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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

历史书总论 by 未知

路得记简介

写作背景

犹太人的传统认为本书作者是撒母耳。

不过,书中内容暗示:书成时士师时代的一些风俗(如脱鞋为证)己成历史陈迹,不再为当时的人所了解(4:7);另一方面,大卫似乎已是众所周知的人物(4:22)。由于撒母耳在扫罗作王时去世,未能目睹大卫的当权,所以作者不可能是他。无论如何,虽然作者不详,但书中家谱并未提及所罗门,可见成书日期大概是在他登基以前。

主题特色

本书内容显示神并没有弃绝外邦人。

作者在2:12道出:神的怜悯和看顾并不限于某一民族;凡投靠的,无论是那一民族的人,神必赏赐和眷顾。的救恩是普世性的。

本书并没有明言神直接的作为,但在短短四章中「耶和华」这名称共出十八次之多,显示神关心属之人的生活,如置诸眼前,无论是波阿斯与路得的相遇、拿俄米的计划、至近亲属的卸责等,都一一掌管带领。虽然让旱灾和悲伤临到人,但使不育的有后,并且赏赐那些信靠的人。是福乐的源头。

本书充满温馨的爱,故事人物彼此恩待:波阿斯与拿俄米活出信仰的精粹──「爱人如己」,而路得深受拿俄米的信仰影响,以无私和忠诚的爱待拿俄米。

「赎业至亲」(和合本作「至近亲属」)、「赎」字常见于本书。波阿斯虽有力量代拿俄米赎回田产。但他不是至近的亲属,原本毋须尽此义务。他愿意这样做,实在是出自爱心。这正好表达出本书救赎的主题。事实上,书末的家谱显然是伏笔,要指出将来的救主是从波阿斯一脉而出。

本书文学技巧超卓,为上乘之作。人物栩栩如生,情感真挚动人。人物对话的语气及用字,恰如其人身分。故事布局独特,1章与4章、2章与3章彼此对称:1章与4章分别提及路得和波阿斯向拿俄米尽其亲属任,1章中拿俄米失子,而在4章拿俄米则得子;2章及3章均记载路得离家至田间,2章中波阿斯嘱咐路得留在田间,并祝福她,而3章则倒转,波阿斯先祝福路得,然后留她在打麦场,两章结尾时,路得都向拿俄米叙述她与波阿斯见面的事情。

本书大纲

Ⅰ归回故乡(1:1-22)Ⅱ拾穗度日(2:1-23)Ⅲ请求至近亲属尽上责任(3:-18)Ⅳ缔结良缘(4:1-17)Ⅴ大卫的家谱(4:18-22)

路得记第一章注释

1:1-5寄居摩押地

1「士师秉政的时候」:无论从波阿斯的家谱推算,抑或从书中的历史背景来看,一般学者认为路得是属士师时代早期的人物。当时以色列民制服了摩押(参士3:30),安享一段太平的日子。

「饥荒」:在巴勒斯坦,因旱灾而引起的饥荒相当普遍。

「摩押地」:指约但河东亚嫩河以南肥沃的高原,离犹大山地约八十公里(五十英里)。当时近东人民多不愿意寄居异乡,以免跟自己的家断绝来往,有危难时无人搭救及保护,而且也怕要看当地人民的面色,故此以利米勒一家移居异乡实在是要付出相当代价。

2「以利米勒」:意即神是王。

「玛伦」:即「羸弱」。

「基连」:就是「憔悴」。

1:6-13起程回犹大地

11-13两个媳妇要跟拿俄米回国,拿俄米指出她已无法再生儿子来娶她们为妻,叫她们不要跟随她。原来摩西的律法规定寡妇不可再嫁,要由丈夫之弟娶过来为兄长立后(参申25:5-6),但这例在拿俄米媳妇的身上自然无法应用。

13「我为你们的缘故攻击我」:拿俄米认为两个媳妇守寡,境况可怜,都是神惩罚她之故。

1:14-22路得定意跟从

16-17为诗歌体裁,17节是咒诅的誓言,可见路得意向坚决。

20「全能者」:这名称常见于约伯记。在圣经中,这名称与神的能力和怜悯有密切的关系。这里拿俄米称耶和华为全能者,指出神降灾与人,人无力拦阻。不过,从本书结局看,神是施怜悯的。

21「满满的出去」:可能指她离开犹大地时有丈夫和儿子。

22「割大麦的时候」:为四月。

思想问题(第1章)

1路得记的背景和士师记17-21章的背景有什么显然不同之处呢?由此看来,路得记这卷书所要记载的是那一方面的生活素材呢?

