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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释经与文化

语意释经 by 于中旻

圣经,无论是原文,或译成别的文字,只要是用语文表达,就必然与文化有一定的关系。在释经时,也必须语意与文化的关系,因为那是他何以在其时其地如此说的原因。

最显明的例子,是约翰福音的「太初有道」(约一1)。约翰福音是用希腊文写的,为了表达福音,采用了「罗格思」(Logos)的观念。这个希腊文的字,与语文有关,是话、是思维、理性、观念,约略等似旧约的智慧。但与希腊文化不同的是,在这个基本观念上,加上了「道成了肉身」(约一14);然后,从他出来了恩典,真理,父的独生子,荣耀,生命等等,福音书的作者很快的就界说出来。

到圣经译成中文,译者受圣灵感动,译成了「道」,几乎涵盖了所有原文的意思。但我们不能说与中国文化中的「道」字恰合。所以并不同于孔子「朝闻道夕死可矣」的道。《老子》所说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作动调用的「可道」「可名」是语文,是记号;而「常道」「常名」是本体;「常」是说其恒久性,与博大性。至于以后佛教借用的「道」字,意义更不相同了。但我们要知道,中国文化里的「道」,并没有位格,更未成为肉身,也没有福音书所说的那些特性。

在这里,我们牵涉到一个翻译的常识。可见的实物,可以恰相对的翻译,没有问题。但如果不是实物,而是观念,就不能对译,而只是近似;一个办法是音译(transliteration),因为那个观念跟文化连在一起,不能拆出来。有时一个行动,也不能翻译,是与文化连在一起的,有其特殊的意义。在历史上,中国人见皇帝的跪拜,叩头,跟西方人的观念不同,引起了争执;其实他们该了解,那时中国人亲友之间,平辈也兴对拜,对长辈也叩头,而没有对拜。同样的,拥吻,亲嘴问安,华人也不流行。希腊亚力山大大帝东征,遇到波斯人致敬时的跪伏,臣仆们就颇难适应这文化上的调适。有时不同文化,同一举动引起严重的问题。宰牛不是犯法,只是有些地区要缴税;但如果在印度街头开车撞死一头牛,可不是玩的,或许要抵命!阳货送给孔子一只小猪,表示敬意;但他最好不要试着送给回**,可能有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反应。要解释不同在哪里,是解释文化。

有时,圣经中同一个字,出现在不同的地方,也可能表示不同的意义,原因是文化的不同。

律法说:「不可并用牛、驴耕地。」(申二二1O)是神的旨意禁止混合,不可叫异类牲畜同负一轭,是工作的轭,自然是农业文化的背景。但主耶稣召人得安息:「你们当负我的轭」(太一一28-30),我们不可释作与主同负一个轭并耕;因为那是说服权之轭。犹太人苦于虐政久矣,受外邦人辖制(参申二八48;耶二八14),耶稣基督却是使人得安息仁慈的主。说话是在罗马政权下的另一种文化背景。

在哥林多后书,保罗说到「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14)哥林多是一个商业化的城市,面对着严重的拜偶像与性犯罪的问题。(那时,在犹太拜有形偶像的问题几乎已不存在。)保罗书信所用的比喻,多是竞技、建筑等,与希腊罗马文化有关,因为这是他的读者所最熟悉,而与基督所讲的许多农业文化,巴勒斯坦文化为主的比喻不同,虽然所启示的真理内容一致。在这里所讲的「同负一轭」,与罗马时代的婚姻有关。在婚礼仪式之后,到新郎家里,新郎抱起新妇迈过门槛,把一个轭加在二人的颈项上,然后新郎把家门的钥匙交给新妇。当然,这负轭是从农业文化来的,象征同劳同工,建立家业;但在当时的读者,主要看的是婚姻象征,其来源反而成了次要的了。

还有一个引起普遍误会的字,是启示录第十二章中的「龙」。在希腊文中是drakon,就是希伯来文中的「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他的形体没有人见遇,所描述的也与中国文化中传说的「龙」,最多可说有几分相近,而绝不能说相等。在西方的dragon,有的描绘成有翅的蜥蜴,有的说是喷火的小爬虫,有的说是大蛇,形象并不确定。不幸的,在中文圣经译成「龙」,也就是把中国文化中的「龙」译成了dragon。你可以想像得到,在释经上产生什么样的困扰!反华的人,据此说中国人是dragon的孽子孽孙(你们不也自承是「龙的传人」吗?),在末日提供二万万马军,集中到狭小的米吉多平原去作被毁灭的目标送死!这样的释经,稍有军事常识会计算的人能不禁失笑,对华宣教士会被加上破坏「神计划」的罪名,只有讨种族仇恨者喜悦!可笑亦可悲的华人基督徒,「学得胡儿语」也来咒骂华人而不自知。这岂不正足说明不顾文化的悲剧?

