的 邻 国。   因为罪,非利士人的四城市受罚,我们若犯罪……   2:4 这里提到的是非利士境内的四个城市。非利士位于犹大西南地中海沿岸。非利士人打从约书亚时代就是以色列人的宿敌,以残酷著称。他们拜偶像,又不断羞辱以色列,所以神要审判这些城市。这四城是非利士五个省会中的四个。第五个城迦特可能已经被毁。   基利提人名字的由来……   2:5 基利提
族是位于犹大南部的非利士人的一族,同其他非利士人移居到了巴勒斯坦。以前,他们曾在克里特岛居住,他们的名字可能由此而来。   神的赏罚分明,对他忠心的人再少,他也不会忘记,这给我们 ……   2:7 所有的先知预言到毁灭的时候,都讲到"剩下的人"。这是一小群对神忠诚的百姓,是被神领回故土的人。尽管神说要毁灭犹大,但他也应许要拯救那"剩下的人"。神要持守他原先跟亚伯拉罕所立的约,要保守他的后代(参创17:4-8)。神是圣洁的,他不允许人继续犯罪。神对自己所应许的是信实不变的,他不会永远向自己的儿女生气,不论是以色列人还是我们;神因爱他的儿女,总为他们的好处著想。   非利士(二4~7)   西番雅继续谈论审判的事,别的国家也要经历审判(参一18),他即以周围列国要遭遇的事为例,来警告犹大,提出很好的悔改理由,就如前面已经提出的警告一样(1~3节)。在第1至3节,以及第4节到三章8节间的因果关联,是以三章8节的语助词"因为"连结,这词将对列国的神谕和对耶和华日子的描述连接起来,但 NIV 省略了这个字,所以失
落了这种有力的连结。   二4. 非利士的四个重要城巿,受到毁灭迫近的警告。头一句和最后一句以押头韵方式表达,这一样是以使用类似的子音为基础的字技115。四个城邦是依序由南到北列出的,迦萨、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必各自见弃(参:赛十七9;耶四29),"成为荒场"(参:利二十六33;耶四27,九10),因居民被逐出而人口减少(参:诗七十八55,八十8;弥二9),被拔出根来(参:传三2)。这里说亚实突的不幸是发生在正午时分,可能是指在日头令人昏昏欲睡的炎热中,忽然间,意料之外的挫败(参:撒下四5;王上二十16;耶六4,十五8),或指攻击的力量只需半天即可奏效。   二5. 耶和华现在借着先知直接对非利士人说话。称他们为基利提族(参:撒上三十14;撒下十五18;结二十五16),指他们早期与克里特岛(Crete)的地理关联。这神谕强调他们沿海之地的居民(6节)有祸了(参:摩五18,六1;哈二9、12、15、19),警告他们说,他们是耶和华的话临到的对象。神亲自执行毁灭他们的刑罚,宣告祂将要使非利士的居民灭绝。非利士人之地被称为迦南,这是一个奇怪的称呼。这字通常
是指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入侵以前,这块地之原住民的境界。它显然也用来指南方沿海之地(参:书十三3)。这可能是提及这区域上进行的商业贸易行为(见一11的注释)。   二6~7. 这里并没有将非利士地的前景描写成永远荒废,这地还要重新被牧人和他们羊群的圈(RSV)占据。第6节中间的子句造成一些文法上的困难,但它似乎是再次提及基利提族(见5节)116要占领草场(参:诗二十三2;耶二十三3;珥二22;摩一2),这草场却将要被别人──犹大家的"遗民"(思高;和合本作剩下的人)──所夺。   余民的观念有两面含义,显出神圣洁的审判,以及祂恩典的赐福(耶和华的日子也有类似之两面性,参97~98页)。神对罪恶的审判是如此有毁灭性,以致这国家枯竭,甚至到只有余民──少数经过猛烈击打后仍然活着的人──存留的地步(参:创七23;赛十七6)。然而在这些以及其他一些事例中,每件事至少都还蕴含着盼望的一面,因为百姓并非彻底被除去(参:书十40;耶五十26)。至少有余民──少数经过猛然击打后仍然活着的人──存留。这里的余民(参一4,二9,三13)是从神的刑罚中逃脱之人,乃是以色列之盼望
的象征,因为预示的审判并非全面的。在先知书中,余民这主题相当普遍(参:耶二十三3;摩五15;弥二12,五7~8),同时例证了神刑罚的严酷,以及祂怜悯的恩慈。毁灭将临,但并非全然灭绝。   新居民也要使用非利士人的居处住宿(二14,三13)。这祝福的肇因是耶和华──以色列人信实的立约之神──亲自以恩慈眷顾(参:创二十一1;耶十五15)。神百姓的"故业"必得恢复(吕译;和合本作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参思高"转变他们的境遇";见三20的注释),不再像先前一样丧失。   关于非利士的经文是一个单元,这由其内含式的,或包围式的结构可以看出来,这结构以一个要素开始一个单元,又在单元结束时重复使用这要素。在这一小段中,原因语助词因为(4节;见122页)引入了神对以色列的眷顾,这要素也结束了第7节(见和合本、吕译、思高、AV、RSV、NEB、JB)。现代中文译本和 NIV 没有译出这个语助词,故无法表达出这种结构的力量。   2、摩押亚扪   【番 2:8-12节】   2:8我听见摩押人的毁谤,和亚扪人的辱骂,就是毁谤我的百姓,自夸
自大。侵犯他们的境界。   2:9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摩押必像所多玛,亚扪人必像蛾摩拉,都变为刺草,盐坑,永远荒废之地。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国中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的地。   2:10这事临到他们,是因他们骄傲,自夸自大,毁谤万军之耶和华的百姓。   2:11耶和华必向他们显可畏之威。因他必叫世上的诸神瘦弱,列国海岛的居民各在自己的地方敬拜他。   2:12古实人哪,你们必被我的刀所杀。   【分段标题】   (1)罪刑   ①毁谤神百姓   ②自夸自大   ③侵犯地界   ④骄傲   (2)受审   ①像所多玛   ②永远荒废   ③ 必被荒废   【分节详解】   摩押人毁谤神的百姓,狂傲,自夸自大,惹神发怒,神要刑罚他们,毁灭他们像所多玛与俄摩拉城,使他们永远荒废,神要使余剩的百姓掳虐他们,并且占居他们的地   2:10   毁 谤 万 军 之 耶 和 华 的 百 姓:这 个 不 信 的 世 界 一 直 在 羞 辱、 嘲 笑 神 的 子
民, 就 是 那 些 持 守 神 的 公 义 之 道 和 圣 洁 标 准 的 人 们。   1.在 这 个 被 撒 但 控 制, 被 心 灵 迷 蒙 之 人 所 主 宰 的 世 上, 信 徒 受 到 如 此 恶 待 在 所 难 免 (比 较 林 后4:4;弗2:2~3;4:18)。 耶 稣 自 己 在 世 上 也 常 遭 受 讥 讽 和 毁 谤 (参 太27:39~44;比 较 诗69:10)。   2.义 人 所 受 的 逼 迫 不 会 永 远 继 续 下 去。 神 已 经 定 了 时 日, 他 必 为 那 些 信 守 神 之 道 的 人 伸 冤, 也 必 对 那 些 嘲 笑 忠 信 子 民 的 人 施 行 刑 罚。   与神百姓为敌的,怎能有好下场!   2:8 摩押人和亚扪人住在犹大东面,常常毁谤和攻击犹大。这些国家敬拜基抹和摩洛(参王上11:7)。摩押王曾在城墙上把长子献为燔祭,藉以止住侵略(参王下3:26-27)。这些国家十分邪恶,苦待神的子民,所以,神要审判他们。   信神的人常受嘲讽,有时我就不愿讲自己是基督徒……   2:8-11 犹
