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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所谓圣经中的错误

圣经的默示 by 伯特纳

在古时宗教的辩论中,虽然时常辩论圣经上所说的话,但从未怀疑圣经中所说的是真实;然而在今日各教会某些团体中,却辩论关于圣经是否可靠的问题,这诚乃近代教会中一件令人极其痛心的事。最近著者曾在某著名神学院听过一位教授在讲道中说:圣经内包含历史的、道德的、以及文学上的错误。这是对圣经的严重攻击,此说若被证实,它诚能毁灭基督教的默示要道。

圣经中有些记载,不是我们现在的知识所能完全了解的,这是我们应该承认的。我们希伯来文与希腊文的知识并不十分完全。例如有些名词在圣经中仅仅出现几次,就是那些著名的学者,对于各名词的精意也是各特己见。

可是,由于研究与考古学发现的进步,数十年前怀疑论者与无神派所夸耀的“圣经的错误”差不多到现在已经完全解决了,这件事是值得令人欣慰的。直到如今所谓“圣经的错误”几无一件是未经解决的。使吾人感到更大满意的,就是历代以来,不拘圣经受到何等严苛的攻击以及无情的批评,但在圣经中连一处被证实的错误也找不到。无一例外,直到今日,无论何处有争辩发生,怀疑派总被证明为错误,圣经却是永远可靠的。那些为圣经至今仍有矛盾的人,简直是忘记了对那些有意攻击无谬性教义,并忽视历史与文学之根据的人所发出的大警告。

尤须注意者,所谓圣经中的错误大都微末。关于重要的教义与历史的事实并无问题。这些细节问题得到充分启示之光照时,即如幽灵消散,立得澄清。如果有几处错误,那也不过是手抄者与翻译者的失慎而已。其实,人若不能从圣经原稿中找到错误,他就没有权柄说圣经中有错误。

就是有难解之处也是寥寥无几,甚至不能成为人的难处。有很充足的理由使我们相信,如果得到更圆满的事实,就可以解明这些小难题。总为言之,这些微小的错误,真理的权威性实如九牛一毛,无足轻重。根据过去的经验,吾人得知有一坚固的立场反对圣经中有任何真实的错误;这个立场只能藉证明圣经是道德与属灵之事的标准的全部证据来测验。这件事是非常重要的,当存记在心。

圣经之写成,前后约经一千五百余年的时期,有四十多位生于不同年代,具有不同的生活观点和文学天才的著者,在构成圣经的某一部分上,其本国之政治与宗教的历史是一定混杂在内的。就是一般所公认的正确罗马史家,在论同时代之事上,有时也不免发生、错误。所奇怪的,不是因为圣经中记载有几件令人难解的事,乃是难解之事的数目太少。

虽然如此,我们当承认圣经中包括一些记载,是我们现在的知识程度所难理解的,但这不能当作我们一个合理的根据,去否认圣经真实的一般教义。我们拿基督自己的话来说罢,“经上的话是不废的”(约十35);余者我们就不必问了。在这物质的宇宙中,我们多次看见宇宙间如此千变万化,奇妙非常,结果是我们不能不承认有一位智慧的创造者,并且我们到处发现异常之事。按照我们现在知识的水准,不能完全了解为什么蛇、蚊以及疟疾病菌之被造,尚不能阻拦我们相信世界上有一位满有智慧仁慈的创造者的这一件事实。基督徒不当因为圣经中的记载不能与其他详细节目相吻合,即放弃对圣经为神所完全默示的信仰。

现代可以说没有其他的科学,能比考古学更能坚固圣经的。探险家和考古家,在埃及、巴比伦、亚述与帕勒司坦长期忍耐的工作,为我们展开了古代历史的书卷,给我们一个人类宗教,制度、语言和文学的清晰记载,这些记载除了在圣经中偶尔提到以外,早已被人忘掉。我们能在石头的雕刻上,烧成的泥砖上,碑碣的墓志铭和用各样方法刻记在纪念碑、坟墓、建筑物、章卷以及诗篇中,找到各种记载。这些发现坚固了圣经的真实可靠性,并且屡次证明了批评派的幻说与臆测,乃为至大的荒谬。其实考古学乃是反对圣经之人的劲敌。由于考古学一科所提出的证据是如此公正,无可指摘,包括一切,甚至不能不使圣经的友敌欣然接受。