保罗在雅典的讲道,是跨越文化的讲道,是福音与文化关系的适例,也是在释经上应当注意的-

、从「未识之神」引起福音(徒一七23)。作为引论,这是一个安全的跳板,从普通启示说到特殊启示的必要。他不会用已识之「神」而陷于论证的困难。倡导「本土神学」,以福音与本土文化融合的,是偏离真道的严重妥协,在释经上应绝对避免。

二、从神的属性,讲到「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见徒一七24-28)这里合宜的引用希腊哲人伊庇勉德。(EPimenides,相传是主前五、六世纪的人,享寿二百余岁。)

三、讲到神与我们个人的关系。引用希腊诗人亚拉特(Aratus,315-245B.C)所说的「我们也是他所生的。」(见徒一七28-29)其特别用意,是讲我们与神应有的关系,更着重的是反论我们不该与偶像有关系。

四、归结到复活的基督,完全的福音,并告诉听众应当怎样行。(见徒一七30-31)

在释经时,我们应当对文化有适切的认识,却不应把文化与圣经启示的信息对量齐观。就好像约伯记中三个安慰者所发的理论,虽然有些是对的,但不是同于神的启示;而且圣经记载那些话的大旨,不是表彰他们的智慧,正是显明他们被神批判为「愚妄」(见伯四二8)。因此,有人不明释经原则,误把「我们也是他所生的」,发放言论,解释为世人都是神的儿子,而与基督同等,泯除了重生的必要;其错误是把理论建立在不健全的文化根基上,实在有理由为他们的信仰和生命根基的安全性和持久担忧!

语文与文化的不可分,在释经上随时可以发现。例如:连「拉加」和「魔利」(见太五22)这样的俗词,和「公会」(犹太人的法庭,由二十三人组成,全国的最高公会由七十一人组成)这样的名词,也都与圣经的文化有关,不可扯开曲解。想想看,今代还有人指基督教会的宗派是「公会」,是「把耶稣钉十字的」,是「罪恶」;这不是愚弄人,把释经当作任意骗小孩子吗?是何等的阴毒、险诈!是何等的罪恶!

在一种文化里,视为习惯自然的事,对于某文化的人看来,会难以了解。因此,有所谓「入境问俗」的事。曾经有洋人因为见中文的「姓」字是女旁,问起中国是否源于母性社会?这个有待研究,而且与我们讨论的题目相去太远,但也是可思想的,值得求解释;而且如果有了正确解释,可能有助于其他研究。

