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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书的神学

圣经神学词典 by 佚名

阿摩司书的神学(Amos,Theologyof)

阿摩司就像圣经中所有的先知一样,要向一群置身于某个特定背景下的百姓,传讲以色列的神耶和华的晓谕。我们若要明白阿摩司书的神学,就必须对当时的背景有基本的认识。

阿摩司所传讲信息的原初对象,是那些约在主前760年生活于北国以色列的百姓。单是耶和华呼召阿摩司传讲信息这事,也相当不寻常,因为阿摩司既非专职的宗教人员,又非北国国民;他只是一个来自犹大提哥亚的农夫(一1,七14-15)。任何人只要稍一深思,都会领悟这点的深远含义:耶和华并非一位受传统思想所束缚的神,祂甚至会挑选一个表面看来似乎是不合资格的人来为祂工作。神给这个普通的南国平民的任务,是要他前往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家,对当地过着舒适生活的百姓,宣讲带有严厉警告的信息。

以色列在耶罗波安二世的统治下(主前793-753年),步进了自大卫和所罗门时代以来前所未有的富强时期。百姓普遍沉浸于洋洋得意、自满自足的感觉中,对前途一致看好。国家尽管军力强大、社会繁荣,但其社会、道德和灵性状况,却是每况愈下、日渐败坏。社会出现严重的权力不均、贫富悬殊。法官可以用钱贿赂,宗教上亦出现同时敬奉耶和华和异教偶像的混合敬拜。耶和华之呼召阿摩司去指斥上述情况,正好反映以色列的宗教和政治领袖道德品格的衰败。何西阿是例外,他对以色列在灵性上背道的谴责,刚好与阿摩司严词披露以色列在社会和道德上的腐败情况互相辉映。

耶和华

任何人要讨论阿摩司书的神学时,都必然要由它所描绘的耶和华形象开始,从中了解祂的属性和作为。神至高无上的主权、公平和恩典,是这幅画像的三个最主要特征。

综观全书,为数众多的话语,都是耶和华以第一人称的形式出现。耶和华在当中一再重申万事皆由祂策动而生,藉此表明祂至高无上的主权。不管是过去的事(二9-11,四6-11,九7),抑或将来的事(一4-5,二13-16,五27,六14,九11-15),没有一样是偶然的,皆出于耶和华的本意。而且,在事情还未发生之前,祂便宣布其结果,因为祂正是那事情的起因(三6-8)。

阿摩司的预言突显了耶和华彰显其主权的两个范畴:自然界和列国。神在当中强调祂作为造物主的角色(四13,五8),以及能利用自然界的力量来成就祂的计划(四6-11,五8-9,七1-6,八7-14,九5-6),藉此显明祂拥有掌管大自然的主权。透过以上并其他经文(一2,三8),显示出以色列所面对的,是一位拥有极大权能和可畏、威严的神。

掌管列国耶和华亦显明祂有掌管列国的至高主权。阿摩司理所当然地指出,耶和华拥有以色列的主权,是神亲自挑选以色列民,与祂建立特殊的立约关系,是神拯救他们脱离埃及的为奴生活,是神带领他们经过灼热的旷野,到达他们将要承受为业的地,为此他更与亚摩利人争战(二9-10,三1-2;参创十五12-16)。如今,耶和华宣布要惩罚这个与他立约却一直不忠于祂的群体,使他们分散各处(二13,三14,五26-27)。但最终,祂将会复兴以色列(九11-15)。

与此同时,阿摩司亦坚称,耶和华不单掌管以色列的历史,别国的行动也在祂的股掌之中(九7)。祂会召唤别国来执行祂的命令(六14),同时又会按照祂为列国所定的标准来审判他们(一3至二3)。

公平治理『公平』是阿摩司描绘耶和华的另一个重要特征。耶和华之所以公平,完全是因为祂圣洁和公义的属性,而祂亦期望凡称祂作神的人,都拥有与祂相同的特质(出十九5-6;利十一44-45,二十7;摩五14-15、24),以资识别。正如前面所讲,耶和华是基于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而跟他们建立关系,这约指出了祂对神人关系的要求。这种关系的特质在于爱,而这爱藉着对神忠信(申六4-14;摩五4-6),并以公平和怜恤的态度去对待邻舍(利十九9-18;摩五15、24)得以彰显。此外,祂亦采用一种使人联想到古时宗主国与附庸国之间订定条约的方式,分别提出达到要求(得福),或没有达到要求(审判)的结果(利二十六3-39;申二十八1-68,二十九22-28)。祂按照约的应许赐福(申三十1-10;摩九11-15)。祂审判的时候也不像一个性情乖戾的神明,动不动就向百姓大发脾气,施罚降灾。反之,祂只会使约中所定明的咒诅生效(摩七1-9)。以下的灾难便是明显的例子:饥荒和缺粮(四6,八11-12;参利二十六26;申二十八48、51-57)、干旱和缺水(四7-8,八13-14;参利二十六19-20;申二十八22-24、48)、疾病和瘟疫(四9-10;参利二十六16、25;申二十八21-22、27、35、38-40、42、59-61)、天灾(四11;参申二十九22-23)、战败和亡国(二14-16,三11、14-15,四10,五3,六11、14,七9、17,八3,九1、8、10;参利二十六17、25、30-33;申二十八25、48-57),以及被掳(四2-3,五5、27,六7,七11、17,九4;参利二十六33-39;申二十八36-37、41、63-68)。