所谓圣经错误之例证

为篇幅关系,我们不能把所谓圣经中的“错误”,一一详述。如若一例不举,那末对所讨论的题目恐难以完全。先拿使徒行传九章七节与廿二章九节来说吧!在我们冷眼看来,关于保罗悔改的事,不两段经文记载就似乎有些矛盾。前段经文记述与保罗同行的人,听见空中对他说话的声音,但在后段经文中,并未记载听见声音。这个难题若是详细研究希腊原文的学义,即可迎刃而解。原文声音voice与响亮sound是一个意思。所以前者与保罗同行的人是听见“响声”而未能明了其中的意义。

这不过是几年的光景,那些破坏性批评家一味讽刺路加记述居比路岛一位方伯所治理(徒十三7),并吕撒聂是与希律部下同时代的分封太守(路三1)。但是经地质学发明后,证实了圣经的记载,而批评家的讽刺即归泡影了。

论到百夫长的仆人得医治,是百夫长亲自去见耶稣有如马太八章五节所记载者,抑或百夫长托犹太人的长老向耶稣恳求有如路加七章三节所记载者,关于故事的本质乃是一件事。在我们的日常用语中,我们时常将代理者或仆人所做的事归之于发命令的人。

彼拉多所写关于耶稣之罪状,各福音书著者的记述,稍有不同:显然可见此罪状乃用三国文字写成,即拉丁文、希腊文与希伯来文,当然这些文字的根源也是不同的,至少著者中之一人随己意翻译,但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例如马可的记载是“犹太人的王”而路加的记载是“这是犹太人的王”。

在主复活的早晨,墓门口的石头是被人手辊开的呢?(据马可、路加、约翰的记载来推测,虽然他们未确实的说,是人手辊开,只说石头被辊去了),或者由地震的推动而辊开,正如马太特别告诉我们的呢?廿八章二节论到此事的要点并没有什么不同,总之基督在那天早晨从死里复活了。关于此点,马太记载极详,他告诉我们说,主用自然界来完成祂的目的,而其他著者只提到重要的宗教真理——坟墓开了。圣经著者亦柔今日的著者一样,由不同之观点,用不同之语势描写事物。论到彼此间的记述,并无任何矛盾发生,恰如你看一幢房子四张不同的照片,虽然不同,但终归是一幢房子的写真。

马太廿章五节记载犹大将其所得的三十两银子交回给大祭司,然后出去吊死;而使徒传一章十八节说:他用自己的钱,买了一块血田。综合两方面的记载,可得此事真相,因祭司拒绝收受犹大退还的银钱、而犹大即抛银于殿中,出去吊死。当他自欺与自杀之后,并无亲友来收殓他的尸体,势必由公众的钱来埋葬他。此时祭司等尚记忆他退回的银钱不能入库,因为那是血钱:便以之买了一块地,或者这块地就是他的自杀场所,把他葬在那里。因此说他以自己罪辜的代价,买了一块田地,并不是他亲自买的,乃是用他自己的钱买的,来埋葬他自己。

有很多批评家说马太福音廿七章九节所引证耶利米书上的话有错误,因为此处所引证的经文是撒迦利亚十一章十二、三节的话。但是此乃属于以前未记载,而后来提起的事件,即如使徒行传廿章三十五节与犹大书十四节一样。明显可知耶利米说过这话,后来撒迦利亚记载下来,至后马太被圣灵引用,才指定为耶利米所说的。

有人说创世纪三十六章三十节所引用的“王”就是管理以色列百姓的,证明此书非摩西所写,乃出自后人得手笔。我们当知摩西是先知,在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很久以前,就说过将有王与起(创十七6;三五11),所以摩西自己的预先宣言,在以色列有王兴起(申十七14-20),并于创三六31简单提到在以色列尚未有王兴起的时候,在以东就有王治理了。

论到出埃及记九章十九节时常有人问道,在埃及第七次大灾中怎能有牲畜呢?因为在第五次大灾中,这一切的牲畜早已灭绝净尽了。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因为在事实上,第五次大灾中所击杀的不过是埃及人的牲畜,而以色列人的牲畜仍然存在,那么在第五次与第七次大灾中间,埃及人所有的牲畜,无疑是取自以色列人的了。