2拿俄米丧夫失子的遭遇(3,5)对她的信仰有什么影响呢?参13,21节。当你遭遇人间悲剧时,有没有同样的心态呢?

3拿俄米为什么要返回犹大伯利恒城去呢?除了环境因素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参9,11节。由此看来,拿俄米有否因境遇不顺而变得自私自利,不近人情?

4古时人一般认为一国之神只管辖自己的土地,在其他地方则不能行事。那么,路得跟拿俄米回伯利恒的决心,表明她有那些特点?

5拿俄米的遭遇和约伯的有何相似之处呢?他们对「命运」有什么看法呢?

6为什么学者认为本章22节为全书故事掀起新的一页,洗尽前段惨澹的气氛?你认为神会否介入子民的生活中,为他们经营和安排呢?参罗8:28。

路得记第二章注释

2:1-3拾遗穗为生

2无论田主愿意与否,按以色列人的律法,像路得一般的穷人有权在田地上拾取剩下的麦穗(申24:19)。

2:4-17得波阿斯厚待

4波阿斯走出伯利恒城,到田间来。

5路得面孔陌生,引起波阿斯的注意。

7「屋子」:田间不可能有住屋,这「屋子」可能是遮荫的棚子,给仆人吃饭或憩息用。

9「他们」:可能是指在田间帮忙将庄稼捆起来的使女(8)。水是从村中的井打来的,分量有限;不是人人可用的。

14「烘了的穗子」:将刚割下的麦穗用小火烘熟,剥去外壳便可吃。

15-16按摩西律法,拾麦穗者要等收割的人割了禾稼、打了捆,才可以在田间拾取剩下或遗留的麦穗,不能从禾捆中捡取。波阿斯嘱咐仆人待路得之法实在远超过律法的要求。

17「一伊法」:约卅六公升。

2:18-23拿俄米的嘱咐

20「因为他不断的恩待活人死人」:可意译作「耶和华仍遵守对活人死人曾作的应许」拿俄米向神发出赞美,知道仍眷顾他们一家(包括离世的丈夫和儿子),因为她想到这位至近亲属波阿斯,有义务为她买赎产业(利25:25),并为她死去的儿子立后(申25:5)。后一义务本限于嫡亲兄弟,后来推广至同族的亲戚。

「至近的亲属」:原文为「赎业至亲」。

22既然波阿斯这样厚待他们,路得若走到别人的田间拾禾穗,便表示她不接纳波阿斯的好意了。

思想问题(第2章上)

1旧约人物的名称往往饶富意义。试从路得记几个人物的名称了解整个故事的发展。

2试列举本章记载的「巧遇」。你认为事由的发展纯属机缘,抑或背后有神的策划和安排呢?你是否坚信神每时每刻的带领呢?

3波阿斯对路得离乡别井、一直照顾拿俄米这件事有什么评语呢?他对路得的祝福(12)是否纯粹客套语?他怎样厚待路得?参9,14-16节。你对别人的爱心是否流于空谈而没有实际行动?

4路得对波阿斯的厚待有什么反应呢?她为什么会感到惊奇呢?爱心和关顾应否有国籍、等级之分呢?你有没有让文化风俗、民族历史、社会地位的悬殊而阻碍你向人施予呢?

5本章多次提及神的祝福(参4,12,20)。你如何使神的福分临到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呢?

6人类的爱心和互助精神在路得记怎样表明出来?责任是否永远只带来痛苦?