大遭受邻国摩押和亚扪的毁谤和辱骂,但神提醒他们他听见了毁谤和辱骂(2:8),毁谤者要因其骄傲而受到惩罚(2:10)。很多时候,全世界似乎都在毁谤神和忠于神的人。当你受到羞辱嘲讽时,要记住神听见这一切,并且会回应。按著神的时间,正义最终必得伸张。   摩押──所多玛──,亚扪──蛾摩拉,中间的关联是──   2:9 摩押和亚扪人,是罗得同他女儿从罪恶之城所多玛和蛾摩拉灭顶之灾逃出来之后所生的后代(参创19)。非常讽刺的是,摩押和亚扪也像神惩罚那罪恶之城一样,成为永久的荒地。所多玛和蛾摩拉已彻底被毁,它们的确切位置至今仍不知晓。   对古实人的审判何时临到?   2:12 古实位于红海的南端,当时控制著埃及。没有人能逃脱应得的审判。到了公元前605年巴比伦人占领埃及时,古实人便遭神的刀宰杀(参赛18章;结30:9)。   摩押和亚扪(二8~11)   神继续以第一人称发言(见二5),这次是把焦点指向约但河外的两个民族。依据圣经记载,这两个民族与以色列人有血缘关系(见创十二4~5,十九30~38;见95页);尽管如此,他们却经常与以色列人为敌,或者是主动地
与以色列对立,或者是以言词攻击他们,就像他们在这段经文中所作的一样(8、10节)。其他的神谕曾分别以这两个国家为主角(赛十五~十六;耶四十八,四十九1~6;结二十五1~11;摩一13~二3),但从未像这里一样,将两者结合在一个神谕中。先知也使用这神谕宣告未来普世都会归向耶和华(11节)。   二8.   这里清楚说明摩押人和亚扪人的罪行(参15节,三1~4、7),并且加上他们要承受的各种刑罚。言语上的攻击──"嘲骂"(吕译;和合本作毁谤;见三18注释;参:赛二十五8,五十一7;结十六57,三十六15)和辱骂或亵渎(参:民十五30;王下十九6、22;赛五十一7;结五15)──都是针对耶和华立约的百姓,就是以色列人(见哈三13的注释)。这节经文的最后一个侵犯举动,也可能是口头上的,不过这个子句的意义并不清楚。字面的意思是"扩张他们的边界",有的译本将这子句视为描写他们牺牲以色列人而扩张边境(NEB),但别的地方却找不到这个文法结构有类似的意义。这结构在别处是用作自夸的意义(见吕译、现中、RSV、JB、AV;参:诗五十五12,一三八2;耶四
十八26、42;结三十五13),这意义适合这里的上下文,指为了带给敌人的困扰而暗自庆幸。   二9.   这些罪行带来的审判,以极严肃而有力的语句宣布出来。以神大有能力的名字和称呼──万军之耶和华(强调祂作为神圣之战士的本性,见哈三8~15的注释,82~87页)和以色列的神──来保证这审判必然临到。所以祂是普世的神,更是与祂自己立约之民有个别关系的神。这里更以神指着自己永生所起的誓言来加强这宣言(参:撒上十四39、45,十九6;赛四十九18;耶二十二24,四十六18):这可畏的警告必然实现。这两个国家的刑罚,将会像所多玛和蛾摩拉那可怕的毁灭一样,这两个靠近死海的城巿因罪恶而遭彻底毁灭(创十九24~26;参:申二十九23;赛一9)。先知刻意比较这两个国家,因为摩押和亚扪这两民族的祖先生于乱伦,这是圣经记载这两个城巿毁灭后的片段(创十九30~38)。刺草(多数中译本及 AV、RSV、JB;现中和 NEB、NIV 则作"莠草";参:伯三十7;箴二十四31)、盐坑(多数中译本及 AV、RSV、NIV;思高和 NEB、JB 作"盐堆";参:诗六
十五13)117,及永远"荒废之地"(多数中译本及 RSV、NEB),对照出先前的绿油油和丰收都已失去。这三方面的对比都取自两个城巿的光景:植物(创十九25;申二十九23)、盐(创十九26;申二十九23),和长久荒凉(参:赛十三19~20;耶五十39~40)。这刑罚将为摩押和亚扪所嘲谑的人带来好处(见8节),他们是神立约的百姓(8节)中的"余民"(思高;参吕译;和合本作所剩下的;参7节,三13)和所余剩的人(参:弥五3;亚十四2)。以色列人不再是外来侵略的首当其冲者,他们自己现在反倒要掳掠他们的仇敌(参:赛十一14,二十四3;摩三11),夺取他们的地业,正如他们对待迦南地原住民一样(参:创十五7,二十二17;申一8;不过这些经文所用的是另一个动词)。神抬举那受欺压之人,使那压迫人的降为卑,祂的公平就在此显明出来了。   二10.   现在,先知自己以散文讲论,扼要叙述耶和华刚刚赐下的神谕(8~9节)。他描写这一切的错误都是从骄傲(参15节;诗五十九12;赛十三11,十六6;结十六49)而来。详细列出的行动是第8节的复述,而耶和华的名字
和称呼则是从第9节而来。   二11.   这神谕从摩押和亚扪狭窄的地理和历史焦点,进一步论及世界其余地方,并以此结束。耶和华向约但河外这两个区域显出祂可畏的大能(参:出三十四10;诗四十七2,六十六5,八十九7),因为祂必要攻击世上的一切神祇(思高;和合本作诸神)。用来描写耶和华行动的动词只出现在这里,但其字根意义似乎是"使贫瘠或失丧"(参:赛十16,十七4;弥六10)。所以,神正在显示诸神的软弱和他们能力的减弱,因为祂至终要毁灭敬拜他们之人的能力,以及他们的军队(参三8、19)。祂不只要除掉诸神的能力,连那些敬拜他们的人也要向耶和华"俯伏下拜"(RSV;和合本作敬拜)。这些异教国家将要从他们最远的"国土"(现中;其余中文译本多作地方)敬拜祂,每个人都在自己居住的所在敬拜祂。这可能意味着外邦人将成群来到耶路撒冷(参:赛二3;弥四1;亚十四16);或是指在地理上、种族上;耶和华崇拜不再局限在一个地方、一个民族,而是所有人都要认识祂(见三9)。这节经文前后两半的结尾有着结构上的平行(见 AV、RSV、吕译、思高),藉
以将被毁灭的全体诸神(思高:"一切"神祇)和敬拜真神的普世(现中:"每一"国家)范围相对比。   117 后者的译法是根据同语源之亚喀得文 karu(堆)而来,但前者较切合希伯来文字根 karah,"挖、凿"(参:创五十5;诗七15,四十6,AV 边注)。   古实(二12)   下一个神谕移向以色列南方,与古实人或衣索匹亚人有关。这可能暗指埃及是当时两大势力之一,曾在主前八世纪末及七世纪初降服于衣索匹亚人第二十五王朝(见95页;参三10;赛十一11,十八,二十3~6)。然而它也可能是指埃及被波斯王冈比西斯二世(Cambyses Ⅱ)打败,时维主前五二五年。如果它是指衣索匹亚,而不是埃及,我们知道冈比西斯也曾在同一段时间内出征上埃及一带。耶和华在此直接向这国家说话,它将遭到军事上的毁灭,必被耶和华自己的刀(参:赛三十四5~6,六十六16)杀死(参:民十九18;赛二十二2;耶十四18)。   3、亚述   【番2:13-15 节】   2:13耶和华必伸手攻击北方,毁灭亚述,使尼尼微荒凉,又干
