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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师记的神学

圣经神学词典 by 佚名

士师记的神学(Judges,Theologyof)

士师记常被说成是『申命记派历史』(DeuteronomisticHistory)的一部分。此历史乃指由约书亚记至列王纪所记载的整段历史时期,而这些书卷是一整套的历史叙述,涵盖由以色列人进入应许地,直至以色列人被掳巴比伦的记载。这几卷书合称为『申命记派历史』,是因为那些书卷的作者或编者,都是透过申命记的独特角度来看历史的。申命记的神学、该书所独有的律法和当中所强调的观点,都影响了往后的作者对以色列历史的看法。申命记的两个重要主题,亦成了士师记的主要内容。

有条件性对比无条件性;恩典对比律法

作者在整个『申命记派历史』中一直探究神与以色列之间的关系。神的圣洁,以及祂吩咐百姓要听命的要求,是否凌驾于他对以色列人的应许?抑或由于祂对这国许下了不可收回的承诺。也由于他曾应许列祖会宽容他们,便意味着祂终究会宽容他们的罪?尽管不少神学家试图定出律法重于恩典,或恩典重于律法的优先次序,士师记却没有为这个问题下一个定论。士师记要呈献给读者的,不是一套系统神学,而是一段记述神人关系的历史。士师记留给我们一个吊诡的结论:神与以色列的关系是有条件的,也是无条件的。祂不会撤回祂的恩典,但以色列若要承受此应许,就必须过着听命和信心的生活。这种张力比任何别的东西更能推动整部申命记历史的叙述过程。申命记一方面强调神对列祖所作出的恩慈承诺,应许将地赐给他们(一7-8、21、25、31,三18-20,六3);另一方面,亦清楚表明百姓若要长久住在该地,就得满足一个条件——听从神的命令(一35,四1、10、21、26、40,五33,六15、18)。摩西预先知道以色列在听命于神这事上,将会一败涂地,而故事亦会在灾难中结束(三十一27-29)。

在作者有规律地逐一讲述每位士师的故事背后,其实是有关神的应许与神的律法之间的互动。任何一位即使对士师记有片面认识的读者,也会知道它的核心要旨是由连串故事所组成(二6至十六31)。其中几位重要士师的生平记述(俄陀聂、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和参孙),都成了耳熟能详的圣经故事。作者用了一个提纲挈领的史观序言(二6至三6)带出士师的故事。每位士师的记述均是循着一个相当稳定的架构谱写而成的。

1.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二11,三7、12,四l,六1,十6,十三l)。

2.虽然经文没有清楚说明他们犯了甚么罪,但他们的罪已激起神的怒气,要将他们交在四周敌国的手中,受尽欺压(二14,三8,四2,十9)。以色列人不单因着本身犯罪而未能驱走迦南人,他们自己更要臣服于异邦的列强下。

3.在饱受困苦的期间,以色列人向主发出呼求(三9、l5,六6-7,十10)。

4.耶和华听见他们的呼求,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拯救他们,就是其中一位士师(二16,三9、15,十1、12)。耶和华的灵亲自拣选和赐力量给这位拯救者(三10,六34,十一29,十三25,十四6、19)。

5.然后,敌人往往向以色列降服,百姓得着拯救,有一段时期可以安享太平。那位拯救者便作以色列的士师。最后记述的,便是那位士师的死和埋葬(三10-11,八28-32,十2-5,十二9-15)。

我们从神在以色列中间不断兴起拯救者/战士来拯救他们,就可看到神从来没有收回祂对以色列所作的承诺。然而,祂的圣洁却不容自己宽容他们的罪,因此,祂便一再引领不同的列强在背后向他们施压,藉此使他们再次归向祂。

申命记期盼着终有一天,以色列将平定他们的仇敌,在神应许给他们的地上安息,可是,这愿望在士师的时代却无法完成。

神对百姓的管治

申命记是摩西的临终嘱咐。摩西一度是以色列的审判官、领袖、律法颁布者、管治者,和宗教上的权威代表。摩西死后,以色列将以哪种形式去管理?这问题正是申命记十六章18节至十八章22节的中心要旨,神在那里藉着摩西提出了当摩西死后管治以色列的基本方针。以色列将设审判官(十六l8-20)、司法制度(十七2-13)、君王(十七l4-20)、祭司和利未人(十八l-8),以及一个接一个的先知(十八9-22)。