路得记第三章注释

3:1-6拿俄米为路得找归宿

2当时显然不只波阿斯一人打麦。打麦场设在空旷和地势较高的地方,让晚风帮助将谷壳吹走。晚间有人在麦堆旁守候,提防别人来偷窃。

「今夜」:是指波阿斯轮值工作的时候。

3拿俄米要路得打扮一番才见波阿斯。伯利恒位于山脊上,地势比打麦场高,所以路得要「下到场上」。

「那人」:指波阿斯。

4路得去躺卧在波阿斯的脚旁,可能是使他的脚受凉而醒过来,亦表示路得身分卑微。这可能是当时求婚的习俗。

3:7-13路得向波阿斯求婚

9「衣襟」:与2:12「翅膀」同字根,意思上互相呼应。路得向波阿斯求婚,好为以利米勒家生子立后。

10「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应作「你末后所表现的恩情比先前的更坚固」(吕振中译本);先前的恩情指路得忠地跟随婆婆一事,末后的恩情指她对以利米勒一家的忠心──为了替夫家立嗣宁舍弃自己的幸福,不嫁给城中的年青人,反要求嫁给波阿斯。

「跟从」:有物色对象的含意。

11「我本城的人」:原文为「我所有在城门的人」。古时城门口为市民**的地方,故此城门成了城市的代称,而这里一词是「全城的人」的意思。

3:14-18路得完成任务

14「波阿斯说」:大概是他自言自语或只在心中思量而已。

「六簸箕大麦」:约为廿四公升。

思想问题(第三章)

1拿俄米所关心的(1)是不是路得主要关注的事呢?路得为拿俄米作出了那些牺牲呢?参10节。

2路得的顺从是信心的表现。她听从拿俄米的话,行事会有什么危险呢?参4,9节。你的信心和你听的道是否相称呢?参路24:25;来4:2。

3诚如波阿斯所说,路得的确是贤德的女子(参5,11)。拿俄米和波阿斯又有什么长处呢?

路得记第四章注释

4:1-12波阿斯履行诺言

1「到了城门」:原文为「上城门口去」,可能波阿斯从打麦场上到伯利恒城公众**的地方去。

「某人」:这字原来是「不知名者」的意思。这字并非出自波阿斯的口,而是本书作者为了不愿记录此人名字而用来代替的。

4-5

波阿斯要求这位赎业至亲尽上责任(见2:20注)。

4「我想」:之下原来有「提醒你」一语,所指的可以是上述拿俄米卖田一事,也可以是下面题到的应尽义务。

6尽赎业至亲的责任实在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将原来遗留子孙的钱去买赎田地归已死亲属的名下,并要替他花钱和精神来管理,又要供养亲属的寡妇及日后所生的儿子,由于所生儿子和所赎田产都不归自己,履行责任对这位至亲和他的子孙实在是一个损失。

7这里所提及的脱鞋习惯与申25:7-9不同,后者是寡妇对不肯尽为弟之责的人一种鄙视的行动,前者则表示脱鞋者自愿将拥有权放弃,转交给别人。

11「拉结、利亚」:是以色列人先祖雅各的妻子。

12「她玛的家」:见创38章。

4:13-17波阿斯与路得共谐连理

16「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过继的仪式,表示路得所生的儿子成为拿俄米合法的儿子。

4:18-22大卫的家谱

按理俄备得不应列在波阿斯的家谱上,因他算是以利米勒的后代。作者故意这样编排,可能是要指出大卫的曾祖母为外邦女子。

思想问题(第4章)

1为什么路得的至近亲属(1)愿意赎回拿俄米的田产,却不愿连路得也赎回来呢?他在什么地方和新约法利赛人相似呢?你有没有拘泥于次要的事而忽略了首要之事呢?

2有人说波阿斯对路得的爱是主耶稣对我们之爱的缩影。你能从路得记中体会这一点吗?

3「得亨通」(11下)的原文有行事尊贵的意思,可见「成功」就是行真正有价值之事。你对「成功」的看法符合圣经的教训吗?

4作见证的众民和长老对这段婚姻的祝福有否一一实现呢?参15,17节。

5为什么她玛能成为大卫的先人?路得是外邦女子,她为何又能作大卫的曾祖母呢?神使用人是基于道德?品性?抑或国籍呢?