旱如旷野。   2:14群畜,就是各国的走兽(国或作类),必卧在其中。鹈鹕和箭猪要宿在柱顶上在窗户内有鸣叫的声音。门槛都必毁坏。香柏木已经露出。   2:15这是素来欢乐安然居住的城,心里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现在何竟荒凉,成为野兽躺卧之处。凡经过的人都必摇手嗤笑她。   【分段标题】   (1)欢乐之城被毁灭   (2)安然之城成荒凉   (3)高大之城被人嗤笑   【分节详解】   亚述将要受到神的刑罚,被神使用的工具兴盛成为强国,最终却要受到严厉的审判,本身是一座欢乐华美安然居住的城市,现今却要被毁灭,成为荒凉之地,成为野兽,居住之地,成为被嗤笑的城。   南有古实,北有亚述,他们的命运都握在神的手中──   2:13 西番雅提到南方最大的国家,然后又提到从北边入侵的亚述。亚述虽然国势正走下坡,但仍为当时最大的军事强国。它统治世界达三个世纪,曾摧毁任何挡道的强邻。尼尼微是规模宏大的首都,被认为固若金汤,然而它正像西番雅所预言的,于公元前612年被巴比伦人焚毁。接著巴比伦成为下一个世界级的强国。   尼尼微
鼎盛一时,终于荒凉,当年谁又能想到呢……   2:13-15 在尼尼微遭毁灭之前十年做出沦陷的预言,就好比今天预言东京、纽约或莫斯科会遭毁灭一样的叫人难以置信。尼尼微是古代近东的文化、科技和名胜的中心。那里有大型图书馆、建筑物和庞大的灌溉系统,并由此产生了城市的绿地。其城墙有九十六公里长,三十公尺高,超过九公尺宽,并有一千五百座塔形要塞。这样一座大城被彻底摧毁了,难怪在历史上它的存在一直是个问号。直到十九世纪,考古学家费了很大的工夫,才发现它的遗址,尼尼微所在地果真已变得乾燥和荒凉,如同沙漠一样。   亚述(二13~15)   现在又转往北方,耶和华攻击当时第二个主要势力──亚述和它的京城尼尼微(参那鸿书)。耶和华决心以审判的姿态伸手(见一4及该处所提及的经文)毁灭他们(参5节;申十一4;诗五6,二十一10;赛二十六14)。甚至连他们最坚固的城巿尼尼微(参:拿一2,三3)也要变为荒凉(参9、15节),恢复为干燥的旷野(参:诗六十三1;耶二6,五十12,五十一43;珥二20)。   14. 此节列举了一些居住在城内的动物,以强调其彻底荒废的情景。这些动物包括驯良的
群畜(参:创三十二19;诗七十八52;赛四十11)以及野生的走兽(NIV 作"受造之物"),这字在经文上难以决定其形式118。这两个族群显然是涵括了整个动物界,包括驯养的和野生的(参:创一24;诗五十10)。这些是生长在地上的生物,在经文其余部分则加上生活在空中的生物。   柱顶指的是毁坏之建筑物,是墙上柱子的顶端(参:摩九1),它将会成为鸟类栖息的地方。虽然这些鸟类正确的身分极具争议性(和合本的鹈鹕,吕译作"叫枭",AV 作"鸬鹚",NEB 作"角枭",RSV 作"秃鹰",NIV 作"沙漠之枭",参:利十一18;申十四17;诗一○二6;和合本的箭猪,思高作"鵁鶄",今圣作"刺   15. 这个素来欢乐(RSV、NEB;参三11;赛二十二2,二十三7)且安然居住(参三2;利二十五18~19;赛四十七8;耶二十三6;亚十四11)的城巿,从强盛到败落,其原因乃在于它的傲慢自大,自认为(参一12)是无可匹敌的(赛四十七8、10;参:
番三11)。亚述傲慢地夸口自给自足,"惟我独尊"(见今圣)的态度,违反神给以色列十诫的头一条诫命(出二十3),神曾命令以色列要单以耶和华为她的神。尼尼微僭越了这地位,篡夺了那保留给神的特权。骄傲的尼尼微要被湮没,就像要来的巴比伦王一样(见赛十四3~23,尤其是14节)。先知以惊异的态度宣告:这大城已经变为荒凉(NEB;JB、NIV 作"废墟";参一13,二4、9、13;赛五9;弥六16)和野兽躺卧之处(参14节;结二十五5),其崩溃和败落是可见的。甚至连过路人的反应都是讥笑与惊讶,发声(JB作"吹口哨";AV、RSV、NEB 作"发出嘘声";耶十九8;哀二15~16;结二十七36)并摇手121示意。这里提到手,形成一个内含式的结构,以手开始并结束这个神谕(参118页)。这段信息是以神在审判中举手开始的,却以对所造成之审判惊异地举手结束。   118 字面的意义是"国家(goy)的走兽",显然是 ge~"平谷"或"田野"(参:吕译、LXX、RS
V、JB;见 J. Barr, Comparative Philology and the Text of the Old Testament〔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pp. 144、324)的误读。同义词组"田野(或地上)的走兽"较常见(参:创一24~25、30,二19~20,三1)。NIV 译作"每一种受造之物"(参和合本小字),显然是尝试化解经文的困难,但没有清楚易明的经文证据支持。   119 吕译、思高、现中、RSV 和 JB(参 NEB)皆译作"乌鸦",这是跟随七十士译本而来,修正了原文的一个字母,这在口授经文抄写时很容易发生。鸟类颇适合这节经文中大部分的上下文,但牠与门框的低下部分连在一起却又有问题。   【西番雅书】第三章:审判与救赎   一、污秽之城有祸了   【番3:1-5节】   3:1这悖逆,污秽,欺压的城,有祸了。   3:2她不听从命令,不领受训诲,不倚靠耶和华,不亲近她的神。   3:3她中间的首领是咆哮的狮子。她的
审判官是晚上的豺狼,一点食物也不留到早晨。   3:4她的先知是虚浮诡诈的人。她的祭司亵渎圣所,强解律法。   3:5耶和华在她中间是公义的,断不做非义的事,每早晨显明他的公义,无日不然。只是不义的人不知羞耻。   【分段标题】   1、遭祸的原因   (1)不听命令   (2)不领受训诲   (3)不依靠神   (4)不亲近神   2、引灾的人   (1)首领--咆哮如狮子   (2)审判官--如晚上豺狼   (3)先知--虚浮诡诈   (4)祭司--亵渎圣所   【分节详解】   神借先知斥责耶路撒冷之城是悖逆污秽之城,他们不听神的话,也不依靠神,与神为敌,道德败坏,不听真先知所传达的信息   "首领""审判官" " 先知""祭司"这四种人是犹大国中负责领导百姓的人,但神借先知宣告他们不圣洁,不公义的罪   3:1   1~7 这 悖 逆 污 秽 欺 压 的 城 有 祸 了:西 番 雅 在 斥 责
了 其 它 国 家 之 后, 转 而 再 次 斥 责 耶 路 撒 冷 和 神 选 民 们 的 过 犯。 选 民 此 时 已 蜕 变 为 与 神 和 神 的 律 法 为 敌 的 人。 道 德 败 坏 已 经 侵 蚀 了 社 会 的 各 个 阶 层, 各 地 的 民 众 都 拒 绝 听 从 神 的 真 先 知 们 所 传 达 的 话 语。   3:3   3~4 首 领……审 判 官……先 知……祭 司:这 是 犹 大 国 中 负 责 领 导 百 姓 的 四 种 人。 在 此, 神 宣 布 了 这 些 属 灵 领 袖 们 不 圣 洁、 不 公 义 的 罪。   1.首 领 和 审 判 官 们 颠 倒 律 法, 不 行 公 义, 利 用 自 己 的 权 势 为 自 己 牟 取 钱 财。   2.先 知 们 篡 改 神 的 信 息, 哗 众 取 宠。   3.祭 司 们 则 违 反 神 的 诫 命, 生 活 败 坏, 玷 污 神 的 殿。   4.我 们 必 须 坚 决 抵 制 那 些 妄 称 神 的 名, 容 忍 或 纵 容 属 世 之 道 和 败 坏