骤眼看来,情况似乎不是这样。事实上,立王的问题(十七14-20)是士师记作者所特别关注的。为此缘故,我们可以按以下标题将申命记历史分为两大部分:国中无王的阶段(约书亚记、士师记),和有王管理的阶段(撒母耳记、列王纪)。透过士师记作者经常在每个段落的结尾重复『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这句话(十七6,二十一25,参十八1,一九l),我们可以相当清楚地知道这是他心中记挂着的一件事。在士师的时期,以色列已逐步演变成为一个无政府的群体。立王是否能解决国中的问题?君王是否能帮助这个民族保卫国土,平息外敌的入侵?君王是否能忠心地代表神管治这个国家?作者在凡此种种的问题上为我们铺路,让我们继续在故事余下的部分——撒母耳记和列王纪——寻求答案。

有关个别士师的生平故事通常被形容为『环形』(cyclical)记述,只要这些个别故事的确具有该架构重复出现的特征,那么,此称号完全可以接受。然而,若然它暗示故事都是千篇一律,缺乏新的方向和发展,那就带有误导成分了。也许,将它形容为『每下愈况』(DownwardSpiral)更为恰当:每一个循环都并非简单地重复前面的故事,相反地,士师的素质和他们领导的果效都是每下愈况的。只要我们对每位重要的士师作一全面的检视,便能够证明这点。

俄陀聂第一位出现的是俄陀聂(三7-11)。他的表现正是士师的典范。他是由神兴起的,有神的灵在他身上。在约书亚还在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名大能的战士(书十五13-19)。当他作士师时,他就如昔日的约书亚一样威风凛凛,带领以色列人在争战中胜利。可惜,往后的每个士师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偏离了他所树立的典范。

以笏在记述以笏的片段中(三l2-30),有几项重要的资料都完全付诸阙如。作者并没有说神好像兴起俄陀聂那样兴起以笏,也没有说神的灵降在他身上作为一种授职的象征。以笏用诡计和阴谋来拯救以色列,经文也完全没有提及耶和华在他身上的心意和与他的关系。

底波拉底波拉(四1至五31)在作以色列士师的时候,本身也是一位女先知。她和雅亿那种巾帼不让须眉的出色表现,令人不禁质疑以色列中男性领袖的问题。巴拉和西西拉二人在这两位女性面前,都失去了原属于他们的荣耀(四9)。以色列难道没有能力栽培男性的战士,带领国家与敌人争战?这次,又再一次不是因挥军用兵合宜而取胜,而是因诡计得逞而成功。最后杀死西西拉的雅亿,既不是士师,也不是女先知,她只是半个以色列人(四11、l7,五24)。在底波拉的歌中,她不单没有赞扬国家在对抗敌人方面表现出合作和信心,反而咒诅那些没有参与争战的支派(五15下-l8、23)。当中的内容更预言了国家的**和支派之间的各自为政,最终便演变成本书结尾的可悲结局。

基甸从事耕作的基甸(六1至八35)对于肯定和回应神要他带领以色列的呼召,表现得十分迟疑——神要行三次神迹,才能说服他接受召命。但即使他听命接受了这职分,他并不表现得很勇敢:他听从神的吩咐,拆毁巴力的祭坛和亚舍拉的神柱——却因还有一点畏惧和疑虑,所以要在夜间行事(六25-27)。虽然基甸赢得『耶路巴力』的称号(Jerub-baal,意思是『让巴力与他争论』,六32),他本人最终亦抵受不住诱惑而拜偶像,导致以色列人又踏上歧途(八22-27)。基甸凭着信心和顺服,以区区300士兵大胜数目庞大的敌军,可是,基甸在事后却似乎忘记了整件事的目的(七2),立即召集为数32,000的后备军(七3、24)。在以色列人大胜而回的时候,却又再一次掀起派系之争和支派与宗族之间的争执(八1-9)。基甸那追求胜利的野心,已逾越了神的应许和允准的范围,成了私人的恩怨(八l0-21)。