6有学者认为波阿斯赎回田产和路得之举,正像基督教会的宣教使命,就是把未得救的人,引进得赎的群体内。你同意这种说法吗?你愿意像波阿斯一样,用爱心及行动,叫未信耶稣的人因信得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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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简介 写作背景 犹太人的传统认为本书作者是撒母耳。 不过,书中内容暗示:书成时士师时代的一些风俗(如脱鞋为证)己成历史陈迹,不再为当时的人所了解(4:7);另一方面,大卫似乎已是众所周知的人物(4:22)。由于撒母耳在扫罗作王时去世,未能目睹大卫的当权,所以作者不可能是他。无论如何,虽然作者不详,但书中家谱并未提及所罗门,可见成书日期大概是在他登基以前。 主题特色 本书内容显示神并没有弃绝外邦人。 作者在2:12道出:神的怜悯和看顾并不限于某一民族;凡投靠的,无论是那一民族的人,神必赏赐和眷顾。的救恩是普世性的。 本书并没有明言神直接的作为,但在短短四章中「耶和华」这名称共出十八次之多,显示神关心属之人的生活,如置诸眼前,无论是波阿斯与路得的相遇、拿俄米的计划、至近亲属的卸责等,都一一掌管带领。虽然让旱灾和悲伤临到人,但使不育的有后,并且赏赐那些信靠的人。是福乐的源头。 本书充满温馨的爱,故事人物彼此恩待:波阿斯与拿俄米活出信仰的精粹──「爱人如己」,而路得深受拿俄米的信仰影响,以无私和忠诚的爱待拿俄米。 「赎业至亲」(和合本
作「至近亲属」)、「赎」字常见于本书。波阿斯虽有力量代拿俄米赎回田产。但他不是至近的亲属,原本毋须尽此义务。他愿意这样做,实在是出自爱心。这正好表达出本书救赎的主题。事实上,书末的家谱显然是伏笔,要指出将来的救主是从波阿斯一脉而出。 本书文学技巧超卓,为上乘之作。人物栩栩如生,情感真挚动人。人物对话的语气及用字,恰如其人身分。故事布局独特,1章与4章、2章与3章彼此对称:1章与4章分别提及路得和波阿斯向拿俄米尽其亲属任,1章中拿俄米失子,而在4章拿俄米则得子;2章及3章均记载路得离家至田间,2章中波阿斯嘱咐路得留在田间,并祝福她,而3章则倒转,波阿斯先祝福路得,然后留她在打麦场,两章结尾时,路得都向拿俄米叙述她与波阿斯见面的事情。 本书大纲 Ⅰ归回故乡(1:1-22)Ⅱ拾穗度日(2:1-23)Ⅲ请求至近亲属尽上责任(3:-18)Ⅳ缔结良缘(4:1-17)Ⅴ大卫的家谱(4:18-22) 路得记第一章注释 1:1-5寄居摩押地 1「士师秉政的时候」:无论从波阿斯的家谱推算,抑或从书中的历史背景来看,一般学者认为路得是属士师时代早期的人物。当时以色列民制服
了摩押(参士3:30),安享一段太平的日子。 「饥荒」:在巴勒斯坦,因旱灾而引起的饥荒相当普遍。 「摩押地」:指约但河东亚嫩河以南肥沃的高原,离犹大山地约八十公里(五十英里)。当时近东人民多不愿意寄居异乡,以免跟自己的家断绝来往,有危难时无人搭救及保护,而且也怕要看当地人民的面色,故此以利米勒一家移居异乡实在是要付出相当代价。 2「以利米勒」:意即神是王。 「玛伦」:即「羸弱」。 「基连」:就是「憔悴」。 1:6-13起程回犹大地 11-13两个媳妇要跟拿俄米回国,拿俄米指出她已无法再生儿子来娶她们为妻,叫她们不要跟随她。原来摩西的律法规定寡妇不可再嫁,要由丈夫之弟娶过来为兄长立后(参申25:5-6),但这例在拿俄米媳妇的身上自然无法应用。 13「我为你们的缘故攻击我」:拿俄米认为两个媳妇守寡,境况可怜,都是神惩罚她之故。 1:14-22路得定意跟从 16-17为诗歌体裁,17节是咒诅的誓言,可见路得意向坚决。 20「全能者」:这名称常见于约伯记。在圣经中,这名称与神的能力和怜悯有密切的关系。这里拿俄米称耶和华为全能者,