行 为 的 领 袖, 设 立 那 些 坚 持 遵 行 神 圣 洁 标 准 的 领 袖 和 信 徒 来 取 代 他 们。 我 们 绝 不 能 降 低 神 的 标 准, 为 某 些 牧 者 的 过 犯 开 脱 (参 " 监 督 的 道 德 要 求 " 一 文)。   3:5   断 不 做 非 义 的 事:虽 然 人 常 常 跌 倒, 陷 在 罪 里, 但 神 却 永 远 公 义, "断 不 做 非 义 的 事"; 这 是 神 的 属 性 决 定 的 (参 " 神 的 属 性 " 一 文)。   1.耶 和 华 神 的 作 为 尽 都 诚 实、 公 义、 公 平 (比 较 申32:4)。 神 的 公 义 永 不 止 息, 对 此 我 们 必 须 坚 信 不 移。   2.尽 管 我 们 会 遭 遇 一 些 无 法 理 解 的 事 情 (参 " 义 人 的 患 难 " 一 文), 但 我 们 坚 信, 神 对 我 们 的 爱 永 不 止 息, 他 的 信 实 永 不 动 摇。 他 每 天
都 在 我 们 的 生 命 里 动 善 工, 绝 不 失 信。   虚假地敬拜神的百姓照样受罚,神欺骗不得的,我有没有想欺骗神的时候?   3章 先知西番雅在预言周围国家要被毁灭之后,便回到了当前的问题:在耶路撒冷中的罪行。神的城成了污秽的城,神的百姓已成了悖逆的民族,同异族邻邦一样的有罪。百姓假装敬拜神和事奉神,但心中却拒绝他,犯罪而乐此不疲,不再介意背弃神会带来甚么后果。   神的话我听,人的意见嘛,好像总不如我高明……   3:2 你曾否认识一些人,当别人的看法与他们不同时,他们就会拒绝听别人的意见?这些人实质上是骄傲、自我膨胀。神的百姓变得如此骄傲,已听不进去也不愿接受神的纠正。你自己是否也难于听取别人的属灵辅导,不肯接受圣经中神话语的劝导呢?不要让骄傲使你不能或不肯让神在你的生命中工作。如果你晓得跟神相比自己是多么的软弱和有罪,你便会乐意听神的话了。   权力──责任,作领袖的如何看待──   3:3-4 带领神的百姓既是特权,也是责任。神通过西番雅驳斥了耶路撒冷的各类领袖──官长、统治者、先知和祭司,因为他们不顺服神,心肠刚硬,不负责任且
犯罪。如果你是一个教会领袖,你要明白自己是身处于一个有特权的位置上,千万要小心谨慎。神要求你的是行为纯正,以身作则,里外一致,诚实无伪。   "每早晨显明他的公义",每天早上我都看新闻,有没有看到神显明的公义?   3:5 耶路撒冷的居民和全体百姓实在罪有应得,难辞其咎。耶路撒冷是圣殿所在之地,是举国的宗教中心。尽管百姓不再敬奉神,可是神仍在城中,仍在腐败、迫害和不信的环境中。这世界不管在灵性上变得多么荒凉,神仍在这里,他仍在工作。问问自己:"他现在正做甚么,我怎样可以成为他工作的一部分?"   耶路撒冷(三1~7)   先知用一种修辞法,逐渐进到他审判信息的核心,但已在前面先针对周围的民族。听众必然同意这些审判是列国应受的,所以他们可能没有料到先知会重述他们自己的过错(参:摩一3~二16)。修辞上而言,这是成熟的时机以对付神自己的百姓犹大,和他们的京城耶路撒冷,论到他们的罪(1~4节),不知羞耻(5节),和不知悔改(6~7节)。   罪恶重重(三1~5)   这首挽歌并未明确指出哀悼的城巿(参二5)。前面的经
文让人觉得这里所指的仍然是尼尼微,所以以色列人必定继续同意神审判这城巿的神谕。这种修辞法使听众同意信息的内容,藉此使他们心服。这种修辞法非常有力,因为听众很快就察觉到,正在被定罪的,不再是尼尼微,而是耶路撒冷──他们自己的京城,神正在审判的不是他们的仇敌,而是他们自己。没有向耶和华响应(2节),祂是以色列的神,不是亚述的神,而且祂又与受定罪的城巿有密切的关系(5节),就足以支持以耶路撒冷为这段经文所指的。阿摩司书一3~二16类似的文学结构也可以支持这种看法。那里也是在一连串审判列国的神谕后,最后才针对定罪的主要目标──神自己的百姓,作为整段经文的高潮。   三1.   耶路撒冷不再是神忠心、立约之城,与她信奉异教的邻国相反;事实上,她的罪和不忠(参:赛一21)反倒和她们一样。因着她的悖逆(参:耶四17,五23;何十四1)、污秽(参:赛五十九3,六十三3;玛一7、12),和她压迫别人的残暴行为(参:耶二十五38,四十六16,五十16),她成了哀歌的对象(参:耶二十二18,三十四5),她的命运已经确定了。   三2.   控诉继续进行,进一步列举整个城巿的罪恶,包括
不顺服(字面意义是"听声音",参吕译;参:撒上八7;耶三13)、不肯受管教(7节;耶二30,五3,七28)。耶和华神曾与祂的百姓立约,为要享受与他们独特的关系(参:出十九5~6;申四7、31),现在反倒被祂的百姓弃绝。他们不倚靠祂(参:王下十八5;诗十三5,二十五2,二十六1;赛二十六4),不照着他们当做的去事奉祂、敬拜祂,使自己远离了祂(参:结四十四15)。   三3~4.   民间领袖和宗教领袖的行为与其地位相矛盾,也在此受了控诉。城内的两个领导阶层,首领(一8;耶二26)和审判官被比拟成野兽:狮子(参:士十四5;箴二十八15;摩三8;鸿二12)和晚上的豺狼(参:创四十九27;赛十一6;耶五6;见哈一8注释),这两种动物都以其残暴不仁闻名(尤其参:结二十二25、27)。领袖不保护、引导受托给他们的羊群,反倒为自己的利益将百姓当作猎物吞吃(参:赛五十六11;耶二十三1;结三十四2)。他们吞吃得如此彻底,甚至连"一点啃骨肉"(吕译;参现中;民二十四8;参:创四十九14;箴十七22)122也不留到早晨,早晨乃是与法律上的审判和公平有关的
时间(5节;参:撒下十五2;诗一○一8;耶二十一12)。   宗教领袖也好不到哪里。先知应是神和人之间的中间人,要准确而毫不畏缩地陈明神的旨意。但他们却不将自己的话语建立在神的启示这稳固、可靠的根基上,反倒说自己的话,其根基有若翻腾的海水,毫不稳固(创四十九4;参:士九4;耶二十三32)。耶和华信实的话语,被说谎之人"危险的"(NIV;和合本作诡诈的)话语取代(参:赛二十四16;耶三20)。另一方面,祭司本当负责献祭,藉以在神面前代表人民,并且要将神的律法教导百姓(参:利一~七;申十七8~13,二十一5),他们却罪恶昭彰地颠倒这两项职责。他们非但不是借着献祭礼仪使百姓成圣,反倒是亵渎"圣物"(思高、现中),或使之与圣洁的神不相配(参:利十10,十九8;结二十13);他们亵渎的圣物,最有可能是指圣殿(今圣、AV、NEB、NIV;和合本作圣所,参吕译;参:代下二十九7;赛四十三28;但八13;玛二11)。他们非但没有遵守神的律法或教训并教导其他人遵守,反倒干犯、曲解它(参:结二十二26)。这些人本当领导神的百姓过公平、圣洁的生活,结果反倒使他们