在对待列国的事上,耶和华的公平也是显而易见的。祂要求他们的行事为人,要符合一般启示(generalrevelation)中基本的道德伦理标准。即使不认识以色列法典的人,他们的良知也早已刻上这些标准(诗十九1-4;徒十四17,十七4-28;罗一18-32,二14-15)。当列国未能达到这基本标准,耶和华便判定他们要承受相应的惩罚(摩一3至二3)。

神的恩典阿摩司书亦清楚显出耶和华的恩典。祂不计较人是否配得,也广施慈爱和怜悯的恩泽。首先,从拣选以色列一事中,便清楚显明祂的恩典(摩三2上;参出十九3-8)。耶和华曾经在别处向祂的百姓明言,他们得蒙拣选,并非因为他们人数众多或行义,他们实在无此条件。祂之所以拣选他们,把应许之地赐给他们,完全是因为祂的爱,并祂信守对列祖的应许,以及祂极之憎厌该地原住民的恶行(申七6-9,九4-6)。综观以色列的历史,耶和华一直以大能的作为和奇妙的供应来显明祂对百姓的关爱。然而他们却一直对祂不忠,甚至对祂差来指引他们归正的先知,也弃之不理(摩二6-12,七12-16)。他试图按照约中所定明的咒诅降下灾祸,藉此使他们从灵性冷漠的境况中猛然醒悟悔改,可是他们仍然无动于衷(四6-11)。但祂并没有放弃,仍然继续呼唤他们去寻求祂,以及行他们所当行的事(五4-6、14-15、24)。纵然情况已坏到祂不能再姑息的地步(七1-8,八1-2),祂仍然要对百姓中间能活命的余民发出相同的呼声(五15,九8-10)。而且,祂的目光还越过审判的惨淡光景,展望复兴、建立余民的日子(九11-15)。耶和华的恩典不单在祝福中显明,即使在审判中也被彰显。

以色列

以色列国当然是阿摩司预言的核心。正如前述,阿摩司坚决表明以色列得蒙拣选是一个事实。他却继续指出,随这拣选而来的,是要接受这位与以色列建立关系的神的高度问责。审判的标准,将要比别国更加严格,因此,她极有可能遭到审判(三2);而吊诡的是,她在神的审判中,也就跟别国无异(一3至二16,九7-8)。

对神不忠以色列要遭受审判的原因,是在于她对耶和华不忠。这种不忠以许多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但本质上都是达不到耶和华对她的期望(七7-8)。以色列社会不单没有五经中大部分律例所包含的人道与平等精神(出二十三9;利十九15,二十五35-43;申十七18-20,二十四14-18),反而按经济和政治上的势力而划分为地位悬殊的社会阶级(摩二6-8,三9-10、15,四1,五11-12,六1、4-7、11,七1,八4-6)。尽管约中的律例详细列明约民有责任照顾贫困无助者(出二十二22-27,二十三10-11;利十九9-10,二十五35-55;申十17-19,十五7-15,二十四19-22),拥有权势、财富的以色列人却加倍压榨不幸者,为的是加增自己的利益(摩二6-8,三9-10,四1,五11-12,八4、6)。尽管耶和华坚持一个公平的社会必须有公正、诚实和不偏私的气候(出二十三1-3、6-8;申十17-18,十九15-19,二十五1-3),可是,以色列的法院却充斥着谎言、剥削,以及偏帮行贿的人(摩二6-8,五7、10-12,六12,八6)。尽管律法清楚要求作买卖的要诚实地交易(利十九35-36;申二十五13-16),贪得无厌的奸商却经常欺骗顾客,以高昂的价格出售品质低劣的货品(摩八4-6)。

