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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释经与属灵法则

语意释经 by 于中旻

在释经时,我们要顺从圣灵的引导,深思明辨,不可轻忽浮掠,就可以归纳出一些法则,以后可以享受,可以运用。这些法则,不是寻章摘句可得的,有时只能根据语意和事实。

现代人一般都知道地心吸力或万有引力定律。这类的「定律」,就是法则。但你能找到哪卷书上记载谁规定这个律吗?当然没有。但这个律从早就在那里,是神设定的;但人经过观察,发现把所有的物体抛上去,总是要落回地面,就悟出这个律的存在。这种DeiveLaw不是PreiveLaw的法律,而是法则。这种知识,使人可以预测,可以控制。这就是科学的实用功能。

圣经说:耶和华「使摩西知道他的法则,叫以色列人晓得他的作为。」(诗一○三7)知道神的法则,就是知道神的心意,可以照他的旨意行,在神全家尽忠。

在旷野飘流的以色列人,看见了神的作为,却不明白他的心意。以色列人同可拉党,大坍,亚比兰背叛神,余波未息,又向摩西,亚伦发怨言。当会众聚集意图攻击会幕的时候,「不料,有云彩遮盖了,耶和华的荣光显现」,摩西对亚伦说:「拿你的香炉,把坛上的火盛在其中,又加上香,快快带到会众那里,为他们赎罪;因为有忿怒从耶和华那里出来,瘟疫已经发作了。」(见民一六41-50)亚伦急忙照摩西所吩咐的去作,「他站在活人死人中间,瘟疫就止住了。」这是因为摩西知道神的法则,不必等看到瘟疫杀死一万四千七百人;可以说是:知几于神怒初发之时,置身于会众破口之中。知道神的法则,可以代祷挽回天心。

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从他身上可以看出如何明白神的法则。他从小在伯利恒的时候,就以神的事和神的荣耀为念:「我们听说约柜[的事是]在以法他,我们在基列耶琳就寻见了。」(见诗一三二1-12)而他向神许愿:「我必不进我的帐幕,也不上我的床榻;我不容我的眼睛睡觉,也不容我的眼目打盹;直等到我为耶和华寻得所在,为雅各的大能者寻得居所。」他「为」神殷勤,不眠不休的心志,得神喜悦,向他起誓应许赐福。再看他虽遭扫罗多次无理**,在有机会报复的时候,大卫敬畏神,不敢伸手加害耶和华的受膏者(见撒上二四及二六章);在神约柜前踊跃欢舞,不计自己王者的尊严(见撒下六16-22);不肯受人崇拜,而把三个勇士冒死打来的井水,感恩倾奠在耶和华面前(见撒下二三13-17)。在与拔示巴犯罪的事上,受拿单的责备,而坦白向神认罪(见撒下一二1-14);冒昧数点民数,未照神命令去归荣与神,而甘愿服在神手下受责,不诿罪于人民。(见撒下二四1一17;参代上二一17;出三○12)

盼望我们都能从神的话明白他的法则,效法在神全家尽忠的摩西,效法合神心意的大卫,行他所喜悦的事。

主耶稣在世的时候,显明是父神的爱子,经常「作他所喜悦的事」(约八29),因为他明白神的法则。他吩咐我们的大使命,显然是神旨意的中心。但即使从这么简明的语文里,我们也当忠心诚实释经,看明白神的法则,对准神的心意。(见太二八18-20)

首先,大使命不是「去」!如果我们忽略了前面的「所以」两字,是极大的错误;解释任何东西,不管「所以」前面的要项,就是不求其因。因此:

大使命的主体:「我」——主耶稣基督。他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主宣告他的权柄,是因为他顺服了父神的差遣,到世间来,「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二8-

10)传福音是在主耶稣的至高统治威权,不在于人的才能;也不是宣扬自己,因为没有人配,也没有人能为世人钉十架而复活;更不是归于自己,而是使人作主的门徒。

大使命的性质:「他们」——「万民」是工作的对象,是要他们成为主的门徒;所以要用「教训」为方法,使他们知道,接受主一切所吩咐的。必须了解使命的性质是什么,自己先了解主一切所吩咐的,才可以遵行而完成使命。「去」是一项过程,而不是目标。

但大使命的成立,必须有受者,就是——

大使命的客体:「你们」——「所以你们要去」!这是指门徒说的。我们应该从释经观点看一看这个圣经中重要的「限定客体」法则:「你们」。

为什么必须是「你们」——信的人——呢?