走入歧途。   三5.   耶和华也在耶路撒冷中间(参3节),但祂的属性和行动正和城内的领袖相反(参1~4节)。尤其是祂的公义,在此解释为断不作非义的事(13节;参:弥三10;哈二12;玛二6),更是与他们的恶行相反。祂的"公平"(吕译;和合本仍作公义)也继续不断地、可靠地显明出来(参:哀三22~23;何六3)。耶和华自己是没有错误、没有缺乏的(参:撒下十七22;赛四十26),永不犯错或失败,与那些不义的人正好相反(参这一节前面"非义的事";伯十八21,二十七7,三十一3),他们永远不知羞耻(19节;参:赛三十3、5;耶二26;哈二10)。在这些方面,城内设立的领袖在品行、职责上都是不忠实的;但他们至高的主耶和华,无论在祂的属性或行动上都是信实的。虽然以色列人忽略了他们曾许诺:只和神维持像夫妻般的关系(见一4~6),耶和华仍然将自己托付给祂的百姓。甚至当他们不再承认祂时,祂仍在那里,就在他们的京城中间。   二、败坏自己惹神发怒   【番3:6-8节】   3:6我耶和华已经除灭列国的民。他们的城楼毁坏。我使他们的街
道荒凉,以致无人经过。他们的城邑毁灭,以致无人,也无居民。   3:7我说,你只要敬畏我,领受训诲。如此,你的住处,不致照我所拟定的除灭。只是你们从早起来,就在一切事上败坏自己。   3:8耶和华说,你们要等候我,直到我兴起掳掠的日子,因为我已定意招聚列国,聚集列邦,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她们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   【分段标题】   1、神已除灭列国 3:6节   (1)城楼毁灭   (2)街道荒凉   (3)城毁灭   列国作恶 神发忿怒,除灭列国 使他们城毁坏,无人居住,街道荒凉,无人经过   2、呼吁犹大敬畏神 3:7节   (1)只要敬畏神   (2)领受训诲   (3)不致除灭   神总是愿人回归给人留下回转的机会,他在劝导,他在呼吁,只愿人离开罪,而敬畏他,他愿人领受他的训诲,而蒙福,蒙怜悯而不致除灭,可是人却败坏自己不知悔改   3、等候烈怒临到 3:8节   (1)神兴起掳掠之日   (2)神定意招聚列国   (3)将烈怒倒在他们身上   
【分节详解】   因犹大人不肯回转归向神,神就宣判审判之日要来到,神要兴起别国来掳掠以色列,神要定意行审判,就招聚万邦,作为工具,来将愤怒之火倒向以色列,要烧灭他们的全地,犯罪之后果,当受警戒   "在一切事上败坏自己",以色列人怎么成了这样……   3:7 我们也许奇怪,为甚么以色列人领受了如此清楚的警告,却仍不肯回转归向神。问题是他们让罪使他们刚硬,已不再在乎是否跟随神了。他们拒绝神的警告,也不肯认罪。神越惩罚他们,他们就越犯罪。事实上,他们热衷于犯罪。如果你现在不顺从神,你的心也会趋向刚硬,失去对神的渴慕。   以色列人热衷犯罪,怪不得神发烈怒……   3:8 在末日里,神要根据百姓的所作所为施行审判(参启20:12),正义必得伸张,犯罪的必将受惩罚,忠诚的必会蒙祝福。所以不要自己申冤,只管耐心等候,因为神的公义将要来临。   忽略实例(三6~7)   耶和华的特性并非反复无常或热切地要刑罚祂自己的百姓。祂攻击异教国家(6节;参二4~15),作为给祂自己百姓和城巿的范例和警告。神这种属性──恒久忍耐,甘心延迟或抑制刑罚
──在圣经中比比皆是(参:出三十四6~7;民十四18~19;摩四6~11,七1~6;罗九22~24)。百姓却刻意忽略这警告。历史和当时的事件都证明神不喜悦罪恶,然而他们还是没有学到这些功课。   三6.   耶和华亲自说话,细述祂对那些不承认祂是神的列国123和他们的城邑所采的强烈行动。所用的动词非常有力,指的是极厉害的毁灭(除灭,吕译作"剪灭",一3~4,三7;参:摩一5;弥五9;亚九6;毁坏,思高作"化为废墟",一13,二4、9、13、15;参:珥一17;摩七9;荒凉,士十六24;王下十九17;赛四十二15;毁灭,JB 作"劫掠"124)。毁灭的对象包括有生命的──列国、过路的人(现中;参吕译)、居民,和无生命的──城邑、街道(参:摩五16;鸿三10;亚十5),及防御用的"城角楼"(吕译;和合本、现中作城楼,思高作"堡垒",一16;参:赛二十八16;耶五十一26;亚十4),一切都要化为乌有。   三7.   这城巿受呼召(1~5节)要以惧怕之心或敬畏祂的生活(
二11;参:创二十二12;诗五十五19;赛二十五3,五十九19;玛二5;见番三15~16),来敬拜耶和华。这不应只是一种情绪上的反应,更要接受训诲(吕译、现中作"管教",2节;箴一3,十五33)或重新顺服神(参:诗一一一10;箴一7),以改变自己的行为。如果有正确的响应,这城巿就不致从自己的住处被除灭(参6节)。这显然与异教徒的命运正好相反,当神临到他们时,为的是要"惩罚"他们(思高;和合本以之为副词词组照我所拟定的;参:伯三十五15;耶五9)。但这种可能却没有达成,因为甚至连邻近的以色列最近所遭的灾难,也不曾给犹大带来预期的冲击。   百姓背道而驰,非但没有如期望的,对耶和华作出迅速、积极的响应,反倒热切地继续败坏自己(参:申四16;诗十四1;赛一4)。这可以从他们一切的"行为"(吕译、思高、RSV;和合本作事;11节;参:诗九十九8)显明出来。神预备了恩典,人却轻蔑地一脚踢开它,这正是大卫城令人反省的墓志铭。   122 这个描写领袖行为的子句,正确的意义不甚清楚,因为这动词字根(grm)太罕见了。虽然经文可能
有讹误(见 W. L. Holladay, A Concise Hebrew and Aramaic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Wm B. Eerdmans, 1971〕, p. 64),却没有重要的抄本可作修正依据(参 BHS,脚注 a,由思高、NIV 采用并修正为"什么也不留";参和合本)。这字根出现的其他地方,其上下文都与骨头有关;故建议的诠释有其优点。   123 NEB 读作"骄傲",是跟随七十士译本,将一个字母稍作改变。但原来的希伯来经文是完全可以解释得通的,而所作的假设修正却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124 这个字在旧约圣经中只有用在这里,所以它的意义只能从这里上下文的用法了解,故此只是推测的意义。   世人(三8)   在一个高潮的"神谕"中,耶和华应许地上所有居民要有一个大变动的结局。祂说:"由此看来"(吕译;参思高、今圣),既然百姓已选择悖道(7节),就受命要等候耶和华。这动词通常含有正面的意义,指期待祝福临到(参:诗三十三20;赛八