指出神降灾与人,人无力拦阻。不过,从本书结局看,神是施怜悯的。 21「满满的出去」:可能指她离开犹大地时有丈夫和儿子。 22「割大麦的时候」:为四月。 思想问题(第1章) 1路得记的背景和士师记17-21章的背景有什么显然不同之处呢?由此看来,路得记这卷书所要记载的是那一方面的生活素材呢? 2拿俄米丧夫失子的遭遇(3,5)对她的信仰有什么影响呢?参13,21节。当你遭遇人间悲剧时,有没有同样的心态呢? 3拿俄米为什么要返回犹大伯利恒城去呢?除了环境因素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参9,11节。由此看来,拿俄米有否因境遇不顺而变得自私自利,不近人情? 4古时人一般认为一国之神只管辖自己的土地,在其他地方则不能行事。那么,路得跟拿俄米回伯利恒的决心,表明她有那些特点? 5拿俄米的遭遇和约伯的有何相似之处呢?他们对「命运」有什么看法呢? 6为什么学者认为本章22节为全书故事掀起新的一页,洗尽前段惨澹的气氛?你认为神会否介入子民的生活中,为他们经营和安排呢?参罗8:28。 路得记第二章注释 2:1-3拾遗穗为生 2无论田主愿意与
否,按以色列人的律法,像路得一般的穷人有权在田地上拾取剩下的麦穗(申24:19)。 2:4-17得波阿斯厚待 4波阿斯走出伯利恒城,到田间来。 5路得面孔陌生,引起波阿斯的注意。 7「屋子」:田间不可能有住屋,这「屋子」可能是遮荫的棚子,给仆人吃饭或憩息用。 9「他们」:可能是指在田间帮忙将庄稼捆起来的使女(8)。水是从村中的井打来的,分量有限;不是人人可用的。 14「烘了的穗子」:将刚割下的麦穗用小火烘熟,剥去外壳便可吃。 15-16按摩西律法,拾麦穗者要等收割的人割了禾稼、打了捆,才可以在田间拾取剩下或遗留的麦穗,不能从禾捆中捡取。波阿斯嘱咐仆人待路得之法实在远超过律法的要求。 17「一伊法」:约卅六公升。 2:18-23拿俄米的嘱咐 20「因为他不断的恩待活人死人」:可意译作「耶和华仍遵守对活人死人曾作的应许」拿俄米向神发出赞美,知道仍眷顾他们一家(包括离世的丈夫和儿子),因为她想到这位至近亲属波阿斯,有义务为她买赎产业(利25:25),并为她死去的儿子立后(申25:5)。后一义务本限于嫡亲兄弟,后来推广至同族的亲戚。
「至近的亲属」:原文为「赎业至亲」。 22既然波阿斯这样厚待他们,路得若走到别人的田间拾禾穗,便表示她不接纳波阿斯的好意了。 思想问题(第2章上) 1旧约人物的名称往往饶富意义。试从路得记几个人物的名称了解整个故事的发展。 2试列举本章记载的「巧遇」。你认为事由的发展纯属机缘,抑或背后有神的策划和安排呢?你是否坚信神每时每刻的带领呢? 3波阿斯对路得离乡别井、一直照顾拿俄米这件事有什么评语呢?他对路得的祝福(12)是否纯粹客套语?他怎样厚待路得?参9,14-16节。你对别人的爱心是否流于空谈而没有实际行动? 4路得对波阿斯的厚待有什么反应呢?她为什么会感到惊奇呢?爱心和关顾应否有国籍、等级之分呢?你有没有让文化风俗、民族历史、社会地位的悬殊而阻碍你向人施予呢? 5本章多次提及神的祝福(参4,12,20)。你如何使神的福分临到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呢? 6人类的爱心和互助精神在路得记怎样表明出来?责任是否永远只带来痛苦? 路得记第三章注释 3:1-6拿俄米为路得找归宿 2当时显然不只波阿斯一人打麦。打麦场设在空旷和地势较高