信的人是主耶稣宝血所买赎得救的人,不是自己的人,而是属主为主活的人,所以有义务接受这使命。

诚然,有人想过用别的方法。那个死后在阴间受苦的某财主,曾建议亚伯拉罕,打发拉撒路复活,去给他五个未信的弟兄警告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见路一六19-31)他以为一个从死复活的奇迹,极有广告效力价值,可以哄动一时,叫人相信,但亚伯拉罕拒绝了。我们可以看见,主的使徒中间,没有一个是有死里复活的神奇见证;那位伯大尼死里复活的拉撒路,主耶稣也不曾叫他站起来作一次活广告,什至一句话都没有讲过。人的悔改相信是神权能的话,解释出来。

在第一个复活节的清晨,主耶稣得胜坟墓和死亡,荣耀的复活了。基督教历史上唯一的一次「扫墓」,是最初也是最后一次。妇女们惊喜的面对着空墓。在那里,他们见到了天使。天使对妇女说:「不要害怕!我知道你们是寻找那钉十字架的耶稣。他不在这里,照他所说的,已经复活了。你们来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诉他的门徒,说他从死里复活了。」(太二八5-7)

当然,妇女们没有问:「你为什么不去呢?」他们去了。但我们会想问:「天使是服役的灵」(来一14),为何在此颇给人「懒惰」的印象?

我们知道,探墓的妇女们,至少其中有人,大概比主耶稣在肉身的年龄高出一代,在五十岁以上。他们在天还不亮时就起个大早,老远的跑到坟墓,不用说会相当疲累。再看天使是有翅膀的,撒拉弗有六个翅膀,一般天使四个,两个也好;何况他们本就是灵体,来去自如。那么天使何不迳去报福音喜信,而要妇女们去?

在使徒行传中,一贯的重视「见证人」。大数人扫罗(保罗)悔改归主,他虽被拣选,「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耶稣],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徒二二12-16;参徒九10-17),但事工并不算就此完成,到底神还是要差一个人,借着亚拿尼亚为他按手。小人物为大使徒按手。那个人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原则。

当福音传给外邦人时,也是如此。罗马百夫长哥尼流,在祈祷时蒙天使指示,却叫他去请彼得来宣讲基督。天使既在异象中与哥尼流交谈了,何不顺便来上一场「天使布道大会」?既

新颖,又省事。但是求新颖省事的人失望了。很希奇,神的旨意并不是如此。必须哥尼流得指示之后,差了一个三人代表团,成员是两个家人,一个虔诚的兵,远道前往约帕。路途既遥远不便,彼得且住在僻静的海边硝皮匠西门家,来人探询,好不容易找到。而且人不像天使容易听话,彼得成见什深,三显异象才使他思想转变;而后彼得与六位弟兄,自约帕同往该撒利亚。算算看,三人往返行了四天去邀请,七人受邀去而又回,单花在路途上的时间已是四十人日!未到以先,哥尼流先聚请亲属密友等候;听道之后,还要尽地主之谊,接待七人布道团住上几天。真够得上旷日费事,劳师动众,不胜辛劳与麻烦!(参徒一○至一一章)但跑来跑去不要紧,人力物力的「浪费」不要紧;一切作在神旨意里面的,都说不上浪费。神看为要紧的,是以人救人的法则。人有生命的经历,人明白人的软弱。

主耶稣道成肉身,取了人的样式,表明父神,成就救恩,就是这个法则。复活后的主耶稣对着门徒说:

「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二○21)

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一○15?

