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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础释经法 by 苏克

二、定理二:圣经源自神

圣经跟其他的书籍一样,是一种通讯工具,由人用文字记录下来的。因为这些作者是用人的语言撰写圣经,所以第一个定理告诉我们要留意文法及句子结构。(文法是研究字在整句中的功用;句法则指句子的结构方法,将於第五章讨论。)

然而,圣经不像其他书籍,圣经的独特性在於它是神亲自传达给我们的。从圣经本身宣称它是神的默示可得知这个事实。保罗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虽然神使用圣经作者来写下经文,这些作者都具有个人的写作风格,流

露出他们独特的性格,但是这些经文都是神所「默示」的。默示是圣灵的超自然工作,引导、管理圣经作者,使他们所写的都是神的话。默示写作或是管理写作,都是逐字的、完全的敛示。何谓逐字的?意即圣灵引导作者的用字,选词用字表达了

作者的思绪。圣经的默示也是完全的,因为圣经的每一部分都是默示写成的。所以圣经是无误的真理,是最终的权威。「默示」(提後三16)的希腊文是“theppneustos”,按字面解释为「神所呼出」(God-breathed)。因为圣经是出自神,有神性的本

质,所以圣经的原稿是无误的。

彼得後书一章二十一节指出圣灵默示的方法:「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圣经作者在圣灵引导之下(pherome-noi)写出神所赐的话。他们写作时受圣灵感动,正如行驶中的船被风推动一样。圣灵的默示引领作者写出神的启示,神将关於他自己及其他的真理揭示出来,作者就将这些真理写成圣经。笔老在另一部著作中曾写到:

圣经是启示(不单是记录启示),默示则是神用无误的文字、揭示真理。启示是真理的传达,是知道真理的唯一途径;默示则是将真理正确地用文字表达出来的过程。启示是圣灵开启神的真理,而默示是圣灵管理记录启示的过程。7默示这个字在圣经中的用法显然与现代通常的用法不同。这字用於音乐、艺术及诗歌上,就称为创作的灵感,是指根据我们心中的情绪反应而产生的独特创作。

当我们论到圣经的默示,并不是指圣经的作者受感动,而是指圣经的字句是受感动写成的,是神所呼出的。神将他的生命住入圣经的字句中,使这些字句实际成为他的字句,世上没有一本书拥有这个特点。

旧约先知常用「当听耶和华的话」或「主耶和华如此说」作为他们信息的序言或开场白。他们不断强调他们的信息是神的话,无疑旧约作者清楚地感觉到他们是在传讲及记录神的说话。

新约一再肯定旧约是神的话,例如马太在记录耶稣由童贞女所生时,他说那是「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太一22)。马太肯定以赛亚书七章十四节并非仅是以赛亚的话,也是主的话,是主藉著以赛亚说的。,马太福音二章十五节也有相似的用词:「这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这次是指主藉著何西阿说话。马太福音十五章四节写道:「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这两句引自出埃及记二十章十二节及二十一章十七节,值得注意的是,马太不是写「摩西说」,而是写「神说」。摩西的话语就是神的话语。马太福音四章十四节,马太再一次的视以赛亚为神说话的媒介:「这是要应验藉著先知以赛亚所说的话」(直译新国际译本:“tofulfillwhatwassaidthroughtheprophetlsaiah")。

耶稣回答法利赛人的问题时,说大卫「被圣灵感动」(太二二43);他在提及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但九27,一一31,一二11)时,他说那是「藉著先知但以理」(太二四15,直译新国际译本:“ThroughtheProphetDanie1”)所说的。马太福音二十七章九节提到耶稣被人以三十块银钱出卖时说:「这就应了藉先知耶利米所说的话」(直译新国际译本:“WhatwasspokenbyJeremiahtheprophetwasfulfilled")

当耶稣指出「经上记著说」,显示祉承认旧约的权威,单单在马太福音里,已有五次记载耶稣这样说(四4、7、10,二一13,二六31),耶稣乃引用申命记、以赛亚书及撒迦利亚书的经文。