基甸死后,以色列人又再次行恶(八33-35),人们都预期有另一位士师/拯救者的出现。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反之,基甸和一名妾侍所生的儿子亚比米勒竟试图夺权。神从来没有兴起他,也没有呼召他作任何职分。在基甸时代的支派斗争(八1-9),如今变成了家庭的纷争和谋杀。尽管基甸曾对以色列人有恩,但他的儿子不单不能拯救以色列,更欺压自己的同胞;他不单没有为国家效劳,反成为杀害同胞和亲人的凶手。在申命记历史的作者笔下,基甸是君王制度流产的一个例子。

耶弗他耶弗他是本书另一个重要人物。耶弗他为了争取本身的利益,要从一个被逐出家门的浪人,摇身成为一个掌权的人,他向求他帮助的人讨条件(十一1-11)。虽然在他与亚扪人争战之前,神的灵已降在他的身上(十一29),他却为要保证胜利,鲁莽地许下一个愿(十一30)。这个一直为自己利益老谋深算的人,最终却毁了他最为疼爱的独生女儿的幸福(十一34-1O)。而且,胜利又再一次激起了支派和地区上的冲突(十二l-6)。

参孙参孙是最后一位重要的士师,但他所做的,可算是士师的反面教材。他全面放纵自己的**。参孙恋慕外邦女子的癖性,已经成为以色列本身的一个隐喻——无法抗拒参与拜异教偶像的诱惑(二17,八27、33)。参孙虽然一出生就已经分别出来归给神,像以色列一样(十三5),可是,他没有善用他的潜能。他与迦南女子的异族通婚,有违要驱逐他们离开该地的命令(三5-6)。参孙怎能成功地履行以色列领袖的职分?他死时所做的比活着所做的更成功(十六30)。

这些士师的领导素质,当然不能令以色列国泰民安。昔日,约书亚留下一个统一的以色列国,作为给后代的遗产,但如今,它却因派系和地区的冲突而面临解体。那些在宗教和政治上混乱的情况,已经令以色列变得岌岌可危,若然要扭转此颓势,就急需另一种领导形式。立王会否令情况改变?最后两个故事正好为以色列试行君主制度铺路。

有关米迦的偶像和但支派觅地而居的故事(十七至十八章),显示作者想指出北部支派拜偶像的情况。米迦的神堂和神像原本安放在以法莲的一个山地(可能在伯特利附近,十七1,十八2),后来却被偷到但支派中存放。作者可能是要指出,北国支派一直都有参与拜偶像的活动。到了后来,当王国**,耶罗波安分别在但和伯特利竖立金牛犊,本书的作者极可能会淡然地说:『看!这一点儿也不出奇,那些支派早已有拜偶像的倾向。』这两章经文除了描述在士师时期以色列境中拜偶像的情况,还从支持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描述以圣殿敬拜为中心的犹大支派政治立场,抨击北方的支派。

至于利未人和妾侍的故事(十九章),以及其后以色列人出兵攻打便雅悯人(二十至二十一章)的记述,亦在政治方面提出几个关系到申命记历史较广层面的要点。事件的开始,是利未人由以法莲山地起程,要接回因争执而回父家暂住的妾。在伯利恒,他获得热情的礼待。当他与妾和仆人动身起程回家,至日暮西山需要找地方度宿的时候,他不愿意在以色列未曾征服的地方(耶布斯,即耶路撒冷)停留,于是便继续走至便雅悯的基比亚。可是。在基比亚(扫罗的故乡)却没有本地人出来接待他们。最后反而是一个来自以法莲的人把他们接到家中。但那利未人的一家,接着却遭到骇人听闻的伤害,令人想起昔日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滔天罪行(十九22-26;参创十九1-11)。那人的妾最后被**致死。利未人在激愤之余,便招聚众支派起来攻打便雅悯。这故事背后的细节隐藏着一个向以法莲人和北方众支派发出的政治讽喻:谁人会善待你?(是伯利恒人)谁人会恶待你?(是基比亚人)谁人会驱逐耶布斯的异族人离开,使它成为一个安全的城市?每个读完这个故事的人都知道大卫和他的家系是出自伯利恒,而大卫是将耶布斯/耶路撒冷变成一个平安的城的人。故事似乎是告诉北方的众支派不要效忠于一个来自腐败的基比亚的家族(扫罗和他的后裔),而要效忠于一个来自伯利恒的家族。这个历史记载是强烈地靠拢大卫和反扫罗的,预示了撒母耳记的立场,以及整个『申命记派历史』,都是以神忠于祂对大卫的应许为焦点的特殊角度。