出埃及记廿章三至十七节与申命记五章七至二十一节所记载的十条诫命,显然在字句上有些不同,还有新约圣经的作者有很多地方在引用旧约时也不是用相同的字句不过是概略的意思而已。可是若不能证明写圣经的人一字一字地引经据典来写,那么此事实就不能算是反对逐语默示的论证。著者或代言人有绝对的自由,如果他用不同的方式来表明他的意思,并且这也是圣灵所作的工。人的言语不拘怎样优美,已不能表达神完全的心意。同时我们也不应把圣灵限制于固定的发言方式。新约著者所阐明的基本真理,并不仿照固定方法,乃是采用变化的语气与丰满的方式。此种思想,把批评家在圣经中找出大多数的矛盾予以废弃。如果我们发现某段经文有两个解释,前者与圣经之其他部分相吻合,后者则否,那么我们一定接受前者的解释。所论的叙述,不拘是否在圣经中,在历史的记载上,或在法律的明文上,解经学所认可的原则乃是:“合乎该叙述的意义,不彼此冲突,又合乎理性就采取,否则舍去。”若离此标准,即持偏见,并不是证明,乃是自取错谬。可是,圣经的批评家往往都有忽视上述原则的倾向。

旧约中许多所谓“道德的难题”的发生,是因为人对于启示之进步性质不加思考而已。活在今天基督教时代中的我们,比以前时代的人是多得新约充满的亮光。在这里也表示“先发苗,后长穗,再后穗上结成饱满的子粒”的顺序。一些误会的发生,多半在于圣经所记载的事与圣经所认可的事中间未能泾渭分清。

论到迦南之毁减,咒祖的诗篇,代赎与永远刑罚的要道,或者将有更严重的难题发生。关于这些难题我们虽不能一一解决,但以为这些是属于道德方面错误的反论,乃是以“公义的报应是不存在的”为前提。可是,我们必须知道,神乃是赏善罚恶的,因此方能彰显出神的荣耀,此项真理,不拘在旧约或新约中,都非常清楚的指示出来。刑罚罪恶也的圣经中的教义的根基,我们的罪受刑罚,不仅是除去,如果我们原意得救的话,还需放在基督身上。况且旧约中所记载的非仅个人的事,有时也记载全城或整个民族,因为社会之祸源而不适于生存,致使退化到如此地步。甚至有些民族的宗教极端败坏,例如巴力、亚斯他录,随从一种淫荡的习尚,献初生婴儿于火焰中,并与这些异邦偶像接吻等。

旧约对于一夫多妻制、休妻、蓄奴、醉酒以及亲属等论题之态度,时常被近代批评家所嘲笑,但如果照这些论题的固有背景看来,其本身即能为圣经是出于神,作一有力的辩证。我们知道圣经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的目的,乃是宣布一根本原则,此种原则能适宜于一切人民、种族及各世代,并非如同在某种社会情形下所颁布的特律,仅适宜于一个民族,而不能适宜于其他民族。特别律法之制定,为要治理社会民间诸事,并且适于当地的情形,大部分则委托给后来的立法团体。其实圣经中的律法,并不像大多数人所想像的那样有明文规定。例如关于醉酒之物的用途,很清楚地告诉我们,“酒能使人亵慢,浓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错误的就无智慧”(真二十1);醉酒的不能承受神的产业,(林前六10);“你们为何花钱买不足为食物的”(赛五五2);此外尚有其他经文叙述,不及备载。根据此项真理,吾人应当组织适宜规程反对酒之贸易。在古时圣经反对这些罪恶的智慧,显明是——古时设立律法及规则以约束之,并限制加以摧毁——有力的证据,因律法并非出于人,乃出于神。

圣经与科学

圣经当然不是由科学的观点写成,所以若有人以之为科学的课本,未免大失所望。圣经之问世,乃在科学发明很久以前,其根本目的并非写给科学家及博学之士,乃以一般民众为对象。其中所讨论的题目多关于宗教及属灵之事。圣经如果用现代科学或哲学的用语写成,那末,古时的人将要入于五里雾中,不明白其中的内容,就是如今大多数的人,也不能得其要领。此外,我们并不是蓄意藐视现代科学之成就,乃愿完全间接受并利用科学;但我们必须指出科学课本每一世纪至少须改订一次,因现代科学的进步,日新月异,甚至在十年以内,所有大多数的科学书报,已成废纸,失去阅读的价值。但是圣经历代以来,万古常新,从未修改或编篡,适宜于古今人士。为欲求得属灵与智慧的灵感,而研读圣经的人,每每发觉圣经中之灵感新颖,有如昨日新出版之书籍。

关于圣经最希奇的一件事,就是圣经虽然写于古时无知与迷信的时代,但并不包含当时的错误与虚伪。摩西成为法老女儿之子,受了埃及的高深教育,学了埃及人的一切学问,但未记载在他的书卷上,完全摈弃埃及人所主张的论到神创造世界与人类起源的臆说;所以创世纪第一章的记载,是现代人士所不能想到的,有如论到神之创造世界与人类的记述,无一不被现代科学所证实。与迦勒底、巴比伦科学接触的其他各先知,也是同样引导的,在他们个人方面来说,或者相信许多错误的事;但他们只得写出与真理符合的事。