17,三十18;弥七7)。这虽是百姓可以预期的,却不是真正将要来的事。先知采用一个熟悉的词组,用有力的修辞法转变它的题目,打动听众的心。日子将到,耶和华将要在忿怒和审判中兴起(参:诗七十六9;赛二19、21),为要作证指责所有子民(吕译、思高、RSV;现中、NEB、JB 作"指控";AV 作"掳掠"125;参:耶二十九23,四十二5;弥一2;玛三5)。耶和华公平的定意(二3,三15,每节都用mispat,意思是"合法的抉择")是要招聚(18~20节;赛六十六18;珥三2;弥四12;太二十五32)列国聚集在一起。目的是要把祂的"义怒"(AV、RSV、NEB;和合本作恼怒;参:赛十5、25,三十27;哀二6)和烈怒(二2;参:哀四11)都倾(一17)在他们身上,好对他们施行审判。副歌响应描述耶和华日子时的结论(一18),有火烧灭全地(见一18注释),结束了这些情景。在一般(一8~18)和特别的(二4~三8)事例中,人的堕落只会面对神的忿怒,因为圣洁是祂属性中重要的部分,祂不能容忍罪恶。   125 AV
跟随马索拉经文 lecad"掠夺"(参:创四十九27;赛三十三23)。这不适合这节经文的上下文,因为在这里,耶和华不是要掳掠,乃是要毁灭。注释中采用的读法,是跟随七十士译本,较适合上下文的法庭背景,而且只需修改一个希伯来文的元音。   三、应许复兴   番3:9-20节   1、兴起万民   【番3:9节】   3:9那时,我必使万民用清洁的言语,好求告我耶和华的名,同心合意地事奉我。   【分段标题】   (1)用清洁的言语--求告神   (2)同心合意--侍奉神   【分节详解】   论述神另一美好计划,神借刑罚洁净列国之后,将对他们施行救赎,列国都将与神和好   3:9   9~20 万 民……好 求 告 我 耶 和 华 的 名: 在 此, 西 番 雅 开 始 论 及 神 的 另 一 个 计 划: 在 神 借 着 刑 罚 洁 净 了 列 国 之 后, 神 将 对 他 们 施 行 救 赎。 总 有 一 天, 列 国 都 将 与 神 和 好, 求 告 他 的 名 并 事 奉 他。 这 些 应
许 都 要 在 基 督 统 治 全 地 的 千 禧 年 时 期 得 以 实 现 (参 启20:4 注)。   不清洁的言语,我能不能一句不说,有时,还真难……   3:9 神要洁净人的口,统一语言,这样他在列国的百姓才可以和谐地敬拜他。在新天新地里,众圣徒将讲同一种语言。过去因建巴别塔混乱了的语言要反正过来(参创11章)。神净化我们的心,也要清洁我们口中的言语。   三9.   耶和华不仅扮演审判官和执行吏的角色,执行命定的刑罚(8节);与此相反的,祂现在扮演的新角色乃是救主。那时,依照祂审判之冶炼过程,其结果是:祂将要"改变"(吕译、现中)万民(一4,三12、19~20)的"嘴唇"(今圣;参思高;和合本、RSV 作言语),洁净他们(参:伯三十三3),像神的撒拉弗洁净以赛亚一样(赛六5~7)。这可以视为巴别事件的逆转(参:创十一1、6~7、9)126,以共同的语言取代复杂的方言。上下文似乎更支持神学的解释多于人类学的解释。合一不只被描绘为一种形式,更是在于功能。就像以赛亚得洁净一样,洁净的目的是要配得对神说话。要求告耶和华
的名(参:创四26;代上十六8;诗一○五1;赛十二4),敬拜祂、事奉祂(参:出十26;民八11;书二十四14~15、18~19、21~22)。这事奉不仅是同心合意的──"并肩"(吕译;参:王上二十二13;耶三十二39,以身体上的不同部分表达的类似词句,但中文译本都采意译方式译出),这事奉也是普世的,因为万民都必有分。不只是犹大,也包括所有国家在内;刑罚的目的是复兴万民,使异教徒归向耶和华。争斗和敌意都要消失,结果则是和谐与平安,一同敬拜耶和华(参:王上八41~43;诗二十二27,一○二22;赛二2~4,五十六1~7;玛一11)。   2、投靠耶和华   【番3:10-13节】   3:10祈祷我的,就是我所分散的民(原文作女子下同),必从古实河外来,给我献供物。   3:11当那日,你必不因你一切得罪我的事,自觉羞愧。因为那时我必从你中间除掉矜夸高傲之辈,你也不再于我的圣山狂傲。   3:12我却要在你中间,留下困苦贫寒的民。他们必投靠我耶和华的名。   3:13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作罪孽,不说谎言,口中也没有诡诈的舌头。而且吃
喝躺卧,无人惊吓。   【分段标题】   (1) 祈祷献祭   (2) 不再羞愧   (3) 无人惊吓   【分节详解】   当那日,神要复兴列国,这应许都要在基督统治全地的千禧年时期得以实现,"从古实河外来"这句话告诉我们,列国都当带供物,到耶路撒冷敬拜耶和华,当神使列国真正认识他之后,他将恢复自己选民的名声   3:10   必 从 古 实 河 外 来:古 实 是 当 时 人 们 所 知 最 为 遥 远 的 国 家 之 一。 这 句 话 告 诉 我 们, 列 国 都 将 带 供 物, 到 耶 路 撒 冷 敬 拜 耶 和 华 神 (比 较 赛 66:18,20)。   3:11   当 那 日:当 神 使 列 国 真 正 认 识 他 之 后, 他 将 恢 复 自 己 选 民 的名 声 (20 节)。   犹大人犯罪,在列国中被抛来抛去,但只要他们回转──   3:10 "分散的民"是指散居于古实河以外的犹太人。这象徵所有的犹太人无论分散得有多远,终必归回敬拜神。   
骄傲的人向来受神咒诅,我有没有以为这只是一般缺点……   3:11-12 神要除去骄傲的人,留下温柔谦卑的人。历世历代神都敌挡骄傲和自大的人,但那些在肉体和灵性上自感软弱和谦卑的人,却因信靠神而得著赏赐。只靠自己和趾高气扬的人,在神的百姓和神的国里,都是毫无地位的。   三10.   归向耶和华的民族(9节),在地理上涵盖范围极广,提及来自尼罗河上游(古实河外;参:赛十八1;番二12)的族群,更强调了这一点。他们将要献供物(参:创四3;诗七十二10;何十6)给神。这里也称这些人为向神祈祷的(吕译、AV、RSV、NEB、JB 皆作"恳求";参:创二十五21;出八30;伯三十三26),指他们归向神,以祂为主、为神。他们是被分散、被赶散的(参:创十一4;民十35;亚十三7),在地理位置上,他们曾一度远离神在应许地恩典作为的中心。甚至连衣索匹亚人也在祂主权的眷顾之下,而得祂称为"我的"(参:赛十八7,十九18~25,四十五14;徒八26~39)。   余民存留(三11~13)   耶和华再次特别提及耶路撒冷和她的居民(1~7
节),虽然他们犯罪,祂仍然赐给他们盼望。这国家中不洁的成分将被除去(参9节),使公义的余民存留下来。   三11.   那日,即耶和华的日子,将带来刑罚与耻辱,都是因着神百姓的罪恶(一7~10、14~15)。然而这并不是终点,因为那日子也是盼望与帮助的时候。耶路撒冷虽然从前曾经"犯错"(JB;7节)得罪神,却必不再羞愧(参5、19节;赛五十四4;珥二26~27)。耶和华为要消除这一切罪恶,将亲自"驱逐"(思高;和合本作除掉;15节;参:撒上十七26;王下十八4、22;结十一19)惹是生非之人──矜夸高傲之辈(二15;赛十三11;耶四十八29)。这样,圣殿所在的圣山(参:赛二2;珥二1;俄16)将会脱离耀武扬威与狂傲的光景(参:赛三16;结二十八2、17),这是最大的罪恶之一,欲离开神而独立生活。   三12.   神百姓中那些留下的余民(一4,二7、9,三13)不再傲慢自大(11节),乃要"谦逊"(思高、现中、RSV、JB;和合本作困苦;二3;太五3;路六20)、"卑微"(现中、RS