士师记在新约的位置

士师记有关律法与恩典的关系,以及神管治祂百姓的方式等重点,在新约许多经文中都显而易见。

对于这些古代英雄在信仰生活上的挣扎和失败经历,今天的读者都可谓感同身受。这些英雄都有其特殊之处——一个诸多借口去推搪召命的农夫、一位女先知、一位左手便利的行刺者、一个本是私生子的土匪,以一个纵欲的拿细耳人。我们很容易会以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来指出这些故事主人翁的缺点,但为免我们变得自以为义。保罗提醒我们:『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林前六11)。我们与他们一样,同是无知、悖逆、顺服意识薄弱和动机不纯的人,都要藉着神的恩典,才能得以『洗净、成圣和称义』。他们虽然各有弱点,可是,他们的信心却是我们学效的榜样,因为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都是『因着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来十一32-33)。

尽管他们充满缺点,他们却没有把信心误投在错误的对象上。他们是众多见证人中的一小部分,如同云彩围着我们,激励着我们要存心忍耐,专心仰望耶稣(来十二1-2)。我们同样需要一位由神兴起,有圣灵充满的战士为我们争战。我们同样需要一位既能为我们保守神所应许的产业,又能使我们的信心创始成终的领袖。

RaymondB.Dill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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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师记的神学(Judges,Theologyof) 士师记常被说成是『申命记派历史』(DeuteronomisticHistory)的一部分。此历史乃指由约书亚记至列王纪所记载的整段历史时期,而这些书卷是一整套的历史叙述,涵盖由以色列人进入应许地,直至以色列人被掳巴比伦的记载。这几卷书合称为『申命记派历史』,是因为那些书卷的作者或编者,都是透过申命记的独特角度来看历史的。申命记的神学、该书所独有的律法和当中所强调的观点,都影响了往后的作者对以色列历史的看法。申命记的两个重要主题,亦成了士师记的主要内容。 有条件性对比无条件性;恩典对比律法 作者在整个『申命记派历史』中一直探究神与以色列之间的关系。神的圣洁,以及祂吩咐百姓要听命的要求,是否凌驾于他对以色列人的应许?抑或由于祂对这国许下了不可收回的承诺。也由于他曾应许列祖会宽容他们,便意味着祂终究会宽容他们的罪?尽管不少神学家试图定出律法重于恩典,或恩典重于律法的优先次序,士师记却没有为这个问题下一个定论。士师记要呈献给读者的,不是一套系统神学,而是一段记述神人关系的历史。士师记留给我们一个吊诡的结论:神与以色列的关系是
有条件的,也是无条件的。祂不会撤回祂的恩典,但以色列若要承受此应许,就必须过着听命和信心的生活。这种张力比任何别的东西更能推动整部申命记历史的叙述过程。申命记一方面强调神对列祖所作出的恩慈承诺,应许将地赐给他们(一7-8、21、25、31,三18-20,六3);另一方面,亦清楚表明百姓若要长久住在该地,就得满足一个条件——听从神的命令(一35,四1、10、21、26、40,五33,六15、18)。摩西预先知道以色列在听命于神这事上,将会一败涂地,而故事亦会在灾难中结束(三十一27-29)。 在作者有规律地逐一讲述每位士师的故事背后,其实是有关神的应许与神的律法之间的互动。任何一位即使对士师记有片面认识的读者,也会知道它的核心要旨是由连串故事所组成(二6至十六31)。其中几位重要士师的生平记述(俄陀聂、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和参孙),都成了耳熟能详的圣经故事。作者用了一个提纲挈领的史观序言(二6至三6)带出士师的故事。每位士师的记述均是循着一个相当稳定的架构谱写而成的。 1.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二11,三7、12,四l,六1,十6,十三l)。 2.虽然经