主耶稣有权威地引用旧约经文,显示他承认旧约是神的话。以马太福音为例:十一章十节引用玛拉基书三章一节,十八章十六节引用申命记十九章十五节,二十二章三十七节引用申命记六章五节,二十二章三十九节引用利未记十九章十八节,二十三章三十九节引用诗篇一一八篇二十六节。在,马太福音里,耶稣好几次在引用旧约时问道:「你们没有念过吗?]显出旧约是有神的权威,例如马太福音十九章四节(引自创一27),二十一章十六节(引自诗八2),二十一章四十二节(引自诗一一八22-33),二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引自出三6)。

仅仅观察马太福音,已经清楚看见耶稣承认旧约是神的话。他把引用的旧约经文看作来自神的话语。其他新约作者亦承认旧约是神的话。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五章十八节引用申命记二十五章四节,写道「因为经上说」来介绍他所引用的经文。值

得住意的是,他同时引用路加福音十章七节,将两段引文放在一起,视为由神而来并书写成文的圣经。

彼得指明保罗的书信是圣经(彼後三16),宣称这是神的话。难怪帖撒罗尼迦人宣称保罗所传的信息不是人的道,乃是神的道(帖前二13)。使徒们都认定自己所写的是神的话,带有神的权柄。例如保罗写道:「我所为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

(林前一四37)。新约作者在引述旧约时,都接受旧约是圣经,是圣灵所赐下的神的话。

综合上文所讲的,可以清楚看到圣经是由神而来的,「圣经源自神」是一个定理,一个不证自明的真理。由此定理可得出四个推论,是解经的人须加以正视的。

1.圣经源自神,因此是无误的。

圣经是圣灵所默示的,由逻辑推论,圣经是无误的,这是指圣经的原稿是没有错误的。(圣经无误并非指圣经手抄本,因为在抄写过程中可能有笔误。)若将默示理解为圣灵保守、引导作者逐字逐句记录神所要写的,手稿就是无误的。圣灵作引导的工作,就足以保证所写成的不会有错误。「若说圣经原稿中有少许错误,那麽我们怎能相信圣经是可信的呢?神是真实的(帖前一9;约壹五20),决不可能说谎(多一2;来六18),他能够也确实地保守他的话不会有错。」8若要对圣经无谬误有更详细的讨论,可见贾斯勒(NormanL。Geisler)及来利(CharlesC。Ryrie)有关的著作(NormanL。Geisler,Inerrancy,GrandRapids:ZondervanPublishingHouse,1979,CharlesC。Ryrie,WhatYouShouldKnowaboutlnerrancy,Chica-go:MoodyPress,1981)。我们解释圣经时,必须接纳圣经是

一本超自然的书,其原稿没有任何错误。

2圣经源自神,因此具有权威。

圣经的无谬误成为我们信仰及生活的权威;而圣经的无谬误又是基於圣经是圣灵默示的这真理。圣经来自神,具有实在的权威。耶稣经常引用旧约,承认旧约源自神,这已充分表示他接受旧约的权威。若耶稣接纳圣经的权威,我们更应当重视圣经的权威。因为圣经是我们的权威,这权威对我们是有约束力的,故我们有责任尽量准确地解释圣经。圣经是神的话,是可信的、有权威的,因此,我们必须存敬畏和殷勤的态度去研究圣经。

3.圣经源自神,因此是前後一致的。

圣经虽然经由四十多位作者提笔写成,却是神自己的著作,故理所当然的具有其统一性。由此可以得出四个结论。第一,圣经是不会自相矛盾的。圣经来自那真理的神,是连贯的、前後一致的;每一部分都彼此呼应。例如但以理书。以西结书、帖撒罗尼迦後书、启示录等的预言,都是有关连的,让我们看见整幅神对未来计划的图画。这些经文所预言的事件不是矛盾的,反而彼此相合相关。四福音虽从不同角度记载基督的生平事迹,但彼此绝无矛盾之处。