虚假的虔诚使他们的贪婪和腐败更恶劣的,是百姓那种广为人知的宗教热诚,而他们的确也引以自豪(摩四4-5,五21-23,八1O)。他们甚至可以厚颜无耻地声称耶和华与他们同在(五14)。那些能够享受国家富强所带来之美好成果的人,当然会把这些好处解释为他们得蒙耶和华喜悦和赐福的证据,他们亦假定这种幸福将永远持续下去(九10)。阿摩司痛斥这些宣扬成功之道的人,对他们那种洋洋自得、胜算在握和傲慢自大的表现深表厌恶(六1-14,八7)。他们还以为自己活在耶和华一脸详和欢颜的目光之下,安享恩泽,其实,他们只是偷享审判来临之前的最后片刻安宁(二13-16,六11,七7-9,八1-2)。有些人显然察觉这点,于是便在言语之间表示想望耶和华的日子来到(五18上,他们显然以为自己会在当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在那日弥赛亚的国度会用武力取代现有的秩序(五18下-20,九8-15)。他们为了确保自己可以在那国度中稳占一席位而一直倚倨的宗教,明显只是空洞的献祭和礼仪,旨在安抚和操纵神明,对其信徒的日常行为完全没有任何实质影响(八4-6)。归根究底,这并不是耶和华在五经所启示的那种唯独敬拜以色列神和合一敬拜的纯正宗教(出二十2-6;申五6-10,六4-5,十二1至十三18)。相反,它已变质成另一种形态,广设神庙、轻易接受异教偶像和经常在祭神仪式中行淫,已经成为他们的宗教特征(摩二7下-8,三14,四4,五5、26,七9,八14)。这种宗教正是耶和华所憎厌和使祂勃然大怒的(五21-24)。

以色列已经注定劫数难逃(三11,五27,八1-3),因为立约的神屡次给她机会与祂复和,她都置诸不理(四6-11,五4-6、14-15、24)。除了提醒这个国家要预备迎见那位正前来审判的神之外,已再无话可说、无事可作了(四12)。

列国

虽然以色列是阿摩司预言的核心,但他亦说了一些有关她邻国的重要事情;我们可比较其他先知有关列国的神谕(参赛十三至二十三章:耶四十六至五十一章:结二十五至三十二章;番二4-15)。这些神谕大多数是宣布审判的。它们背后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就是要让人认识到耶和华不单拥有掌管以色列的主权,祂更掌管列国人民的命运,他们要为本身的行为负责。列国要向耶和华交代,似乎是基于一个类似耶和华和以色列之间的立约关系。这显然是从耶和华掌管列国的观念衍生出来的——她们的诞生、演进和终局,都如以色列一样,掌握在神的手中(摩一3至二5,二9-10,四10-11,六14,九7、11-12)。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也许得出一个观念,就是阿摩司书一至二章特别逐一论到的列国居民,也可以视作耶和华的子民。他们的领土原先都是在耶和华应许赐给亚伯拉罕后裔的土地边界之内(创十五18)。这些领土相继落入大卫(撒下八1-14)和所罗门(王上四21-24)的管治之下,众先知亦预言它们至终将纳入弥赛亚的国度之中。再者,以东(创二十五21-26,三十六1、8)、亚扪和摩押(创十九36-38)都与以色列有同一个祖宗。因此,上述所提及的群体可以视作互有渊源,同受耶和华的约所约束。这些国家向来不忠于耶和华。祂一再用『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这句话(摩一3、6、9、11、13;二1、4、6),宣布绝不撤销祂对每个背约国家所发出的审判(一2),或决不再接纳这些国家作立约伙伴。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每个国家都将承受任何附庸国背叛宗主国所预期的可怕命运——军事报复,包括将其首府夷为平地。

阿摩司向这些在主前8世纪环绕以色列外围的列国宣讲神谕的目的,并非单为了宣告其他不忠于耶和华的人也要遭到惩罚的事实。实际上,在历史的过程中,除了犹大人以外,有关的外族居民并不会听到这些宣告;这些说话全部都是讲给当时的以色列人听的(一1)。当阿摩司庄严地宣布以色列的邻国将遭摧毁的可怕命运时,定然会获得以色列人留心倾听。他们预期到了最后,当他讲到以色列的时候,他们听见的将会是证明他们清白无罪和获得救恩的信息。然而,当他开始像痛陈列国的罪过般揭露以色列的罪行时,出现的乃是审判之火四方八面包围以色列的景象(一4、7、10、12、14,二2、5)。如今,她要单独站在耶和华面前,成为祂发出怒气的最后一个对象。祂对以色列,就如对列国一样,已经完全失去耐性了(二6-13)。

审判

阿摩司书对审判这个主题有一些重要的见解。耶和华是因为以色列和列国一再蓄意背约,才使报应临到他们。祂在这方面绝对没有仓促行事,反而用恩典调和怒气,盼望这些有罪的国家悔改,得以避免最终的灭亡。有关先知阿摩司的审判神学,还有另外三点是值得我们留意的。

首先,耶和华的审判通常是报复性的,正是那种『以牙还牙式』的报复或审判。因此,那些为了谋求私利而压榨别人、欺压势孤力弱者的人,将不能享受他们从诡诈得来的成果(五11-12)。那些趁乱抢劫或盗取财物的人,本身将会遭人掠夺(三10-11)。倚重自己孔武有力和夸耀军力强大的人,会被其他更有能力的人所胜(二14-16,六13-14)。以色列中那些地位最显要、感到最自满和最安稳的,将会进入首批被掳的行列(六1、7)。那些曾经拒绝耶和华呼召,不肯作先知事奉的人,将会经历缺乏神话语的饥饿。他们四处寻求,却遍寻不获(二12,七12-16,八11-12)。那些敬奉异邦偶像的人,将要被掳到异邦(五26-27)。