例如有许多先知相信地球是平的。但在他们的著述中从未如此教训人地是平地。他们有时说日出日落、地之四角、地极等,我们不能一字不差的接受这话。如今也是有人这样说与日常生活的事实相反的话,但无人如此相信。虽然有一派怀疑家,时常准备说圣经中曾教训过地是平的,但是很难找出一个诚实人,由圣经中引出一段特殊的经文,述说关于地球之形状。以赛亚形容神之伟大与尊严时,他说:“神生在地球大圈之上”——希伯来文“圆圈”就是“圆”的意思(赛四十22)。还有怀疑家对于约伯所写时一般思想冲突的记述,“神将北极铺在空中,将大地悬在虚空”(二六7)并不怀疑。

主后一八六一年法兰西科学研究院发行了一本表册,例举五十一件科学事实,证明圣经中的某些叙述是不真实的。圣经迄今仍然存在,一如往昔,但在所谓五十一件科学事实中,从无一件为科学家认为是可靠的。

在科学界之思考与其显明的证据之间,应有区别。科学的思考,犹如海中之波涛翻腾,毫无定向,但圣经却如直布罗陀之盘石迎撞这些科学思潮的洪流,已历经二千余年,至今仍固若泰山。圣经并无一件表示与科学事实相反的事;反而言之,圣经记载世界之起源和秩序与在其他古卷记载相比,就知道圣经之记载与近代科学之发现相符合,这实在是令人十分惊奇的事。所以在圣经与科学之间,并不像一般人所推想有冲突的存在。

关于科学与宗教之间的关系所有许多纠纷的主因,就是多人在事实与意念之间未能分清。真正的科学只论到既成的事实,意念可随人所发表的各有不同。例如:有机进化论往往排除超自然的事,并且反对圣经。但必须知道,有机进化论并不是科学,不过仅仅是一种幻说而已。其中五项的论证,没有一项足以支持其为纯正的,并且许多著名科学家也不相信有机进化论的学说。没有研究过科学的牧师,无权侵入科学的领域,信口开河大讲其科学。反而言之,没有经历过圣灵重生的科学家,也没有资格侵入宗教的领域,而高谈其宗教。近年来有许多杰出的科学家,他们没有受过特殊的神学造就,都曾随便著述过或演讲过有关宗教的题目。但是他们关于宗教所发表的意见不过和平常人一样——简单的理由就是这些科学家在他们的知识范围以外擅自云云。唯一的事实是:一个人在他自己的范围内可以称为权威者,但在其他的知识范围内,未必亦能称之为权威、真正的科学与真正的宗教彼此并不冲突,所有无谓的冲突者,乃在牧师个人与科学家个人而已。科学诚然有许多伟大惊人的成就,但其对于人生物质界的控制确属极端有限。科学无权言及有关属灵的事。何处有代替宗教的事发生,何处就有假弥赛亚出现。

论到圣经与科学之关系,柯理治博士(Dr.SamuelG.Craig)有下列清晰的论述:

“说圣经包含有与现代科学和哲学的教训相反的记载是一件事,说圣经包含有被证实的错误是十分不同的一件事。严格说来,并没有所谓现代科学与哲学,只不过是现代的科学家与哲学家而已——他们彼此之间有无限的意见分歧。近代科学家与哲学家的矛盾论调可以说就是现代科学与哲学的论调,但不过都是根据一种假想而已,所以我们能断然地说,所谓圣经中有错误,原因就是因为它的教训不能与那些科学家与哲学家的教训完全一致罢了。真有人相信今日的科学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吗?既因科学与哲学距离其最终完成的状态甚远,那末,如果圣经的教训与现在的科学哲学完全一致,那么圣经的教训与将来更进步的科学、哲学就未必相吻合,这种说法岂不较为更近真理么?例如:假设说现在最优势的科学与哲学的反超自然主义乃是科学与哲学最终方式的特征,那么此时当然圣经中会包含许多错误啦!但是谁有资格断定以上的假说呢?如果将来的科学与哲学和现在的科学与哲学不能完全一致,仅以圣经教训与现代科学家、哲学家的教训相矛盾为理由,就说圣经有证实的错误,这明显是缺乏根据的”。(《基督教正解》一二九、一三○页)