V、JB;和合本作贫寒;摩二7,八4)。这样,贫寒在此不是从神而来的审判,反倒显出耶和华特别的盟约之爱,以及对那些穷乏之人的眷顾。他们可以投靠(诗二12,二十二8,五十七1)祂大能的名(9节;参:诗二十1;箴十八10;何十二5;徒二21;腓二9~10)。祂将会继续扶持他们,尽管他们是住在有罪的人当中。   三13.   这些余民(思高、今圣作"遗民";和合本作所剩下的人,12节)将要拥有耶和华自己的属性,正与他们犯罪的兄弟相反;在这属性中,他们必不作罪孽(5节"不作非义的事"),不说谎言(参:耶九2~8;结十三6~8)。敬拜耶和华的洁净言语(9节),将会替代对异教神祇的倚靠(一5)。不再说亵渎和诡诈的话(参:诗一一九118;耶八5,十四14)。信心必定产生道德行为。他们因着谦卑与忠心,不再缺乏、争竞,而必有牧场(二7;参:弥七14;亚十一7)与"安息"(JB;和合本作躺卧;二7、14;诗二十三2),脱离恐惧(参:利二十六6;耶三十10;弥四4;鸿二11)。当创造万物的主得着当得的敬拜与事奉,人就能复得乐园了。
  3、应当欢喜快乐 番3:14-20节   (1)欢呼歌唱   【番3:14-17节】   3:14锡安的民哪,应当歌唱。以色列阿,应当欢呼。耶路撒冷的民哪,应当满心欢喜快乐。   3:15耶和华已经除去你的刑罚,赶出你的仇敌。以色列的王耶和华在你中间,你必不再惧怕灾祸。   3:16当那日,必有话向耶路撒冷说,不要惧怕。锡安哪,不要手软。   3:17耶和华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他在你中间必因你欢欣喜乐,默然爱你,且因你喜乐而欢呼。   【分段标题】   ①神已经除去刑罚   ②你的神默然爱你   【分节详解】   在复兴的日子,耶和华已除去以色列人的刑罚,赶出了他们的仇敌,神就在他们中间做主为王,他们也不再惧怕灾祸,神与他们永远同在,这是神把悔改的子民从分散之地找回,除去他们的羞辱,神的爱使他们安静,神始终爱他的子民,不纪念过去的罪孽,为悔改的子民欢欣喜乐   3:14   14~17 应 当 满 心 欢 喜 快 乐:神 的 选 民 必 因 救 恩 而 喜 乐。 发 自 内 心 的 欢 乐
并 不 是 某 种 自 然 的 反 应, 而 是 因 神 在 我 们 生 命 中 施 行 救 赎 而 引 发 的 超 自 然 的 回 应。 请 注 意, 我 们 有 充 足 的 原 因 欢 喜 快 乐:   1.我 们 已 得 赦 免, 不 会 再 因 罪 而 受 到 刑 罚 (15 节)。   2.我 们 的 仇 敌 已 被 彻 底 击 败。 也 就 是 说, 我 们 已 经 脱 离 了 撒 但 和 罪 的 捆 绑 (15 节)。   3.神 与 我 们 同 在, 在 我 们 整 个 生 命 历 程 中, 他 都 与 我 们 相 交, 赐 给 我 们 恩 典 和 帮 助 (15~17 节;比 较 来4:16)。   4. 我 们 是 蒙 神 深 爱 和 喜 悦 的 人 (17 节)。 如 今, 那 些 完 全 认 识 了 神 借 着 他 儿 子 耶 稣 基 督 为 我 们 所 成 就 之 事 的 人,理 所 当 然 地 欢 喜 快 乐 (参 弗1:17~18;3:16~20)。 当 神 在 地 上 彰 显 他 全 部 的 荣 耀 和 威 严 时, 我 们 的
喜 乐 必 要 达 到 顶 峰 (比 较 赛 35:1~10)。   神为人喜乐而欢呼,这令我□慕向往!   3:14-18 主自己将会收回审判的手,除灭以色列的敌人。他更要来往于他的百姓中间,赐他们喜乐。我们若苦心追求快乐,却停止与神的交通,就犯罪了。要知道神是惟一能使我们真正快乐的。西番雅指出让神与我们同在,我们便有快乐。我们要忠心地跟随他,服从他的命令,这样,神就会为我们欢呼歌唱。如果你想快乐,那就服从神,靠近那喜乐的泉源吧。   喜乐之歌(三14~17)   作者彷若置身于余民蒙福的未来时刻,或者是在确信中预尝那祝福,因此劝勉神的百姓要欢乐。先知所用的方法和其他的救恩诗篇类似(参:诗九十八;赛十二1~6,五十二7~10),吩咐读者要赞美(14节),不仅为着耶和华过去所做的(15节),也为着祂将来的拯救(17节),更因为祂现在就与这国家同在,如同那慈爱的君王一样,能够激发信靠之心(15~17节)。   这首内含式的小诗(见100~102页),可能是西番雅为了这预言而写的,也有可能是他采用神百姓礼拜所用的诗歌,因它正适合响应耶和华一再赐给祂百姓的恩典
。它延续了神继续住在锡安──大卫的城──的主题,正如撒母耳记下第七章的盟约所应许的,并且也是以赛亚和其他诗篇所采纳的(如诗二、八十九)127。   三14~15.   这个同义平行句可分三部分,用不同的字眼三次重复同一个理念,呼召神的百姓来歌唱(参17节;赛五十四1;亚二10)、欢呼(参:赛四十四23;何五8;亚九9)、满心欢喜快乐。这些举动不是因着他们自己的骄傲自大(参二15,三11),乃是因为耶和华拯救他们(11节),脱离他们未明确说明的仇敌,以及刑罚(AV、RSV 作"审判";二3,三8;参:王上二十40),这些刑罚本是他们应得的。这里用三个方法描写神的百姓,二个是地理上的,一个是种族上的。在地理上称之为锡安──大卫的城(16节;参:撒下五7;赛一8,十32;见导论Ⅰ的结尾,96页)及耶路撒冷128,这显然是早于大卫时期的名称。在种族上称他们为以色列,这名字来自这民族的祖先(创二十八10~15,三十二28)。每个名字都会唤起听众的回忆,想到神在祂百姓生活中作工的重要时期。   这里另外列举了欢喜的两个原因。头一个是:以色列的王耶和华在祂百姓(
5、17节;参:撒下七9)中间(AV、RSV、JB,参 NEB;现中、NIV 作"跟你同在")。耶和华不像一些人所说的不在,或无能(参一12),祂乃是与以色列立约的、至高无上的神。祂是在他们当中的神。因着祂有福的同在,他们不再需要惧怕(7、16节)129。先前令人关注的"邪恶"(AV、RSV、JB;中文译本皆作灾祸),现在在耶和华面前必显为软弱无力。仇敌(参:撒下七1;诗八十九42、51)必被逐退,神对百姓的刑罚也必除去(参:撒下七15,那节经文的原文用了同一个动词,其上下文是神与大卫和锡安所立的永远之约)。   三16~17.   先知现在又把百姓带到那日,即耶和华的日子;前面曾将这日子描绘成审判与毁灭的日子(参11节的注释,以及那里列举的经文)。现在,因着神所赐给那谦卑跟随祂之人(12节)的恩典,他们可以不再经历惧怕,及它对肉身的影响──软弱无能(手软,字面意义是"无力的手";参:赛十三7;耶六24,五十43)。   之所以有如此不惧怕的信心,是因着耶和华的同在;此处将耶和华形容成以色列的神,与她的王(1