有些表面看来有矛盾的经文,必须用与圣经一致的立场加以解释。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8),我们不应将这段经文解释成靠洗礼得救,因为会与其他的经文产生矛盾。无论我们怎样解释使徒行传二章三十八节,必须认定这节经文与其他经文没有矛盾,其他经文明显教导洗礼不能使人得救(请参考第五章对此节经文之解释)。我们不应用保罗的经文来反对雅各的说话,彷佛两人的说法互有冲突。他们二人均受到圣灵的默示写下经文,因此神藉著他们两人所为的真理是绝无矛盾的。

第二,圣经是前後一致的,那些不明显的、次要的经文应按照清楚、主要的经文来解释。当一五六一年,苏格兰女王玛莉与诺克斯(JohnKnox)在爱丁堡辩论时,他说:「对於解释圣经,你有自己的方式,而他们(罗马大公教会**)亦有他们的方式;我如何选择呢?谁能作判断呢?」诺克斯回答说:「神的话是简单易明的;若有难解不明的经文,圣灵不会自相矛盾,必定以其他经文将同样的真理清楚地解释出来。」9

若一段经文有两个解释同时成立(或多处经文都有这种情况,因为我们不能确定每一节经文的解释都只有一个),一般的规则是接受清楚、合理的意义为经文的解释。当保罗在歌罗西书一章六节说:「这福音……也传到普天之下,并且结果,

增长」,这「普天之下」最有可能的意义是指当时众所周知的世界,而不是整个地球上的人类。

第三,因为圣经是前後一致的,所以前後经文通常会互相解释。,马丁路德及加尔文常说「以经解经」,有些经文可以说明其他经文,这不足为怪,因为圣经是彼此协调,而且是源自神的思想。

当我们查考圣经时,必须根据整本圣经的意思来解释每部分的内容。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七章十七节说:「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们不应解成一个人接受基督为救主後,便可以继续维持他与另一个女人**的关系。这个解释与圣经整体的教导有冲突,不但罔顾其统一性,更破坏了其协调性。奥格斯(CharlesOgers)爵士曾为如何解释法律文件订下几条原则,史托德(JohnStott)引用其中的第七条:「应祖契约为一整体去解释」。他又说:

契约的每一部分均应与其他部分对比,把它当作契约的全部来理解……解释每一条款时,应与其他条款的意思协调。若该解释与其他条款没有冲突便可以接受。10

第四,我们若接受圣经的统一性,也应当承认启示的进程。这并不表示圣经的敞示是不断演进的;相反,神将後来的启示补充先前所启示的经文。这也不是说先前的圣经有缺陷,後来的启示才完全。这更不是说较早的经文有错误,後来的才

是真实的;相反,先前的经文是部分的启示,後来再加上更多的资料使启示更加完全。但以理、以西结、撒迦利亚及其他先知对末世的预言在启示录里加以详述;旧约中对死的概念在新约中得到更详尽的说明;旧约三位一体的真理在新约更详细的

描述。若我们了解启示的进程,便不会将新约套进旧约了。(新约与旧约之间的关系将於第十一章讨论。)渐进启示并不表示旧约的默示比新约的默示少,也不表示旧约没有新约般清楚。

渐进启示表示有些命令在後来改变了。例如旧约时期亚伯拉罕及其後裔奉命行割礼(创一七10),新约时却取消割礼(加五2)。摩西律法已经彼取代,如哥林多後书三章七至十一节及希伯来书七章十一至十九节所言。耶稣在马太福音十章

五至七节给十二门徒的吩咐,显然与他复活後在二十八章十八至二十节的吩咐不同。耶稣又告诉们徒,那与他们同在的圣灵,将住在他们里面(约一四17),这与约翰福音七章三十九节所记载的相似:「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这表示圣灵的降临是在五旬节时才实现(徒二章)。彼得追述在哥尼流家的经历时,他说「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徒一一15)。诸如此类的经文都指出神的敌示略有不同。正如来利指出:「若不明白启示是渐进的,则无法解决经