第二,当耶和华的审判不能被祂的怜悯所缓和,那审判将会是全面和残酷的。全地都会感受得到(一2,五16-17,六14),无人能躲避那无休止响起的『天煞』(九1-4)。到了耶和华的怒气得到尽情发泄之后,国中残留下来的简直是少得可怜(三12)。

第三,以色列的审判和末世耶和华的日子是相关的事情。阿摩司时代的以色列人正盼望这日子的来临(五18),明显是期望外邦国家将会被神打垮,而以色列则因为与耶和华有特殊的关系,被提升至列国中一个显要的位置。然而,阿摩司却直截了当地指出,耶和华不单向列国算帐,连以色列亦要面对相同命运(二13-16,五18-20,八1-3、9-14)。阿摩司把以色列将要面临的审判,与耶和华的日子相连起来,叫人以为这个国家要在这日子在祂面前作最后的交代。

盼望和复兴

阿摩司宣讲的主要是悲观和前途惨淡的信息,然而,这又非信息的全部。即使在耶和华宣布要向以色列报复的某些悲观言论中,仍有百姓中会留有余民这信息(三12,五3、15,九8-10),令人感到有一丝盼望。这几章经文为本书最后五节提供了伏笔。由于它们在语调上和视野上是那么截然不同,大多数圣经学者都认为它们是后来才加上去的。九章11至15节的语调完全是积极的,丝毫没有审判的意味。它似乎是从一名犹大被掳者的角度来写的。当中提到从被掳之地归回(九14;参申三十1-3:耶三十3)、复修和重建(九11、14),以及收纳以东的余民(九12)。诚然,我们确实要从以色列长久期盼大卫国度得以复兴这个背景,来看这个有关征服以东和列国的应许(九11;参赛九1-7,十一10-16)。可是,阿摩司书九章l2节特别提到以东已受惩罚的余民,则不禁令人想起圣经出现过不少咒诅以扫后裔的经文,原因是当巴比伦人在主前586年攻占犹大的时候,他们在旁欢天喜地的推波助澜、落井下石(诗一三七7;哀四21-22;结二十五12-14;俄5-21)。姑且勿论阿摩司书最后这段落是否直接出自先知阿摩司,信徒也不能因此而质疑它在受灵感的正典中之位置,正如我们不会因作者身分悬而未决,而否决某些书卷的正典地位。

『到那日』(九11)是引入这个最后段落的片语,将这个救恩神谕所描述的连串事件与耶和华末后的日子串连起来。这里描绘了那日的光明一面,但阿摩司传讲信息的对象——就是那些死不悔改的以色列人——却永远看不见黎明之光。对人来说,这日将会是祸是福,完全在乎他与耶和华的关系如何(参珥三12-21;俄15-21;亚十二1-9,十四1-21;玛四1-6)。

在耶和华建立永恒国度的描述背后,有两个重要的主题。第一个是前文已提到的,以色列历史的黄金岁月——大卫统治的时代——重现(九11-12)。那似乎在第11节隐晦表达的事件,其实在其他先知口中已清楚说明,那就是:耶和华将要复兴一个统一的国度,这国度将会由一位末后的大卫所统治(参赛十一10-14;耶三十三23-26;结三十七15-28;何一11,三4-5)。在第12节,我们看见一度属于大卫王朝的领土得以收复。因此,耶和华将再次确立祂对列国的主权,这些国家是昔日在大卫的日子与以色列立约的范围内。那些在原先的约中,以帝国主义的用语描述的条件,将会在新约的背景中,转化为基督普世教会的建立(徒十五5-17)。

这段第二个重要主题是约的咒诅(covenantcurses)完全撤销了(九13-15)。眼前的美好景象在耶和华原先给予列祖和他们后裔的地上出现(创十三14-17,二十六2-3,二十八10-13);可是,以色列却因为不忠而失去这地(利十八,24-28,二十六27-39;王下十七3-23,二十一1-16,二十三26-27,二十四1-4;代下三十六11-21)。先知预言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万物复兴的时代。被掳归回的百姓将可以在自己的国土重建家园、安居乐业。圣经用了一些带有复修伊甸园和新天新地含义的措辞,来形容这个更新了的状态(参赛六十五17-25;结四十七1-12;珥三18)。明显地,正如耶和华即将爆发的愤怒,要与祂最后审判的日子相提并论,同样被掳者快将归回,亦象征祂建立永恒国度的第一个阶段。因此,这卷主要由审判信息组成的阿摩司书,最后便以每个世代的忠心信徒都向往的盼望作结。