为要概略地讨论圣经与科学之间的关系,请读者参阅李梅尔博士所著之“圣经与科学的符合”(TheHar-monyofScienceandure,byDr.HarryRim-mer)此乃一本优美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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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时宗教的辩论中,虽然时常辩论圣经上所说的话,但从未怀疑圣经中所说的是真实;然而在今日各教会某些团体中,却辩论关于圣经是否可靠的问题,这诚乃近代教会中一件令人极其痛心的事。最近著者曾在某著名神学院听过一位教授在讲道中说:圣经内包含历史的、道德的、以及文学上的错误。这是对圣经的严重攻击,此说若被证实,它诚能毁灭基督教的默示要道。 圣经中有些记载,不是我们现在的知识所能完全了解的,这是我们应该承认的。我们希伯来文与希腊文的知识并不十分完全。例如有些名词在圣经中仅仅出现几次,就是那些著名的学者,对于各名词的精意也是各特己见。 可是,由于研究与考古学发现的进步,数十年前怀疑论者与无神派所夸耀的“圣经的错误”差不多到现在已经完全解决了,这件事是值得令人欣慰的。直到如今所谓“圣经的错误”几无一件是未经解决的。使吾人感到更大满意的,就是历代以来,不拘圣经受到何等严苛的攻击以及无情的批评,但在圣经中连一处被证实的错误也找不到。无一例外,直到今日,无论何处有争辩发生,怀疑派总被证明为错误,圣经却是永远可靠的。那些为圣经至今仍有矛盾的人,简直是忘记了对那些有意攻击无谬性教义,并忽视历史与文学
之根据的人所发出的大警告。 尤须注意者,所谓圣经中的错误大都微末。关于重要的教义与历史的事实并无问题。这些细节问题得到充分启示之光照时,即如幽灵消散,立得澄清。如果有几处错误,那也不过是手抄者与翻译者的失慎而已。其实,人若不能从圣经原稿中找到错误,他就没有权柄说圣经中有错误。 就是有难解之处也是寥寥无几,甚至不能成为人的难处。有很充足的理由使我们相信,如果得到更圆满的事实,就可以解明这些小难题。总为言之,这些微小的错误,真理的权威性实如九牛一毛,无足轻重。根据过去的经验,吾人得知有一坚固的立场反对圣经中有任何真实的错误;这个立场只能藉证明圣经是道德与属灵之事的标准的全部证据来测验。这件事是非常重要的,当存记在心。 圣经之写成,前后约经一千五百余年的时期,有四十多位生于不同年代,具有不同的生活观点和文学天才的著者,在构成圣经的某一部分上,其本国之政治与宗教的历史是一定混杂在内的。就是一般所公认的正确罗马史家,在论同时代之事上,有时也不免发生、错误。所奇怪的,不是因为圣经中记载有几件令人难解的事,乃是难解之事的数目太少。 虽然如此,我们当承认圣经中包括一些记载,是我
们现在的知识程度所难理解的,但这不能当作我们一个合理的根据,去否认圣经真实的一般教义。我们拿基督自己的话来说罢,“经上的话是不废的”(约十35);余者我们就不必问了。在这物质的宇宙中,我们多次看见宇宙间如此千变万化,奇妙非常,结果是我们不能不承认有一位智慧的创造者,并且我们到处发现异常之事。按照我们现在知识的水准,不能完全了解为什么蛇、蚊以及疟疾病菌之被造,尚不能阻拦我们相信世界上有一位满有智慧仁慈的创造者的这一件事实。基督徒不当因为圣经中的记载不能与其他详细节目相吻合,即放弃对圣经为神所完全默示的信仰。 现代可以说没有其他的科学,能比考古学更能坚固圣经的。探险家和考古家,在埃及、巴比伦、亚述与帕勒司坦长期忍耐的工作,为我们展开了古代历史的书卷,给我们一个人类宗教,制度、语言和文学的清晰记载,这些记载除了在圣经中偶尔提到以外,早已被人忘掉。我们能在石头的雕刻上,烧成的泥砖上,碑碣的墓志铭和用各样方法刻记在纪念碑、坟墓、建筑物、章卷以及诗篇中,找到各种记载。这些发现坚固了圣经的真实可靠性,并且屡次证明了批评派的幻说与臆测,乃为至大的荒谬。其实考古学乃是反对圣经之人的劲敌。由于考古学