在释经时,我们也会发现,圣经中拟人化的「智慧」是女性(见箴八至九章),跟Muses(希腊神话中文艺、美术、音乐等的女神)相似。在中文里,智者乐水,也近于阴柔,但智不具性别。在许多文化中,国家以女性字代表;但圣经中讲以色列例外,原因不难推知,却到底是文化的不同(除了先知预言的比喻)。释经与文化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也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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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无论是原文,或译成别的文字,只要是用语文表达,就必然与文化有一定的关系。在释经时,也必须语意与文化的关系,因为那是他何以在其时其地如此说的原因。 最显明的例子,是约翰福音的「太初有道」(约一1)。约翰福音是用希腊文写的,为了表达福音,采用了「罗格思」(Logos)的观念。这个希腊文的字,与语文有关,是话、是思维、理性、观念,约略等似旧约的智慧。但与希腊文化不同的是,在这个基本观念上,加上了「道成了肉身」(约一14);然后,从他出来了恩典,真理,父的独生子,荣耀,生命等等,福音书的作者很快的就界说出来。 到圣经译成中文,译者受圣灵感动,译成了「道」,几乎涵盖了所有原文的意思。但我们不能说与中国文化中的「道」字恰合。所以并不同于孔子「朝闻道夕死可矣」的道。《老子》所说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作动调用的「可道」「可名」是语文,是记号;而「常道」「常名」是本体;「常」是说其恒久性,与博大性。至于以后佛教借用的「道」字,意义更不相同了。但我们要知道,中国文化里的「道」,并没有位格,更未成为肉身,也没有福音书所说的那些特性。 在这里,我们牵涉到一个翻译的常识。
可见的实物,可以恰相对的翻译,没有问题。但如果不是实物,而是观念,就不能对译,而只是近似;一个办法是音译(transliteration),因为那个观念跟文化连在一起,不能拆出来。有时一个行动,也不能翻译,是与文化连在一起的,有其特殊的意义。在历史上,中国人见皇帝的跪拜,叩头,跟西方人的观念不同,引起了争执;其实他们该了解,那时中国人亲友之间,平辈也兴对拜,对长辈也叩头,而没有对拜。同样的,拥吻,亲嘴问安,华人也不流行。希腊亚力山大大帝东征,遇到波斯人致敬时的跪伏,臣仆们就颇难适应这文化上的调适。有时不同文化,同一举动引起严重的问题。宰牛不是犯法,只是有些地区要缴税;但如果在印度街头开车撞死一头牛,可不是玩的,或许要抵命!阳货送给孔子一只小猪,表示敬意;但他最好不要试着送给回**,可能有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反应。要解释不同在哪里,是解释文化。 有时,圣经中同一个字,出现在不同的地方,也可能表示不同的意义,原因是文化的不同。 律法说:「不可并用牛、驴耕地。」(申二二1O)是神的旨意禁止混合,不可叫异类牲畜同负一轭,是工作的轭,自然是农业文化的背景。但主耶稣召人得安息:「你们当负我
的轭」(太一一28-30),我们不可释作与主同负一个轭并耕;因为那是说服权之轭。犹太人苦于虐政久矣,受外邦人辖制(参申二八48;耶二八14),耶稣基督却是使人得安息仁慈的主。说话是在罗马政权下的另一种文化背景。 在哥林多后书,保罗说到「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14)哥林多是一个商业化的城市,面对着严重的拜偶像与性犯罪的问题。(那时,在犹太拜有形偶像的问题几乎已不存在。)保罗书信所用的比喻,多是竞技、建筑等,与希腊罗马文化有关,因为这是他的读者所最熟悉,而与基督所讲的许多农业文化,巴勒斯坦文化为主的比喻不同,虽然所启示的真理内容一致。在这里所讲的「同负一轭」,与罗马时代的婚姻有关。在婚礼仪式之后,到新郎家里,新郎抱起新妇迈过门槛,把一个轭加在二人的颈项上,然后新郎把家门的钥匙交给新妇。当然,这负轭是从农业文化来的,象征同劳同工,建立家业;但在当时的读者,主要看的是婚姻象征,其来源反而成了次要的了。 还有一个引起普遍误会的字,是启示录第十二章中的「龙」。在希腊文中是drakon,就是希伯来文中的「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他的形体没有人见遇,所描述的也与
中国文化中传说的「龙」,最多可说有几分相近,而绝不能说相等。在西方的dragon,有的描绘成有翅的蜥蜴,有的说是喷火的小爬虫,有的说是大蛇,形象并不确定。不幸的,在中文圣经译成「龙」,也就是把中国文化中的「龙」译成了dragon。你可以想像得到,在释经上产生什么样的困扰!反华的人,据此说中国人是dragon的孽子孽孙(你们不也自承是「龙的传人」吗?),在末日提供二万万马军,集中到狭小的米吉多平原去作被毁灭的目标送死!这样的释经,稍有军事常识会计算的人能不禁失笑,对华宣教士会被加上破坏「神计划」的罪名,只有讨种族仇恨者喜悦!可笑亦可悲的华人基督徒,「学得胡儿语」也来咒骂华人而不自知。这岂不正足说明不顾文化的悲剧? 保罗在雅典的讲道,是跨越文化的讲道,是福音与文化关系的适例,也是在释经上应当注意的- 、从「未识之神」引起福音(徒一七23)。作为引论,这是一个安全的跳板,从普通启示说到特殊启示的必要。他不会用已识之「神」而陷于论证的困难。倡导「本土神学」,以福音与本土文化融合的,是偏离真道的严重妥协,在释经上应绝对避免。 二、从神的属性,讲到「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
。」(见徒一七24-28)这里合宜的引用希腊哲人伊庇勉德。(EPimenides,相传是主前五、六世纪的人,享寿二百余岁。) 三、讲到神与我们个人的关系。引用希腊诗人亚拉特(Aratus,315-245B.C)所说的「我们也是他所生的。」(见徒一七28-29)其特别用意,是讲我们与神应有的关系,更着重的是反论我们不该与偶像有关系。 四、归结到复活的基督,完全的福音,并告诉听众应当怎样行。(见徒一七30-31) 在释经时,我们应当对文化有适切的认识,却不应把文化与圣经启示的信息对量齐观。就好像约伯记中三个安慰者所发的理论,虽然有些是对的,但不是同于神的启示;而且圣经记载那些话的大旨,不是表彰他们的智慧,正是显明他们被神批判为「愚妄」(见伯四二8)。因此,有人不明释经原则,误把「我们也是他所生的」,发放言论,解释为世人都是神的儿子,而与基督同等,泯除了重生的必要;其错误是把理论建立在不健全的文化根基上,实在有理由为他们的信仰和生命根基的安全性和持久担忧! 语文与文化的不可分,在释经上随时可以发现。例如:连「拉加」和「魔利」(见太五22)这样的俗词,和「公会」(犹太人
的法庭,由二十三人组成,全国的最高公会由七十一人组成)这样的名词,也都与圣经的文化有关,不可扯开曲解。想想看,今代还有人指基督教会的宗派是「公会」,是「把耶稣钉十字的」,是「罪恶」;这不是愚弄人,把释经当作任意骗小孩子吗?是何等的阴毒、险诈!是何等的罪恶! 在一种文化里,视为习惯自然的事,对于某文化的人看来,会难以了解。因此,有所谓「入境问俗」的事。曾经有洋人因为见中文的「姓」字是女旁,问起中国是否源于母性社会?这个有待研究,而且与我们讨论的题目相去太远,但也是可思想的,值得求解释;而且如果有了正确解释,可能有助于其他研究。 在释经时,我们也会发现,圣经中拟人化的「智慧」是女性(见箴八至九章),跟Muses(希腊神话中文艺、美术、音乐等的女神)相似。在中文里,智者乐水,也近于阴柔,但智不具性别。在许多文化中,国家以女性字代表;但圣经中讲以色列例外,原因不难推知,却到底是文化的不同(除了先知预言的比喻)。释经与文化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也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