文间的矛盾。」11

4.圣经源自神,因此是奥秘的。

我们必须知道圣经里有许多难解之处,也得承认不能确定每段经文的意义。

圣经里有三个关乎奥秘的范畴。第一是预言,即圣经对未来事情的预告,除了神的启示以外,没有人可以预言未来。解释圣经时,这特殊因素就须加以考虑。自由派学者倾向漠视圣经中预言的成分,例如,他们宣称但以理书约於主前二○○或一五○年写成。他们如此宣称,是因为他们不相信但以理能写预言,所以他们认为但以理是在事情发生後,才将这些事记载下来,却说是在事前写成的。自由派人士有这样的主张,因为他们已假设圣经并非源自神。

第二类奥秘是神迹。人怎能解释斧头为何能够浮在水面上?人怎能在水面上行走?人怎能由死里复活?这个世界怎能由无变成有?除非我们相信神超自然的工作,否则这些事例都是无法解释的。我们芳相信圣经是由神而来,就能够接受这些

神迹均为真实的。

第三类奥秘是教义,圣经有部分教导是有限的理性所无法理解的。神怎能是三位一体呢?基督如何能从死里复活?他如何能住在信徒心中?神如何能够无所不在?在神的主权下,人怎能同时拥有自由意志?

总而言之,当我们接受圣经乃源自神,便表示我们承认它是无谬误、有权威、前後一致、充满奥秘的。若我们认为圣经不过是一本人写的书,那麽当我们著手解释圣经时,便不会将它视为无谬误、有权威、协调及包含奥秘的。