一科所提出的证据是如此公正,无可指摘,包括一切,甚至不能不使圣经的友敌欣然接受。 所谓圣经错误之例证 为篇幅关系,我们不能把所谓圣经中的“错误”,一一详述。如若一例不举,那末对所讨论的题目恐难以完全。先拿使徒行传九章七节与廿二章九节来说吧!在我们冷眼看来,关于保罗悔改的事,不两段经文记载就似乎有些矛盾。前段经文记述与保罗同行的人,听见空中对他说话的声音,但在后段经文中,并未记载听见声音。这个难题若是详细研究希腊原文的学义,即可迎刃而解。原文声音voice与响亮sound是一个意思。所以前者与保罗同行的人是听见“响声”而未能明了其中的意义。 这不过是几年的光景,那些破坏性批评家一味讽刺路加记述居比路岛一位方伯所治理(徒十三7),并吕撒聂是与希律部下同时代的分封太守(路三1)。但是经地质学发明后,证实了圣经的记载,而批评家的讽刺即归泡影了。 论到百夫长的仆人得医治,是百夫长亲自去见耶稣有如马太八章五节所记载者,抑或百夫长托犹太人的长老向耶稣恳求有如路加七章三节所记载者,关于故事的本质乃是一件事。在我们的日常用语中,我们时常将代理者或仆人所做的事归之于发命令的人。
彼拉多所写关于耶稣之罪状,各福音书著者的记述,稍有不同:显然可见此罪状乃用三国文字写成,即拉丁文、希腊文与希伯来文,当然这些文字的根源也是不同的,至少著者中之一人随己意翻译,但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例如马可的记载是“犹太人的王”而路加的记载是“这是犹太人的王”。 在主复活的早晨,墓门口的石头是被人手辊开的呢?(据马可、路加、约翰的记载来推测,虽然他们未确实的说,是人手辊开,只说石头被辊去了),或者由地震的推动而辊开,正如马太特别告诉我们的呢?廿八章二节论到此事的要点并没有什么不同,总之基督在那天早晨从死里复活了。关于此点,马太记载极详,他告诉我们说,主用自然界来完成祂的目的,而其他著者只提到重要的宗教真理——坟墓开了。圣经著者亦柔今日的著者一样,由不同之观点,用不同之语势描写事物。论到彼此间的记述,并无任何矛盾发生,恰如你看一幢房子四张不同的照片,虽然不同,但终归是一幢房子的写真。 马太廿章五节记载犹大将其所得的三十两银子交回给大祭司,然后出去吊死;而使徒传一章十八节说:他用自己的钱,买了一块血田。综合两方面的记载,可得此事真相,因祭司拒绝收受犹大退还的银钱、而犹大即抛
银于殿中,出去吊死。当他自欺与自杀之后,并无亲友来收殓他的尸体,势必由公众的钱来埋葬他。此时祭司等尚记忆他退回的银钱不能入库,因为那是血钱:便以之买了一块地,或者这块地就是他的自杀场所,把他葬在那里。因此说他以自己罪辜的代价,买了一块田地,并不是他亲自买的,乃是用他自己的钱买的,来埋葬他自己。 有很多批评家说马太福音廿七章九节所引证耶利米书上的话有错误,因为此处所引证的经文是撒迦利亚十一章十二、三节的话。但是此乃属于以前未记载,而后来提起的事件,即如使徒行传廿章三十五节与犹大书十四节一样。明显可知耶利米说过这话,后来撒迦利亚记载下来,至后马太被圣灵引用,才指定为耶利米所说的。 有人说创世纪三十六章三十节所引用的“王”就是管理以色列百姓的,证明此书非摩西所写,乃出自后人得手笔。我们当知摩西是先知,在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很久以前,就说过将有王与起(创十七6;三五11),所以摩西自己的预先宣言,在以色列有王兴起(申十七14-20),并于创三六31简单提到在以色列尚未有王兴起的时候,在以东就有王治理了。 论到出埃及记九章十九节时常有人问道,在埃及第七次大灾中怎能有牲畜呢?因为在第
五次大灾中,这一切的牲畜早已灭绝净尽了。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因为在事实上,第五次大灾中所击杀的不过是埃及人的牲畜,而以色列人的牲畜仍然存在,那么在第五次与第七次大灾中间,埃及人所有的牲畜,无疑是取自以色列人的了。 出埃及记廿章三至十七节与申命记五章七至二十一节所记载的十条诫命,显然在字句上有些不同,还有新约圣经的作者有很多地方在引用旧约时也不是用相同的字句不过是概略的意思而已。可是若不能证明写圣经的人一字一字地引经据典来写,那么此事实就不能算是反对逐语默示的论证。著者或代言人有绝对的自由,如果他用不同的方式来表明他的意思,并且这也是圣灵所作的工。人的言语不拘怎样优美,已不能表达神完全的心意。同时我们也不应把圣灵限制于固定的发言方式。新约著者所阐明的基本真理,并不仿照固定方法,乃是采用变化的语气与丰满的方式。此种思想,把批评家在圣经中找出大多数的矛盾予以废弃。如果我们发现某段经文有两个解释,前者与圣经之其他部分相吻合,后者则否,那么我们一定接受前者的解释。所论的叙述,不拘是否在圣经中,在历史的记载上,或在法律的明文上,解经学所认可的原则乃是:“合乎该叙述的意义,不彼此冲突,又合乎理