在传福音的工作上,主耶稣附带提到一件事:「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以为记念。」(可一四9)

这里所说的,是指马利亚在她的家乡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打破玉瓶,用香膏膏主耶稣的事。(见可一四3-9;参太二六6-13;约一二1-8)

首先,是不是每一个主的门徒,在每个地方都述说马利亚所作的呢?是在一个地方多久,讲多少次道,才述说呢?连只讲一次道也述说吗?如果真的那样,会更叫人厌烦听道了;也会形成在罗马教之外另一种伯大尼的马利亚教了,是另一种异端,那还了得!再从使徒行传,新约圣经的记载,教会历史的纪录,名牧们的讲章,好像从第一世纪开始,就不太多「述说」,是不是违背了主的命令?

答案:当然不是!因为从语意看,那根本就不是命令。主耶稣所说的意思是,福音传到哪里,这件事都会被提起来,作为记念。

其次,为什么要说马利亚奉献的事呢?就奉献的数量来说,她远比不上尼哥底母「带着没药和沉香约有一百斤前来」(见约一九39)薰裹耶稣的尸体,那价值大得多了,不止值三十两银子。就奉献的彻底来说,马利亚比不上投了两个小钱的穷寡妇,因「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见路二一1-4)同时,主耶稣自己也曾说过,爱心济助的事,「做在我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五40)可见周济穷人也是好的。但主耶稣不曾叫我们述说别的,只述说马利亚所作的。

那么,她跟别人不同的地方在哪里?主说:「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可一四8)马利亚奉献的对象对了,奉献的方法对了,奉献的时间对了,这决定了她奉献的真实价值。在主耶稣被钉死,安葬在坟墓里之后,别的妇女们同样买了有价值的香膏,起黑赶早到坟墓去要膏主的尸体;但伯大尼的马利亚没有兴趣参加。因为马利亚明白了主的心,把香膏预先浇在主身上了。

你会问:马利亚怎么会知道的,怎么会作得那么成功?原因是,当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乱」的时候,马利亚**在主的面前,听他讲道,明白了主为人的罪受死复活的事。可见明白圣经主的话,是多么重要!