的地方,让晚风帮助将谷壳吹走。晚间有人在麦堆旁守候,提防别人来偷窃。 「今夜」:是指波阿斯轮值工作的时候。 3拿俄米要路得打扮一番才见波阿斯。伯利恒位于山脊上,地势比打麦场高,所以路得要「下到场上」。 「那人」:指波阿斯。 4路得去躺卧在波阿斯的脚旁,可能是使他的脚受凉而醒过来,亦表示路得身分卑微。这可能是当时求婚的习俗。 3:7-13路得向波阿斯求婚 9「衣襟」:与2:12「翅膀」同字根,意思上互相呼应。路得向波阿斯求婚,好为以利米勒家生子立后。 10「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应作「你末后所表现的恩情比先前的更坚固」(吕振中译本);先前的恩情指路得忠地跟随婆婆一事,末后的恩情指她对以利米勒一家的忠心──为了替夫家立嗣宁舍弃自己的幸福,不嫁给城中的年青人,反要求嫁给波阿斯。 「跟从」:有物色对象的含意。 11「我本城的人」:原文为「我所有在城门的人」。古时城门口为市民**的地方,故此城门成了城市的代称,而这里一词是「全城的人」的意思。 3:14-18路得完成任务 14「波阿斯说」:大概是他自言自语或只在心中思量而已。
「六簸箕大麦」:约为廿四公升。 思想问题(第三章) 1拿俄米所关心的(1)是不是路得主要关注的事呢?路得为拿俄米作出了那些牺牲呢?参10节。 2路得的顺从是信心的表现。她听从拿俄米的话,行事会有什么危险呢?参4,9节。你的信心和你听的道是否相称呢?参路24:25;来4:2。 3诚如波阿斯所说,路得的确是贤德的女子(参5,11)。拿俄米和波阿斯又有什么长处呢? 路得记第四章注释 4:1-12波阿斯履行诺言 1「到了城门」:原文为「上城门口去」,可能波阿斯从打麦场上到伯利恒城公众**的地方去。 「某人」:这字原来是「不知名者」的意思。这字并非出自波阿斯的口,而是本书作者为了不愿记录此人名字而用来代替的。 4-5 波阿斯要求这位赎业至亲尽上责任(见2:20注)。 4「我想」:之下原来有「提醒你」一语,所指的可以是上述拿俄米卖田一事,也可以是下面题到的应尽义务。 6尽赎业至亲的责任实在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将原来遗留子孙的钱去买赎田地归已死亲属的名下,并要替他花钱和精神来管理,又要供养亲属的寡妇及日后所生的儿子,由于所生儿
子和所赎田产都不归自己,履行责任对这位至亲和他的子孙实在是一个损失。 7这里所提及的脱鞋习惯与申25:7-9不同,后者是寡妇对不肯尽为弟之责的人一种鄙视的行动,前者则表示脱鞋者自愿将拥有权放弃,转交给别人。 11「拉结、利亚」:是以色列人先祖雅各的妻子。 12「她玛的家」:见创38章。 4:13-17波阿斯与路得共谐连理 16「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过继的仪式,表示路得所生的儿子成为拿俄米合法的儿子。 4:18-22大卫的家谱 按理俄备得不应列在波阿斯的家谱上,因他算是以利米勒的后代。作者故意这样编排,可能是要指出大卫的曾祖母为外邦女子。 思想问题(第4章) 1为什么路得的至近亲属(1)愿意赎回拿俄米的田产,却不愿连路得也赎回来呢?他在什么地方和新约法利赛人相似呢?你有没有拘泥于次要的事而忽略了首要之事呢? 2有人说波阿斯对路得的爱是主耶稣对我们之爱的缩影。你能从路得记中体会这一点吗? 3「得亨通」(11下)的原文有行事尊贵的意思,可见「成功」就是行真正有价值之事。你对「成功」的看法符合圣经的教训吗?
4作见证的众民和长老对这段婚姻的祝福有否一一实现呢?参15,17节。 5为什么她玛能成为大卫的先人?路得是外邦女子,她为何又能作大卫的曾祖母呢?神使用人是基于道德?品性?抑或国籍呢? 6有学者认为波阿斯赎回田产和路得之举,正像基督教会的宣教使命,就是把未得救的人,引进得赎的群体内。你同意这种说法吗?你愿意像波阿斯一样,用爱心及行动,叫未信耶稣的人因信得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