RobertJ.V.Hie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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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书的神学(Amos,Theologyof) 阿摩司就像圣经中所有的先知一样,要向一群置身于某个特定背景下的百姓,传讲以色列的神耶和华的晓谕。我们若要明白阿摩司书的神学,就必须对当时的背景有基本的认识。 阿摩司所传讲信息的原初对象,是那些约在主前760年生活于北国以色列的百姓。单是耶和华呼召阿摩司传讲信息这事,也相当不寻常,因为阿摩司既非专职的宗教人员,又非北国国民;他只是一个来自犹大提哥亚的农夫(一1,七14-15)。任何人只要稍一深思,都会领悟这点的深远含义:耶和华并非一位受传统思想所束缚的神,祂甚至会挑选一个表面看来似乎是不合资格的人来为祂工作。神给这个普通的南国平民的任务,是要他前往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家,对当地过着舒适生活的百姓,宣讲带有严厉警告的信息。 以色列在耶罗波安二世的统治下(主前793-753年),步进了自大卫和所罗门时代以来前所未有的富强时期。百姓普遍沉浸于洋洋得意、自满自足的感觉中,对前途一致看好。国家尽管军力强大、社会繁荣,但其社会、道德和灵性状况,却是每况愈下、日渐败坏。社会出现严重的权力不均、贫富悬殊。法官可以用钱贿赂,宗教上亦出现同时敬
奉耶和华和异教偶像的混合敬拜。耶和华之呼召阿摩司去指斥上述情况,正好反映以色列的宗教和政治领袖道德品格的衰败。何西阿是例外,他对以色列在灵性上背道的谴责,刚好与阿摩司严词披露以色列在社会和道德上的腐败情况互相辉映。 耶和华 任何人要讨论阿摩司书的神学时,都必然要由它所描绘的耶和华形象开始,从中了解祂的属性和作为。神至高无上的主权、公平和恩典,是这幅画像的三个最主要特征。 综观全书,为数众多的话语,都是耶和华以第一人称的形式出现。耶和华在当中一再重申万事皆由祂策动而生,藉此表明祂至高无上的主权。不管是过去的事(二9-11,四6-11,九7),抑或将来的事(一4-5,二13-16,五27,六14,九11-15),没有一样是偶然的,皆出于耶和华的本意。而且,在事情还未发生之前,祂便宣布其结果,因为祂正是那事情的起因(三6-8)。 阿摩司的预言突显了耶和华彰显其主权的两个范畴:自然界和列国。神在当中强调祂作为造物主的角色(四13,五8),以及能利用自然界的力量来成就祂的计划(四6-11,五8-9,七1-6,八7-14,九5-6),藉此显明祂拥有掌管大自然的主权。透过以上
并其他经文(一2,三8),显示出以色列所面对的,是一位拥有极大权能和可畏、威严的神。 掌管列国耶和华亦显明祂有掌管列国的至高主权。阿摩司理所当然地指出,耶和华拥有以色列的主权,是神亲自挑选以色列民,与祂建立特殊的立约关系,是神拯救他们脱离埃及的为奴生活,是神带领他们经过灼热的旷野,到达他们将要承受为业的地,为此他更与亚摩利人争战(二9-10,三1-2;参创十五12-16)。如今,耶和华宣布要惩罚这个与他立约却一直不忠于祂的群体,使他们分散各处(二13,三14,五26-27)。但最终,祂将会复兴以色列(九11-15)。 与此同时,阿摩司亦坚称,耶和华不单掌管以色列的历史,别国的行动也在祂的股掌之中(九7)。祂会召唤别国来执行祂的命令(六14),同时又会按照祂为列国所定的标准来审判他们(一3至二3)。 公平治理『公平』是阿摩司描绘耶和华的另一个重要特征。耶和华之所以公平,完全是因为祂圣洁和公义的属性,而祂亦期望凡称祂作神的人,都拥有与祂相同的特质(出十九5-6;利十一44-45,二十7;摩五14-15、24),以资识别。正如前面所讲,耶和华是基于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而跟他们
建立关系,这约指出了祂对神人关系的要求。这种关系的特质在于爱,而这爱藉着对神忠信(申六4-14;摩五4-6),并以公平和怜恤的态度去对待邻舍(利十九9-18;摩五15、24)得以彰显。此外,祂亦采用一种使人联想到古时宗主国与附庸国之间订定条约的方式,分别提出达到要求(得福),或没有达到要求(审判)的结果(利二十六3-39;申二十八1-68,二十九22-28)。祂按照约的应许赐福(申三十1-10;摩九11-15)。祂审判的时候也不像一个性情乖戾的神明,动不动就向百姓大发脾气,施罚降灾。反之,祂只会使约中所定明的咒诅生效(摩七1-9)。以下的灾难便是明显的例子:饥荒和缺粮(四6,八11-12;参利二十六26;申二十八48、51-57)、干旱和缺水(四7-8,八13-14;参利二十六19-20;申二十八22-24、48)、疾病和瘟疫(四9-10;参利二十六16、25;申二十八21-22、27、35、38-40、42、59-61)、天灾(四11;参申二十九22-23)、战败和亡国(二14-16,三11、14-15,四10,五3,六11、14,七9、17,八3,九1、8、10;参利二十六17、2