因此,圣经不但是人的书,也是神的书。若我们认为圣经只是人的书,我们就会以纯理性去读它。若我们认为圣经只是神的书,而完全忽略人的因素,我们就会把它视为一本充满奥秘的书。若两者兼顾,解经时便会采用与解释其他书籍一样的方法,并承认它的特别之处:圣经是神亲自写下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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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理二:圣经源自神 圣经跟其他的书籍一样,是一种通讯工具,由人用文字记录下来的。因为这些作者是用人的语言撰写圣经,所以第一个定理告诉我们要留意文法及句子结构。(文法是研究字在整句中的功用;句法则指句子的结构方法,将於第五章讨论。) 然而,圣经不像其他书籍,圣经的独特性在於它是神亲自传达给我们的。从圣经本身宣称它是神的默示可得知这个事实。保罗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虽然神使用圣经作者来写下经文,这些作者都具有个人的写作风格,流 露出他们独特的性格,但是这些经文都是神所「默示」的。默示是圣灵的超自然工作,引导、管理圣经作者,使他们所写的都是神的话。默示写作或是管理写作,都是逐字的、完全的敛示。何谓逐字的?意即圣灵引导作者的用字,选词用字表达了 作者的思绪。圣经的默示也是完全的,因为圣经的每一部分都是默示写成的。所以圣经是无误的真理,是最终的权威。「默示」(提後三16)的希腊文是“theppneustos”,按字面解释为「神所呼出」(God-breathed)。因为圣经是出自神,有神性的本 质,所以圣经的原稿是无误的。 彼得後书一章二
十一节指出圣灵默示的方法:「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圣经作者在圣灵引导之下(pherome-noi)写出神所赐的话。他们写作时受圣灵感动,正如行驶中的船被风推动一样。圣灵的默示引领作者写出神的启示,神将关於他自己及其他的真理揭示出来,作者就将这些真理写成圣经。笔老在另一部著作中曾写到: 圣经是启示(不单是记录启示),默示则是神用无误的文字、揭示真理。启示是真理的传达,是知道真理的唯一途径;默示则是将真理正确地用文字表达出来的过程。启示是圣灵开启神的真理,而默示是圣灵管理记录启示的过程。7默示这个字在圣经中的用法显然与现代通常的用法不同。这字用於音乐、艺术及诗歌上,就称为创作的灵感,是指根据我们心中的情绪反应而产生的独特创作。 当我们论到圣经的默示,并不是指圣经的作者受感动,而是指圣经的字句是受感动写成的,是神所呼出的。神将他的生命住入圣经的字句中,使这些字句实际成为他的字句,世上没有一本书拥有这个特点。 旧约先知常用「当听耶和华的话」或「主耶和华如此说」作为他们信息的序言或开场白。他们不断强调他们的信息是神的话,无疑旧约作者清楚地感觉到他们是在传讲及记录神的说话
。 新约一再肯定旧约是神的话,例如马太在记录耶稣由童贞女所生时,他说那是「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太一22)。马太肯定以赛亚书七章十四节并非仅是以赛亚的话,也是主的话,是主藉著以赛亚说的。,马太福音二章十五节也有相似的用词:「这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这次是指主藉著何西阿说话。马太福音十五章四节写道:「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这两句引自出埃及记二十章十二节及二十一章十七节,值得注意的是,马太不是写「摩西说」,而是写「神说」。摩西的话语就是神的话语。马太福音四章十四节,马太再一次的视以赛亚为神说话的媒介:「这是要应验藉著先知以赛亚所说的话」(直译新国际译本:“tofulfillwhatwassaidthroughtheprophetlsaiah")。 耶稣回答法利赛人的问题时,说大卫「被圣灵感动」(太二二43);他在提及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但九27,一一31,一二11)时,他说那是「藉著先知但以理」(太二四15,直译新国际译本:“ThroughtheProphetDanie1”)所说的。马太福音二十七章九节提到耶稣被人