性就采取,否则舍去。”若离此标准,即持偏见,并不是证明,乃是自取错谬。可是,圣经的批评家往往都有忽视上述原则的倾向。 旧约中许多所谓“道德的难题”的发生,是因为人对于启示之进步性质不加思考而已。活在今天基督教时代中的我们,比以前时代的人是多得新约充满的亮光。在这里也表示“先发苗,后长穗,再后穗上结成饱满的子粒”的顺序。一些误会的发生,多半在于圣经所记载的事与圣经所认可的事中间未能泾渭分清。 论到迦南之毁减,咒祖的诗篇,代赎与永远刑罚的要道,或者将有更严重的难题发生。关于这些难题我们虽不能一一解决,但以为这些是属于道德方面错误的反论,乃是以“公义的报应是不存在的”为前提。可是,我们必须知道,神乃是赏善罚恶的,因此方能彰显出神的荣耀,此项真理,不拘在旧约或新约中,都非常清楚的指示出来。刑罚罪恶也的圣经中的教义的根基,我们的罪受刑罚,不仅是除去,如果我们原意得救的话,还需放在基督身上。况且旧约中所记载的非仅个人的事,有时也记载全城或整个民族,因为社会之祸源而不适于生存,致使退化到如此地步。甚至有些民族的宗教极端败坏,例如巴力、亚斯他录,随从一种淫荡的习尚,献初生婴儿于火焰中,并与
这些异邦偶像接吻等。 旧约对于一夫多妻制、休妻、蓄奴、醉酒以及亲属等论题之态度,时常被近代批评家所嘲笑,但如果照这些论题的固有背景看来,其本身即能为圣经是出于神,作一有力的辩证。我们知道圣经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的目的,乃是宣布一根本原则,此种原则能适宜于一切人民、种族及各世代,并非如同在某种社会情形下所颁布的特律,仅适宜于一个民族,而不能适宜于其他民族。特别律法之制定,为要治理社会民间诸事,并且适于当地的情形,大部分则委托给后来的立法团体。其实圣经中的律法,并不像大多数人所想像的那样有明文规定。例如关于醉酒之物的用途,很清楚地告诉我们,“酒能使人亵慢,浓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错误的就无智慧”(真二十1);醉酒的不能承受神的产业,(林前六10);“你们为何花钱买不足为食物的”(赛五五2);此外尚有其他经文叙述,不及备载。根据此项真理,吾人应当组织适宜规程反对酒之贸易。在古时圣经反对这些罪恶的智慧,显明是——古时设立律法及规则以约束之,并限制加以摧毁——有力的证据,因律法并非出于人,乃出于神。 圣经与科学 圣经当然不是由科学的观点写成,所以若有人以之为科学的课本,未免大失所望。
圣经之问世,乃在科学发明很久以前,其根本目的并非写给科学家及博学之士,乃以一般民众为对象。其中所讨论的题目多关于宗教及属灵之事。圣经如果用现代科学或哲学的用语写成,那末,古时的人将要入于五里雾中,不明白其中的内容,就是如今大多数的人,也不能得其要领。此外,我们并不是蓄意藐视现代科学之成就,乃愿完全间接受并利用科学;但我们必须指出科学课本每一世纪至少须改订一次,因现代科学的进步,日新月异,甚至在十年以内,所有大多数的科学书报,已成废纸,失去阅读的价值。但是圣经历代以来,万古常新,从未修改或编篡,适宜于古今人士。为欲求得属灵与智慧的灵感,而研读圣经的人,每每发觉圣经中之灵感新颖,有如昨日新出版之书籍。 关于圣经最希奇的一件事,就是圣经虽然写于古时无知与迷信的时代,但并不包含当时的错误与虚伪。摩西成为法老女儿之子,受了埃及的高深教育,学了埃及人的一切学问,但未记载在他的书卷上,完全摈弃埃及人所主张的论到神创造世界与人类起源的臆说;所以创世纪第一章的记载,是现代人士所不能想到的,有如论到神之创造世界与人类的记述,无一不被现代科学所证实。与迦勒底、巴比伦科学接触的其他各先知,也是同样引导的