5节)。祂大有能力地运行,有如英勇的救主(一14,三19;参:出十四30;赛九6)。神圣的战士过去如何引导以色列脱离捆绑、征服应许之地(参:申四34;书四24;士六12),现在以色列人有需要时仍然可以得力于祂同样的大能,对教会也是如此(参:诗二十四8;赛九6,十21;可九1;林后十4)。耶和华的反应也像一个被遗弃的父母,或被抛弃的情人见到所爱之人回到身边一样。祂的反应是喜乐的(参:赛六十二5,六十五19;路十五11~32)。这喜乐包括两方面:高声欢呼(14节;参:赛五十四1,五十五12),以及因着祂的爱而安静、静默(默然爱你,吕译注"祂必静默无声于祂爱中",参现中注;参:伯十一3)。审判大日争战的喊叫声(一14),将要被两个相爱之人复和时深沉的静默所取代。   (2)恢复名声   【番3:18-20节】   3:18那些属你,为无大会愁烦,因你担当羞辱的,我必聚集他们。   3:19那时,我必罚办一切苦待你的人,又拯救你瘸腿的。聚集你被赶出的。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我必使他们得称赞,有名声。   3:20那时,我必领你们进来,聚集你们。我
使你们被掳之人归回的时候,就必使你们在地上的万民中有名声,得称赞。这是耶和华说的。   【分段标题】   ①神必罚办敌人   ②神要领民归回   ③万民中得称赞   【分节详解   神向一切属神的人,应许必担当他们的羞辱,使他们从苦境中转回,刑罚苦待神子民的人,要使以色列人的羞辱变为称赞,使以色列人的名声被世人称赞,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阿门!   神的应许终会实现,只是……   3:20 不少译本在这节中有"在你们眼前"一句,但这也不一定是意味这个应许会在西番雅那一代实现。这里所指的是,回归明显是神的工作。   这是希望之音──   3:20 本书开头的灭亡信息到最后成了希望的信息。当神赐福百姓的时候,日子就会焕然一新。今天教会的领袖假如也从神的先知听到信息,内容多半会与西番雅书相似。在约西亚的宗教改革下,百姓的确转向了神,可惜只是外在的转变,他们的内心仍然离神甚远。西番雅鼓励全国上下同心聚集,为得著救赎祈祷。我们也应问问自己:今天我们的改变是虚有其表,还是生命和心灵都更新了?我们也要聚集祷告,谦卑地与神同
行,秉公行义,并聆听关于将来新世界的希望信息。   神的应许(三18~20)   预言并非结束于神的百姓喜乐地响应神的良善(14~17节),而是神应许更进一步的祝福。他们将要得着释放,脱离压迫、隔离与苦难,这一切都要被归国、欢呼与丰富所取代。   三18.   这节经文意义含混不清,这从各种不同的译文可以看得出来。头一句话与"节期"(吕译、思高、今圣、RSV、JB;和合本作大会)有关,这是希伯来人宗教历法中固定节期的特别日子(参:创一14;利二十三2、4;结四十六9、11;何二11,九5,十二9)。七十士译本将这词与第17节连在一起(参吕译、思高、现中、RSV、JB 皆是如此,尤其注意标点符号),反映出经历神喜乐同在的礼仪场合。这种解法恢复了第17~18节希伯来经文每行分两部分的结构,和合本的分节将这结构破坏了〔如果第14~17节之交错或中心平行句(见101~102页)的假设是正确的,这节经文就不是该单元的一部分,因为它是在这结构之外的〕。这解法似乎也忽略了这节经文的第一个字,这字显然是指为着这些节期而愁烦(参:哀一4)130。这种悲哀与第1
7节的喜乐气氛不调和,但在现存这节经文较阴郁的气氛中,却是适得其所。   这节经文最后两个名词是与"重担"(AV、NIV;和合本作担当;参:摩五11,AV)有关,或指神的百姓所遭受之羞辱(所有中文译本、AV、RSV、NEB、NIV;参二章8节的注释及所列举的经文)或"不名誉"(JB)所引起的种种艰难。这可能是因着前面提及忽略节期的条例而来的,就如刚刚提及的建立圣日习惯。   这节经文由两个动词分成两部分。头一个动词最可能的意义是:神聚集(AV、NASB;参第8节注释及列举之经文)那些愁烦之人,但是在这种欢欣处境中采取这种行动,其目的并无说明,所以也不清楚。有些译本的译法有另一个动词形式,意思是挪走(吕译、现中、今圣、RSV、JB、NIV;参一章2节的注释及列举的经文)愁烦与羞辱。这译法将本节经文与在神里面的喜乐连接起来,因此它所牵涉的上下文范围就更广了(译注:其上文必须上溯至第14节)。这里说神要使这些愁烦"离开你"(吕译、现中、今圣)──即离开神自己的百姓,因为这些话都是对他们说的(15、17、19~20节)。这
鼓舞了那些忠诚、真实敬拜耶和华的人:这些有意义的礼仪习惯将要得着恢复。(译注:作者对本节经文的注释,与和合本的译法出入甚大,请读者务必参考其他译本,尤其是吕译、现中、今圣。)   三19~20.   神恩典的干预极急切,副词"就在此时"(JB;和合本作那时;现中作"时候快到了";参:创六17;出十4;耶三十10)表达出这种实时性,神要对付〔参:结二十二14,二十三25;弥五15(原文第14节)〕到那时为止一直在迫害(参:创十六6;士十六5;赛六十14)属神百姓的人。无论是国内反对神和祂百姓的人(参:尼四10、12,五1~2),或是在国外的仇敌(参:尼四1、3、7、11,六1~2),都要发现自己是在耶和华的掌握之中。   这里提及特别的福分,是那时要临到神立约之民的。那些处境不顺利的人,无论是身体上的软弱,如瘸腿的(弥四6~7;参:创三十二32),或地理上及社会上遭放逐的政治难民,如被赶出的(现中作"流亡的人";今圣作"被掳的人";参:申三十4;耶四十12,四十三5;弥四6),都要经历神的祝
福:祂主动地拯救(17节),祂要聚集(8、20节;参:弥四6)他们到祂面前,受祂眷顾。受排斥之人得以恢复地位,瘸腿的人得着眷顾。这些不幸之人在不同处境中都曾蒙羞(5节)受辱,他们的命运终于改变了。他们不再作人笑柄,反而成为得称赞的对象(20节)及有名声的人(一4,三9、12、20;参:申二十六19;耶十三11,三十三9)。这不是因着他们自己的善行,而是因着神的作为。   结束预言的经文重复述说神召聚和赐尊荣给他们,并且延伸其祝福层面。在那同时,耶和华要领祂的百姓进来,恢复他们先前的地位。这词组有时也用来指自被掳之地归回(参:耶二十九14),这也适合这段经文上下文的语句。(参归回;今圣作"重回故国")。但较适合这段经文的,可能是一般的概念"恢复你们的故业"(吕译;见二7;参:伯四十二10;结十六53)。整段经文关切的是恢复产业,而不是被掳的得释放。   这些福分是确切的,这些应许能应验,并且也必要应验,因为那赐下祝福、发出应许的,是耶和华自己──守约的神。这样,悔改与盼望的信息于结束和开始时都一样,都以耶和华为其神圣的源头。   
【总结:】   学习本卷书看到,因人悖逆不肯悔改,直到遭到公义的刑罚,而神却愿人回转敬畏神,神因爱人给人留下回转的机会,并且应许,回转之人必得复兴,蒙神喜悦,被万民而称赞,有好名声,哈利路亚,阿门!   圣经分段分节查经释经--张神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