文没有清楚说明他们犯了甚么罪,但他们的罪已激起神的怒气,要将他们交在四周敌国的手中,受尽欺压(二14,三8,四2,十9)。以色列人不单因着本身犯罪而未能驱走迦南人,他们自己更要臣服于异邦的列强下。 3.在饱受困苦的期间,以色列人向主发出呼求(三9、l5,六6-7,十10)。 4.耶和华听见他们的呼求,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拯救他们,就是其中一位士师(二16,三9、15,十1、12)。耶和华的灵亲自拣选和赐力量给这位拯救者(三10,六34,十一29,十三25,十四6、19)。 5.然后,敌人往往向以色列降服,百姓得着拯救,有一段时期可以安享太平。那位拯救者便作以色列的士师。最后记述的,便是那位士师的死和埋葬(三10-11,八28-32,十2-5,十二9-15)。 我们从神在以色列中间不断兴起拯救者/战士来拯救他们,就可看到神从来没有收回祂对以色列所作的承诺。然而,祂的圣洁却不容自己宽容他们的罪,因此,祂便一再引领不同的列强在背后向他们施压,藉此使他们再次归向祂。 申命记期盼着终有一天,以色列将平定他们的仇敌,在神应许给他们的地上安息,可是,这愿望在士师的时代却
无法完成。 神对百姓的管治 申命记是摩西的临终嘱咐。摩西一度是以色列的审判官、领袖、律法颁布者、管治者,和宗教上的权威代表。摩西死后,以色列将以哪种形式去管理?这问题正是申命记十六章18节至十八章22节的中心要旨,神在那里藉着摩西提出了当摩西死后管治以色列的基本方针。以色列将设审判官(十六l8-20)、司法制度(十七2-13)、君王(十七l4-20)、祭司和利未人(十八l-8),以及一个接一个的先知(十八9-22)。 骤眼看来,情况似乎不是这样。事实上,立王的问题(十七14-20)是士师记作者所特别关注的。为此缘故,我们可以按以下标题将申命记历史分为两大部分:国中无王的阶段(约书亚记、士师记),和有王管理的阶段(撒母耳记、列王纪)。透过士师记作者经常在每个段落的结尾重复『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这句话(十七6,二十一25,参十八1,一九l),我们可以相当清楚地知道这是他心中记挂着的一件事。在士师的时期,以色列已逐步演变成为一个无政府的群体。立王是否能解决国中的问题?君王是否能帮助这个民族保卫国土,平息外敌的入侵?君王是否能忠心地代表神管治这个国家?作者在凡此
种种的问题上为我们铺路,让我们继续在故事余下的部分——撒母耳记和列王纪——寻求答案。 有关个别士师的生平故事通常被形容为『环形』(cyclical)记述,只要这些个别故事的确具有该架构重复出现的特征,那么,此称号完全可以接受。然而,若然它暗示故事都是千篇一律,缺乏新的方向和发展,那就带有误导成分了。也许,将它形容为『每下愈况』(DownwardSpiral)更为恰当:每一个循环都并非简单地重复前面的故事,相反地,士师的素质和他们领导的果效都是每下愈况的。只要我们对每位重要的士师作一全面的检视,便能够证明这点。 俄陀聂第一位出现的是俄陀聂(三7-11)。他的表现正是士师的典范。他是由神兴起的,有神的灵在他身上。在约书亚还在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名大能的战士(书十五13-19)。当他作士师时,他就如昔日的约书亚一样威风凛凛,带领以色列人在争战中胜利。可惜,往后的每个士师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偏离了他所树立的典范。 以笏在记述以笏的片段中(三l2-30),有几项重要的资料都完全付诸阙如。作者并没有说神好像兴起俄陀聂那样兴起以笏,也没有说神的灵降在他身上作为一种授职的象征。以笏用诡计