5、30-33;申二十八25、48-57),以及被掳(四2-3,五5、27,六7,七11、17,九4;参利二十六33-39;申二十八36-37、41、63-68)。 在对待列国的事上,耶和华的公平也是显而易见的。祂要求他们的行事为人,要符合一般启示(generalrevelation)中基本的道德伦理标准。即使不认识以色列法典的人,他们的良知也早已刻上这些标准(诗十九1-4;徒十四17,十七4-28;罗一18-32,二14-15)。当列国未能达到这基本标准,耶和华便判定他们要承受相应的惩罚(摩一3至二3)。 神的恩典阿摩司书亦清楚显出耶和华的恩典。祂不计较人是否配得,也广施慈爱和怜悯的恩泽。首先,从拣选以色列一事中,便清楚显明祂的恩典(摩三2上;参出十九3-8)。耶和华曾经在别处向祂的百姓明言,他们得蒙拣选,并非因为他们人数众多或行义,他们实在无此条件。祂之所以拣选他们,把应许之地赐给他们,完全是因为祂的爱,并祂信守对列祖的应许,以及祂极之憎厌该地原住民的恶行(申七6-9,九4-6)。综观以色列的历史,耶和华一直以大能的作为和奇妙的供应来显明祂对百姓的关爱。然而他们却一直对
祂不忠,甚至对祂差来指引他们归正的先知,也弃之不理(摩二6-12,七12-16)。他试图按照约中所定明的咒诅降下灾祸,藉此使他们从灵性冷漠的境况中猛然醒悟悔改,可是他们仍然无动于衷(四6-11)。但祂并没有放弃,仍然继续呼唤他们去寻求祂,以及行他们所当行的事(五4-6、14-15、24)。纵然情况已坏到祂不能再姑息的地步(七1-8,八1-2),祂仍然要对百姓中间能活命的余民发出相同的呼声(五15,九8-10)。而且,祂的目光还越过审判的惨淡光景,展望复兴、建立余民的日子(九11-15)。耶和华的恩典不单在祝福中显明,即使在审判中也被彰显。 以色列 以色列国当然是阿摩司预言的核心。正如前述,阿摩司坚决表明以色列得蒙拣选是一个事实。他却继续指出,随这拣选而来的,是要接受这位与以色列建立关系的神的高度问责。审判的标准,将要比别国更加严格,因此,她极有可能遭到审判(三2);而吊诡的是,她在神的审判中,也就跟别国无异(一3至二16,九7-8)。 对神不忠以色列要遭受审判的原因,是在于她对耶和华不忠。这种不忠以许多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但本质上都是达不到耶和华对她的期望(七7-8)
。以色列社会不单没有五经中大部分律例所包含的人道与平等精神(出二十三9;利十九15,二十五35-43;申十七18-20,二十四14-18),反而按经济和政治上的势力而划分为地位悬殊的社会阶级(摩二6-8,三9-10、15,四1,五11-12,六1、4-7、11,七1,八4-6)。尽管约中的律例详细列明约民有责任照顾贫困无助者(出二十二22-27,二十三10-11;利十九9-10,二十五35-55;申十17-19,十五7-15,二十四19-22),拥有权势、财富的以色列人却加倍压榨不幸者,为的是加增自己的利益(摩二6-8,三9-10,四1,五11-12,八4、6)。尽管耶和华坚持一个公平的社会必须有公正、诚实和不偏私的气候(出二十三1-3、6-8;申十17-18,十九15-19,二十五1-3),可是,以色列的法院却充斥着谎言、剥削,以及偏帮行贿的人(摩二6-8,五7、10-12,六12,八6)。尽管律法清楚要求作买卖的要诚实地交易(利十九35-36;申二十五13-16),贪得无厌的奸商却经常欺骗顾客,以高昂的价格出售品质低劣的货品(摩八4-6)。 虚假的虔诚使他们的贪婪和腐败更恶劣