以三十块银钱出卖时说:「这就应了藉先知耶利米所说的话」(直译新国际译本:“WhatwasspokenbyJeremiahtheprophetwasfulfilled") 当耶稣指出「经上记著说」,显示祉承认旧约的权威,单单在马太福音里,已有五次记载耶稣这样说(四4、7、10,二一13,二六31),耶稣乃引用申命记、以赛亚书及撒迦利亚书的经文。 主耶稣有权威地引用旧约经文,显示他承认旧约是神的话。以马太福音为例:十一章十节引用玛拉基书三章一节,十八章十六节引用申命记十九章十五节,二十二章三十七节引用申命记六章五节,二十二章三十九节引用利未记十九章十八节,二十三章三十九节引用诗篇一一八篇二十六节。在,马太福音里,耶稣好几次在引用旧约时问道:「你们没有念过吗?]显出旧约是有神的权威,例如马太福音十九章四节(引自创一27),二十一章十六节(引自诗八2),二十一章四十二节(引自诗一一八22-33),二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引自出三6)。 仅仅观察马太福音,已经清楚看见耶稣承认旧约是神的话。他把引用的旧约经文看作来自神的话语。其他新约作者亦承认旧约是神的话。保罗在提摩
太前书五章十八节引用申命记二十五章四节,写道「因为经上说」来介绍他所引用的经文。值 得住意的是,他同时引用路加福音十章七节,将两段引文放在一起,视为由神而来并书写成文的圣经。 彼得指明保罗的书信是圣经(彼後三16),宣称这是神的话。难怪帖撒罗尼迦人宣称保罗所传的信息不是人的道,乃是神的道(帖前二13)。使徒们都认定自己所写的是神的话,带有神的权柄。例如保罗写道:「我所为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 (林前一四37)。新约作者在引述旧约时,都接受旧约是圣经,是圣灵所赐下的神的话。 综合上文所讲的,可以清楚看到圣经是由神而来的,「圣经源自神」是一个定理,一个不证自明的真理。由此定理可得出四个推论,是解经的人须加以正视的。 1.圣经源自神,因此是无误的。 圣经是圣灵所默示的,由逻辑推论,圣经是无误的,这是指圣经的原稿是没有错误的。(圣经无误并非指圣经手抄本,因为在抄写过程中可能有笔误。)若将默示理解为圣灵保守、引导作者逐字逐句记录神所要写的,手稿就是无误的。圣灵作引导的工作,就足以保证所写成的不会有错误。「若说圣经原稿中有少许错误,那麽我们怎能相信圣经是可信的呢?
神是真实的(帖前一9;约壹五20),决不可能说谎(多一2;来六18),他能够也确实地保守他的话不会有错。」8若要对圣经无谬误有更详细的讨论,可见贾斯勒(NormanL。Geisler)及来利(CharlesC。Ryrie)有关的著作(NormanL。Geisler,Inerrancy,GrandRapids:ZondervanPublishingHouse,1979,CharlesC。Ryrie,WhatYouShouldKnowaboutlnerrancy,Chica-go:MoodyPress,1981)。我们解释圣经时,必须接纳圣经是 一本超自然的书,其原稿没有任何错误。 2圣经源自神,因此具有权威。 圣经的无谬误成为我们信仰及生活的权威;而圣经的无谬误又是基於圣经是圣灵默示的这真理。圣经来自神,具有实在的权威。耶稣经常引用旧约,承认旧约源自神,这已充分表示他接受旧约的权威。若耶稣接纳圣经的权威,我们更应当重视圣经的权威。因为圣经是我们的权威,这权威对我们是有约束力的,故我们有责任尽量准确地解释圣经。圣经是神的话,是可信的、有权威的,因此,我们必须存敬畏和殷勤的
态度去研究圣经。 3.圣经源自神,因此是前後一致的。 圣经虽然经由四十多位作者提笔写成,却是神自己的著作,故理所当然的具有其统一性。由此可以得出四个结论。第一,圣经是不会自相矛盾的。圣经来自那真理的神,是连贯的、前後一致的;每一部分都彼此呼应。例如但以理书。以西结书、帖撒罗尼迦後书、启示录等的预言,都是有关连的,让我们看见整幅神对未来计划的图画。这些经文所预言的事件不是矛盾的,反而彼此相合相关。四福音虽从不同角度记载基督的生平事迹,但彼此绝无矛盾之处。 有些表面看来有矛盾的经文,必须用与圣经一致的立场加以解释。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8),我们不应将这段经文解释成靠洗礼得救,因为会与其他的经文产生矛盾。无论我们怎样解释使徒行传二章三十八节,必须认定这节经文与其他经文没有矛盾,其他经文明显教导洗礼不能使人得救(请参考第五章对此节经文之解释)。我们不应用保罗的经文来反对雅各的说话,彷佛两人的说法互有冲突。他们二人均受到圣灵的默示写下经文,因此神藉著他们两人所为的真理是绝无矛盾的。 第二,圣经是前後一致