和阴谋来拯救以色列,经文也完全没有提及耶和华在他身上的心意和与他的关系。 底波拉底波拉(四1至五31)在作以色列士师的时候,本身也是一位女先知。她和雅亿那种巾帼不让须眉的出色表现,令人不禁质疑以色列中男性领袖的问题。巴拉和西西拉二人在这两位女性面前,都失去了原属于他们的荣耀(四9)。以色列难道没有能力栽培男性的战士,带领国家与敌人争战?这次,又再一次不是因挥军用兵合宜而取胜,而是因诡计得逞而成功。最后杀死西西拉的雅亿,既不是士师,也不是女先知,她只是半个以色列人(四11、l7,五24)。在底波拉的歌中,她不单没有赞扬国家在对抗敌人方面表现出合作和信心,反而咒诅那些没有参与争战的支派(五15下-l8、23)。当中的内容更预言了国家的**和支派之间的各自为政,最终便演变成本书结尾的可悲结局。 基甸从事耕作的基甸(六1至八35)对于肯定和回应神要他带领以色列的呼召,表现得十分迟疑——神要行三次神迹,才能说服他接受召命。但即使他听命接受了这职分,他并不表现得很勇敢:他听从神的吩咐,拆毁巴力的祭坛和亚舍拉的神柱——却因还有一点畏惧和疑虑,所以要在夜间行事(六25-27)。虽然基甸赢得
『耶路巴力』的称号(Jerub-baal,意思是『让巴力与他争论』,六32),他本人最终亦抵受不住诱惑而拜偶像,导致以色列人又踏上歧途(八22-27)。基甸凭着信心和顺服,以区区300士兵大胜数目庞大的敌军,可是,基甸在事后却似乎忘记了整件事的目的(七2),立即召集为数32,000的后备军(七3、24)。在以色列人大胜而回的时候,却又再一次掀起派系之争和支派与宗族之间的争执(八1-9)。基甸那追求胜利的野心,已逾越了神的应许和允准的范围,成了私人的恩怨(八l0-21)。 基甸死后,以色列人又再次行恶(八33-35),人们都预期有另一位士师/拯救者的出现。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反之,基甸和一名妾侍所生的儿子亚比米勒竟试图夺权。神从来没有兴起他,也没有呼召他作任何职分。在基甸时代的支派斗争(八1-9),如今变成了家庭的纷争和谋杀。尽管基甸曾对以色列人有恩,但他的儿子不单不能拯救以色列,更欺压自己的同胞;他不单没有为国家效劳,反成为杀害同胞和亲人的凶手。在申命记历史的作者笔下,基甸是君王制度流产的一个例子。 耶弗他耶弗他是本书另一个重要人物。耶弗他为了争取本身的利益,要从一个被逐出家
门的浪人,摇身成为一个掌权的人,他向求他帮助的人讨条件(十一1-11)。虽然在他与亚扪人争战之前,神的灵已降在他的身上(十一29),他却为要保证胜利,鲁莽地许下一个愿(十一30)。这个一直为自己利益老谋深算的人,最终却毁了他最为疼爱的独生女儿的幸福(十一34-1O)。而且,胜利又再一次激起了支派和地区上的冲突(十二l-6)。 参孙参孙是最后一位重要的士师,但他所做的,可算是士师的反面教材。他全面放纵自己的**。参孙恋慕外邦女子的癖性,已经成为以色列本身的一个隐喻——无法抗拒参与拜异教偶像的诱惑(二17,八27、33)。参孙虽然一出生就已经分别出来归给神,像以色列一样(十三5),可是,他没有善用他的潜能。他与迦南女子的异族通婚,有违要驱逐他们离开该地的命令(三5-6)。参孙怎能成功地履行以色列领袖的职分?他死时所做的比活着所做的更成功(十六30)。 这些士师的领导素质,当然不能令以色列国泰民安。昔日,约书亚留下一个统一的以色列国,作为给后代的遗产,但如今,它却因派系和地区的冲突而面临解体。那些在宗教和政治上混乱的情况,已经令以色列变得岌岌可危,若然要扭转此颓势,就急需另一种领