,在他们个人方面来说,或者相信许多错误的事;但他们只得写出与真理符合的事。 例如有许多先知相信地球是平的。但在他们的著述中从未如此教训人地是平地。他们有时说日出日落、地之四角、地极等,我们不能一字不差的接受这话。如今也是有人这样说与日常生活的事实相反的话,但无人如此相信。虽然有一派怀疑家,时常准备说圣经中曾教训过地是平的,但是很难找出一个诚实人,由圣经中引出一段特殊的经文,述说关于地球之形状。以赛亚形容神之伟大与尊严时,他说:“神生在地球大圈之上”——希伯来文“圆圈”就是“圆”的意思(赛四十22)。还有怀疑家对于约伯所写时一般思想冲突的记述,“神将北极铺在空中,将大地悬在虚空”(二六7)并不怀疑。 主后一八六一年法兰西科学研究院发行了一本表册,例举五十一件科学事实,证明圣经中的某些叙述是不真实的。圣经迄今仍然存在,一如往昔,但在所谓五十一件科学事实中,从无一件为科学家认为是可靠的。 在科学界之思考与其显明的证据之间,应有区别。科学的思考,犹如海中之波涛翻腾,毫无定向,但圣经却如直布罗陀之盘石迎撞这些科学思潮的洪流,已历经二千余年,至今仍固若泰山。圣经并无一件表示与科学
事实相反的事;反而言之,圣经记载世界之起源和秩序与在其他古卷记载相比,就知道圣经之记载与近代科学之发现相符合,这实在是令人十分惊奇的事。所以在圣经与科学之间,并不像一般人所推想有冲突的存在。 关于科学与宗教之间的关系所有许多纠纷的主因,就是多人在事实与意念之间未能分清。真正的科学只论到既成的事实,意念可随人所发表的各有不同。例如:有机进化论往往排除超自然的事,并且反对圣经。但必须知道,有机进化论并不是科学,不过仅仅是一种幻说而已。其中五项的论证,没有一项足以支持其为纯正的,并且许多著名科学家也不相信有机进化论的学说。没有研究过科学的牧师,无权侵入科学的领域,信口开河大讲其科学。反而言之,没有经历过圣灵重生的科学家,也没有资格侵入宗教的领域,而高谈其宗教。近年来有许多杰出的科学家,他们没有受过特殊的神学造就,都曾随便著述过或演讲过有关宗教的题目。但是他们关于宗教所发表的意见不过和平常人一样——简单的理由就是这些科学家在他们的知识范围以外擅自云云。唯一的事实是:一个人在他自己的范围内可以称为权威者,但在其他的知识范围内,未必亦能称之为权威、真正的科学与真正的宗教彼此并不冲突,所有无谓
的冲突者,乃在牧师个人与科学家个人而已。科学诚然有许多伟大惊人的成就,但其对于人生物质界的控制确属极端有限。科学无权言及有关属灵的事。何处有代替宗教的事发生,何处就有假弥赛亚出现。 论到圣经与科学之关系,柯理治博士(Dr.SamuelG.Craig)有下列清晰的论述: “说圣经包含有与现代科学和哲学的教训相反的记载是一件事,说圣经包含有被证实的错误是十分不同的一件事。严格说来,并没有所谓现代科学与哲学,只不过是现代的科学家与哲学家而已——他们彼此之间有无限的意见分歧。近代科学家与哲学家的矛盾论调可以说就是现代科学与哲学的论调,但不过都是根据一种假想而已,所以我们能断然地说,所谓圣经中有错误,原因就是因为它的教训不能与那些科学家与哲学家的教训完全一致罢了。真有人相信今日的科学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吗?既因科学与哲学距离其最终完成的状态甚远,那末,如果圣经的教训与现在的科学哲学完全一致,那么圣经的教训与将来更进步的科学、哲学就未必相吻合,这种说法岂不较为更近真理么?例如:假设说现在最优势的科学与哲学的反超自然主义乃是科学与哲学最终方式的特征,那么此时当然圣经中会包含许多错误啦
!但是谁有资格断定以上的假说呢?如果将来的科学与哲学和现在的科学与哲学不能完全一致,仅以圣经教训与现代科学家、哲学家的教训相矛盾为理由,就说圣经有证实的错误,这明显是缺乏根据的”。(《基督教正解》一二九、一三○页) 为要概略地讨论圣经与科学之间的关系,请读者参阅李梅尔博士所著之“圣经与科学的符合”(TheHar-monyofScienceandure,byDr.HarryRim-mer)此乃一本优美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