的,那些不明显的、次要的经文应按照清楚、主要的经文来解释。当一五六一年,苏格兰女王玛莉与诺克斯(JohnKnox)在爱丁堡辩论时,他说:「对於解释圣经,你有自己的方式,而他们(罗马大公教会**)亦有他们的方式;我如何选择呢?谁能作判断呢?」诺克斯回答说:「神的话是简单易明的;若有难解不明的经文,圣灵不会自相矛盾,必定以其他经文将同样的真理清楚地解释出来。」9 若一段经文有两个解释同时成立(或多处经文都有这种情况,因为我们不能确定每一节经文的解释都只有一个),一般的规则是接受清楚、合理的意义为经文的解释。当保罗在歌罗西书一章六节说:「这福音……也传到普天之下,并且结果, 增长」,这「普天之下」最有可能的意义是指当时众所周知的世界,而不是整个地球上的人类。 第三,因为圣经是前後一致的,所以前後经文通常会互相解释。,马丁路德及加尔文常说「以经解经」,有些经文可以说明其他经文,这不足为怪,因为圣经是彼此协调,而且是源自神的思想。 当我们查考圣经时,必须根据整本圣经的意思来解释每部分的内容。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七章十七节说:「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们不
应解成一个人接受基督为救主後,便可以继续维持他与另一个女人**的关系。这个解释与圣经整体的教导有冲突,不但罔顾其统一性,更破坏了其协调性。奥格斯(CharlesOgers)爵士曾为如何解释法律文件订下几条原则,史托德(JohnStott)引用其中的第七条:「应祖契约为一整体去解释」。他又说: 契约的每一部分均应与其他部分对比,把它当作契约的全部来理解……解释每一条款时,应与其他条款的意思协调。若该解释与其他条款没有冲突便可以接受。10 第四,我们若接受圣经的统一性,也应当承认启示的进程。这并不表示圣经的敞示是不断演进的;相反,神将後来的启示补充先前所启示的经文。这也不是说先前的圣经有缺陷,後来的启示才完全。这更不是说较早的经文有错误,後来的才 是真实的;相反,先前的经文是部分的启示,後来再加上更多的资料使启示更加完全。但以理、以西结、撒迦利亚及其他先知对末世的预言在启示录里加以详述;旧约中对死的概念在新约中得到更详尽的说明;旧约三位一体的真理在新约更详细的 描述。若我们了解启示的进程,便不会将新约套进旧约了。(新约与旧约之间的关系将於第十一章讨论。)渐进启示并不
表示旧约的默示比新约的默示少,也不表示旧约没有新约般清楚。 渐进启示表示有些命令在後来改变了。例如旧约时期亚伯拉罕及其後裔奉命行割礼(创一七10),新约时却取消割礼(加五2)。摩西律法已经彼取代,如哥林多後书三章七至十一节及希伯来书七章十一至十九节所言。耶稣在马太福音十章 五至七节给十二门徒的吩咐,显然与他复活後在二十八章十八至二十节的吩咐不同。耶稣又告诉们徒,那与他们同在的圣灵,将住在他们里面(约一四17),这与约翰福音七章三十九节所记载的相似:「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这表示圣灵的降临是在五旬节时才实现(徒二章)。彼得追述在哥尼流家的经历时,他说「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徒一一15)。诸如此类的经文都指出神的敌示略有不同。正如来利指出:「若不明白启示是渐进的,则无法解决经 文间的矛盾。」11 4.圣经源自神,因此是奥秘的。 我们必须知道圣经里有许多难解之处,也得承认不能确定每段经文的意义。 圣经里有三个关乎奥秘的范畴。第一是预言,即圣经对未来事情的预告,除了神的启示以外,没有人可以预言未来。解释圣经时,这特殊因素就须加以考
虑。自由派学者倾向漠视圣经中预言的成分,例如,他们宣称但以理书约於主前二○○或一五○年写成。他们如此宣称,是因为他们不相信但以理能写预言,所以他们认为但以理是在事情发生後,才将这些事记载下来,却说是在事前写成的。自由派人士有这样的主张,因为他们已假设圣经并非源自神。 第二类奥秘是神迹。人怎能解释斧头为何能够浮在水面上?人怎能在水面上行走?人怎能由死里复活?这个世界怎能由无变成有?除非我们相信神超自然的工作,否则这些事例都是无法解释的。我们芳相信圣经是由神而来,就能够接受这些 神迹均为真实的。 第三类奥秘是教义,圣经有部分教导是有限的理性所无法理解的。神怎能是三位一体呢?基督如何能从死里复活?他如何能住在信徒心中?神如何能够无所不在?在神的主权下,人怎能同时拥有自由意志? 总而言之,当我们接受圣经乃源自神,便表示我们承认它是无谬误、有权威、前後一致、充满奥秘的。若我们认为圣经不过是一本人写的书,那麽当我们著手解释圣经时,便不会将它视为无谬误、有权威、协调及包含奥秘的。 因此,圣经不但是人的书,也是神的书。若我们认为圣经只是人的书,我们就会以纯理性去读它。若我
们认为圣经只是神的书,而完全忽略人的因素,我们就会把它视为一本充满奥秘的书。若两者兼顾,解经时便会采用与解释其他书籍一样的方法,并承认它的特别之处:圣经是神亲自写下的真理。