的,是百姓那种广为人知的宗教热诚,而他们的确也引以自豪(摩四4-5,五21-23,八1O)。他们甚至可以厚颜无耻地声称耶和华与他们同在(五14)。那些能够享受国家富强所带来之美好成果的人,当然会把这些好处解释为他们得蒙耶和华喜悦和赐福的证据,他们亦假定这种幸福将永远持续下去(九10)。阿摩司痛斥这些宣扬成功之道的人,对他们那种洋洋自得、胜算在握和傲慢自大的表现深表厌恶(六1-14,八7)。他们还以为自己活在耶和华一脸详和欢颜的目光之下,安享恩泽,其实,他们只是偷享审判来临之前的最后片刻安宁(二13-16,六11,七7-9,八1-2)。有些人显然察觉这点,于是便在言语之间表示想望耶和华的日子来到(五18上,他们显然以为自己会在当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在那日弥赛亚的国度会用武力取代现有的秩序(五18下-20,九8-15)。他们为了确保自己可以在那国度中稳占一席位而一直倚倨的宗教,明显只是空洞的献祭和礼仪,旨在安抚和操纵神明,对其信徒的日常行为完全没有任何实质影响(八4-6)。归根究底,这并不是耶和华在五经所启示的那种唯独敬拜以色列神和合一敬拜的纯正宗教(出二十2-6;申五6-10,六4-5
,十二1至十三18)。相反,它已变质成另一种形态,广设神庙、轻易接受异教偶像和经常在祭神仪式中行淫,已经成为他们的宗教特征(摩二7下-8,三14,四4,五5、26,七9,八14)。这种宗教正是耶和华所憎厌和使祂勃然大怒的(五21-24)。 以色列已经注定劫数难逃(三11,五27,八1-3),因为立约的神屡次给她机会与祂复和,她都置诸不理(四6-11,五4-6、14-15、24)。除了提醒这个国家要预备迎见那位正前来审判的神之外,已再无话可说、无事可作了(四12)。 列国 虽然以色列是阿摩司预言的核心,但他亦说了一些有关她邻国的重要事情;我们可比较其他先知有关列国的神谕(参赛十三至二十三章:耶四十六至五十一章:结二十五至三十二章;番二4-15)。这些神谕大多数是宣布审判的。它们背后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就是要让人认识到耶和华不单拥有掌管以色列的主权,祂更掌管列国人民的命运,他们要为本身的行为负责。列国要向耶和华交代,似乎是基于一个类似耶和华和以色列之间的立约关系。这显然是从耶和华掌管列国的观念衍生出来的——她们的诞生、演进和终局,都如以色列一样,掌握在神的手中(摩一3至二5
,二9-10,四10-11,六14,九7、11-12)。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也许得出一个观念,就是阿摩司书一至二章特别逐一论到的列国居民,也可以视作耶和华的子民。他们的领土原先都是在耶和华应许赐给亚伯拉罕后裔的土地边界之内(创十五18)。这些领土相继落入大卫(撒下八1-14)和所罗门(王上四21-24)的管治之下,众先知亦预言它们至终将纳入弥赛亚的国度之中。再者,以东(创二十五21-26,三十六1、8)、亚扪和摩押(创十九36-38)都与以色列有同一个祖宗。因此,上述所提及的群体可以视作互有渊源,同受耶和华的约所约束。这些国家向来不忠于耶和华。祂一再用『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这句话(摩一3、6、9、11、13;二1、4、6),宣布绝不撤销祂对每个背约国家所发出的审判(一2),或决不再接纳这些国家作立约伙伴。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每个国家都将承受任何附庸国背叛宗主国所预期的可怕命运——军事报复,包括将其首府夷为平地。 阿摩司向这些在主前8世纪环绕以色列外围的列国宣讲神谕的目的,并非单为了宣告其他不忠于耶和华的人也要遭到惩罚的事实。实际上,在历史的过程中,除了犹大人以外,有关的外
族居民并不会听到这些宣告;这些说话全部都是讲给当时的以色列人听的(一1)。当阿摩司庄严地宣布以色列的邻国将遭摧毁的可怕命运时,定然会获得以色列人留心倾听。他们预期到了最后,当他讲到以色列的时候,他们听见的将会是证明他们清白无罪和获得救恩的信息。然而,当他开始像痛陈列国的罪过般揭露以色列的罪行时,出现的乃是审判之火四方八面包围以色列的景象(一4、7、10、12、14,二2、5)。如今,她要单独站在耶和华面前,成为祂发出怒气的最后一个对象。祂对以色列,就如对列国一样,已经完全失去耐性了(二6-13)。 审判 阿摩司书对审判这个主题有一些重要的见解。耶和华是因为以色列和列国一再蓄意背约,才使报应临到他们。祂在这方面绝对没有仓促行事,反而用恩典调和怒气,盼望这些有罪的国家悔改,得以避免最终的灭亡。有关先知阿摩司的审判神学,还有另外三点是值得我们留意的。 首先,耶和华的审判通常是报复性的,正是那种『以牙还牙式』的报复或审判。因此,那些为了谋求私利而压榨别人、欺压势孤力弱者的人,将不能享受他们从诡诈得来的成果(五11-12)。那些趁乱抢劫或盗取财物的人,本身将会遭人掠夺(三10-