主耶稣要我们述说马利亚所作的作个记念,不仅是述说她的奉献,更是要述说她奉献的认识,是由于明白主的话,知道主的复活,才作得合主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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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释经时,我们要顺从圣灵的引导,深思明辨,不可轻忽浮掠,就可以归纳出一些法则,以后可以享受,可以运用。这些法则,不是寻章摘句可得的,有时只能根据语意和事实。 现代人一般都知道地心吸力或万有引力定律。这类的「定律」,就是法则。但你能找到哪卷书上记载谁规定这个律吗?当然没有。但这个律从早就在那里,是神设定的;但人经过观察,发现把所有的物体抛上去,总是要落回地面,就悟出这个律的存在。这种DeiveLaw不是PreiveLaw的法律,而是法则。这种知识,使人可以预测,可以控制。这就是科学的实用功能。 圣经说:耶和华「使摩西知道他的法则,叫以色列人晓得他的作为。」(诗一○三7)知道神的法则,就是知道神的心意,可以照他的旨意行,在神全家尽忠。 在旷野飘流的以色列人,看见了神的作为,却不明白他的心意。以色列人同可拉党,大坍,亚比兰背叛神,余波未息,又向摩西,亚伦发怨言。当会众聚集意图攻击会幕的时候,「不料,有云彩遮盖了,耶和华的荣光显现」,摩西对亚伦说:「拿你的香炉,把坛上的火盛在其中,又加上香,快快带到会众那里,为他们赎罪;因为有忿怒从耶和华那里出来,瘟疫已经发作了。」(见民一六
41-50)亚伦急忙照摩西所吩咐的去作,「他站在活人死人中间,瘟疫就止住了。」这是因为摩西知道神的法则,不必等看到瘟疫杀死一万四千七百人;可以说是:知几于神怒初发之时,置身于会众破口之中。知道神的法则,可以代祷挽回天心。 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从他身上可以看出如何明白神的法则。他从小在伯利恒的时候,就以神的事和神的荣耀为念:「我们听说约柜[的事是]在以法他,我们在基列耶琳就寻见了。」(见诗一三二1-12)而他向神许愿:「我必不进我的帐幕,也不上我的床榻;我不容我的眼睛睡觉,也不容我的眼目打盹;直等到我为耶和华寻得所在,为雅各的大能者寻得居所。」他「为」神殷勤,不眠不休的心志,得神喜悦,向他起誓应许赐福。再看他虽遭扫罗多次无理**,在有机会报复的时候,大卫敬畏神,不敢伸手加害耶和华的受膏者(见撒上二四及二六章);在神约柜前踊跃欢舞,不计自己王者的尊严(见撒下六16-22);不肯受人崇拜,而把三个勇士冒死打来的井水,感恩倾奠在耶和华面前(见撒下二三13-17)。在与拔示巴犯罪的事上,受拿单的责备,而坦白向神认罪(见撒下一二1-14);冒昧数点民数,未照神命令去归荣与神,而甘愿服在神手下
受责,不诿罪于人民。(见撒下二四1一17;参代上二一17;出三○12) 盼望我们都能从神的话明白他的法则,效法在神全家尽忠的摩西,效法合神心意的大卫,行他所喜悦的事。 主耶稣在世的时候,显明是父神的爱子,经常「作他所喜悦的事」(约八29),因为他明白神的法则。他吩咐我们的大使命,显然是神旨意的中心。但即使从这么简明的语文里,我们也当忠心诚实释经,看明白神的法则,对准神的心意。(见太二八18-20) 首先,大使命不是「去」!如果我们忽略了前面的「所以」两字,是极大的错误;解释任何东西,不管「所以」前面的要项,就是不求其因。因此: 大使命的主体:「我」——主耶稣基督。他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主宣告他的权柄,是因为他顺服了父神的差遣,到世间来,「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二8- 10)传福音是在主耶稣的至高统治威权,不在于人的才能;也不是宣扬自己,因为没有人配,也没有人能为世人钉十架而复
活;更不是归于自己,而是使人作主的门徒。 大使命的性质:「他们」——「万民」是工作的对象,是要他们成为主的门徒;所以要用「教训」为方法,使他们知道,接受主一切所吩咐的。必须了解使命的性质是什么,自己先了解主一切所吩咐的,才可以遵行而完成使命。「去」是一项过程,而不是目标。 但大使命的成立,必须有受者,就是—— 大使命的客体:「你们」——「所以你们要去」!这是指门徒说的。我们应该从释经观点看一看这个圣经中重要的「限定客体」法则:「你们」。 为什么必须是「你们」——信的人——呢? 信的人是主耶稣宝血所买赎得救的人,不是自己的人,而是属主为主活的人,所以有义务接受这使命。 诚然,有人想过用别的方法。那个死后在阴间受苦的某财主,曾建议亚伯拉罕,打发拉撒路复活,去给他五个未信的弟兄警告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见路一六19-31)他以为一个从死复活的奇迹,极有广告效力价值,可以哄动一时,叫人相信,但亚伯拉罕拒绝了。我们可以看见,主的使徒中间,没有一个是有死里复活的神奇见证;那位伯大尼死里复活的拉撒路,主耶稣也不曾叫他站起来作一次活广告,什至一句话