导形式。立王会否令情况改变?最后两个故事正好为以色列试行君主制度铺路。 有关米迦的偶像和但支派觅地而居的故事(十七至十八章),显示作者想指出北部支派拜偶像的情况。米迦的神堂和神像原本安放在以法莲的一个山地(可能在伯特利附近,十七1,十八2),后来却被偷到但支派中存放。作者可能是要指出,北国支派一直都有参与拜偶像的活动。到了后来,当王国**,耶罗波安分别在但和伯特利竖立金牛犊,本书的作者极可能会淡然地说:『看!这一点儿也不出奇,那些支派早已有拜偶像的倾向。』这两章经文除了描述在士师时期以色列境中拜偶像的情况,还从支持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描述以圣殿敬拜为中心的犹大支派政治立场,抨击北方的支派。 至于利未人和妾侍的故事(十九章),以及其后以色列人出兵攻打便雅悯人(二十至二十一章)的记述,亦在政治方面提出几个关系到申命记历史较广层面的要点。事件的开始,是利未人由以法莲山地起程,要接回因争执而回父家暂住的妾。在伯利恒,他获得热情的礼待。当他与妾和仆人动身起程回家,至日暮西山需要找地方度宿的时候,他不愿意在以色列未曾征服的地方(耶布斯,即耶路撒冷)停留,于是便继续走至便雅悯的基比亚。可是。
在基比亚(扫罗的故乡)却没有本地人出来接待他们。最后反而是一个来自以法莲的人把他们接到家中。但那利未人的一家,接着却遭到骇人听闻的伤害,令人想起昔日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滔天罪行(十九22-26;参创十九1-11)。那人的妾最后被**致死。利未人在激愤之余,便招聚众支派起来攻打便雅悯。这故事背后的细节隐藏着一个向以法莲人和北方众支派发出的政治讽喻:谁人会善待你?(是伯利恒人)谁人会恶待你?(是基比亚人)谁人会驱逐耶布斯的异族人离开,使它成为一个安全的城市?每个读完这个故事的人都知道大卫和他的家系是出自伯利恒,而大卫是将耶布斯/耶路撒冷变成一个平安的城的人。故事似乎是告诉北方的众支派不要效忠于一个来自腐败的基比亚的家族(扫罗和他的后裔),而要效忠于一个来自伯利恒的家族。这个历史记载是强烈地靠拢大卫和反扫罗的,预示了撒母耳记的立场,以及整个『申命记派历史』,都是以神忠于祂对大卫的应许为焦点的特殊角度。 士师记在新约的位置 士师记有关律法与恩典的关系,以及神管治祂百姓的方式等重点,在新约许多经文中都显而易见。 对于这些古代英雄在信仰生活上的挣扎和失败经历,今天的读者都可谓感同身受
。这些英雄都有其特殊之处——一个诸多借口去推搪召命的农夫、一位女先知、一位左手便利的行刺者、一个本是私生子的土匪,以一个纵欲的拿细耳人。我们很容易会以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来指出这些故事主人翁的缺点,但为免我们变得自以为义。保罗提醒我们:『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林前六11)。我们与他们一样,同是无知、悖逆、顺服意识薄弱和动机不纯的人,都要藉着神的恩典,才能得以『洗净、成圣和称义』。他们虽然各有弱点,可是,他们的信心却是我们学效的榜样,因为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都是『因着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来十一32-33)。 尽管他们充满缺点,他们却没有把信心误投在错误的对象上。他们是众多见证人中的一小部分,如同云彩围着我们,激励着我们要存心忍耐,专心仰望耶稣(来十二1-2)。我们同样需要一位由神兴起,有圣灵充满的战士为我们争战。我们同样需要一位既能为我们保守神所应许的产业,又能使我们的信心创始成终的领袖。 RaymondB.Dill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