11)。倚重自己孔武有力和夸耀军力强大的人,会被其他更有能力的人所胜(二14-16,六13-14)。以色列中那些地位最显要、感到最自满和最安稳的,将会进入首批被掳的行列(六1、7)。那些曾经拒绝耶和华呼召,不肯作先知事奉的人,将会经历缺乏神话语的饥饿。他们四处寻求,却遍寻不获(二12,七12-16,八11-12)。那些敬奉异邦偶像的人,将要被掳到异邦(五26-27)。 第二,当耶和华的审判不能被祂的怜悯所缓和,那审判将会是全面和残酷的。全地都会感受得到(一2,五16-17,六14),无人能躲避那无休止响起的『天煞』(九1-4)。到了耶和华的怒气得到尽情发泄之后,国中残留下来的简直是少得可怜(三12)。 第三,以色列的审判和末世耶和华的日子是相关的事情。阿摩司时代的以色列人正盼望这日子的来临(五18),明显是期望外邦国家将会被神打垮,而以色列则因为与耶和华有特殊的关系,被提升至列国中一个显要的位置。然而,阿摩司却直截了当地指出,耶和华不单向列国算帐,连以色列亦要面对相同命运(二13-16,五18-20,八1-3、9-14)。阿摩司把以色列将要面临的审判,与耶和华的日子相连起来
,叫人以为这个国家要在这日子在祂面前作最后的交代。 盼望和复兴 阿摩司宣讲的主要是悲观和前途惨淡的信息,然而,这又非信息的全部。即使在耶和华宣布要向以色列报复的某些悲观言论中,仍有百姓中会留有余民这信息(三12,五3、15,九8-10),令人感到有一丝盼望。这几章经文为本书最后五节提供了伏笔。由于它们在语调上和视野上是那么截然不同,大多数圣经学者都认为它们是后来才加上去的。九章11至15节的语调完全是积极的,丝毫没有审判的意味。它似乎是从一名犹大被掳者的角度来写的。当中提到从被掳之地归回(九14;参申三十1-3:耶三十3)、复修和重建(九11、14),以及收纳以东的余民(九12)。诚然,我们确实要从以色列长久期盼大卫国度得以复兴这个背景,来看这个有关征服以东和列国的应许(九11;参赛九1-7,十一10-16)。可是,阿摩司书九章l2节特别提到以东已受惩罚的余民,则不禁令人想起圣经出现过不少咒诅以扫后裔的经文,原因是当巴比伦人在主前586年攻占犹大的时候,他们在旁欢天喜地的推波助澜、落井下石(诗一三七7;哀四21-22;结二十五12-14;俄5-21)。姑且勿论阿摩司书最后这
段落是否直接出自先知阿摩司,信徒也不能因此而质疑它在受灵感的正典中之位置,正如我们不会因作者身分悬而未决,而否决某些书卷的正典地位。 『到那日』(九11)是引入这个最后段落的片语,将这个救恩神谕所描述的连串事件与耶和华末后的日子串连起来。这里描绘了那日的光明一面,但阿摩司传讲信息的对象——就是那些死不悔改的以色列人——却永远看不见黎明之光。对人来说,这日将会是祸是福,完全在乎他与耶和华的关系如何(参珥三12-21;俄15-21;亚十二1-9,十四1-21;玛四1-6)。 在耶和华建立永恒国度的描述背后,有两个重要的主题。第一个是前文已提到的,以色列历史的黄金岁月——大卫统治的时代——重现(九11-12)。那似乎在第11节隐晦表达的事件,其实在其他先知口中已清楚说明,那就是:耶和华将要复兴一个统一的国度,这国度将会由一位末后的大卫所统治(参赛十一10-14;耶三十三23-26;结三十七15-28;何一11,三4-5)。在第12节,我们看见一度属于大卫王朝的领土得以收复。因此,耶和华将再次确立祂对列国的主权,这些国家是昔日在大卫的日子与以色列立约的范围内。那些在原先的约中,以帝
国主义的用语描述的条件,将会在新约的背景中,转化为基督普世教会的建立(徒十五5-17)。 这段第二个重要主题是约的咒诅(covenantcurses)完全撤销了(九13-15)。眼前的美好景象在耶和华原先给予列祖和他们后裔的地上出现(创十三14-17,二十六2-3,二十八10-13);可是,以色列却因为不忠而失去这地(利十八,24-28,二十六27-39;王下十七3-23,二十一1-16,二十三26-27,二十四1-4;代下三十六11-21)。先知预言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万物复兴的时代。被掳归回的百姓将可以在自己的国土重建家园、安居乐业。圣经用了一些带有复修伊甸园和新天新地含义的措辞,来形容这个更新了的状态(参赛六十五17-25;结四十七1-12;珥三18)。明显地,正如耶和华即将爆发的愤怒,要与祂最后审判的日子相提并论,同样被掳者快将归回,亦象征祂建立永恒国度的第一个阶段。因此,这卷主要由审判信息组成的阿摩司书,最后便以每个世代的忠心信徒都向往的盼望作结。 RobertJ.V.Hiebe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