都没有讲过。人的悔改相信是神权能的话,解释出来。 在第一个复活节的清晨,主耶稣得胜坟墓和死亡,荣耀的复活了。基督教历史上唯一的一次「扫墓」,是最初也是最后一次。妇女们惊喜的面对着空墓。在那里,他们见到了天使。天使对妇女说:「不要害怕!我知道你们是寻找那钉十字架的耶稣。他不在这里,照他所说的,已经复活了。你们来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诉他的门徒,说他从死里复活了。」(太二八5-7) 当然,妇女们没有问:「你为什么不去呢?」他们去了。但我们会想问:「天使是服役的灵」(来一14),为何在此颇给人「懒惰」的印象? 我们知道,探墓的妇女们,至少其中有人,大概比主耶稣在肉身的年龄高出一代,在五十岁以上。他们在天还不亮时就起个大早,老远的跑到坟墓,不用说会相当疲累。再看天使是有翅膀的,撒拉弗有六个翅膀,一般天使四个,两个也好;何况他们本就是灵体,来去自如。那么天使何不迳去报福音喜信,而要妇女们去? 在使徒行传中,一贯的重视「见证人」。大数人扫罗(保罗)悔改归主,他虽被拣选,「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耶稣],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徒二二12-16;参徒九10-17),但事工并
不算就此完成,到底神还是要差一个人,借着亚拿尼亚为他按手。小人物为大使徒按手。那个人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原则。 当福音传给外邦人时,也是如此。罗马百夫长哥尼流,在祈祷时蒙天使指示,却叫他去请彼得来宣讲基督。天使既在异象中与哥尼流交谈了,何不顺便来上一场「天使布道大会」?既 新颖,又省事。但是求新颖省事的人失望了。很希奇,神的旨意并不是如此。必须哥尼流得指示之后,差了一个三人代表团,成员是两个家人,一个虔诚的兵,远道前往约帕。路途既遥远不便,彼得且住在僻静的海边硝皮匠西门家,来人探询,好不容易找到。而且人不像天使容易听话,彼得成见什深,三显异象才使他思想转变;而后彼得与六位弟兄,自约帕同往该撒利亚。算算看,三人往返行了四天去邀请,七人受邀去而又回,单花在路途上的时间已是四十人日!未到以先,哥尼流先聚请亲属密友等候;听道之后,还要尽地主之谊,接待七人布道团住上几天。真够得上旷日费事,劳师动众,不胜辛劳与麻烦!(参徒一○至一一章)但跑来跑去不要紧,人力物力的「浪费」不要紧;一切作在神旨意里面的,都说不上浪费。神看为要紧的,是以人救人的法则。人有生命的经历,人明白人的软弱。
主耶稣道成肉身,取了人的样式,表明父神,成就救恩,就是这个法则。复活后的主耶稣对着门徒说: 「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二○21) 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一○15? 在传福音的工作上,主耶稣附带提到一件事:「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以为记念。」(可一四9) 这里所说的,是指马利亚在她的家乡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打破玉瓶,用香膏膏主耶稣的事。(见可一四3-9;参太二六6-13;约一二1-8) 首先,是不是每一个主的门徒,在每个地方都述说马利亚所作的呢?是在一个地方多久,讲多少次道,才述说呢?连只讲一次道也述说吗?如果真的那样,会更叫人厌烦听道了;也会形成在罗马教之外另一种伯大尼的马利亚教了,是另一种异端,那还了得!再从使徒行传,新约圣经的记载,教会历史的纪录,名牧们的讲章,好像从第一世纪开始,就不太多「述说」,是不是违背了主的命令? 答案:当然不是!因为从语意看,那根本就不是命令。主耶稣所说的意思是,福音传到哪里,这件事都会被提起来,作为记念。
其次,为什么要说马利亚奉献的事呢?就奉献的数量来说,她远比不上尼哥底母「带着没药和沉香约有一百斤前来」(见约一九39)薰裹耶稣的尸体,那价值大得多了,不止值三十两银子。就奉献的彻底来说,马利亚比不上投了两个小钱的穷寡妇,因「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见路二一1-4)同时,主耶稣自己也曾说过,爱心济助的事,「做在我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五40)可见周济穷人也是好的。但主耶稣不曾叫我们述说别的,只述说马利亚所作的。 那么,她跟别人不同的地方在哪里?主说:「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可一四8)马利亚奉献的对象对了,奉献的方法对了,奉献的时间对了,这决定了她奉献的真实价值。在主耶稣被钉死,安葬在坟墓里之后,别的妇女们同样买了有价值的香膏,起黑赶早到坟墓去要膏主的尸体;但伯大尼的马利亚没有兴趣参加。因为马利亚明白了主的心,把香膏预先浇在主身上了。 你会问:马利亚怎么会知道的,怎么会作得那么成功?原因是,当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乱」的时候,马利亚**在主的面前,听他讲道,明白了主为人的罪受死
复活的事。可见明白圣经主的话,是多么重要! 主耶稣要我们述说马利亚所作的作个记念,不仅是述说她的奉献,更是要述说她奉献的认识,是由于明白主的话,知道主的复活,才作得合主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